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制度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保障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加強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中的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達州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基本建設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校基本建設的任務是制定與學校發展相適應的近期建設計劃及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校園總體規劃設計及實施,負責具體建設工程項目的論證、功能定位、項目報批、工程招標、工程質量、建設工期、投資控制、資金管理、竣工驗收等,對建設工程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
學校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監督的范圍與內容,范圍包括基本建設項目和維修修繕項目,基本建設項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礎設施工程及設備安裝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擴建,以及50萬元以上(含50萬)的維修、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基建項目)。維修修繕項目包括50萬元以下的裝飾工程、綠化等項目(以下簡稱修繕項目)。
第四條
學校基本建設必須堅持依法規范原則。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所確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對建設項目應進行科學論證和決策,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報批及其它各種手續。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和責任制,進行嚴格的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應做到依法規范,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事,確保建設項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達到提高社會效益和投資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
第六條
學校應對基本建設工作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晰職責、落實責任。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工作規范,加強對教育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第七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管理機構是大竹縣教育局。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學校近期建設計劃和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編制學校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指導學校進行基本建設工作和協調處理學校基建工作中有關問題等。
第八條
學校行政對學校建設項目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應根據基本建設任務建立基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中重大事項做出決定,并具體負責對學校建設項目的組織領導、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學校基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基建、財務、監察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九條
學校基建部門的職責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新建項目的論證,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的編制和上報,編制和執行學校建設項目年度建設計劃,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工作,負責執行各項工程建設合同,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及全過程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其他配套工程及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應建立責任制,學校基建工作的領導小組的組長和副組長是建設工程項目第一與第二責任人,對該此項工作和廉政建設負首要責任。
第十一條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應貫穿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從項目的論證報批、工程招投標、勘探設計、項目施工、工程技術、相關設施的配套、建設資金的籌集和管理使用,到項目的竣工驗收等。學校建設項目要做到精心設計、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第十二條
學校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委托具有資質的機構編制后,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對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進行進一步的論證,對該建設項目的選址、環境評估、建筑面積、建設標準、使用功能、資金籌集、項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進行研究,并附有通過招標選定的設計方案。報告應根據國家和市政府對建設項目有關要求,確保設計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資估算的準確性。
第十三條
學校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應在完成批準的所有建設內容和工程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具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具備驗收條件后進行。學校應及時組織相關設計、施工、監理與建設管理部門對工程進行驗收,并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驗收時,除對建筑工程實體進行驗收外,還應認真查閱施工過程中對項目隱蔽工程的驗收材料及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等資料。對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學校應責成施工及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并與施工及有關單位簽署工程保修書。在工程保修書中應明確工程保修的范圍、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學校固定資產。
第三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校園總體建設規劃是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及教育部規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舍面積指標,對校園(校區)進行總體建設規劃。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要體現“以人為本”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適應現代教育發展的趨勢,貫徹節約用地的原則,為發展留有必要的余地。改擴建的校園要保留學校歷史文脈和原有建筑的風格風貌。校園總體建設規劃經審定后,學校基本建設應嚴格遵循規劃進行實施。
第十五條
學校建設項目要選擇優秀的設計方案,保證校舍建筑外型的美觀和結構的安全。
第十六條
學校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是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設計單位根據建設項目的使用功能、建筑規劃、設計規范、建設標準、工程技術、設備安裝要求及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對建設項目做出初步設計方案和項目建設資金的概算,由學校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為該建設項目的最高投資限額,未經原審批部門批準,不得隨意突破。
第十七條
學校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由學校和設計單位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對初步設計文件批復的意見及建議,進行認真的研究和分析,吸納評審專家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優化初步設計方案,使初步設計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學、合理和適用。
第四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管理
第十八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學校基本建設實行招標投標制度,對建設項目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擇優的招標辦法,選擇優秀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設備及部分建筑材料供應單位。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十九條
學校對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應合理確定建設工程的計價方式和工期,招投標的時間不得少于法定時限。學校必須向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投標單位提供與建設項目有關的真實、準確、齊全的資料,合理編制標書(預算)。
第二十條
建立招標代理制度。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一律實行招標代理制度。市教育局建立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中介庫。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實行輪換及淘汰制度。
第二十一條
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報送達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基本建設項目集中公開招標實施辦法》實行。單項工程投資額在5萬元(含5萬元)至10萬元(不含1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項目學校采取公開招投標或邀請招標方式確定;單項工程投資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學校組織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修繕項目管理辦法(修改稿)》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設項目評標小組,由學校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評標小組的成員組成。一般情況下,學校參加評標人員不得超過評標小組成員的三分之一,其他評標專家由招標管理部門根據評標專業技術需要,在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業技術評標專家占評標小組成員的比例應不低于三分之二。具體評標辦法、評標程序及保密紀律等,按照招投標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或由學校(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維修項目招標按照《學校維修項目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校與中標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大宗建筑材料供應等單位,應依法訂立合同。合同應包括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工程發包時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的工期。學校在與各有關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合同的同時,須簽訂基建工作廉政協議書及安全協議書。
第五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筑工程質量是百年大計,學校校舍的安全和質量必須嚴格貫徹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全面執行建筑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從設計到施工的各個環節確保學校建設工程的質量。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質量要求,在施工過程中對項目的地下工程、其他隱蔽工程要及時進行測試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下一個施工程序。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鋼材、水泥及有關建筑材料、設備等都要進行嚴格的檢查,各項指標合格后方可使用。項目學校、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都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按各自的職責,各負其責,保證工程質量的等級要求。
第二十六條
學校要自覺接受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和監督,對檢查和監督中發現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隱患,應限期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整改,整改期間學校應暫緩撥付建設資金。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設項目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學校、勘探、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及合同約定對工程質量各負其責,各單位項目實施的第一、第二負責人,也是該項目工程質量的第一、第二責任人。如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應根據事故原因追究各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學校對原有校舍進行改擴建和裝修的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結構,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改擴建工程或裝修工程,應在施工前委托該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做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和未辦理工程相關手續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九條
學校應建立基本建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學校在建設項目實施中,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經濟損失、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等,應及時上報學校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并認真做好應對處理工作。
第六章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管理
第三十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全面貫徹“堅固、適用、經濟、美觀”的建設方針,必須堅持資源節約原則,建設“節約型”校園。
第三十一條
學校要加強對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規范裝修標準,推行限額設計。裝修標準一般采用中檔標準,主要材料的選擇檔次為中檔適度偏上。
第三十二條
加強建設工程項目階段造價控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全工程造價控制。學校應對基本建設項目基礎、主體、竣工實行三階段造價實行動態控制,在項目基礎、主體、竣工驗收后的十四天內分別提交基礎、主體、階段結算;如對上階段造價超出較多的項目,將在下階段采取降低裝修標準、減小規模的方式,控制項目總造價。
第三十三條
應遵循公平、客觀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施工現場簽證管理。施工現場簽證包括:現場技術核定、材料簽證、其它現場簽證、補充規定。
第三十四條
強化現場技術核定制度。施工單位提出技術核定單后,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共同簽認后方可執行;重大設計變更,學校還應征得市教育局書面批準。
第三十五條
加強材料簽證管理力度。重點加強對未明確定價、定規格、定品牌、定產地廠家“四定”的材料、超出招投標文件約定風險范圍的材料、施工期間相關政策法規規定應調價的材料以及建設方認為須簽證的材料的簽證管理。
施工單位應至少提前七日將預購材料清單提交現場代表,由現場代表認可后執行。
第三十六條
規范材料簽證,材料簽認價格參照建經信息和市場價格,并參考3家以上廠家的價格。材料簽證必須注明生產廠家、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材料供應時效、價格,簽證價格簽認還應明確采管費、運輸裝卸等相關費用因素。現場簽證要及時簽辦,不應拖延或過后補簽。對于一些重大的現場變化,還應及時拍照或者錄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資料。
第三十七條
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及竣工決算管理。項目竣工后28天內應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基建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后由市教育局提交給市財政局審定;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后,提交給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審計處組織審定。基建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按照市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具體辦法按照《達州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與修繕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洪教計字(20xx)4號]執行。
第三十八條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實行估算、概算、決算控制。一般概算在估算30%幅度內允許調整,決算在概算10%幅度內允許調整;如存在基礎特別復雜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的,應及時提交專門調整報告,待調整獲得正式批復后方可實施。未獲市教育局或者其他部門批準的超額投資由項目學校自籌解決。
第七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管理
第三十九條
學校建設工程都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由專人負責,建立健全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其內容包括從項目提出籌劃到工程竣工驗收各個環節和階段的文件、合同、資料和圖紙等,都要嚴格地按規定收集、整理、歸檔,形成完整的建設工程檔案,移交有關部門存檔。
第四十條
建設工程項目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立項及批復文件;
2、工程概預算及批復文件;
3、招標文件;
4、合同文件;
5、圖紙會審記錄;
6、工程竣工圖紙;
7工程設計變更、甲方簽證;
8、工程結算書;
9、工程量計算書;
10、監理工程師通知或建設單位施工指令;
11、會議紀要;
12、施工組織設計;
13、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及水文資料;
14、工程開工、竣工驗收報告;
15、學校施工日志;
16、施工圖紙;
17、投標文件;
18、其它資料(含甲供設備及材料證明等)。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具體要求。工程設計變更、簽證:工程設計變更,要求分專業按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設計變更要求有設計人員的簽字及設計單位蓋章,同時要求有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確認,與竣工圖相對應。
第四十二條
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文書要求。工程簽證,要求根據簽證單的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每一頁要求有統一的編號,現場簽證單上應有工程數量的計算過程和簡圖,并有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相關人員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資料簽收表上應注明資料的內容、份數和頁數,并且對所有復印件資料的真實性進行確認。
所有資料應保證一式三份。
第四十三條
學校要建立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對學校與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材料供應等單位簽訂的合同進行嚴格管理,檢查各項合同約定條款執行情況,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要認真檢查合同的履約情況。
第八章建設工程項目的保障和監督
第四十四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必須堅持勤政廉潔原則。建立健全勤政廉潔和監督制約的制度措施,加強廉政建設,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提高基建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增強基建管理干部的拒腐防變能力,干干凈凈做事謀發展,努力實現“工程優質、干部優秀”的雙優目標。
第四十五條
學校要加強基本建設工作隊伍建設,要選聘政治素質好和專業技術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基建隊伍。結合學校基建工作的特點,為基建干部提供必要的學習、辦公、防護、交通等各種工作條件,保證基建工作的正常開展。對工作先進、取得優良業績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六條
學校要結合基本建設工作的特點,堅持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思想教育和培訓。提高學校基建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覺悟和廉潔自律的自覺性。要建立健全基建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責任制度和工作紀律。明確具體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制約措施和追究辦法。
第四十七條
學校基建工作人員不準在與工程有關的單位中報銷任何應由本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不準接受對方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回扣等好處,無法拒絕的,應一律上交學校;不準參加對方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不準要求和接受對方為自己及家屬提供的各種利益;不準向對方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學校建設工程有關的設備、材料及工程分包經營等活動;不準向對方泄露招標標底等有關保密內容;不準損害學校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或他人謀取利益;不準擅自截留、擠占和挪用建設資金。
第四十八
條學校基本建設監督工作,應堅持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監督與自律相結合,做到關口前移,預防在先,依法嚴格,全面覆蓋。
第四十九條
學校要加強對決策工作監督。重點監督決策依據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決策過程是否符合程序規定,決策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并記錄在案等。
第五十條
加強對招投標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項目的招投標工作,重點監督招投標工作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范圍、程序和方式,評標成員的組成是否符合要求,評標過程是否公平、公正,有無故意規避招投標或弄虛作假等。
第五十一條
學校要加強對合同簽訂和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合同的簽訂手續是否完備,合同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合同的條款是否與招投標要求相符,合同的變更是否符合程序規定,合同的雙方是否誠信守約。
第五十二條
加強對基建重大物資采購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設備或大批量大額物資采購工作,重點監督采購是否按照程序嚴密、操作透明、集體決策、合同約定、擇優購置、責任明確的原則進行操作。
第五十三條
學校要加強對責任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有關管理部門是否嚴格按照職責實施管理,各責任人員是否按照分工要求履行職責。
第五十四條
學校要加強對遵紀守法情況的監督。重點監督領導干部有無利用職權違規干預工程項目,工作人員有無違反規定以權謀私或造成損失,發現違紀違規問題是否及時處理等。
第五十五條
學校要加強群眾對學校基建工作的監督。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實行基建工作公開。實施學校建設項目責任人、設計、施工等單位的名稱和責任人現場掛牌公示制度,設立工程質量和廉政建設投訴舉報電話,自覺接受學校師生員工和社會的監督。
第五十六條
監督工作由監察、審計、財務、基建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能,采用參與、詢問、檢查、調查、追究等方式進行。
第五十七條
學校對在建設中不按規定辦事、玩忽職守、弄虛作假、貪污受賄、截留、擠占、挪用建設資金、違反有關廉政規定的行為,都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查處。根據其所犯錯誤情節輕重由學校分別給以相應的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可對項目學校緩撥或停撥市級建設資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制度2
工程項目部屬工程監直接領導下的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部門,為明確本部門內各項職能,確保各項工作高效展開,在公平、公證的原則下,特制度實施本制度。
一、工程項目部工作內容:
1、組織完成工程項目開工審批手續,協調施工過程中的外部關系;
2、組織實施招投標,協助簽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規范及合同規定和程序對建設項目進行從開工至竣工的`全過程管理,實現項目合同目標;
4、制定并實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項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組織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門經理領導下的專業工程師負責制;
②工程部根據建設項目需要,可設經理一名,副經理一名,土建專業工程師兩名、安裝工程師兩名、資料管理員一名。
2、工程部會議制度
①工程部實行定期現場辦公室制度(怡和?星國際項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與定期會議相結合,根據工期、質量目標設專題會議;
②組織工程部與監理方定期現場辦公例會制度(暫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會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專題會議制度。
③積極參加監理例會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監理例會。
3、檢查制度
①要求專業工程師會同監理相應專業及施工單位技術、施工員于上午、下午對施工作業點巡查各一次,重點部位及關鍵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點達到100%,漏點處罰:每日每點50元(特殊情況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組織周小查,由工程師負責人與監理方負責人及各專業工程師會同施工方負責人共同實施檢查(暫定星期一上午9:00),組織月大檢查或分部分項檢查。請公司及管理人員參加,建立評比標準,進行現場講評,及時組織竣工工程初步驗收;
②針對檢查結果及時以文字形式提交有關各方簽認;
③工程部各崗位實行書面總結、計劃,分周報、月報及分段目標報告制;
④寫出管理日志,注明當日巡查情況及時間,記錄工程會議檢查事項、工程簽證設計變更、施工質量、進度問題及相應措施的實施,并不定期對其抽查。
三、工程部崗位責任制
1、工程部經理崗位責任制
①工程部經理直接對公司工程總監負責,接受總監領導;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產計劃及總結,協助制定項目目標、協調內外關系;
③組織起草審查招標文件、評定招標文件、擬定發包項目合同主要條款;
④組織參與施工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資金需求計劃的制定和初步審查;
⑤主持甲方、監理定期周例會、月檢查、分部分項檢查,參與監理周例會;
⑥組織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查。
⑦將工程師報上的與施工單位來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時內報總經理,并在48小時內完成。
2、專業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①工程部專業工程師對部門經理負責,接受部門經理領導;
②起草并保存與施工單位的來往文件、信函及各種法律文書,并在24小時內上報經理;
③組織項目施工審批所需資料;
④起草招標文件,擬定招標程序,參與評標,完成專業技術協議條款;
⑤進行施工現場工程量的統計、審核,并配合審算部進復核;
⑥組織進行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預防工作;
⑦組織對于隱蔽工程的驗收,并確保所記錄的資料的真實、完整;
⑧工程點的.巡查工作應在48小時之內完成;
⑨組織起草變更、簽證文件;
⑩審查批復施工方作業計劃、預結算資料及相應業務應在24小時之內完成;批復質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聯系單,在24小時完成。
3、工程部文件資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資料(含公司主管部門文件資料),必須在四小時內傳達到部門崗位人員,根據相應文件內容傳達到相關單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負責簽訂的合同,必須確認合同方法律資格,經相關部門審查,報總經理審批簽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據合同,圖紙由工程部統一發放,相關專業工程師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備存檔或滿足其它需要;
③設計院、總工辦簽署的變更統一發放到相關單位及專業工程師;
④專業工程師簽認的變更(通知)、簽證,由部門經理(或項目經理)審查簽認后,蓋技術專用章,統一發放到相關單位;
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制度3
第一條項目辦工程管理人員條件
1.工程管理人員必須具備三年以上的施工現場管理實踐經驗,并經考試合格方可擔任。
2.需具備較高的工作責任心、自覺性和原則性,并能吃苦耐勞,熱愛本職工作。
第二條工程管理人員堅持主材料必須進場驗收。凡主要材料進入工地,須會同監理人員對材料質量和數量的驗收并同時簽證,必要時,還須有顧客簽證。作好記錄以備檢驗。
第三條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有關技術標準規定的合格標準和設計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或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標準,符合以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第四條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2.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3.產品包裝和商標樣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
4.設備應有產品詳細的使用說明書,電氣設備還應附有線路圖;
5.實施生產許可證或使用產品質量認證標志的產品,應有許可證或質量認證的編號、批準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條在工程質量監督過程中,要求質量監督人員堅持科學、公正的原則,按照國家和企業的相關標準,施工作業規范,開展質監工作。正確處理好顧客、企業、施工隊三者的相互關系,事事處處顧及企業的利益和信譽,
第六條工程管理人員應按合同和規范要求逐項、逐條進行進場材料驗收,并在進場材料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記錄決不允許弄虛作假,項目建設或交付使用后,如發現存在問題,經檢查,驗收記錄和實際情況不相符時,必須追究責任。
第七條項目辦負責人、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對工程項目質量負責,作為公司項目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員,承擔以下責任:
1.施工現場有違規行為,每次扣罰50元;如在施工現場重復發現三次以上違規行為,作下崗處分
2.主材料進場如不及時參與檢驗、驗收,每出現一次扣罰50元,如發生質量上的問題,由項目辦負責人和工程管理人員負全責,作下崗處理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3.出現投訴且反映的問題屬實,確認是責任人員責任的,每出現一次扣罰當月工資;如屬重大失職行為,造成公司利益損失的,作下崗處理并賠償損失;
4.項目辦管理人員管理工程項目全年無差錯的,年終一次性獎勵1000元——10000元。
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制度4
1)工程技術部門要監控與審核工程質量規劃和施工方案,落實三級交底制度,檢查規劃與方案的實施過程,抓好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推廣十項新技術應用,提高工程質量品牌。
2)生產計劃部門要堅持“抓生產必須抓質量”的要求,在落實生產計劃的同時要明確工程質量要求,在不影響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進度計劃,要堅持做到上道工序質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要始終以嚴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進度創造良好的'施工生產環境,提供使顧客滿意的精品。
3)材料部門供應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質量標準,要嚴格材料采購、驗收檢測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時了解和掌握施工現場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規格、性能以及應用要求的情況,做到為工程建設提供合格材料。
4)質量檢查人員應持證上崗,應挑選工作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專職質量人員公司直接領導,應相對固定,不得任意調整。如因工作確需調動,需經公司主管部門同意。
5)專職質量檢驗員的配備,根據國家規定數據不低于企業職工總數的5‰,應滿足企業質量管理的要求與能力。
6)項目部、隊組質量管理,要充分依靠群眾,在操作過程中要精心施工,隨時自檢。項目部應有項目質量員,項目質量員獨立開展工作。專業隊應有兼職質量員,以便進行自檢工作。兼職質量員由關切或有經驗的工人擔任。
7)質量管理網絡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由總工程師分管,在公司質量管理部組織下展開各項工作。各技術經理分管質量工作,分管技質的主管抓質量工作,項目部設質量員、隊組設兼職質量員。
8)質量檢驗人員應定期參加公司的質量活動。
9)全面質量管理是現代工業生產中一種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企業的全體職工,都要學習和參加質量管理,為了取得經驗,逐步展開,應建立質量管理小組,并開展活動。
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制度5
為了規范公司工程項目專用章刻制與使用流程,加強工程項目文檔管理,提高工程項目各方協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工程項目專用章刻制
工程項目組建立后,由工程部經理或項目經理提出刻制工程項目專用章書面申請,報分管副總、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提交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印章刻制。
第二條項目專用章使用
1.領用及使用
工程項目專用章刻制完成后,由工程部經理指定項目經理到綜合管理部領用,并由專人保管使用,一般由項目經理保管使用,并由部門負責人監管,做好專用章使用登記。
2.使用范圍
工程項目專用章系非經濟類用章,不能用在任何合同、協議及票據上,僅供項目組與業主、監理單位、施工配合單位聯系工作和工程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文檔資料之用,例如設備裝箱清單、施工日志、現場調試報告、現場問題報告、備品備件移交清單、培訓記錄表等。
第三條工程項目專用章時效
項目專用章只在本項目建設過程中使用,使用時效為項目組建開始至項目完工、驗收結束。
第四條工程項目專用章銷毀
工程項目完工驗收后,工程項目專用章由工程項目組上交綜合管理部封存保管(封存保管期為3年)。每年由綜合管理部定期對已過封存保管期的工程項目專用章進行銷毀。
本工程項目專用章管理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制度6
負責建筑施工工程項目的人員管理、安全施工和技術質量監管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政策、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全面負責項目工程進場前人力財力的組織工作和入場后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主持項目部工作。
2、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給工程項目的各項考核指標,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的實現,認真履行施工合同。
3、參加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工程預結算的會審,堅持項目過程精品,動態管理,標價分離,嚴格獎罰。
4、負責主持編制和組織實施施工合同內容的施工進度計劃,按時向公司報送工程實物完成量,按時向業主收取工程進度款。
5、嚴格按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工作和質量方針要求實現工程質量目標,負責組織對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技術、質量、安全、成本等相關工作實施情況的考核。
6、合理統籌安排好項目工程的物資、勞動力、施工技術、設備、后勤、行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施工等的管理工作。
7、負責完成公司經理授權處理的事宜,定期或不定期將工程現狀上報公司,并執行公司的指令。
8、負責與政府相關部門、業主、監理、分包單位的協調工作。
9、定期組織項目部各專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開展“QC”小組活動。
10、負責對本項目工程完工后的工作總結。
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制度7
1、由項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性文件的收發、傳閱、編制清單歸類保存。由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施工圖、技術核定單、變更通知單的收發,負責編制目錄,分發清單,所有施工圖的持有人應對圖紙的修改,變更及時標識。
2、所有文件資料由文件批準人決定發放范圍和份數,文件發放人應填寫《文件和資料發放登記表》,按發放范圍和數量發放文件,并做好編號及登記。
3、文件領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資料時,應在文件發放的表格上登記簽字。
4、在發放過程中,文件使用部門應及時撤出作廢/失效文件。
5、當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損嚴重,影響使用時,應向文件發放部門辦理更換手續,交回破損文件,補發新文件、編號不變,文件發放部門應將原破損文件收回處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丟失后,應向文件發放部門辦理補領手續,在補領申請時必須作出書面說明,文件發放部門在補發文件時應重新進行分發編號,并注明作廢。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單,項目部辦公室負責編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單》,項目工程部負責編制技術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單》,以識別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現行修訂狀態。
8、文件和資料的更改
a.當文件和資料需要更改時,應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門填寫《文件和資料更改申請表》,說明更改的理由依據和更改內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門時,應重新會審。
b.文件更改原則上應由原審批人審批,當原審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員審批時,則該人應得到相應的授權書和文件審批所需的有關背景資料。
c.經更改審批的文件,由審批人填寫《文件和資料更改通知單》,并發至有關部門。
d.文件持有人根據《文件和資料更改通知單》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應處進行更改,但應確保內容的正確、清晰,并將《文件更改通知單》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發放登記。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門應將更改內容審批件存檔備查。
f.文件更改應做好記錄和標識。
9、作廢的`文件應加蓋“作蓋”印章,已作廢、失效的文件應在文件的使用場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資料的保管
a.文件和資料持有人應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資料,防止丟失、損壞,若損壞丟失應向主管領導報告,批準后按二.5和二.6辦理。
b.文件資料的存檔按公司檔案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c.文件管理人在調離崗位或存檔時,必須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記錄。
11、文件和資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資料需要時,由需要人填寫《文件和資料復印審批表》,應經主管部門或部門負責人批準,規定復印的份數、編號,發放應做好記錄和登記。
b.需要臨時借閱文件的人員應填寫《文件和資料借閱申請單》,經文件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借閱,借閱后必須及時歸還,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外借,如確需外借,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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