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5篇[合集]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崗位職責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定崗位職責有助于提高內部競爭活力,提高工作效率。一般崗位職責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崗位職責,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
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及本工區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隊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直接領導責任。
2按規定嚴格履行各項勞務用工手續,作好本隊人員的崗位培訓,經常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本隊人員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做到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
3必須保持本隊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變更,須事先向工區有關部門申報,經批準后新來人員應辦理各種手續,并經入場和上崗安全教育后方準上崗。
4根據工區相關部門的`交底向本隊各工種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交底,針對當天任務、作業環境等情況,作好班前講話,隨時檢查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5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檢查本隊人員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重大隱患應立即上報項目部有關領導。
6發生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作好傷者搶救工作,并立即上報項目部領導,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2
一、法人代表職責
1、直接負責電站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把安全生產的責任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崗位、每個人員;
4、加強安全生產各項基礎工作,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管理方法,審核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安全管理專(兼)職人員,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
7、主持召開電站安全管理專題會議,及時通報電站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和有關生產的重大問題;
8、發生重大事故時,及時組織搶險,并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站長職責
1、負責做好電站日常行政事務和生產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年終總結,做好職工管理、考核、調配工作,掌握職工動態,及時為電站提供決策依據;
3、抓好職工隊伍建設,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及進行政治思想、安全知識學習教育,運用各種形式開展思想、安全教育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思想工作、職業道德和安全意識;
4、做好生產和安全月報、季報、年報及統計分析等各項統計工作;
5、根據生產的實際需要,定期編制年度及月份生產計劃,安排電站設備的周期性試驗、小、中修及年度檢修;
6、廣泛開展合理化建議,積極采用新技術,大力推選新的改造,為法人代表當好生產技術參謀;
7、負責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書籍;
8、負責電能經營管理,做好電量統計和電費計算工作;
9、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電站員工落實安全生產法規,整改事故隱患和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三、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職責
1、協助第一安全責任人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度;
2、對電站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下屬失職和違章行為;
3、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組織制訂、修訂和審定分管部門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5、組織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動火報告;
6、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第一安全責任人報告;
7、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全體員工、新進員工、變換崗位員工的教育,檢查、督促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8、組織并參加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匯總并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使安全生產深入人心;負責職工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9、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參加企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實用、齊全、規范化;
11、按照電站制定的應急處理預案,定期組織演練,不斷地總結經驗;
12、管理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消防器材,隨時檢查員工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與佩戴;
13、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和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四、員工職責
1、(電氣運行人員)認真監盤,根據表計及信號反應情況,判斷設備運行狀況,及時做好運行記錄和調整運行參數,使設備正常、安全、可靠、經濟運行;根據上級指示或命令,做好各種倒閘操作、故障排除及事故處理,做到正確無誤和保證人身安全;
2、(水工運行人員)按照規范要求,定期對水工建筑物系統安全監測、檢查,對資料進行整編、分析,隨時掌握各水工建筑物的運行狀態,及時發現和反應異常現象和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3、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4、熟悉并掌握本崗位的各種不安全因素、事故的應急處理辦法、滅火方法;
5、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認真檢查,核對下班前的注意事項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完好;
6、嚴格執行《電業安全規程》、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對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本崗位的工作記錄要清晰、真實、完整;
7、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發現異常、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進行安全控制并報告;
8、認真維護保養設備設施,發現故障,及時消除。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9、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現場規章制度,杜絕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向領導報告;
10、積極參加崗位安全技術培訓和急救培訓,能進行現場急救;
11、對本單位和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3
1)在車間主任的領導下進行各項工作,并直接指揮本班組各工種安全生產、組織和參加任務的完成,嚴格執行一日標準化作業,狠抓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2)根據下達的月份任務計劃和派工單,合理組織人力,把任務落實到人,保證質量良好地均?完成。
3)全面掌握班組人員勞動態度,作業紀律、技術能力,認真做好考核記錄。落實責任制,提高職工的生產技術水平。
4)管理班組所有機械、機具用品,并加強維修保養,不斷改進操作工藝,保證正常生產,做到機械設備保管落實到人。
5)督促檢查本班組"兩紀"執行情況,有違章違紀或產品質量不合格者,應提出批評或返工產品,嚴重的.視其情節,逐級上報,并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6)負責登記職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零星假,每月底向車間匯總上報一次,并有權批準職工在工作期間遇到的四小時以內的零星假。
7)周末認真組織衛生大清掃,經常搞好車間內外的衛生工作,實現文明生產。
8)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4
1、根據生產計劃通知單監督和指導車間人員配置,確保生產計劃及時完成,按生產計劃向倉庫限額領用原輔材料;
2、每天對車間各道工序的生產過程,原輔材消耗進行有效控制,并做好各項記錄;
3、分解生產計劃,并制訂日計劃給相關工序或工段;嚴格實施5S現場管理,做到車間生產條理清楚、井然有序;
4、監督班組員工準確填寫生產數據和各種統計表格;
5、及時掌握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加強對員工操作技能的培訓,不違章操作;
7、加強對生產成本控制,杜絕浪費;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5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黨和國家的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制度。
2、做好日常財務會計核算、預測、分析、管理、控制和監督。不斷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實現資本保值增值。
3、負責編制全公司的財務收支計劃、資金信貸計劃、成本控制計劃、目標利潤計劃等。審核、調整、控制各經濟核算單位的資金收支、成本計劃、費用支出等工作。
4、根據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制度規定,制定公司統一的會計、成本核算的管理辦法。負責全公司會計、成本、資金核算及管理工作,及時匯總、編制、上報各種會計報表。
5、負責公司各項稅金計算、交納及價格、收費管理和監督、負責經濟合同的監督實施。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的核定工作。
7、負責全公司內部財務制度的制定和全公司財務人員業務培訓工作,并組織和實施。
8、負責組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6
采煤班組長是采煤工作面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者,對本班次現場安全管理全面負責,要嚴格按照三大規程組織施工。采煤班組長必須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并熟悉避災路線。采煤班組長必須嚴格按照采煤作業規程要求組織生產,保證安全。
(一)、崗位職責
第1條保證在生產過程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班開始工作以前,必須與安全員(驗收員)一起對采煤工作面進行全面的檢查,發現隱患立即進行處理,確保安全。
第3條采煤班組長要根據當班出勤人員的特點,合理安排人員組織好采煤隊的工作,保證其能夠按照“采煤工作面作業規程”規定的采煤方式、循環進度等規定進行生產。
第4條應堅持敲幫問頂等安全檢查制度,及時進行安全檢查。嚴禁空頂作業,加強工作面和危險地段的頂板支護,經常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5條保證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質量。
第6條組織落實班組勞動安全競賽、安全質量標準化等活動。
第7條保證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監控系統、設備、儀器正常工作,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及時匯報。
第8條帶領全班人員參加班前會。
第9條根據“三大規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時解決在生產中的問題。
第10條負責本班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
第11條負責放炮前的安全檢查和警戒,監督“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等制度的落實。
第12條監督瓦斯檢查員的檢查操作,按規定在瓦斯檢查手冊上簽字,發現不按章操作,要及時糾正、匯報。
第13條采煤工作面發生險情,不適宜進行作業時,要及時命令工人撤離,保證安全。
第14條本班組生產過程中安全設施、防塵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時,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第15條按時組織班組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第16條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二)、責任追究
第17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采煤班組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第18條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依法給予采煤班組長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9條采煤班組長在生產過程中未認真貫徹執行規程、標準和技術規范,采煤班組長應負直接責任。
第20條未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或對采煤工作面的檢查不認真,采煤班組長應負直接責任。
第21條未組織好采煤隊各工種的工作,或之間互有影響,不能夠保證按照采煤工作面作業規程規定的采煤方式、循環進度進行生產的,采煤班組長應負直接責任。
第22條不能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規程”的要求,不能夠及時解決生產中的問題,采煤班組長應負直接責任。
第23條本班特種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采煤班組長應負直接責任。
第24條不認真進行放炮安全檢查、警戒、監督安全放炮制度的落實等,采煤班組長應負直接責任。
第25條未組織開展班組安全教育,采煤班組長應負直接責任。
第26條未認真監督瓦斯檢查員的檢查操作,采煤班組長應負主要責任。
第27條采煤工作面發生險情,不適宜進行操作時,采煤班組長未及時命令工人撤離的,采煤班組長應負直接責任。
第28條本班組生產過程中缺乏安全設施、防火、防塵設施等,采煤班組長仍安排工人操作,采煤班組長應負直接責任。
第29條采煤班組長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負直接責任。
第30條本班組的支護質量、安全出口、兩巷超前支護等工程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采煤班組長負直接責任。
第31條未及時發現整改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隱患,采煤班組長負直接責任。
第32條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采煤班組長負直接責任。
第33條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中,采煤班組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采煤班組長負直接責任。
第34條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7
1、支護工對自身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程質量等負全面責任。
2、熟知“三大規程”中關于“支護工”的各項規定,嚴格正規操作。
3、掌握《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中對巷道的斷面形狀、支護方式、質量標準等技術要求,嚴格按規程施工。
4、堅持“敲幫問頂”制度,施工前要認真檢查施工地點的支架及頂幫圍巖情況,并進行必要的處理工作,使用好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5、支護質量要符合《作業規程》中的技術要求和支護質量標準,嚴格按中腰線施工,不合格工程要返工。
6、所用的材料、工具等要各有其位,嚴禁亂丟亂放,達到文明生產標準。
7、針對重點工序如:處理頂板、挖棚腿窩、開肩窩等要有專人監護。
8、遵章守紀,做到本人不違章,并拒絕執行“違章指揮”。
9、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10、保質保量的'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8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和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協助各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安全學習、安全活動和安全宣傳工作,反映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和職工的`安全要求;
三、負責做好安全教育、入場教育、工種轉換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檢查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和培訓后上崗的情況;
四、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巡回安全檢查,對特別危險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盯崗或跟崗,發現不安全因素與事故隱患時,有權要求作業人員及時處理或上報本單位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五、監督班組和職工對安全設施、安全用具、用品和安全標志的保管和正確使用。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習慣性違章現象,抵制違章指揮行為,對違章者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六、參加指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并組織內部安全檢查,認真做好各種檢查記錄,對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與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并監督和驗證各相關單位的整改情況;
七、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負責安全資料的收集整理,按時上報各種安全報表以及安全考核、總結工作,編制安全月報、安全周報等。
八、發生生產性事故應及時、如實向主管領導和上級部門報告,同時及時組織現場人員和機械撤離;
九、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實施。
十、參加事故分析處理,監督和協助班組落實整改措施。
十一、履行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的相關職責。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9
1、根據生產計劃,制定生產指令、確保生產計劃得以完成;
2、協調日常生產活動,檢查日生產進度,解決生產中提出的問題,形成會議紀要,檢查落實會議決定;
3、組織做好生產統計、生產日報、月報、季報、年報工作;
4、組織制定修訂生產管理規程、工藝規程、標準操作規程等文件;
5、組織生產現場的'監督和管理,保證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有效實施,確保生產過程中各環節符合GMP及相關法規要求;
6、組織檢查生產工藝紀律的執行情況,確保生產過程的偏差得到及時適宜的處理;
7、主持召開生產部技術分析會,針對生產中的技術問題,組織參加技術攻關,做好技術分析工作;
8、組織制定本部門人員崗位職責、確保生產相關人員經過必要的上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并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培訓內容;
9、對本部門人員進行崗位績效考核,對關鍵崗位人員配合人事部門進行專業技術職能規劃及考核,優化人員結構;
10、組織協助公司產品線規劃及新產品開發工作及相關驗證工作;
11、實施安全生產管理規程,防止生產事故發生。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0
1、加強安全思想政治工作,強化防突安全意識,組織好職工安全防突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防突工作能力。
2、做好職工專業知識培訓工作,搞好地質預測工作,制訂年、月計劃安排,并監督、檢查、落實。
3、加強對各采掘區域的地質資料管理工作,搞好地質預測預報工作,提高礦井地質防突工作能力。
4、組織部室人員深入現場,及時解決生產中遇到的測量,地質、水文等各種問題。
5、組織部室人員參加技術革新和推廣新技術活動,積極開展防突研究。
6、協助公司總工程師搞好礦井安全防突工作。
7、協助生產副總搞好生產部業務范圍內綜合防突措施、計劃、工程的具體實施。
8、參與防治突出措施的會審工作,落實措施學習、貫徹、考核工作。
9、參與公司組織的防治突出措施實施情況檢查,負責落實對檢查出屬于業務范圍內問題的.整改工作。
10、配合防突科搞好本系統職工的防突知識培訓工作,提高職工防突意識。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1
1、脫水工負責脫水相關設備、儀器、工具、信號及通訊設施的使用和保養,保持設備完好。
2、嚴格遵守廠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堅持八小時工作制度,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
3、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注意設備及人身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4、熟悉設備性能,做到應知應會,工作時間精力集中,經常檢查設備運轉情況,完成當班生產任務。
5、保持崗位衛生清潔,照明良好,消防器材完好。
6、上崗時按規定穿好工作服、戴好勞保用品。
7、具有環保和節能意識,熟知并能夠正確辨識本崗位的`危險源與環境因素以及控制措施。
8、認真填寫崗位記錄,做到清楚完整。
責任追究:
1、違反《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技術操作規程》規定,不正規操作,罰20元。
2、不經過培訓不得上崗,否則罰款50元。不持證上崗,罰20元。
3、不熟悉設備性能及構造原理不得操作,并扣20元。
4、對分管范圍內衛生不及時清理及不按規定防塵的。罰20元
5、不按規定現場交接班,出現空崗及早脫崗現象。罰20元
6、不按煤流方向啟、停車罰20元。
7、試運轉中發現問題不處理,處理時未斷電一次罰50元。
8、運轉中發現異常情況不進行妥善處理一次罰20元。?
9、因脫崗、巡崗不利、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造成的設備事故、生產事故按《洗選廠生產管理》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2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應具備相應的操作技能,嚴格執行單位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本崗位特種設備和安全設施齊全完好。其職責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
1、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上崗,嚴格按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設備,不違章作業,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特種設備運行中的異常情況,出現緊急異常立即采取措施,啟動應急預案,并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
2、拒絕違章指揮。
3、自覺接受用人單位的安全管理和特種設備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4、積極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水平,確保特種設備安全。
5、按照單位安排,認真參加應急演練,做好應急反應等工作。
6、做好工作記錄。
7、按時參加《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復審。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3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和規定,在主管副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市場調查、營銷計劃、營銷政策制定、用戶服務、市場準入辦理、招標管理、發票管理、產品價格制定,實現安全目標。
第二條 擬定銷售政策,充分調動銷售人員的積極性,努力擴大銷售。
第三條 調查市場狀況,建立區域管理銷售。
第四條 負責對公司銷售人員進行管理,提出獎懲意見。
第五條 協調公司內外銷售關系,為公司拓展銷售創造寬松氛圍。
第六條 為公司產品辦理集團公司內部市場準入。
第七條 負責業務范圍內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等問題的落實整改工作。
第八條 策劃公司廣告,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參加有關展會,擴大公司知名度。
第九條 負責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對上級通報、通知、領導批示及時檢查貫徹執行。
第十條 產品開票嚴格把關,確保公司發票審核符合規定。
第十一 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及時調度組織指揮搶險,并按照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4
1、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包括: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登高作業;壓力容器操作;鍋爐作業;爆破作業;制冷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加強自身對專業知識的'學習,在復審證及公司安全考試中取得合格成績。
3、金屬焊接切割作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焊接切割作業規程和有關規定,并負安全責任。
(1)貯藏、搬運和使用氧氣瓶必須合乎國家安全貯運規定。
(2)乙炔瓶、氧氣瓶使用距離必須符合規定。
(3)遵守動火作業票制度并嚴格落實動火措施。
(4)高空作業、設備內作業等特殊作業必須辦理有關票證,并嚴格遵守。
(5)電焊機、電源開關、電箱、接地線必須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6)嚴禁酒后上崗。
(7)工作中做到“四不傷害”。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5
運輸隊隊長是本工區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在運輸工作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運輸隊隊長必須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保證在運輸作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協調好各運輸隊(班、組)的工作,保證其能夠按照運搬計劃、運搬安全措施及有關規定組織運搬作業。
第3條 組織好班前會,在會上及時傳達安全生產的規定、通知、會議精神,總結上一班的安全生產情況,下達當班工作任務,布置工作。
第4條 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在施工中遇到的問題。
第5條 按規定為操作人員配齊工具、安全用品等。
第6條 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各崗位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照規定進行考核。
第7條 調配各工種操作人員,合理組織職工按照運輸任務進行運搬操作,及時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第8條 在批準進行大件設備、物資的運輸計劃時,應對有關具體安全措施嚴格把關,確保安全。
第9條 及時組織安全質量檢查,排查和處理運輸現場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第10條 組織好對運輸安全設施的維護和定期檢查,確保靈敏可靠。
第11條 定期組織職工進行安全學習,開展區隊安全教育,組織好班組安全教育。
第12條 及時參加有關安全生產辦公會議,認真學習、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13條 督促、檢查相關人員的責任制落實情況和業務保安的執行情況,定期組織進行評比活動。
第14條 監督本區隊運搬計劃、運搬安全措施及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三違”現象。
第15條 每班至少組織一次本工區隱患排查,及時排查生產中的'安全隱患,并組織治理。
第16條 組織好本工區新工人簽定師徒合同,并監督執行。
第17條 負責本工區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管理。
第18條 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
第19條 如實、及時匯報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第20條 組織落實好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第21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第22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二)、責任追究
第23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運輸隊隊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第24條 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依法給予運輸隊隊長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25條 未及時組織進行運輸隊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給予記過直至撤職處分。
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未采取措施進行治理的,給予記大過直至撤職處分。
對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第26條 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運輸隊隊長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對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
第27條 運輸隊隊長對煤礦井下貨物、設備等運輸安全管理負直接責任。
第28條 運輸隊在運輸過程中未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范的,運輸隊隊長應負直接責任。
第29條 未及時組織職工進行安全學習,開展區隊安全教育,或未組織好班組安全教育,運輸隊隊長負主要責任。
第30條 沒有按照運輸計劃、運輸安全措施及有關規定組織作業的,運輸隊隊長應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第31條 在批準進行大件設備、物資的運輸計劃時,未對有關具體安全措施嚴格把關,不能確保安全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32條 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或損害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33條 不能保證工區各崗位操作人員齊全,或本工區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34條 未組織好本單位新工人簽訂師徒合同,或師徒合同執行不好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35條 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不認真,本單位接連發生同類事故或從業人員經常不按章作業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第36條 運輸隊隊未有效落實事故防范措施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37條 外出期間未明確專人代行職權,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38條 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以及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39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運輸隊隊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40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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