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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考場應急處理方案范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高考考場應急處理方案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本縣高考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損害程度,確保高考工作平穩實施,維護考場、考點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國家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實施辦法(暫行)》、《浙江省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溫州市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蒼南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⑴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在省、市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協調組和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建立處置高考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
⑵屬地管理、有效控制。發生高考突發事件時,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由事件發生地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處理。堅持把突發事件控制在發生地,就地解決,避免事態擴大蔓延,盡可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⑶部門聯動、群防群控。發生高考突發事件后,領導小組各相關成員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掌握情況,指導處置,控制局面。
⑷以人為本、依法處置。在處置高考突發事件過程中,要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從維護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切身利益的角度出發,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工作方法,善抓時機,果斷處置,做到合情合理、依法辦事。
⑸預防為主、重在建設。從法規、制度、思想、組織、設備設施等方面加強硬件與軟件預防措施建設,保障經費,加強培訓,提高素質,增強工作實力。
⑹保守秘密、遵守紀律。在處置各種高考突發事件期間,嚴格執行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紀律,確保信息安全。
1.4事件分類
⑴試卷安全保密類突發事件:高考的試卷、考試題目發生失泄密等突發事件。
⑵大規模群體舞弊突發事件:考試前發現大規模集體舞弊征兆,或考試中出現大規模群體舞弊情況等突發事件。
⑶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考試過程中發生考點、考場建筑物倒塌、火災以及試卷運送、考生赴考途中交通事故等安全突發事件。
⑷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考試期間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影響招生考試工作正常開展,以及發生考生集體食物中毒、傳染病疫情等突發事件。
⑸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我縣發生破壞性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洪水等),影響或無法舉行考試工作。
⑹網絡與信息安全類突發事件:考試前和考試過程中,在互聯網上發現有關試卷、試題、答案、“槍手”等有害信息突發事件。
⑺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考試期間發生考生或家長游行、集會、靜坐、請愿等群體性上訪事件,影響考試正常工作秩序。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成立蒼南縣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全縣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高考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發生高考突發事件后,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自動轉化為縣高考應急指揮中心。
2.1.1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縣政府分管教育工作副縣長
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聯系教育工作副主任縣教育局局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保密局、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應急辦、縣民宗局、縣公安局、縣人力社保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衛生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信訪局、縣水利局、溫州鰲江海事處、縣電信局、縣郵政局、縣供電局、縣氣象局、縣文廣新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靈溪鎮人民政府、龍港鎮人民政府、中國移動蒼南分公司、中國聯通蒼南分公司等單位負責人。
縣政府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可對縣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成人員進行調整。
2.1.2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在省、市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協調組和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協調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⑴領導全縣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⑵組織制訂、完善高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處置措施;
⑶負責本預案啟動,協調各相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⑷對事件進行分析判斷,重大問題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省、市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協調組報告。
2.1.3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縣委宣傳部:領導當地新聞媒體堅持正面宣傳為主,正確引導輿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報道失實和炒作新聞。
縣保密局:監督檢查高考試卷安全保密工作,會同公安、教育等部門處理考試期間發生的試卷泄密、被盜、損毀等重大事件。
縣監察局:監督檢查高考突發事件過程中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及工作效能等情況,依法追究對事故的防范、發生、處置失職、瀆職等情形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責任。
縣信訪局:負責協調、處理高考期間大規模事件和高考信訪工作。縣經信局: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有關指揮通信的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絡信息安全重大事項。
縣教育局:負責組織、指揮教育系統高考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工作,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督促檢查考試機構、學校預防措施的落實,并開展宣傳教育,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高考突發事件信息匯總、上報和事件定性分析;負責高考突發事件處置管理日常工作,協調聯絡各成員單位。
縣公安局(含縣交警大隊、縣武警中隊、縣公安消防局等):負責試卷安全保衛和考點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考試試卷失泄密信息的嚴密監控、組織案件偵破并對互聯網進行嚴密監控,發現或得知有關網站發出此類信息立即處理;參與考試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道路交通管理,及時疏導車輛。應急處置期間,增派警力、加強警戒,維護交通秩序,確保試卷和考生安全準時到達考點;負責考點洪災、地震、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工作。
縣住建局、縣環保局、靈溪鎮、龍港鎮:負責解決考點及其周圍、考生休息場所噪音等問題,維護良好的考試環境。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考生往返和試卷運送路段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加強考生營運車輛和試卷專用車輛的檢驗和司乘人員的安全教育,維護交通運輸安全。
縣衛生局:負責開展考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護、流行性疾病預警信息和防治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加強考點周邊食品、飲品經營戶的監管力度,嚴禁銷售假冒偽劣和過期食品,堅決查處各種形式兜售作弊工具等不法行為。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和發布氣象災害預警預報信息。
縣供電局:負責對考點、保密室、指揮平臺等供電線路檢查維修和電力供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排除突然停電故障。
其他縣級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工作職能,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
2.2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具體由縣教育考試中心負責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紀委書記擔任,辦公室成員由縣教育考試中心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履行綜合協調、聯絡和檢查督辦,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其主要職責是:
(1)匯總各種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措施建議;
(2)貫徹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指示和部署,協調有關應急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并督促落實;
(3)指揮考點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展開工作。
2.3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
領導小組下設相應的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負責考試各專項應急處置工作,并接受省各專業指揮部和教育部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組的指揮。
⑴臺風、洪災、地震、交通事故等自然災害類和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縣府辦聯系教育工作副主任
副組長:縣教育局局長
成員:縣公安局、縣信訪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衛生局、縣氣象局、縣供電局等部門負責人。
⑵試卷安全保密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縣保密局局長
副組長:縣教育局局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經信局等部門負責人。
⑶網絡有害信息、有組織違紀舞弊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縣公安局負責人
副組長:縣教育局負責人
成員:縣宣傳部、縣經信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負責人。
⑷集體食物中毒、疫情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縣衛生局局長
副組長:縣教育局局長
成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醫院等部門負責人。 ⑸群體性上訪等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縣公安局負責人
副組長:縣教育局負責人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信訪局等部門負責人。 2.4各考點要建立應急處置工作組,明確相應職責。
三、突發事件分級
3.1試卷安全保密類突發事件分級
根據高考試卷安全保密突發事件的性質及危害的大小,把高考試卷安全保密突發事件分為三級。
(1)黃色級(即Ⅲ級)
①一個縣級轄區使用的試題發生泄密;②沒有在媒體上登載試題或相關信息;③性質為自用;
④傳播范圍有限。
(2)橙色級(即Ⅱ級)
情況一
①在兩個以上(含兩個)縣級轄區使用的試題發生泄密;②沒有在媒體上登載試題或相關信息;③性質為自用;
④傳播范圍有限。
情況二
①在一個縣級轄區使用的試題發生泄密;②在媒體上登載試題或相關信息;③性質為販賣或蓄意破壞;
④傳播范圍較廣。
(3)紅色級(即Ⅰ級)
①在兩個以上(含兩個)縣級轄區使用的試題發生泄密;②在媒體上登載試題或相關信息;③性質為販賣或蓄意破壞;
④傳播范圍較廣。
3.2.其它事件分級
其它突發事件的分級如國家和省、市、縣各類突發公共事件中有明確劃分的按其執行,如未具體明確的則由上級協調組或市、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按照事件的緊迫程度、形成規模、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等確定。
四、預防預警
4.1加強預防和安全管理
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防為主、重在建設。招考機構、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將責任分解落實到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定期檢查保密、消防、房屋等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考試管理部門應選擇通風、衛生條件好,便于人員疏散的考點、試場作為考試場所,并設置應急考點、考場。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宣傳教育,務必使考生全面了解高考的管理要求,誠信應考;提高全體考試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執行安全保密制度的自覺性。縣高招委相關單位要在考前對保密室、運送車輛、道路交通、電力以及考點周邊有關經營服務場所、衛生防疫等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開展“凈化考點周邊環境”專項行動,優化考試環境。
4.2建立健全監測和預警制度
招考機構、學校以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高考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警,建立健全預測預警相關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落實責任制。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的原則,通過多種途徑收集可能發生的高考突發事件信息,對各類信息進行綜合性評估和趨勢分析,預測考試安全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隨時掌握事件動態,并及時通報給教育行政部門,必要時根據上級指示發布預警信息,并采取預警措施。
縣公安局要加強對互聯網的嚴密監控,防止與失密泄密及其它有害信息在互聯網散布,發現或得知有關網站發出此類信息立即處理,并及時通報給教育行政部門,并向上級部門報告。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及時發現、查處本地通訊電子市場超范圍經營、銷售涉嫌考試作弊工具的商家。
縣氣象局要認真做好高考期間的氣象檢測,及時通報給教育行政部門。
4.3暢通信息系統
各級教育考試機構、學校以及有關部門應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完善快速應急信息報送系統,包括在各考點與縣級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間建立起的快捷、通暢、持續、高效的應急信息和處置系統。
考試期間,建立高考聯合值班制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考試機構和考點的值班電話、傳真及考試的網上指揮系統必須暢通無阻,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并在考前一周將值班領導和具體人員名單、聯系電話告知縣教育考試中心。各領導小組成員的無線通訊工具必須全天開啟(進入考場時必須調到震動狀態)。
五、應急處置響應和處置措施
5.1信息上報
5.1.1信息報告
發生突發事件后,突發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初步判斷事件等級,同時報當地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省、市招考機構。發生高考失泄密事件、大規模群體舞弊事件或其他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事發地要第一時間(即可越級)報省招考機構、市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應及時續報。信息報送要做到:
迅速: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當地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5.1.2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內容、涉及范圍、影響及破壞程度等情況;
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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