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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人員就業培訓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征地人員就業培訓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一、就業培訓對象
1、《實施意見》所指對象中處于勞動年齡段內(男性16—44周歲,女性16—39周歲)的被征地人員為就業培訓的重點對象。
二、就業培訓工作
2、強化政府責任,促進被征地人員就業。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和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繼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把促進被征地人員就業工作作為政府的重要職責,納入政府促進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內容。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進一步加強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的領導,充實基層勞動保障事務所力量,配置專職人員,為被征地人員提供就業服務平臺,組織被征地人員參加各類就業培訓。對積極引導組織被征地人員培訓、就業的鄉鎮(街道)、村(社區)實行考核獎勵。
3、大力開展被征地人員職業培訓。將有勞動能力,未就業且有就業愿望的人員,列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程”的重點對象,由區勞動保障部門為其發放《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手冊》,被征地人員可憑冊免費參加轄區內五大培訓基地或公共職業培訓機構舉辦的各類工種實用培訓,同時對參加并通過職業技能(初、中級工)鑒定的免收鑒定費。持冊人員到轄區外指定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一次性給予300元補貼,實際培訓金額低于上述標準的,按實際培訓金額作為補貼標準。
4、鼓勵引導各類企業吸納被征地人員就業。各級各部門管理的公益性就業崗位如環衛工、物業管理員、鎮村協管員等,要優先安置就業困難的被征地人員就業。同時,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督促指導征地入駐企業提供就業崗位,優先安排被征地人員就業,并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對一次性招收50人以上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辦理社保手續的企業,經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認定,給予每招收1人100元的獎勵。
三、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象
5、經洛江區勞動保障部門確認符合《實施意見》參保條件(男性16—44周歲,女性16—39周歲)的新被征地人員,可按下列兩種方式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是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二是已實現就業的新被征地人員,以員工身份參保。
四、參加養老保險程序
6、參保登記:符合《實施意見》新被征地人員首次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由村(社區)統一填寫《參保人員登記表》、《靈活就業人員認定表》,經相關部門審核后,向區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手續,并提供以下參保資料:①經確認的《洛江區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申請表》及其復印件;②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③《參保人員登記表》、《靈活就業人員認定表》;④近期一寸照片一張。
新被征地人員以員工身份參保的,由用人單位統一向所在地地稅部門和區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參保手續。
新被征地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資格認定由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新被征地人員身份確認按《實施意見》的規定進行確認。
7、繳費標準:新被征地人員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每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由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確定(以當年公布的全省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為準),20xx年繳費比例為20%。
新被征地人員以員工參保的,應按月繳費,月繳費基數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不高于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20xx年繳費比例為26%(單位負擔18%、個人負擔8%)。
8、對賬單發放:根據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提供的參保人員名冊,區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每年6月底前負責將參保人員上年度繳費對賬單打印出來,交由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發放到參保人員手中。
五、社保費籌集
9、個人負擔部分的籌集。新被征地人員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參保人員應按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要求進行參保,采用先繳后補的辦法。
10、區財政負擔部分的籌集。根據參保人員享受社保補貼的標準和年限,實行社保補貼“先繳后補”。新被征地人員的社保補貼由區農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編制全年預算向區財政局申撥,區農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根據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當年度參保人員的繳費名冊確定社保補貼金額,并負責將參保人員個人繳交的社保費中社保補貼按年度一次性撥入參保人員的活期存折(卡)中。
新被征地人員參保8年后,不再享受社保補貼,其按規定應繳納的社保費由本人全額負擔。參保人員每年應該按《福建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及時繳納社保費,否則,視同放棄參保資格。參保人員參保后如果死亡或愿意放棄參保資格的,應及時按程序向區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申報參保減員表。
六、社保補貼標準和申領
11、補貼標準:參保人員從參保的第一年起可連續享受8年的社保補貼。新被征地人員到企業就業,用人單位依法為就業的新被征地人員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其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50%補貼,期限8年(如:20xx年補貼標準900元×8%×50%×12=432元/年);對自行到我區靈活就業窗口繳交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新被征地人員,每年政府按照當年實際繳費標準的50%給予補貼,期限8年(如:20xx年補貼標準1100元×20%×50%×12=1320元/年)(具體補貼標準每年由政府公布實施)。
12、社保補貼申領:新被征地人員必須先按規定及時足額繳交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補貼時必須提供:①《洛江區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申請表》及其復印件;②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③提供社保費繳納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社保費繳納發票或個人繳費對賬單原件及復印件(由用人單位以員工參保的)。區農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根據區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提供的職工年度繳費數據,確定參保新被征地人員的社保補貼金額,經審核批準后,其社保補貼由區農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按年度一次性匯入參保人員的活期存折(卡)中。
七、享受待遇
13、退休條件及待遇:新被征地人員退休年齡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并在退休前個人繳費累計滿15年,可按月享受養老金待遇直至死亡,其養老金待遇按《福建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
14、其他待遇:參保人員在職時死亡或退休后領取基本養老金不滿120個月死亡、出國定居其退保待遇按《福建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達到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如允許其按政策補交補足15年的,補繳費用由本人負擔。
八、其他規定
15、參保對象以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參保人員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為工作人員的;或者戶口遷出在外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不得重復參保。
16、新被征地人員以員工參保的,失業后可選擇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程序續保。
17、被征地人員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達到《實施意見》參保年齡,不得再參加被征地人員老年養老保障和老年養老補助。
18、本實施方案實施后,如上級有新的政策規定,從其規定。
19、對于實施過程遇到的特殊情況,本實施方案又沒有具體規定的,提交洛江區被征地人員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領導小組研究。
20、本實施方案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21、試行期限暫定一年,即從20xx年1月16日起至20xx年1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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