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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質量管理制度

時間:2025-04-16 08:40:3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產質量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實現公司質量管理的全員參與,使公司質量方針、目標和質量工作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責任制度。

  2、管理職責:

  根據逐級考核的原則,公司質量管理工作的考核按以下序列進行:

  ①公司董事會負責考核公司高層管理者;

  ②總經理負責考核各職能部門;

  ③各部門主管(經理)負責考核下一級;

  ④各層管理者對質量管理的責任。

  ⑴總經理(廠長)的質量管理責任:主持制定和宣傳本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和規劃;

  ⑵組織建立并保持符合標準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

  ⑶批準發布質量手冊,建立健全質量責任制;

  ⑷確定組織結構,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權限及相互關系;

  ⑸根據公司質量管理體系,配套相應資源,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⑹負責領導成本控制中心,對本公司最終的質量管理負責;

  ⑺指定管理者代表并授權;

  ⑻批準實施質量管理標準。

  ⑥分管生產、質量、技術主管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在總經理(廠長)的領導下對公司的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⑵組織制定企業標準和規劃目標;

  ⑶針對影響產品質量的技術性難題,制定有關方案、計劃,并負責領導實施;

  ⑷針對產品質量薄弱環節,發動員工進行質量攻關,大搞技術革新,切實解決有關影響質量的因素,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⑸組織全公司的質量分析活動,認真總結交流提高產品質量的經驗,落實提高產品質量的措施;

  ⑹協助總經理處理重大責任事故,并組織有關部門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⑺經常聽取質量檢查匯報,積極支持質量檢查部門的工作,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⑻負責組織基層領導,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議,征求意見,采納合理化建議,搞好質量管理工作;

  ⑼協調技術部門、生產部門之間的關系,確保產品質量不斷提高。

  ⑦管理者代表的質量管理職責:

  ⑴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過程建立、實施并保證其完整性;

  ⑵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策劃并協助總經理組織貫徹國家的質量政策、法規、法令;

  ⑶組織制定本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和規劃、審定管理標準;

  ⑷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系中的業績,包括改進需求;

  ⑸確保各種信息進行有效溝通;

  ⑹負責公司產品生產許可證及iso9000認證的組織工作。

  3、質量部門的管理責任:

  ⑴貫徹質量第一的方針,負責公司整個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⑵充分發揮質量檢驗對產品質量的保證,質量事故的預防和質量動態的報告,確保產品出廠能達到質量標準要求;

  ⑶負責產品質量的檢驗工作,對產品進行質量分級,設立質量檢驗小組,編制檢驗報告;

  ⑷按技術標準和質量控制文件的要求,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的進貨檢驗、工序檢驗、成品檢驗工作,嚴把質量關,對本部門質量錯核工作完全負責;

  ⑸參與新產品的試制作,并掌握試制作和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情況,負責新產品的定型和質量評價工作,并提出結論性的意見;

  ⑹負責質量檢驗原始數據的整理分析和月質量的分析工作,編寫質量動態報告,作為信息向生產主管反饋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⑺負責培訓檢驗人員,不斷采納新的科學檢測手段,努力提高質檢人員的業務水平;

  ⑻定期檢查各工序質量管理的工作情況,負責檢查考核各車間質量責任的包該情況;

  ⑼負責建立產品質量檔案,銜接上級質監部門的質量審核工作。

  4、生產部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嚴格要求生產作業按照工藝規程和產品質量、技術性能要求進行生產,貫徹和執行產品有關技術標準;

  ⑵積極配合技術部門對工藝規程進行修改,不斷提高工藝流程的合理性、科學性。

  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對提高產品質量而進行的技術改造工作;

  ⑷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質量方針目標,對整個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負責,同時也必須對產品在用戶使用時與生產相關的質量符合性負責;

  5、技術部門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負責制定工藝規程及產品質量標準,隨著產品質量不斷提高,工藝規程要不斷進行修改和補充,對工藝有關的質量符合性負責;

  ⑵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和提出原材料、半成品及生產過程的檢驗項目和檢查方法,并經常檢查執行情況和組織統一操作;

  ⑶協助副總經理(廠長)組織公司質量活動,總結交流提高質量的經驗,制定提高產品措施,制定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和提高產量、質量的計劃,參與各種質量分析會。

  6、采購部門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采購人員要積極地采購符合企業質量標準的'原材料,確保生產正常運轉;

  ⑵采購的原材料必須符合生產技術要求,經質檢員核測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應立即辦理退貨手續;

  ⑶經檢測不合格的材料不準入庫,更不準投入生產。

  7、原材料倉庫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在辦理生產所用原材料入庫時,一定要查驗是否有質檢部門相關人員簽字,否則一律不得辦理入庫手續;

  ⑵入庫物品要分類擺放,要根據物料的特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做到防銹、防腐、防霉變、防變形,確保儲存過程不損壞、不變質、不變形。

  8、車間管理人員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深入進行質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認真執行預防為主的方針,組織好自檢、互檢、專檢工作,支持專檢人員的工作,把好質量關;

  ⑵嚴格執行工藝技術操作規程,有計劃、有組織地文明生產,保持環境衛生,提高產量、質量;

  ⑶掌握本部門的質量情況,表揚重視產品質量的質量標兵,對不重視產品質量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

  ⑷組織車間員工參加技術學習,針對主要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發動員工開展技術革新與合理化建議的活動,并對產品質量存在的問題和質量事故要了解原因,共同解決;

  ⑸對不合格的產品進入下工序負主要責任。

  9、員工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要樹立“質量第一”的生產工作意識,精益求精,做到好中求高,好中求快,好中求省;

  ⑵要積極參加技術學習,要做到四懂:懂產品質量要求、懂工藝技術、懂設備性能、懂檢驗方法;

  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合理使用、精細使用、精心維護,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⑷認真做好自檢與互檢,勤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做到人人把好質量關;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2

  為實現我礦安全生產無事故,確保工程質量和機電各環節優質運轉,各班組和個人都要實行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為促進我礦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不斷的提高,機電隊特制定安全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一、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文明生產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馬守經

  副組長:楊龍

  成員:翟奎、郭昌德、尹慶旺、李坤及各班組班長。

  組長全面負責:本隊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并是落實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全面負責:本隊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并落實各班組的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對工作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

  李坤(皮帶班大班長)臨時負責:皮帶班、皮帶、工業區內衛生區,井底的文明衛生,對轄區內的管線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

  郭昌德負責:煤場衛、工業區內衛生區,的文明衛生,對轄區內的管線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

  楊龍負責:加工班、維修組、泵維修組、瓦抽站、主扇房、空壓機房、礦燈房、井上皮帶高低壓、壓風低壓、主扇高低壓、瓦抽高低壓,外線班、35kv變電所及高低壓電纜、生活區變電配電所、供電廣場照明線路、工業區廣場,對轄區內的管線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

  翟奎負責:電工班、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井下中變高低壓、主排水泵房、,井下壓風高低壓、主副大巷照明線路、采變高低壓、主皮帶等井上下五小電器衛生區,對轄區內的管線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

  尹慶旺負責:鍋爐房、凈水站、隊部會議室、隊部辦公室衛生區,對轄區內的管線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全隊文明生產工作,每月負責組織一次質量標準化檢查工作,(質量標準化檢查可與安全檢查合并檢查)。對全隊的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

  二、質量標準化工作執行過程中必須責任到人,包機到人。

  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管理標準》要求,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及時完善相關質量標準化內容。

  四、獎懲辦法

  1、各分管隊長必須負責好本轄區的'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如礦、公司來礦檢查,因本轄區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不達標,影響全隊成績的,扣本轄區責任人100分/次。

  2、每次安全大檢查,查出的質量標準化和文明衛生不合格地方,應及時進行整改,不得推諉,否則扣責任人50分/次。

  3、發現問題不整改,不匯報的,扣責任人20分。

  未盡事宜且按有關制度執行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3

  一、目的

  規范不合格質量責任處理,強化質量管理措施。

  二、適用范圍

  2.1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內外審核、日常稽查、產成品流通環節發生不合格項責任追溯;

  2.2顧客投訴、產品生產過程及物料貯存過程出現的不合格品的責任追溯處理;

  2.3其它影響產品質量控制及質量成本控制責任的追溯處理。

  三、定義(不合格包含:不合格項和不合格品)

  3.1不合格項指不符合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事項,根據不符合程度分為一般不合格項和嚴重不合格項。

  3.1.1一般不合格項是指偶發、孤立、后果不嚴重、易于糾正的不合格;

  3.1.2嚴重不合格項指區域性或系統性失效、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產品質量和質量體系后果影響較嚴重的不合格。

  3.2不合格品指不符合公司企業標準要求的產品。根據不合格品缺陷程度、批量及直接經濟損失分為一般不合格、重大不合格、特大不合格。

  四、職責

  4.1質管部負責擬訂、修訂及歸口實施《質量管理獎懲制度》;

  4.2質量處罰及獎勵由責任部門/或質管部提報,生產副總經理審核批準、財務部配合執行;

  五、質量處罰

  5.1不合格項責任處罰

  5.1.1產成品在市場流通中被抽檢不合格或被客戶投訴、退貨,追究責任機組罰款200元/次(首道工序罰70%,下道工序罰30%)。同時:指標不合格處每次車間主任100元、班長50元、當班質管員50元/次的罰款。

  5.2制程過程不合格品責任處罰

  5.2.1生產過程中原紙有嚴重質量缺陷,機組沒有發現或發現不報,按損失大小對責任機組處以50-100元/次的罰款;

  5.2.2對于生產過程控制中造成的單提(未構成件),因為生產責任人沒有認真進行自檢,被質管員巡檢發現,屬嚴重不合格品(影響產品使用、外觀異常不良或偏離國標下限可能被投訴),每提追究責任機組或崗位責任人2元/提罰款。生產部門各機臺自檢發現質量問題及時隔離未混入產品中,由生產部自己處理,質管部不做處罰。罰款由當班質檢員當天進行匯總上報,直接扣減責任人當日收入。

  注:以上兩項,生產部門自行查找分清責任人,不能分清責任主體的由機組平攤。

  5.2.3對于生產過程控制中造成的整件不合格成品,該不合格品不計入產量,經評審質量缺陷程度屬于可降級或單獨銷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責任機臺罰款5元/件;經評審質量缺陷程度屬于不能銷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責任機臺罰款10元/件。在不合格批中,經生產返工并報質管驗收合格的產品,可以計入產量,但返工造成的破損包裝袋按大袋2元/個、中袋1元/個累計物料損失對責任人進行扣減,返工期間不另行支付工資。以上各項扣減款項平均分攤到責任機組全體人員。

  5.2.5質管員對入庫的成品進行抽檢或倉庫出貨檢驗時發現整件成品不合格,外觀如贓污、合格標識漏貼錯帖、提長件高不合標準、包裝松垮、包裝方向錯誤、外袋包裝扭曲變形等問題,處以直接責任部門相關人員每件2元的罰款;包裝數量短少、日期錯誤等問題的,對責任部門相關人員每件處以5元的罰款;

  5.2.6在常規產品、定牌產品、新品試制、設備故障前及故障后等生產正式開始前,發現沒有對首件產品進行檢驗確認,造成批量或嚴重不合格,處罰責任機臺所有人員每件10元的罰款;若不合格品連續生產超過1小時或造成10件以上產品不合格的,同步對車間主任、班長、質管員每人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2.7倉庫管理員對生產部提交報廢回籠的'邊角余料進行當場共同確認,如發現其中夾雜有工具等非生活用紙異物,追究生產部責任機臺每人罰款2元/個(倉庫提報處罰單)

  5.3影響質量成本的責任處罰

  5.3.1物料、原盤紙、產成品因搬運、貯存不當,導致物料、產成品損壞或在后續生產過程中廢料率提高,根據損失大小追究倉庫管理員及具體責任人50到100元/次的罰款(經評審確認屬于客觀原因除外)。

  5.3.2質管員在抽查中一次性發現產品超重數量大于5件的,處罰責任機組每人50元/次的罰款。

  5.3.3庫存物料未執行先進先出導致物料呆滯或過期,造成質量損失,根據損失大小追究倉庫管理員100到500元/次的罰款。

  5.3.4原盤紙紙儲存期間包裝封閉不良,每發現一個追究責任部門主管及具體責任人各10元/個罰款。(生產急需而來不及包裝的原紙不適用此條款)。

  5.4影響質量控制的責任處罰

  5.4.1在產品生產、儲運過程中,有故意破壞、損毀、涂改、添改、更換產品標簽者(質管部指定人員校正動作除外)或其它物資品質的追究具體責任人罰款100元/次。

  5.4.2原盤紙在生產車間因標簽管理混亂,導致質量問題無法追溯,追究責任人罰款20元/卷(屬倉儲責任的處搬運工20元/卷的罰款)。

  5.4.3對諷刺、辱罵執行產品檢驗、質量稽查等人員,其行為惡劣并影響到正常工作者,追究當事人罰款100元/次。對毆打執行產品檢驗、質量稽查的,罰款500元并給予開除。

  六、質量獎勵

  6、1質管部每月對班組制程/成品合格率進行評分,最高得分的班組每人獎勵50元/月。

  6、2在質量管理過程中,個人表現突出,對質量事故的發生起到較好的預防或糾正作用,由部門主管提名,質管部確任,給與50元/月的個人獎勵。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4

  第一章安全生產管理

  第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予以上墻。

  (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必須制定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并每月考核一次。

  (三)、施工單位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監理單位配備專職

  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管理人員的數量

  安質安監站的要求配備充足。

  第二條目標管理

  現場傷亡事故目標為“零”,文明施工達到《建筑施工安全

  第三條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

  (一)、施工單位要根據工程的特點、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編寫較為全面、具體、針對性強的安全技術措施,監理單位編制安全文明施工專項監理方案。

  (二)、工程專業性較強的項目,例如打樁、基坑支護、土方開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物料提升機、外有電梯等均需要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三)、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須經監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四條教育與技術交底

  (一)、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組安全活動制度以及工人崗前培訓制度,未經培訓或雖經培訓但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二)、杜絕安全員無證上崗,杜絕操作班組未經安全技術交底上崗,杜絕工人未經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上崗。

  (三)、特種作業如人員和中小型機械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

  第五條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每星期對現場不少于一次全面檢查,對存在(發現)的問題要定人、定時及時整改。

  第六條安全標志

  (一)、施工現場應有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安全標志應按圖掛設,特別是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和危險區域及主要通道口均應掛設相應的安全標志。主入口搭設綠色通道,懸掛安全警告標志、安全通道指示箭頭等。

  (二)、施工機械設備應隨機掛設安全操作規程牌。

  (三)、各種安全標志牌須符合國家《安全標識》(GB2894—82)的規定,統一制定,張掛美觀。

  第七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新工人入場,必須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和“崗前培訓”。

  (二)、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帶等)。

  (三)、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四)、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五)、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六)、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隨意攀爬走動。

  (七)、深基坑(槽)施工保持做到邊坡穩定,確保基坑圍護安全、穩固、可靠。

  (八)、危險部位的邊沿、 “臨邊、洞口”要設置防護欄護或封蓋,并且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九)、施工現場須按規定設置安全通道,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上下樓層須設置安全通道。

  (十)、裝卸、堆放材料和工具、設備以及施工車輛,與坑槽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十一)、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十二)、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十三)、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十四)、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十五)、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等。

  第八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一)、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二)、施工現場每個層面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電箱。

  (三)、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四)、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五)、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六)、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七)、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八)、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及施工用金屬平臺必須要有可靠接地。

  (九)、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并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九條封閉施工

  (一)、施工現場要封閉施工,沿工地四周必須連續設置圍

  墻,圍墻做法按照《杭州市建設工程圍擋設置與安全使用管

  理導則(試行)》實施。

  (二)、現場必須實行封閉管理,建立門衛制度,嚴格執行

  外來人員進場登記制度。

  (三)、實行工作人員帶戴卡上崗制度,進入施工場地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工作卡。

  第十條施工場地

  (一)、施工單位根據現場及施工工藝,設計總平面布置圖,施工總平圖包含:道路布置,獨立生活區,獨立辦公區,綠化布置,現場加工場地,臨時供水、臨時供電線路、各種材料固定堆放場地,塔吊、人貨梯等大型機具位置詳圖,工程概況牌等,并報監理、業主審核后按圖實施。

  (二)、現場實行硬地坪施工,道路通暢、平坦、整潔,排水暢通,不積水,嚴禁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污染河流。

  (三)、建筑材料、機具、構配件嚴格按照總平圖分類堆放放,安全、整齊,并統一懸掛標牌,注明其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產地等。

  (四)、建立現場衛生清潔制度,落實到人,做到工完場清。車輛必須洗凈出場,杜絕在場外道路上“拋、灑、滴、漏”污染環境。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在固定場地并及時清運,嚴禁高空拋物。

  (五)、積極美化施工現場環境,根據季節變化,種植綠化植物。

  第十一條消防防火

  (一)、施工現場的每個層面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消防器材。

  (二)、保衛人員每天必須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損耗應及時補充。

  (三)、消防器材安放處必須有明顯的標記。

  (四)、消防器材的設置地點以方便使用為原則,不得隨意變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五)、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六)、漆類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險品倉庫。油漆工施工時要避開火源、熱源。

  (七)、施工現場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須實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保證有專人值守,做到人走火滅。

  (八)、保持消防道路通暢,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刻組織人員撲滅,必要時向消防部門報告。

  (九)、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十)、現場必須建立健全消防責任制和管理責任制,繪制消防平面布置圖,并成立消防領導小組,現場配備足夠數量合適的消防器材,并有專人保管,各類消防器材設施完好,配備合理,并且都在有效試用期內。

  (十一)、建筑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高層建筑應設置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設加壓泵,留消防水源借口),配足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十二)、現場動用明火作業必須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明火操作有專人監護,并配備滅火器和隔離措施,氧氣和乙炔瓶放置位置必須滿足規范要求,油漆倉庫,木工加工間、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儲藏間應張掛醒目的警示志標,設專人負責,配備適合的滅火器。

  第十二條生活設施

  (一)、施工現場作業區與辦公區、生活區徹底隔離,嚴禁在作業區和廚房住人。

  (二)、宿舍搭設材料應符合相關規定,并有專項搭設方案,并嚴格驗收,驗收合格監理簽字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宿舍內嚴禁使用煤氣灶、煤油爐,電飯煲、電炒鍋、電磁爐、熱得快、電爐等器具。

  (四)、工地食堂應有良好的通風和清潔衛生措施,天棚須吊頂,墻地面鋪貼瓷磚,冷熱、生熟食品分開儲存,防鼠、防蠅設施齊全,食堂衛生許可證及炊事人員健康證需張貼上墻。

  (五)、現場設置固定的男女浴室及廁所,設置沖洗設施,并落實專人管理,及時清掃,保持清潔干凈,不許有蚊蠅孽生。高層建筑應每層設置臨時便溺設施并及時請倒,嚴禁現場隨地大小便。

  第十三條綜合治理

  (一)、現場要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嚴防盜竊、斗毆、賭博、尋釁滋事等時間發生。

  (二)、現場要設置職工學校,配備適當的娛樂設施,豐富職工的業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設。

  (三)、現場必須備有急救藥箱(配備工地常用的急救藥品)和急救器材,經常性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

  (四)、現場要嚴格控制粉塵、噪音、泥漿等對環境的污染,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五)、制定防擾民制度和措施,夜間施工應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并向周圍居民公示,以取得其諒解和支持。

  第十四條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一)、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二)、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三)、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用標牌注明。泥漿、土方、沙石等材料運輸時,不得沿途“拋、灑、滴、漏”,工地大門內側設置車輛沖洗設施,車輛出場前必須沖洗干凈,工地大門前及時清掃維護,確保清潔衛生。

  (四)、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五)、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打赤膊上班。

  (六)、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七)、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

  (八)、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第三章工程質量管理

  第十五條制度管理

  (一)、檢查施工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已審批完畢并抽查過程落實執行情況。

  (二)、檢查監理規劃、各專業監理實施細則、旁站監理方案及其落實執行情況。

  (三)、檢查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是否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和保證體系、施工質量控制和質量檢驗制度。

  (四)、檢查監理工作程序有否體現事前控制和主動控制的要求。

  (五)、檢查施工和監理資料是否齊全有效并及時整理歸檔。

  第十六條記錄檢查

  (一)、檢查監理日記、監理周報、監理月報。

  (二)、檢查監理通知單。對施工過程出現的質量缺陷,專業監理工程師有否及時下達監理通知單責令承包單位整改并復查整改結果。

  (三)、檢查工地例會紀要。工地例會應有項目經理參加,檢查分析工程項目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并檢查成效。

  (四)、檢查施工放線測量成果報驗和復查確認情況。

  (五)、檢查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的驗收確認情況。

  (六)、檢查樁位的偏差檢查記錄,抽查現場的實際情況。

  (七)、檢查樁體質量檢驗報告和單樁承載力的檢驗報告。

  (八)、檢查深基坑支護結構的位移監測記錄。

  (九)、檢查基坑開挖至設計標高后的驗槽(坑)記錄。

  (十)、檢查進場的預攪拌混凝土的質量證明書及試件強度試驗報告。

  (十一)、檢查現場攪拌混凝土每工作班復稱抽查結果記錄。

  (十二)、檢查現澆結構的軸線位置、垂直度、標高的偏差檢查記錄。

  (十三)、檢查電梯井井筒長寬對定位中心線的偏差、井筒全高的垂直度偏差的檢查記錄。

  (十四)、檢查分戶驗收實測實量結果資料,跟跟蹤偏差項目的整改落實情況。

  (十五)、檢查節能分部工程的原材料質保資料及復試報告、施工工藝,參加節能分部工程現場的實體檢測和專項驗收。

  第十七條質量控制

  (一)、檢查進場的工程原材料構配件的質量控制情況。

  (二)、對工程質量起重要作用的檢測項目,檢查相關各方是否參與進行見證檢測,確保施工過程中的關鍵質量得到控制。

  (三)、抽查水泥攪拌樁施工中對水泥及外摻劑的質量、樁位、計量設備、機頭提升速度、水泥注入量、攪拌樁的長度及標高等主要施工質量參數的檢查記錄。核查現場控制情況。

  (四)、檢查靜力壓樁。施工前檢查進入現場的成品樁、接樁用電焊條的產品質量控制情況。檢查試樁記錄。檢查施工過程壓樁順序、貫入情況、電焊接樁質量、樁體垂直度、電焊后的停歇時間等施工質量控制參數的檢查記錄。核查現場控制情況。

  (五)、抽查混凝土灌注樁的施工順序、成孔、持力層、清渣、放置鋼筋籠、灌注混凝土等全過程的檢查記錄。核查現場控制情況。

  (六)、檢查樁基的檢測方案是否經有關單位確認后執行。

  (七)、檢查地基基礎子分部的質量控制資料,參加階段性中間驗收。

  (八)、檢查基坑土方開挖的施工方法是否按批準的施工方案執行。

  (九)、檢查錨桿及土釘墻支護工程施工質量收控情況。

  (十)、檢查土方回填施工質量的控制情況。

  (十一)、檢查模板及其支架的承載力剛度穩定性控制情況,是否有脹模、跑模現象。

  (十二)、檢查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及安全措施有否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

  (十三)、檢查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或規范要求,有否報監理機構審批后執行。

  (十四)、檢查鋼筋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及主控項目受控情況。

  (十五)、檢查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控制情況。

  (十六)、檢查后澆帶混凝土澆筑有否按施工技術方案進行。

  (十七)、檢查現澆結構的外觀質量存在缺陷的情況。

  (十八)、檢查地下室防水分項工程施工質量的控制情況。

  (十九)、參加基礎、轉換層、標準層、屋面層的隱蔽驗收。

  (二十)、檢查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的質量控制資料及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情況。

  (二十一)、檢查混凝土結構的觀感質量驗收情況。

  (二十二)、檢查屋面防水層施工質量控制情況。

  (二十三)、參加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

  (二十四)、檢查裝飾分部工程施工的樣板先行制度執行情況。

  (二十五)、檢查外墻面、內墻面、天花、地面等主要部位施工過程質量受控情況。

  (二十六)、檢查陰陽角的方正順直及細部質量受控情況。

  (二十七)、檢查門窗工程安裝分項工程施工質量的控制情況。

  (二十八)、檢查監理機構對項目驗收前的準備工作情況。

  (二十九)、參加工程項目竣工預驗收。

  (三十)、組織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第十八條到崗檢查

  (一)、檢查監理人員是否履行職責,對承包單位的施工過程進行巡視、檢查、檢測。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是否按照設計文件、施工規范和批準的施工方案施工,是否使用合格的原材料構配件,已完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質量缺陷。

  (二)、抽查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尤其是質檢人員是否到崗到位,施工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操作條件是否滿足工藝操作要求,特種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第四章設備安裝工程質量管理

  第十九條事前控制

  (一)、參與圖紙內審和圖紙交底。認真熟悉施工圖的內容、要點、特點和難點,弄清設計意圖,掌握工程現場情況,找出與建筑、結構和工程現場不符合的設計內容,并形成紀要。

  (二)、工程部督促監理單位審核設備安裝施工組織設計,并報工程部審批。

  (三)、審查監理單位的建筑安裝工程專業監理細則,關鍵的施工部位和施工階段(特別是隱蔽工程施工、原材料報驗和設備調試階段)的監理細則應詳細,且對工程質量進行有效控制。

  (四)、了解施工單位人員的素質和施工經驗,審查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會同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施工單位的機具和檢測設備。

  (五)、審查監理人員上崗資質,檢查監理人員到崗情況符合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督促監理單位調整到位。

  (六)、會同專業監理工程師核查進場材料應符合設計、合同要求及國家相關的規范、標準,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限期退場。

  (七)、督促施工單位上報所有規范清單,審查其有效性。

  第二十條事中控制

  (一)、加強技術交底要求、應注意的問題和施工制訂方案、技術措施等各個方面,使其明確各自施工任務要求,以確保工程質量。

  (二)、加強水電安裝與土建協調配合土建工程是水電安裝施工的前提,土建工程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水電的安裝和施工,二者的協調配合,是工程整體質量得到保證的基礎。督促水電技術員和施工人員應該認真對圖紙進行審核,如果有不協調和矛盾的地方,要請土建設計人員想辦法予以解決。

  (三)、制定嚴格的質量驗收標準水電安裝在施工階段,要認真執行工序交接檢驗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轉入下道工序,做好各種施工試驗和隱蔽驗收,并及時做好資料的記錄。

  (四)、功能質量控制設備安裝各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完畢,必須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分部(子分部)工程做功能檢驗內容:

  1、建筑給排水、采暖:隱蔽管線施工、衛生潔具安裝擺放。

  2、建筑電氣:接地極焊接和接地電阻測試、埋地管線施工、管內穿線、配電箱及開關(插座)盒內配線、漏電開關測試。

  3、通風空調工程:設備機組安裝、風管安裝、風量風速檢測。

  (五)、加強施工過程工序質量控制,確保安裝質量。

  1、避雷接地及其系統工程質量控制

  2、電氣配管工程質量控制

  3、電氣配線工程質量控制

  4、燈具、箱、盤安裝質量控制

  5、水衛管道安裝質量控制

  6、設備安裝質量控制

  (六)、設備與系統調試

  1、配電系統調試運行正常,無跳閘。

  2、消防弱電系統工作正常,反應靈敏。

  3、建筑智能弱電系統工作正常。

  4、要確保各系統成品保護措施落實。

  5、要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各項試驗過程進行旁站,試驗結果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一條事后控制

  (一)、安裝完工后,督促相關單位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二)、工程驗收時各專業必須提供功能性試驗記錄后方可組織驗收。施工時不具備功能檢測條件的項目,竣工后具備條件,必須補測。

  (三)、及時做好交付工作。

  (四)、相關文件、記錄

  1、施工圖內審、交底記錄表。

  2、檢驗、調試報告檢查表。

  3、施工檢查記錄表。

  4、竣工圖等等相關竣工資料。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5

  為切實搞好我區的質量標準化工作,近一步強化機電區的質量標準,爭創樣板工程,在動態中達到部級,經區務會研究,質量標準化工作安排如下:

  一、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領導機構:

  組長:正區長

  副組長:各主管副區長

  二、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目標:

  機電硐室質量標準化一級品率100%,質量標準化達到95分以上,爭創樣板工程。

  三、實施措施:

  1、范圍:各主要機房硐室

  2、負責人:主管質量副區長、班長。

  3、標準:

  (1)機電設備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

  (2)無雜物,無積水,無淤煤等;

  (3)資料、管理制度齊全,并現場張掛;

  (4)衛生堅持清掃,保持干凈整潔;

  (5)各種牌版保持清潔整齊;

  (6)材料保證分類碼放,編碼管理;

  (7)各種保護齊全;

  (8)電氣設備齊全可靠;

  (9)電纜吊掛符合規定。

  四、文明生產

  1、井下移動電氣設備應上架,五小件(電鈴、按鈕、打點器、三通、四通)應上板,有標志牌,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件應有入井合格證,各種設備、設施表面清潔。

  2、機房硐室、機道和電纜溝內外應衛生清潔,窗明幾凈,無雜物,無積水,無油垢,電纜排列整齊,無銹蝕,無跑、冒、滴、漏現象;防火器材、電工操作絕緣用品齊全合格;各種場所、硐室不使用可燃材料裝飾。

  3、無違章指揮、無違章作業、無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6

  一、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主要負責質檢部的領導,實行質量制度“一票否決權”,在質量與進度發生矛盾時,以質量為先的原則。質量檢查組織職能機構如下:

  2、實行全面的質量管理,成立崗位班組的檢查小組,開展檢查活動,使質量進一步提高。

  3、對主要崗位安排專人持證上崗,并保證人員相對穩定。

  4、加強原材料的管理工作和檢查工作,設立專人進行驗收,為保證原材料進場符合要求。

  5、對于運到場地的不合格材料要及時清除出場,做到不合格材料工地不過夜。

  6、鋼材、磚等原材必須有產品合格證,使用前按規定請監理、建設、質監方進行現場取樣,填寫取樣見證單,后送檢。

  7、建立質量自檢、互檢、專業檢查相結合制度,工地質檢員、工程負責人及監理方代表檢查并確定質量等級。

  8、堅持每一項工序簽字、驗收制度,上道工序未經驗收,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專(兼)職安全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證書。

  2、堅決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健全安全管理網絡,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委員會(小組)和專(兼)職安全員。

  3、職工上崗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4、安全設施不齊全、人身安全無保障時,嚴禁冒險作業、違章作業。

  5、嚴禁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發生。

  6、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崗位安全規程教育和安全考試,或安全考試不合格,未取得《安全操作證》者,不準上崗。

  7、操作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和崗位安全培訓,熟悉崗位工藝技術和熟練掌握所用設備的性能和操作規程,培訓考試合格方可獨立操作。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國家勞動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進行相應工種的作業,嚴禁無證上崗。

  9、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時不準打鬧,不準擅離工作崗位。

  10、飲酒后,不準進入施工工地,不準操作施工機械,不準駕駛任何機動車輛。

  11、對施工現場附近的溝、坑及高、低壓輸電線路等危險處,應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標志。

  12、嚴禁隨意拆除、移動或損壞安全防護措施、裝置、設施及安全標志、安全警示牌、操作標記牌等。

  13、安裝拆卸應有專人統一指揮,明確分工,互相配合,協調操作。

  14、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技術性能良好,裸露的旋轉和傳動部位(齒輪、萬向軸、皮帶、鏈條、軸頭等)必須安裝牢固的防護罩。

  15、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施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必須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進行電氣操作。

  16、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17、各類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使用電器設備的.基本性能,負責保護好所有設備和輸電線路,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18、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19、攪拌機作業場地應有良好的排水條件,不得積水,機械近旁應有水源。

  20、攪拌機應安放在平坦堅硬的地基上用方木或撐架架牢,并保持水平。

  21、作業前應先空車運轉,檢查設備各部件的運轉、操作,制動情況,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22、作業后,應對攪拌機進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員如需進入筒內清洗或維修時,必須切斷電源,設專人在外監護,或卸下熔斷器并鎖好電閘箱,方可進入。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7

  一、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建設堅決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程、規范和標準,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優質、安全、高效至上。

  2、項目要保證工程質量,由分管副總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檢部組成的質量安全體系,專人負責施工質量、現場堅督和檢測及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熟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施工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國家規范要求。

  3、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操作人員技術水平。實行施工、檢驗、監管現場三同時制度,到關鍵部位時,公司相關領導和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員以及職能部門到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督導。

  4、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層層落實,保證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符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個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自檢自查,嚴格執行“三檢”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

  5、隱蔽工程施工前,經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公司查驗,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嚴格把好材料進出質量關,所有材料、配件、設施使用前必須獲得職能部門檢測同意或標定,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復試,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入隱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根據工程進度及時作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

  8、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并追究其責任。不達標不予簽證、付款。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處理。

  二、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制度

  1、工程實施工前必須對設計提供的圖紙進行圖紙會審,由公司按分類組織進行,具體由分管領導組織,項目部負責人與相關技術人員、工程監理、設計單位和有關各方一道查閱熟悉圖紙、了解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圖紙會審意見。

  2、圖紙會審應做好記錄,由分管領導和項目部組織會審單位,會審提出的問題及時解決,并詳細記錄,寫成正式文件(必要時由設計單位另出修改圖紙),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代表和技術負責人均應簽名蓋章認可,列入工程檔案。

  3、在施工過程中,無論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提出的設計變更都要填寫設計變更聯系單,經設計單位和監理和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和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后續實施。

  4、如果設計變更的內容對建設規模、投資、工藝、質量、安全等方面影響較大的,必須由公司審批后報送相關主管部門核準。

  5、所有設計變更資料,包括設計變更聯系單,修改圖紙均需文字記錄,納入工程檔案。

  三、崗位培訓制度

  1、培訓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實”即“多樣化、規范化、科學化”和“實際、實用、實效”。做到需要和常態化。

  2、項目部應根據培訓計劃及職工的排班情況,有針對性的'科學安排培訓。職工應按時參加培訓。

  3、每次課程結束后,項目部將安排考試。考試的形式為書面答卷結合口頭問答及崗位抽查。崗位抽查指項目部就所講授的培訓內容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4、凡每次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崗。考證優秀者將視情況予以獎勵。

  四、工程技術復檢制度

  技術復核是保障,根據單位工程具體情況,下列必須復核:

  1、放線、定位、基槽(坑)、標高、標深、消防間距、焊接、吹掃、探傷、回填、試壓、堡坎護坡、指示燈、壓力表。管溝的標高、開挖、回填,管道焊接、陰極保護、斷面尺寸,全部要達標符合設計規范。

  2、設備招標、合格證、安裝、調式、說明、修正、使用規范、技術參數、都要符合行業規范,有關附件必須齊全。

  3、預制構件、預埋件、預留孔、保護套、地埋管、沙墊、砼、砂漿配合比(作為計量資料)要符合標準。

  4、關系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項目。

  技術復核后,施工員應立即填寫復核記錄和自復意見,關鍵部位要拍照,報監理(建設)單位復核認可、要經分管副總核實。

  五、技術交底制度

  1、堅持以技術進步來保證施工質量的原則,每個工曠、每道工序、每個環節、每個結構施工前,項目部(分公司)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2、項目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及施工管理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關鍵性的施工問題,主要工種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點、采用技術文件、檢測要求以及安全技術要點。

  3、施工員對班組長進行技術交底,明確圖紙要求,采用作業指導書,施工方法要點,技術措施要點,質量標準要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點。

  4、班組長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結合具體操作部位,明確各部位的操作要點,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崗位職責。

  5、各級技術交底以口頭進行,并有文字記錄,參加交底人員履行簽字手續,技術措施不當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質量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六、 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別是重要結構部位及有關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總經理都要督促資料員現場管理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2、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后,應由副總經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員會同質檢員進行自檢,并簽發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在指定日期內,由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簽具驗收意見。

  3、隱蔽工程在未進行驗收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違反驗收制度,造成返工損失時,應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4、管道無損探測由有資質專業單位負責,檢測報告和隱蔽工程驗收單位由工地資料員保管,竣工整理成冊,納入工程檔案。

  七、 材料采購、檢驗、管理制度

  1、材料進場必須有材料員、質檢員、工程部門負責人到場進行驗收,做好進貨檢驗記錄。

  2、鋼管、接頭、表閥、材料等原材料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還應及時做材料標識和復試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員工程部門負責人與供貨方交涉,辦理退貨、調貨、索賠工作。

  3、各種材料的領用,發放必須持有工程部簽發的材料領用單后,副總經理批字,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放有關材料。

  4、各種材料進場后至使用前均要掛設過程標識,明確檢驗狀態,表明該批材料是否為待檢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不同材料分類堆放,并根據不同性質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熱等保護工作,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門倉庫、專人保管、登記和領用。

  八、工程質量“三檢”制度

  1、自檢:

  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必須按相應的分項工程質量要求進行自檢,并經班組長驗收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施工員應督促班組長自檢,為班組創造自檢條件(如提供有關表格、協助解決檢測工具等)要對班組操作質量進行中間檢查。

  2、互檢:

  工種間的互檢,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組長應進行交接檢查,填寫交接檢查表,經雙方簽字,方準進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應向下道工序辦理成品保護手續,而后發生成品損壞、污染、丟失等問題時由下道工序的單位承擔責任。

  3、專檢:

  所有分項工程、隱檢、預檢項目,必須按程序,作為一道工序,邀請專檢人員進行質量檢驗評定。

  九、管溝開挖回填、管道試壓制度

  1、管溝開挖、回填必須按指定專人負責指導,嚴格按圖紙和規程要求執行。

  2、尺寸、數量、填沙和高、寬度、必須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施工與驗收規范的規定,不得偷工減料。回填后的復耕和護坡堡坎要有利農田和管道保護。

  3、管溝開挖、回填和護坡堡坎要作好隱蔽記錄,并在監理(建設)單位見證人的監督下現場負責人和施工方同時簽字負責,收集資料準確無誤。

  4、管道試壓前必須在技術負責人指導下,搞好吹掃,強度試呀壓時,先行報告公司技術監督、安全管理、消防和特種壓力管理部門、監理(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現場共同進行,并做好記錄。達到壓力等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管道試壓不合格或有漏氣,及時減壓修復再復試,合格后由各方面參檢負責人簽字匯合技術資料匯總成冊。

  十、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評定制度

  1、施工過程中必須對分項工程進行質量驗收評定,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質檢員、班組長參加驗收評定,并做好記錄簽字。不合格者應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施工員、質檢員進行分部工程驗收,檢查分項工程驗收資料,根據資料給予評定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3、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可分層段)經項目部(分公司)驗收評定后,經公司質量科驗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4、單位(子單位)工程達到竣工標準后,由項目部(分公司)將全套工程技術文件上報公司質量科審核,核定工程質量自評等級,經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審定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核查。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8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二、目標

  安全質量標準化實現動靜態達標。

  三、環境整治標準

  1、環境衛生包干區要做到“四無一暢通”。即:無雜物、無積水、無淤泥、無積塵,水溝暢通。

  2、嚴禁攜帶瓜子、花生、果殼入井,嚴禁亂扔一次性消耗品(包裝盒、塑料瓶、紙屑等)。

  3、鏈板機頭、控制臺、及交接班等處要保持清潔

  4、掛衣架或掛衣鉤正常使用,衣服不準亂搭亂放。

  5、工具包不得隨意亂掛,各施工點必須指定地點統一吊掛整齊。

  6、衛生包保區域實行掛牌管理,責任到人。

  四、材料定置化管理

  1、材料分區集中碼放整齊。

  2、木料、蓋板、錨索、鋼帶、金屬網必須分層碼放整齊,相鄰材料外緣必須成一條線,高度不超過1.2米。

  3、炮泥必須入池管理,料池砌成長方形,料池距軌道不得小于400mm。

  4、堆放材料安全間隙要求

  ①嚴禁在巷道兩側同時堆放材料,原則上水溝側不準堆料,特殊情況必須經礦許可。

  ②材料堆放處行人側安全間隙必須達到700mm,材料堆放外緣與軌道間距不小于300mm,否則嚴禁堆料。

  五、牌板吊掛管理規定

  1、所有材料及配件必須懸掛標志牌。

  2、同一地點規格一致的牌板必須裝框或組合吊掛,且做到平、直、穩,不準采用鐵絲鉤直接吊掛。

  3、單塊牌板必須靠幫吊掛平直、牢固。

  4、能組合吊掛的牌板如沒有牌板框的',上下用木條、上木螺絲固定,木條兩端不得超出牌板板面。

  5、牌板必須吊掛在醒目地段,底邊距腰線以上0.2米處,距離底板不得小于1m。

  6、圖牌板內容必須齊全、準確、完整無損,板面潔凈,每班由班長或跟班隊長負責整理并清洗牌板。

  六、管路吊掛管理規定

  1、臨時安裝的管路必須與現有管路做到統一,吊掛平直。

  2、因巷道維修或施工作業影響造成管路下放的,完工后必須將管路重新吊掛平直。

  3、多層管路吊掛,原則上細管在上、粗管在下。管路吊掛平直,多層管路法蘭盤對齊,相鄰管路間距均勻(任意50米范圍內間距誤差±50 mm)。吊掛點間距保持均勻。每節管路一處吊掛點,允許誤差≤0.5米。“C”形鉤開口處一律指向巷幫,上、下“C”形鉤吊成直線。

  4、壓風、供水管路每隔50米設置一個風、水拔哨。拔哨方向保持一致(向上),與水平面夾角45°;排水管路拔哨根據現場需要設置。

  5、管路每隔100米噴字(或標志牌),標注管路名稱、流向。每節管路進行編號。

  七、處罰制度

  1、巷道及時安人清理,巷道無浮煤、雜物,無腳丫,無積水,無空幫空頂。一處不符合要求處罰責任單位負責人及責任人各100元。

  2、未按管路吊掛管理規定執行的,一處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負責人及責任人各100元。

  3、管路吊掛鋼絲繩,繩頭伸出長度大于100mm未處理,一處罰責任人和負責人各100元。

  4、管路跑、冒、滴、漏(200mm處有手感、滴水成線的),不符合要求未安排處理的,對責任人每處罰100元。

  5、電纜使用鋼絞線吊掛,電纜鉤統一,規格要平直、整齊、間距均勻,不符合要求的按每處對責任隊負責人及責任人各處罰款100元。

  6、各類管線拆除后,吊(懸)掛物不及時拆除的,一處罰責任人100元。

  7、巷道內堆放的設備、材料必須分類碼放整齊,并實行掛牌管理,違反一項處罰責任人100元。

  8、物料堆放在軌道兩側,人為造成安全間隙不夠,威脅行人行車安全的,罰責任人200元。

  9、環境包保及整治區域不實行掛牌管理的,處罰責任單位負責人100元。

  10、材料牌板大小不一致、吊掛不整齊,每塊處罰責任人100元。

  11、牌板字跡潦草或模糊,專用牌板挪作它用,每塊罰責任單位負責人及責任人各100元。

  12、損壞的牌板不及時更換,發現一處罰責任單位負責人100元。

  20、對于故意涂抹、損壞牌板者,一經發現,責任人處于都100元罰款。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9

  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健康安全及財產安全,維護安全生產秩序,促進公司的穩定發展,確保公司生產安全,特制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質量管理部的安全職責

  1、了解、熟悉國家有關安全產品的技術規范、標準,從質量管理上對公司的安全負責;

  2、負責對企業監視、檢測、分析項目及使用設備、儀器、儀表進行管理,協同設備管理員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

  3、對作業過程中監視和測量設備、作業場所的各類儀器、儀表定期檢維修,確保精度和靈敏度;

  4、對關鍵生產裝置和重點生產部位的易燃、易爆物料和有毒有害物料分析,必須準確及時;

  5、負責生產事故分析時的化驗檢測和數據處理;

  6、負責及時掌握在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各類事故的情況,并制定應急措施;

  7、負責對本部門新工人進行二、三級和員工換崗的安全教育考核,并做好相關記錄;

  8、要經常對所屬各崗位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查處事故隱患和違反安全規程的行為,保證安全生產。

  二、質量管理部控制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群傷惡性事故;

  3、不發生損失1萬元及以上的設備、機械事故。

  三、獎懲

  將根據有關法規和廠規對簽訂人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執行情況進行相應的獎懲。

  二、崗位培訓制度

  1、培訓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實”即“多樣化、規范化、科學化”和“實際、實用、實效”。做到需要和常態化。

  2、項目部應根據培訓計劃及職工的排班情況,有針對性的科學安排培訓。職工應按時參加培訓。

  3、每次課程結束后,項目部將安排考試。考試的形式為書面答卷結合口頭回答及崗位抽查。崗位抽查指項目部就所講授的培訓內容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4、凡每次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崗。考試優秀者將視情況予以獎勵。

  三、工程技術復檢制度

  技術復核是保障,根據單位工程具體情況,下列必須復核:

  1、放線、定位、基坑、標高、標深、消防間距、焊接、吹掃、探傷、回填、試壓、堡坎護坡、指示燈、壓力表。管溝的標高、開挖、回填,管道焊接、陰極保護、斷面尺寸,全部要達標符合設計規范。

  2、設備招標、合格證、安裝、調試、說明、修正、使用規范、技術參數,都要符合行業規范,有關附件必須齊全。

  3、預制構件、預埋件、預留孔、保護套、地埋管、砂墊、混凝土、砂漿配合比要符合標準。

  4、關系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項目。

  技術復核后,施工員應立即填寫復核記錄和自復意見,關鍵部位要拍照,報監理(建設)單位復核認可,要經分管技術負責人核實。

  四、技術交底制度

  1、堅持以技術進步來保證施工質量的原則,每個工況、每道工序、每個環節、每個結構施工前,項目部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2、項目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及施工管理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關鍵性的施工問題,主要工種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點,采取技術文件,檢測要求以及安全技術要點。

  3、施工員對班組長進行技術交底,明確圖紙要求,采用作業指導書,施工方法要點。技術措施要點,質量標準要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點。

  4、班組長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結合具體操作部位,明確各部位的操作要點、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崗位職責。

  5、各級技術交底以口頭進行,并有文字記錄,參加交底人員履行簽字手續,技術措施不當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質量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五、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別是重要結構部位及有關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技術負責人都要督促資料員現場管理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2、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后,應由技術負責人和工程部及施工員會同質檢員進行自檢,并簽發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在制定日期內,由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簽具驗收意見。

  3、隱蔽工程在未進行驗收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違反驗收制度,造成返工損失時,應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六、材料采購、檢驗、管理制度

  1、材料進出必須有材料員、質檢員、工程部門負責人到場進行驗收,做好進貨檢驗記錄。

  2、鋼管、接頭、表閥、材料等原材料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還應及時做材料標識和復試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員工程部門負責人與供貨方交涉,辦理退貨、調貨、索賠工作。

  3、各種材料的領用、發放必須持有工程部簽發的材料領用單后,技術負責人批字,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放有關材料。

  4、各種材料進場后至使用前均要掛設過程標識,明確檢驗狀態,表明該批材料是否為待檢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不同材料分類堆放,并根據不同性質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熱等保護工作,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門倉庫、專人保管、登記和領用。

  七、工程質量“三檢”制度

  1、自檢:

  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必須按相應的分項工程質量要求進行自檢,并經班組長驗收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施工員應督促班組長自檢,為班組創造自檢條件(如提供有關表格、協助解決檢測工具等),要對班組操作質量進行中間檢查。

  2、互檢:

  工種間的互檢,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組長應進行交接檢查,填寫交接檢查表,經雙方簽字,方準進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應向下道工序辦理成品保護手續,而后發生成品損壞、污染、丟失等問題時由下道工序的單位承擔責任。

  3、專檢:

  所有分項工程、隱檢、預檢項目,必須按程序,作為一道工序,邀請專檢人員進行質量檢驗評定。

  八、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評定制度

  1、施工過程中必須對分項工程進行質量驗收評定,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質檢員、班組長參加驗收評定,并做好記錄簽字。不合格者應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施工員、質檢員進行分部工程驗收,檢查分項工程驗收資料,根據資料給予評定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3、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經項目部驗收評定后,經公司質量科驗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4、單位(子單位)工程達到竣工標準后,由項目部將全套工程技術文件上報公司質量科審核,核定工程質量自評等級,經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審定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核查。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10

  1、目的

  對與生產過程有關的各項因素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各生產過程按規定的要求和方法在受控狀態下進行,生產出符合要求的產品。以保證我廠產品質量長期穩定,鼓勵創優質名牌產品理念,經廠長辦公室研究批準,特設定產品質量獎懲條例。考核辦法和質量獎持鉤,由生產、質監部具體考核,月統計、季兌現。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常規產品、定型產品生產過程的控制。

  3、職責

  3.1生產科(車間)是過程控制的主管部門,負責過程控制的策劃,制定生產作業計劃,組織實施過程控制,提供工藝配方,技術標準及相關的工藝操作文件,對關鍵工序過程進行策劃,負責生產設備及維修保障,能源供應及生產環境控制.

  3.2、質管科負責產品過程的監督。

  3.3、供銷科負責按規定要求提供生產過程所需的原材料及物品。

  3.4、質管科負責對質量有影響的生產人員的培訓。

  3.5、各生產車間依據工藝文件技術文件規定組織實施生產過程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生產科(車間)負責確定產品加工,包裝等生產過程,并對過程控制進行合理策劃、制定生產作業計劃,對生產過程中直接影響產品質量的人、機、料、法、環、測、時間、信息八大因素進行控制,使其處于受控狀態。

  4.2、人員控制

  4.2.1、生產科(車間)負責確定生產車間,各工序人員需求及能力配備要求。

  4.2.2、質管科負責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使之勝任本崗位工作。對從事檢驗及特殊崗位,重要崗位的人員還必須進行資格認可,持證上崗。

  4.2.2、具體按《人事管理制度》進行。

  4.3設備的控制

  4.3.1生產科(車間)負責設備,設施的配備,負責水、電、氣能源供應保障,負責生產設備及水、電、氣設施的檢修和保養。

  4.3.2、資產負責人應建立“生產設備臺帳”和設備檔案,主要設備完好率應達到98%以上。

  4.3.3各生產車間操作人員遵守設備操作過程,不違章操作,對日常設備設施,愛護使用和維護保養。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通知維修人員檢修。

  4.4、原材料控制

  4.4.1供銷科負責組織提供經驗或驗證合格的原輔材料、包裝及其它物品投入使用加工。

  4.4.2、在加工過程中,發現原輔材料、包裝的質量問題,就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檢驗部門鑒定處置。

  4.4.3、具體以《采購控制程序》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行。

  4.5、生產操作控制

  4.5.1、生產車間按照技術標準,生產技術配方,操作規定等作業文件組織生產,遵守工藝紀律,保持文明生產秩序。

  4.5.2、生產車間在生產過程中執行“三檢”制即自檢、互檢、巡檢結合,上道工序的.產品合格后方能轉入下道工序,保證生產出符合規定要求的產品。

  4.6、生產環境控制

  4.6.1生產科(車間)負責依據相關的生產現場管理要求,對生產現場工作環境進行規劃,控制和考核。

  4.6.2各生產車間按《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和企業的相關規定,做好生產環境管理、設備工具及人員整潔和衛生,保持適宜的工作環境,搞好現場生產管理。

  4.7過程質量監測

  質管科負責對進廠原材料,生產過程中的半成品及入庫成品實施過程監督和檢驗控制,對關鍵/重要工序進行重點監控,確保產品符合規定要求。

  4.8關鍵/特殊工序

  生產科(車間)負責對關鍵/特殊工序的確定和策劃,設立關鍵/特殊工序控制點,生產車間具體管理和實施。本廠配料設立關鍵/特殊工序控制點,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a、事關鍵/特殊工序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上崗;

  b、操作人員根據關鍵/特殊工序要求,嚴格進行操作和工序質量控制;

  c、質管科對工序質量進行重點監控,對工序能力和設備能力定期進行鑒定,并保存鑒定記錄。

  4.9考核辦法

  4.9.1生產過程中產品合格率,每提高一個百分點獎勵當月獎金總額的20%,連續一個季度達到100%獎勵季度獎金總額50%。

  4.9.2生產過程中產品合格率每下降一個百分點扣罰當月全額獎金。出現嚴重質量事故,除追究經濟處罰外,給予降職、降薪、調離工作崗位、直至辭退。

  4.9.3生產過程中每道工序不合格品超過計劃質量指標10%,除扣除責任人全月獎金外,該部門負責人及所在部門其他人只能拿當月獎金額的50%。

  4.9.4生產過程中每道工序不合格品超過計劃質量指標50%,除扣除責任人和部門責任人外,主管領導及相關部門也全額扣罰當月全額獎金。

  4.9.5對產品質量生產工藝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產生經濟效益,按效益額10%獎勵本人。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的質量意識,減少生產品質異常,提高產品的質量,降低成本,完善生產車間質量管理制度,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達到顧客滿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車間所有與質量有關的過程及人員。

  3職責

  3.1各班組負責人/質管部人員負責質量獎罰的取證工作,各工序人員應做好配合工作;

  3.2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負責質量獎罰的處置工作;

  3.3廠務副總經理負責質量獎罰和重大質量事故處置意見的審批。

  3.4生產部技術部每月對員工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匯總分析,并根據質量狀況將當月的質量獎金進行考核分配。

  4質量事故定義

  4.1一般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小于或等于1000.00元的。

  4.2嚴重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大于1000.00元而少于5000.00元的。

  4.3重大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0元以上的或嚴重影響公司聲譽的。

  4.4質量經濟損失計算時,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電費等所有加工、返工和處理的一切費用的估算值。

  5質量獎定額及獎罰標準

  5.1車間內部質量獎定額及標準

  5.1.1質量獎包括在車間產量工資中,車間所有員工的工資中質量獎定額標準為80.00元/月。

  5.1.2車間各工序生產員工違反生產人員個人衛生、生產設備衛生、生產環境衛生、物料傳遞衛生、生產工具衛生管理、生產員工個人遵守制度所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質量獎考核處罰金額標準按照《食品車間管理及考核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5.1.3當出現不合格,屬于非批量(加工時間不超過1小時)一般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20.00元/次扣罰。

  5.1.4當出現不合格,屬于非批量的嚴重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50.00元/次扣罰。

  5.1.5當出現不合格,屬于非批量的重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00.00元/次扣罰。

  5.1.6當出現不合格,屬于批量(加工時間超過1小時)的一般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0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150.00元/次的扣罰。

  5.1.7當出現不合格,屬于批量的嚴重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5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200.00元/次的扣罰。

  5.1.8當出現不合格,屬于批量的重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20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300.00元/次的扣罰。

  5.1.9崗位操作員一個月內同一質量問題重復發生三次,需下崗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若全年中有三次類似情況公司將按勞動用工合同相關要求處理。

  5.1.10當月質量獎考核處罰超過相應人員的質量獎定額標準(質量事故除外),將扣罰當月的全部質量獎金并下崗培訓學習;若全年中有三次類似情況公司將按勞動用工合同相關要求處理。

  5.2質量獎勵定額及標準

  5.2.1崗位技能熟練且工作態度良好,能起到表率作用的10--50元/次獎勵。

  5.2.2對質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實施的,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給予獎勵10-100.00元。

  5.2.3發現設備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未造成安全事故的20--200元/次獎勵。

  5.2.4發現水、電、氣、冷、原料異常情況及時上報,未造成成本浪費的10—100元/次獎勵。

  5.2.5嚴格按照生產工藝進行生產,發現品質異常情況及時上報,未造成批量損失的獎10--100元/次獎勵。

  5.2.6工作執行力強且結果好的10--50元/次獎勵。

  5.2.7工作效率高且質量優先的10--50元/次獎勵。

  5.2.8發現壞人壞事及不良行為及時制止和上報的20元以上/次獎勵。

  5.2.9工作熱情在干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幫助新員工適應環境的10—50元/次獎勵。

  5.2.10發現優秀人員及時向公司推薦并協助引進的50—200元/次獎勵。

  5.2.1 5.2.11對全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質量標兵”證書并給予獎勵200.00元。

  5.2.12對全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長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優秀基層管理人員”證書并給予獎勵300.00元。

  5.2.13對全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優秀團隊”證書并給予獎勵500.00元。

  5.2.14對全年內班組開展質量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產品質量明顯提高,給公司帶來顯著效益的,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獎勵班組全體1000.00元

  6考核方式及責任認定范圍

  6.1公司領導及后勤職能部門現場檢查各工序自檢、互檢情況未嚴格執行的或詢問各工序作業指導書相關工藝參數、設備要求等相關生產技能問題,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10.00元/次。

  6.2公司相關部門組織的質量相關培訓及考核結果達不到要求的,處罰10.00元/次。

  6.3第二方審核人員(公司外來客戶)現場詢問生產崗位相關問題時,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20.00元/次。

  6.4第三方審核人員(認證審核相關人員)現場詢問生產崗位相關生產技能時,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20.00元/次。

  6.5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到公司檢查時,各工序在崗人員沒按要求做好的,處罰20.00元/次。

  6.6當質量事故是質檢人員發現的,并即時上報處理的,如屬一般質量事故可免除質檢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7當質量事故是班組長發現的,并即時上報處理的,如屬一般質量事故可免除班組長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8當質量事故是操作人員自己發現的,并即時報質檢或班組長處理的,如屬非批量性質量事故經濟損失小于100.00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9當質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藝技術或工藝計劃資料指引誤導的,可免除生產操作員及質檢員責任,對相應責任人按次扣罰。

  6.10當質量事故起因是其它非人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產操作相關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11當質量事故起因是原材料檢驗或保存不當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產操作相關人員責任,對相應責任人按次扣罰。

  6.12如果后工序發現前工序質量事故,未形成批量的只對前面責任工序操作人員進行相應的扣罰,形成批量的對班長、操作員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13當發現品質異常質檢員要求停機改善而未停機改善,對檢驗員置之不理,沒有進行改善措施,繼續生產造成的不合格,按該類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以上扣罰崗責任者和班長。

  6.14故意將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或私自報廢、處置不合格品的,按該類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以上扣罰崗位責任者和班長。

  7獎罰處理流程

  7.1當月車間內部質量獎獎罰處理流程

  各級管理人員開據扣罰單—通知扣罰責任者--車間主管確認—生產部技術部確認—質管部確認—廠務副總經理審批--報人力資源部扣款--車間月末公布當月質量獎扣罰情況

  7.2當月車間內部質量獎獎勵處理流程

  車間內勤統計—車間主管確認—生產部技術部確認--質管部確認—廠務副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獎勵--車間月末公布當月質量獎扣罰情況

  7.3公司年終質量獎獎勵處理流程

  由生產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并在《四川省智強食品有限公司獎罰單》上填寫推薦理由和擬定獎勵意見,報送廠務副總經理批準。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是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基本準則。適用于藥品制劑生產的全過程、原料藥生產中影響成品質量的關鍵工序。

  第二章 機構與人員

  第三條 藥品生產企業應建立生產和質量管理機構。各級機構和人員職責應明確,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與藥品生產相適應的具有專業知識、生產經驗及組織能力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第四條 企業主管藥品生產管理和質量管理的負責人應具有醫藥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有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經驗,對本規范的實施和產品質量負責。

  第五條 藥品生產管理部門和質量管理部門的負責人應具有醫藥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有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有能力對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中的實際問題作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

  藥品生產管理部門和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條 從事藥品生產操作及質量檢驗的人員應經專業技術培訓,具有基礎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對從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強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藥品生產操作和質量檢驗人員應經相應專業的技術培訓。

  第七條 對從事藥品生產的各級人員應按本規范要求進行培訓和考核。

  第三章 廠房與設施

  第八條 藥品生產企業必須有整潔的生產環境;廠區的地面、路面及運輸等不應對藥品的生產造成污染;生產、行政、生活和輔助區的總體布局應合理,不得互相妨礙。

  第九條 廠房應按生產工藝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氣潔凈級別進行合理布局。同一廠房內以及相鄰廠房之間的生產操作不得相互妨礙。

  第十條 廠房應有防止昆蟲和其他動物進入的設施。

  第十一條 在設計和建設廠房時,應考慮使用時便于進行清潔工作。潔凈室(區)的內表面應平整光滑、無裂縫、接口嚴密、無顆粒物脫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墻壁與地面的交界處宜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減少灰塵積聚和便于清潔。

  第十二條 生產區和儲存區應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面積和空間用以安置設備、物料,便于生產操作,存放物料、中間產品、待驗品和成品,應最大限度地減少差錯和交叉污染。

  第十三條 潔凈室(區)內各種管道、燈具、風口以及其他公用設施,在設計和安裝時應考慮使用中避免出現不易清潔的部位。

  第十四條 潔凈室(區)應根據生產要求提供足夠的照明。主要工作室的照度宜為300勒克斯;對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產部位可設置局部照明。廠房應有應急照明設施。

  第十五條 進入潔凈室(區)的空氣必須凈化,并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劃分空氣潔凈級別。

  潔凈室(區)內空氣的微生物數和塵粒數應定期監測,監測結果應記錄存檔。

  第十六條 潔凈室(區)的窗戶、天棚及進入室內的管道、風口、燈具與墻壁或天棚的連接部位均應密封。空氣潔凈級別不同的相鄰房間之間的靜壓差應大于5帕,潔凈室(區)與室外大氣的靜壓差應大于10帕,并應有指示壓差的裝置。

  第十七條 潔凈室(區)的溫度和相對濕度應與藥品生產工藝要求相適應。無特殊要求時,溫度應控制在18~26℃,相對濕度控制在45%~65%。

  第十八條 潔凈室(區)內安裝的水池、地漏不得對藥品產生污染。

  第十九條 不同空氣潔凈度級別的潔凈室(區)之間的人員及物料出入,應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第二十條 生產青霉素類等高致敏性藥品必須使用獨立的廠房與設施,分裝室應保持相對負壓,排至室外的廢氣應經凈化處理并符合要求,排風口應遠離其它空氣凈化系統的進風口;生產β內酰胺結構類藥品必須使用專用設備和獨立的空氣凈化系統,并與其它藥品生產區域嚴格分開。

  第二十一條 避孕藥品的生產廠房應與其它藥品生產廠房分開,并裝有獨立的專用的空氣凈化系統。生產激素類、抗腫瘤類化學藥品應避免與其他藥品使用同一設備和空氣凈化系統;不可避免時,應采用有效的防護措施和必要的驗證。

  放射性藥品的生產、包裝和儲存應使用專用的、安全的設備,生產區排出的空氣不應循環使用,排氣中應避免含有放射性微粒,符合國家關于輻射防護的要求與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用菌毒種與非生產用菌毒種、生產用細胞與非生產用細胞、強毒與弱毒、死毒與活毒、脫毒前與脫毒后的制品和活疫苗與滅活疫苗、人血液制品、預防制品等的加工或灌裝不得同時在同一生產廠房內進行,其貯存要嚴格分開。不同種類的活疫苗的處理及灌裝應彼此分開。強毒微生物及芽胞菌制品的區域與相鄰區域應保持相對負壓,并有獨立的空氣凈化系統。

  第二十三條 中藥材的前處理、提取、濃縮以及動物臟器、組織的洗滌或處理等生產操作,必須與其制劑生產嚴格分開。

  中藥材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操作應有良好的通風、除煙、除塵、降溫設施。篩選、切片、粉碎等操作應有有效的除塵、排風設施。

  第二十四條 廠房必要時應有防塵及捕塵設施。

  第二十五條 與藥品直接接觸的干燥用空氣、壓縮空氣和惰性氣體應經凈化處理,符合生產要求。

  第二十六條 倉儲區要保持清潔和干燥。照明、通風等設施及溫度、濕度的控制應符合儲存要求并定期監測。

  倉儲區可設原料取樣室,取樣環境的空氣潔凈度級別應與生產要求一致。如不在取樣室取樣,取樣時應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第二十七條 根據藥品生產工藝要求,潔凈室(區)內設置的稱量室和備料室,空氣潔凈度級別應與生產要求一致,并有捕塵和防止交叉污染的設施。

  第二十八條 質量管理部門根據需要設置的檢驗、中藥標本、留樣觀察以及其它各類實驗室應與藥品生產區分開。生物檢定、微生物限度檢定和放射性同位素檢定要分室進行。

  第二十九條 對有特殊要求的儀器、儀表,應安放在專門的儀器室內,并有防止靜電、震動、潮濕或其它外界因素影響的設施。

  第三十條 實驗動物房應與其他區域嚴格分開,其設計建造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四章 設 備

  第三十一條 設備的設計、選型、安裝應符合生產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滅菌,便于生產操作和維修、保養,并能防止差錯和減少污染。

  第三十二條 與藥品直接接觸的設備表面應光潔、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蝕,不與藥品發生化學變化或吸附藥品。設備所用的潤滑劑、冷卻劑等不得對藥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第三十三條 與設備連接的主要固定管道應標明管內物料名稱、流向。

  第三十四條 純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備、儲存和分配應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儲罐和輸送管道所用材料應無毒、耐腐蝕。管道的設計和安裝應避免死角、盲管。儲罐和管道要規定清洗、滅菌周期。注射用水儲罐的通氣口應安裝不脫落纖維的疏水性除菌濾器。注射用水的儲存可采用80℃以上保溫、65℃以上保溫循環或4℃以下存放。

  第三十五條 用于生產和檢驗的儀器、儀表、量具、衡器等,其適用范圍和精密度應符合生產和檢驗要求,有明顯的合格標志,并定期校驗。

  第三十六條 生產設備應有明顯的狀態標志,并定期維修、保養和驗證。設備安裝、維修、保養的操作不得影響產品的質量。不合格的設備如有可能應搬出生產區,未搬出前應有明顯標志。

  第三十七條 生產、檢驗設備均應有使用、維修、保養記錄,并由專人管理。

  第五章 物料

  第三十八條 藥品生產所用物料的購入、儲存、發放、使用等應制定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條 藥品生產所用的物料,應符合藥品標準、包裝材料標準、生物制品規程或其它有關標準,不得對藥品的質量產生不良影響。進口原料藥應有口岸藥品檢驗所的藥品檢驗報告。

  第四十條 藥品生產所用的`中藥材,應按質量標準購入,其產地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四十一條 藥品生產所用物料應從符合規定的單位購進,并按規定入庫。

  第四十二條 待驗、合格、不合格物料要嚴格管理。不合格的物料要專區存放,有易于識別的明顯標志,并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第四十三條 對溫度、濕度或其他條件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中間產品和成品,應按規定條件儲存。固體、液體原料應分開儲存;揮發性物料應注意避免污染其它物料;炮制、整理加工后的凈藥材應使用清潔容器或包裝,并與未加工、炮制的藥材嚴格分開。

  第四十四條 毒性藥品(包括藥材)、放射性藥品及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險品的驗收、儲存、保管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規定。菌毒種的驗收、儲存、保管、使用、銷毀應執行國家有關醫學微生物菌種保管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物料應按規定的使用期限儲存,無規定使用期限的,其儲存一般不超過年,期滿后應復驗。儲存期內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復驗。

  第四十六條 藥品的標簽、使用說明書必須與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式樣、文字相一致。標簽、使用說明書須經企業質量管理部門校對無誤后印制、發放、使用。

  第四十七條 藥品的標簽、使用說明書應由專人保管、領用,其要求如下:

  1.標簽和使用說明書均應按品種、規格有專柜或專庫存放,憑批包裝指令發放,按實際需要量領取。

  2.標簽要計數發放,領用人核對、簽名,使用數、殘損數及剩余數之和應與領用數相符,印有批號的殘損或剩余標簽應由專人負責計數銷毀。

  3.標簽發放、使用、銷毀應有記錄。

  第六章 衛生

  第四十八條 藥品生產企業應有防止污染的衛生措施,制定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并由專人負責。

  第四十九條 藥品生產車間、工序、崗位均應按生產和空氣潔凈度級別的要求制定廠房、設備、容器等清潔規程,內容應包括:清潔方法、程序、間隔時間,使用的清潔劑或消毒劑,清潔工具的清潔方法和存放地點。

  第五十條 生產區不得存放非生產物品和個人雜物。生產中的廢棄物應及時處理。

  第五十一條 更衣室、浴室及廁所的設置不得對潔凈室(區)產生不良影響。

  第五十二條 工作服的選材、式樣及穿戴方式應與生產操作和空氣潔凈度級別要求相適應,并不得混用。

  潔凈工作服的質地應光滑、不產生靜電、不脫落纖維和顆粒性物質。無菌工作服必須包蓋全部頭發、胡須及腳部,并能阻留人體脫落物。

  不同空氣潔凈度級別使用的工作服應分別清洗、整理,必要時消毒或滅菌。工作服洗滌、滅菌時不應帶入附加的顆粒物質。工作服應制定清洗周期。

  第五十三條 潔凈室(區)僅限于該區域生產操作人員和經批準的人員進入。

  第五十四條 進入潔凈室(區)的人員不得化妝和佩帶飾物,不得裸手直接接觸藥品。

  第五十五條 潔凈室(區)應定期消毒。使用的消毒劑不得對設備、物料和成品產生污染。

  消毒劑品種應定期更換,防止產生耐藥菌株。

  第五十六條 藥品生產人員應有健康檔案。直接接觸藥品的生產人員每年至少體檢一次。

  傳染病、皮膚病患者和體表有傷口者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生產。

  第七章 驗證

  第五十七條 藥品生產驗證應包括廠房、設施及設備安裝確認、運行確認、性能確認和產品驗證。

  第五十八條 產品的生產工藝及關鍵設施、設備應按驗證方案進行驗證。當影響產品質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藝、質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輔料、主要生產設備等發生改變時,以及生產一定周期后,應進行再驗證。

  第五十九條 應根據驗證對象提出驗證項目、制定驗證方案,并組織實施。驗證工作完成后應寫出驗證報告,由驗證工作負責人審核、批準。

  第六十條 驗證過程中的數據和分析內容應以文件形式歸檔保存。驗證文件應包括驗證方案、驗證報告、評價和建議、批準人等。

  第八章 文 件

  第六十一條 藥品生產企業應有生產管理、質量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記錄:

  1.廠房、設施和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檢修等制度和記錄;

  2.物料驗收、生產操作、檢驗、發放、成品銷售和用戶投訴等制度和記錄;

  3.不合格品管理、物料退庫和報廢、緊急情況處理等制度和記錄;

  4.環境、廠房、設備、人員等衛生管理制度和記錄;

  5.本規范和專業技術培訓等制度和記錄。

  第六十二條 產品生產管理文件主要有:

  1.生產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或標準操作規程

  生產工藝規程的內容包括:品名,劑型,處方,生產工藝的操作要求,物料、中間產品、成品的質量標準和技術參數及儲存注意事項,物料平衡的計算方法,成品容器、包裝材料的要求等。

  崗位操作法的內容包括:生產操作方法和要點,重點操作的復核、復查,中間產品質量標準及控制,安全和勞動保護,設備維修、清洗,異常情況處理和報告,工藝衛生和環境衛生等。

  標準操作規程的內容包括:題目、編號、制定人及制定日期、審核人及審核日期、批準人及批準日期、頒發部門、生效日期、分發部門,標題及正文。

  2.批生產記錄

  批生產記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批號、生產日期、操作者、復核者的簽名,有關操作與設備、相關生產階段的產品數量、物料平衡的計算、生產過程的控制記錄及特殊問題記錄。

  第六十三條 產品質量管理文件主要有:

  1.藥品的申請和審批文件;

  2.物料、中間產品和成品質量標準及其檢驗操作規程;

  3.產品質量穩定性考察;

  4.批檢驗記錄。

  第六十四條 藥品生產企業應建立文件的起草、修訂、審查、批準、撤銷、印制及保管的管理制度。分發、使用的文件應為批準的現行文本。已撤銷和過時的文件除留檔備查外,不得在工作現場出現。

  第六十五條 制定生產管理文件和質量管理文件的要求:

  1.文件的標題應能清楚地說明文件的性質;

  2.各類文件應有便于識別其文本、類別的系統編碼和日期;

  3.文件使用的語言應確切、易懂;

  4.填寫數據時應有足夠的空格;

  5.文件制定、審查和批準的責任應明確,并有責任人簽名。

  第九章 生產管理

  第六十六條 生產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和標準操作規程不得任意更改。如需更改時,應按制定時的程序辦理修訂、審批手續。

  第六十七條 每批產品應按產量和數量的物料平衡進行檢查。如有顯著差異,必須查明原因,在得出合理解釋,確認無潛在質量事故后,方可按正常產品處理。

  第六十八條 批生產記錄應字跡清晰、內容真實、數據完整,并由操作人及復核人簽名。

  記錄應保持整潔,不得撕毀和任意涂改;更改時,在更改處簽名,并使原數據仍可辨認。

  批生產記錄應按批號歸檔,保存至藥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規定有效期的藥品,其批生產記錄至少保存三年。

  第六十九條 在規定限度內具有同一性質和質量,并在同一連續生產周期中生產出來的一定數量的藥品為一批。每批藥品均應編制生產批號。

  第七十條 為防止藥品被污染和混淆,生產操作應采取以下措施:

  1.生產前應確認無上次生產遺留物;

  2.應防止塵埃的產生和擴散;

  3.不同產品品種、規格的生產操作不得在同一生產操作間同時進行;有數條包裝線同時進行包裝時,應采取隔離或其它有效防止污染或混淆的設施;

  4.生產過程中應防止物料及產品所產生的氣體、蒸汽、噴霧物或生物體等引起的交叉污染;

  5.每一生產操作間或生產用設備、容器應有所生產的產品或物料名稱、批號、數量等狀態標志;

  6.揀選后藥材的洗滌應使用流動水,用過的水不得用于洗滌其它藥材。不同藥性的藥材不得在一起洗滌。洗滌后的藥材及切制和炮制品不宜露天干燥。

  藥材及其中間產品的滅菌方法應以不改變藥材的藥效、質量為原則。直接入藥的藥材粉末,配料前應做微生物檢查。

  第七十一條 根據產品工藝規程選用工藝用水。工藝用水應符合質量標準,并定期檢驗,檢驗有記錄。應根據驗證結果,規定檢驗周期。

  第七十二條 產品應有批包裝記錄。批包裝記錄的內容應包括:

  1.待包裝產品的名稱、批號、規格;

  2.印有批號的標簽和使用說明書以及產品合格證;

  3.待包裝產品和包裝材料的領取數量及發放人、領用人、核對人簽名;

  4.已包裝產品的數量;

  5.前次包裝操作的清場記錄(副本)及本次包裝清場記錄(正本);

  6.本次包裝操作完成后的檢驗核對結果、核對人簽名;

  7.生產操作負責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 每批藥品的每一生產階段完成后必須由生產操作人員清場,填寫清場記錄。

  清場記錄內容包括:工序、品名、生產批號、清場日期、檢查項目及結果、清場負責人及復查人簽名。清場記錄應納入批生產記錄。

  第十章 質量管理

  第七十四條 藥品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部門應負責藥品生產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和檢驗,受企業負責人直接領導。質量管理部門應配備一定數量的質量管理和檢驗人員,并有與藥品生產規模、品種、檢驗要求相適應的場所、儀器、設備。

  第七十五條 質量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

  1.制定和修訂物料、中間產品和成品的內控標準和檢驗操作規程,制定取樣和留樣制度;

  2.制定檢驗用設備、儀器、試劑、試液、標準品(或對照品)、滴定液、培養基、實驗動

  物等管理辦法;

  3.決定物料和中間產品的使用;

  4.審核成品發放前批生產記錄,決定成品發放;

  5.審核不合格品處理程序;

  6.對物料、中間產品和成品進行取樣、檢驗、留樣,并出具檢驗報告;

  7.監測潔凈室(區)的塵粒數和微生物數;

  8.評價原料、中間產品及成品的質量穩定性,為確定物料貯存期、藥品有效期提供數據;

  9.制定質量管理和檢驗人員的職責。

  第七十六條 質量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對主要物料供應商質量體系進行評估。

  第十一章 產品銷售與收回

  第七十七條 每批成品均應有銷售記錄。根據銷售記錄能追查每批藥品的售出情況,必要時應能及時全部追回。銷售記錄內容應包括:品名、劑型、批號、規格、數量、收貨單位和地址、發貨日期。

  第七十八條 銷售記錄應保存至藥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規定有效期的藥品,其銷售記錄應保存三年。

  第七十九條 藥品生產企業應建立藥品退貨和收回的書面程序,并有記錄。藥品退貨和收回記錄內容應包括:品名、批號、規格、數量、退貨和收回單位及地址、退貨和收回原因及日期、處理意見。

  因質量原因退貨和收回的藥品制劑,應在質量管理部門監督下銷毀,涉及其它批號時,應同時處理。

  第十二章 投訴與不良反應報告

  第八十條 企業應建立藥品不良反應監察報告制度,指定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管理。

  第八十一條 對用戶的藥品質量投訴和藥品不良反應應詳細記錄和調查處理。對藥品不良反應應及時向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八十二條 藥品生產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應及時向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三章 自 檢

  第八十三條 藥品生產企業應定期組織自檢。自檢應按預定的程序,對人員、廠房、設備、文件、生產、質量控制、藥品銷售、用戶投訴和產品收回的處理等項目定期進行檢查,以證實與本規范的一致性。

  第八十四條 自檢應有記錄。自檢完成后應形成自檢報告,內容包括自檢的結果、評價的結論以及改進措施和建議。

  第十四章 附 則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13

  1、目的

  加強生產過程質量管理,使之協調有效進行,以確保產品質量,降低消耗,提高生產效率。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生產過程質量管理工作。

  3、職責

  3.1生產部負責生產過程質量管理工作。

  3.2車間負責嚴格按工藝文件進行生產。

  4、生產過程質量管理

  4.1生產過程質量管理的基本任務

  ⑴確保產品質量;

  ⑵提高勞動生產率;

  ⑶節約材料和能源消耗;

  ⑷改善勞動條件和文明生產。

  4.2生產過程質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⑴強化質量意識;

  ⑵技術部、生產部應有機配合,確保生產現場物流和信息流的順利暢通,實現生產過程質量管理的基本任務。

  4.3生產部負責制定工藝文件,及時將工藝文件發放到生產車間。

  4.4生產部按工藝要求提供合格生產設備、測量設備和良好生產工作環境,按工藝文件均衡安排生產。

  4.5市場部按工藝要求提供各種合格材料。

  4.6技術部搞好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與配置。

  4.7技術部、生產部和生產車間密切配合,進行工序質量控制。

  4.8綜合部按生產需要配齊生產人員,做好專業培訓和紀律教育。

  4.9生產車間正確實施工藝文件,搞好文明生產和現場定置管理;生產工人必須嚴格按工藝規程、作業指導書等工藝文件進行生產操作。

  5、生產過程衛生管理

  5.1按生產工藝的先后次序和產品特點,將原料處理、半成品處理和加工、包裝材料和容器的.清洗、消毒、成品包裝和檢驗、成品貯存等工序分開設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5.2所使用工具、包裝容器、包裝材料應為食品級的,并符合相應的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

  5.3各項工藝操作應在良好的情況下進行。防止變質和受到腐敗微生物及有毒有害物的污染。

  5.4生產設備、工具、容器、場地等在使用前后均應徹底清洗、消毒維修、檢查設備時,不得污染食品。

  5.5成品應有固定包裝,包裝容器和材料,應完好無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包裝上的標簽應按gb7718的有關規定執行;包裝應在良好的狀態下進行,防止異物帶入食品;包裝完畢后,按批次入庫、貯存。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目的

  1.為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團體紀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2.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產品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由由此,質量管理成效如何尤為重要,上至高層領導,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質量、抓質量,堅持出精品,減少直至杜絕不合格品、廢品。

  第二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從事管理、生產的所有人員。

  第三條獎懲規定

  1.原材料控制(含外協件)

  (1)采購標準及技術。

  ①工作標準。

  a.材料采購標準/技術要求由技術中心產品工程師根據產品要求制訂并發放到采購部和品管部。

  b.采購員須按照技術中心制定的采購標準選擇適宜的供應商采購原材料。

  c.品管部根據材料采購標準/技術要求制訂檢驗計劃,實施檢驗。

  ②處罰規定。

  a.需采購材料無采購標準/技術要求或采購標準/技術要求不明確導致無法采購,每次處罰相應產品工程師50~200元人民幣,如影響生產進度,處罰相應產品工程師200~500元人民幣。

  b.無采購標準/技術要求而采購原材料者,每次處罰相應采購人員50~200元人民幣。

  c.因采購原材料不合格影響生產者每次處罰相應采購人員50~2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幣。

  (2)入庫驗收。

  ①標準。

  a.原材料采購到廠后倉管員清點到貨數量并填寫“入庫報檢單”向來料檢驗員[外協、五金/化學分析員(化工原材料)]報檢。

  b.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根據“入庫報檢單”對來料進行檢驗/驗證,合格后出具“檢驗報告”并在“入庫報檢單”上簽字,同時對相應材料進行標示。

  c.倉管員根據經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簽字的“檢驗報告”和“入庫報檢單”辦理入庫手續。

  d.不合格材料若需特采入庫,須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后方可入庫。

  ②處罰規定。

  a.材料未經檢驗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而辦理入庫,處罰相應采購人員、倉庫保管員每人50元人民幣,如未經檢驗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據對公司造成的影響及損失酌情處罰50~300元人民幣。

  b.對已檢驗合格入庫的材料發現批量不合格或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現批量不合格,對相應檢驗員按造成損失情況酌情處罰50~200元人民幣。

  (3)入庫材料的保管。

  ①標準。

  a.入庫原材料須標志清晰、完整(標志至少應包含: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批號、供應商名稱、生產/加工日期等),包裝完好,檢驗狀態標示明確。

  b.入庫后的材料須定置定位擺放整齊,標志清晰、完整,賬卡填寫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執行先進先出。

  c.倉管員在辦理入庫手續前須檢查材料標志是否符合上述規定,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材料要求相關人員予以現場整改;否則,倉管員可拒絕辦理入庫手續。

  ②處罰規定。

  a.對不按上述要求執行的相關人員,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

  b.對入庫后的材料未進行定置定位擺放或擺放不整齊、無標志或標志不清晰、賬卡記錄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處罰倉管員50~200元人民幣。

  (4)來料檢驗/分析。

  ①標準。

  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接到報檢后,須按照檢驗標準對每種材料進行抽樣檢查,記錄檢驗試驗結果并出具檢驗報告,同時對材料進行檢驗狀態標示,對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進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須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同意,并將特采意見附至檢驗報告。

  ②處罰規定。

  對出具虛假檢驗報告者每次處罰1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幣。

  (5)倉庫發料。

  ①標準。

  倉庫發往車間的材料須標志清晰、完整,包裝完好,如出現拆分包裝現象,倉管員須對發至車間的材料重建標志并簽字,車間領料人員對無標志材料可要求倉管員予以建立,否則可拒收材料。

  ②處罰規定。

  發至車間的材料無標志,每次分別處罰車間領料員和倉管員50元人民幣,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車間領料人員和倉管員各承擔50%的損失,同時處罰每人罰每人1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幣。

  2.過程控制

  (1)客戶要求的轉化。

  ①產品工程師負責將客戶要求轉化為內部技術要求及工藝要求,同時對客戶要求轉化的正確性及完整性負責。

  ②對已轉量產的產品因工藝設計不合理或技術要求不明確而導致產品不合格或客戶索賠,對相關責任人處罰50~200元人民幣,對其直接主管處罰200~500元人民幣。

  (2)現場作業指導及生產過程參數確定。

  ①產品工程師負責現場作業指導及生產過程參數的確定。

  ②對已轉量產的產品現場無作業指導書及生產過程參數,致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者,每次處罰相關責任工程師50元人民幣;導致不合格品造成損失者,每次處罰相關責任工程師50~2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100~300元人民幣。

  (3)設備有效性的管理。

  設備科負責設備有效性的管理,因設備不合格導致產品批量不合格,處罰直接責任人50~2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幣。

  3.檢驗管理

  (1)無標志的材料、產品轉入本工廠,檢驗員須按不合格品進行處理并上報,隱瞞不報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

  (2)在檢驗工作中不得出現批量錯檢、漏檢現象,每發現一次處罰直接檢驗員20~200元人民幣。

  (3)檢驗員在工作中如發現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直接主管或部門主管匯報,不能擅自做主影響工廠生產,否則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50~100元人民幣。

  (4)檢驗員檢驗出產品不合格后有權要求員工暫停生產,以控制不合格品繼續產生,同時立即通知班長并上報廠長和品管部,如不及時上報,影響生產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對檢驗員發出停止生產要求而拒不執行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幣。

  (5)負責保管好圖紙、相關技術文件、檢驗章、丟失圖紙、技術文件每張罰款50元人民幣,丟失檢驗章罰款20元人民幣。

  (6)對檢驗任務應做到日清日結,當天工作如無故不完成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人民幣。

  (7)對生產中由于檢驗因素造成的質量問題,視情節予以處罰50~200元人民幣。

  4.現場控制

  (1)生產工藝和操作指導由產品工程師負責起草并發放至車間,設備的操作指導由設備部負責起草并發放至車間,缺少相關指導一份處罰責任人20元人民幣。

  (2)操作員按生產計劃填寫“流轉單”,流轉單填寫應字跡清晰,內容正確完整,對不符合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

  (3)生產開始前操作工必須按要求對設備進行點檢,確認設備完好后方可開始生產,點檢表應填寫完整,內容正確、字跡清晰;如發現設備異常,須立即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上報廠長或設備管理員,同時在點檢表中標注異常情況,未按要求進行點檢每次處罰相應操作員20元人民幣,設備帶病作業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記錄填寫不符合者每次處罰10元人民幣。

  (4)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工藝要求和設備操作指導書進行生產并記錄過程、產品數據填入相應記錄單,不按工藝要求進行生產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未按要求記錄過程、產品數據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記錄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

  (5)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產品進行自檢并將檢驗數據填入相應流轉單,未按要求記錄過程數據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發現的不合格品及時上報直接主管或檢驗員進行登記、隔離、標示和處置,對隱瞞不報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導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處罰50~100元人民幣。

  (6)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按要求使用相關生產工裝器具、防護工具和帶有合格標志的材料,確保產品質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裝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造成質量損失者酌情處罰50~2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幣。

  (7)車間檢驗員按要求對過程進行巡檢并記錄檢驗數據,未執行或未記錄檢驗數據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巡檢發現不合格品,操作工應根據評審結果及時進行處理,發現以次充好,以廢充好現象,一次罰款50元人民幣。

  (8)對生產完畢的半成品、成品,須經檢驗員抽檢,抽檢合格后檢驗員在流轉單上簽合格章,產品隨流轉單一起轉入下道工序,未向檢驗員報檢而轉入下道工序,每次處罰直接責任人50元人民幣,產品不合格需特采者,須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產品不合格未經特采而轉入下道工序者,處罰相關操作人員50~1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100~200元人民幣;對已檢驗合格的半成品在下道工序發現批量不合格,經確認屬本工廠責任者,每次處罰工廠檢驗員50~100元人民幣,處罰廠長100~200元人民幣。

  (9)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標志清晰、完整,檢驗試驗狀態明確,確保不接受、不傳遞無標志或狀態不明確的材料或半成品;對不按上述要求執行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

  (10)操作完畢后,應對現場進行清理,確保現場整潔有序,設備完好;現場未用完的材料應及時放入相應的庫位,產成品用相應的周轉工具移入混煉膠儲存區進行停放,并做好標志和防護,流轉單交由倉管員整理存檔;現場雜亂、不整潔者,每次處罰直接責任人20元人民幣,不按規定存放或標志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處罰直接責任人50元人民幣;工廠內設有倉庫的,倉管員每次發出材料前需對材料建立完整的標志(材料名稱、生產日期、檢驗狀態),否則可拒收,發至工廠的材料無標志,每次分別處罰工廠領料員和倉管員50元人民幣,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工廠領料人和倉管員各承擔50%的損失,同時處罰每人1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幣。

  (11)工廠內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規定進行存放,擺放整齊,輕拿輕放,避免碰撞損傷表面,不按規定存放者,處罰相關責任人50元人民幣,同時發現表面損傷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檢驗員登記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庫,發現因過程防護不當導致產品缺陷者,每次處罰相關責任人20元人民幣,因不按規定擺放用錯材料者處罰相關責任人50元人民幣。

  (12)生產現場需保持整潔,有序;設備、工具、模具完好無損,擺放整齊,檔案完整;現場使用作業指導書、工藝文件完整、有效;現場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應區域且區域標志顯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發現一處不符合處罰車間主任50元人民幣。

  (13)操作員一個月內同一質量問題重復發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須被處罰,處罰金額為操作員累計被處罰金額的兩倍。

  (14)當月工廠PPM值超過目標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處罰100元人民幣)對本工廠進行處罰,計算方式:當月PPM值-目標值/目標值×100%,處罰金額最大不超過20xx元人民幣。

  (15)對于發現的質量問題要根據相關程序及作業標準做出及時處理,每延期一天對相關責任人處罰50元人民幣。

  5.公司內部質量獎勵

  公司每月對員工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匯總分析,并根據質量狀況進行獎勵。

  (1)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材料或上道工序產品批量不合格及時上報并隔離,從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產生的,每次給予獎勵50~100元人民幣。

  (2)對當月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工廠內通報表揚并獎勵50元人民幣;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100元人民幣,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授予“質量標兵”證書并給予獎勵500元人民幣。

  (3)對當月班組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長予以獎勵200元人民幣;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該班班長500元人民幣,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授予“優秀團隊”稱號并獎勵該班組1000元人民幣。

  (4)對當月PPM值低于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獎勵廠長100元人民幣,獎勵過程檢驗員50元人民幣;連續3個月PPM值低于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獎勵廠長300元人民幣,獎勵過程檢驗員150元人民幣;連續半年PPM值低于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授予該工廠“優秀團隊”的稱號,并獎勵該工廠20xx元人民幣,同時獎勵廠長1000元人民幣。

  6.辦事處質量管理

  (1)銷售部各辦事處及業務員負責外部質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業務員需及時了解本公司產品在客戶處及客戶市場的使用情況和質量表現,及時發現本公司產品在客戶處的異常和潛在的問題,并在第一時間內反饋至品管部,以便于公司及時整改,避免質量損失的產生。

  (2)對于新開發產品,業務員應參與新產品發貨前評審工作,對在評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每提出一條,經確認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人民幣。

  (3)對試裝過程中的新產品業務員在試裝過程應及時準確詳細地記錄裝車情況,對裝車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反饋至公司品管部和技術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戶投訴和索賠;反饋信息及時準確,問題處理及時有效,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人民幣;因反饋不及時、信息不準,發現的問題處理不及時導致客戶投訴或抱怨者,每次處罰責任業務員200元人民幣。

  (4)對評審后的新產品在試裝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導致新產品量產后出現批量問題,經確認屬實者,處罰相關業務員500元人民幣。

  (5)對已量產產品,業務員在客戶之前發現存在的潛在質量問題并實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戶投訴或索賠,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人民幣。

  (6)對本公司產品在客戶處發生的質量問題,業務員應于客戶發出當日或次日及時、準確地將信息書面反饋至公司品管部,信息內容應包含:產品名稱、品號、圖號、不合格現象描述(發生時間、地點、客戶、現象)、不合格數量、涉及數量(客戶生產線、客戶庫存、辦事處庫存)、批次、生產日期、采取措施等;問題反饋不及時,每延期一天處罰相關責任人100元人民幣;弄虛作假或信息不準確者,每次處罰200~500元人民幣;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導致客戶索賠者,每次視情節處罰200~500元人民幣。

  (7)對于客戶索賠信息,業務員應于客戶索賠信息發出當日予以調查處理并采取相應措施,以將損失降至最低,并將信息在兩日內詳細準確地反饋至公司品管部,對信息反饋及時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減少客戶索賠的,每次獎勵100~1000元人民幣;如因反饋不及時或措施不力,導致客戶索賠定案,處罰相應業務員200~500元人民幣。

生產質量管理制度15

  一、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建設堅決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程、規范和標準,牢固樹立“百年計,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優質、安全、高效至上。

  2、項目要保證工程質量,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檢部組成的質量安全體系,專人負責施工質量、現場監督和檢測及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施工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國家規范要求。

  3、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操作人員技術水平。實行施工、檢驗、監管現場三同時制度,到關鍵部位時,公司相關領導和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員以及職能部門到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指導。

  4、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層層落實,保證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符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個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自檢自查,嚴格執行“三檢”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

  5、隱蔽工程施工前,經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公司查驗,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嚴格把好材料進出質量關,所有材料、配件、設施使用前必須獲得職能部門檢測同意或標定,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復試,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入隱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

  8、對違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并追究其責任。不達標不予簽證、付款。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處理。

  二、崗位培訓制度

  1、培訓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實”即“多樣化、規范化、科學化”和“實際、實用、實效”。做到需要和常態化。

  2、項目部應根據培訓計劃及職工的排班情況,有針對性的科學安排培訓。職工應按時參加培訓。

  3、每次課程結束后,項目部將安排考試。考試的形式為書面答卷結合口頭回答及崗位抽查。崗位抽查指項目部就所講授的培訓內容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4、凡每次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崗。考試優秀者將視情況予以獎勵。

  三、工程技術復檢制度

  技術復核是保障,根據單位工程具體情況,下列必須復核:

  1、放線、定位、基坑、標高、標深、消防間距、焊接、吹掃、探傷、回填、

  試壓、堡坎護坡、指示燈、壓力表。管溝的標高、開挖、回填,管道焊接、陰極保護、斷面尺寸,全部要達標符合設計規范。

  2、設備招標、合格證、安裝、調試、說明、修正、使用規范、技術參數,都要符合行業規范,有關附件必須齊全。

  3、預制構件、預埋件、預留孔、保護套、地埋管、砂墊、混凝土、砂漿配合比要符合標準。

  4、關系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項目。

  技術復核后,施工員應立即填寫復核記錄和自復意見,關鍵部位要拍照,報監理(建設)單位復核認可,要經分管技術負責人核實。

  四、技術交底制度

  1、堅持以技術進步來保證施工質量的原則,每個工況、每道工序、每個環節、每個結構施工前,項目部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2、項目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及施工管理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關鍵性的施工問題,主要工種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點,采取技術文件,檢測要求以及安全技術要點。

  3、施工員對班組長進行技術交底,明確圖紙要求,采用作業指導書,施工方法要點。技術措施要點,質量標準要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點。

  4、班組長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結合具體操作部位,明確各部位的操作要點、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崗位職責。

  5、各級技術交底以口頭進行,并有文字記錄,參加交底人員履行簽字手續,技術措施不當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質量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五、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別是重要結構部位及有關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技術負責人都要督促資料員現場管理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2、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后,應由技術負責人和工程部及施工員會同質檢員進行自檢,并簽發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在制定日期內,由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簽具驗收意見。

  3、隱蔽工程在未進行驗收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違驗收制度,造成返工損失時,應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六、材料采購、檢驗、管理制度

  1、材料進出必須有材料員、質檢員、工程部門負責人到場進行驗收,做好進貨檢驗記錄。

  2、鋼管、接頭、表閥、材料等原材料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還應及時做材料標識和復試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員工程部門負責人與供貨方交涉,辦理退貨、調貨、索賠工作。

  3、各種材料的領用、發放必須持有工程部簽發的材料領用單后,技術負責人批字,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放有關材料。

  4、各種材料進場后至使用前均要掛設過程標識,明確檢驗狀態,表明該批材料是否為待檢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不同材料分類堆放,并根據不同性質做好防水、防火、

  防潮、防熱等保護工作,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門倉庫、專人保管、登記和領用。

  七、工程質量“三檢”制度

  1、自檢:

  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必須按相應的分項工程質量要求進行自檢,并經班組長驗收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施工員應督促班組長自檢,為班組創造自檢條件(如提供有關表格、協助解決檢測工具等),要對班組操作質量進行中間檢查。

  2、互檢:

  工種間的互檢,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組長應進行交接檢查,填寫交接檢查表,經雙方簽字,方準進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應向下道工序辦理成品保護手續,而后發生成品損壞、污染、丟失等問題時由下道工序的單位承擔責任。

  3、專檢:

  所有分項工程、隱檢、預檢項目,必須按程序,作為一道工序,邀請專檢人員進行質量檢驗評定。

  八、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評定制度

  1、施工過程中必須對分項工程進行質量驗收評定,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質檢員、班組長參加驗收評定,并做好記錄簽字。不合格者應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施工員、質檢員進行分部工程驗收,檢查分項工程驗收資料,根據資料給予評定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3、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經項目部驗收評定后,經公司質量科驗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4、單位(子單位)工程達到竣工標準后,由項目部將全套工程技術文件上報公司質量科審核,核定工程質量自評等級,經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審定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核查。

  3、商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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