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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畢業生受聘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優惠
今后,高等院校畢業生如果到本市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將享受相關的優惠政策。昨天上午,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召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辦法(草案)》提請會議一審。
城市居民符合條件可申請入社
截至2008年底,全市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有2406個,帶動農戶38.4萬戶,覆蓋種植、養殖及農產品銷售加工等各個領域,成為帶動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
考慮到本市市郊城市化進程加快,一些農民已轉為非農業戶籍居民,但依然從事著農業生產或為農業生產提供服務,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辦法(草案)》首次明確,擁有本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小城鎮戶籍人員、非農業戶籍人員,憑相關證明也可以農民成員身份申請辦理入社登記。
財政資金扶持大學生進社工作
《辦法(草案)》規定,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鼓勵各類人才到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高等院校畢業生到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的,享受有關優惠待遇。市人大農村委員會有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透露,對于高校畢業生進入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的,政府部門可能會有資金支持。
同時,在此次地方立法中還鼓勵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科研院所與本市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技術合作。依托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科研試驗示范基地的,享受相關政策優惠。
鼓勵龍頭企業與合作社資本聯合
本市有84家國家級和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它們的資產規模大,加工能力強,市場占有率高,并具有知名品牌,相當一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生產經營與龍頭企業在產品交易上有著緊密的聯系。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交易中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市人大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雷德才說,為改變這一現象,培育龍頭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利益雙贏機制,在《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辦法(草案修改建議稿)》中特別增加了一個條款。
該條款具體表述為:“政府鼓勵和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與有密切產銷關系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相互投資,在平等交易的基礎上,以資本聯合為紐帶,形成風險共擔、利益雙贏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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