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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4 08:54:3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村干部管理制度【精品】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村干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村干部管理制度【精品】

村干部管理制度1

  為加強鄉村干部管理,嚴肅干部紀律,在全鄉形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根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鄉干部職工必須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增強搞好工作、為民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堅守工作崗位,切實履行職責。上班辦公時間,必須堅守崗位,辦理公務,加強學習;下村前先向黨政辦室說明下村地點和事項。

  3、實行曠工處罰制度。出勤情況每月一統計。曠工一天罰款50元,月曠工累計超過3天以上者,除罰款外,大會作檢討;參加會議遲到一次罰款10元,一次不參加會議按曠工一天處理。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上者,還要寫出書面檢討,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二、工作紀律

  1、對上班不堅守崗位、辦事拖拉、服務不熱情、不深入實際、解決問題不力、群眾有反應的給于大會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2、嚴禁干部職工參與賭博、吸毒販毒、封建迷信活動,違犯一次除扣發一月工資、給于紀律處分外,并建議司法機關立案查處。

  3、不準給群眾擺架子、耍態度,大罵群眾;不準向群眾索取財物、要吃要喝,酗酒鬧事;不準在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一經發現,立案查處。

  4、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撥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于團結的事;不準為個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占國家集體財物。

  三、請假制度

  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以假條為準,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捎假條或打電話請假,否則按曠工論處,請病假的需出示醫院的診斷證明。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批假,按組織部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副科級干部需請假的,一律有鄉黨委書記批準,如遇開會、外出辦事,需向鄉黨委書記說明情況。站所負責人請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批準后,再報黨委書記批準;

  3天以上5天以內應先由站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準,再由黨委主管日常工作領導批準;5天以上由鄉黨委書記批準。

  所有假條一律交黨政辦備案,并向主要領導匯報。工作因事請長假的,必須按工作管理權限分別報人事局、組織部審批,并按照有關規定發放工資待遇。年累計請假超過30天(不含30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終獎。

  四、內務管理制度

  1、除特殊情況外,接待外來人員都在政府灶就餐,特殊情況需在餐館招待的,須經機關分管日常工作的領導批準,憑單報銷。

  2、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對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延誤工作或出現事故的,堅決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3、政府車輛由機關分管日常工作的領導統一管理,經批準方可派車,不能公車私用。

  4、職工調離本鄉必須交清財務、財產、宿舍后,方可辦理工資關系,否則,扣押工資關系,并上報有關部門。

  5、按照衛生值日制度的.要求,自覺打掃會議室、衛生間和清潔區等。

  五、干部管理細則

  1、一般干部按照機構改革設定的崗位職責及所分工的工作認真做好本職工作。要樹立強烈的責任感、榮譽感和爭創一流的意識。所分工工作被一票否決的,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并給予一定處罰。

  2、嚴格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由黨政辦公室嚴格考勤。如遇特殊情況,需竟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若先離崗后請假,按曠工處理。

  3、一般干部嚴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凡值班期間脫崗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4、對工作成績突出的一般干部,給予表彰獎勵,對因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責任。

  六、村領導干部管理細則

  1、村領導干部嚴格按照與鄉黨委、政府簽定的目標責任書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獎懲嚴格按照目標管理責任書中制定的辦法執行。因工作滯后,影響全鄉總體工作的,對主要領導予以相應的處罰,不得評先評優。

  2、各村黨支部、村委會充分發揮基層戰斗堡壘作用,堅決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及人浮于事的現象,密切聯系群眾,走訪農戶,深入進行調查研究,對農村出現的一些問題和矛盾要及時予以化解,不許隨意轉移和上交矛盾。因工作不細,造成x,視情節輕重,給予村主要領導相應處罰。

  3、各村領導對鄉黨委、政府安排的主要工作要保證政令暢通,抓好落實,不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黨政辦對各村上報各種報表情況建立詳細登記,并根據相關制度給予通報批評或處罰。并將此納入年終考核體系,年終時做綜合評定。

  4、建立村干部百分制考核評價體系。村干部要按時參加例會及鄉組織的其它活動,鄉黨委將嚴格考勤,認真建立考核臺帳,嚴肅考核。按照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等職責范圍內的基層黨建、經濟、精神文明等工作實行量化分解,責任到人。重點對村干部的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并實行領導考評和群眾評議相結合的量化積分制,按分值計發工資。年終考核重點工作指標占50%,群眾測評占50%。

村干部管理制度2

  第一條、工作例會制度

  1、駐村干部每周五早上10:00在區召開周工作小結會。

  2、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

  3、主要任務:聽取駐村工作匯報,交流駐村工作經驗,研究推進工作的辦法措施。工作例會由駐村工作隊長和鄉黨委負責人共同召集。會后,要及時將上月工作情況報縣委黨建辦。

  第二條、工作報告制度

  1、駐村工作隊要建立掛幫工作臺賬,填寫辦理的實事、協調的項目、解決的問題等,掛幫工作情況每月報鄉同步小康辦。

  2、駐村干部要堅持記錄民情日記,記錄辦理的實事、完成的具體工作等,每月初將上月工作情況報鄉黨委,遇重大事項隨時報告。

  3、駐村干部要對本村《萬村千鄉網頁》的內容完善和更新,每周不少于上傳一篇駐村工作信息(小羅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飛負責)。

  4、在4月30日前負責所駐村《村志》編寫初稿審定。

  第三條、考勤管理制度

  各村負責對駐村干部的.考勤管理。駐村干部請假1天的,須經所駐村支部書記批準;請假2天的由鄉黨委審批同意;3天以上的,需報縣委組織部審批同意(轉載于:小龍文檔網:包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四條、組織紀律制度

  嚴格實行“六不準”:不準干擾基層的正常工作,不準收受基層的饋贈,不準違規駕駛公車,不準工作期間飲酒,不準參加賭博活動,不準牽扯基層干部的過多精力。

  第五條、考核管理制度

  駐村干部與區包村干部職工同管理、同監督、同考核。重點實行“十個一”考核管理:制定一個村級發展規劃,制定一個駐村年度工作計劃,建設一個發展型的村級班子,解決一批實際問題,化解一批矛盾糾紛,開展一次以上實用技術培訓,記錄一本民情日記,提供一份考勤記錄,撰寫一個工作總結,開展一次群眾滿意度測評。

村干部管理制度3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鄉鎮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三、村干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

  四、嚴格執行黨員學習議事日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

  五、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六、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或違規辦事,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有關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

  七、鎮黨委每年對村干部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懲和調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據。工作成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鎮黨委按有關規定給予榮譽或物質獎勵,并和干部的工資獎金掛鉤;對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村干部,予以批評警告;對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予以責令辭職、免職或依法罷免。

村干部管理制度4

  一、學習制度

  每周一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召開一次村兩委會議,研討一周的工作安排,帶領村兩委干部學習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每月初及時召開村計劃生育例會。村干部在參加會議時,應自覺遵守會場紀律,不得遲到早退,請假要履行手續,開會時保持會場安靜,并做好記錄備查。

  二、坐班辦公制度

  村兩委干部實行輪流坐班和值班制度,處理日常事務和接待群眾來訪。每天保證至少有兩名村干部在班,實行簽到制和八小時工作制。坐班人員和時間保持相對固定,并向群眾公開。坐班干部公布聯系電話,保證在坐班時間內及時解決村事務。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況,檢查結果在黨支部會上通報,并將村干部坐班辦公情況列入鎮黨委對村干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中。

  三、請銷假制度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參加學習、會議的,須向村黨支部書記請假。因事外出3天以內的,由各村聯系領導批準;請假3天以上,需具備書面請假手續。村干部全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

  四、述職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職述廉每一年進行一次。參加會議的人員由村干部、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組成。村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向參會人員報告半年來的主要工作進展情況、所取得的成效、廉潔自律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后的'工作計劃,同時進行群眾滿意度測評。

  五、獎懲制度

  1、實行村干部崗位工作千分制目標考核制度。按《吳山鎮村干部千分制目標考核制度》內容,鎮組織辦會同有關部門,年終對村的農業、安全、維穩、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將季度督查情況和年終考核情況與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測評情況進行綜合考評,所得分數為村當前年度的目標考核綜合得分,綜合考評結果將作為村干部獎勵報酬兌現的主要依據。

  2、按時完成鎮黨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按要求及時上報鎮上的各類材料、報表。未及時完成和上報的,需加強力量,限期完成。

  3、對禁燒、防洪、嚴打、拆遷等臨時性工作和重點工作進行專項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結果要進行通報,并與年終獎勵報酬掛鉤。

村干部管理制度5

  為了進一步加強村級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和組織紀律性,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營造一個奮發有為、充滿活力的干事創業氛圍,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落實,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村干部要與鎮黨委、政府持續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第二條:村干部實行輪班制度,確保每一天有人在村辦公場所值班。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督查,發現1次不按時到位,扣除工資50元。

  第三條:村干部之間務必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持續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狀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后果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條: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因公因私出縣境外辦事,1天以內向包村領導、鎮黨委副書記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2天及以上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副書記、副主任、文書因公因私出縣境外辦事,1天以內由支部書記審批,并向包村領導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注意見,鎮黨委副書記審批,黨政辦備案。若不按要求履行請假和報告程序的,查處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五條:村干部務必持續信息暢通,遇有緊急狀況,接到通知務必按時到位。打電話不接、不回者,出現1次扣除工資20元。

  第六條:所有村干部務必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集的會議和重大活動,遲到1次扣除工資20元,缺席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七條:建立村社干部學習例會制度。每周星期二定為村社干部集中學習日,學習傳達有關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分析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重點項目建設和其它重大事項,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透過現場督查、查閱會議記錄等形式督促檢查,無特殊狀況不組織學習和召開村社干部會議的,目標職責書考核中每少1次扣除考核分0。5分。

  第八條:建立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例會制度。每月15日上午9:00(遇節假日順延)召開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例會。匯報、銜接、安排相關工作,分析、研究階段性矛盾糾紛,通報有關狀況,促進工作落實。缺席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九條: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在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級自治機制。村級重大事項,務必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和一事一議的有關程序進行決策,若不按照程序進行決策,引發矛盾糾紛或引發群體上訪事件的,將嚴肅追究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職責。

  第十條:建立并完善群眾思想政治工作機制。堅持開展民情訪談活動,及時了解群眾生產生活狀況。村黨組織負責人、村委會負責人每月至少參加一個社的群眾會議,每季度召開1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經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督查,缺少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十一條:全面貫徹落實維護穩定職責機制,全力維護和諧穩定大局。因職責不落實,矛盾糾紛化解不及時,處置措施不得當,造成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的,按照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職責追究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村干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嚴格按程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第十三條: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公開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范“一事一議”審批程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第十四條:全面實施鎮村干部潛力素質提升工程,切實提高村社干部綜合素質。進一步轉變作風,加大重點項目推進力度。對因作風漂浮、推行工作不力,班子成員相互制肘,群眾威信不高,維護穩定措施不落實的村干部,根據有關規定,采取誡勉談話、待崗、停職、免職等措施,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五條: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村干部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和原則辦理。村社財務嚴格按照村帳鎮管的規定執行,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嚴禁村干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具體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村干部管理制度6

  為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干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辦事處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級干部與辦事處黨委、政府持續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辦事處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3、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職責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職責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4、村干部要隨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眾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及時化解矛盾。出現越級上訪,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凡屬兩委會研究決定的事,任何個人無權改變,卻有不妥,務必經兩委復議。

  6、水、電、氣的使用,應勵行節約,不能鋪張浪費;辦公室電燈、電腦、電火盆、飲水機等電器設施,干部離開后應及時關掉所用電源;持續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辦公場所堅持每一天打掃衛生,做到辦公用品擺放整齊,用具有序,無雜物堆放,窗明幾凈。

  二、會議制度

  按時參加辦事處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狀況,村支部書記、主任向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村文書向分管領導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5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參會人員務必提前5分鐘到會場,并將手機及其它通訊工具關掉或設為振動,嚴禁在會場說話、嬉笑、打鬧,持續會場秩序,違者,發現一次扣50元。

  三、學習制度

  嚴格執行除黨員學習以外的'其他學習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并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和學習記錄。年內,學習筆記不少于1萬字。

  四、議事制度

  嚴格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有重大事項務必群眾研究討論,需召開黨員、干部、村民代表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務必按照有關程序要求進行,并做好記錄。

  五、村干部民主測評制度

  認真落實村干部民主測評制度。每年年底召開一次由黨員、村社干部、群眾代表參加的群眾滿意度評價大會,側重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測評,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村級班子評價結果列入年終綜合考核,兌現獎懲。

  六、便民服務制度

  為方便群眾辦事,各村應嚴格執行“雙代服務”的相關要求,村三職干部為“雙代服務”代辦員,并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時間務必堅持有一人坐班,切實服務群眾。

  七、值班制度

  村干部要認真做好村值班工作,并建立嚴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進行抽查,對無故不值班者,發現一次處罰50元。

  八、請銷假制度

  實行嚴格請銷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務必請假,兩天以內務必向村支部書記請假,2天以上務必向辦事處黨委請假;支部書記、村主任有事外出務必向辦事處黨委書記請假;村上群眾外出活動,務必提前征得辦事處黨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員回來后,要及時向辦事處黨委、政府報告。如不履行,發現一次扣50元,并在全辦事處進行通報批評。

  九、干部紀律

  1、村級干部之間務必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持續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狀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后果的,按照其他規定處理。

  2、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持事議兩公開,不得假公濟私,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財務嚴格按規范化管理運轉,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3、村干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由書記先審核,主任后簽報,嚴格按程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4、村要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范“一事一議”審批程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5、村要嚴格控制費用開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來人外,禁止飲酒。

  6、嚴禁村干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

  十、職責追究制度

  對村干部在工作中職責心不強、作風漂浮、工作方法不當等原因導致工作失誤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實行誡勉談話和職責追究,由鎮黨委指定專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對其造成的后果由職責人承擔,對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增強村干部的職責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調動村干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動性,切實加強村級組織建設,規范村干部隊伍管理,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根據《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市縣關于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兩委班子成員。

  第三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村干部由鄉黨委、政府負責監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辦法

  第四條:各村級組織要保證正常運轉,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隨喊隨到。嚴格村干部的請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書記(村主任)請假3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請假5天以上的,要向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請假匯報,由黨政辦做好登記,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五條:村干部要服從黨委政府的領導和駐村干部的指導;及時準確傳達黨委政府的會議精神,按時完成黨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務。

  任期內,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鄉黨委、政府給予免職或責令辭職,不辭職的給予停職,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理。從處理之日起,報縣財政停發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規定不得享受離任村干部的各項優待政策。

  1、違法犯罪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

  3、私分、貪污、挪用錢物;或拒不執行村級財務管理規定,造成村內群眾反響強烈的;

  4、決策失誤或嚴重失職造成所在村經濟發展環境極差、社會治安混亂、安全事故多發、群體上訪頻繁的;

  5、拉幫結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內部不團結造成工作癱瘓的;

  6、不履行工作職責,或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

  7、涉黃涉賭涉毒;或因生活作風問題造成極壞社會影響的;

  8、對抗上級的政策和決議,拒不理解鄉黨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場所打架斗毆,謾罵領導,酗酒鬧事,無理取鬧,情節惡劣的。

  9、村支部書記(村主任)不假外出連續15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連續20天以上的。

  10、連續兩年在村級禮貌績效考核中排行全鄉末名的;或適用上級制訂的一票否決政策應予以免職的;

  第六條:所有村干部要持續通訊暢通,鄉里召開各類會議,任何村干部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要做好筆記。遲到一次從年終補貼中扣10元,缺席一次扣30元(落實到人頭)。

  第七條:鼓勵村干部在農業產業化、新農村建設、項目建設、招商優環等方面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村干部,給予必須的獎勵。

  第八條:建立村主要領導述職制度,每年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應向鄉黨委、政府作一次述職報告。

  第九條:嚴格執行村務、黨務公開制度,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會計、出納分設,各村到鄉領款至少有兩名以上村干部到場。村級財務每年集中會審四次以上,村級紀委委員要參與村級財務會審,審查簽字把關。財務會審結果要透過必須的形式向群眾公開,并及時向村賬鄉代管辦報賬。對不能及時上報村級賬務的村,鄉里一律停撥該村所有下拔資金。

  第十條:村干部任職期間除享受上級的補貼外,年終各村績效工資與工作業績掛鉤。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鄉委員會、xx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村干部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姚伏鎮干部管理,落實“專事、專人、專職、專責”,在全鎮大力弘揚“實、細、快”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推動全鎮各項工作快速協調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制。干部務必服從站所長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鎮長及書記負責。

  二、鎮分管領導及站所、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對書記、鎮長及黨委、政府會議安排的重點工作要在3日內拿出具體思路、具體措施,措施要有針對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時限、有獎罰標準,原則上誰分管的工作誰安排,主要領導只做強調。

  三、各站所長管理

  1、遵守姚伏鎮制定的各項工作制度。

  2、務必毫無條件地堅決執行鎮黨委、政府會議的決議、決定,立說立行,想方設法,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3、對書記、鎮長和分管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在3日內務必采取措施加以落實,并將落實狀況、存在的問題及時報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領導匯報,再同分管領導一起向鎮長或書記請示匯報。

  5、就本站所工作用心主動地向黨委匯報,并提出合理性、建設性、超前性意見,供分管領導和鎮長、書記參考。

  6、如因工作不用心、不主動,推諉扯皮,造成工作延誤,將嚴厲追究職責人職責,給予停職處理。

  四、各村領導班子管理

  1、創新環境。各村主要負責人要與本村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干部之間要相互配合、互相幫忙、相互團結、相互補臺,努力營造相互關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諧相處的氛圍,減少內耗,嚴禁鬧無原則糾紛,如造成工作被動或較大負面影響的做待崗處理。

  2、千方百計地調動本村干部的工作用心性和主動性,鼓勵和支持干部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提出申請,提交黨委會議研究決定,視情節做出一個月到半年的待崗處理:

  (1)鬧矛盾、挑起糾紛,造成本村班子不團結的;

  (2)不服從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執行的.;

  (3)消極怠工,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

  (4)工作不負職責造成損失或工作失誤的。

  五、鎮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干部實行上班考勤簽到制,任何人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曠工,請假需填寫請假條或公事通知單,任何人不得代請或電話請假,確有特殊原因事后務必履行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對待。

  2、干部在工作期間,不得喝與工作無關系的酒,不得進行娛樂活動,工作時間外,也不得聚眾酗酒,一經查出,除進行批評外,還要在機關干部會議上做檢查。

  3、干部不得參與賭博和不正當的行為活動,如上班或休息期間喝酒或參與賭博。一經發現或被群眾舉報,是領導的,給予紀律處分,并向縣紀委報告進行處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職反省,做出深刻檢查,在全體干部大會上通報批評,并根據情節進行嚴肅處理。

  4、干部要熱情服務,對來辦事群眾要耐心,嚴格按制度辦事,無論在重點建設項目工地、辦公室,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熱情、耐心,不能推諉塞責,盡量當即解決,如不能解決的,應說明原因,承諾解決期限。凡因工作作風被縣有關部門通報、曝光的或引起群眾上訪造成惡劣影響的,按待崗處理。

  5、鎮內各辦公室公共固定財產和易損物品,由鎮黨政辦公室統一購置、合理調配,由財經所統一造冊登記,交各站所及專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員變動將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損壞流失,如有損壞流失,由各站所負責人和具體使用保管人員賠償。

  6、加強安全保密工作。辦公室文件(個性是秘密文件)不得隨意傳閱,嚴格按程序辦理。公章、介紹信、文件頭紙等要妥善保管。辦公室廢紙一律火化處理。因傳謠或泄密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7、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事故工作。個性是在值班時間要加強防范。

  8、要提高警惕,嚴防破壞財物現象發生,如發現可疑人員要嚴加盤問,發現壞人壞事及時檢舉揭發。對沖擊政府機關,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要給予堅決打擊。

  9、干部要持續通訊聯絡暢通,個人移動電話及住宅電話號碼如有變更,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登記,鎮領導要保證24小時通訊聯絡暢通。凡因聯絡不通,對工作造成重大影響的,將視其情節從重處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一、班委要主動為班級服務,在工作中要對班級事務盡職盡責,不能有畏難退縮情緒,在工作、學習、生活中要不驕不躁,嚴于律己。

  二、嚴格要求自己,在班上起模范表率作用。

  三、勇于承擔,努力學習。

  四、團結同學,各負其責,在嚴格要求的基礎上明確分工,團結協作,真正成為班級核心,輔導員、老師的好助手。

  五、每月定期召開班委會,反饋本月班級的管理情況,并布置下一個月的工作重點。

  六、互相監督,互相幫助,以人為本,以服務為宗旨。

  七、以身作則,認真遵守班級管理制度,獎懲分明。

  第二章 各班委工作職責

  一、班長:總協調。協調輔導員、老師與班委,班委與班委,班委與同學以及同學與同學之間的關系。安排并監督各班委的工作,協助輔導員以及老師維持班級秩序。

  二、團支書:認真領會團組織下達的精神,并傳達到班級。組織開展好班團活動及其有關的活動,安排并監督團干做好各項工作。

  三、學習委員:及時把學生意見反映給授課老師,積極主動與老師溝通。

  四、組織委員:組織班級和團支部的各項活動及考勤。

  五、宣傳委員:負責班級參加的各項活動,合理分配勞動任務。

  六、文藝委員:負責班級文藝活動,選拔文藝骨干,排練文藝節目。

  七、生活委員:管理班費收支,并對班費做出預算和決算。合理配合班長、團支書開展工作,負責班上的.日常生活。

  八、體育委員:協調體育老師更好的開展體育教學,組織班內的各項體育活動。

  第三章 附則

  一、各班委在每次活動后及時給出書面總結。如有本職工作沒有做好的班委要接受老師和同學的批評,甚至相應懲罰。

  二、各班委都要以集體利益為重,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密切聯系。

村干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村干部規范化、制度化管理,進一步提高我鎮干部工作水平,形成有效的村干部激勵和約束機制,不斷增強村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為我鎮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促進我鎮各項事業全面健康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平時考核與集中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領導評價與群眾評價相結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衡量的原則。

  第三條村干部隊伍規范化管理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德才兼備、任人唯賢原則;

  (三)作風務實、注重實績原則;

  (四)群眾認可、傾聽民聲原則;

  (五)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六)管人與管事相結合原則;

  (七)依法辦事原則。

  第四條管理內容主要包括村干部的培養、選拔、任用、教育、管理、監督、考核、獎懲等。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村工作的所有干部,包括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及工作人員。

  第二章選拔任用

  第六條基本原則。選拔任用村干部必須堅持黨管干部原則;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作風務實、注重實績原則;群眾認可、傾聽民聲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發揚民主、依法辦事原則。

  第七條基本條件。

  (一)思想政治條件。思想政治素質好,能夠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事業心和責任心強,為人正派,處事公道,作風民主,廉潔自律,帶頭創先爭優,群眾公認度高;工作能力強,有較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善于處理各類矛盾;工作務實,熱心村工作,能夠真心實意為群眾服務。

  (二)年齡及學歷條件。無村干部工作經驗的競選者,男不超過40周歲、女不超過35周歲,文化程度在高中(中專)以上。在鎮村企業擔任領導、民辦教師、退伍軍人或涉及群從工作年齡可以放寬到男不超過45周歲、女不超過40周歲。現任村干部繼續參選無年齡和學歷要求。

  第八條選任渠道。從現職村干部和鎮直機關工作人員中挑選一批素質高、群眾公認的同志擔任村主要干部;將優秀的大學生村官聘用到村“兩委”中。

  第九條選任方式

  (一)“兩委”班子的選任。一般通過民主推薦(選舉)、組織考察、黨委票決、集體討論研究、公示等程序選拔村干部。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的選拔,一般要經過“兩推一選”(群眾推薦、組織推薦和黨內選舉)方式產生。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必須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規定,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民主選舉產生。

  (二)聘用干部的`選任。村工作人員的選任堅持“德才兼備,作風務實、群從認可”原則。各村因工作需要進人時,在職數允許范圍內,要向鎮黨委申報,鎮黨委召開黨委會研究,經一定程序通過后方可錄用,辦理有關人事手續,建立人事檔案。

  第三章教育培訓

  第十條村干部教育培訓堅持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分層次培訓的原則。村“兩委”班子一般由鎮黨委負責培訓,聘用干部一般由村負責培訓,村干部經常性學習教育由村黨組織、村委會負責。各村黨支部書記原則上每個月要組織村全體干部進行一次集中學習,如遇特殊情況,可做適當調整。組織集中學習時,要登記到會人數,并指定專人做好學習記錄,要宣布學習內容,圍繞主題開展討論并歸納討論意見。

  第十一條教育培訓內容。堅持理論聯系實際,體現時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學以致用。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思想作風教育和崗位業務知識培訓,增強村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

  第十二條教育培訓方法。主要采取經常性的學習教育、定期培訓、參繼續學習教育及外出考察學習。

  第十三條鼓勵村干部參加農村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同時鼓勵符合條件的村主職干部報考鄉鎮公務員。

  第十四條各支部要建立學習教育登記本,并保存相關學習資料,作為年終目標管理考核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五條會議制度

  (一)村書記一般每月組織“兩委”干部召開一次以上工作會議,講評上月工作完成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安排部署下月工作,研究重大問題等。討論研究重大問題時,必要時吸收黨小組長、村民小組長及有關人員參加,進行民主議事、民主決策。

  (二)召開會議必須有記錄。作為年終目標管理考核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十六條值班制度

  (一)村干部無特殊情況要堅持上下班,法定工作日內都要安排干部在村黨員群眾服務中心值班。

  (二)村要有輪流值班安排表,明確值班人員。值班村干部的姓名、聯系電話要村黨員群眾服務中心的顯眼位置公開,方便群眾辦事,并做好詳細的當日值班記錄。

  (三)值班村干部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處理村內日常事務,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為群眾提供政策或有關業務咨詢;做好接待、協調和處理工作,解決群眾在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調解群眾糾紛、鄰里矛盾;及時處置突發性事件;做好上級交辦和有關事項。

  (四)村干部在值班期間必須準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值班村干部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必須先自行協商好替班人員,再經村“兩委”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調班離崗。

  (五)遇重大節日、突發性事件和特護期,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更不準擅離職守。

  第十七條請假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干部請銷假管理制度。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因事需要外出離開黃州,請假1天以上的需經鎮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同意,并履行請假手續送黨政辦公室備案后方可請假,假期滿后,應及時到準假領導處銷假報到。村副職干部、委員、村聘用干部因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或因事外出不超過一天的,要向村支部書記請假,3天以上的要向鎮黨政辦公室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請假。

  (二)村干部曠工或者因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參照《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辭退。

  (三)要建立請銷假登記冊,嚴格考勤登記。村書記、主任的請銷假由鎮直黨政辦公室具體負責,村其他干部請銷假由村負責,專人負責登記管理。

  (四)請銷假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年底將組織檢查考評。第十八條服務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務對象來中心咨詢或辦理業務,承辦人應按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一次性告知辦理程序、辦理手續、辦理時限。對不予受理許可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理由。違反規定,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致使服務對象多次往返,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失的,要嚴肅查處,追究責任。

  (二)服務承諾制度。群眾辦事時要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事時限、提供優質服務。服務態度做到和藹、熱情、文明、禮貌。服務環境達到辦公場所明亮、整齊、清潔、美觀,業務標識牌準確完整,辦公物品放置有序,便民設施完好。服務質量做到正確解答問題、準確辦理業務,限時辦結手續。

  (三)推行限時辦結制。在符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手續齊全的前提下,工作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對于確有特殊情況要

  求盡快辦理的,應按規定和程序在保證服務質量的情況下,盡力在其請求的時限內辦理。限時辦結應保證工作的質量,不能因時限上的要求而降低工作質量。

  (四)責任追究制度。對來辦事者不予理睬或態度不好者,經發現、舉報,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并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對故意拖延時間或對辦事者不負責任并造成惡劣影響的村干部,經核實,責任人要作出書面檢查,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群眾反映較大、意見較多的村干部,連續兩次違規者,調離崗位。

  第十九條干部監督制度

  (一)加強村干部監督,特別是村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管理。重點監督上級黨委、政府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領導班子成員遵紀守法情況、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服務、聯系群眾情況和廉潔自律等情況。

  (二)建立健全以黨組織議事規則、社務公開、民主理財、民主評議和述職述廉、村委會定期通報、報告工作的民主監督制度,不斷完善“五議五公開”工作法,按程序對社務、財務實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提高群眾參與村建設的積極性,對不執行相關制度和規定的村干部,依照有關規定,視情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五章績效考核

  第二十條考核原則。考核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注重實績原則;民主測評與上級組織考核相結合原則。

  第二十一條考核對象。主要包括對村“兩委”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和村干部、工作人員的年度目標責任考核。

  第二十二條考核內容。主要是對照年初簽訂的目標責任書,重點考核村“兩委”班子及干部履行職責、主要業績、廉潔自律和群眾滿意度等情況。了解掌握村干部、工作人員完成階段性中心任務、處理突發事件的現實表現。鎮每年初結合工作實際和目標任務,對考核內容進一步分解細化,制定具體的考核指標體系。

  第二十三條考核時間。一般每年度一次,集中在年底進行。

村干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村干部規范化管理,不斷推進漁農村基層干部隊伍建設,為提前基本實現漁農業和漁農村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根據中央、省委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村干部,指村黨支部(含黨總支部,下同)書記、副書記、委員,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

  第三條村干部由鄉鎮(含轄村的街道,下同)黨委管理。

  第二章選拔任用

  第四條基本原則。1、黨管干部的原則;2、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3、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4、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5、發揚民主、依法選舉的原則。要通過認真貫徹上述原則,實現使一大批綜合素質好、發展潛力大的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目的。

  第五條主要標準。1、思想政治素質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2、群眾公認度高,為人正派,處事公道,作風民主,廉潔自律;3、工作作風正,求真務實,開拓進取,艱苦奮斗,真心實意為群眾服務;4、工作能力強,懂經營,善管理,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致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能夠帶領群眾共同致富,建設社會主義新漁農村。

  第六條基本條件。1、村干部任職年齡一般應在60周歲以下,其中村主要干部(指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下同)一般新任職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留任年齡應在55周歲以下;2、村干部文化程度應達到初中以上,其中提任的村主要干部一般應具備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掌握1門以上漁農村實用技術;3、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領導班子中一般應有一名以上女干部和30歲左右的年輕干部。

  第七條選拔渠道。村干部的選拔應堅持因地制宜,采用內選、外引、下派等多種方法,注重從科技示范戶、專業戶、企業骨干、復退軍人、務工經商人員、大中專畢業生中進行選拔。對沒有合適黨支部書記人選的村,可以從縣(區)、鄉鎮機關及事業單位干部中選派,也可以打破地域、身份、職業的界限,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選拔,吸收社會上優秀的黨員到村任職。

  第八條選拔方式。村黨支部領導班子成員的選拔,必須經過黨員民主推薦和群眾推選測評,并與黨內選舉和組織任命方式相結合。村民委員會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xx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規定,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直接選舉可以實行有候選人的差額選舉,也可以實行無候選人的選舉。

  第九條領導職數。村黨支部委員會一般由3—7人組成,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委員共3—7人組成。提倡村干部交叉兼職,減少領導職數。

  第三章教育培訓

  第十條教育培訓重點。著眼于漁農村基層干部"素質工程"建設,把干部長期受教育、接受群眾再教育和干部自我教育結合起來,形成漁農村基層干部教育培訓的長效機制。要堅持以政治理論教育為重點,以崗位業務培訓、實用技術培訓和學歷教育相配套,全面提高村干部綜合素質。

  第十一條教育培訓職責。堅持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分層次培訓的原則。市委黨校每年培訓一定數量的村主要干部,其余村主要干部由縣(區)負責培訓,村一般干部由鄉鎮負責培訓,村干部的經常性學習教育由村黨支部組織。

  第十二條教育培訓內容。堅持理論聯系實際,體現時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學以致用。一是政治理論學習,黨在漁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黨和國家的重要文件精神等;二是思想作風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觀念、服務意識、道德規范、廉政規定等;三是基本知識培訓,包括黨建基本理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法律法規、漁農村經濟和社會管理知識等;四是漁農村實用技術培訓。

  第十三條教育培訓方法。一是經常性的學習教育,包括""、專題學習以及干部自學;二是定期培訓,村干部每年應輪訓一次,每次輪訓時間不少于3天,對新任職的村干部,應及時組織上崗培訓;三是學歷教育,鼓勵村干部參加農廣校、農函大、成人高中、黨校以及自學考試等學習;四是實踐鍛煉,有條件的可安排村干部到鄉鎮或縣(區)部門掛職鍛煉,或組織村干部到經濟發達地區考察學習。

  第十四條教育培訓基地。切實加強縣(區)、鄉鎮黨校建設,逐步改善教育培訓設施,認真落實教育培訓經費,不斷提高師資隊伍素質。鄉鎮黨校是村干部教育培訓的主要基地,師資力量做到專兼結合、以兼為主,培訓教材以中央、省委統編教材為主,也可選用切合本地實際、有針對性的輔助教材。各地還可以建立一些高質量的示范村、示范點,作為村干部學習和實踐的基地。

  第四章考核獎懲

  第十五條考核內容。1、貫徹落實黨在漁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2、堅持群眾路線,為群眾辦實事,維護集體和群眾利益的情況;3、引導和帶領群眾調整漁農業結構,積極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促進漁農業增效、漁農民增收的情況;4、加強漁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情況;5、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發揚民主,加強團結,實行集體領導的情況;6、艱苦奮斗,廉潔自律情況。各地要根據實際,對考核內容進一步分解細化,制定具體的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六條考核方法。對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進行,并結合村級換屆對村干部進行一次屆末考核。村干部考核分崗位目標考核和民主評議兩方面。崗位目標的制定應結合村級發展目標和干部崗位職責,一年一定,增強科學性、可操作性。民主評議應堅持上下結合,綜合評價。村干部應在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會議上進行述職,接受黨員群眾的測評;鄉鎮領導及其中層干部應對村干部的各方面表現作出總體評價。在綜合崗位目標考核和民主評議結果的基礎上,由鄉鎮黨委、政府對村干部的工作評定等次,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十七條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結果與村干部的報酬、獎懲、任用直接掛鉤。對優秀的村干部,應給予一定獎勵,或予以提拔重用,其中特別優秀的村主要干部,可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政策,錄用為基層公務員;對基本稱職的村干部,應指出缺點和不足,督促其整改;對不稱職的村干部,應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進行調整。

  第五章監督約束

  第十八條村務決策程序。建立村黨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制度。凡涉及全村經濟社會發展、公共建設項目、財務收支等群眾關心的重要事項,一般應由村黨支部委員會提出議案,在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召開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特別重大的問題應提請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重大事項需要蓋章的,須由村黨支部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共同研究,實行聯章聯簽,按規定審批和登記。

  第十九條村務公開制度。村務公開的內容、時間、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應符合規范要求,真正做到群眾滿意、干部滿意。村務公開由村務公開監督小組負責全程監督。監督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定期向村黨支部、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村務公開監督工作情況,反映村民對村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村黨支部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應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條村務民主聽證會制度。村務民主聽證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召開時間根據工作情況確定。聽證會由村黨支部負責人主持,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參加,也可擴大到全體村民。村民委員會應向群眾報告前階段主要工作情況,特別是財務收支、重大實事項目和相關政策的實施等情況,接受群眾的質詢和訴求。對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村黨支部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應及時研究處理,處理結果要以一定方式向群眾反饋。

  第二十一條村級財務管理。大力推行村級會計業務委托制,嚴格把握會計審核關。有條件的鄉鎮可建立結算中心,實行集中辦公、電算化管理。縣(區)要組織專門力量,每年確定一批經濟總量大、財務收支頻繁的村進行重點審計,各鄉鎮每年至少要對所轄三分之一以上的村進行審計,并及時做好村主要干部的`離任審計。審計結果都要向群眾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二十二條談心談話制度。鄉鎮黨政領導都應有聯系村,每年至少找村主要干部談話兩次,其他村干部談話一次。對村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鄉鎮黨委應及時提醒、及早解決。村主要干部也要多找班子成員談心談話,及時溝通思想,增進團結。

  第六章報酬待遇

  第二十三條固定補貼標準。村干部固定補貼的確定堅持獎優罰劣的原則,固定補貼應與干部的工作實績緊密掛鉤,做到能高能低。固定補貼包括每月基本補貼、年度考核補貼、各種獎金和通訊費補助等幾個部分,總額要適度,在保證村干部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礎上,根據工作實績和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適當拉開差距。村主要干部全年固定補貼總額應不低于上年本村漁農民人均收入的1。5倍,其他村干部根據工作性質和工作量按一定比例遞減。具體數額由鄉鎮黨委、政府每年根據各行政村情況劃分檔次,提出指導性意見,由各村村民委員會提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第二十四條固定補貼人數。每個行政村享受固定補貼的人數控制在2—4人,最多不超過5人。享受固定補貼的村干部應每天到村里上班,主動為群眾搞好服務。具體人數根據各村人口數量、地域分布、主要產業和經濟發展情況,經鄉鎮黨委、政府同意后,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定。

  第二十五條誤工補貼額度。對參加臨時性工作的村干部,由村黨支部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根據其誤工天數、工作強度、工作效果等情況,擬定補貼額度,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發放。

  第二十六條補貼資金來源。村干部的固定補貼和誤工補貼原則上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承擔。對一些集體經濟薄弱、干部補貼難落實的村,由鄉鎮政府負責補助;鄉鎮財政困難的,由縣(區)負責補助。

  第二十七條養老保險辦法。逐步統一村主要干部的養老保險辦法,提高養老保險標準,真正發揮養老保險的作用。村主要干部在職期間的保險費繼續由市、縣(區)、鄉鎮、村分別補助一部分,村干部個人承擔一部分。村主要干部離職后保險費原則上由本人全額承擔。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考慮其他村干部的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的醫療保險。各縣(區)可根據實際,制定、完善具體投保辦法。

  第七章后備干部

  第二十八條數量和質量。每個村至少應有兩名以上村級后備干部。后備干部的主要標準可參照現職村干部,年齡一般應在30歲左右,文化程度應在高中(中專)以上。

  第二十九條選拔和管理。村級后備干部應在全體黨員和廣大村民推薦的基礎上,經村黨支部委員會討論提出初步名單,報鄉鎮黨委審定。鄉鎮黨委應建立村級后備干部檔案,實行動態管理,每年進行考察了解,及時調整充實。

  第三十條培訓和鍛煉。村級后備干部的教育培訓應納入村干部的教育培訓總體計劃,有條件的應定期舉辦村級后備干部培訓班,或有計劃地選送后備干部到中高等院校進修深造。應注意給村級后備干部交任務、壓擔子,安排他們參與村里工作,使他們在實踐中鍛煉成長。

  第三十一條后備干部使用。村干部出現缺額時,原則上應從村級后備干部中選拔。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各縣(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由中共xx市委組織部、xx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村干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調動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斗力,規范和加強村級班子建設,促進村級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村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村干部,指由財政發放工資的行政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文書等村級工作人員,不包括市選派的掛(兼)職干部。本辦法適用于村干部年度考核。

  第三條考核的原則:(一)客觀公正原則;(二)真實準確原則;(三)注重實績原則;(四)群眾公認原則;(五)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原則;(六)量化考核與綜合考核相結合原則;

  第四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原則,村干部的考核由鎮黨委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村委會班子考核情況進行備案管理。

  第二章考核內容

  第五條考核分平時工作考核和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

  (一)平時工作考核。平時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對于鄉黨委、政府安排的各項階段性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由鄉黨委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平時工作考核辦法,并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和平時掌握情況,以百分制進行量化考核。

  (二)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目標責任制考核主要包括實績考核、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和民意調查等。民主測評、民意調查是指對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綜合調查、分析評價。

  第六條村“兩委”班子的民主測評主要從思想政治建設、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五個方面進行測評。

  第七條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民意調查指標為:依法辦事和黨務、村務、財務公開情況;服務群眾和辦事效率情況;公眾形象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開展樹文明新風情況;扶貧幫困情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情況;群眾信訪處理情況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八條成立考核機構。在對村級班子及村干部進行年終考核前,將成立專門機構,對考核工作做出專門安排組織考核人員認真學習,掌握考核及有關計分辦法。

  第九條召開村級考核大會。村級考核大會由村黨支部負責人召集,鎮領導主持。參會人員包括聯系包村的鎮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全體黨員、村民代表等。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80%以上。

  第十條公開述職。先由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及其他村干部依次就履職情況進行個人述職。

  第十一條民主測評。在總結工作、述職述廉的基礎上進行。

  參會人員對村“兩委”班子按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對村干部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分別進行無記名投票(不識字人員可根據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寫),再由考核組計算民主測評得分。其計算公式為:村“兩委”班子民主評議得分=(“好”票數×1+“較好”票數×0.8+“一般”票數×0.6+“差”票數×0.4)/總票數×100;村干部民主評議得分=(“優秀”票數×1+“稱職”票數×0.8+“基本稱職”票數×0.6+“不稱職”票數×0.4)/總票數×100。棄權票不計入總票數。

  第十二條個別談話。主要是深入了解村級班子建設情況和村干部德才素質及表現。

  隨機確定部分參會代表進行個別談話,談話面不得低于參會人員數的30%,參會人數少于20人的,談話面要達到50%以上。個別談話的結果應作為考評組評分及最終村級班子和村干部評先評優的依據之一。

  第十三條民意調查。在全村范圍內,隨機確定部分農戶進行入戶民意調查,了解村民對“兩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職情況的反映。一般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

  接受民意調查的黨員群眾根據調查問卷所列項目,按照滿意、較滿意、不滿意、不了解四個等次,對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職情況進行評價。不識字人員可根據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寫。民意調查得分的積分系數分別為1.0、0.8、0.2、0.5,其計算公式是:民意調查得分=(“滿意”票數×1+“較滿意”票數×0.8+“不滿意”票數×0.2+“不了解”票數×0.5)×100/調查人數。

  第十四條目標責任考核。對照村“兩委”班子年初簽訂的工作責任書進行逐項考核。

  第四章考核結果及運用

  第十五條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實行結構百分制量化考核,按平時考核占20%,民主測評得分占20%,民意調查得分占10%,目標責任制考核得分占40%,鄉領導評分占5%,考核組評分占5%的比例計算。

  第十六條村級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等次按考核最后得分確定。綜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為好班子或優秀村干部,70—89分(含70分)的為較好班子或稱職村干部,60—69分(含60分)的為一般班子或稱職村干部,60分以下的為差班子或不稱職村干部。村級班子優秀等次的比例不超過全鄉行政村總數的30%,村干部中優秀的比例不超過全鄉村干部總數的20%。第十七條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等次作為村級班子和村干部評先評優、獎勵懲戒和組織調整的主要依據,并與村干部的年終考核和報酬待遇相掛鉤。村干部工資中獎勵工資部分,根據考核等次,按規定標準計發。

村干部管理制度13

  一、學習制度

  1、村黨員干部要按照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時事政治,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

  2、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由黨支部書記組織實施。要做到開會學習有點名冊、記錄簿、參學(會)者有筆記本,并認真做好筆記。

  3、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干部必須按時參加,特殊情況要事先請假。無故缺席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50元;遲到、早退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30元。

  4、集中學習研究工作,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有針對性地解決1—2個實際問題,并圍繞普遍性問題,開展討論分析,共同提高黨員干部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月召開一次干部會議,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況,研究部署下月的主要工作。

  2、按規定實施村干部坐班、帶班制度。每周一到周五,各班輪值一天,在村委會辦公室值班,由支部副書記負責具體考核值班情況。

  3、村上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因工作不實,造成工作失誤或嚴重影響的,扣分管干部300元,安排工作不管不問不落實的一律扣500元,并報鎮紀委處理,連續2次,責令

村干部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增強村干部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調動村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規范村干部隊伍管理,根據省、市、縣關于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落實好值班坐班制,原則上與鎮政府作息時間保持一致。所有村干部正常上班時間應保持通訊暢通,特殊時期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坐班村干部未經準許外出不在村的,一經發現第一次扣除當月績效3分,第二次6分,依次類推,全年超過3次的誡勉談話。

  落實好請銷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兩天以上要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請假,并書面報黨建辦做好登記,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請假一天的向包片領導請假。會議及大型活動期間原則上不予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確需請假的(除病假外)第一次扣除績效6分,第二次7分,第三次8分,第四次由鎮紀委約談。

  對于不請假外出的,第一次扣除當月績效10分,第二次扣除15分,依此類推,連續不請假外出7天以上的由鎮紀委依據本辦法給予紀律處分。

  落實好工作職責。各村支部書記是落實工作任務的第一責任人,其他村干部要按照支部書記的分工完成好各項工作。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每1次1項工作任務扣當月績效3分,第2次累計翻倍扣,依此類推。如影響全鎮進度的,對支部書記和責任村干部給予通報批評,并扣除當月績效15分。

  落實好會議制度。會議通知到村書記,由村書記安排落實。村干部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席,會議請假的須有書面假條。遲到、早退1次扣2分,影響會場秩序1次扣3分,未做好會議筆記1次扣3分。以上情況如發生第2次扣分翻倍,第3次通報批評,第4次誡勉談話。

  對于無故缺席會議的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12分,并作出書面檢查;第三次由鎮紀委處理。

  村支部書記對本村安全穩定負總責,要積極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體性的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報告的同時主動想法化解矛盾;對于久拖不決的、重視不夠的,年底取消評先選優資格。

  村干部要在鞏固脫貧成效、產業發展等方面發揮模范帶頭作用,每村至少要有一個規范運營的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每年不低于20000元,對于完不成任務的'村,按照缺多少補多少的原則,由支部書記負責分配補齊,補不齊的從村干部績效工資中扣除。

  做好各類迎檢工作。迎接上級檢查要迅速行動,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不能拖拖沓沓,敷衍塞責,甚至逃避檢查。迎接各級檢查受到好評的,涉及村所有村干部按照縣、市、省檢查1次分別按照1分、3分、6分進行獎勵;對迎檢不力、工作不到位的涉及村干部1次扣5分。

  在年終村級工作考核排名倒數和在省、市組織的重點工作督導檢查中(如:基層黨建、脫貧攻堅、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綜治維穩、全域無垃圾等工作)被上級通報批評,影響全鎮考核結果的,村“兩委”班子績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年終考核不進行評先選優,所有村干部扣發當月全部績效。

  村干部要積極轉發鎮微信微博公眾號所發布內容,對于轉發及時的村干部及村在年底評先選優中予以加分。

  對于違反以上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的,情節嚴重的進行誡勉處理;對于在示范點建設、年終考核連續兩年排名倒數第一的村支部書記將實行末尾淘汰制。

村干部管理制度15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聯村聯戶為民富民行動,幫助幫扶村及貧困戶加快脫貧致富奔小康步伐,進一步密切黨群、政群、干群關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駐村實行分期分批、定期輪換。單位已在所聯系村設立了干部駐村點,并結合村情和單位實際,制定了靈活多樣的干部分期分批駐村計劃,合理安排駐村干部,每期確定1名干部駐村開展工作,每期駐村時間不少于7天,確保長流水、不斷線。

  二、駐村干部要牢記自身職責,聯絡協調搞好單位與村、干部與戶之間的相關事宜,記錄工作日志,書寫學習筆記和民情日記,及時反映情況、報送工作信息。

  三、駐村干部指導和協助村級組織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并把發揮基層組織的職能同村民自治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創新農村基層社會管理。

  四、駐村干部深入了解和掌握農民生產生活狀況和農村熱點、難點問題,帶著感情主動與基層群眾交朋友,尤其是與困難群眾交朋友,及時反映農民群眾的思想動態和社情民意,總結好做法好經驗,為單位雙聯工作決策當好參謀。

  五、駐村干部幫助聯系村理清發展思路,根據制定的聯村五年工作規劃和年度脫貧致富計劃,協助解決困難和問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幫助特困戶分析致貧原因,幫助建立增收臺賬,做到底數清楚、任務明確、措施具體。

  六、駐村干部要注意通過座談交流、發放資料等形式,深入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與群眾談日常生活、談實際問題、談政策,回應關切,解疑釋惑,引導群眾正確對待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做到心中有大局、有法紀、有理性。同時協助村級組織全面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各項惠民政策,切實做到公正、公開、公平,堅決杜絕優親厚友等現象。

  七、駐村干部重視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深入細致地做好理順情緒、疏導思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匯報,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

  八、駐村干部積極配合鄉村兩級組織開展勞動技能培訓,引導群眾轉變觀念,動員農村富余勞力積極走出去實現異地就業。

  九、干部駐村期間,準確掌握確定的項目建設進展情況,認真做好駐村日志和幫扶工作日志記錄,每次下村的工作內容需登記備案。

  十、干部駐村期間,動真情、辦實事、解難題,真正做到聯村聯戶連心,為民富民親民,樹立干部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

  十一、駐村干部原則上吃住在村辦公場所,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負責,確保駐村干部能夠在村上靜下心開展工作。

  十二、駐村干部在幫助、指導、督促、協調村上開展工作的`同時,更要注重掌握開展群眾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強與群眾的互動和交流,增進與群眾的感情,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著力提升服務效能,努力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特別要解決好一批難度較大、涉及人員較多、群眾反映普遍的問題,做到群眾有困難、干部在身邊,群眾有要求、干部有行動。

  十三、聯村單位將干部駐村工作納入職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工作扎實、成效明顯的個人及時進行表彰,作為單位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十四、對駐村不到位、工作不認真、群眾滿意度不高的個人及時通報批評,對因工作失職而發生群體性矛盾、糾紛和重大問題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十五、單位將采取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訪等形式,加強對干部駐村工作的監督檢查,嚴防駐村工作圖形式、走過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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