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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5-02-13 09:54:32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當下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1、 食品處理區應按照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置、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 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3、 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殺措施。

  4、 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并且提供溫水。

  5、 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6、 用于加工、貯藏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的(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膠型切配板。

  7、 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道具、砧板等公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8、 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地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9、 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1)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 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 照經營。

  (4)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 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5)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6)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2、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食品經營活

  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 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 承擔主體責任。

  (2)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 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 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 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 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 度。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 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 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 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 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 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 作的行為。

  (7)1-2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 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 位有關規定處理。

  (9)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3、食品采購管理制度

  (1)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 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 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 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2)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 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3)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 證明文件。

  (4)禁止采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 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5)禁止采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 畜、水產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制品、包裝嚴重污穢不 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6)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 工的食品。

  (7)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 意個人衛生并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1)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 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 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 觸直接入食品的工作。

  (2) 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參加工 作。

  (3) 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 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4) 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5)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5、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

  (1) 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 加工作。

  (2) 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3) 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發 必須全部戴入帽。

  (4) 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

  (5) 平日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

  (6) ,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7) 工作時嚴禁吸煙。

  (8) 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9) ,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10 )不準用手抓直接入食品。

  (11 )不準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13 )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6、食品倉庫衛生管理制度

  1 ()食品貯存方法:

  ① 低溫貯存

  a. 0°C10C冷藏貯存:至- 條件下貯存

  b. 0C29C冷凍貯存:至- 條件下貯存

  ② 常溫貯存

  a.b.c.貯存基本要求:清潔衛生;通風干燥;無鼠害

  (2) 食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① 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② 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③ 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④ 4C-0C-18C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以 下。

  (3) 食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① 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 進先出。

  ② 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20CM-30CM

  ③ 存放的食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離30CM,,墻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④ 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⑤ 倉庫要定期打掃。

  ⑥ 食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⑦ 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和有異味的食品。

  7、銷售衛生管理制度

  (1)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 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

  (2)銷售直接入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 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3)食品銷售應有專柜,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4)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 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8、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2),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 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4)展示柜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 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5)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 潔的工作衣帽。

  9、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2)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3)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4)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 專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 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10、餐廚廢棄物處置制度

  (1)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應交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 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并簽訂處置協議;

  (2)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3)將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4)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 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5)餐廚廢棄物的容器應當密閉整潔完好,并有明顯標識

  (6)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7)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 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及環保部部門報告;

  (8)企業負責人應適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并對 置行為負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保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保健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保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采購保健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采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保健食品。

  六、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保健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生并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保健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保健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保健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保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保健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發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準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十二、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食品安全知識管理制度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全管理人員,做好經營食品檢驗工作。

  2、依法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等經營食品的相關證件。經營食品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

  4、明確內部衛生管理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注重環境衛生管理,保持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清潔。

  5、對采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6、按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并做好記錄。

  7、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和票據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8、完整建立食品采購索證和臺帳,適時對照自查,隨時清理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及時告知供貨商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

  9、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限的,組織安排臨界食品銷售專柜進行促銷,并將食品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及時做好清柜、下柜、銷毀、結算、建檔等事宜。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制度

  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影響消費者的健康。為此,必須加強對員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本公司特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公司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2、員工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新進實習員工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對于健康證明超過期限的員工,及時通知到指定衛生部門補辦。

  3、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并建立培訓檔案,配備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對所經營食品的檢驗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4、分管人員負責保管本公司員工的體檢合格證明,以備檢查,建立員工衛生檔案,并對員工的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若發現患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員工,應當積極采取調整工作崗位、治療等措施。

  5、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員工,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員工,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6、發現員工有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發熱、嘔吐等癥狀時,應立即調離崗位,查明原因,治療康復后,方可重新上崗。

  7、員工的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一)依據《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組織本企業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和培訓;

  (三)檢查本企業食品安全生產的運行狀況并記錄,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四)督促本企業直接接觸食品生產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并有權要求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疾病和病癥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五)積極接受和配合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企業食品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六)積極主動的參加相關監管部門和本企業組織的食品安全相關知識的培訓,提升自身食品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七)負責與食品安全生產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八)本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員直接對本企業質量負責人負責。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一、實行門店責任制,門店負責人對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嚴格實行查驗制度。

  二、所有進貨的食品,門店負責人及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將嚴格查驗食品質量,防止有毒、變質、過期、不合格、假冒偽劣、受污染等食品進入本單位經營場所,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三、購進食品時,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索取供貨方的營業執照、許可證。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檢查其主體資格是否合法,食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四、對食品包裝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1、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

  2、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1)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9)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3、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4、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

  五、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索取質量檢驗檢疫報告、QS標志、注冊商標證等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應加蓋其印章。食品信息資料應分類建檔,妥善保管,以便食藥監部門和消費者查驗。

  六、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對包裝不嚴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七、在進貨時,對經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拒絕進貨。發現在假冒偽劣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1、自行檢查食品是否被污染、變質,是否超過保質期,若發現有毒在害、污染、不合格和偽劣食品,不得采購,不得入店銷售。

  2、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3、對貯存、銷售的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4、對自行檢查的食品,應當詳細登記,嚴把質量關,防止偽劣食品及不合格食品對消費者的危害。

  食品質量安全承諾制度

  本公司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保證守法經營,保證經營的'食品質量合格、安全,對所經營的食品向消費者做出質量承諾,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自覺接受社會各界人士和消費者的監督以及食藥監部門的檢查。

  1、不經營假冒偽劣食品,不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偽造食品標識、冒用質量標識、標注虛假生產日期,嚴格按標準組織經營,加強質量控制,接受社會監督,承擔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2、對消費者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食品、包裝標識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或者經國家有關部門抽檢判定為不合格的食品,或者經食藥監等部門確認的消費者申訴舉報的假冒偽劣食品,可憑購物小票等相關憑證予以退換,并依法予以賠償。

  3、對質量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進行清理、登記,通知供貸商或生產廠家,并向食藥監部門報告。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對已經進入銷售貨架的食品,發現其質量不合格或有其他違法等問題,本公司將采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整改、銷毀、召回等措施。

  2、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符合國家、行業保障人體驗健康和人身安全標準的,不具備應當具備的食用性能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標準的,不符合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等相關食品,本公司采取停止銷售。

  3、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公司: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3)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4)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6)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7)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9)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10)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11)食品與其標簽、說明書所載明的內容不符的;

  (12)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13)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4、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所列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

  (2)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已售食品,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4)對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食藥監部門或相關部門報告。

  5、已經被確認為質量不合格食品下柜的,需重新上柜,應提供合法檢驗機構經檢驗合格的《檢驗報告》后方可上柜銷售。

  6、將查處食品案件情況、流通環節食品下柜情況等錄入公司信用監管系統,并通過一定形式向消費者公布,進行消費警示,提供消費指導。

  食品進貨、銷售臺帳制度

  1、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實施食品進貨、銷售臺帳制度。

  2、為保證食品安全,本企業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對批發出去的食品也應當建立銷售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并由專人管理。

  3、其他應當記載的內容,包括供貨者的證明文件: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4、在購進食品時,按批次向供應商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銷售票據;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據冊證。

  5、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6、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和優質食品,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并作好記載以備查驗。對索取的票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并接受廣大消費者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提升食品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1、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采取封存控制措施。

  2、立即停止經營銷售可疑食品下柜,封存可疑食品,保存相關證據,以供檢驗部門查明原因。

  3、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問題,立即撥打醫療急救電話120,尋求醫療救助,并控制事故擴大,及時向當地相關部門報告。

  4、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調查處理,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5、自事故發生之時起在2小時內向當地政府、食藥監部門報告,全力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任何人不得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6、應急措施結束后,安置慰問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清理污染物,盡快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不得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消化道傳染病如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效勞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的工作崗位。

  3.食品經營效勞提供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催促以上“五病”的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研究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慣,嚴格標準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標準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的行為。

  7.食品經營效勞提供者應當依照法律的相關規定組織職工參加知識培訓,研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知識,明確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專兼職管理人員應接受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知識的培訓。

  8.從業人員必須接受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從事餐飲效勞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效勞等工作的人員。

  9.建立從業人員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二、管理員制度

  1.制定本單位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根據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方法,必須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未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者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我們要確保持證經營,讓消費者放心。

  4、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方案,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進行知識、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都能掌握崗位知識和要求。我們的培訓方式是集中授課和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我們要對本單位執行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好的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這樣可以保證我們的食品經營活動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7、我們要執行標準,確保食品經營符合相關標準。同時,我們還要協助監督管理機構實施監督和監測,保證食品質量安全。

  三、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我們要依照法律、法規和標準從事餐飲效勞食品經營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2、我們要建立本單位管理,配備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效勞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督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管理員應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項管理制度。

  4、我們要制訂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方案,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項是制度的落實情況。

  5、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檢查,檢查崗位是否有違規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檢查記錄備查。

  6、崗位負責人和主管人員要服從管理員的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規要求操作的行為。

  7、管理員每周至少進行12次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應,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我們要將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四、食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為了保障公眾食品安全,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我們制定了本制度。

  2、我們要對進貨的食品進行查驗,確保食品質量符合要求,并記錄查驗結果。這樣可以保證我們的食品質量安全,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二條規定,所有進入本店的食品都必須進行進貨檢查驗收。這包括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檢查食品合格證明和標識,并索取相關票證。如果需要檢驗檢疫,還必須要求供貨方提供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三條規定,經營進口包裝食品的商家必須在食品包裝上標明中文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也必須注明。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必須加上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同時,還必須注明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第四條規定,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商家必須查驗其有效的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食品不得上市銷售。對于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食品,商家必須經過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規定,商家必須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于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必須及時處理。對于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必須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規定,商家在購進食品時,必須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的內容。

  第七條規定,商家在進貨時,必須拒絕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如果發現偽劣食品,必須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管理部門。

  食品貯存管理制度包括以下規定:

  1.貯存場所、、工具和設備必須安全、無害,保持清潔。必須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庫房必須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必須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去除。

  4.冷藏、冷凍柜(庫)必須有明顯區分標識,設有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必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必須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散裝食品應當盛裝于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信息,以確保食品的安全和質量。

  為了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樹立本單位誠信、負責的形象,以及與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本單位制定了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該制度依據《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規定制定。

  食品召回是指生產銷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或者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并已經進入流通、消費領域,為防止不合格產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本單位及時將缺陷產品從流通、消費領域收回,予以處理或者銷毀,并承擔相關費用的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檢驗、檢疫不合格或未經檢驗、檢疫的產品、超過安全使用期限或保質日期的產品、違法產品、與監督管理部門抽檢核定質量不合格產品同批次的產品、被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召回或本單位認為需要召回的產品,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召回的產品。

  發現銷售的食品屬于不合格食品范圍,或接到食品企業的通知,應立即啟動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該程序包括立即停止銷售該產品、立即通知消費者停止使用、向工商行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及時公布有關信息、為消費者辦理退貨退款手續、召回不合格產品、按規定銷毀或無害化處理等步驟。

  產品召回應自覺接受工商行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產品召回情況應及時、完整、真實地報告工商行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不合格食品退貨和召回的費用,按照供貨合同的有關約定辦理,或者由供給商和銷售商協商,由對產品質量不合格負責的單位承擔。實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應當定點存放,存放場所應當有明顯標志,召回食品的批號和數量必須準確記錄。食品召回后,應當對該食品質量不合格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整改。本單位的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對違反本制度的一律從嚴追究其責任。

  為了確保食品的安全和質量,本單位制定了臨近保持期食品管理制度。該制度包括定期檢查食品的保質期,及時清理臨近保持期的食品,以及對臨近保持期的食品進行標識和分類管理等措施。

  1.根據行業慣例,食品臨近保質期的定義如下:保質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臨近保質期為45天;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但不足一年,臨近保質期為30天;保質期在90天以上但不足半年,臨近保質期為20天;保質期在30天以上但不足90天,臨近保質期為10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上但不足30天,臨近保質期為2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下,臨近保質期為1天。

  2.管理員負責管理臨近保質期食品的銷售、退貨、銷毀等工作,并負責培訓員工相關管理知識。

  3.對于臨近保質期食品,每天定時、定人進行日常檢查。

  4.臨近保質期食品應該放在專門的區域存放,或者統一粘貼“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

  5.臨近保質期食品到期未售出的應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銷售,并及時銷毀。不得退回供貨商或生產商,并建立銷毀記錄臺賬。銷毀記錄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銷毀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確保該過期食品外包裝一并銷毀。銷毀記錄臺賬應如實記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銷毀時間或地點、銷毀方式方法、承毀人、監銷人等信息。

  6.制定退貨規定,對于臨近保質期食品的退貨應及時辦理退貨手續。退貨記錄內容包括退貨商品名稱、規格、數量、退貨時間等,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含電子蓋章)。

  8.食品廢棄物應實行分類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處置臺賬,詳細記錄并注明處理方式。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負責人應對廢棄物處置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廢棄物的,責令立即改正,并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處分。

  9.應急處置方案的目的是對已發生的食品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事故,迅速做出應急響應措施,并認真做好處置工作,使相關部門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影響。

  本單位將建立健全食品投訴處理制度,確保及時、準確、公正地處理顧客投訴。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本單位銷售的食品存在問題,均可向本單位進行投訴。本單位將在接到投訴后,第一時間進行調查核實,并及時向投訴人反饋處理結果。

  一、投訴處理流程

  1、接收投訴:本單位設立專門的投訴接待窗口,接收顧客投訴,并記錄相關信息。

  2、調查核實:本單位將組織相關部門對投訴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及時向投訴人反饋處理結果。

  3、處理結果:本單位將根據調查結果,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保障顧客合法權益,并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

  二、投訴處理的原則

  1、及時性原則:本單位將在接到投訴后,第一時間進行處理,并及時向投訴人反饋處理結果。

  2、公正性原則:本單位將對每一起投訴進行公正、客觀的處理,保障顧客合法權益。

  3、有效性原則:本單位將采取有效措施,解決投訴問題,并預防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三、責任追究

  本單位將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未及時處理投訴、處理不當等情況,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及時向顧客公開處理結果。同時,本單位將加強食品質量管理,確保食品安全,保障顧客健康權益。

  遇到賓客投訴時,我們應該禮貌、耐心地接待。我們應該懷著同情心聆聽賓客的訴求,必要時可以禮貌地詢問,但要避免打斷賓客的講話。同時,我們也要表示出對賓客投訴的關心,讓賓客平靜下來。

  在處理賓客投訴時,我們需要仔細聆聽或向賓客了解投訴的原因。我們要詢問投訴內容、原因、發生時間、地點、涉及人員、賓客要求等,并盡量留下賓客的聯系資料。同時,我們也要顯示決斷力,站在賓客的立場上表示同情,真誠地向賓客致歉,并正面答復客人問題(要注意語言技巧)。最重要的是,我們要充分意識到賓客的自尊心。

  在記錄和調查賓客投訴時,我們需要了解賓客最初的需要和問題所在,并找有關人員進行了解實際情況。投訴賓客的姓名、有關內容記錄要準確具體。在調查時,我們要保持冷靜,不推諉、不爭辯、不怠慢,專心致志為賓客解答問題。

  在告訴賓客處理問題的方法時,我們需要積極尋求,盡量滿足賓客要求。事實調查清楚后,我們要提出處理方法,并耐心轉告投訴人,征求其對處理方法的意見,不得強迫賓客接受。我們應該按照雙方認可的方法解決賓客問題。如果屬于無效投訴,我們需要耐心向賓客解釋,并在不損害企業利益的前提下做出相應的處理。如果屬于有效投訴,即企業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訴,我們要主動承擔責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顧客情緒進一步惡化。在折權限下,投訴處理人可以減免一定金額,如報損等,但如果超出權限金額,需要向更高級別的管理人員要求授權。通常在給顧客補償的時候,可以考慮送鮮花、水果、飲料、禮品或者房間升級等福利,盡量防止直接作折。最后,我們需要把將要采取的措施告訴投訴者,并監督執行情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加強小學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小學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小學食堂與同學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結合小學實際,制定本方法。

  第二條小學校長為小學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小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討論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主管校領導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教導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看法,必需準時責成相關部門舉行全面整改。

  第三條后勤部門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學設立專、兼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詳細負責監督檢查小學食品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小學守衛部門應對食堂等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守衛工作,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入間等,嚴防投毒大事的發生,確保同學用餐安全。

  第五條小學以多種形式對同學舉行宣揚教導,教導同學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加同學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庇護能力。

  第六條小學食堂應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園飲食從業人員必需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小學要定期對相關人員舉行食品安全法律學問的培訓。

  第七條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大事,主管校領導應立刻到現場舉行指揮,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并準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導行政部門報告,樂觀協作有關部門舉行調查、處理。

  第八條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背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傷害甚至生命危急的,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食堂發生嚴峻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員傷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4、食堂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監督員的責任:

  1、未根據小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堂食品安全舉行檢查,或檢查次數、訂正力度達不到要求而浮現問題的;

  2、對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峻后果的;

  3、不主動協作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為的;

  4、未準時傳達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5對、員工未舉行食品衛生安全學問培訓、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不主動協作飲食中心及業務部對食堂食品安全舉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過程中發覺食堂有違背規定的行為而不予以準時訂正、制止的;

  3、不準時傳達上級有關食品安全政策和相關規定,造成工作浮現失誤的;

  4、食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不準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

  5、食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未實行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嚴峻后果的;

  6、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峻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負責人及配送員的'責任:

  1、不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對供貨方舉行索證的:或選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2、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推銷給食堂的:

  3、把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搭配給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責任:

  1、飲服務許可證不準時更換的;

  2、員工上崗不持有效健康證的;

  3、食堂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準時上報主管部門的;

  4未、對員工舉行食品安全學問培訓、測驗、考核的;

  5不、根據食品衛生法及衛生“五四”要求舉行驗收、加工、生產、銷售的;

  6、用不正值手段私自購買食品的;

  7、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響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員的責任:

  1.對食品驗收不把關造成不良后果的;

  2.對庫存食物不檢查造成積壓或過期、變質的;

  3.讓食堂使用過期、變質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廚師、服務員的責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2、發覺食品原料有問題不上報經理或主管部門,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峻后果的:

  4、未辦理健康證上崗的。

  第十條責任及處分

  (一)處分原則

  1、因為工作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給小學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傷害或不良后果的,賦予直接責任人記大過及其以下處分,并責令該飲食部門停止生產、經營,銷毀導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嚴峻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嚴峻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峻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峻危害,給小學和就餐者造成嚴峻傷害或嚴峻不良后果的,賦予直接責任人撤職及其以上處分。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構成犯罪的,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偽造餐飲服務許可證和未取得健康證實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峻情節的,分離賦予警告、取締其在校園的一切經營活動。

  (二)處分種類

  小學在編人員違背本方法的應分離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免職留用察看、免職等處分:造成嚴峻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小學食堂外聘的單位和個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擔當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責任追究程序

  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小學組織相關負責人舉行調查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看法,報總務處、校長室等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本方法由總務處負責解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甜食在我們的生活中越來越重要,蛋糕店自然也成為了人們特別青睞的甜點店之一。然而,隨著對食品安全和質量的不斷要求,各種不安全和劣質的食品問題也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注。因此,打造一個嚴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成為了蛋糕店經營的關鍵。下面,我們將就蛋糕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作出一些介紹。

  一、落實崗位責任

  蛋糕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首先要明確每個人的崗位職責,落實責任。要求所有員工在開店前有序、規范地從事自己的各項工作,并能逐步控制風險。例如,制作流程明確、標準化,設備衛生定期檢查、維護和清潔,產品存儲固定等等。在元器件、原材料和成品的質量測試中,每個員工應積極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信息。

  二、嚴格訂貨體系

  如果蛋糕店采購渠道不明,質量不能保證,則會帶來諸多安全隱患。為了防止此類問題出現,蛋糕店應建立嚴格的訂貨體系。同時,每批次進貨前,蛋糕店需要對其原材料進行核對,確認符合標準要求后再進行進貨。要求業務員對廠家的實地考察,以確認其生產管理相互配合。

  三、電子質信息系統

  為了更好地掌握食品安全生產的情況,蛋糕店還應建立電子質信息系統。該系統工作需要包括品質檢測、檢驗、稽核和產品追溯,所有涉及食品質量安全的各職能部門都應參與其中。通過建立實時追溯系統,一旦發現問題可以立即進行緊急銷毀。

  四、強化安全培訓

  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培訓員工的.意義不可小覷。在設立開業前就應該進行練習,使得他們能夠制定嚴格的生產管理流程,加強崗位責任意識。同時,定期進行提高員工食品安全意識的培訓活動,如對場內場外的服務、消防、環境衛生等知識的了解、加強消費者權益和食品安全法規等,及時將食品安全知識傳達到每個員工,份額所有人都成為安全管理制度的守護者。

  五、完善突發事件預案

  在做好食品安全管理方面,除了平常日常的工作外,惡劣的天氣和突發事件都是插手之一。因此,在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之初,就應該制定完善的突發事件預案進行補充完善。同時,應該在企業中部門安排指定官員進行應急反應。如事先所安排好的員工,如何停止生產、如何銷毀產品,如何處理未被銷毀的產品,如何與顧客進行溝通等等都應有詳細的細節規定。

  總之,制定蛋糕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重中之重。只有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才能保障消費者健康,使商家長期穩定發展。同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更是一個企業的文化品牌。完善的制度和規程必然會慢慢的體現出凝聚力,塑造出一個企業貼近顧客,高效管理效率的形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一、保持環境整潔,地面清洗無食物殘渣,墻壁、墻裙、天花板清潔無脫落,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

  二、餐桌椅整潔、臺布無積污、無油漬,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

  三、餐廳廢棄物盛放容器必須密閉,外觀清潔,標識明顯,能盛裝一個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時清理。

  四、場所環境每天清掃不少于兩次,每周打掃除一次徹底清除老鼠、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孳生條件,達到無蒼蠅、無蜘蛛、無蟑螂、無老鼠。

  五、上菜時服務員要檢查食品質量,不銷售腐敗、變質、變味等不潔食品。服務員的'手不能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湯時,用具不能直接接觸顧客使用的餐飲具。

  六、當餐食用的餐飲具開餐前半小時擺臺,擺放時服務員手不能直接接觸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飲具應及時送到洗消間,不能存放在餐廳。

  七、顧客使用的餐巾必須潔凈。

  八、餐廳內應設供應餐者洗手消毒設施,并能正常使用。

  九、餐廳內設的衛生間要保持清潔,不得有異味。

  十、有空調設施的餐廳其空調系統必須符合公共場所空調系統有關衛生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店經營實際,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第一負責人,對本經營場所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制定以下制度:

  組織新入職員工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要求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并能夠貫徹執行。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并建立培訓檔案。

  及時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政策對員工進行培訓,對掌握情況進行考核。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嚴禁采購下列部分有何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替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簽是否表明下列事項。

  (一) 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采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要到期或者超期食品。禁止采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采購的不合格食品。

  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的證明文件。

  采購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蘋有中文標簽、中文卓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規定的,不得進口。

  商場、超市應當建立食品進貨允收期制度(允收期指商場、超市進貨日期距離該食品生產日期的最長期限)。

  商場、超市經營的食品或用于食用的贈品,均需要按照保質期確定食品的允收期,到貨食品早進貨查驗時應當在允收期規定的范圍之內,超過允收期限的不予收貨。

  食品允收期界限劃分為:

  (一) 保質期16天以上的,允收期為保質期的50%;

  (二) 保質期8天以上15天以下,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后3至4天;

  (三) 保質期少于7天的,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后2至3天。

  (四) 蔬菜、水果、鮮肉等無明確保質期的初級農產品由食品經營者按照保持品質的原則自行確定保質期,并依照前款規定確定允收期。

  (五) 進口食品可根據情況自行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臺賬)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 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采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賬。進口食品確保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者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二) 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者廠商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

  (三)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四、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

  食品退市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街道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視頻信息,要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著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商場、超市應當與其供貨商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上參照規范簽訂《不合格食品退市處理合同》。合同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自覺履行食品停止銷售、銷毀或者無害化處理的義務,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食品檢查、貯存、運輸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

  一、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存放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期的食品。

  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食品,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食品銷售管理制度

  一、商場、超市應當建立“臨時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制度,規范臨近保質期限食品的集中陳列和銷售。

  商場超市應當將“本區食品為臨近保質期食品,請消費者購買后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的提示語在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醒目位置向消費者提示。

  二、商場、超市應當在下列規定的期限前,將臨近保質期限食品放入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集中陳列和銷售:

  (一)食品保質期為1年以上的,期滿之前45天:

  (二)保質期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日前20天;

  (三)保質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

  (四)保質期30天以上不滿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

  (五)保質期16天以上不滿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

  (六)保質期少于15天的,期滿之日前1至4天。

  三、商場、超市應當在每天閉市前對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內的食品進行逐件檢查,對為銷售的到期食品,應當在當日閉市后立即停止銷售、撤出貨架,并做好相關記錄。

  四、商場、超市應當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標明每批次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售應當做到先進先出。倉庫區域應當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域并加貼醒目標簽。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避免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

  五、散裝食品應當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銷售區域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嚴謹銷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銷售和存放設備、設施;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收貨工具分揀。

  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銷售散裝、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食品冷鏈制度

  在銷售如奶制品、豆制品等易敗變質食品時,在食品運輸、貯存、銷售過程中需保持食品標簽標示的保存溫度,以確保食品品質。設立專人記錄食品在運輸、貯存、銷售過程時的溫度,同時確保相應的冷凍(藏)設備的正常運轉。

  食品經營者承諾: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實踐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維護消費者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一、食品采購

  經營單位采購食品,須按國家規定進行索證,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1、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1)禁止采購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清混有異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規范規定的定型氣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二、貯存

  1、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2、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儲存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堂的炊事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4、不得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有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堂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1、食堂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3、食堂從業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癥狀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4、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加工食品時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五、剩飯剩菜的處理

  1、食堂管理人員應精確預測就餐人數,合理安排當餐飯菜的數量,飯菜盡量少剩或不剩。

  2、食堂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食用。

  3、對剩飯剩菜的保管、處理,要有專人負責,并作詳細記錄。

  4、食堂負責人要嚴格對待剩飯剩菜的處理情況做好食堂衛生安全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六、食堂留樣要求的記錄

  1、食堂對外供應的所有食品、成品應安排專人負責,進行留樣。

  2、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克。

  3、對留樣食品的'時間、菜名等其他留樣情況進行詳細登記、造冊,負責人簽字。

  4、留樣人員要切實重視食品流樣工作的重要性,對留樣的記錄情況,食堂負責人檢查、簽名,相關記錄至少保存12個月。

  七、食品清洗和消毒

  1、各食堂應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證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洗衛生,防止食品污染。

  2、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符合gbl4930.1《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衛生標準》和gbl4930.2《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消毒劑衛生標準》等有關條款和標準。

  3、采用化學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觸面。

  4、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持設施內定位存放且有明顯標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做好餐具消毒的記錄工作,對消毒的器具數量及其它情況進行記錄,負責人簽字。

  八、庫房衛生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

  2、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庫房的構造應以無毒,堅固的材料建成且易于維持整潔,庫房內應設置數量足夠的物品存放架,其結構及位置應能使儲藏的食品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以利于空氣流通及物品的搬運。

  4、除冷庫處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或條件。

  九、食品處理區(后堂)及餐廳的衛生要求

  1、食品處理區地面應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不易積垢的材料鋪設且應平整、無裂縫。

  2、粗加工、切配、餐具消毒等需經常沖洗場所,易潮濕場所的地面應易于清洗、防滑并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高度。

  3、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于操作、清洗、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原料加工中需配植物性和動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

  5、涼菜專間內應當由專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間,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6、涼菜操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更換潔凈的工作衣帽,并將手洗凈,消毒,工作時宜戴口罩。

  7、生產加工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態。

  8、餐廳內桌、椅、臺等應保持清潔。

  9、廢棄物至少應每天清除一次,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一、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

  1、采購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宜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二、食品倉儲管理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宜設主食、副食分區(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要保持通風干燥。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衛生。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在倉庫內抽煙。

  三、從業人員健康及衛生管理制度

  1、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辦理《健康證》年檢及新上崗人員辦證,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4、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五、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按要求留存票證。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5、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應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潔柜有明顯“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9、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

  六、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1、餐廳、包間要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分別傳遞食品,專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污染。

  4、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貯存和使用要求。

  5、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

  6、設有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8、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七、食品留樣制度

  1、留樣食品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應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重要接待活動宜保留72小時。

  3、留樣食品必須按期限要求保留,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查驗。

  4、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5、留樣冰箱要求上鎖。

  八、餐飲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如果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逐級報告:發現短時期內出現多例有嘔吐、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的病人時或接到食物中毒通知,負責人應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二、救治病人: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醫院,積極配合協助有關部門救助病人。

  三、保護現場,保留樣品: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操作間。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留樣,以便有關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據。

  五、對中毒食物的處理: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應立即停止食用并按規定封存。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時進行處理。

  九、關鍵加工環節食品操作規程

  一、原料采購要求

  (一)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有關要求,并應進行驗收,不得采購《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不得銷售的農產品。

  (二)采購時應索取發票等購貨憑據,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批量采購食品的,還應索取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

  (三)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作好記錄。

  (四)食品運輸工具應當保持清潔,防止食品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污染。

  二、貯存要求

  (一)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三)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1、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志,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4、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三、粗加工及切配要求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應分池清洗,水產品宜在專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三)易腐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六)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應符合餐飲具要求規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四、烹調加工要求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二)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輔料)經烹調加工后再次供應。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

  (四)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盡快冷卻后再冷藏。

  五、點心加工要求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輔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需進行熱加工的應按熱加工要求進行操作。

  (三)未用完的點心餡料、半成品點心,應在冷柜內存放,并在規定存放期限內使用。

  (四)奶油類原料應低溫存放。水分含量較高的含奶、蛋的點心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貯存。

  六、燒烤加工要求

  (一)燒烤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原料、半成品應分開放置,成品應有專用存放場所,避免受到污染。

  (三)燒烤時宜避免食品直接接觸火焰和食品中油脂滴落到火焰上。

  七、備餐及供餐要求

  (一)操作前應清洗、消毒手部,在備餐專間內操作應符合本規范第十五條第二項至第五項要求。

  (二)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

  (三)操作時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應經消毒。

  (五)用于菜肴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洗凈消毒,不得反復使用。

  (六)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八、食品再加熱要求

  (一)無適當保存條件(溫度低于60、高于10條件下放置2小時以上的),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應充分加熱。加熱前應確認食品未變質。

  (二)冷凍熟食品應徹底解凍后經充分加熱方可食用。

  (三)加熱時中心溫度應高于70,未經充分加熱的食品不得食用。

  九、餐飲具要求

  (一)餐飲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保潔柜應有明顯標記。餐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推薦的餐飲具清洗消毒方法見附件3)。

  (三)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四)消毒后餐飲具應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

  (五)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衛生清掃制度,堅持衛生環境清掃“四定”(定人、定時間、定質量、定責任)制度。

  2、主管領導定期檢查(每周星期三下午)。

  3、食堂負責人自查(每天上午)。

  4、衛生領導組成員抽查(不定期)。

  5、按標準嚴格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問題,立即解決,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一、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二、 食品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三、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四、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五、 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六、 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七、 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

  八、 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九、 廢棄物處置制度

  十、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十一、 投訴受理制度

  十二、 食品添加劑使用公示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

  3、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疾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專門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內容包括從業人員的名字、相片、身份證號、體檢日期、體檢合格證明。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記錄制度

  1、根據實際情況,培訓分崗前培訓和中途培訓。

  2、對于新招員工,在本單位安排的崗前培訓中考核成績達標后,方可上崗。

  3、專門制作培訓記錄本。其內容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培訓人及身份、培訓內容、受培訓員工人數及姓名、考核成績等。

  4、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內容包括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

  5、當單位改進技術后,單位將及時安排員工進行培訓。

  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專門制作進貨本。進貨本應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及聯系電話、代理商名稱及聯系電話。另外,還應有廠家的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2、屬于從下面收購上來的未經抽檢的原料,公司還應做自檢或委托經認證認可的檢驗機構檢驗,并保留相關信息記錄。若檢驗合格,才可做原料。

  3、進貨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1、化驗員應取得化驗員證,應該具備相應能力。

  2、化驗員必須按規程操作,決不能出具虛假檢驗數據。

  3、出廠檢驗項目與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規定的項目應保持一致。

  4、自行進行產品出廠檢驗時,應按規定進行實驗室測量比對,建立并保存比對記錄。

  5、按規定保存出廠檢驗留存樣品。產品保質期少于二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的保質期;產品保質期超過二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6、委托其他經認證認可的檢驗機構做產品檢驗時,應該和檢驗機構簽訂委托檢驗合同或協議。

  7、單位所產產品的原始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8、對每批產品建立銷售臺帳,內容包括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地點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生產過程安全管理制度

  1、人員進出車間要規范。工作人員應佩帶工作牌上崗,注意個人清潔衛生。上崗時必須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私人物品(如耳環、戒指、項鏈等)也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

  2、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和吸煙。

  3、為保護人員安全,工作中,人員應穿戴防護用品。

  4、車間工作人員應按操作規程操作。

  5、貯存、運輸、裝卸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6、建立和保存停產和復產記錄及復產前生產設備、設施等安全控制記錄。

  7、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貯存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半成品及食品成品應分開存放,食品倉庫不得存放藥品、雜品及個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2、及時打掃倉庫,使倉庫保持潔凈。

  3、食品原料和成品應分類、離墻離地上架存放,而且,要按規定的存儲條件存放。

  4、倉庫應有防鼠、防蟲、防蠅、防霉變的設施。

  5、按入庫時間的先后分類存放,做到先進先出。

  6、定期檢查,及時清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設備管理制度

  1、定期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2、出了問題的設備,要及時維修或更換,待好后再生產。

  3、設立清洗組,要對設備進行及時清洗消毒,并且保存具體記錄。

  4、檢驗設備應在計量檢定或校準的法定有效期內使用,相關輔助設備及化學試劑應完好并在有效使用期內。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原料處理。不合格原料不予使用,并配備不合格原料管理本。管理本內容包括處理日期、不合格原料的來源和進貨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體的處理措施。

  2、不合格半成品處理。不合格半成品不予使用,并配備不合格半成品管理本。管理本內容包括處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體的處理措施。

  3、不合格成品處理。不合格成品不予用成品包裝袋包裝和出廠銷售,并配備不合格成品管理本。管理本內容包括處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體的處理措施。

  4、不合格食品相關產品處理。不合格食品相關產品不予使用,并配備不合格食品相關產品管理本。管理本內容包括處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體的處理措施。

  5、根據具體情況,本單位將實施退貨或無害化處理(銷毀)。

  6、建立和保存對消費者投訴的受理記錄。包括投訴者姓名、聯系電話、投訴的食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投訴質量問題、單位采取的處理措施、處理結果等。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1、當獲知生產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者接到本地省級質監部門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書面通知,公司將立即進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如能力不夠,將請求省級質監部門組織專家委員會進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

  2、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于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在確定召回級別后,將立即實施召回。

  3、自確認食品屬于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在1日內,二級召回在2日內,三級召回在3日內,單位將通知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

  4、自確認食品屬于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在3日內,二級召回在5日內,三級召回在7日內,單位將通過本市市級質監部門向省級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

  5、自召回之日起,一級召回每3日,二級召回每7日,三級召回每15日,單位將通過本市市級質監部門向省級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

  6、單位在接到責令召回通知書后,將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不安全食品。

  7、單位在食品召回期限滿15日內,將向所在地的省級質監部門提交召回總結報告;責令召回的,將報告國家質檢總局。

  8、單位將及時對不安全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銷毀的食品,將及時予以銷毀。

  9、單位將對召回情況和后處理情況做詳細的記錄。

  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1、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實行預防為主的策略。

  2、若發生事故,公司將采取一切措施以減少損傷;同時,第一時間向政府報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為落實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并將健康證明存檔備查。

  第三條 重要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經營的糧食、食用油、蔬菜、肉類、禽類、豆制品、水產品、熟食等重要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范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系,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準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采購食品,應當檢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是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采購按規定必須檢疫的家禽、牲畜及其產品,應向供貨者按批次索取《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牲畜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并在顯眼位置公示,留存記錄備查。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實行計算機收費管理,建立電子臺賬。

  第五條 品質量自檢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基金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第六條 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啊和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商場(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監測信息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工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提高至經營等相關情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餐具飲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具、飲具、用具清洗、消毒必須在專間或專區內進行。專間或專區內洗、消毒設施標識明顯。廢棄物盛放應有蓋,使用洗滌劑、消毒劑應符合標準。

  二、不得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飲具和用具。餐具、飲具、用具清洗、消毒應按照一刮、二洗、三沖、四消、五保存的順序進行。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飲具和用具應分開存放。

  三、消毒后的.餐具、飲具、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柜或保潔間內備用,保潔柜或保潔間應有明顯標識。保潔柜或保潔間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無雜物、無蟑螂、無老鼠活動的痕跡。保潔柜或保潔間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四、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

  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所用藥物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六、餐具、飲具、用具首選濕熱消毒法。因其材料不能適應濕熱消毒的可使用化學消毒方法。

  七、消毒后的餐飲具、用具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無力消毒(包括蒸汽等熱力消毒)后的食具必須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化學(藥物)消毒后的食具表面必須無泡沫、無洗消劑的味道,無不溶性附著物。

  八、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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