重囗另类BBWSeⅹHD,av狼论坛,精品一卡2卡三卡4卡乱码理论,体育生gv老师浪小辉3p警察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9 17:04:5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4篇)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4篇)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1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學校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純凈飲用水。

  2、為確保學校飲水安全,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學校提供的純凈水水。

  3、學校管水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管水人員要不定期地對師生生活用水和純凈飲用水的水質進行監測,做好監測記錄。若發現自來水被污染,純凈水過濾設備過期等情況,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關閉水源,及時通知用水部門對存水進行封存,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學校管水人員要及時維修,排除故障,保證學校正常用水。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及時為學校尋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證學校的'用水安全。

  5、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員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隨時巡查,及時發現問題,杜絕用水安全事故,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7、學校師生要節約用水,珍惜水資源。

  二、用電安全管理

  1、辦公室、實驗室、師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隨意拉扯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4、電路維修要拉電閘,并掛牌警示,必要時專人看守。

  5、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鍋爐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嚴禁在圖書館、閱覽室、資料檔案室、實驗室、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等重要場所內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動用明火作業,必須事先申報校消防委員會批準,采取措施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動用明火。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3、校內焚燒廢物,應在校園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特殊焚燒和大量焚燒,應事先報校消委員會審批。經批準的焚燒,須有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焚燒完畢應澆滅余火,將灰燼倒在安全地點。

  四、用氣安全管理

  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對各種用水、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2

  一、用火、用電、用氣應認真執行相關專業操作規程和檢修制度;

  二、本單位和外單位因施工(包括小面積裝修使用香蕉水、稀料等危險品動火的工程),必須到安全部辦理動火證。重點部位、危險地段動火(天然氣調壓站、變壓器室、配電室、汽車場、電腦房`、電話機房、蓄電池室、各機房、樓層天花板和倉庫內等處)必須由有關部門會審,無異議方能審批辦《動火證》;

  三、施工單位進場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確定專人負責,動火完畢立刻清查現場。不辦證而擅自動火的,現場人員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并通報主管安全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對相應人員實施處罰;

  四、電焊、焊割作業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持有許可證書的人員實施,并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焊割點周圍情況,清除可燃物,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嚴禁在有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的爆炸場所焊割,盛過或盛有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和設備,未徹底清洗干凈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護措施前,不得進行焊割。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五、嚴禁私自增加用電容量和用電設備,嚴禁私拉電器線路,加裝用電設備必須經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后,由單位電工統一施工、安裝。

  六、電器事故處理及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和運行日記上。必須按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錄,全部操作完畢后進行復查,并校正。

  七、增加用氣設備、改動用氣管線,必須向燃氣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批后,由燃氣專業隊伍施工、安裝。

  八、嚴禁在高層建筑內使用瓶裝石油液化氣。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3

  一、處方員工必須熟練掌握管道煤氣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災危險性。

  二、掌握煤氣發生泄漏時的預防措施。

  三、管道煤氣總閥的`開關,必須落實責任人,每天關閉時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員到現場監督,并作好開關登記。

  四、經常檢查接頭、開關閥是否完好,發現漏氣及時報告安全部和工程部。

  五、發生氣體泄漏,嚴禁使用明火,關緊氣閥、打開門窗通風,停止使用各種電器開關。

  六、廚房內使用煤氣灶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使用時要專人看管,使用完要專人關閉。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4

  一、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以及電氣焊工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使用、營業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2.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填寫《單位臨時用火、用電作業審批表》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禁止在營業時間進行動火施工。

  4.演出、放映場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時,應落實相關的防火措施。

  5.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6.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7.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8.燃油、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5

  一、燃氣、電氣設備管理應明確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燃氣管路、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人員操作;

  四、不得隨意改動燃氣管路,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燃氣、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燃氣管路、設備及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電氣設備超負荷運行;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6

  一、要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領導有關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的`具體要求。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三、嚴格管理水源、火源、電源、氣源。

  四、定期檢查幼兒園用電線路以及煤氣管道、電器等器材的質量,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請有關的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解決。

  五、定期檢查灶具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修。嚴格遵守灶具點火安全操作程序。離崗前須確認燃氣閥門已關閉。

  六、各部門除食堂外,禁止使用明火。如有特殊情況需報園辦公室進行審批。

  七、各部門實行崗位責任制,做到人走斷電,確保安全。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7

  一、公司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二、動火必須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動火管理制度。

  三、臨時動火應向公司安環科申請辦理動火票,方可動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專人管理、監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四、固定動火必須經公司安環科領導審查同意、批準,辦理動火證,并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五、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

  六、動火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余火,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

  七、廠區、庫區、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八、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廠區內使用時,應經公司安環科批準,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九、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十、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于生產(工作)上,不準用于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十一、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公司和臨時過渡房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安全科開取臨時用電證明,分管用電區域責任批準后,由公司設備技術科專業電工拉線接電。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8

  1、對幼兒園食堂的水池、炊事器械、液化器、柴油灶等的用水、用電、用氣等情況進行不定時檢查。

  2、食堂的用水、用電、用去嚴格按照《炊事機械安全使用制度》操作,不得隨意違規操作,如因個人原因違規操作發生安全事故將追究其個人賠償。

  3、幼兒園電器設備、線路等安裝、鋪設、選型要嚴格按照是否符合場所的.防火防爆要求。對電氣設備、線路、開關經常檢查,發現超負荷、線路老化、保險裝置失靈的要及時進行維修和更換。

  4、食堂及班級日常用水要節約使用,不得產生浪費。如發生個人浪費的使用水的情況,要追究個人責任。

  5、禁止私自亂拉電線、亂接用水管道。

  6、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

  7、因教學、活動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用電器,應落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園內私自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8、園內禁止任何人吸煙、使用明火。

  9、對負責管理消防的人員,要定期組織學技術、學消防知識,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和安全技術水平,曾強責任心。對園內用火、用電、用水、用氣等做到依法管理、從嚴管理、科學管理。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9

  1.每天上班前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2.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電視機、飲水機、照明燈等關閉,杜絕長明燈。

  3.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4.加強教師、幼兒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

  5.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6.對全體教師、幼兒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7.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幼兒園正常用電、用水。

  8.廚房工作人員上班前檢查水、電、氣,下班后切斷水、電、煤氣開關并做好記錄;天然氣管道廚房有關設備設施定期檢查、維修更換,油煙定期清洗并做好記錄,嚴防事故發生。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10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時對自護能力較差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養學生節約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發現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浪費嚴重的班級取消期末評選文明班級的資格

  九、學校職工使用的石油化氣瓶必須安全可靠,要經常檢查開關以及氣管是否有漏氣的情況。

  十、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定。

  二、學校建立安全用電制度,嚴禁超負荷用電。定期對電器及其線路、燃氣用具、燃氣管道進行檢查,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存在隱患的應立即整改落實。

  三、電器設備應當由持有上崗證的專業人員定期維護保養,防止因電路短路、電路超負荷運行、線路接觸不良、電線老化、電其器故障等原因引發火災。

  四、對于超出使用年限,喪失安全性能的電器產品,應當予以報廢。

  五、日夜不間斷連續運行的電器設備,應當有專人管理,并定期維修保養。

  六、不得任意拉接臨時電源線。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由專業人員負責拉接。臨時線要使用合格的電線與器材,定時檢查,期滿后立即拆除。

  七、教職員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12

  為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保證安全,防止浪費,節約開支,對學校辦公用水用電作如下規定:

  一、全體教職工和學生應樹立安全、節約用水用電意識,愛護水電設施和設備,做到人離斷開所有用電設備的電源,防止浪費和杜絕安全隱患。

  二、用電線路和設備要經常檢查,發現線路老化要及時更換,破舊開關及時更新,防止漏電、觸電。冬季各辦公室應關好門窗。

  三、各辦公室禁止使用電烤爐、電飯煲、微波爐、電水壺等大功率電器設備,所有用電設施必須貼有總務處簽發的.許可證,禁止私拉亂接。

  四、禁止私人電動單車在校內使用公用電源充電。

  五、各教室放學后要及時切斷電源,光線很好的晴天不允許開燈。用電操作要嚴格、規范。各班電燈、電風扇等要及時開關,并注意安全。

  六、特殊情況須使用空調和其它電器的須經校長、總務處同意。學校的公共飲水設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患措施:定期檢測水質、定期消毒。

  七、各辦公室下班前做到關門窗、關電源、關飲水機。每天帶班領導和執勤教師、后勤人員要檢查辦公室的“三關”情況,發現違犯規定者作好記錄由學校處理,

  八、學校食堂管理員每日要對食堂用氣用水用電設施巡查兩次,并及時維護。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物業用氣用電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物業管理范圍內的各類場所,包括住宅小區、商業區、辦公樓、公共場所等,具體包括電力設備、電纜線路、燃氣設備、燃氣管道等。

  第三條 物業公司應組建專業的用氣用電安全管理團隊,定期組織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

  第四條 物業公司應與有關部門建立聯絡機制,定期進行安全巡查、隱患排查,及時處理存在的安全問題。

  第五條 物業公司應建立健全完善的用氣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和操作規程,切實負起安全管理責任。

  第二章 用氣安全管理

  第六條 用氣設備管理

  1、安全設施

  物業公司應根據住戶需求和用氣設備的安全性能要求,配備合格并定期檢修的閥門、燃氣灶具、抽油煙機等設備。確保設施的正常使用與安全性。

  2、設備安裝與檢驗

  物業公司負責安裝新的用氣設備,并確保設備符合相關標準。安裝完成后,應對設備的安全性進行檢驗,確保住戶使用安全。

  3、設備維護

  物業公司應建立設備維護制度,保證用氣設備維護工作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檢修,更換老舊設備,防止發生設備故障導致的事故。

  第七條 用氣安全教育

  1、住戶安全教育

  物業公司應定期向住戶提供用氣安全教育,包括正確使用用氣設備、用氣設備維護等內容。提醒住戶定期對自家用氣設備進行檢查和保養。

  2、員工培訓

  物業公司應對所有從事用氣設備維護和管理的員工進行培訓,使其熟悉用氣設備的工作原理、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八條 用氣巡檢與檢測

  1、用氣巡檢

  物業公司應定期對住戶的用氣設備進行巡檢,檢查設備的安全性能以及運行狀況。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通知住戶,并協助住戶解決問題。

  2、用氣檢測

  物業公司應定期對住戶的用氣管道進行檢測,確保管道的密封性和安全性。同時,對室內空氣進行監測,確保室內空氣質量達標。

  第九條 應急處理

  1、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物業公司應制定相應的用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明確各個應急責任部門的職責分工和應急處置措施。確保在突發事故發生時能夠及時、有序地進行處置工作。

  2、應急演練

  物業公司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員工對突發事故的處理能力和反應速度。演練內容包括燃氣泄漏、燃氣泄漏爆炸等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

  第十條 違規處理

  1、違規行為的認定

  物業公司要嚴格監管住戶的用氣行為,對發現的違規行為進行認定。違規行為包括私拉亂接燃氣管道、私自改裝燃氣設備等。

  2、違規處理措施

  對于發現的違規行為,物業公司應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查封用氣設備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可以向相關部門報案。

  第十一條 安全保障措施

  1、安全設施維護

  物業公司應定期檢修和維護安全設施,確保設施的正常使用。及時更換老舊設備,并且備有充足的備件,以備緊急情況使用。

  2、安全監控

  物業公司應安裝監控設備,對重要區域進行監控,及時發現和處理安全問題。保障居民的人身財產安全。

  第十二條 監督檢查

  物業公司應接受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的抽查工作。如存在違規行為,應積極配合部門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三章 用電安全管理

  物業用電安全管理指物業公司在管理物業用電過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旨在保障住戶的用電安全,減少電力事故的發生,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十三條 電氣設備管理

  1、安全設施

  物業公司要配備符合安全標準的電氣設備,如電表、電線、插座、開關等,并確保這些設備經過定期維護和檢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2、設備安裝與檢驗

  物業公司要確保電氣設備的安裝符合相關標準和規定,配備合格的安裝人員進行安裝,并進行設備安全性能的檢驗,以保證住戶的用電設備安全。

  3、設備維護

  物業公司要建立設備維護制度,定期對電氣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包括檢查線路的絕緣狀況、開關插座的正常工作、漏電保護裝置的可靠性等,發現問題及時進行修復或更換設備。

  第十四條 用電安全教育

  1、住戶安全教育

  物業公司要定期向住戶提供用電安全教育,包括正確使用電器設備、房屋用電安全注意事項等,提醒住戶注意防范用電安全隱患。

  2、員工培訓

  物業公司要對從事電氣設備維護和管理的員工進行培訓,使其掌握用電設備的工作原理、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專業素質。

  第十五條 電氣巡檢與檢測

  1、電氣巡檢

  物業公司要定期對住戶的電氣設備進行巡檢,檢查設備的接地情況、線路的正常工作以及用電設備的`安全使用情況等,發現問題及時提醒住戶并協助解決。

  2、電氣檢測

  物業公司要定期對住戶的電氣線路進行檢測,確保線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定期進行絕緣阻抗測試,檢測線路的絕緣狀況,并保持相關測試記錄。

  第十六條 應急處理

  1、應急預案

  物業公司要制定電力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應急處置措施。包括火災、電氣漏電等突發事故的處理流程和應急聯系方式等。

  2、應急設施

  物業公司要配備相應的應急設施,如滅火器、應急照明等,確保應對突發事故時的安全和救援能力。

  第十七條 違規處理

  1、違規行為認定

  物業公司要建立違規行為認定制度,對住戶使用電力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認定,如私拉亂接電纜、非法改裝電線等。

  2、違規處理措施

  對于發現的違規行為,物業公司要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可包括警告、處罰和責令整改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可報警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八條 安全保障措施

  1、安全設施維護

  物業公司要定期檢修和維護安全設施,如火災報警器、滅火器、應急照明等,確保這些設施的正常工作和可靠性。

  2、安全監控

  物業公司要安裝監控設備,對重要區域進行實時監控,以便及時發現并處理電氣安全問題,保障住戶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十九條 監督檢查

  物業公司應接受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的抽查工作,確保用電過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 安全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 物業公司應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檢查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報告制度等等。確保制度的具體操作性和可行性。

  第二十一條 物業公司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安全隱患。安全檢查記錄應詳細、準確,并及時整改不合格項。

  第二十二條 物業公司應對員工進行定期的安全培訓,包括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培訓內容應涵蓋用氣用電安全知識、事故案例分析等,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

  第二十三條 物業公司應建立安全報告制度,要求在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必須立即上報,并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同時,每年定期進行安全報告,總結工作經驗和改進措施。

  第二十四條 物業公司應做好安全宣傳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圍。通過宣傳欄、宣傳冊、宣傳視頻等方式,向住戶和員工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

  第五章 處罰與獎勵

  第二十五條 物業公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如發生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應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理,包括警告、罰款、停業整頓等。

  第二十六條 物業公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如發現員工有重大貢獻或優秀表現,應及時給予獎勵和嘉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并逐步完善和更新。物業公司應按照制度要求,建立相關檔案,確保記錄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二十八條 物業公司應定期進行制度的自查和修訂,確保其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適應工作的變化。

  第二十九條 物業公司應加強對本制度的宣傳和培訓,確保各相關崗位人員了解制度內容,掌握操作方法。

  第三十條 物業公司應采取措施,確保本制度的貫徹執行。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有違背或規避本制度的行為。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14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氣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設備,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氣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節約用水。不在有水池的.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避免給集體、國家經濟造成損失,給個人生命帶來危險。

  4、學校要重視供水設施設備的管理,純凈水裝置應定期清洗,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要保證每天為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衛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

  5、有專業人員負責管理學校用電安全工作,經常對學校電路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后,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全體師生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開關,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7、讓學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導體,不得用濕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用水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安排后勤人員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桶裝飲用水。

  2、選擇符合資質的`企業供應桶裝水,并獲取近期水質檢測報告,確保師生飲水安全。

  3、基建科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及時維修,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

  4、定期清洗水箱,水房上鎖,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二、用電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電工要嚴格履行崗位責任制,對校內線路、電器設備、開關和接頭勤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杜絕事故隱患。

  2、安裝電器、改造線路必須由正式電工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觸電事故。禁止私拉亂接線路,私增電插座和燈頭。

  3、各班主任、處室負責人、實驗室管理員,要對本班級、本處室和所管轄實驗室的用電設施加強管理,做到人走燈關。凡是使用電器設備的部門要在離校時切斷電源(如計算機、飲水機、復印機等)。

  4、配電室的管理要按照國家電力部門的規范進行,室內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內,非電管人員禁止入內。

  三、用氣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裝、新裝、拆裝燃氣管道。

  2、使用燃氣必須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3、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性灶具。經常檢查連接灶具的燃氣專用膠管,定期調換。

  4、若發現燃氣泄漏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關閉氣源,通知燃氣公司進行處理,不得自行拆修。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16

  隨著學校規模的擴大,學校用電范圍和用電量都在不斷擴展,用電安全已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搞好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電管理由后勤管理處負責,校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水電管理部門統一辦理。未經水電管理中心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二、室外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水電管理部門直接組織施工,任何單位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屬新建工程的由基建處統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在2kw以上的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同意后,委托有執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三、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自動空氣開關,并且保護定值合理、可靠,移動的電氣設備電源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固定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可靠接地(或接零)。

  五、各辦公樓、教學樓、學生宿舍樓等樓宇禁止使用電爐。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教學、科研必須使用電爐時,須經學校安全委員會批準,并發給許可證,由專人負責管理。

  六、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八、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水電管理中心或用電單位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十、娛樂場所、辦公室、宿舍等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設計、施工,并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一、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后勤處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單位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三、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17

  一、用電安全

  1、廚房內嚴禁吸煙。

  2、廚房設備使用后應及時關閉、切斷電源。

  3、使用經檢驗合格的煤氣罐,使用完畢后必需關閉總閥門。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氣筒鋼瓶、火機等,不可放置于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5、每日下班前,要逐一檢查閥門、氣路、燃氣開關、電源插座及開關的安全情況,如果發現問題應及時報修,要做好電源和門窗的關閉檢查工作。

  6、定期檢查廚房電路、氣路及設備運行情況,杜絕隱患的發生。

  7、平時禁用濕布擦拭電源插頭,嚴禁私接電源。

  二、操作安全

  1、所有在崗廚師及其它作業人員在上崗前應對廚房的所有機械設備性能熟練掌握,方可使用。對機械設備使用時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設備一旦開始作業運轉,操作人員不準隨便離開現場,對電器設備高溫作業的崗位,作業中隨時注意機器運轉和油溫的變化情況,發現意外及時停止作業,及時上報廚師長或經理,如遇到故障應及時報修。

  2、在使用刀具時要注意正確的使用方法,不要急抓亂摸刀口,并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傷。廚師及其它作業人員使用的各種刀具應嚴格加強管理,嚴格按照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用時應將刀具放在固定位置保管好,不準隨意借給他人使用,嚴禁隨處亂放,否則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刀具持有人負責。

  3、不得用刀具開啟罐器。不用的刀具要穩當放置在安全刀架上,不得隱藏在櫥柜或抽屜內,以免誤傷。

  4、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的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消除,爐灶油垢應經常清除,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

  用氣制度

  (一)使用前要聞氣味,無燃氣泄漏氣味方可開閥門。

  (二)開閥門要按以下程序:總閥―表閥―灶閥―點火閥,要火等氣。

  (三)關閥要按以下程序:點火閥―灶閥―表閥―總閥。

  (四)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后方可離開。

  三大紀律

  1、不同氣種的燃具是不能通用的,如水煤氣燃具、天然氣燃具、液化石油氣燃具不能通用。

  2、“火等氣”,即先點火而后再開氣,這樣安全;相反,若先開氣后點火,氣先流入空氣中,達到爆炸濃度,遇火就會引起爆炸,這樣很危險,所以一定要“火等氣”。

  3、使用過程中,應保持室內良好的通風狀態,以便隨時把燃燒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排出室外。

  八項注意

  1、不得將液化石油氣瓶、煤球爐、柴灶等其他燃料和燃具與天然氣燃具置于同一廚房內使用。經常保持燃具的清潔。

  2、灶、表周圍不準堆放廢紙、垃圾、塑料品、干柴等易燃物品。

  3、在使用過程中,如聞到燃氣異味應立即停止使用,關閉所有閥門,并及時檢查處理。

  4、停止使用后及臨睡前,應檢查灶前閥、燃具開關是否全部關閉。

  5、禁止在裝有燃氣表、灶的廚房內睡覺。

  6、為保證天然氣的正常燃燒和安全使用,無架灶具應安放在耐火的灶臺上,灶臺高度在600-700毫米為宜。為保證灶具的燃燒熱效率和防止火焰被風吹滅而引起事故,灶具要安裝在避風的地方。

  7、灶與灶之間距離不小于500毫米,灶具不應直接安裝在氣表之下,距氣表的水平間距不應小于300毫米,氣表距地面為1.6米。

  8、要學會調節風門,根據火焰燃燒情況調節進風量的大小,以防止出現脫火、回火和黃色火焰。用旋塞閥調節火焰大小時,一定要緩慢轉動,切忌猛開猛關,以防損壞。

  天然氣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員工必須熟練掌握天然氣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災危險性。

  2.掌握天然氣發生泄漏時的預防措施。

  3.天然氣總閥的開關,必須落實責任人,每天關閉時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員到現場監督,并作好開關登記。

  4.經常檢查接頭、開關閥是否完好,發現漏氣及時報告安保部和工程部。

  5.發生氣體泄漏,嚴禁使用明火,關緊氣閥、打開門窗通風,停止使用各種電器開關。

  6.廚房內使用天然氣灶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使用時要專人看管,使用完要專人關閉。

  天然氣總閥的開關,必須落實責任人,每天關閉時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員到現場監督,并作好開關登記。

  天然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天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天燃氣使用場所的所有人員工作人員必須熟悉了解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須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并經培訓合格后上崗。

  三、使用天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先點火后開氣。燃氣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發現燃氣泄露要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及時采取通風措施,并向工程部報告。下班前關閉總閥門,鎖好門后方可離去。

  四、對天燃氣的設施管理,部門需安排專人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并做好記錄,每月報工程部備檔。

  五、在天燃氣設施周圍及使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雜物等;嚴禁作為休息間、工作間、倉庫使用;嚴禁吸煙和其他明火作業;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設備;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天然氣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懸掛任何物品。

  六、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部門操作,嚴禁私自拆卸安裝。

  七、違反本制度按酒店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對造成泄露、爆炸、火災等嚴重事故的將移交司法行政機關處理。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18

  1、學校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2、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如配電間、燃氣表房、危險品貯藏室、物品倉庫等)

  3、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學校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申報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4、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謹慎操作確保施工場所安全,動火完畢要當即清潔現場火種。

  5、未經總務部門同意,任何部門或個人不準擅自改裝供電設備和線路,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6、電路維修要拉電閘,并掛牌警示,必要時專人看守。

  7、按規定要接地線的儀器設備,未接地線前不準使用。

  8、不準違規使用高壓電器(如電爐、電取暖器等)和超負荷用電。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19

  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設備的采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執行當地用火、用電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用火、用電設備應由具有職業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人員作業,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用火、用電警示標志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5、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⑵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⑶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⑸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⑹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符合GB50303—2002、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使用、營業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⑵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制度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⑶公共娛樂場所禁止在營業時間進行動火施工;

  ⑷演出、放映場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時,應落實相關的防火措施;

  ⑸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⑹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⑺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⑻廚房燃油、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20

  一、灶房、鍋爐房、焊接操作間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二、禮堂、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營業廳、客房、餐廳等處如需動用明火,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或有關部門批準,落實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三、倉庫、車庫、液化氣站等使用明火作業的'場所應當遠離;易燃與易爆物存放場所應當分離。上述場所與教學區或人員密集區應當遠離,不準近距離作業。生活區、庫房、維修場所安裝使用固定火源,必須符合安全規定,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四、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五、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

  六、學生宿舍樓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液化氣灶等工具,一經發現即沒收,并予以通報批評。

  七、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21

  1、認真貫徹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規定,抓好安防工作的宣傳教育。

  2、落實各個工作場所的安全防火崗位責任制,做到經常檢查安防情況,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3、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查、更換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4、嚴禁在制作室各工作間內吸煙或保存易燃、易爆物品。

  5、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以免損壞設備和引起火災事故。

  6、定期檢查配電盤、調光臺、硅柜、燈座觸點等高負載設備,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7、下班后做到拉閘、斷電、關好門窗。

  8、發現火警要迅速采取一切措施進行滅火,并及時報警。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22

  1.嚴格遵守上級各項用火、用電安全操作規程及防火安全規定、制度。

  2.電氣焊工、電工、防水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3.電氣焊工須持有效證件到保衛部門登記備案認可。嚴禁非焊工從事電氣焊操作。

  4.電氣焊工進行明火作業時,按規定開具動火證,并指定專人看火,清理周圍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對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電氣焊等明火作業不準與噴漆、防水、木工裝修作業點等同時間交叉作業,盛裝過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的容器和設備,在未清洗干凈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6.防水施工作業前,須制定專項的防火方案、措施,并報公司消防保衛部門審批備案,方可施工。

  7.施工現場、生活區、料場等,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熱水器、電褥子等電熱器具,特殊情況須經上級消防保衛部門審批后方可使用。

  8.生活區宿舍內的照明燈具,不得超過60瓦,嚴禁使用碘鎢燈取暖、照明,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

  9.冬季使用爐火應由有關部門統一安裝,經保衛等部門檢查符合防火、防煤氣中毒要求后,方可使用。爐火及煙筒周圍不得掛烤衣物、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爐灰要待熄滅后倒在指定地點。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23

  一、用火安全管理

  (一)酒店廚房用火管理

  1、酒店廚房包括營業部門出品部廚房和員工食堂廚房;

  2、部門消防負責人指定各班專人(指定檢查人)每三日對廚房(食堂)的灶具、管道、開關的`使用狀況等詳細檢查一次;

  3、部門指定檢查人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能自行處理的,須即時處理;無法處理時報部門消防責任人,后者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簽認后,送工程部處理或通知合同維保單位前來處理。

  (二)酒店營業部門用火安全管理

  1、除中餐、夜總會、燒烤場等營業部門因營業需要可使用明火爐、蠟燭、氣燈等明火用具外,其他各營業部門禁止使用明火;

  2、營業部門消防負責人須督促每班值班經理對顧客使用的明火爐、蠟燭、燃氣燈等明火進行安全監控。每日營業結束后,值班經理組織部門相關人員清理明暗火種,與營業主任共同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去。

  (三)施工單位用火安全管理

  1、物業服務部負責施工單位動火作業的審批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用火審批程序:

  施工單位填寫《臨時用火作業申請表》(見附件一)--物業服務部安全生產主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對申報單位的資質、用火人員《動火作業上崗證》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方案等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物業服務部經理于一個工作日內復審簽認后返施工單位,物業服務部復印一份留存。

  3、用火現場監督程序:

  1)安全生產員對用火施工現場每天上下午各檢查一次,填寫《臨時用火現場巡查記錄表》(見附件二)。安全生產主管每天檢查一次。物業服務部經理每三天檢查一次;

  2)發現未按規定用火的,須現場糾正。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物業服務部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以下簡稱《整改通知書》,一式兩聯,見附件三)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限期內仍不整改的,物業服務部提交工程部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安全用電管理

  1、各部門消防負責人須確保本部門日常用電安全,做到人離電斷;公共區域的用電(含照明和設施、設備用電)由工程部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安全管理。

  2、每周由物業服務部安全生產主管組織消防監控員,對公共用電和部門用電進行一次檢查,填寫《用電安全檢查表》(見附件四),發現安全隱患,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隱患所在部門經理簽名后送工程部處理。

  三、裝修管理

  1、酒店公共區域或營業區域裝修時,工程部或營業部門須在裝修施工前兩天填寫《裝修(改造)工程施工通知單》(見附件五)送物業服務部。后者據此按上述第(三)款執行;

  2、商鋪裝修施工前,物業服務部須督促商鋪業主填寫《裝修施工審批表》并經物業服務部經理簽名確認后方可為施工人員辦理施工人員施工許可證。

  后者據此按上述第(三)款執行。發現安全隱患時須及時制止,并聯系工程部前來配合處理。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2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強化在裝修(裝璜)施工中動用明火、用電的安全管理,減少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二條動用明火是指在品牌專廳及內部工程修建、物業修補等裝修(裝璜)施工中進行電焊、氣焊、氣割、噴燈的操作行為。

  第三條施工用電是指在品牌專廳及內部工程修建、物業修補等裝修(裝璜)施工中以及新增用電器具等情況時,需進行用電申請的操作行為。

  第二章規章制度

  第四條動用明火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本單位的用火、動焊、用電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審批制度,需確定施工現場責任人、部門現場監管人,填寫《裝修(裝璜)動火、動焊、用電審批表》,由消防工作和用電管理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審批,經相關歸口管理部門分管領導批準方可進行動火、用電施工。

  二、用火、動焊、用電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現場管理部作為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三、操作員必須持證上崗。

  四、對焊、割設備在作業前必須卸壓,開啟全部入孔、閥門。

  五、清除作業現場附近的可燃物,作業面上無法搬遷的可燃物,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六、施工動焊、動火及施工用電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按照每10需配置1支,消防主管部門負責跟蹤檢查,相關施工責任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七、所用動火動焊及重大安全用電施工管理需同施工單位簽訂安全責任狀。

  八、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盛裝容器要清洗干凈。

  九、焊接工具必須完整良好,電焊機和電源線的絕緣要可靠,導線要有足夠的截面,并安裝符合要求的熔絲。

  十、與承建本單位各種工程項目的施工隊簽訂的合同時,要一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第五條動用明火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部門現場監管人必須全過程在位跟蹤檢查、監管,確保按章用火,確保現場安全滅火器材配備充足。

  二、嚴禁在裝修施工現場吸煙。

  三、嚴禁裝修裝璜人員使用煤氣包、電飯煲、電水壺和電熱器具等危險用電用火器具燒飯、燒水。

  四、嚴禁將香蕉水、汽油、酒精、壓縮氣體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施工現場,確因需要必須事先與現場管理部取得聯系,經允許后方可帶入使用。

  五、在焊接中,如聞有焦糊味或電焊機有故障等其他異常現象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進行詳細檢查,以防止事態擴大。

  六、施工結束后,由部門現場監管人組織清理現場并通知現場管理部消防組當值人員到現場進行查驗,確認無遺留火種和其他安全隱患后,方可離場。

  七、現場管理部夜值人員必須對動火部位,在動火過程中和動火結束后,半小時檢查一次,直至次日員工進場。

  八、涉及本單位與其他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應與施工單位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九、在生產區、庫區、危險品作業場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違反相應規定的將嚴格按照公司裝修管理規定及其他相關制度出發。

  十、必須有現場安全負責人,樓層安全監護人,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動火,如發生火勢蔓延,引起火情,要及時撲救;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動火動焊管理要求:“七不”、“五要”、“一清”及其他規定

  一、動火動焊前“七不”:

  1、動火申請沒有批準不動火、不動焊。

  2、周圍的易燃易爆雜物等危險品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未排除殘存液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有受熱膨脹、爆炸危險的氣體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和其他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方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二、動火動焊中“五要”:

  1、動火中要有現場安全負責人、樓層安全監護人、施工單位安全監護人。

  2、動火中發現火勢蔓延引起火災時,要及時報警和撲救。

  3、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要立即停止動火。

  5、施工現場要配備相應滅火器材,施工現場環境要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動火動焊后“一清”: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才能離開現場。

  四、凡動火施工必須按消防要求落實具體時間和部位,動火施工必須動一次簽一次;動火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由申請動火部門的負責人與現場管理部聯系落實。

  五、申請動火部門監管人員必須全過程在現場監管,確保按章動火。動火結束后,與現場管理部門值班人員共同檢查,確定無火險隱患后,方可離去。

  第七條用電申請管理要求:

  一、施工用電申請需嚴格按照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要求、公司用電管理規范及裝修須知執行,施工用電現場需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備要求同動火動焊要求相同。

  二、施工專廳用電申請需經樓層責任人、安全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用電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人認可,經用電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等部門檢查驗收后才準許接電施工。

  三、專廳專柜電器用電申請需落實用電設備安全管理責任人,用電負荷需經用電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安全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執行。申請時需注明專廳現有負荷總量以及申請負荷總量。

  四、營業現場中所有用電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用電申請,并安排專人負責使用和看管,打烊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八條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并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敷設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承擔。

  第九條凡遇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要設置避雷裝置,定期檢測,保持完好。

  第十條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動火裝置等,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第三章獎懲

  第十一條上述各條規定如有違反將參照《中央商場防火治安實施細則》給予經濟處罰1000—3000元。施工期間如發生火災而由此造成損失的,將追究施工單位的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禁止一切未按裝修動用明火審批規定的動火施工行為,一經發現給予5000元處罰并追究部門責任人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規定為公司二級管理制度,由現場管理部負責解釋,并將根據有效性之原則進行適時調整修訂。

  第十四條此規定于發布之日起執行,前期頒發的動火用電管理制度廢除,其它未盡事宜另行規定。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25

  為加強單位用火、用電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門或租賃單位應將用火、用電管理納入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的重要內容。

  二、動火、電氣作業執行人需經消防培訓和其他專業培訓合格,做到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進行動火、電氣作業。

  三、任何部門、單位及個人在園區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后方可作業。

  四、動火作業應由動火部門負責人和義務消防員始終在現場監護,并向動火執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進行安全教育,檢查現場的消防安全措施。當動火間斷或終結時,應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

  五、電氣防火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1、電氣線路的'敷設、導線直徑及連接絕緣程序是否符合電氣技術規范,是否有亂拉臨時線路的現象;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設備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設備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的現象;

  5、檢查避雷器銹蝕程度、有無裂紋,引線是否完全,觸點是否松動;

  6、檢查設備靜電連接是否齊全、可靠。

  八、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九、每半年應對建筑物、設備的防雷、防靜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測試,并做好檢查記錄。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26

  為規范用火、用電行為,減少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用火、用電應認真執行相關專業操作規程和檢修制度;

  2、用火、用電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和實施。

  3、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如電焊、焊割作業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持有許可證書的人員實施,并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焊割點周圍情況,清除可燃物,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嚴禁在有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的爆炸場所焊割,盛過或盛有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和設備,未徹底清洗干凈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護措施前,不得進行焊割。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4、嚴禁在車間、倉庫及木工房等重點部位使用明火和電熱設備取暖。在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作業場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

  5、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并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敷設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承擔。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庫房內電線必須敷設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電氣線路和燈頭應當設在庫房通道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每座庫房的電源開關箱應當單獨設在庫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護措施。

  6、現場臨時用電,不得亂拉亂接,嚴格按“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搭接,正確使用標準配電箱。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27

  一、 用電安全管理:

  1、 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 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 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 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 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 用火安全管理:

  1、 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 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 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 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28

  1、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及電氣防火措施。

  2、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具體規定。

  3、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采用TN-S系統。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不能混接。

  4、配電箱開前箱符合“三級配電兩極保護”的要求,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電箱要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

  5、照明專用電路要有漏電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濕作業作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6、配電線路的電線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線或電纜。

  7、不能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

  8、做好電箱用電標識牌及分路標識圖并張貼在電箱門內,以便檢查。

  9、用電檔案內容齊全由專人管理,電工巡視維修記錄填寫真實。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29

  1、各單位、部門設備安裝、電線路安裝布設須派有《電工證》的專業人員從事,嚴禁無證人員操作,嚴禁亂接亂拉臨時線路。

  2、電器線路、設備的.安裝使用及管理,必須嚴格遵照有關電器防火規范和規定執行,安裝必須規范,使用必須安全,管理必須到位。

  3、對電線路大的閘刀、大型電器的接插頭、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4、電器設備線路,要經常維護、保養、檢查保證運行正常。

  5、加強使用明火管理,落實用火部人員的崗位防火責任制。

  6、加強動火維修管理,重點防火部位用明火,應精神狀態行動火審批制度,加強動火現場的安全保護措施,動火現場要有防火安全管理人員監護,并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作業完成要及時清理現場,確保安全。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30

  一、安全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上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動用明火需到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申請,并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三、對批準使用的明火施工區域,由用電管理部門和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進行現場監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營業期間施工。

  四、營業場所、辦公樓待防火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易燃易爆位置,倉庫的電器設備線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九、對消防用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31

  一、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除實驗室進行教學科研活動的'正當需要外,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在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實驗室,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辦公、教學區域、學生宿舍等公眾聚集場所,嚴禁使用石油液化氣爐、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4、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5、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32

  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安全管理,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二、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三、動火作業后,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于動火作業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四、安裝和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并報經保衛部門同意,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五、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檢查核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六、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七、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八、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33

  一、未經商場消防安全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動火或違章操作;

  二、因施工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向店總經理、物業部門申報審批,經審批合格,并經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方可進行;

  三、在動火施工時,動火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檢查規定,現場監護人員到位,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四、在進行改建,擴建和增容改造施工時,與同施工單位簽訂安全防火管理合同,落實防火措施,物業部門對外來施工單位進行安全防火檢查。

  五、各部門、崗位、班組要定期清理各種雜物和易燃、可燃物品。

  六、各部位動力及照明必須架設(暗設),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照明燈具應采用固定式安裝。

  七、各部位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開關、座、配電盤(柜)周圍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各電器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閘門)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和導線,電器設備嚴禁超負荷用運行。

  八、商場的電氣裝置,電源線路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室內的'線路要有金屬管(塑料管)保護。

  九、電器設施及線路安裝必須有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操作,檢查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34

  為加強公司用電、用火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預防和降低火災隱患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部門應將用火、用電管理納入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的重要內容。

  二、明火、電氣作業的人員需經消防培訓和其它專業培訓合格,并申請辦理動火許可證方可作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進行明火、電氣作業。

  三、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工程部申請,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四、營業場所、倉庫、DJ房等防火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并配有相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每天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工程部人員對本公司的電氣設備(靜電連接是否齊全、可靠)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處、倉庫的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并設有安全巡查表,做好巡查記錄。

  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九、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十、對消防用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05-21

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08-30

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08-14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9-18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3-28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6-12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7-06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8-03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4-04

主站蜘蛛池模板: 彝良县| 宽甸| 饶河县| 台北市| 阿坝| 满洲里市| 观塘区| 容城县| 邵武市| 陕西省| 博乐市| 镇赉县| 永登县| 甘肃省| 永康市| 报价| 满洲里市| 沙河市| 礼泉县| 巴里| 大名县| 江永县| 宜阳县| 迁安市| 隆化县| 泰安市| 出国| 兰溪市| 通化县| 红桥区| 囊谦县| 图木舒克市| 宣汉县| 昌图县| 上思县| 农安县| 元氏县| 边坝县| 齐河县| 南皮县| 景德镇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