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獎勵方案(通用15篇)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你知道什么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年度考核獎勵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 1
一、考核目的:
為總結20xx年度個人與部門的工作情況,強化員工責任意識,推進良性競爭,提高管理人員管理能力,并為明年的員工培訓與發展提供參考數據,制度此考核方案
二、考核范圍:
20xx年3月1日前正式通過試用期考核的在職員工
三、考核原則:
以提高員工的綜合能力為導向,由直屬領導考核,堅持公平、公正、充分溝通的原則;
四、考核組織和責任
1、綜合管理部:負責考核辦法的制定、通知、組織實施及考核結果的統計;
2、各部門
1)各評估人應按時、如實對被考核人進行評分,并就考核最終結果與被考核人做溝通面談,提出明年工作目標;
2)評估人對考核結果的完整、公正、合理性負責;間接領導對考核結果負有監督責任。
五、考核方法:
根據不同層級、職別,結合個人工作目標完成度與部門工作目標完成度進行考核,具體內容見下表:
1、不同層級、不同職別員工的評價方法表
2、注:每年年初在績效評價前,根據當年的'業務特點,對績效評價中的關鍵指標進行調整和更新,在得到被評價者的認可后執行。
六、考核程序
七、績效結果反饋與申訴
1.被考核人的考核結果反饋由其直接主管負責,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中簽名。
2.員工如對個人考核結果持異議,可在收到反饋意見信息的2個工作日內向綜合管理部郵件或書面提出績效復議要求,綜合管理部需協同評分人于5個工作日內與員工面對面溝通并得出最終考核得分,溝通內容需做書面記錄。
八、其他
1、考核方案、方法等屬于公司內部信息,任何人不得外泄。
2、員工考核成績只在部門內部公示,部門間不得隨意打探或者詢問考核結果的實際運用,直接領導應對考核成績不理想的員工進行鼓勵和改進輔導。
3、考核結果及所有考核文檔全部由綜合管理部存檔備案。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 2
為加強機關管理,充分調動全局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形成個個爭上游,人人比貢獻的工作競爭局面;克服考核過程中的形式主義和人為因素,客觀公正評價每個干部職工的`現實表現和工作業績,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局機關在職在崗干部職工(包括借用到局機關工作時間達半年以上的干部職工)。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為學習、出勤、現實表現、工作業績、股室工作、群眾測評、領導評價七個方面。
三、考核程序
1、動員準備:召開年度考核動員大會,上交個人考核資料,匯總平時檢查結果。
2、個人總結和述職:總結全年工作,填寫年度考核表,分組進行個人述職。
3、考核組考核:考核組根據干部職工提供的.材料和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提供的記載進行考核,確定每個干部職工在學習、出勤、現實表現、工作業績、股室工作的得分。
4、量化測評:按照年度工作考核評價表,由領導和群眾進行測評。考核組按權重計算出每個干部職工的測評實得分。
5、綜合評價:在個人述職、考核組考核、量化測評的基礎上,由考核組按得分高低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6、確立等次: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組提出的等次意見進行研究,集體確定考核等次。
7、反饋。
8、上報(個人讓優、找優不予認可和上報)。
四、考核評分細則
1、政治業務學習(10分)
①有政治業務學習讀本、學習筆記、調研報告和合理化建議記4分,缺一項扣1分。
②政治、業務學習筆記(含心得體會)達10000字以上。達到記6分,每少100字扣0.5分。
2、出勤(10分)
①按時參加集體學習和有關會議(包括參加州、縣有關會議,4分)。無故缺會1次扣1分,遲到早退1次扣0.5分。
②堅持出滿勤,有事必先請假。曠工1天扣3分,事假1天扣0.5分,本人和直系親屬因病住院、子女升學請假1天扣0.1分。出滿勤記6分。
3、現實表現(10分)
①團結同志,不扯皮吵架(5分)。吵架1次扣2分。
②廉潔自律,遵守黨紀國法(5分)。受黨紀、政紀處分的該項記0分。
4、工作業績(20分)
①工作服從安排(5分)。不服從工作安排的1次扣2分。
②履行崗位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5分)。未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次扣1分。
③全年工作無重大失誤(5分)。出現1次工作重大失誤扣5分。
④做好便民服務工作(5分)。接到群眾不滿意意見1次扣1分。
5、股室工作(20分)
機關股室年度考核按股室實得分從高到低分為三類,一類股室干部記20分,二類股室干部記19分,三類股室干部記18分。
6、群眾測評(10分)
測評項目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設置,測評時優秀檔次的個數不得超過被測評對象總數的30%。被考核者測評得分=[“優秀”個數×1+“稱職”個數×0.9+“基本稱職”個數×0.8+“不稱職”個數×0]×100÷參評人數。
7、領導測評(20分)
測評項目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設置,測評時優秀檔次的個數不得超過被測評對象總數的30%。被考核者測評得分=[“優秀”個數×1+“稱職”個數×0.9+“基本稱職”個數×0.8+“不稱職”個數×0]×100÷參評人數。
五、考核辦法
考核實行平時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領導考核與群眾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干部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情況由考核組進行檢查考核;出勤和參加會議情況以辦公室平時記載為準;現實表現由分管機關的副局長和紀檢組長進行考核;工作業績由考核組征求主管領導和股室長意見后評定;股室工作以機關股室年度考評方案為依據進行考核。
六、獎勵與懲罰
1、考核結果進入個人檔案,并作為干部選撥任用和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2、年度考核評優時,根據被考核者的得分情況,確定評優對象。年度考核獲優人員,除上報上級部門給予嘉獎外,并按規定給予物質獎勵。
3、對綜合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下且排名在末位的實行待崗學習,在年度考核中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 3
一、指導思想
以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基礎,將年度考核與績效獎勵相掛鉤,衡量單位年度重點工作完成、班子團結協作作用發揮及工作人員履職履責情況,充分發揮績效獎勵的激勵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干部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努力推動xx市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穩定發展。
二、分配原則
按照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的等次標準發放各單位績效獎金。發放個人績效獎金時,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不鼓勵平均主義,可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發放結果由各單位及時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發放范圍及資金來源
㈠ 發放范圍
20xx年度xx市績效考評等次評定為好、較好、一般三個等次的全市各單位(不含垂管單位、邊防派出所)及所屬的下屬單位中由財政統發的.在職工作人員,公益性崗位人員(具體人員由市人社局核實)。
㈡ 資金來源
市全額撥款單位由市財政統籌解決,自收自支和差額事業單位獎勵資金自行解決。
四、績效獎勵發放標準及原則
㈠ 績效獎勵發放標準
1. 市年度(績效)考核標準按照“好”等次的單位人均獎勵1元,“較好”等次的單位人均獎勵10000元,“一般”等次的單位人均獎勵8000元。評定為“差”等次的單位不發放績效獎勵。
2. 公益性崗位人員按照人均3000元標準進行獎勵。市直各部門管理的單位及國營農牧場、自收自支和差額事業單位參照市直獎勵標準發放績效獎勵。
㈡ 績效獎勵發放原則
1. 各單位發放績效考評獎勵不能突破本單位績效獎勵金總額;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年度(績效)考核情況,實行差別化發放績效獎勵,獎勵標準上下浮動不得超過20%。主管單位對下屬單位的獎勵,必須按照各自績效考核等次額度發放,但最高獎勵標準不能突破主管單位的獎勵檔次。
2. 當年退休、在職死亡,新增、調入、調出人員根據在崗時間按月執行,公益性崗位(含參照公益性崗位管理的市聘人員)須在崗六個月及以上方能發放年度績效獎金并按月執行。
3. 各類掛職人員、援博干部、借調人員按所在掛職(借調)部門(單位)標準。
4. 引進人才和參照事業編的警務人員按所在單位在編人員標準。
5. 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者等人員參照公益性崗位人員標準執行。
6. 市國稅局、地稅局、國土資源執法大隊等駐博單位績效獎勵可參照執行,資金自行解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發放績效獎勵:
1. 20xx年未在崗的人員一律不予發放績效獎勵,未能正常上班的按實際上班月數發放;
2. 曠工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
3. 公益性崗位(含參照公益性崗位管理的市聘人員)被辭退的;
4. 年度(績效)考核評定為不稱職或不確定等次的;
5. 被紀檢部門立案、司法機關處理或正在調查尚未結案的。
五、有關要求
㈠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上報計劃,及時主動與市財政局對接,經主要領導簽字和單位蓋章后報市財政局申請撥付。各單位不得截留績效考評獎勵金,嚴禁多報冒領,如有虛報瞞報,一經查實,將扣發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績效獎勵,并按套取國家資金進行黨政紀處分。
㈡ 各單位要正確對待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認真貫徹落實市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成績面前找差距,查漏補缺;在差距中間找問題,分析原因,抓好整改,把年度(績效)考核工作納入全局工作來謀劃和推進。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理順工作關系,落實工作責任,形成整體合力。
㈢ 各單位要把開展年度(績效)考核工作重點放在改善行政管理、轉變作風、增強執行力和公信力上,牢牢把握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這個總目標,把加強年度(績效)考核工作作為改進作風、推進工作落實的重要抓手,進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辦事服務水平。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 4
為了繼續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我校行政領導及環節干部隊伍建設,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學校干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及履行職責情況,真正起到對行政領導及環節干部的激勵和檢查、監督作用,增強其工作的責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圍
學校副職,教導主任,副主任,大隊輔導員,總務人員
二、考核指標及內容
考核結合教職工考核方案及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考核滿分為100分,量化指標考核占80%,學期末民主測評考核占20%。
(一)、領導素質與職業道德(30分)
熱愛教育事業,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遵紀守法,團結協助,相互補臺。為人師表,勤奮敬業,無不良影響。
1、 團結協作(5分)
團結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辦事說話注意方式,主動幫助其他成員,得到其他成員支持與肯定。
2、作風正派(5分)
領導作風,工作作風要正派,按原則辦事,做到秉公辦事,不徇私舞弊,遵紀守法,對下屬要關心愛護,有事要溝通,要光明磊落,辦事公道,公平。
3、領導才能(5分)
具備領導能力,敏銳的洞察力,一定的號召力,果敢的魄力,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學科指導能力。
4、職業道德(5分)
模范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維護教師尊嚴,嚴格按照師德標準要求自己,不帶頭有償補課。有違紀行為受到組織處理的,一票否決,評為“不稱職”。
5、出勤情況(10分):
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出滿勤,干滿點。不得擅自離開崗位,病事假手續按我校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崗位工作(50分)
能盡職盡責,完成本職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工作,精通業務,顧全大局,敢于負責,堅持原則,嚴格管理,嚴謹細致,工作效率高,本職工作完成得好。
1、計劃、總結(5分)
按時完成并及時上交各種計劃、總結。計劃有重點,有措施,有針對性和實效性。總結所取得的成績,及存在的問題。
2、任課工作(4分)
完成所代學科課程任務,無缺課。
3、黨建工作(6分)
完成黨支部交辦的各項任務,黨員干部要積極參加黨組織生活會,中心組學習會,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
4、指導、服務教學(8分)
按要求完成聽課、評課任務,指導教育教學工作,指導教師的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考試和反饋。開展教師培訓、教育科研、課程改革等活動。指導中隊輔導員開展班隊活動。總務人員要為班級、大隊部、教導處、學校做好一切服務性工作。
5、檔案管理與督導評估(8分)
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要按《回民區教育局城區小學辦學水平督導評估方案》及細則的各項B級指標和《糖廠路小學工作細化分工表》的具體要求,努力完成目標考核。按照目標完成率(目標完成率=各項實得分/各項應得分)排序得分。
6、值周情況(6分)
按照學校制定的值周工作安排和要求,盡職盡責。
7、領導交辦工作(5分)
學校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不能找借口推諉,看表現得分。
8、個人獲獎(4分)
9、集體獲獎(4分)
(四),民主測評(20分)
1,個別談話(6分)
談話對象由考核領導小組確定,一般應是被考核人所在辦公室或有工作關系的人員,談話時,考核組指定一名人員參加,并做好談話記錄。
2、期末述職(6分)
學期末要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述職應實事求是,不擴大成績,不隱瞞缺點或錯誤,事實清楚,簡明扼要。述職順序采取抽簽形式進行,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3、民主測評(8分)
學校將在述職后進行民主測評,測評結果按滿意率得高低排隊給出量化分值。
三、考核原則
1、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
2、實行領導打分與民主測評相結合,平時與期末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
四、考核等次劃分
年度考核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高級教師和一級教師分別高分到低分排隊。
優秀(占15%):正確執行學校的各項決議和決定,模范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本職業務,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勤奮敬業,責任心強,成績突出。
稱職(占70%):能正確執行學校的各項決議和決定,模范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或比較熟悉本職業務,工作積極,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能較好完成本職工作。
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占15%):基本稱職:政治表現、出勤和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或完成的質量不高。不稱職: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出勤和業務素質較差,對本職工作生疏,不善于學習,難以適應工作要求,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諉,以致造成嚴重后果的'或嚴重違反學校的有關規定的。
五、考核結果的運用
1、評定考核分數: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考核內容和標準,統計出被考核人員的得分,高級教師、一級教師分別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報學校黨支部審議。
2、對考核中獲得基本稱職以上等次的教師,學校要發給不同檔次的績效獎勵工資,根據本校高級教師和一級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分別測算出均數作為基數。
績效獎勵:
優秀: 基數+基數的4%
稱職: 基數
基本稱職: 基數-基數的4%
不稱職: 不發績效獎勵工資
3、在考核中總分列在末位的教師,學校校長書記要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 5
為規范白云區檔案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績效工資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市、區有關績效工資分配政策,正確行使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實行科學考核、績效掛鉤、按勞分配,建立自主靈活、符合檔案工作特點的激勵分配機制,進一步擴大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增強競爭意識,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檔案工作全面健康發展。
二、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責益相符”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
三、考核對象和時間
(一)考核對象
白云區檔案局20xx年底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局納入實施范圍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2個。即:白云區檔案局地方志科編纂科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2個。
(二)考核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對白云區檔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進行績效工資考核。
四、考核機構
區檔案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黨支部書記、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組成白云區檔案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相關業務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檔案局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對全局事業單位績效考核。
五、績效工資的構成和考核內容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二)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績效工資主要考核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內容包括:對職工工作作風、政治表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效率、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1、基礎性績效工資設置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全額發放。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的,全額發放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在職人員在法定假期內休假的,不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每月按照績效工資的70%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置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區檔案局進行考核,主要考核職工的德、能、勤、績、廉四個方面(具體考核標準參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單位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職考核為優秀的加2分;本年度內獲得區、市、省、國家級先進個人稱號或其他表彰的分別加2、3、4、5分,獲得市、省、國家檔案局檔案工作先進表彰的分別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計算方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方式
1、領導評(60%)。由白云區檔案局領導班子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考評,最后得分占考評的60%。
2、同事評(40%)。由白云區檔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員考評,最后得分占考評的40%。
3、自評(10%)。由自己考評,自評得分占考評總成績的10%。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計算方法
白云區檔案局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人員分布為:領導班子共3人(考核加權總分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員共8人(考核加權總分為B),被考核人2人(自評考核總分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評得分=60%*A/3+40%*B/8+10%*C
七、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方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白云區檔案局每年年底對事業編全體干部職工進行一次工作績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績、廉及考核加分標準進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計算方法進行匯總,作為被考核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最高分值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額為激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個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員年度扣取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1000元,該同志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最后考評得分為95分,則應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金額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獲得獎勵績效工資情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工作人員,不得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國家機關處理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2、在工作中不服從工作安排,推諉扯皮,工作中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后果,影響全局或全區檔案工作進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職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參加考核的;
5、一年內無故曠工累計15個(含5個)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規定的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時限和工傷治療期間除處)。
扣發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經考核兌現后積余部分金額,由單位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自主統籌安排。
八、工作要求
實施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保存有原始依據,考核量化分數及結果應告知被考核人員,有異議的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
九、本考核辦法自20xx年1月起執行。
十、本考核辦法由區檔案局績效工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 6
一,考核辦法出臺的背景
為進一步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全面推進基層組織建設,增強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造血”功能、服務功能,充分調動村(社區)干部發展經濟的主動性、積極性,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村級集體經濟運行情況,特制定峨橋鎮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工作考核獎懲辦法。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提升農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有效利用種類資源資產資金,因地制宜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強村級自我發展、持續發展能力,為鄉村振興建設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壓實村級主要主體責任,激勵大家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結合峨橋鎮實際情況,出臺此考核辦法。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一)結合上級文件精神、峨橋鎮實際情況及領導要求擬定初稿
(二)對初稿進行集體研究。20xx年10月初,經分管負責人研判起草,匯報主要負責人共同探討修改。
(三)征求主要負責同志的意見。
(四)定稿。20xx年01月通過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推行此考核辦法。
四,考核重點
結合峨橋鎮村居工作考核辦法,每季度完成經濟收入最多的村,得滿分,同時作為本項考核基數。其他村的得分情況根據該村完成的經濟收入占考核基數比例得相應分。(如一季度收入最多的村為20萬,得1.4分;那么一季度考核基數即為20萬;收入10萬的村得分:10/20x1.4=0.7分)
總量得分=本村本季度經濟收入/本項考核基數x1.4
村(社區)干部(含所有在村任職的干部)每人每年績效報酬中提取8000元標準建立考核資金池,按2000元/人進行分季度考核。
每季度進行一次考核,按照得分順序,1—6名獎勵,7—9名不獎不罰;10—17名處罰。
具體如下:第10、11名的村全體按10%扣除應發資金,即實發xx00元/人;第12、13名的村全體按20%扣除,即實發1600元/人;第14、15名的村全體按30%扣除,即實發1400元/人;第16、17名的村按40%扣除,即實發1200元/人。
第1名的.村取得全部扣除資金的30%,第2、3名各取得全部扣除資金的20%,第4、5、6名的各取得全部扣除資金的10%。獎勵到村,村(社區)主要領導上浮20%,其他人員由村按照相應貢獻具體分配,并上報分配方案。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 7
第一條獎勵對象為本鄉內各行政村經濟組織。
第二條本獎勵辦法適用于盤活集體資源或實施集體經濟創收項目后收入得到增加的村集體。
第三條本辦法指的村集體經濟收入主要包括:村集體從事各項生產、服務等經營活動取得的經營收入,發包集體土地、林地、灘涂、山場、水面等資源、資產取得的收入,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不包括接受上級項目建設、補助補貼、救災救濟、社會捐贈和代收、征地征收、利息、盤盈等取得的收入。
第四條村級集體經濟創收項目投入獎勵標準:當年度投入20萬元以上且年收入增加2萬元以上的,予以獎勵5萬元;當年度投入50萬元以上且年收入增加5萬元以上的,予以獎勵10萬元;當年度投入100萬元以上且年收入增加10萬元以上的,予以獎勵15萬元。獎勵資金于收益產生后申報。
第五條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總量突破獎勵標準:當年度集體經濟收入突破15(含)—50萬元且增幅達到10%以上的,獎勵2萬元;當年度集體經濟收入突破50(含)—100萬元且增幅達到10%以上的,獎勵5萬元;當年度集體經濟收入突破100萬元且增幅達到10%以上的,獎勵10萬元。以上一年度的集體經濟收入為基數,每上升一檔予以獎勵。
第六條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增幅獎勵標準:當年增幅達到20%以上的獎勵2萬元;當年增幅達到30%以上的獎勵5萬元;當年增幅達到50%以上的獎勵10萬元。增幅以上一年度集體經濟收入為基數。
第七條村集體以貸款方式實施集體經濟創收項目的需上報鄉人民政府審核,審核通過后由鄉人民政府對接貸款銀行予以最優惠利率。
第八條獎勵采取村級申報、鄉級審核,項目投入以實際支付來認定,通過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發放。當年度同時符合第四、五、六條兩條以上條件的,按最高標準予以獎勵,不予以疊加獎勵。
第九條村集體經濟年收入未達到15萬元(以上級部門認定的'最低額度為準)的村集體應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不得自籌資金實施美麗鄉村建設項目。當年度未安排集體經濟創收項目的,原則上取消當年度新農村建設方面的鄉財政補助。
第十條本辦法由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20xx年4月1日開始實施,之前實施的項目不列入獎勵范圍,實施期限暫定三年。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 8
為充分調動村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為鄉村振興戰略目標的實現,加快全面小康村建設步伐提供經濟支撐。根據鎮黨委、鎮政府《茅山鎮20xx年度村干部工作目標考核的實施意見》茅委發〔20xx〕xx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提出20xx年度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專項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行政村全體在職村干部
二、考核內容:
集體經營性收入,引進爭取資金、應收款項、當年農民負擔和內部往來收繳,農田基礎設施使用和土地流轉服務費(土地流轉管理費)收繳。
三、考核辦法:
除按《茅山鎮20xx年度村干部工作目標考核的實施意見》中《考核細則》進行分值考核外,對上述四項分別進行專項獎勵考核。
1、村集體經營性收入。當年村集體經營性收入增長15%且達35萬元以上(含35萬元),獎勵1萬元,增長15%且達30萬元,獎勵0.5萬元,(以當年實際到賬收入為基準)。
2、引進爭取資金。爭取能人老板捐資每萬元獎勵500元,最高不超過5000元。收入以當年資金到鎮會計代理中心帳戶為準。
3、當年農民負擔和內部往來、應收款收繳。當年農民負擔收繳完成90%以上,按到帳總額的5%獎勵,低于90%不予獎勵。內部往來、應收款回收按實際到帳的10%給予獎勵。但當年農民負擔收繳達不到90%的,內部往來回收按5%獎勵(相關工程建設項目除外)。
4、農田基礎設施使用及土地流轉服務費(土地流轉管理費)收繳。按各村實際流轉面積收繳,達100%給予5%的`獎勵(達不到不予獎勵)。
四、考核獎勵兌現方法
1、考核依據。年未由鎮村級會計代理中心按村實際到賬數進行專項考核,并報鎮農業農村工作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審批把關,再由鎮農業服務中心(農經站)考核結算到村,各行政村黨總支書記依據所屬村干部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鎮會計代理中心統一打卡兌現。
2、專項考核資金來源。專項考核資金由鎮村級會計代理中心根據考核結果統一出據在村管理費中列支。
本考核辦法從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激發全縣廣大農村基層干部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工作熱情,調整和優化農村經濟結構,根據《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池州市集體經濟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抓實“六項行動”推動發展新型村級集體經濟“興村”工程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獎勵遵循實事求是、公開透明、群眾認可、促進發展的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獎勵”,是指為激勵在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村“兩委”干部、工作人員(以下統稱村干部),按程序從當年度村級集體經營性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來獎勵村干部。
第四條本辦法所指村級集體經營性收益指經營性收入減去經營管理成本后盈余的收入。
第五條本辦法所稱“村級集體經營性收益”,是以行政村為單位,一個財務年度內(1月1日至12月31日)村級集體經營性收益;“村級集體經營性收益增量”,是以行政村為單位,一個財務年度內(1月1日至12月31日)村級集體經營性收益同比增長量。
第二章村級集體經營性收入
第六條經營性收入,主要包括:
(一)經營收入。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通過生產、服務等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產品物資銷售收入、勞務服務收入等。
(二)發包及上交收入。承包、租賃收入,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收入,村辦企業上交的利潤。
(三)投資收益。村級集體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
(四)其他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第七條上級單位獎勵給村級集體的收入、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捐贈等不屬于村級集體經營性收入。
第八條土地征用收入、村級集體光伏扶貧電站收入、集體林地流轉和林木處置、集體資產及設備處置產生的收入等不納入獎勵統計范圍。
第九條經營管理成本指村級集體在生產、銷售產品物資、對外提供勞務等活動中發生的各種耗費和支出。
第三章適用情形
第十條本辦法適用于當年度村級集體納入統計范圍內的經營性收入凈收益達到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村。
第十一條因村級集體三資管理混亂、入賬不及時、賬目無法界定等原因,未能及時準確統計年度村級集體經營性收益的村,不得申報獎勵。
第十二條明確標準條件。享受獎勵的村干部應在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中工作成效顯著、實績突出,符合思想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行好、帶富能力強、協調能力強的“雙好雙強”標準。
第十三條建立負面清單。以下人員不得享受當年度獎勵:
(一)當年受到黨紀、政紀處理的;
(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的;
(三)鄉鎮認為其他不得享受的情形。
第十四條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堅持按照“三個區分開”(把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與明知故犯行為區分開來,把國家尚無明確規定時的探索性試驗與國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規不依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改革的無意過失與為謀取私利的故意行為區分開來)原則,正確把握和合理運用好容錯糾錯情形,實現全面從嚴治黨和激勵干事創業的協同共贏,激勵村干部在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中擔當作為、狠抓落實。對于村干部在發展集體經濟中出現失誤或錯誤,經紀檢監察部門認定屬于容錯糾錯情形的`,允許發放獎勵。
第四章獎勵措施
第十五條各鄉鎮要建立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對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工作每年開展一次考核評價。考核結果的評定,要綜合考慮各村發展基礎、資源稟賦、收益增幅等因素。
第十六條根據村級集體經營性收益年度增加和保持情況,設立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基本獎、績效獎和一次性獎。
(一)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基本獎。指集體經營性收益在5萬以上(含5萬元),且保持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益總量不減的村。
1.村級集體經濟年經營性收益總額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按不超過村干部年基本報酬的30%給予獎勵。
2.村級集體經濟年經營性收益總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按不超過村干部年基本報酬的40%給予獎勵。
3.村級集體經濟年經營性收益總額在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的,按不超過村干部年基本報酬的50%給予獎勵。
4.村級集體經濟自主(村兩委干部以村級集體名義領辦、創辦公司、合作社或電商,組織、主導生產經營或銷售,非發包、租賃、出售村級集體資產)年經營性收益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在第2、3款規定獎勵之外,可按不超過自主經營性收益的20%給予村干部獎勵。
原則上年度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基本獎勵資金發放的總額不得超過村級集體經濟年經營性總收益的30%,總量不超過20萬元。
(二)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績效獎。指年度村級集體經營性收益在10萬(含10萬元)以上,且增長較大的村(年度收益增量達到2萬元及以上),根據集體經濟發展工作考核結果,按當年度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增量的20%比例獎勵村干部。
(三)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一次性獎。對村級集體經濟年經營性總收益首次達到50萬元以上的村,給予村干部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村級集體經濟年經營性總收益首次達到30萬元以上的村,給予村干部一次性獎勵3萬元;對村級集體經濟年經營性總收益首次達到20萬元以上的村,給予村干部一次性獎勵2萬元。
第十七條獎勵對象。指對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出突出貢獻的村干部,不包括選派干部、掛職干部、選調大學生村官。
第十八條科學分配獎勵資金。除按村干部年基本報酬比例計提之外的獎勵資金,原則上獎勵村“兩委”正職每人不超過獎勵資金的30%(“一肩挑”的不超過獎勵資金的40%);其他村干部根據發展集體經濟績效大小由所在村自行研究確定,要統籌考慮當年正常離任的村干部在村工作時間及貢獻大小等情況,合理制定分配方案。
第十九條健全完善獎懲機制。堅持精神激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
各村發展集體經濟考核評價結果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對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成效顯著的村黨組織進行表彰或表揚,優先推薦“先進基層黨組織”;對表現突出的村黨組織書記,優先推薦各級“兩代表一委員”和各類評先評優對象。
第五章獎勵程序
第二十條村級申請。每年3月底前,符合獎勵條件的村經村“兩委”會議研究同意后,向所在鄉鎮黨委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上年度集體經營性總收益及增長情況、獎勵人員及數額、獎勵分配方案等,并提交《獎勵資金審核表》。
第二十一條鄉鎮審核。鄉鎮黨委及時成立由紀檢、組織、財政、農經等人員組成的審核小組,對上報村的年度經營性收益情況進行審核,于10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審核意見。對村級集體創辦的公司、合作社等主體生產經營形成的收益,年終審核時應提供會計報表、帳冊等資料,鄉鎮審核小組或委托有資質的審計單位核實收益數額。
第二十五條決議和公示。審核通過后,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股東代表會議審議,鄉鎮派員參加。審議通過后,在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獎勵資金發放至村干部個人賬戶。
第二十六條備案管理。各村及時將審核資料報鄉鎮備案;鄉鎮及時匯總年度獎勵落實情況,報縣委組織部、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備案。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強化程序意識。各鄉鎮要把程序意識貫穿到獎勵工作全過程,切實維護好程序的嚴肅性,在審核把關、會議表決、對外公示等環節上,都要按程序走、按規定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第二十八條嚴格執紀監督。嚴守工作標準,嚴格履行程序,對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得審批;全程監督,杜絕選擇性執行;對上報不嚴、弄虛作假、套取獎勵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收回獎勵資金,并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確保獎勵工作真實性、有效性。
第二十九條加大宣傳力度。向廣大干部群眾和村民代表廣泛宣傳村級集體經濟獎勵工作的重要意義,營造創新發展,力爭獎勵的良好氛圍。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暫行期限為1年。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 10
背景和目標
是組織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率,從而實現組織的戰略目標。通過合理的獎勵制度,可以有效提升員工的滿意度和忠誠度,增強組織的凝聚力和競爭力。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公平、公正、有效的考核獎勵制度,以激勵員工在工作中發揮更大的潛力。
考核標準
績效考核標準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表現、工作成果等因素制定。考核周期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定,如月度、季度、年度等。考核結果將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具體評分標準將根據部門和崗位的不同而有所調整。
獎勵方案
針對不同等級的考核結果,我們將設置不同的獎金額度。優秀等級的獎金額度將相對較高,而較差等級則可能沒有獎金。獎金的分配方式可根據部門和崗位的特點進行調整。對于業績突出、成果顯著的員工,將給予額外的獎金激勵。
晉升制度
績效考核結果優秀的員工將有機會獲得晉升。晉升將包括職位晉升和工資級別晉升,這將為員工提供更多的發展機會和挑戰空間。晉升制度將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工作能力、團隊合作等因素進行評估。
其他獎勵
除了以上兩種主要的獎勵方式,我們還將提供一些其他的獎勵形式,如培訓機會、公司活動參與權、福利補貼等。這些獎勵將根據員工的具體需求和表現進行分配。
實施細則
實施本方案需要制定具體的`操作流程,包括考核標準的制定與評估、獎金與晉升名額的分配、結果的公示與反饋等。以下是一些實施細則:
考核流程
1。制定考核標準:根據各部門和崗位的特點,制定詳細的考核標準,并確保其公平、公正、合理。
2。收集數據:各部門負責人需定期收集員工的工作表現數據,以確保考核的客觀性和準確性。
3。考核評估:部門將對收集的數據進行評估,并給出相應的考核結果。
4。結果公示:考核結果將通過適當的方式向員工公示,確保公平公正。如有異議,員工可提出申訴,相關部門將進行調查并給出最終結果。
監督與反饋
為確保本方案的順利實施,我們將設立監督機制,定期對績效考核獎勵制度進行評估和調整。同時,我們也將鼓勵員工提出建議和意見,不斷優化制度,使其更好地適應組織的發展需求。
總之,本績效考核獎勵方案旨在通過合理的獎金制度和晉升機會,激勵員工在工作中發揮更大的潛力,提高組織的管理水平和競爭力。我們相信,通過實施本方案,我們將能夠打造出一支高效、團結、富有創造力的團隊,為實現組織的戰略目標做出更大的貢獻。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 11
方案一:2月首周部/課活動新春利是
1、方案目的:為推動營業單位2月首周活動率高開,以活動促留存,以活動推業績,達成35%首周活動率目標
2、方案對象:營銷營業部、區拓展業課(處經理以直轄課參賽)
3、方案時間:20xx年2月1日-20xx年2月4日
4、入圍條件:2月4日初審有效活動率達到30%入圍
5、獎勵內容:對于入圍的`營業單位,根據2月4日初審有效活動率檔次,按競賽期間有效活動人力進行相應費用額度獎勵:
2月4日初審有效活動率承保有效活動人力獎勵標準(單位:元/人)
35%>H≥30%4040%>H≥35%80H≥40%120
兌現方式:下劃費用到獲獎部課所在營業單位,部課按自定配套方案報銷獲獎額度
備注:
1。方案數據來源及計算方式:方案最終結果以MIS系統承保數據為準,減七折;
2月4日初審有效活動率=2月4日累計初審有效活動人力/2月4日當前人力
2。方案獎勵上限:營業部/展業課活動率達到40%(含)以上,最高按120元/人獎勵封頂;
3。解釋權:方案最終解釋權歸分公司銷售企劃部。
方案二:“活動為王使命必達”業務競賽方案
1、方案目的:為推動營業單位
2月活動率和FYP目標雙達成,幫助一季度提前過考核,順利達成開門紅整體目標。
3、方案對象:全省各營業單位
4、方案時間:20xx年2月
5、入圍條件:營業單位按照FYP目標規模分組分為3組,2月當月承保累計FYP達成年進度7%,且有效活動率達到62%,獲得對應費用額度: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 12
為深入貫徹“強工興市”戰略,大力推進招商引資工作,確保完成市委、市府下達我局2009年度招商引資目標任務,經局黨委研究,特制訂招商引資工作考核獎勵辦法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年引進內資1000萬元,實際到位外資50萬美元。
二、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各下屬企業、單位,局機關各科室。
目標任務:各完成一個招商項目。
三、額度認定
以市認定的招商引資金額為準。
四、評定辦法
1、分值評定。將招商引資工作列入各科室和各企業、單位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考核分值為10分。完成任務數的得10分,每超過任務數1倍的加2分。
2、單個項目由多個科室、企業、單位共同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內的項目引薦單位不超過2個;1000萬元―1500萬元引薦單位不超過3個;1500萬元以上的項目引薦單位不超過4個。
五、認定標準
1、工業項目屬新增工業用地的,符合《浙江省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要求,并經項目預審,企業注冊資本達100萬元以上(含100元)當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300萬元以上的.項目列入評定,利用閑置廠房、土地和原有企業引進市外資增資擴股的項目(必須有市外的新增股東)當年度完成固定資產200萬元以上的列入評定。
2、農業項目當年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100萬元以上的列入評定。
3、第三產業項目當年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100萬元以上的列入評定,其中房地產項目外資部分列入評定。
4、對原有企業進行轉讓的,所轉讓的固定資產按50%折算成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所增固定資產投資額按100%計算。
六、獎勵辦法
1、完成任務獎。完成任務的科室、企業,全體科室人員、企業班子成員年終各獎勵800元。
2、招商引資獎。對引進內資的個人,按引資額度的2‰給予獎勵(外資以1:10比例折算成內資計獎)。
本辦法由局招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 13
隨著企業的發展,考核已經成為了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為了更好地激勵員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效率,企業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績效考核方案。本文將介紹一種績效考核方案獎勵,旨在激發員工的潛力,提高企業的整體績效。
一、方案背景
績效考核是企業對員工在工作中的表現進行評估的一種方式。傳統的績效考核往往側重于結果,忽略了員工的個人表現和成長。為了彌補這一缺陷,企業需要制定一種全新的績效考核方案,注重獎勵表現優秀的員工,同時提供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以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增強企業的整體競爭力。
二、方案內容
1、目標設定
在制定績效考核方案時,企業應根據自身的發展戰略和目標,設定具體、可量化的考核目標。這些目標應包括員工的工作效率、質量、客戶滿意度等方面。同時,企業還應根據不同崗位的特點,設定不同的考核指標和權重。
2、考核周期
績效考核的周期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而定,通常以季度或年度為周期進行考核。對于一些特殊崗位,可以適當縮短或延長考核周期。在考核周期內,員工需定期向直接上級匯報工作進展和成果,上級對員工的表現進行評估和指導。
3、評估標準
績效考核方案的評估標準應包括員工的實際表現、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團隊協作等多個方面。同時,企業還應制定明確的評分標準,確保評估過程的公正、透明。
4、獎勵制度
為了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企業應設立一套合理的獎勵制度。該制度應包括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兩個部分。物質獎勵可以包括獎金、福利、晉升等;精神獎勵可以包括榮譽證書、表彰大會、培訓機會等。對于表現優秀的'員工,企業應給予適當的獎勵,以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
三、實施步驟
1、宣傳與培訓
在實施績效考核方案前,企業應向全體員工宣傳該方案的目的、意義和實施步驟。同時,企業還應為各級管理人員提供培訓,確保他們了解評估標準和操作方法。
2、收集數據
各級管理人員應按照績效考核方案的要求,收集員工的業績數據、工作表現等信息。這些數據將作為評估員工表現的依據。
3、評估與反饋
各級管理人員應對收集到的數據進行評估,給出員工的最終得分和評價。同時,管理人員還應與員工進行反饋和交流,指出員工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的方向。
4、兌現獎勵
根據績效考核的結果,企業應兌現相應的獎勵。對于表現優秀的員工,應及時給予相應的獎勵;對于表現不佳的員工,應給予適當的指導和幫助,以提高他們的績效水平。
四、方案效果
通過實施績效考核方案獎勵,企業可以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潛力,提高整體績效水平。同時,該方案還能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降低人才流失率。此外,該方案還能促進企業與員工之間的溝通與合作,增強團隊的凝聚力。
總之,績效考核方案獎勵是一種有效的激勵手段,能夠為企業帶來諸多益處。企業應不斷完善該方案,使其更好地服務于企業的發展戰略和目標。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 14
一、考核對象。
實施農業產業基地建設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相關單位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大戶)。
二、考核內容
1.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考核內容:年度農業產業基地建設目標任務、資金投入、組織領導、配套措施。
2.區直相關單位部門的考核內容:年度目標任務、資金投入、服務協調工作。
3.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業產業大戶考核內容: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的意見》和《關于加快規劃區外農業產業發展獎勵辦法》要求進行考核。
三、組織實施
先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申報、自評,區農業產業基地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每個單個產業基地進行初評,然后從區農辦、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畜牧水產局、區蔬菜辦、區農產辦、區農民素質辦等單位抽調專人組成綜合考核3組,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進行統一考核;資金投入情況由區財
政局負責考核;人員培訓和技術力量配備情況由區農民素質辦負責考核;龍頭企業(產業大戶)培育情況由區農辦、區農產辦、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畜牧水產局及相關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考核;組織領導情況由區農業產業基地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核。考核結果由各考核組報區農業產業基地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上報區農業產業基地建設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審定后再報區委、區政府審批。
四、考核評分辦法
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組織領導、資金投入、配套措施由綜合考核組對照年初與區政府簽訂的目標管理責任狀統一考核評分,目標任務由各產業基地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各產業的.考核實施細則(詳見目標管理責任狀)進行考核,按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全部產業平均得分所占百分比綜合計算得分,然后再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名。
對區直相關部門采取百分比考核,按年度目標任務、資金投入完成情況和綜合協調工作情況考核得分進行綜合排名。
對農業產業大戶參照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的意見》和《鶴城區規劃外農業產業發展獎勵考核辦法》確定的標準進行考核和排名。具體由區紀委、區農辦、區財政局、區統計局、區農業產業化辦、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畜牧局、區蔬菜辦等單位組織考核評比。
五、獎項設置
1.農業產業基地建設先進單位:10-15個;
2.農業產業基地建設示范企業(大戶):10-20個。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 15
一、考核宗旨
本辦法以督促及改進工作為宗旨,目的是為了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了解并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以作為培訓發展的參考。
二、考核程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歷春節休假前15日,由人力資源部分發考核表至各單位,各單位主管須于春節前10日初考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匯整,再呈報總經理復核廈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復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復核完畢,由人力資源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三、績效分等
年度考績分為四等:90分以上為特等;80至89分為甲等;76至79分為乙等;70至75分為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考核限制
1員工及經理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數限制:
①特等:
人數為5人以下的單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人數5人以上的單位(不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部門經理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呈予總經理。
②各部門考繢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80=640分。)但如果該部門經理認為該部門表現極佳,得簦呈總經理棱示,核準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并入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分數增減
1員工于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執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執行: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 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于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0~85分)限制之外。
六、獎勵實施
注:考聵獎壘發出i分比系m固定年終獎壘的為基準。倒:得甲等82分,則發出獎金為:固定年終獎金十(固定年終獎金x4%);得等79分,則發出獎壘為:固定年終獎壘(固定年終獎壘x4%)1考繢特等者,優先子m升遷職位度職務;
2、孝績獎臺、罰臺連同年終獎臺發出。
4、各人員考績分數由該部門最高主管評定,統一呈交總經理復核后定之。
七、年資規定
1、年資計算起始日,以到公司開始上班日為基準,含試用期;
2、員工中途離職、再回公司任職者,其年資以過去年資之五分之一計算;
3、員工中選調任至本公司其他相關關系企業,其過去年資仍予承認。
八、年終獎金發放
年終獎金的發放原則上按第二條為準。公司該年度若盈余狀況艮好,則要由總經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終獎金金額乘上1~13倍計算(示例:員工年終獎金400,加發至1.2倍,則該員工合計可得400×12=480)。
九、附則
1、考績定等按考績辦法處理;
2、年終獎金一律在春節前3日發給;
3、奉支書呈交總經理核定后,自20xx年度起正式執行,修正時亦同。
【年度考核獎勵方案】相關文章:
年終考核獎勵方案(精選12篇)10-23
公司年終考核獎勵方案范文(精選12篇)11-17
公司培訓考核獎勵方案(通用20篇)08-09
業績考核獎勵方案范文(通用7篇)11-15
獎勵方案11-19
年度獎勵方案(精選11篇)03-17
年度獎勵方案(精選6篇)12-06
年終獎勵方案02-26
年終獎勵方案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