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囗另类BBWSeⅹHD,av狼论坛,精品一卡2卡三卡4卡乱码理论,体育生gv老师浪小辉3p警察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5-03-10 06:56:3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集合)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或一定的規(guī)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財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集合)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5篇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

  學校財產是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的必要的物質基礎。管好、用好學校財產(以下簡稱校產),是每個師生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延長校產使用年限,提高校產使用效率,確保其正常運行,是貫徹執(zhí)行勤儉辦學,提高教育事業(yè)經費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為克服財務管理中重金輕物的思想,切實加強校產管理,確保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 管理組織系統(tǒng)

  第一條、校產管理組織系統(tǒng)

  1、在校長室的統(tǒng)一領導下,總務處具體負責、總管學校財產。

  2、各類設備、校產根據分塊、分線管理原則落實,由各有關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各處室內財產負責人為各處室主任;

  各教師財產負責人為本人;

  各班級財產具體負責人為班主任;

  各專用室(含會議室、實驗室、圖書閱覽室、微機房、語言室、中心機房、課件室、電教設備、音、體、美、勞室、體育館等)的財產負責人為各專用室負責人;

  食堂(含餐廳)財產負責人為承包業(yè)主;

  學生寢室的財產負責人為各相關班級的班主任/宿管員,田徑場(含籃球、排球、羽毛球場)財產負責人為體育室負責人;

  小賣部的財產負責人為店主;

  各儲藏室財產負責人為各物品儲藏單位的負責人。

  第二條、總務處協(xié)助財務核算中心建立學校固定財產賬并立下存檔,分類建立固定資產賬和分類明細帳,所有固定資產和大宗物品(圖書、儀器、課桌椅等)都必須登記造冊;

  各處室(包括教室、寢室、辦公室、實驗儀器、食堂以及各專用室等)現有財產均應登記造冊,經總務處核對無誤后,總務處代表學校與各處室財產負責人簽定有關協(xié)議,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具體責任人。

  第三條、學校經常性地對師生進行“愛我學校從愛護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導養(yǎng)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良好品德。

  第二章 購物與領用制度

  第四條、學校添置財產,先由各處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分管校長審核,經校長同意,必要時經校長辦公會議確定,由總務處負責組織購置。

  第五條、添置校產經校產專管員驗收簽字后,登記入冊,方可分配使用,嚴禁未報購物和購物后未報驗收入冊擅自領用。

  第六條、上級有關部門或有關單位、組織無償調撥的儀器和贈送的設備,應由驗收人員或接受人員填報《固定資產調撥使用單》入賬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各處室的用品、常規(guī)教具由總務處根據需要和可能情況統(tǒng)一配備。各處、室負責人或教職工個人領用公物均需填寫《領物登記本》,寫清數量、用途并簽字,嚴格手續(xù),明確責任。筆墨紙張雖屬低價易耗品,也力求勤儉節(jié)約,杜絕浪費。

  第三章 使用、借用和檢查制度

  第八條、處室財產由其負責人負責或由有關人員負責使用管理,總務處每學期檢查一次。

  第九條、班級和學生寢室使用財產,原則上每一學期清點驗收一次。在期初由總務處與班主任簽定責任書,中途發(fā)生變化(增減),發(fā)現損壞應及時記載,由負責人追究責任人的具體責任,期末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清點結算,作為考核和獎懲負責人的依據。

  第十條、總務處依據以上規(guī)定期限進行檢查外,有權利可以對各處室及部門的校產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產使用及維護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發(fā)現損壞,查明原因及時理賠維修。

  第十一條、校長要定期對總務處校產管理情況進行驗審,保證帳帳相符。

  第四章 賠償制度

  第十二條、財產缺損的責任追究

  第一款 學校校產被損壞或缺少,由總務處逐級追究財產損壞或缺少者的責任。

  第二款 班級財產的損壞或損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級中的責任學生并索賠。

  第三款 各處室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各處室負責人及時向責任人了解并核實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并索賠。

  第四款 專用室內的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專用室負責人依據借用登記記載情況,書面向總務部門報告,追究借用人的責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五款 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由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分塊負責班級查實情況追究損壞人或攜帶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六款 班級中損壞或損失的財產,班主任未能查明責任人;

  各處室損壞或損失的財產,處室負責人未能查明責任人;

  專用室負責人未能查明專用室內財產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

  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未能查明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追究有關負責人應承擔的失職責任。

  第七款 報損財產修復后,各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和責任人應在修理單上填上明確回復意見。否則,將分別追究相關處室責任人及修理人的責任,必要時還將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八款 學校貴重物品及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如有失竊,學校將視具體情況分別追究有關責任人及保安的責任。

  第十三條、學校嚴格執(zhí)行“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照價賠償”的原則和“有意損壞,從重賠償”的原則。

  第十四條、損壞后經修理仍可使用的校產,考慮到修理后校產內的質量影響及外觀影響,按修理價(含工、本費等)的2——3倍賠償。

  第十五條、班級財產損壞,堅持先賠償后修理的原則。班級有關設施損壞賠償金額參見《甘泉縣高級中學班級財產自查賠償金額參考表》。

  第十六條、賠償途徑

  第一款 由損壞責任人向相關負責人報告設備損壞情況,再由負責人向總務處報告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

  第二款 由總務處核實設備損壞程度,定出賠償金額,或根據損失財產的價值定出賠償金額,并由總務處出具賠償通知單。

  第三款 由負責人督促責任人向財務處繳納賠償經費(由負責人直接向財會室繳納)。并向總務處出示已賠償金額的收據。

  第四款 專用室內損壞或損失的財物由各專用室負責人查實情況,并通報給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由負責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徑執(zhí)行賠償。同時專用室負責人應將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報給總務處備案。

  第五款 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玻璃器具等低價易損失物品的賠償,由實驗室管理人員根據一般定價在課后立即索賠,并當場開具由財會室發(fā)給的收據單,收取的賠償連同收據存根及時回交財會室。

  第六款 教師損壞財產的,根據總務處核定賠償金額,相關負責人應督促責任人直接向學校財會室繳納賠償金。

  第七款 凡負責人無法查實財產損壞或損失者,由負責人個人承擔賠償。

  第八款 各處室公物損壞,須先付賠償金后修理,情況特殊的,可以由負責人先向總務處書面申請,經獲準可先修理后支付賠償金。

  第九款 教職工調離學校,應如數交回領用的所有校產(含圖書、教參、耐用教學用具等)及寢室鑰匙等,再分別由有關處室負責人填寫離校通知單,最后校長簽字后由校辦公室開具“行政介紹信”,“工資介紹信”,損壞或損失的必須按規(guī)定賠償。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所有條款與上級有關新規(guī)定不符,則執(zhí)行上級規(guī)定。

  第十八條、本制度經提交XXXXXX教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之后執(zhí)行。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2

  憲法規(guī)定“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保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學校公共財產是學校開展政黨的教育教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為切實保護我校的一切公共財產,使其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工作,全體師生員工須遵照執(zhí)行。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

  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說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昭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為財會檔案予以保存?zhèn)洳椤6菚嬕⒔∪敭a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

  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衛(wèi)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

  實驗器材管理由古剛義負責,微機室器材管理同廖長清負責,團隊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負責,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教師共同負責,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張鳳仙負責,油印資料老大需要教導處先登記,再由張鳳仙記錄及油印。檔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會負責,雜物保管室由黃澤林負責,錄音機、聽力磁帶、教參、教學掛圖由教導處負責管理,伙食團公物由李建輝負責,段學良負責對電器、辦公用品等進行發(fā)放與登記。辦公桌椅經編號、登記后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并辦理好有關手續(xù),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3

  為加強學校財產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減少損壞。牢固樹立以教學為中心的工作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財產管理的工作職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總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教書育人,向管理要質量,向管理要效率。

  財產管理的任務:加強財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學校及師生財產安全,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

  一、 財產內容

  (一)、固定資產(單價500元以上、成批同類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質)

  1、學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動場地、設備和環(huán)境設施、交通工具等。

  2、各處室、班級內配備的各種電器、電腦、電教設施、文件柜、桌、椅、沙發(fā)等物品。

  3、教學樓內學生用課桌凳、電器、電腦、電教設施。

  4、圖書館、閱覽室內設備及各類圖書。

  5、實驗室內各類儀器、電教設備、教具等物品。

  6、音樂器材、美術器材、體育非易損器材。

  7、其它固定資產。

  (二)、非固定資產

  1、各類辦公用品、學生實驗用藥品、器皿等。

  2、學校正常維修購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體育教學用各類易損器材。

  二、 財產管理

  (一)財產管理與組織分工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tǒng)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傾向。

  2、分管總務工作的負責人員,對全部財產負責。

  3、各班主任、教師要對本部門本班級的財產負責日常管理,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和財產安全。班主任為本部門本班級財產日常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二)、財產的購買、登記與領用

  1、財產的購買審批程序制度

  學校各部門因教學、辦公需要購買設備及物品,應由處室主任向分管校長提出,經校長辦公會同意,然后處室主任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經分管后勤的校長審批簽字后,由總務處購買。使用部門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出庫手續(xù),領取物品。

  2、財產登記中要依照規(guī)定,正確分類,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

  3、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帳面原價、調撥價等記帳。

  4、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中實際發(fā)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5、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6、財產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規(guī)范化。

  7、特殊情況如辦公、教學需要進行財產調整,經分管后勤的校長同意后,有關負責人須經總務處辦理變更手續(xù)。

  (三)、財產的年核制度

  1、學校的財產實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學年為一階段,總務處根據學校規(guī)定的配備設施目錄,學年初負責財產配發(fā)、登記工作,學年末負責財產核實驗收工作。

  2、有關責任教師學年初對總務處配備的設備、用品目錄單要驗收簽字,并負責日常使用管理,保證一切財產的安全。

  3、總務處和電教室維修人員對各處室、部門財產要執(zhí)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集中維修在寒、暑假進行,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

  (四)、財產的報損與報廢

  1、學校財產報廢,應由管理人員、總務處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做出鑒定,經確定無修復價值后,經有關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署意見,分管后勤的校長批準后,方可報廢(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

  2、低值易耗品做到節(jié)約和愛護使用。如有損壞,及時到相關處室、年級、教研組報損,然后到總務處登記。

  3、報廢固定資產殘值,不得任意銷毀或轉給私人,按合法程序作變價處理。

  4、固定資產變價收入計入修購基金,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用于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三、公物的借用與賠償

  (一)、公物私借與借轉租制度

  1、學校公共財產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況確需借用的須經校長批準。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應出具借據。借用期間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丟失的應照原價賠償,因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的,根據損壞程度給予合理賠償。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條時應按規(guī)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歸還。

  4、嚴禁私拿公物,否則按所拿公物價值的兩倍以上扣發(fā)工資做為賠罰金。

  5、學校教職工攜帶公物出大門必須持總務處開出的物品出門證。沒有物品出門證而門衛(wèi)私自放行的`,一經發(fā)現扣發(fā)門衛(wèi)與放行物品價值等同數額的工資。

  6、非本校人員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況特殊確需借用,須經校長批準。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學校規(guī)定期限者,借用關系自動轉為租賃關系,從超期下月起,按月從工資中扣除相應的公物租賃費。歸還后由保管人員通知財務人員從當月起停扣租賃費。

  (二)、公物損失賠償制度

  1、教室課桌課凳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配備。定人、定位。誰用誰管,期末按班級點清數量交總務處驗收。

  2、學生人數增減,教導處把班級和增減人數通知總務處,由總務處增設或收回桌凳,學生和班級之間不得私自亂拉或自行調動桌凳。

  3、發(fā)現學生不愛護公物,將桌凳亂刻、亂畫、亂拉或人為損壞丟失者,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損壞程度,實行經濟賠償。

  4、電教、語音、實驗設備要妥善保管,人為損壞要酌情賠償;如果丟失要照價賠償。

  5、教室門窗玻璃要保護好。做到:上學開門窗,放學、放假關門窗,由當天值日生負責管理,責任到人。無意損壞酌情賠償,屬責任事故或有意損壞者加倍罰款。

  6、住校生對寢室配給的床柜等住宿設備要嚴加愛護,做到定人、定位。無意損壞的酌情賠償,有意損壞除嚴加處理外加倍賠償。

  7、全校師生應愛護學校花草樹木,不準在花草上拉繩曬衣,有意損壞使花草樹木致殘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8、歸還所借公物時,如發(fā)現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的,根據公物損壞程度酌情賠償。

  9、對非正常損壞的公物,誰損壞誰賠償;找不到直接損壞者,由直接責任人負責賠償。

  四、財產管理的監(jiān)督

  1、學校各級管理人員如果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由分管校長和校長提出批評,限期改正;造成財產損失或流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2、學校教職工有權對財產管理中違規(guī)違紀行為和學校資產的完整與完全進行監(jiān)督,各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對待。

  五、本規(guī)章制度解釋權在校方主管領導。

  校產是國家財產,為了進一步提高財產的使用效率,延長使用期限,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達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熱愛學校,愛護財產,不允許做有損于財產的事。

  2、固定資產的管理環(huán)節(jié)必須做到及時登記,月月做帳,季季對帳,做到帳帳相符 ,帳物相符。圖書館、實驗室等部門均應建立相應臺帳。

  3、堅決執(zhí)行誰用誰管,gh公用分管,責任到人的財產管理原則,桌、凳等可移動的物品,誰拿出室外,由誰負責拿回,杜絕亂拖、亂換等不良現象。

  4、各級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做好平時財產的保養(yǎng)工作。

  二、請購制度:

  1、全校各部門根據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學校全年經費預算分配的范圍內提出購物申請。

  2、凡申請購物者(部門)須填寫請購單,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同意采購。

  三、驗收制度:

  1、征用的土地,新(擴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財產,由校產管理員依據憑證(一式兩份)入帳。

  2、自制、局撥、捐贈的財產,局固定資產、耐久品由經辦人將物品、原始憑據交學校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憑證,報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審核。憑證一式兩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財務室,并據此及時計帳。

  3、建立校舍資料檔案,財產帳,做好房屋編號。

  4、做好固定資產(除校舍)的編號、登卡、計帳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員驗收簽字,分類定位儲存,建立收支登記帳冊。

  四、領用制度:

  1、各部門的公用設備,均為部門領用,個人保管(簽名)離校時歸還。

  2、各處室或個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辦公用品或教具(經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同意,可向倉庫保管領取,在領用登記卡上簽名或寫借條。

  3、一般辦公用品和清潔工具,在每學期初由部門負責人向倉庫保管員統(tǒng)一領取,在領用卡上簽名。

  4、堅持領用、借用、賠償制度。

  五、報廢、報損制度:

  1、確定報廢、報損,應由有關人員會同技術人員作出技術鑒定,經確認無修復和使用價值后,由經管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具意見,校長批準,并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六、檢查制度:

  1、每學期開始,要根據登記本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到各部門核實所有公用設備。

  2、每學期結束,各處室應自行核實臺帳,再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復查臺帳及有關物品,做到帳物相符。

  3、每學期結束,總務處有關負責人要到各部門收齊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結束前,由總務處牽頭,各部門(組)財產管理員參加的校產年報會。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學校財產的管理,更好的做好教室財產的保管工作,特制定教室財產管理條例如下:

  1.由班組包干管理,班主任老師或班級財產保管員負責檢查,并做好清單檢查記錄。

  2.教室所有財產、財產代碼編號(票貼)由各班包干管理。財產代碼編號不能隨意撕下。如有掉下應報總務處,重新補上;對撕下編號不報者,按損壞公物賠償。

  3.學校和班主任老師,應定期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使全體學生從思想上重視愛護學校財產。

  4.對無故損壞公物的`學生,除教育或違紀處理外,要求該生按原價或修理價酌情賠償;當公物損壞,查不出損壞者,則有班級集體賠償。

  5.班主任或班級財產保管員,應對教室所有財產進行每周檢查一次;如需修理,應立即到總務處報告,由總務處派人及時修理。

  6.學生在打掃衛(wèi)生時應注意安全;放學后應關好門窗和日光燈,積極配合學校'清校'制度。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5

  一、學校財產管理制度

  1、學校的教學器材、圖書資料、文化設施、活動設施、花草樹木、辦公用品、房屋設施等均為國家財產,必須由全校師生共同管好、用好,管理部門要做到合理安排、妥善管理,全校師生員工家屬有責任愛護公物,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損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

  2、對于學校財產,保管室要有總帳,實驗室、微機室、電教室、語音室、圖書館、資料室的財產必須建立分帳,造冊登記,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以加強監(jiān)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公肥私,將公物占為己有。在調換管理人員時,必須按冊辦理移交手續(xù),如有損失,應分清責任負責賠償。保管人員對學校財產應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貴重物品更應倍加保護。防止腐蝕霉變、鼠咬蟲蛀、失火、失盜、爆炸等意外事故發(fā)生。

  3、凡學校購買或由上級撥發(fā)的固定資產、儀器設備、圖書資料、辦公用品等,都必須經過有關人員驗收登記后方可辦理借用或領用手續(xù)(家屬無權借用學校物資)。凡借出物品原則上用后及時歸還,損壞賠償。校內財產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況應憑單位介紹信經校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借,并限期歸還。如有損失,照價賠償。

  4、各處室、辦公室向學校借用的一切財產都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撮動、改裝,不允許轉借他人。在調離本校時,必須向保管室辦理歸還手續(xù),如有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手續(xù)不清不予放行。

  5、學校的`財產、用具首先供應教學需要,辦公室的家具不得搬回宿舍使用。

  6、學校財產屬正常使用多年后,已報廢不能使用的,需經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廢,然后由總務處組織專門人員檢查,確認無誤后,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報損,同時列出報損物資清單,存查。此外,處理廢舊物資所得款項,應上繳學校財務部門。

  7、學校店面出租應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政策簽定合同,并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收取押金和租金,同時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管理。

  二、班級財產管理制度

  1、凡各班集體購買或捐贈的耐用物品,在該班級學生畢業(yè)后,應上交學校,收為公有。凡社會捐贈、贊助學校物品、校獲紀念品、獎品,經手人必須及時上交學校保管室收存、登記,任何人不得隱瞞、侵吞。

  2、教室內財產每學期開學前由總務處負責維修、配齊,開學后進行登記。各班的門窗、玻璃、課桌凳、燈具等財產由各班主任負責保管,對于破壞者應予追究并按規(guī)定給予賠償。各班主任要管好本教室的鎖,不能出現不鎖門或隨便把鑰匙交給別人的現象,不能私自把班上財產和教室借給他人使用,如因此出現問題由班主任承擔責任。但對于學校統(tǒng)一安排的教室出租工作,班主任必須積極支持,不能抵制(教室出租應有合同)。

  3、若教室課桌凳被損壞,班主任必須及時交學校進行維修,并按規(guī)定交納維修管理費用,不得擅自拆御或丟棄,更不能到其它教室更換。若門或窗戶損壞需要進行維修,也必頃及時上報總務處,以便安排維修人員及時進行維修。

  4、教室內的日光燈管或啟輝器、電燈開關出現故障,需要維修時,班主任必須先申報總務處,由總務處派維修人員進行檢修,班主任應填寫維修材料更換情況表。

  5、天晴時,教室內不得開燈,如因天氣不好或初三晚自習需要用燈,各班放學時必須及時關燈,否則一經發(fā)現未關燈者,學校將對有關班級進行罰款處理。對于照明和教學外的其它用電,如電風扇等,有關班級應按規(guī)定向學校交納電費。

  6、如班主任發(fā)生變動,原班主任必須如數將本班財產移交給新班主任并請學校保管員做中介人辦理移接交手續(xù)。辦理移接交手續(xù)后,原班財產由新班主任負責。若原班主任未辦移接交手續(xù),班上財產出了問題由原班主任負責。

  7、總務處對班上財產(包括班費)每學期清點一次。對于各班損壞的窗玻璃、課桌凳數量要如實地進行登記并督促有關班主任及時交納維修費用。對愛護公物好的班級應提出表揚或獎勵,差的則應受到批評,公物保護得好與差將與評選先進班集體和班主任的效益工資掛勾。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6

  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資產起訖標準如下規(guī)定

  (1)單價在80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為固定資產范圍。

  (2)單價不足800元,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類財產,如課桌椅、床、辦公桌、各類柜子等學生、教師使用的固定用品,也列為固定資產。

  2、學校的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統(tǒng)一分類編號,并由校產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一級臺帳,附單件明細卡片:計算機、舞音美室、體育室、電工室、物理實驗室、生化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食堂等部門,由專管員建立相應的二級臺帳并負責管理。其他固定資產實物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建立二級臺帳,由使用人(部門)負責保管。

  3、新增財產,應由總務處采購人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fā)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后,方能列入固定資產臺帳。

  4、總務處的臺帳,每學期應與財務部門的固定資產臺帳、各專管員的二級臺帳核對一次。每學年學校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5、固定資產增加、減少、轉移,須報總務處負責實施。未經總務處辦理手續(xù),任何人不得自行處置。

  6、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如需調配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填寫調用單,調入部門負責人或專管員簽字領用,并調整各級臺帳。

  7、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教室課桌椅、寢室床鋪及其有關設施由總務處負責配置和調整,每學期由班主任、學生寢室生活指導老師向總務處校產管理員辦理借用手續(xù),填寫財產登記表一式兩份,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和用物責任人簽字,各存一份備案,每學期總務處對財產保管情況組織檢查驗收。

  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計算機、舞音美、體育、電工、生化、圖書閱覽、食堂等專業(yè)的教學用品、用具管理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

  2、各部門專管員必須建立抵值易耗品臺帳,耐用品并附明細帳。所有物品都應及時列入臺帳。

  3、因辦公、教學需要的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填制借用單,借用人簽字并注明借用理由,使用結束后應及時歸還。消耗品由使用部門(人)簽字領取使用。

  4、各班清掃用具,要實行包干辦法,確定用物定額,超額不補。

  5、各部門專管員按月填報物品進出庫報表。各部門專管員應于每月初進行一次庫存清點,并將上月物品的入庫、出庫及庫存情況月報表報總務處。如出現帳實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6、總務處應妥善保管原始憑證、入庫單、出庫單、月報表等,并裝訂成冊。

  三、財產采購、驗收、入庫制度

  1、凡需新增或補充的財產,由請購人提前三天向總務處領填請購單,經處室負責人審核,分管校長審批。總務處組織人員采購。屬專用物品,由使用人參與采購、負責質量、數量、規(guī)格選擇。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商品報財政部門審批后由學校采購小組根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采購。

  2、添置的財產如屬國家專項控制商品,需先辦理控購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購置。

  3、凡新購入的財產,應由總務處采購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fā)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經保管員對數量、質量、規(guī)格、單價等進行驗收簽字,請購單方可報銷。

  4、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維修材料、衛(wèi)生清潔用品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驗收登記:文體用品、實驗用品、圖書資料、實習材料等低值物品購入時由部門專管員驗收登記。

  四、財產的出借與賠償制度

  1、學校一切財產,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確實需要借用、調出的,必須經領導研究決定。

  2、批準借用的財產,必須辦理借用手續(xù),注意愛護,精心保管,按期還回,照價賠償。

  3、離退休及調出人員要自覺歸還自己領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轉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則不予辦理手續(xù)。

  4、所有人員,都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故意破壞或不負責而破壞的.,要追究責任,照價賠:情節(jié)嚴重者,加倍處罰。

  五、財產報廢、變賣制度。

  1、不能再使用和再修復使用的固定財產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鑒定后辦理相關手續(xù),并報分管校長批準:大型、貴重設備報有關部門批準,并注銷合同。

  2、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統(tǒng)一收集并造冊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鑒定后辦理相關手續(xù),并報分管校長批準,并注銷臺帳。

  3、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固定資產變賣價格。凡要變賣的固定資產,分兩步走,第一步由學校相關人員確定基礎價格,第二步由相關人員根據學校內的基礎價格與購方確定變賣價格變賣,報分管校長審批再作變賣。學校固定資產收入,均納入“專用基金”核算。

  六、財產移交制度

  1、校內保管員、各實驗室管理人員,各類財產材料使用人,因工作變動,學校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要求帳物相符后,方能接收。

  2、移交中實行按帳點物,逐件核準。凡有外借的,概由移交人追回,接收人不接收空帳。移交中發(fā)生帳物不符時,移交人應寫出書面報告,學校作出相應的處理意見,方可辦理移交手續(xù)。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7

  一、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tǒng)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人盡其職、物盡其用的.原則。

  二、學校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

  三、學校財務財物進出要有審批意見,要辦理進出庫(室)借還手續(xù),誰借誰還,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無理強行借物和無償使用。管理人員也不得擅自將財產、物資出借,一經發(fā)現,必須追查責任。

  四、學校財產、物資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占或破壞。對財產實行管理責任制。按使用部門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定期檢查,誰用誰管,明確責任。

  五、學校財產如有丟失、損失等,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如遇抵賴或無理取鬧不賠償者加賠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六、學校的房屋、場地、設備,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交換或出售。

  七、財產物資管理人員及教職工,工作調動要辦理交接手續(xù),負責和使用學校的財產、物資都要清點交出,不得自行帶走。

  八、財產管理人員要勤勤懇懇,廉潔奉公,一視同仁,敢于堅持原則。所有物品要做好驗收、保管,嚴格手續(xù)制度,做好收發(fā)記錄,做到帳物相符。

  九、加強對學校財產物資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平時加強檢查,發(fā)現有損壞,立即向總務處匯報,及時維修,延長財物的使用壽命。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8

  一、班級財產由班主任負責管理,并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

  二、班主任應制定具體管理措施,建立監(jiān)督機制,課桌凳由學生自己負責保管使用,其他財產要有專人負責。

  三、各班財產,學期初由學校總務處統(tǒng)一調配完好,班主任清點后,正式執(zhí)行制度。

  四、每個學生都應自覺愛護班級財產,文明使用。

  五、財產在使用過程正常損壞,由班主任到總務處報告登記,經驗審后,由學校負責維修更換;若屬管理不善,人為損壞,維修費用由學生或班級承擔;故意損壞,加倍賠償,并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六、每學期結束,學校總務處與班主任共同檢查班級財產的使用情況,并做好記載,損壞財產沒有落實到人的.,從班費或班主任津貼中扣出。

  七、財產管理每學年評分一次,納入班級考核,作為評選“文明班級”和“優(yōu)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據,對管理嚴格、財產完好的班級,學校公開表揚并給予一定獎勵。

  八、學年初班級財產登記因按時上交總務處,否則視班級財產完好處理。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9

  一、采購制度

  1、學校采購物品一般情況下,由外勤同志辦理.

  2、采購物品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guī)格、數量、用途。

  3.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4、除特殊情況,一般購物在五天內完成。

  5、采購的物品一定要和購物申請單相同。

  6、所購物品質量有問題或未經批準購買的物品一律不予報銷。

  二、驗收入庫制度

  1、外勤同志按購物申請單購物,倉庫保管員負責驗收入庫,再由個人或組室領用。

  2、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fā)票三者缺一不可。

  3、入庫時要區(qū)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物品、易爆物品,區(qū)別對待、妥善處理。

  4、驗收入庫后應開二聯(lián)單,三聯(lián)單通知有關個人或部門前來領取,以利于教學急需。

  5、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

  6、學校財產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執(zhí)行情況。

  7、財產保管員和相關領導及相關組室必須每一年度對全校財產作一次盤點清查。

  三、造冊登記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造冊登記工作有倉庫保管員負責。

  2、倉庫保管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分別列入校產的帳冊或組室、個人帳冊。三天內及時登帳,半年及時結帳。

  3、登記造冊的物品名稱數量應和記錄相符合。

  4、按時完成上級部門的校產統(tǒng)計表格。

  5、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6、學校校產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造冊登記情況。

  四、領用制度

  1、物品倉庫存放,有倉庫保管員統(tǒng)一管理。

  2、個人在征得保管員同志同意下,辦理領用物品手續(xù)才能領用物品。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4、教學的物品借用物品須按時歸還。每學期結束時,倉庫保管員要及時收回,統(tǒng)一管理。

  5、領用物品若有多余,需歸還倉庫

  五、財產報廢制度

  1、根據勤儉辦校原則,教學儀器一定要做到物盡其用愛惜使用。

  2、報廢的物品要加以區(qū)別,對不正常的損壞要找出原因,人為損壞的要酌情賠償。

  3、報廢的物品有倉庫管理員統(tǒng)一登記,及時銷帳,累計金額在50000元以上上報計財科儀器設備辦公室備案,在統(tǒng)一的`前提下合理處理。

  4、報廢單要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

  5、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統(tǒng)一進請購基金帳。

  六、出借賠償制度

  1、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2、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借。

  3、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出門單。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歸還物品是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zhí)行。

  6、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0

  1、宿舍的財產由宿管員全面負責保管,有損壞由宿管員追查責任人賠償。

  2、學期開學初,宿管員對各寢室的公用財產進行一次檢查登記,由寢室長過目簽名。

  3、各寢室的'公用財產,包括床板、床架、門窗、玻璃、上下水道設施、照明設施、四周墻壁等,由住入的學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丟失或損壞,由該寢室集體負責賠償。

  4、每日清房或查房時,檢查各寢室的公用財產的使用、愛護情況,發(fā)現有丟失或損壞的,立即通知寢室長,責令該寢室集體負責修復或賠償。

  5、每個月對各寢室的公用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賬與物相符。對損壞和丟失的公用財產,列表報送宿管處,并責其賠償。

  6、對故意損壞宿舍公用財產和宿舍走廊、樓道、衛(wèi)生間、洗刷間的公物的學生,報送有關系、部和宿管處從嚴處罰。

  7、學生畢業(yè)離校時,做好寢室財產的驗收工作。

  8、學院組織學生住房調整時,宿管員要到各寢室巡回檢查,發(fā)現有損壞公物的行為,立即查處。

  9、學生放假離舍時,督促檢查各寢室的水、電、門、窗要關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實到位,檢查和辦理學生離校行李的手續(xù)。

  10、宿管員每天都要檢查宿舍四周、走廊,樓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亂拋、亂丟、亂擺物品(包括拖把掃把),如有,要進行清理。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1

  1、學校所有財產、教具、辦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數。按規(guī)定上帳,統(tǒng)一管理。此項工作后勤全面負責。

  2、財產管理采用分崗專人負責。后勤每學期至少要清點核對一次,以便維修、補充、報損,并急事登記新的物品。

  3、本校職工或外單位人員借用物品,必須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借用手續(xù),不能私自借出。傳達室要問清情況,方準出門。

  4、學校財產發(fā)生損壞、丟失情況,要由具體保管人員負責,由后勤負責執(zhí)行。按有關賠償制度及時處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財產保管人員要加強責任感。對保護、修復學校財產有貢獻的`予以表揚、獎勵。對失職、損壞財產的予以批評、處罰。

  6、各辦公室共用財物由組長負責,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師負責。

  7、學校貴重財產(筆記本電腦、攝像機、照相機等)由專人保管的,填寫保管紀錄,妥善保管,發(fā)生丟失或損壞的,由保管人賠償。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2

  一、對所有校舍、財產進行登記造冊,核定基本價格,建立固定資產臺帳。常用流動財產要建立清冊,由學校管理人員和責任人各執(zhí)一份,以備核查。

  二、教職工工作變動時,學校領導工作調整時,必須嚴格清交財務財產,認真辦理交接手續(xù),丟失損壞財產照價賠償。

  三、定期對校舍、財產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學校財產每學期清查一次,凡人為損壞或丟失的,由相關責任人負責賠償。

  五、對學校重要的設備、財產要落實專人管理,明確責任,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六、對校園設施,學校教師要共同關心愛護,發(fā)現損壞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報告。節(jié)假日必須安排專人值班、保護校產。

  七、校舍、財產使用都要嚴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覺維護校舍、財產安全,學校任何人不得損公肥私,對化公為私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八、重大突發(fā)事件,學校重要財產按預案搶、撤保護,盡量減少財產損失。五、摸查校內患有癲癇病的'學生,且重點監(jiān)護,排查校園周邊精神病患者,杜絕安全事故發(fā)生。

  六、學校領導要及時對安全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核實,對隱患的排查情況進行督辦,并在學校安全會上通報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3

  學校的一切財產是國家和人民的公共財產,全體教職工,學生都應自覺愛護和妥善管理,為了延長財產的`使用周期,提高使用率,不使學校財產遭到不應有的損失,更好地為教學和師生服務。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各校區(qū)總務處是財產管理的主要部門,負責統(tǒng)一收發(fā)、調配、登記入帳,保管和核對等工作,全體師生必須協(xié)同做好此項工作。

  二、財產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采購物品的登記保管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定期清點。

  三、財產使用實行分室管理,落實保管使用責任制,各校區(qū)每學年進行一次清點、維修和報廢。校產維修、報廢要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主管校長批準,并要辦好報廢手續(xù),填好清單。

  四、借用公物及領取有關教學用品,必須有出借手續(xù),任何人都不準私自拿用公共財產。

  五、歸還物品(器材)時要驗收,如有損壞,要查明原因,按規(guī)章辦事。

  六、貴重儀器的購置和出借,必須經校領導批準。

  七、愛護公共財物,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八、節(jié)約水電,放學下班要關好電源,發(fā)現浪費現象要予以批評教育。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4

  一、學校財產管理由分管校長負責,校產管理領導小組管理。

  二、學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每項公物都應分類登記建帳,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級調撥的物資、下發(fā)的獎品,亦應先登記后使用,做到帳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由總務處指定專人分管負責,建立總帳,學校各辦公室、教室、各類功能室、各類器材室、門衛(wèi)室等都應建立固定資產保管清單,由各部門管理員保管,固定資產每學期清點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品和建筑材料由總務處保管員建帳和保管,各部門的消耗品由各部門負責保管,由校產管理領導小組學期初、學期末各檢查一次。

  四、凡分配給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每學期初由總務處會同各部門管理員編寫固定資產清單,一式兩份,一份張貼部門,一份存總務處,學期結束時由部門管理員清點給總務處。

  五、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不得任意轉換,如需調入調出,須經總務處辦理。班級公物因損壞需維修,由班主任申請,總務處審核,學校審批的'手續(xù)。以便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執(zhí)行賠償制度。

  六、各管理員應經常向使用人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做到誰使用誰保管,人人愛公物,物物有人管。

  七、學校公物出校,須憑總務處簽發(fā)的出校證明,經有關部門的負責人驗收方可出門。

  八、劇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應加雙鎖,單獨存放,由儀器管理員和分管領導共同保管,按國家安全管理條例執(zhí)行。

  九、領借物品必須本著節(jié)約和實事求是精神,一定要辦理領物借物手續(xù),外單位借用物品,必須憑單位借條,經校領導或總務處同意后出借,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如必須出借時,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借出物品,須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十、為加強校產管理,減少損壞現象,總務處建立維修登記簿,班級公物如有損壞要按時上報,并按制度賠償。執(zhí)行班級財產檢查制度,每周檢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財產管理結果。

  十一、資產管理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管好學校財產,如有失職,致使校產受到損失者,必須嚴格追究責任,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財物損壞程度,賠償全部或部分費用。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5

  一、財產保管員應按財產分類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便于規(guī)范管理。

  二、校內全部國有資產不得擅自借給個人或外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準辦理借用手續(xù),并要求按期歸還。

  三、學校貴重物品應設專人專庫(或專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證物品安全完好。

  四、定期清查盤點。總保管員與分保管員每年要進行一次清查核資,對清查出的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報主管領導,按規(guī)定辦理入帳消帳手續(xù)。每月末應與財務會計人員核對各大類固定資產的金額,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五、校內設備一般不得擅自移動,必須移動時分保管員或部門負責人應及時通知總保管員,辦理設備移動手續(xù)并及時調帳。使全校設備做到有序流動。

  六、由個人使用并保管的財產,使用人到總保管員處領取并登記上帳,便于以后的清點與查找。

  七、教職工調離或退休時,總務處通知校財產保管員為其辦理財產清帳手續(xù)。

  八、分保管員在工作變動前由新、老分保管員和總保管員共同清點財產,并做交接手續(xù),做到人員變動帳物清楚。

  九、學校寒暑假,或節(jié)假日前,財產管理員及各實驗室、各專用活動室的管理員,應將自己所管理的'儀器設備、貯存好、鎖好,并做好相應的防盜、防火措施,保證節(jié)假日期間的財產物資安全。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04-21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2-16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06-27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09-09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08-26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04-29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細則10-13

[優(yōu)秀]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0-07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通用】12-25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09-25

主站蜘蛛池模板: 桦南县| 奈曼旗| 吴桥县| 通州市| 渭南市| 武功县| 庆安县| 闵行区| 宝山区| 禄劝| 海阳市| 新乡县| 大渡口区| 青川县| 保山市| 武宣县| 新郑市| 杭州市| 天津市| 洛扎县| 罗江县| 招远市| 台南县| 宁远县| 禹城市| 崇礼县| 江津市| 包头市| 噶尔县| 呼伦贝尔市| 江都市| 武威市| 闽侯县| 垫江县| 宜川县| 麦盖提县| 定陶县| 龙口市| 柘城县| 洛浦县| 佛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