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安全措施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高空作業安全措施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高空作業安全措施方案1
一、目的
為提高項目部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并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性事故時,項目部能做到響應迅速,忙而不亂,有效地保護員工人身安全和項目部以及分公司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及造成的損害,保障員工、公眾安全,維護項目部的安全和分公司的穩定。
二、事故應急救援基本任務
1.控制危險源;
2.搶救受傷人員;
3.組織疏散群眾;
4.排除現場災害,消除危害后果;
5.加強平時培訓。
三、方針與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保護員工生命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把員工和社會公眾安全、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在事故發生后,應急指揮部人員和應急小組集結快、行動快、反應快、迅速控制事態,減少和消除危害后果。
3.堅持統一指揮、統一行動、高效協調,企業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4.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5.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
6.依法規范、精細管理;資源整合,常備不懈;依靠科技,持續改進;加強培訓,提高素質。
四、應急準備
1.應急救援系統組織機構
本項目部成立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有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等組成。一旦發生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到位,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2.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1)負責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
(2)組建應急救援隊伍,組織實施;
(3)檢驗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各項準備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5)組織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為;
(6)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
高空作業安全措施方案2
1.控制措施
⑴、高處作業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對各種用于高處作業的設施和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檢查確定完好后才能使用。
⑵、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著裝整齊,嚴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按要求系好安全帶。
⑶、高處作業人員嚴禁相互打鬧,以免失足發生墜落危險。
⑷、在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用具結構必須牢固可靠,使用必須準確。
⑸、各類手持機具使用前應檢查,確保安全牢靠。洞口臨邊作業應防止物體墜落。
⑹、施工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腳手架、邊坡,在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行走。
2.監控措施
⑴施工過程中要經常對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若發現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必須及時解決,危機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⑵實行自控、互控、他控等安全監控機制,消除安全隱患。
3.應急方案
必須事先備有人員急救器材,制定應急計劃,確定責任到人(現場負責人為既定應急救援負責人),熟悉傷員急救方法;事故發生時,應立即上報,撥打急救電話;現場負責人或發現者應立即組織人員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傷員急救、切斷電源、疏散人員、出事點隔離,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并保護好現場。馬上按擬定的方式送傷員就醫,搶救被困人員和國家財產,控制事態發展,必要時,可尋求第三方援助;其他部門全力做好配合與支援工作。事后要認真進行總結和評價,并對應急計劃進行補充、完善。
高空作業安全措施方案3
一、總則
為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切實落實,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要求,編制的高空作業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1.1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高速鐵路無砟軌道工程施工精調作業指南》(鐵建設函〔2009〕674號);
5.《高速鐵路橋涵工程施工技術指南》(鐵建設〔2010〕241號);
6.《高速鐵路路基工程施工技術指南》(鐵建設〔2010〕241號);
7.《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技術指南》(鐵建設〔2010〕241號);
8.施工圖紙和施工組織設計。
1.2適用范圍
1.3工程簡介
二、高空作業危險源的分析
2.1危險源識別
1、中高空作業
2、機電安裝作業架
3、隧道開挖時在臺車上作業
4、防水板操作時在臺車上作業
5、二襯施工時在臺車上作業
2.2高空作業墜落、墜物分析
2.2.1高空作業施工人員墜落
導致施工人員高空墜落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由于施工人員本身失穩造成的直接墜落;另一種是由于立足物質變形、位移或身體打擊而使身體失穩導致的墜落。
2.2.2高空作業落物
高空作業時作業地點或臺車上無欄桿、作業人員操作不當、作業通道擺放物品不按要求擺放或腳手架、梯子不按規定搭設,擺放不穩等。
三、高空作業施工的安全要求
1、凡參加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醫生體檢合格,方可進行高處作業。對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視力和聽力嚴重障礙的人員,一律不準從事高處作業。
2、登高架設作業(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機安裝拆除工等)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勞動安全監察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方準上崗作業。
3、凡參加高處作業人員,應在開工前進行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
4、參加高處作業人員應按規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帶,衣著符合高處作業要求,穿軟底鞋,不穿帶釘易滑鞋,并要認真做到“十不準”:一不準違章作業;二不準工作前和工作時間內喝酒;三不準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準隨意往下面扔東西;五嚴重睡眠不足不準進行高處作業;六不準打賭斗氣;七不準亂動機械、消防及危險用品用具;八不準違反規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準在高處作業區域追逐打鬧;十不準隨意拆卸、損壞安全用品、用具及設施。
5、高處作業人員隨身攜帶的工具應裝袋精心保管,較大的工具應放好、放牢,施工區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響通行的地方,必要時要捆好。
6、施工人員要堅持每天下班前清掃制度,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7、吊裝施工危險區域,應設圍欄和警告標志,禁止行人通過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8、夜間高處作業必須配備充足的照明。
9、必須認真執行國電公司有關安全設施標準化的規定,并要與施工進度保持同步。如果不能與進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設施也無濟于事。
10、盡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立體交叉作業要有相應的安全防護隔離措施,無措施嚴禁同時進行施工。
11、高處作業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作業中發現安全設施有缺陷和隱患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12、在高處吊裝施工時,密切注意、掌握季節氣候變化,遇有暴雨,6級及以上大風,大霧等惡劣氣候,應停止露天作業,并做好吊裝構件、機械等穩固工作。
13、盛夏做好防暑降溫,冬季做好防凍、防寒、防滑工作。
14、高處作業必須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懸空高處作業所用的索具、吊籠、吊籃、平臺等設備設施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檢驗后方可使用。無可靠的防護措施絕不能施工。特別在特定的,較難采取防護措施的施工項目,更要創造條件保證安全防護措施的可靠性。在特殊施工環境安全帶沒有地方掛,這時更需要想辦法使防護用品有處掛,并要安全可靠。
15、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必須堆放平穩,不可置放在臨邊或洞口附近,對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必須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料、剩余材料和廢料等都要加以清理及時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可能墜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或者加以固定,以防跌落傷人。
16、實現現場交接班制度,前班工作人員要向后班工作人員交待清楚有關事項,防止盲目作業發生事故。
四、高空作業的安全防控措施
4.1防止高空作業人員墜落的安全防控措施
高空作業場所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
腳手架搭設符合規程要求并經常檢查維修,作業前先檢查穩定性。
高空作業人員應衣著輕便,穿軟底鞋。
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嚴禁從事高空作業。
高空作業地點必須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過多物件,垃圾和廢料及時清理運走。
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將安全帶掛在上方牢固可靠處,高度不低于腰部。
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及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高空作業。
嚴禁人隨吊物一起上吊、下落,吊物未放穩時不得攀爬。
高空行走、攀爬時嚴禁手持物件。
垂直作業時,必須使用差速保護器和垂直自鎖保險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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