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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時間:2025-03-15 16:15:06 賽賽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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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通用1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通用15篇)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1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和要求,決定于20xx年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百日嚴打”行動(以下簡稱“百日嚴打”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按照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嚴厲打擊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群眾反響強烈、帶有行業“潛規則”性質的危害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形成高壓威懾態勢,促進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一)抽檢一批重點品種。加大監督抽檢力度,以問題為導向,全市有針對性地監督抽檢不少于50個批次農產品進行定量檢測。各鎮街道針對轄區內重點品種,開展幾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每鎮、街道快速檢測批次不少于全年50%的任務量。

  (二)深挖一批違法線索。通過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監管排摸、公開征集和群眾舉報、媒體監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線索。

  (三)約談一批違規農業生產企業和監管責任人。將違規農產品生產單位列為百日嚴打行動的重點對象,由局屬各職能科站對主體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生產單位限期整改問題,整改不到位絕不放過;對符合《xx市食品安全行政約談制度》規定情形的,對其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進行行政約談。

  (四)整治一批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根據日常監管、隱患排查、風險監測等掌握的情況,重點整治蔬菜、畜產品、初級水產品、食用菌中添加禁限用農業投入品的不法行為。

  (五)查處一批農產品違法案件。由市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組織,針對重點整治內容,營造強大聲勢,對不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六)公布一批黑名單。對符合《xx省食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和《xx市食品安全紅黑榜制度》規定情況的,公布一批農產品生產者“黑名單”。

  二、打擊重點

  (一)重點行為

  1.重點打擊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上使用禁限用高毒農藥的不法行為。以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規模種植大戶和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等產品為重點,組織開展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嚴厲打擊違規使用禁限用高毒農藥的不法行為。開展農藥生產經營企業的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生產、銷售禁用農藥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銷售農藥的“黑窩點”。

  2.重點打擊飼料生產銷售、畜禽養殖使用違禁物質和濫用添加劑的不法行為。一以飼料生產銷售企業為重點,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三無”(無許可證、無標簽、無產品標準)的生產行為,嚴厲查處飼料生產過程中非法添加違禁物質,超劑量、超范圍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以及添加未經批準的藥物飼料添加劑的行為。二以養殖大戶為重點,強化畜禽飼養環節監管,加強“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的監督抽檢和安全用藥監管,嚴厲查處使用“瘦肉精”等違禁物質和違規使用原料藥、抗菌藥物的行為。

  3.重點打擊私屠濫宰生豬(羊)、屠宰病死動物和檢測不合格生豬(羊)、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未按規定進行瘦肉精檢測等行為。以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地、偏遠農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濫宰多發的重點區域為對象,強化巡查檢查的密度和力度,嚴厲打擊對生豬注水違法行為,依法取締私屠濫宰窩點,對查獲的.從事私屠濫宰活動,或者為私屠濫宰提供場所或儲存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厲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查處。發現養殖場戶和屠宰場出售屠宰、經營病死動物和動物產品的,要從重、從嚴、從快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要及時依法移送司法機關。開展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生豬進場查驗和“瘦肉精”等自檢制度落實。

  4.重點打擊初級水產品使用違禁藥物的違法行為。以無公害水產養殖基地、標準化、規模化水產養殖基地為重點,排查在苗種生產、養殖、運輸過程中違法違規使用違禁藥物、添加劑和保鮮劑的違法行為。

  (二)重點場所

  1.農業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種植大戶、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

  2.禽畜養殖場、收購販運企業、飼料、獸藥生產、經營企業;

  3.水產養殖基地;

  4.屠宰場所。

  (三)重點品種

  1.蔬菜、水果、畜產品、初級水產品、林產品(食用菌);

  2.農業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種養殖大戶及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里的農藥、肥料、飼料、獸藥等農業投入品。

  各地及局屬各有關職能科(站)要根據轄區內消費量大、安全隱患多的重點產品和重點區域,摧毀生產銷售有毒有害農產品的 “黑作坊”、“黑窩點”、“黑農資經營店”等。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農產品安全事件底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局各職能科(站)要充分認識“百日嚴打”行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把“百日嚴打”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擺到突出位置,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直接抓,將責任落到實處。市農業經濟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局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百日嚴打”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農產品質監科。各鎮街道農業經濟服務中心都要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百日嚴打”行動領導機構,建立相應的班子和工作推進機制,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做到有階段安排、有重點活動、有檢查指導、有總結提高。

  (二)強化督促檢查。對各地“百日嚴打”行動進展情況,我局將適時開展現場督導檢查,推動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百日嚴打”行動工作情況將列入今年對各鎮(街道)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各鎮(街道)和局相關單位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真抓實干,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打擊合力。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畜牧獸醫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漁政管理站、水產工作站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等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扎實推進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切實用足用好“兩高”司法解釋等法律武器,加大執法力度,共同形成打擊合力。

  (二)規范信息披露。全市已建立案件信息發布制度,案件情況由市食安辦統一把關,不得擅自發布。各鎮(街道)、開發區要指定專人負責行動期間的信息統計報告工作(附件),每月向農經局質監科報送“百日嚴打”信息,大案要案線索、查處的典型案件要隨時報送。于20xx年8月初將“百日嚴打”行動工作總結報市質監科。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2

  一、背景

  農產品質量安全對人們的健康具有極其緊要的作用。在當前社會,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日益突出,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不容樂觀,有必要實行行之有效的措施來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目的

  1.確保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保障人們的健康。

  2.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加工、貯存和銷售環節中的監管

  三、重要措施

  1.訂立政策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層層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農業企業和消費者的溝通聯動,確保質量安全問題的有效解決。

  2.加大監管力度

  加大對農業生產的監管力度,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環節的監督和管理,對不符合規定的企業進行罰款并受到行政懲罰。

  3.推動質量認證

  加強對農產品的質量認證和標準化工作,提高企業的生產技術和質量水平,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管控工作。

  4.提高宣揚工作的力度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教育宣揚工作,提高公眾的一般學問水平,推動全民健康保障的宣揚教育。

  5.建能夠有效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機制

  通過訂立一系列配套措施,建立能夠有效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機制,規范農產品市場秩序,提高市場監管力度,除去社會的食品安全隱患。

  四、實施機制

  1.各部門應明確各自承當的職責與任務,訂立認真的工作方案,加強協作搭配,組織實施實在的工作。

  2.建立并完善質量安全風險預警體系,意識到變化中存在的風險,適時實行有效的措施,降低風險的發生率。

  3.開展定期的檢查考核。

  五、預期效果

  通過以上措施的實施,能夠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促進農業和食品產業的健康進展,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時,也能夠從宏觀上遏制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和供應的問題,為農夫制造更大收益。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3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新鄭市農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推進無公害、標準化生產為基礎,建設農產品生產基地和市場二級農產品質量檢測監控體系為保障,以推進市場準入制和加強市場監管為主要抓手,確保我市區域內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組織機構

  由市政府牽頭,整合行政管理資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長侯國俊為組長,農業、工商、質監、環保、衛生、食品藥品、水產、商務、公安、財政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新鄭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確立聯席會議制度,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政策制定、工作協調、重大決策及檢查考核等。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局。

  三、建設目標

  通過五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體系、市場準入體系、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質量追溯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通過整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覆蓋全市,全力提高我市農產品品質,確保人民身體健康。

  四、工作任務

  (一)構建農產品市場準入體系。從2009年底開始逐步推行市場準入制,由城區向鄉鎮、村,由蔬菜豬肉向所有農產品逐步展開,對進入中心城區市場的批量農產品堅持“凡進必檢”,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站檢測合格并規范標識后方能進入市場,不合格的產品依法禁止銷售。

  1、入市免檢制度。對獲得國家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食用農產品,并與基地種植相符的實行入市免檢制度,憑認證證書和專用標志直接進入市場銷售;外地進入我市的農產品,持有農產品安全檢測合格證明的,可以直接進入市場銷售;國外入境上市農產品憑入境檢驗檢疫證書入市經銷。

  2、索證抽檢制度。對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產品和實行定點屠宰并取得檢疫合格證的畜產品,實行索證抽檢制度。憑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近期產品檢測合格證明和畜產品定點屠宰印章、檢疫合格證可以直接進入市場銷售;無近期產品檢測合格證明的,進行現場抽檢,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3、現場檢測制度。對來源于非認證基地的農產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認證的產品,實行現場檢測制度,由市場開辦者檢測合格后,允許進入市場銷售。凡列入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目錄的農產品,按有關規定,予以正確標示或標注。

  (二)、構建市級和生產基地、市場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體系

  1、完善監測體系。力爭用三年時間,建立由市檢測站和生產基地、企業、農貿市場、農產品超市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檢測制度,形成農產品生產者、經銷者和市場開辦者嚴格自檢、委托社會中介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執法機關監督抽檢相結合的檢驗檢測機制。

  2、加強質量檢測。農產品質檢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職能加強對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農產品配送中心以及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加工企業、畜產品定點屠宰企業的產品質量抽檢,建立農產品質量例行監測和定期公示上報制度,定期分析市場農產品質量規律,公示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及信息并接受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抽查。任何單位必須提供相關的資料和便利條件,不得拒絕檢查或不提供檢查人員所需的相關資料。

  3、完善檢測制度。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農產品配送中心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畜產品定點屠宰企業等要強化自我檢測機制,加大對農產品質量檢測設備的投入。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必須建立無公害農產品質量自檢制度,在產品上市前進行農藥殘留速測自檢,從生產源頭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及農產品配送中心開辦者必須建立農產品質量驗證、檢測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告示制度,設立農藥殘留檢測室和專業檢測人員,對進入市場的農產品按照市場準入制度進行銷前驗證與檢測,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農產品,委托有資質的農產品質量檢測機構進行定量檢測。

  4、強化檢測隊伍。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畜產品定點屠宰企業質量檢測人員,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三)構建不合格農產品報告和安全追溯體系

  1、實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身份編碼識別管理制度。按照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性編碼規則》要求,制定完善本轄區農產品產地編碼規則,隨時補充完善編碼,提高編碼的時效性和科學性。加快編碼的普及應用,逐步實現生產者在每批上市農產品上應標明產地編碼,以便追查農產品產地來源和生產者,并將產地編碼作為農產品追溯的重要依據,更好地為我市農產品順利進入各地市場服務。

  2、推行標識管理。根據不同農產品的特點,逐步推行產品分級包裝上市和產地標識制度。對進行市場準入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率先實行農產品標識掛牌銷售。標識牌要注明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產品質量等內容(標識牌的制作、發放由市場準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

  3、實行農產品生產、銷售登記、記錄制度。按照從生產到銷售的每一個環節可相互追查的原則,生產基地建立農產品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儲藏(保鮮)到市場銷售的各個環節的記錄;經初級加工、有包裝的農產品,生產(加工)者應當在產品包裝物上標注其產品的加工單位和原生產基地;生產者在生產中要嚴格農業投入品合理使用規定,記載農業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防疫、檢疫情況;逐步實現生產記錄可存儲、產品流通可追蹤、儲運信息可查詢,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時有效的追溯發生問題的環節和責任。

  (四)、構建規范的市場流通體系

  1、積極推行農產品“場地掛鉤”工作。加強市場與生產基地或生產者的銜接,在認真核實確認已有“場地掛鉤”基地數量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引導、扶持力度,擴大和增加“場地掛鉤”基地的數量、規模。加強對“場地掛鉤”基地的督導檢查,推進企業或基地嚴格自律。外地進入新鄭市場農產品,首次進入新鄭市區時,必須到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材料包括,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證書、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聲明。在備案的基礎上,經營者每次還應隨車攜帶產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批次農產品質量檢測合格證明,并接受抽檢和監督。鼓勵"場地掛鉤"基地與我市市場建立銷售供應協議和相互信任的關系,明確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建立相對穩定的產銷供求關系。協議中應規定:批發市場對進場交易的`車輛以雙方認同的方法對農產品質量進行檢測,市場有權處理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對多次檢測不合格的商戶有權依照協議采取退出機制;對不服從管理的商戶有權依照協議禁止其再次入場經營。

  2、逐步實現具有追溯標識的農產品和包裝規范的品牌農產品進場。各市場要積極引入具有追溯標識的農產品和包裝規范的品牌農產品進場交易,對有追溯標識的農產品進場交易予以優惠。

  3、實行農產品質量公示制度和優質農產品的推介制度。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以及超市的開辦者,應在場內顯著位置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公示牌”,讓市民了解農產品質量和市場管理信息。公示信息應包括,農產品質量抽檢情況,場內經營戶違規行為查處情況。并向市民推介優質農產品及生產基地。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對農產品生產基地、經營單位的定期審核與監督檢驗,定期推出一批安全優質農產品的生產基地及經營單位,向社會公布。

  4、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制度。建立市場質量安全責任告知承諾制度,農產品市場開辦者、商業零售單位對進入本市場經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負有監督管理的責任,應當配備專職農產品質量管理人員,建立農產品流通檔案,開展檢測檢驗和組織生產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等,應當就經營農產品的質量安全負責,向行政管理部門做出承諾,保證達到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的要求。

  5、鼓勵無公害農產品規模經營、集中配送、凈菜上市。在市內從事無公害農產品集中配送的單位或個人應先到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發放無公害農產品配送經營通行證,再向工商行政部門領取營業執照。建立無公害農產品配送綠色通道并確保暢通。

  (五)、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1、推行不合格農產品的責任追究和退出市場流通的機制。積極開展對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和農產品配送中心的例行抽檢工作,對查出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農產品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集中銷毀;對違反規定,擅自銷售未經檢測、質量不合格的農產品或疏于管理,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造成市場和超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失控、后果嚴重的部門和責任人,將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依法追究其責任。

  2、對銷售不合格農產品經營者的處罰。對銷售不合格農產品的外埠基地,新鄭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將通報當地省級主管部門,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該基地進行整改。對本市銷售不合格農產品的基地或企業,農業局要對該基地進行整改。對連續三次抽檢不合格的農產品生產基地或企業將在一定時期內禁止進入市場;商業零售單位經營的農產品,凡連續三次抽檢均有不合格農產品的,將實行停業整頓或責令退出農產品經營市場,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布。

  3、加大對農業投入品、農業生態環境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要嚴格種子、種畜禽、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生產和經營準入條件,依法加強監管;嚴格執行已公布的停產、禁用和限用的品種、目錄和范圍,對生產、經營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農業投入品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嚴厲打擊制售、使用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部門定期組織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檢測,確保上市農產品質量符合安全標準。

  (六)、構建農產品標準化生產體系

  加快制定我市各類農產品安全生產標準,指導各農產品生產基地按標準化進行生產。建設一批省級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創建一批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努力打造出省級名牌、國家級名牌農產品。以建設示范點的方式逐步推開,到2011年,力爭我市大宗農產品、龍頭企業、生產基地普遍實行標準化生產,質量安全基本達到無公害要求,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推廣面達到95%以上,“三品”標識率達到80%以上,主要名特優農產品98%達到國內同類產品質量標準。

  (七)、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

  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預案,將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把損失降到最低。

  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將另行行文制定。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4

  一、背景

  隨著社會經濟的進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食品質量和安全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近年來,我國不少地方發生了因質量安全問題引發的社會事件,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針對這一問題,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的身體健康和安全,有必要訂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二、目的

  1.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管理和監督,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

  2.提高農產品生產和經營者的.自律意識和責任心,促進農業的健康進展,維護農產品市場秩序。

  三、重要措施

  1.訂立相關政策

  訂立并修訂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農產品的生產、經營、加工和銷售。

  2.加強監管

  加大對農產品的監管力度,對生產企業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查,并定期開展檢查、抽檢和復檢工作,對不符合要求的農產品進行懲罰。

  3.提高質量管理水平

  充分發揮專業機構的作用,提高農產品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水平,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和加工過程的監督和調查,確保農產品的質量和安全。

  4.加強宣揚教育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宣揚教育,提高消費者買農產品的認知水平和自我保護意識,更好地保障人民的身體健康和安全。

  四、實施機制

  訂立完善的工作計劃和責任分工方案,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監督和評估,對工作成效進行定期評估和總結,為下一步的工作供給參考。

  五、預期效果

  通過以上措施的實施,能夠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促進農業的健康進展,保障農產品市場秩序,并促進經濟的穩定進展。同時,也能更好地推動我國食品安全工作的不斷進步。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5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xx〕23號)及省、市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有關精神,提高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城鄉居民的身體健康,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自20xx年7月1日起開展檢測工作,為規范管理、落實職責、區鎮協調,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實施

  由區農業局統一組織,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各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和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具體實施。

  涉及農貿市場、屠宰場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工作,各級工商、經貿部門要積極協助農業部門及檢測機構。

  二、監測職責

  (一)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負責對全區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屠宰場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主要開展蔬菜農藥殘留、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綠等檢測項目,重點檢測上市農產品。并對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進行技術指導、培訓及日常監督。

  (二)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負責對轄區內生產、銷售的農產品的抽樣檢測,主要開展蔬菜農藥殘留和瘦肉精檢測,重點檢測農產品生產基地生產的上市產品。

  三、監測方法

  (一)實施例行檢測和隨機抽檢制度

  各鎮(街道)自行確定轄區范圍內的例行監測點。每個鎮(街道)確定1個以上的農產品生產基地,1個以上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或超市(以下統稱為市場)和1個生豬屠宰場(無屠宰場的鎮、街道不用)作為例行監測點。各監測點應具有代表性,能反映當地蔬菜生產、銷售的基本狀況和質量安全水平。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定期對各鎮(街道)的農產品生產基地、市場進行隨機抽檢,原則上每周抽檢1至2個鎮(街道),每個鎮(街道)抽檢3至5個農產品生產基地或市場(不限于例行監測點)。

  (二)監測項目

  1.農殘檢測:依據季節選擇主要時令蔬菜品種作為監測對象,以當地當家品種或主要銷售品種為主,同時對最主要的3-5個品種進行全年跟蹤監測。原則上,瓜果類(茄果類、瓜類)、葉菜類(甘藍類、白菜類、芥菜類、綠葉菜類)、豆類為每次監測的必檢種類,分別占抽檢總數的.30%、40%和20%左右,根莖類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監測的蔬菜品種如因季節等原因,抽檢比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2.獸殘檢測: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對全區的生豬屠宰場不定期抽樣檢測。

  3.水產品檢測:主要開展氯霉素、孔雀石綠等項目的快速檢測。

  (三)監測數量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每周隨機抽檢:蔬菜樣2次、每次88個樣品,豬尿樣(或組織樣)1次,每次42個樣品。

  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必須每天對轄區內農產品進行監測,對例行監測點每周抽檢1至2次。每次抽樣監測的樣品總數不得低于50個,其中生產基地抽樣監測數量約占60%,市場抽樣監測數量約占40%。

  (四)判定依據和原則

  區、鎮兩級檢測機構以定性速測為主,檢測結果按照國家有關農藥、獸藥殘留等檢測標準進行判定。需要定量檢測的,由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送佛山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檢測。

  四、結果報送與發布

  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例行監測結果要及時反饋給受檢單位,并以書面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匯總后報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原則上每周報送2次,特殊情況及時上報。經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審定后,市場的監測結果可在市場公告欄發布,生產基地的例行監測結果可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及時將隨機抽檢及鎮(街道)例行監測結果報送區農業局。經區農業局審定后,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全區和各地的例行監測結果。

  未經區農業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監測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各級農業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落實專人負責。結合實際,抓緊制訂本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方案,保證監測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健全機構。各鎮(街道)要健全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建設,配備3至5名專職檢測員,并經培訓后持證上崗。檢測室要按100平方米的標準建設,儀器設備須按要求配置(詳見附件)。未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鎮(街道)須在20xx年10月1日前建立。檢測站建立前,其職責由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承擔。

  (三)搞好試點。從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鎮為試點先行開展檢測工作。試點工作由區農業局組織,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協助桂城街道、里水鎮具體落實。

  (四)強化培訓。承擔監測工作的具體檢測單位要加強隊伍建設,選配認真負責、有一定專業技能的技術人員開展檢測工作。同時加強培訓,進一步提高檢測人員的綜合素質、工作能力和檢測技術水平,做到持證上崗。區農業局負責組織鎮(街道)農產品質量檢測站檢測人員進行集中培訓。

  (五)保障投入。各鎮(街道)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經費投入。

  (六)規范管理。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負責對各鎮(街道)檢測站進行監測能力考核和監測結果集中審定,以確保監測工作科學、準確、公正。同時通過簽訂監測工作計劃任務書等形式,強化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6

  為推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進一步創新農產品監管方式,壓實監管責任,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

  為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實農產品生產、收購、儲運、加工、銷售各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杜絕不合格農產品進入市場,做到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樣合格率達99%以上。

  二、重點工作

  (一)廣泛深入宣傳。大力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戶”的`宣傳活動,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橫幅、標語和各種宣傳資料等進行廣泛深入宣傳,組織機關干部職工,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投入品經營者學習培訓。

  (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樣檢查。對各鄉鎮種植的農產品每季度進行定量抽樣,力爭達到農產品定量檢測1.5批次/千人的總體要求,同時將抽檢結果向社會公布,禁止不合格的農產品上市銷售。

  (三)加大農產品執法監管力度。嚴格農產品包裝、標識、生產記錄制度。一是要加大農業投入品生產、流通環節監管力度,規范好生產、經營行為,重點打擊禁用農業投入品生產銷售、限用農業投入品超范圍使用和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加快高毒高殘留農業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進程;二是督促農產品生產者和農業投入品經營者建立生產、經營檔案。農產品生產者要詳細記錄使用農業投入品的名稱、登記證號、生產企業名稱、使用數量、使用日期等,并將檔案保存至農產品銷售兩年以上;三是農業投入品經營者要詳細記錄限用投入品名稱、來源、進貨日期、生產企業、銷售時間、銷售對象、銷售數量,并將檔案保存兩年以上。

  三、資金安排

  加強農產品執法檢查、農產品抽樣工作資金總投入10萬元,由市委1號文項目列支,具體支出內容如下:

  (一)農產品抽樣(5萬元):主要用于各鄉鎮抽取農產品樣品500批次,每批次3公斤,預計每批次抽樣費用100元,共需5萬元整;

  (二)開展農產品執法檢查工作費用(5萬元):主要用于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檢查等日常監管工作經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按照工作要求,明確工作專班和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嚴格目標責任制管理,定期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提高公眾參與度和認知度,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加強資金監管。嚴格按照項目資金管理要求,實行專款專用,實行報賬制管理和總額限制,嚴禁用于非本項目計劃規定的其他開支。同時,加強項目資金審計監管,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7

  為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根據《20xx年長沙縣食品安全工作重點任務》、《長沙市20xx年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長沙縣任務分解》和《長沙縣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預防為主,控制源頭,多措并舉,確保安全”為工作原則,堅持產管結合,強化源頭監管,落實監管責任,全面規范全縣各規模種養基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從源頭上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巡查對象

  全縣69家規模蔬菜、食用菌、水果、茶葉、畜禽水產品種養基地和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附件1)。

  三、時間安排

  5月2日至5月15日。

  四、巡查內容

  農產品基地是否制定先進、實用、操作性強的生產技術規程;是否建立農藥、獸藥倉庫或設農藥、獸藥專柜;是否嚴格執行禁限用農獸藥管理、農獸藥安全間隔期(休藥期)規定;是否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詳細如實做好生產記錄;是否建立農產品檢測準出和合格憑證準出制度,農產品是否檢測合格準出和合格憑證準出;從事農產品整理、分級、包裝的專門人員是否辦理從業人員健康證;是否建立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制度;養殖業基地是否有疫病防控制度、消毒及無害化處理設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鎮(街道)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動物防疫站要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規范農產品質量安全措施,加強日常監管,通知各監管巡查對象做好檢查準備。

  (二)做好現場檢查記錄 。檢查人員做好巡查記錄,做到內容真實準確,有企業責任主體簽字認可。

  (三)加大檢查力度。對巡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基地通報責任主體進行整改,對拒不進行整改或不配合整改的,嚴格落實案件移送,將相關線索移交縣行政執法局進行處理。

  (四)鞏固巡查成果。局屬相關單位要重點加強對整改單位進行指導監督,督促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落實質量安全管理措施、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加強生產巡查和監督抽查,密切跟蹤管控,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和措施,推進長效監管,鞏固檢查成果。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8

  為進一步搞好我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進一步強化我鎮農產品安全監管力度,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結合我鎮實際,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檢測工作承擔單位

  鎮農林水辦公室負責全鎮農產品生產環節檢測監管工作;清溪工商分局負責全鎮農貿市場、超市農產品流通環節的檢測監管工作;鎮獸醫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和清溪動物衛生監督分所具體承擔全鎮蔬菜生產基地、水果種植基地的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工作,生豬養殖場和鎮食品公司屠宰場的畜禽獸藥殘留的檢測工作和對全鎮農貿市場、超市農產品農藥殘留的抽檢工作;全鎮各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及超市應建立蔬菜、水果農殘檢測室(點),負責對入場銷售的蔬菜、水果進行農藥殘留檢測。

  二、檢測對象、品種和范圍

  1、對全鎮范圍內生產基地上市前和市場上銷售的蔬菜產品進行農藥殘留定性檢測。檢測品種以葉菜類蔬菜為主,適當抽取豆類、根莖類、瓜果類及其他品種。檢測范圍包括全鎮范圍內的生產基地、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和超市等。

  2、對全鎮范圍內生豬的例行抽檢工作和上級部門安排的檢測工作。檢測項目為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等。檢測范圍包括全鎮范圍內的生豬養殖場(含非法養殖場)及鎮食品公司屠宰場。

  三、檢測的任務和要求

  (一)生豬的檢測任務和要求

  1、基本任務

  外調的生豬必須是供莞基地的生豬,每日進行抽樣工作,并按任務要求均勻分配每日檢測數量。生豬藥物殘留檢測實行天天檢、車車檢、批批檢。生豬藥物殘留檢測樣本數為(試紙法檢測):

  鹽酸克倫特羅:屠宰場每天15份,全年不少于5500份。

  萊克多巴胺:屠宰場每天7份,全年不少于2560份。

  2、抽檢結果的報送

  生豬速測結果應在次日上午10時前通過檢測監控信息系統完成數據錄入并上傳至農檢所。同時,化驗員應將結果及時向獸醫站(副)站長匯報,并出示化驗結果報告書。

  對檢測結果合格的,由獸醫站(副)站長會同食品公司當班的負責人,對被抽檢的該批次生豬準以屠宰。

  對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不準屠宰,同時獸醫站(副)站長應迅速將抽檢不合格豬只的數量、來源產地、生豬商販名單向農林水辦匯報。

  農林水辦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召集農林水辦工作人員、獸醫站工作人員和食品公司負責人到屠宰場現場處理不合格生豬或生豬產品。

  3、檢測不合格的生豬來源的`追查

  對檢測不合格的生豬,應核查耳標號碼、檢疫合格證明的號碼及發證單位、簽發檢疫證的檢疫員姓名、畜主(生豬商販)的姓名,向畜主(生豬商販)詢問生豬購入來源,并將這些資料報告市獸藥與飼料監察所。對來自本鎮的生豬,由農林水辦會同獸醫站并實施跟蹤檢查,待復檢合格方允許出欄。

  對來自本市其他鎮區或外市的生豬,由獸醫站向市獸藥與飼料監察所報告,交由市獸監所做出處理。

  4、檢測結果不合格的生豬及其產品的處理

  對經檢測不合格的生豬及其產品應予以無害化處理,不準屠宰、銷售,也不準讓畜主自行拉走,確保不合格的生豬及其產品不流入市場。對抽檢不合格的同群豬(來自同一個養殖場)也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在處理前,應提醒畜主可提出對同群豬進行全面檢測的請求,但有關費用由畜主承擔;檢測合格的可予以屠宰,檢測不合格的要進行無害化處理。無害化處理可在農林水辦和獸醫站人員監督下,由畜主自行進行,也可由畜主委托獸醫站代為處理,但畜主應簽立書面委托處理書。若畜主既不同意自行處理又不同意委托處理時,由農林水辦和獸醫站2名以上執法人員依官方取樣程序取樣后,交由市獸醫飼料監察所對豬只進行強行無害化處理。

  (二)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任務和要求

  1、基本任務

  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任務:

  加強對蔬菜生產基地檢測數量,確保本地生產蔬菜的安全;加強對全鎮轄區內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有經營蔬菜水果的超市等的抽檢力度,杜絕不合格蔬菜、水果流入市場,走入餐桌;加強對全鎮轄區內的重點酒樓(昌明、天天漁村、怡香閣、怡香食府等),以及機關單位、中小學校、幼兒園開辦的飯堂所購買的蔬菜進行抽檢,對抽檢不合格的應將結果抄送被抽檢單位的主管部門。

  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超市的任務:

  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樣本數每單位每月不少于250個,全年不少于3000個。

  2、工作職責

  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主要工作職責:

  負責對全鎮范圍內蔬菜生產基地蔬菜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檢測,對檢測不合格樣品要發出延期上市通知,追查用藥情況,對生產者進行宣傳教育,并監督整改。

  負責全鎮范圍內蔬菜生產者安全生產宣傳指導及監督,確保不出現因食用殘留農藥蔬菜中毒事件。

  檢測結果要及時存檔,按時報送檢測報表。

  每月一次到全鎮范圍內銷售農藥的農藥店檢查,如有發現銷售違禁農藥、假冒農藥、過期農藥,馬上通知鎮農林水辦及有關部門處理。

  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超市農藥殘留檢測室(點)的工作職責:

  對檢測不合格的蔬菜水果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應自行銷毀,該單位負責人要馬上將不合格的蔬菜或水果的貨主(或種植者)的姓名、來源地、數量報告鎮獸醫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

  3、檢測結果的報送

  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每日將檢測結果通過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控信息系統上報市農檢所。其中,蔬菜使用RP410聯機檢測的,檢測結果實時上傳;使用PR3000、酶標儀等儀器進行檢測的,應在當天下午15時前通過檢測監控信息系統完成數據錄入并上傳至市農檢所。

  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超市的檢測室應在每天上午12時前,將當天的檢測結果傳真或電郵至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辦公室。

  4、檢測不合格的蔬菜、水果來源的追查及處理

  本鎮大田檢測含有禁用農藥的蔬菜、水果,必須進行銷毀處理;對檢測出農藥殘留量超標的蔬菜、水果,要發出延期上市的通知,并實施跟蹤檢查。

  農批市場、農貿市場、超市檢測出農藥殘留量超標的蔬菜、水果,各檢測單位應當場予以銷毀,所有銷毀費用由貨主承擔同時各檢測單位要追問貨主本批次蔬菜水果的產地來源,并報告鎮獸醫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

  鎮獸醫站(副)站長將檢測不合格的蔬菜、水果的產地來源報告農林水辦。產地屬本鎮的,由農林水辦會同鎮農產品檢測組按第一款處理,產地屬本鎮以外地區的,由農林水辦報告市農業局,交由市農業局處理。

  四、工作要求

  1、為確保檢測結果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可比性,各檢測單位應按照有關抽樣程序和檢測標準嚴格開展檢測工作,抽樣地點及品種應具代表性,采樣地點、采樣時間應相對固定,采樣品種及數量應相對穩定。

  2、被確定的抽樣單位不得拒絕抽樣,否則其產品視同不合格產品處理。

  3、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應逐步推行使用酶標儀等檢測容量大、準確度更高的檢測設備,進一步完善檢測手段,提高檢測效能。同時,要注意加強對各類檢測設備和儀器的維護,按規定做好儀器檢定工作,確保檢測結果準確。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9

  根據《xx省農業廳關于印發20xx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省委農村工作會議及市委、進一步推進三農工作的實施方案》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圍繞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以當前風險高、隱患大的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為重點,強化執法監管,堅持標本兼治,著力轉變生產方式,加快推進基層農業綜合執法,逐步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標

  經過一年的'整治,確保蔬菜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平均提高2個百分點,保持在95% 以上,杜絕在蔬菜生產過程中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行為;加強限用農藥管理,指導農民科學用藥,有效遏制農產品突發事件的發生。

  三、整治任務

  (一)種植業產品專項整治行動

  開展高劇毒農藥專項整治,嚴厲查處制售5種高毒農藥以及擅自更改配方和非法添加高毒農藥的行為;開展農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重點檢測非法添加高毒農藥的成份;加強農藥生產、銷售的日常監管,重點檢查違規制售高劇毒農藥行為,嚴把市場準入關;開展農藥殘留監測,加大對無公害農產品(種植業)生產基地農藥殘留的監測力度。

  (二)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

  加強對獲證企業的生產監管,嚴厲查處非標生產行為;二是全面開展對市場銷售“三品”的抽查監測,依法查處不合格產品和生產企業;三是規范“三品”包裝標識,嚴厲打擊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強化農資市場準入管理,嚴把市場準入關口;開展市場拉網式檢查,清理整頓不合格市場主體;加大假劣農資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強化農資產品質量執法檢查,提高抽檢覆蓋率;大力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推廣農資連鎖、農資農技“雙連鎖”模式;加強服務指導,提高農民識假辨假能力。

  四、總體安排

  (一)部署自查階段(3月底以前)

  啟動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在全市范圍內部署工作。對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存在的質量安全突出問題開展自查,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執行情況開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1日-11月底)

  一是開展檢查監測。各縣區農業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加大對禁限用農藥和禁用化學品清理檢查力度,加強對農產品違規生產行為的檢查,對質量安全問題突出地區的檢查。全面加大監測力度,增加監測品種,增加監測頻次,制定并組織實施農業投入品和主要農產品殘留監控計劃,重點開展對主要生產基地、規模養殖場、農產品批發市場以及農業投入品的監測和監督抽查。

  二是推進綜合執法。全面加強農業執法,重點推進縣級農業綜合執法,加大植物檢疫、農資打假執法力度,強化執法能力建設,提高執法水平。

  三是加強指導服務。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禁限用農藥知識,加大培訓力度,根據農業生產的季節特點、產業特點、地域特點,指導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

  四是及時查處曝光。針對執法檢查和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進行嚴厲查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假劣農資的行為,集中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

  五是強化督導整改。強化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對于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相關單位或個人及時進行整改,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設。引導農資經營企業,建立質量保證制度;指導規模種植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生產企業,完善生產記錄檔案、投入品使用記錄等各種追溯制度;推進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規范“三品”認證行為及生產管理制度。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10

  為進一步加強農業安全生產工作,防止重特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根據省農業廳《關于印發省農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縣農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會議部署,結合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圍繞全縣農業安全生產“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著眼于農產品質量安全大檢查長效機制的建立,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通過大檢查,全面摸清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落實責任、認真整改、健全制度,徹底排除重大安全隱患,全面提高農業安全生產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二、檢查范圍

  檢查涵蓋農產品生產領域和農業企事業單位。重點檢查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中農藥及農藥使用、“瘦肉精”、獸用抗菌藥、農資打假、茶葉農殘超標和病死豬違法銷售等專項整治情況。

  三、檢查內容

  1、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重點檢查農藥的`日常監管、執法查處、培訓宣傳等方面內容。

  2、“瘦肉精”專項整治:重點檢查“瘦肉精”的飼料環節、養殖環節、收購販運環節、屠宰環節等方面內容。

  3、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重點檢查獸用抗菌藥中的經營環節、使用環節等方面內容。

  4、農資打假專項整治:重點檢查農資產品的市場監管、分類管理、案件處理等方面內容。

  5、茶葉農殘超標專項整治:重點檢查茶葉的農資經營、安全生產、產品檢測、質量管理等方面內容。

  6、病死豬違法銷售專項整治:重點檢查病死豬的產地檢疫、無害化處理、違法查處等方面內容。

  具體評價細則詳見附件。

  四、檢查方式

  1、組織機構

  縣農業局成立農業安全生產大檢查督查組,下設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大檢查督查小組,掛靠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組織指導和監督該領域大檢查工作。

  2、檢查辦法

  檢查評分包括各職能單位的自查得分和督查小組對各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評分,最終得分由督查小組根據自查得分(占總分40%)和檢查評分(占總分60%)相結合計算,實行100分制,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合計總分90分以上為優秀,70分-90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所轄地域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件的直接定為不合格(詳見附件)。

  五、檢查時間

  20xx年8月1日至9月25日。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1日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20日)

  各職能單位要組織人員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內的歸屬職責進行全面大自查,并做好自查評分,形成自查報告于9月1日前上報到督查小組。督查小組將于9月5日至9月15日組織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督查檢查。

  (三)總結上報階段(20xx年9月20日至9月25日)

  督查小組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大檢查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匯總后上報縣農業局農業安全生產督查組,并建立長效機制。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11

  一、考核內容

  (一)農藥管理兩項制度推行情況;

  (二)瓜菜果食用菌標準化基地建設情況;

  (三)鄉鎮監管機構建設情況;

  (四)整治行動和農資打假情況;

  (五)質檢機構建設情況;

  (六)例行監測農殘超標情況;

  (七)縣區開展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情況;

  (八)培訓與服務情況;

  (九)突發事件與應急處置情況;

  (十)信息交流情況;

  (十一)日常工作情況;

  (十二)工作亮點情況。

  二、考核辦法與步驟

  采取日常考察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

  (一)日常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貫徹落實市局工作部署、上報有關材料、參加會議及學習培訓、配合省、市兩級監測抽樣等情況。

  (二)年終考核(分兩步進行)。

  第一步:10月10日到11月10日。縣區自查,對鄉鎮(辦)進行考核。各縣區將涉及考核內容的有關資料(如農藥監管制度、新建基地、編委批文、監測計劃及報告、質檢機構認證證書復印件、農藥選購使用明白紙、簡明技術規程或標準化生產技術手冊、簽收記錄檔案等)進行匯集歸檔,以備市考核組查閱。

  第二步:11月10日到11月30日。市局組成考核組對縣區進行考核。考核組先聽取縣局的全面匯報,然后查閱相關資料,最后到鄉鎮(辦)進行實地查看。查看的鄉鎮(辦)由市局在考核前抽簽確定,原則上不超過鄉鎮(辦)總數的30%。實地查看的`重點主要包括“兩項制度”的登記備案、基地建設、監管機構建設、檢測開展情況、培訓與服務指導情況等。

  (三)計分辦法

  總分200分,按量化考核表中規定的考核方法和評分標準進行打分。量化考核表的得分即為縣區年終分數。

  三、考核結果處理

  考核結束后,由市局通報縣區年終分數。

  四、幾點要求

  (一)各縣區要認真進行自查,如實準備相關考核資料,嚴禁弄虛作假,一旦發現,將給予通報批評。

  (二)市考核組要客觀公正,認真負責,仔細查閱有關文件資料,實地考察有關現場,嚴格按標準要求打分。考核結束要按考核內容逐條寫出考核報告。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12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評價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掌握動態變化、排查風險隱患、落實監管責任、提供決策依據的重要技術手段和措施。為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農業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國務院和農業部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工作要求,著力開展機構考核、技術培訓和能力驗證,提升檢測機構能力建設和檢測人員技術水平;明確責任,落實經費,確保工作正常運轉;充分發揮農產品質檢機構技術作用,按照省市縣聯動互補、檢打聯動的原則,對大宗農產品商品生產基地進行重點監測,對農產品生產過程及收儲運環節進行重點監督抽查,對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影響因素進行排查評判,全面掌握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排查風險隱患,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供有效依據。

  二、目標任務

  20XX年,基本完成市級農產品質檢機構考核和復核工作,完成國家規劃建設的54個縣級農產品質檢站建設項目驗收。著力提升檢驗檢測能力,省市縣加強分層級的檢驗檢測技術培訓,全年培訓不少于2800人次;強化市州定量檢測和縣市區快速檢測技術能力驗證,盲樣考核合格率分別不低于70%和80%。擴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品種、范圍和頻次,監測對象覆蓋全省蔬菜、水果、茶葉、食用菌、稻谷等主要農產品,省級監測不少于3000批次;市州監測數量不少于1000批次,其中定量監測不少于400批次;縣市區監測數量不少于3000批次;鄉鎮監測數量不少于500批次。

  三、工作重點

  (一)完善例行監測制度,科學評判質量安全狀況

  省市縣三級按照聯動互補原則,合理安排,各有側重,分別對轄區內農產品商品生產基地和市場的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開展例行監測,確保每次監測抽樣地點互不重復。省級與農業部例行監測時間、數量和要求基本保持一致,重點監測14個市州農產品商品生產基地、大型批發市場和超市,全年按季度開展定量監測,共監測蔬菜1800批次、水果560批次、茶葉172批次、稻谷200批次。市級重點監測本轄區內主要供市生產基地、中小型批發市場、超市及農產品收儲運環節的.蔬菜、水果和茶葉等主要農產品,全年監測不少于4次,以定量檢測為主,數量不少于400批次。縣級重點監測本轄區內較大規模生產基地、農貿市場及農產品收儲運環節的蔬菜、水果等農產品,以快速檢測為主,數量不少于2000批次,具備定量檢測能力的縣市區定量檢測不少于100批次。

  例行監測信息由各級農業部門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通報,同時報送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同級人民政府和食安辦成員單位及相關領導,同時通過農業信息網公開。

  (二)突出重點開展監督抽查,檢打聯動解決突出問題

  以重大節假日和重要活動期間為重點時段,以蔬菜、水果、茶葉、稻谷規模化商品生產基地為重點區域,以例行監測發現問題較多的農產品為重點品種,以禁限用農藥及例行監測中檢出率較高的農藥品種為重點項目,以投訴舉報為重點對象,以應對突發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需要為補充,以集中行動為主要形式,深入農業生產一線,突出重點開展監督抽查,實施檢打聯動開展整治,及時處置問題和督促整改。全年省級監測數量不少于400批次,市縣鄉監測數量分別不少于600批次、1000批次和500批次。

  監督抽查信息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發布、通報,一般的、涉及到本行政區域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及時通報同級食安委(辦)成員單位,并報送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涉嫌犯罪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通報同級公安機關;對檢出國家禁用農藥及非法添加物質的,同時報送本級政府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涉及外省的信息,逐級上報,由省農業廳統一通報。

  (三)加強風險排查和研判,開展質量安全風險評估

  省級針對影響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潛在隱患開展風險排查和風險評估,由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組織,委托農業部風險評估實驗站(室)承擔。采取調查研究、隨機抽樣、資料分析等方式,對影響全省大宗消費農產品生產、收購、貯藏、運輸、保鮮等環節質量安全因素開展排查和進行動態跟蹤,分析研判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因子及其影響范圍、環節、趨勢和程度,建立湖南農產品質量安全危害因素目錄,提出防控意見和建議,為科學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提供決策參考。風險評估和風險排查信息原則上不對外部公開,必要時報送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和省政府、人大、政協及相關領導。

  (四)強化能力素質提升,推進農產品質檢機構建設

  大力提升質檢機構能力,督促國家規劃的縣級質檢機構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和設備集中采購進程,按照設計批復的期限完成建設驗收并盡快發揮效益。年內完成對株洲、湘潭、常德、郴州、衡陽、邵陽、婁底、張家界、湘西自治州等9個市州農產品質檢中心和10個一期規劃縣級質監站的機構考核,保證檢測結果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合法性。開展農產品農藥殘留檢測技術能力驗證,上半年對市級農產品質檢機構和已建成運行的縣級農產品質檢機構進行定量檢測能力驗證,對其它縣市區農產品質檢機構進行快速檢測能力驗證,檢驗各級質檢機構技術水平,提升質檢機構整體能力,為發揮技術支撐作用奠定基礎。

  按照“分層負責、分類實施、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整體提升”原則,以質檢機構管理和檢驗檢測技術培訓為重點,以《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讀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基礎規范》為基本教材,以集中授課和跟班帶教為主要方式,分類別、分步驟、有計劃地開展培訓。省廳負責市縣質檢機構管理人員、技術骨干培訓,委托基礎條件較好、檢測水平較高、獲得“雙認證”的檢測機構跟班帶教培訓技術骨干;各市縣負責培訓本級和轄區內檢驗檢測人員,完善檢測人員職業操守、工作能力、質量意識和法律知識等考評,全部經理論考試和操作考核合格發證,持證上崗,大力提升檢測素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分工。各地要按照省廳要求和例行監測計劃(見附件1),結合實際情況,科學制定工作方案和監測計劃,認真組織實施。要積極爭取各級政府支持,按照績效評估指標要求和開展工作需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證監測工作正常開展,確保檢驗檢測工作有序運行。

  (二)加強監測規范。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全力支持省級例行監測工作,在監測抽樣的過程中給予支持和協助。同時,合理部署本級監測抽樣點,確保樣品真實性和代表性。各任務承擔單位要加強質量控制,完善質量手冊,嚴格按照抽樣規范和檢測標準開展檢測工作,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檢測結果的科學、公正、可靠,同時做好檢測結果的上報、反饋與保密工作。

  (三)加強考核督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結果已列入政府績效考核指標,明確要求蔬菜、水果農藥殘留的省級例行監測合格率均達96%以上且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省廳將加強對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檢查力度,采取發督辦函、現場整改等形式,進行跟蹤督查,及時通報情況,實施考核評價(考核評價表見附件2)。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單位,給予表彰和支持;對工作落后、沒有達到考評目標的進行通報公示。

  (四)加強結果運用。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抽樣檢驗信息報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要求,按程序規定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信息。同時,加強監測結果綜合運用,建立聯系和會商制度,查找分析問題及原因,跟蹤督辦,及時整改;加強檢測和執法有效銜接,檢打聯動,嚴厲查處。承擔監測任務的農產品質檢機構要按照相關規定,將檢測結果和分析報告按時報送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檢測過程中遇有問題,請及時與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聯系。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13

  一、基本情況

  (一)基本縣情。

  全縣幅員面積2165.35平方公里,轄12個鄉鎮、145個行政村(其中,磨西鎮、新興鄉由海螺溝景區管轄),7個社區居委會,總人口約8.88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7467人),總耕地面積71925畝。2014年農業生產總值4.6172億元(其中:重點農產品(蔬菜)種植面積40012畝,年產量100552噸,年產值3.0165億元),農業在縣域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基本情況。

  1、體系建設情況。

  我縣建立完善了縣、鄉(鎮)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體系。充實縣農牧和科技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人員力量,配齊專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3人,農業綜合執法人員12人,動物衛生檢疫人員8人;將10個鄉鎮(海螺溝景區管理局管轄的磨西鎮、新興鄉除外)“農產品質量安全服務站”設在“農技綜合服務站”內,配備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兼農殘快檢員1名、農殘快速檢測儀器1套。

  同時,我縣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體系正加快建設,儀器設備已完成政府采購,業務用房正進行裝修。

  2、品牌培育情況。

  一是我縣已完成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整體認定工作;二是培育無公害農產品22個、綠色食品1個、地理標志產品1個。

  3、畜禽屠宰情況。

  一是在制度上加以規范。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建立完善了“生豬進廠驗收制度、產品進銷臺帳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三制度。生豬定點屠宰場嚴格執行上述制度,未有“屠宰注水豬、病死豬,無檢疫證章、耳標等合法標志的生豬進廠屠宰,檢疫檢驗不合格、未加蓋檢疫檢驗證章的肉品出廠銷售”的情況發生。對有害肉品全面實行無害化處理,實現了病害肉無害化處理率100%,出廠肉品檢驗合格率100%。

  二是在責任上加以約束。我縣與生豬屠宰場承包商簽訂了《豬肉質量安全責任書》,對屠宰廠生產條件不能滿足《條例》第七條要求的;在屠宰廠內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質的;屠宰病死豬、注水豬的;生豬進場未驗收檢疫、豬肉出廠未檢驗的和有其它違法行為被舉報查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定點屠宰資格,從源頭上保證豬肉品質。

  三是受各種因素影響,我縣尚未建成禽類定點屠宰場。對禽類的屠宰監管,我縣主要通過派出專業人員對城區及周邊兩個禽類交易市場進行報檢及抽檢管理的方式進行。明確要求上市進行銷售的活禽必須附帶產地檢疫合格證,市場內銷售的禽類必須具備檢疫合格證方能進行銷售,堅決杜絕病、死禽類的銷售。

  4、開展宣傳培訓情況。

  一是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及科技下鄉等活動,廣域宣傳監管示范縣建設的要求和舉措;二是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年度計劃,大力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知識,通過舉辦各類培訓,提高農業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二、創建思路

  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健康為目標,以縣級政府為建設主體,以落實法律責任為核心,以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為重點,以發展“三品一標”農業品牌為抓手,強化政府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努力創建“工作體系健全、監管責任到位、機制制度完善、監管措施有力”的監管模式,基本實現“從生產到市場”的全程監管,確保農產品優質、安全。

  三、創建目標

  (一)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率達到96%以上,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安排專項工作經費;

  (三)構建“政府負總責、鄉鎮有機構、監管到村社、經費有保障、檢測全覆蓋”的工作機制;

  (四)主要優勢農產品全程標準化生產覆蓋率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全程質量控制和品牌化銷售。

  四、創建內容

  (一)健全監管服務體系,落實工作責任。

  建立完善縣、鄉(鎮)、村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體系。一是建立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站;二是在縣農牧和科技局設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配備2名專職監管人員;成立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配備12名以上的專職執法人員、1套攝像和速測儀等必要的取證設備、1輛有“農業執法”標識的專用執法執勤車和電腦、打印機等必要辦公設備;三是在10個鄉鎮分別設置農產品質量安全服務站和農殘檢測站,配備1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1名專職農殘檢測員,配置1套農殘快速檢測儀器;四是在75個涉農村各配備1名專(兼)職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嚴格落實縣、鄉(鎮)、村三級崗位職責、工作經費、監管手段3項保障措施,確保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投入品違法行為查處率達到100%。

  (二)依法做好產地管理,強化農資監管。

  1、根據產地環境質量現狀,做好產地質量監督。

  一是禁止向原產地排放或傾倒廢水、廢物等有害物質;

  二是引導生產者及時清除農田的農用殘膜及其它投入品包裝物;

  三是加強產地環境檢查,凈化產地環境。

  2、強化農資監管。

  一是強化農資監管,推行誠信經營,建立失信企業“黑名單”;

  二是建立完善進銷貨臺帳,實行索證索票制度和質量安全公開承諾制度,嚴厲打擊禁用高毒農藥銷售和使用等行為,確保全縣農資市場監管面達到100%,案件辦結率達到100%,投訴舉報回復率達到100%。

  (三)加快推進農業標準化,培育農業品牌。

  一是以我縣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生豬等主導產業為重點,加強農產品標準化基地建設,改善生產條件。

  二是依托農產品生產企業(園區)、農民專合組織和種植大戶等生產主體,制訂完善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將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制作成簡單實用的'操作圖(或明白紙),加強技術培訓,確保生產技術規程一戶一份。

  三是大力開展統防統治,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測土配方施肥等技術,嚴格執行農藥安全使用間隔期規定。

  四是積極開展“三品一標”認證和品牌提升工程,嚴格生產管理、產品認證和證后監管,強化退出機制,加強品牌宣傳,規范用標行為,推動“三品一標”持續健康發展。

  (四)強化產品質量監測,做好源頭監管。

  一是積極構建以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為骨干,鄉(鎮)檢測室為支點、生產基地為基礎的監測網絡,監測覆蓋主要生產基地、企業(園區)、專合組織和農產品批發市場,類別涵蓋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主導主業。

  二是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常態化檢驗檢測。配齊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檢測儀器設備和取樣必備交通工具,取得計量和資質“雙認證”,提升檢測能力,對不合格產品,及時移交農業執法機構(或相關部門)處理;建立鄉(鎮)農產品農殘速測站,配備專職檢測人員,開展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支持農業生產企業(園區)、專合組織配備農藥殘留速測儀器,開展農產品自檢工作。

  三是將全縣“三品一標”獲證單位和10個鄉(鎮)納入監測范圍,年定性抽檢樣品不低于1500個,確保“三品一標”農殘監測合格率達到100%,農產品農殘監測合格率達到96%以上。

  (五)推行質量追溯、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

  1、建立完善縣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通過規范產地編碼規則、生產檔案記錄、產品包裝標識,建立質量追溯信息管理平臺,結合良好農業規范的實施,以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帶動農戶建立生產者責任制度、產品準出制度、產品質量信譽制度,逐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全程追溯制度,實現“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全監管,在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時,能夠快速鎖定問題環節和責任人,必要時進行產品召回或懲罰措施。

  2、對農產品生產企業、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等生產主體的生產記錄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確保生產信息真實有效。嚴格實行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各鄉(鎮)根據農產品生產記錄檔案,對檢測合格產品開具《產地證明》;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對自檢合格產品出具《產地證明》,做到內容真實、編號有序、有據可查;加大“農超”對接力度,設立“三品一標”農產品專柜,嚴格用標管理。

  (六)健全落實監管制度,做好應急管理。

  建立縣、鄉(鎮)、村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生產巡回檢查、監測預警、執法監督、輿情控制、舉報獎勵和定期通報制度;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強化生產經營主體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反應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及實施辦法,堅持“預防為主、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強化應急知識宣傳、培訓,提升應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資金使用計劃

  項目總投資100萬元,主要用于: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主要用于落實縣、鄉(鎮)監管機構、辦公場地、工作人員、牌子、印章、制度、資料、人員培訓等(共計10萬元)。

  (二)檢驗、檢測、監測體系建設。主要用于購置農殘速測儀10臺(套),支付檢測采樣費、設備維護費、耗材費、人員培訓費;指導各鄉(鎮)開展日常檢測費用,督促指導生產基地、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自檢工作等費用(共計20萬元)。

  (三)追溯管理系統建設。主要用于:一是縣級監管平臺建設:數據輸入處理設備和數據輸出設備1套(1.5萬元),數據監管設備1臺(1萬元),視像采集設備1套(1萬元)。二是縣級終端查詢設備購置:追溯終端查詢機1臺(1萬元)。三是企業追溯管理平臺建設:數據輸入處理設備和數據輸出處理設備(二維碼打印機)2套(3萬元),移動數據采集器和視像采集設備2套(3萬元),耗材(碳帶、標簽紙)2.5萬元,搭建平臺補助建設費(包含追溯軟件購買和三年服務費)5萬元。四是追溯體系建設宣傳培訓、資料印制等費用2萬元(以上共計20萬元)。

  (四)購置執法取證設備。主要用于購置農業執法取證所需設備及配套設備等。包括筆記本電腦2臺、便攜式打印機2臺、復印機1臺、傳真機1臺、掃描儀1臺、攝像機1臺、照相機2臺、錄音筆2臺、投影儀1臺(共計10萬元)。

  (五)農產品品牌培育和打造。主要用于“三品一標”農產品品牌創建、品牌申報獎勵、品牌用標補助、品牌營銷、品牌專銷店建設等(共計20萬元)。

  (六)農業生產標準化建設。主要用于制定和發布地方標準2-3個,統一制作和印制技術規程、標牌、操作卡、明白紙、生產檔案(三大記錄),推廣綠色防控等(共計5萬元)。

  (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產地環境監管。主要用于農業投入品營銷配送服務體系建設,推行高毒定點經營專柜銷售、任身份證實名購買、索證索票建立營銷檔案,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評價與管理等(共計7萬元)。

  (八)農產品產地準出、運輸環節監管。主要用于有關單位(農產品生產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縣級農產品質檢機構等)對合格農產品出具產地準出證明資料設計印制、速檢耗村,收、貯、運、保鮮環節監管等(共計5萬元)。

  (九)技術宣傳培訓。主要用于每年組織農資、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參加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不少于2次,學時不低于40小時;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納入公益性范圍廣泛宣傳;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核心示范區(店)標識標牌(共計3萬元)。

  六、創建進度

  創建期限(20xx年5月-20xx年4月)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6月)。

  縣人民政府組織召開全縣“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建設工作動員會,成立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建設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落實成員單位責任分工。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7月—20xx年2月)。

  1.進一步健全農產品質量監管體系,成立監管機構,落實專兼職人員、辦公場地、儀器設備;

  2.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各項制度;

  3.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及檢測人員培訓;

  4.推進農業投入品監管、農業標準化、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三品一標”認證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等工作;

  5.建立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責任機制和承諾機制;

  6.開展生產基地農產品監督抽查、日常巡查與質量監測,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與農業投入品監督執法檢查;

  7.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其他工作任務。

  (三)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3月)。

  1.縣級相關部門、各鄉鎮、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合組織等按照實施方案及建設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并將自查材料交至縣農牧和科技局。

  2.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建設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全面檢查。

  (四)申請驗收階段(20xx年4月)。

  1.通過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并及時整改。

  2.申請省農業廳考核評定。

  七、創建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發改、財政、農牧、水務、工商、質監、審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協調和督促。同時,不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確保創建工作扎實有效推進。

  (二)保障資金投入。項目投資100萬元(省級下撥,已下達至我縣農牧和科技局),主要用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檢驗、檢測、監測體系建設、追溯管理系統建設、執法取證設備、農產品品牌培育和打造、農業生產標準化建設、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產地環境監管、農產品產地準出、運輸環節監管、技術宣傳培訓等。

  (三)開展宣傳培訓。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及科技下鄉等活動廣泛宣傳監管示范縣建設要求和舉措。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年度計劃,大力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培訓,整體提高農業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四)強化工作考核。明確相關部門和鄉鎮的工作職責、工作要求,完善運行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強化工作監督、考核檢查和責任追究,對相關部門和鄉鎮負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進行年度考核,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五)做好工作總結。相關部門和鄉鎮要及時總結建設工作典型經驗,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要加強信息報送,于每月20日前向縣農牧和科技局報送工作動態,每季度末報送建設工作小結。20xx年3月20日前,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建設領導小組將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14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質量工作會議及國務院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縣“五放心”工程建設和《龍游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決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縣開展為期4個月的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xx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積極開展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緊緊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通過集中整治,加大監管力度,全面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基層基礎工作,全面加強各種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產品的全過程監管,全面強化廣大經營企業的質量責任,全面增強全社會的質量意識,使我縣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確保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明顯好轉,食品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市場經營秩序進一步規范,食品消費環境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量化的目標主要有4項:即到今年年底,城區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村級連鎖配送占應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達25,農村放心店多種形式的食品統一配送面達70以上;根本性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

  重點產品,是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以及進出口產品;重點單位,是指農副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雜店、小攤點等;重點區域,是指農村和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車站碼頭、食品經營比較集中的區域,以及無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和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

  本次行動的主要任務是開展六項專項整治。具體內容包括:

  (一)食品經營主體資格清理專項整治。①嚴把準入關。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的要求,堅持先證后照,依法登記注冊,并對從事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批發零售、餐飲服務等食品經營主體,尤其是對前置審批項目以及根據其他有關部門通報掌握的后置審批項目,在經濟戶口軟件中予以特別標注,實現對食品經營主體經濟戶口的特別管理;②進一步全面清理規范食品經營主體資格,清理的范圍包括全縣所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誰登記、誰規范、誰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注冊登記機構分別實施;按照“誰監管、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由縣工商局組織,基層工商所采取逐戶排查的辦法實施,主要清理、檢查食品經營主體證照是否齊全,是否有效,登記事項是否發生變化等,對發現存在主體準入方面的問題依法及時處理,確保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時間安排:9―10月份。(責任部門:工商局)

  (二)集中開展經營者進貨檢查驗收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的專項檢查整治。大力宣傳國務院《特別規定》,在經營者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引導、指導流通領域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場舉辦者質量責任等自律制度。監督經營者建立健全從進貨、倉儲、銷售到退市的各個環節的內部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落實其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責任。對轄區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和鄉鎮、街道、社區的食品經營店鋪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數,并監督檢查其落實情況;對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在區域上,要由擴大到農村,在品種上,要由食品擴大到危害消費安全的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重點產品,在城鄉和食品、危害消費者安全的重點產品都要實施自律制度。加大對市場開辦企業、柜臺出租企業、展銷會舉辦企業的檢查力度,重點檢查其是否按照《特別規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實產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是否對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入場銷售者的經營環境、條件和銷售者是否遵守內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經營產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要嚴格監督銷售者實施產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點檢查銷售者是否履行法定義務,是否有表面退市實際上繼續銷售的行為。對經營者不履行法定義務和建立并執行自律制度的,要依照《特別規定》依法處理。到今年年底,縣城以上城市經營食品的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和社區食品經營店鋪100%建立進貨臺賬制度。時間安排:9月份組織開展準入制度專項檢查行動。(責任部門:工商局)

  (三)無照經營整治。結合工商局正在開展的“無照經營整治百日大會戰”,加大清理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力度,在全縣范圍內重點圍繞食品等重點產品

  進行整治規范,著重整治餐飲行業、行業性區域性的食品農產品生產加工、大型商場超市、食品農產品批發市場、小食雜店的無照經營行為及超范圍經營食品行為。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工商部門牽頭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和“誰審批、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做到“疏堵結合、懲教并舉”。要充分體現黨中央重視民生、倡導和諧社會的基本國策。特別針對一些無照經營戶是失業人員、失地農民、殘疾人等社會弱勢群體的情況,要宣傳國家稅費優惠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指導幫助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讓其走上合法經營的道路,從最大范圍實現“取締一戶、教育一批、規范一片”的目的,緩解管理矛盾,構建和諧市場秩序。對無證、照從事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的,工商部門要會同城建、衛生、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實行綜合整治,各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能,履行各自職責,嚴格按照《特別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予以查處和取締。通過整治,到今年年底,實現在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消除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行為。時間安排:10月份組織開展查處取締小食雜店、小攤點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工商、城建、衛生、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

  (四)開展食品市場專項整治。一是集中開展食品、副食品批發市場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是否落實商品準入制度、是否開展索證索票、建立進貨臺帳、實行特殊經銷關系和倉儲備案等工作;加大市場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規范、執法嚴格、反應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機制。二是開展豬肉質量安全整治。結合縣委縣政府“五放心”工程,與經貿、農業、衛生等部門密切配合,進一步加強對豬肉市場的監管,對銷售豬肉的農貿市場、商場和超市,必須從合法規范的定點生豬屠宰企業進貨,簽訂協議,未經檢驗檢疫合格的豬肉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嚴格豬肉市場準入,采取駐場檢查、定點檢查等方式對豬肉經營戶進行重點監管,把好豬肉進貨質量關,堅決堵住病死豬肉、注水豬肉進入流通渠道,切實保障豬肉質量。凡發現在市場內銷售非定點屠宰企業的豬肉、未經檢疫的豬肉、病死豬肉、“高溫豬肉”、注水豬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規嚴厲查處。三是繼續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加強對農村小企業、小作坊、小餐館和各類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食品安全監管,落實舉辦者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嚴厲打擊收購、銷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等名義向農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行為,防止假冒偽劣食品向農村轉移。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切實保障農村食品市場消費安全。時間安排:11月份組織開展食品市場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工商、經貿、農業、衛生)

  (五)開展流通領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質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大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監測力度,有針對性的開展食品質量定向監測、跟蹤監測,切實做好監測的后處理工作。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關規定依法查處。要以中秋、“十一”、元旦為重點,突出抓好月餅等節日性食品,重點整治價實不符、過度包裝、搭售商品、虛假宣傳及欺詐消費者等問題,切實保障節日消費安全。二是加強對十類重要商品的質量安全整治。對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十類重點產品,主要檢查產品合格證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產品,是否有虛假廣告、商標侵權以及“傍名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對實施3c認證的產品,重點檢查其是否加貼了3c認證標志及是否偽造或者冒用3c標志。三是開展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要結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職責,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格檢查進口產品的商標、廣告、包裝和標識。對進口食品,重點加強對合格證、保質期、進口相關手續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監督檢查,嚴禁銷售非法進口的肉類、水果,依法查處進口產品中的不合格產品、假冒偽劣產品和其它違法行為。時間安排:9―11月份(責任單位:工商、經貿、質監)

  (六)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廣告整治。根據《廣告法》賦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職能,結合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加強與藥監、衛生部門的溝通和協作,大力整治虛假違法食品、藥品、醫療廣告,加強廣告監測,強化對廣告發布環節的監管,堅決查處夸大功能、保證療效、保證治愈以及以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證明、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等違法廣告。時間安排:9―12月份(責任部門:工商、藥監、衛生)

  三、行動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自8月下旬至年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準備階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

  深入學習領會國務院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指導思想、目標要求、整治重點和工作任務。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整治行動方案和專項整治計劃。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及印發《特別規定》單行本等形式,宣傳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宣傳《特別規定》和有關產品質量監管法律法規,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形成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會廣泛關注、積極支持、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行動實施階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

  統一組織對全縣流通領域從事相關重點產品生產經營的經濟主體進行集中普查,并對集中普查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礎上,結合六個方面的專項整治任務確定重點產品、重點行業、重點問題和重點區域,制定周密詳細的行動方案。精心組織各方力量,橫向聯合、縱向聯動、多管齊下、合力攻堅,進行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行動。并結合整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結合、著力治本的長效監管機制。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各工商所及相關單位于12月3日前報縣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于12月10日前將流通領域整治行動總結報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切實做好專項整治工作。要在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的領導下,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線共同抓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落實到位。縣工商局成立由夏浩波局長為組長,江先敏、邵鵬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另行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工商局消保科(12315舉報申訴中心)。領導小組將負責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具體組織領導、協調和指導。并將根據行動進展情況適時對各單位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查。

  (二)精心組織,全面落實。各工商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詳細的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及時進行動員和部署,層層分解任務,精心組織實施,迅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在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時,要注意工作方法,一是要把專項整治與既有工作安排相結合,要把專項整治與貫徹《特別規定》相結合,要總結以往各類專項整治的經驗,鞏固已取得的成果;二是要把握好履行自身法定職責與部門配合的關系,立足流通領域監管重點,界定自身職責;對已經明確由其他部門牽頭的,要做好配合和協作。三是要堅持依法辦事,明確責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分階段實施,務求取得實效。以工商所為單位,對轄區的食品、副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食品經營店鋪進行拉網式排查,落實片區監管責任制。要充分利用經濟戶口平臺,真正做到戶口清、狀態明;要以信息化手段為依托,用好現有的業務軟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積極構建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長效監管制度。各工商所要結合專項整治行動,及時總結經驗,完善監管措施,強化建章立制工作。①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管制度體系,深化落實工商所食品安全監管十項制度;②建立健全經營者自律體系。要繼續深入推進萬村放心店工程,按照年初制定的克難攻堅,提質擴面,四輪驅動的工作思路,從全覆蓋、全建設轉入到全監管階段,在配送和監管環節上下功夫。近期,要利用下發放心店財政補助和統一更換放心店店招的時機,認真全面開展一次放心店回頭看,切實落實“六統一”,確保放心店質量不下滑;工商、經貿部門要密切配合,努力在龍頭企業普遍推行巡訪制度,不斷加強企業自律,進一步提高放心店的連鎖配送面和商品配送率,村級連鎖配送比例應達到25,多種形式的食品統一配送面達到70以上;繼續推進多層面放心店創建工作。積極推進放心示范店向城市社區延伸;通過積極培育流動放心店及“無店村”周邊的“就近放心店”和采用流動服務、送貨下鄉等措施,有效解決“無店村”食品安全保障問題;積極推行流通領域食品銷售者經營行為規范指引,增強經營者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③完善社會監督體系,開展工商進社區、進鄉鎮、進市場、進商場、進超市、進企業活動。④建立健全監管信息化網絡體系,完善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加快12315綜合執法體系建設,加大投入,充分發揮具有“相對集中受理、分工協作辦理、應急指揮調度、信息匯總分析、進行消費提示”五種功能相結合的12315指揮平臺和綜合執法體系的綜合指揮作用。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按照《特別規定》關于發生產品安全事故要及時反應的要求,妥善處置流通環節商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同時,發揮12315預警功能作用,形成全系統上下貫通的產品質量安全預警防范和應急處置機制,不斷提高處置食品等產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⑤堅持完善三級通報、信用評價制度,著力構建共管自律長效的廣告監管機制。⑥深入推行農副產品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失信懲戒制度,建立打假制劣聯動機制和信息交流通報制度,使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分子寸步難行。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和行規行風建設。⑦對消費維權監督網要進行一次鞏固、整合,要以群眾監督網為基礎,扎實推進“多員合一”試點工作。⑧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與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強化農資市場監管,切實做好服務“三農”工作,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落實農資市場商品準入工作,深化“兩帳兩票、一書一卡”制度和“種子留樣備查公示”制度。加大查辦涉農大要案力度,堅決打擊假劣農資坑農害農的不法行為,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農資行為,維護農資市場秩序,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加快農資經營行為長效管理機制建設,大力支持培育農業產業發展,實現縣政府提出的“放心農資”的工作目標,做到假冒農資不上市、偽劣農資不下田、農民利益不受損,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四)加大質量監測力度。充分發揮工商部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職能,采取定量監測與快速定性檢測相結合,部門檢測與縣檢測中心相配合的方法,突出對消費者申訴、投訴、舉報集中,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等重點商品的監測。①加大對食品和十類重點商品的質量監測力度,擴大監測批次。在監測方式上,以采用省、市、縣三級聯動形式為主,針對同類重點商品,集中系統監測資源,發揮集群作戰優勢。在監測場所上,除了商場、超市之外,要加強對批發市場、專業市場等流通領域源頭的監督抽查。在監測結果運用上,要實現信息共享,提升信息發布層級。②發揮快速定性檢測作用,充分運用好檢測車、檢測箱等檢測設備,著重加強農藥殘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銷售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尤其是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經銷病死、注水禽、畜制品等違法行為。增加檢測頻次,加強對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生鮮超市等檢測力度。農批市場檢測批次每日須達20批次以上。農村工商所應配備檢測箱,要將日常巡查與快速定性檢測相結合,深入農村等偏遠地區進行流動檢測,增加檢測覆蓋面。

  (五)加大查辦案件力度。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辦,對通過巡查、檢測以及受理舉報投訴中發現的各類經銷有毒有害食品、過期變質食品等產品質量案件,要按照“攻大奸、戒小過”的辦案理念,集中人力,從快從重處理。加大對食品、藥品、醫療廣告監測和檢查力度,強化違法廣告懲處力度。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違法案件逐級報告制度和案件協查協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六)加強輿論宣傳,強化協調配合。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宣傳欄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效,及時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氛圍。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作用,積極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屬于其他部門管轄的,及時書面移交相關部門;對申訴舉報處理工作中發現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要及時轉交有權處理的部門;對其他部門移交屬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的,要按照職責及時予以查處。

  (七)嚴格落實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要強化領導責任制和職能部門監督檢查指導責任制,各單位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負責,采取抽查、專項督查、日常檢查等多種方式,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和商品質量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要把專項整治行動的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作為檢查的重點。要強化責任追究,對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時履行職責、互相推諉、濫用職權以及有其他瀆職行為造成后果的,堅決依照《特別規定》予以處理。要充分發揮監察機構的職能作用,對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執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進行監察,對工作不力、玩忽職守和造成后果的,要嚴肅追究其責任。

  (八)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及時進行匯總和綜合分析。要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及時報告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整治成果,重大問題、突發事件和大要案件要隨時專題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漏報。在專項整治期間實行周報告制度,各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統計報表和整治工作情況的報送,每周三各工商所要將上周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匯總統計表格報送縣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12315舉報申訴中心),相關科室單位按月上報,各單位于12月3日前上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鄉鎮農產品質量監管方案 15

  一、指導思想

  以“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為目標,堅持“產出來”“管出來”并重,“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通過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法一規”實施情況的檢查,督促和支持市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針對法律法規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切實加強和改進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工作,提高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眾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滿意度,促進民生改善,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檢查重點

  本次執法檢查的內容是我市貫徹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法一規”的情況,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法一規”宣傳教育情況。主要檢查市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情況。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建設情況。主要檢查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體制機制建設及質量追溯工作協調機制建立情況,監管、檢驗、監測經費保障情況,以及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等情況。

  (三)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管理情況。主要檢查農產品基地建設、農業標準化生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三品一標”產地環境管理情況。農業投入品經營者經營檔案建立情況。農產品生產者按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和有關規定開展生產情況,農藥、化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的規范使用等情況。

  (四)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度執行情況。主要檢查農產品生產經營環節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和監測檢驗情況;農產品規模生產者自行檢測或委托檢測情況;主要肉類產品的屠宰、檢疫和安全監管情況。農批市場、集貿市場、生鮮商超檢測力量配備及開展檢測情況;相關檢驗檢疫證明查驗、進銷臺賬制度執行等情況。

  (五)農產品的包裝和標識管理情況。主要檢查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情況,包括農產品包裝標識、合格證使用、農產品質量標志申用等情況。

  (六)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范情況。主要檢查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風險分析、評估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信息發布制度落實情況。市政府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情況。

  (七)檢查中發現的其他相關事項。

  三、組織領導

  本次執法檢查由市人大常委會統一部署,市、鎮(街道)兩級人大上下聯動,在全市范圍內同時開展。市人大常委會成立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胡水良擔任,副組長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擔任,成員由市人大常委會駐會委員、正科長級干部組成。

  四、方法步驟

  本次執法檢查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選題、組織、報告、審議、整改、反饋“六個環節”,分為動員部署、自查自糾、執法檢查、專項審議、整改落實五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

  1、3月上旬,市人大常委會農業農村工委開展前期調研并提出執法檢查實施方案。

  2、4月中下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討論通過,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印發實施方案。

  3、5月上旬,召開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法一規”執法檢查動員會,對執法檢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并舉辦專題法制講座。

  (二)自查自糾階段

  1、5-6月,市人大常委會組織相關人員聽取財政局、農經局、衛生計生局、市場監管局、質監局、農合聯(供銷社)、市食安辦等部門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法一規”的貫徹落實情況,并赴有關鎮(街道)開展專題調研,召開由種養業大戶、農產品生產基地(企業、家庭農場、合作社等)、農產品加工企業、農貿市場負責人、人大代表等參加的座談會,了解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情況。

  2、5-6月中旬,市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法一規”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自查自糾。自查自糾情況于6月20日前書面報告市人大常委會。

  (三)執法檢查階段

  1、7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會組成執法檢查組,分若干小組赴各鎮(街道)開展執法檢查。檢查點為農業種養殖基地、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農貿市場、檢測機構等。

  2、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會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法一規”執法檢查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聽取各檢查組的檢查情況匯報。市人大常委會農業農村工委匯總整理后形成執法檢查報告,提交主任會議討論。

  (四)審議階段

  1、8月下旬,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我市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XX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規定》等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報告,和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法一規”執法檢查情況的報告。

  2、會后,市人大常委會農業農村工委匯總整理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審議意見交由市政府研究處理。

  (五)整改落實階段

  1、10月下旬,市政府研究形成處理方案。

  2、20XX年2月底前,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書面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3、市人大常委會將適時對審議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開展跟蹤監督,確保意見建議的落實。

  五、工作要求

  農產品質量安全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關系農業長遠發展。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攻方向,也是我市建設新型農業的重要任務。

  (一)加強組織協調,明確工作職責。市人大常委會農業農村工委、辦公室(研究室)要加強對執法檢查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加強對鎮(街道)人大執法檢查工作的指導,確保這次執法檢查達到預期的目的和效果。各鎮人大、街道工委要按照市人大常委會的統一部署,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市人大常委會的執法檢查。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主動接受人大常委會的監督,認真配合做好執法檢查各項工作;要嚴格依法履職,積極客觀全面梳理執法的成效和得失,特別是自查自糾,要做到邊查邊改。

  (二)突出檢查重點,注重檢查實效。執法檢查組要嚴格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法一規”要求,把情況摸實、把問題找準、把對策研明,實事求是地總結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經驗,查找薄弱點,著力解決影響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隱患和問題,提出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意見建議。抓好常委會審議意見的跟蹤監督,確保各項建議落到實處,務求檢查取得實效。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法一規”的貫徹落實,努力把我市建設成為農產品質量安全放心市。

  (三)強化宣傳教育,堅持公開透明。要以這次執法檢查為契機,廣泛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強化職能部門的履職能力,營造全社會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濃厚氛圍。新聞媒體要及時報道檢查過程中的各項活動,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各鎮人大、街道工委要積極組織人大代表參與,充分發揮代表的主體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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