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囗另类BBWSeⅹHD,av狼论坛,精品一卡2卡三卡4卡乱码理论,体育生gv老师浪小辉3p警察

債務化解方案

時間:2025-04-04 10:22:00 方案 我要投稿

債務化解方案15篇(優秀)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債務化解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債務化解方案15篇(優秀)

債務化解方案1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相關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區政府債務風險,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依法依規原則

  嚴格遵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財政部、省財政廳等相關文件要求,依法依規處置政府性債務風險。

  分級負責原則

  成立由區委書記沈裕謀任組長的開福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按照“誰舉債、誰償還、誰負責”的原則,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區本級具體工作;金霞經濟開發區成立相應領導小組,負責本園區具體工作。

  平等協商原則

  在政府與社會資本方談判中,遵循平等協商、長期合作、公開透明的原則。

  分類施策原則

  針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及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等涉及財政責任的重大債務問題進行分類,逐項整改。優先解決財預〔20xx〕50號、財預〔20xx〕87號、財辦金〔20xx〕92號文件發布后新舉借的債務產生的風險。

  穩妥處置原則

  避免盲目進行突擊整改,防止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動貸款置換期限長、利率低的貸款等。

  二、目標任務

  逐年穩妥消化存量,依法嚴格控制增量,確保我區政府債務可承受、可持續,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三、任務分工

  妥善化解存量

  1、鎖定存量債務

  區發改局牽頭,對照政府年度投資計劃,逐項清理核實存量在建政府投資項目和資金落實情況。

  區審計局牽頭,按照政府性債務、隱性債務和其他債務的口徑,逐筆清理存量政府債務情況,分類鎖定政府與平臺公司的.債務。

  2、分類籌措資金

  區財政局牽頭,將存量政府債務中政府應承擔的資金分年足額納入預算,并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按比例新設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應急專項;指導平臺公司按市場化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妥善處置其應承擔的存量債務;按照資產規模、變現價值、變現時序等口徑和要求,逐項清理核對其管理的國有資產情況,制定資產盤活和處置方案。

  3、繼續完成整改

  區財政局牽頭,按照《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政部關于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要求,繼續整改違法擔保,糾正政府投資基金以及政府購買服務中的不規范行為,確保將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區法制辦牽頭,進一步提高部門、單位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切實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

  區金融辦牽頭,協調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確保必要的在建項目可持續融資,避免因盲目抽貸壓貸停貸出現資金斷鏈,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

  嚴格控制增量

  區發改局牽頭,制定政府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科學論證和編制新建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對于無法落實資金來源或難以實現資金平衡的項目,不得批準立項和開工建設。

  區財政局牽頭,強化新建PPP項目的“兩評”論證;強化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圖預算、工程變更、結算和決算的審核,積極介入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審查。

  區金融辦牽頭,指導平臺公司依法依規開展項目融資。

  規范平臺發展

  區委辦牽頭,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平臺公司的邊界,嚴格控制新設平臺公司,加快整合現有平臺公司,推進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

  強化考核問責

  區審計局牽頭,對政府債務進行年度審計,查處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

  區績效辦牽頭,將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區對各級各部門績效考核范圍。

  區委督查室牽頭,督促審計查處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整改,并商請有關部門,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后出現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黨政干部進行嚴肅問責。

  四、工作要求

  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協調,強化督導,定期召開各責任部門工作調度會,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

  區直各責任部門、平臺要統一思想、強化擔當,抽調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領導負責制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本部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的工作。結合牽頭任務和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金霞經濟開發區領導小組制定本地區具體工作方案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債務化解方案2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打好三大攻堅戰的部署,積極穩妥防范化解我處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根據全省防范和化解政府債務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結合辦事處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債務情況

  截止20xx年12月31止,朱湖辦事處無政府債務。

  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執行中央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各項政策措施,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強化“四個意識”,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高質量發展理念,落實規范債務管理、防范化解風險的主體責任,按照“心中有數、化解有策、兜底有方、應對有效”的要求,堅持黨的領導,牢牢守住不發生新的政府債務風險的'底線,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三、方法步驟

  (一)嚴格流程管理

  1.嚴格項目審批。各部門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從嚴加強建設(改擴建)項目管理,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圍繞脫貧攻堅主戰略,突出重點投資項目,嚴格執行建設標準,著力控制投資規模,嚴禁以脫貧攻堅之名違規審批“花架子”項目。所有建設項目的財政支出要全部依法納入預算管理,決不允許脫離預算約束在法定限額外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未經批準、未落實資金來源、未制定融資平衡方案的項目一律不得實施。經批準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管理,不得隨意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

  2.嚴格對企業和事業單位監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向企業撥款機制,嚴格按照批準的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撥款,嚴禁在沒有預算及合法協議的情況下向企業撥付資金。進一步完善企業資產管理制度,對資產負債超過合理水平、償債能力弱的企業,從嚴控制新增債務融資。嚴禁企業重復利用各類資產擔保融資。

  (二)建立債務管理長效機制

  1.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紅線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區委、區政府有關加強政府性債務、政府隱性債務管理的相關文件精神,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政府債務風險管控工作負主要責任,其余人員按照崗位及職責,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穿透監管,分別承擔相應責任。切實強化債務管理底線思維,嚴禁各部門、各單位違法違規舉借債務或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

  2.是節約開支,壓減公用經費支出。一是嚴格機構編制和人員管理。二是嚴格車輛購置及運行管理。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三是嚴格控制和規范出國(境)公務考察活動。四是嚴格控制會議、慶典、論壇、節會等費用支出。五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開支。六是嚴格控制獎勵補助發放。七是壓縮和控制建設項目。八是行政事業單位壓縮財政預算。九是加強企業管理。全方位加強支出管理,節約運行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風險防范意識。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充分認識化解地方政府債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履行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建立政府舉債終身問責制和債務問責倒查機制,從嚴整治違規舉債亂象。

  (二)強化政治擔當,確保任務落到實處。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盯住重點領域、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著力完善“借用還”和“權責利”相統一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做好債務風險管控工作,嚴堵違法違規舉債融資的“后門”,決不允許新增隱性債務上新項目、鋪新攤子,牢牢守住不發生政府債務的底線。

債務化解方案3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工作要求,指導地方國資委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堅決守住不引發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重要性

  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重要舉措;是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和地區經濟平穩運行的客觀需要;是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推動國有企業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各地方國資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重要性、緊迫性,督促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增強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依法合規開展債務融資和風險處置,嚴格遵守資本市場規則和監管要求,按期做好債務資金兌付,不得惡意逃廢債,努力維護國有企業良好市場信譽和金融市場穩定。

  二、完善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精準識別高風險企業

  各地方國資委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完善重點債務風險指標監測臺賬,逐月跟蹤分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各級企業債務風險的動態監測,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應對。可參照中央企業債務風險量化評估體系,結合地方實際情況,探索建立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量化評估機制,綜合債務水平、負債結構、盈利能力、現金保障、資產質量和隱性債務等,對企業債務風險進行精準識別,將債務風險突出的企業納入重點管控范圍,采取特別管控措施,督促企業“一企一策”制定債務風險處置工作方案,確保穩妥化解債務風險。

  三、分類管控資產負債率,保持合理債務水平

  各地方國資委可參照中央企業資產負債率行業警戒線和管控線進行分類管控,對高負債企業實施負債規模和資產負債率雙約束,“一企一策”確定管控目標,指導企業通過控投資、壓負債、增積累、引戰投、債轉股等方式多措并舉降杠桿減負債,推動高負債企業資產負債率盡快回歸合理水平。督促指導企業轉變過度依賴舉債投資做大規模的發展理念,根據財務承受能力科學確定投資規模,從源頭上防范債務風險。加強對企業隱性債務的管控,嚴控資產出表、表外融資等行為,指導企業合理使用權益類融資工具,對永續債券、永續保險、永續信托等權益類永續債和并表基金產品余額占凈資產的比例進行限制,嚴格對外擔保管理,對有產權關系的企業按股比提供擔保,原則上不對無產權關系的企業提供擔保,嚴控企業相互擔保等捆綁式融資行為,防止債務風險交叉傳導。規范平臺公司重大項目的.投融資管理,嚴控缺乏交易實質的變相融資行為。

  四、開展債券全生命周期管理,重點防控債券違約

  各地方國資委要把防范地方國有企業債券違約,作為債務風險管控的重中之重。探索實施債券發行年度計劃管理,嚴格審核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范圍企業的發行方案,嚴禁欺詐發行債券、虛假披露信息、操縱市場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嚴格限定所屬子企業債券發行條件。可參照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有關規定,對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范圍的企業實行比例限制,引導企業做好融資結構與資金安全的平衡、償債時間與現金流量的匹配。將企業發債品種、規模、期限、用途、還款等關鍵信息納入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并實施滾動監測,重點關注信用評級低、集中到期債券規模大、現金流緊張、經營嚴重虧損企業的債券違約風險,督促指導企業提前做好兌付資金接續安排。對于按期兌付確有困難的,各地方國資委要指導企業提前與債券持有人溝通確定處置方案,通過債券展期、置換等方式主動化解風險,也可借鑒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風險。

  五、依法處置債券違約風險,嚴禁惡意逃廢債行為

  對于已經發生債券違約的,各地方國資委要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屬地責任,指導違約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妥善做好風險處置,通過盤活土地、出售股權等方式補充資金,積極主動與各方債權人溝通協調,努力達成和解方案,同時要努力挽回市場信心,防止發生風險踩踏和外溢。對于已無力化解風險、確需破產的,要督促企業依法合規履行破產程序,強化信息披露管理,及時、準確披露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資產劃轉、新增大額債務等重大事項,保障債權人、投資人合法利益。

  六、規范債務資金用途,確保投入主業實業

  各地方國資委要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融資資金用途管控,督促企業將籌集的資金及時高效投放到戰略安全、產業引領、國計民生、公共服務等關鍵領域和重要行業,原則上要確保投資項目的回報率高于資金成本,切實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作用。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金融監管政策,按照融資協議約定的用途安排資金,突出主業、聚焦實業,嚴禁過度融資形成資金無效淤積,嚴禁資金空轉、脫實向虛,嚴禁挪用資金、違規套利。探索對企業重大資金支出開展動態監控,有效防范資金使用風險。

  七、全面推動國企深化改革,有效增強抗風險能力

  各地方國資委要堅決貫徹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要求,立足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長效機制建設,督促指導企業通過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風險難題。通過加強“兩金”管控、虧損企業治理、低效無效資產處置、非主業非優勢企業(業務)剝離等措施,提高企業資產質量和運行效率。嚴控低毛利貿易、金融衍生、PPP等高風險業務,嚴禁融資性貿易和“空轉”“走單”等虛假貿易業務,管住生產經營重大風險點。加快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加速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加快發展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市場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八、發揮監管合力,完善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體系

  各地方國資委要把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作為一項系統性工程,從投資規劃、財務監管、考核分配、資本預算、產權管理、內控管理、監督追責和干部任免等國資監管的各個環節綜合施策,完善監管體系,發揮監管合力,筑牢風險底線。加強與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證監局等部門的合作,推動債務風險信息共享,共同預警防范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國務院國資委將按照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的要求,督促指導地方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加快建立工作聯系機制、日常監測機制、風險評估指導機制和重大風險報告機制。

  各省級國資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指導地市和區縣級國資監管機構做好監管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

債務化解方案4

  為認真執行上級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巡察反饋意見,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以嚴禁新增債務為首要目標,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規范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范操作,遏制債務增加勢頭,取得明顯成績效果。

  (二)具體目標:自20xx年始,負債10萬元以下村當年實現零債務;

  10—30萬元的村兩年內實現零債務;

  30—50萬元的村三年內實現零債務;

  50萬元以上村每年化解率達20%以上。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20xx年5月底前)。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規范程序、口徑和內容,組織開展對村集體債務的全面清理核實。此次以20xx年村級債務化解基數為基礎,重點核查20xx年后債務變動情況。鎮政府將組織專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根據清理核查結果填寫《鎮村級債務情況自查明細表》,5月底前由村主要負責人簽字審核后統一匯總上報至鎮政府。

  (二)積極穩妥地化解村級債務(20xx年6月份以后)。鎮政府根據所轄村級核實結果、債務形成原因,建立村級控債、化債獎懲制度,積極主動化解村級債務。各村(社區)制定《xx村債務化解實施方案》,實行“一村一方案”,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與個人,要把貧困人員的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不定期對村級化債情況進行抽樣督查。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20xx年1月)。各村(社區)上報20xx年底階段性化債成果,鎮政府匯總一并向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上報,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將對村級化債工作以及控債、化債長效制度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結果報送市委、市政府。

  三、化解措施

  (一)逐步化解債務。優先化解因賬務處理不及時形成的債務,對實質性債務要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化解。

  (二)節約支出化解債務。嚴禁各村新增債務,嚴控村級集體辦公費、報刊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確因征地拆遷、招商引資等需開支的,必須本著簡樸節約的原則,由鎮制定限額,超過部分一律不得入賬。

  (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集體經濟收入。以村級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一是整合盤活各類集體資源,清理整頓顯失公平合同,實現保值增值。二是創新產業發展模式,推廣“黨組織+農戶+基地+企業(合作社)”等形式,整合農村產業的生產、銷售、服務等環節。三是除上級補貼類、救濟類、應急類及專業技術要求較強的資金項目外,承建、領辦30萬元以下的村級小型建設項目。四是整合土地全域整治、“土地銀行”、集體閑置資金募集投資等多項扶持政策,不斷拓寬集體經濟增收渠道。在不斷發展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基礎上,穩步有序化解村級債務。

  (四)規范財務管理,強化監督舉措。各村(社區)要嚴格執行《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十四項制度》要求,規范村級財務管理。鎮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將于每半年對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對各村(社區)上報數據進行核實,對表實不一的村(社區)將實行督促整改,并將化解債務情況納入“三資”月度抽查工作,尤其是對債務重、矛盾多的村(社區)實行重點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各村(社區)也應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由村(社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負責組織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實化解任務。

  (二)嚴明化解責任。建立村級債務化解責任制,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化解村債第一責任人,對化解債務工作負總責,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鎮政府將對化解工作中領導不力、任務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村(社區),予以嚴肅處理。

  (三)確保取得實效。村級債務化解時間緊、任務重,各村(社區)應嚴格對照政策規定,結合“強改轉”作風建設抓好落實,確保取得明顯實效。

債務化解方案5

  為進一步強化我市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范,規范企業舉債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按照常態化、規范化管理要求,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等相關規定,參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相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企業債務范圍

  根據企業債務的性質及償還責任,企業債務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直接負債。企業向市內外金融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借款,負有償還義務的債務。

  間接負債。主要指企業發行的各種債券、向市財政及行政企事業單位的借款。

  或有負債。企業為市屬國有企業以外的單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非國有企業等單位提供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企業負有連帶償債責任的債務。

  二、建立規范的企業融資機制

  編制年度融資計劃。各企業要根據市委市政府重點項目建設以及自身發展需要,認真編制舉債融資計劃,計算融資成本,做好風險評估,明確資金用途與方向;要全面反映企業上年年末債務余額、可用債務資金余額、當年舉債額度、債務支出用途、需償還的債務本息及償債資金來源等重要信息。

  規范融資舉借程序。有融資需求的企業都應制定融資方案,向市國資公司提交融資貸款書面申請,由市國資公司按程序做好審批工作。

  制止違規擔保事項。市屬國有企業對外擔保必須向市國資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明確擬擔保主體、擔保額度、擔保方式和擔保風險防控以及被擔保單位償債能力等信息,堅決制止違規擔保事項。

  制定融資償債計劃。各企業在編制舉債融資計劃的同時,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償債計劃。償債計劃應包括貸款單位、貸款總額、貸款年限、貸款利率、償債時限、每次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償債資金來源、責任人等。各企業應建立融資臺賬,加強貸款合同管理,合理籌集資金,及時償付到期的債務。

  三、建立債務風險動態管控機制

  為防范和控制企業債務風險,應建立健全債務風險管控機制,實行動態化管理,確保企業債務風險可控。

  加強債務資金使用管理。各企業要嚴格按照融資貸款的用途合理使用債務資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強債務資金管理,及時、準確地掌握債務資金使用情況,嚴防債務項目資金被擠占挪用,嚴禁債務資金閑置,不斷降低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建立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各企業要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按月報送本企業債務構成、償還、使用情況報表。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按月匯總、分析企業債務情況,隨時掌握企業債務規模、債務結構、資金使用和風險狀況,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四、加強融資成本管控

  嚴格控制企業融資成本。各企業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融資成本的管控,實行融資機構利率比選制度,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原則上企業融資綜合成本最高不得超過市政府研究決定的貸款利率最新上浮標準。

  鼓勵企業多種方式融資。引導和鼓勵企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打好“融資組合拳”,可采取發行債券、動產擔保融資、團體貸款、融資租賃、PPP等多種融資模式,切實改變目前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的融資方式,分散融資風險,降低融資成本,實現融資多元化。

  置換較高成本存量債務。要按項目類別、融資渠道、融資成本、還款計劃和方式等,逐項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較高債務。通過多種方式逐步置換,減輕企業利息負擔,優化企業債務結構。

  五、建立債務風險管理機制

  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按照客觀、全面、科學的原則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實際的債務風險預警系統,設立并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風險預警指標,全面反映企業整體償債能力、債務增長速度、當期償債壓力等,為市委、市政府決策及時提供依據。

  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當企業出現償債困難時,債務人要履行償債責任,及時報告債務風險,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通過控制項目規模、處置存量資產、動用償債準備金、債務重組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建立債務考核問責機制。要把企業債務納入企業負責人薪酬考核以及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強化對企業債務的考核、審計和責任追究。要強化舉債責任意識,嚴格執行舉債審批程序和資金使用規定,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風險防控不力、不按要求報告債務情況、提供虛假信息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債務化解方案6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從辦公室工作實際出發,通過全面排查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和外部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點,開展評估風險等級、制定防控措施、規范權力運行、加強監督管理、強化考核追究等手段,著力構建預防超前、制度完善、監督有力、干部廉潔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體系,創造依法辦事、高效做事、廉潔干事的環境,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權力運行中不廉潔行為的發生。

  二、方法步驟和主要內容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第一季度)

  (一)動員部署。及時召開全辦動員大會,認真傳達全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會議精神,進行動員部署,制定下發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的分工。同時結合周二集中學習等,持續加大有關廉政風險防控的學習力度,使辦全員牢固樹立廉政風險防控的意識和觀念。

  (二)成立機構。成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廉防辦”(掛靠在人秘股)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各掛靠單位、各股室各負其責,形成內外監控、多方聯動、上下協同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由辦分管領導牽頭抓好分管范圍的廉政風險防控的職權梳理、風險查找、防控措施等防控重點,同時辦掛靠單位、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指定專人負責,做到股室(掛靠單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與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同步推進。

  風險等級的`評定:按照風險發生的機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廉政風險分為高、中、低三級:(1)高級風險為重點關注等級,指發生機率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嚴重損害后果,有可能觸犯國家法律,構成犯罪的風險;(2)中級風險為需要關注等級,指發生機率較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較為嚴重損害后果,有可能違反黨紀政紀和相關法規的風險;(3)低級風險為一般關注等級,指發生機率較小,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風險。

  風險等級的管理:廉政風險等級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高級風險由辦主要領導負責,中級風險由辦分管領導負責,低級風險由辦掛靠單位、股室負責人直接管理和負責。

  辦“廉防辦”將排查出來的風險點和預防措施在一定范圍內征求意見并公示。

  第三階段:制定防控措施階段(20xx年第三季度)

  (一)公開亮權。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公開不夠、權力運行透明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堅持把有效的內部監督與暢通的外部監督相結合,拓展信息公開范圍。要充分利用網站、公開欄及宣傳欄等陣地,將職權目錄、運行過程、運行結果等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監督。辦“廉防辦”要負責將本辦履行職權情況積極對外公開,重點公開“三重一大”、民生保障等熱點問題,做到及時、主動、全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消除各種潛在的廉政風險。

  (二)制度控權。要匯總排查出來的因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有“漏洞”而產生的風險點,形成防控措施責任分解抓落實的方案:一方面做好當前各項廉政制度的評估,查找制度有無漏洞,是否隱藏部門利益,建立健全相應的防控制度,使制度更加科學、合理、管用,努力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另一方面要結合職權梳理和風險排查,建立健全相應的防控制度,讓每一個風險點都能找到相應的防控措施。要按照明晰職權邊界、規范工作權限的原則,對每個崗位、法定權限制定相應的規范。重要重點崗位人員應按規定實行定期輪崗交流。

  (三)簡政放權。各掛靠單位、各股室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市場競爭不充分、行政管制過度而存在的廉政風險,從人、財、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敗的重要權力崗位入手,構建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要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審批手續,拓寬網上審批覆蓋面,提高辦事速度,不斷優化政務環境。

  第四階段:建立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第四季度)

  (一)檢查考核機制。要建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檢查考核制度,通過信息監測、定期自查、上級檢查、社會評議等方式,對風險點及其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結果納入本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績效評估考核內容。

  (二)預警處置機制。建立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預警制度,由辦“廉防辦”指定專人負責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對收集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有針對性地進行預警處置,對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督導,在一定范圍內通報預警處置情況,努力做到“沒有問題早防范,有了問題早發現,一般問題早糾正,嚴重問題早查處”,防患于未然。

  (三)風險評審機制。邀請辦廉政風險評議監督員或紀檢監察部門,對我辦的防控制度進行審核評估,重點圍繞制度的廉潔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沖突等問題,從制度設計環節開始,查找制度在內容、程序、配套等方面的不足。

  (四)動態管理機制。在廉政風險防控實踐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推進防控機制的科學化和規范化,并結合我辦各項工作發展的新要求,對新出現的廉政風險要及時制定和優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風險防控動態修正優化機制,推進源頭治腐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目標,統一思想。辦領導班子成員和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明確目標任務、主要內容、重點步驟,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區紀委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大力開展宣傳工作,在全辦營造勤廉風險防范的宣傳氛圍。

  (二)領導帶頭,精心組織。建立廉政風險防控制度體系,涉及面廣,政策性、專業性性強。辦班子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職責,對分管范圍內防控體系建設工作帶頭抓、親自抓,查找廉政風險,帶頭制訂和落實防控措施,帶頭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圍內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確保全面推行,落到實處。

  (三)結合實際,務求實效。要立足實際,堅持把建設廉政風險防控體系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緊密結合,突出抓好權力清理、風險查找、防控措施制定等防控重點,確保把風險點找全、找準,力求取得實效。

債務化解方案7

  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防范控制債務風險的戰略部署,規范地方政府相關融資業務,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現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整體要求

  (一)持續做好常態化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工作,進一步規范銀行保險機構、地方政府相關融資業務,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嚴格執行地方政府融資相關政策要求,打消財政兜底幻覺,強化合規管理、盡職調查,嚴禁新增或虛假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切實把控好金融閘門。各級監管機構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建立完善風險監測體系,制定風險應對預案、疏堵結合、精準施策,對新增或虛假化解的銀行保險機構和負有責任的個人依法從嚴處罰。

  二、嚴禁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銀行保險機構應嚴格盡職調查,提供融資應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不得違法違規提供實際依靠財政資金償還或者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的融資。二是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黨委、人大及其常委會、政府及其部門出具承諾或擔保性質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決議、會議紀要、協議、各類函件等。三是不得要求或接受以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國有資產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融資進行抵押、質押以及以售后回租、售后回購等的方式變相抵押、質押。四是不得要求或接受以政府儲備土地或者未依法履行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等公益程序的土地抵押、質押。不得提供以預期土地出讓收入作為企業償債資金來源的融資。五是參與政府和社會的合作(PPP)、政府投資基金等,不得約定或要求由地方政府回購其投資本金、承擔其投資本金損失、保證其最低收益,不得通過其他明股實債的方式提供融資及相關服務。六是不得將融資服務作為政府購買服務內容。七是企事業單位在本行、本公司存量地方政府相關融資,已經在抵押擔保方式、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方面整改合格。八是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健全新增隱性債務發現機制。銀行保險機構應在合同中約定,一旦發現客戶違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將終止提供融資,已簽訂融資合同的終止提款,同時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相關監管機構。

  (三)加強融資平臺公司新增融資管理。銀行保險機構向地方政府相關客戶提供融資前應查詢財政部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及中長期支出事項監測平臺(以下簡稱“監測平臺”),根據查詢結果實施分類管理。對于不涉及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客戶,銀行保險機構應落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政策要求,按照市場化原則,依法合規審慎授信,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對承擔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客戶,銀行保險機構還應遵守以下要求:一是不得新提供流動資金貸款或流動資金貸款性質的融資。二是不得為其參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提供配套融資。除此以外對確因經營需要且符合項目融資要求的,必須由客戶報本級人民政府書面審核確認,銀行保險機構將審核確認情況作為審批融資的前提條件,同時嚴禁以審核確定名義進行變相擔保。在嚴格依法合規解除違法違規擔保關系的基礎上,對必要的在建項目允許在不擴大建設規模和防范風險的提前下,繼續提供融資,避免出現工程爛尾。各級監管機構不再受理原銀監會融資平臺名單查詢和調整事宜。

  三、妥善化解存量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四)依法合規配合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銀行保險機構配合地方政府化解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到期存量隱性債務,要嚴格遵守《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配合做好防范化解融資平臺到期存量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的通知》(銀保監發[20xx]45號文件)。在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的前提下,以市場化方式合規、適度向融資平臺公司提供化債融資,承接債權債務關系清晰、對應資產清楚、項目具備財務可持續性、化債方案明確且切實可行,短期償債壓力較大的到期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可適當延長期限,探索降低債務利息成本。優先化解期限短、涉眾廣、利率高、剛性兌付預期強的債務,防范存量隱性債務資料鏈斷裂的風險。銀行保險機構使用企業周轉便利類金融工具接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前,應通過監測平臺確認該筆債務在財政部匯總的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清單內。提供的資金期限不得超過其對應的到期債務化解期限,規模不得超過對應到期債務本金余額,不得通過信托資金、流動資金貸款或其他流動資金貸款性質的融資置換存量隱性債務,不得置換明股實債類債務。

  (五)做實作細化債方案。各銀行保險機構應要求融資平臺公司提供存量隱性債務化解方案,逐筆明確還款日期、還款金額和償債資金來源,及時采取追加合法擔保等風險化解措施。

  (六)協商整改擔保方式。各銀行保險機構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管理等有關規定,對于地方政府及其部門、機構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提供的原有擔保,以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或以無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出讓收入承諾或土地儲備作為擔保,應重新落實合法擔保。

  (七)嚴禁虛假化債。銀行保險機構要嚴密監控資金用途,確保資金僅用于償還對應到期債務的本金。不得用于擴大建設規模等違規用途,支持地方政府實質性化解隱性債務,嚴禁虛假化債。不得配合地方政府或融資平臺公司置換不符合條件的隱性債務。不得將不具備市場化條件的隱性債務轉為經營性債務。不得將仍要地方政府承擔的隱性債務轉為經營性債務。發現違規情況及時報告監管機構,在違規行為整改完畢前,終止發放后續資金。各地要強化與銀行保險機構的信息共享比對,未經債權人同意的不得作為已化解債務或合規化債,防止虛假化債。

  四、強化風險管理

  (八)落實主體責任。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切實履行風險管理主體責任,指定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管理,管理層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本機構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尤其是新增隱性債務和隱性債務化解情況。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及時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制定完善融資平臺公司風險應對預案,加強統籌協調,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九)加強統一授信管理。銀行金融機構要定期進行融資平臺公司風險評估,按照穿透管理和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強化集團統一的授信管理。要將貸款含貿易融資、債券投資、特定目的載體投資、票據承兌和貼現、開立信用證、保理、擔保、貸款承諾以及其他實質上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信用風險的業務納入對融資平臺公司的統一授信。銀行保險機構要進一步規范各類業務管理,不得通過理財、信托、保險、融資租賃等方式違規向融資平臺公司提供融資或繞道置換不符合條件的隱性債務。不得承銷變相增加或虛假化解隱性債務的平臺公司債券。保險機構要切實加強資金運用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

  (十)優化審批流程及權限。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優化風險管控措施和控制流程。加強對融資平臺公司融資業務的集中審批和管理,嚴格不同層級的審批權限,落實授信管理問責機制。對存量隱性債務置換、以及轉為經營性債務的審批權限上收至總行或總公司管理,不得委托或轉授權給分支機構。

  (十一)嚴格風險管理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科學評估融資平臺公司的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重點審核收入的真實性、持續性和可行性,統籌考慮融資平臺公司負債和償債能力的匹配度,要審慎評估各類擔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充分性,切實加強項目資本金支付、貸后管理等關鍵環節,密切跟蹤監測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確保風險管控到位,對實際控股人或控股股東有未結清隱性債務的企業要加強資金監控,嚴防資金挪用風險。

  (十二)設立區域風險限額。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密切關注相關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等級、財政信用情況等,對債務率高的地區要加強融資平臺公司的區域風險管理。

  (十三)合理確定期限結構和還款方式。各銀行保險機構應根據項目預期現金流情況和實際建設期、達產期及運營期合理確認期限結構和還款方式。

  (十四)嚴密排查隱性債務風險。各銀行保險機構應至少每半年對納入監測平臺的客戶組織一次風險排查,重點排查隱性債務未結清的融資平臺公司,動態掌握各種影響償還的風險因素,一戶一策采取化債措施,并向相應的監管機構報送排查報告。對風險較大、隱患突出的客戶,應加大排查頻次和化解力度,有序推進資產保全和風險化解工作,形成重大風險的,應及時向相應監管機構報送。銀團貸款牽頭行或代理行應履行銀團貸款貸后管理職責,按時完成化債進度報告并分送各銀團成員行。

  (十五)做實資產分類。銀行保險機構要嚴格落實資產分類要求,根據實際風險情況調整融資平臺公司的資產分類,真實、準確、動態掌握風險情況,對于資不抵債、到期不能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要及時下調五級分類等級,不得掩蓋不良資產。

  (十六)足額計提撥備。銀行保險機構應統籌考慮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和預期損失足額計提資產損失準備,確保資產損失準備能夠覆蓋融資平臺公司相關業務的損失,對隱性債務未結清的融資平臺公司,銀行撥備水平不得低于本行貸款撥備的平均水平。

  五、強化監管監測工作

  (十七)各級監管機構要高度重視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確定專門的牽頭部門,建立協同機制,積極開展地方政府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各銀保監局每半年至少要集中研究一次轄內銀行保險機構涉及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尤其是違規新增隱性債務及隱性債務化解情況,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為橙色或紅色的地區要增加研究頻次。

  (十八)明確監管要求。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履行風險防控的主體職責,確保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履職問責、分類準確性、撥備充足性等符合監管要求,對銀行保險機構新發生的融資平臺公司大額不良風險暴露或其他重大風險要及時跟蹤調查,明確監管意見。

  (十九)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監測體系。各級監管機構要基于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清單,密切監測隱性債務風險情況,重點關注涉及隱性債務規模大、資產分類和資本計提不準確,或新增融資平臺公司相關業務較多的風險突出的機構,督促其加大風險化解力度。各級監管機構要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統一安排,填報相關的專項統計報表,持續做好風險監測,既要關注表內貸款、債券融資,也要做好理財、信托等資產管理業務以及投向融資平臺的其他表內外業務風險監測,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密切監測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到期情況,建立專門的統計監測臺賬,逐筆統計到期時間、金額、償債資金來源、實際償還情況等,切實掌握風險底數。各級監管機構要指導銀行保險機構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做好融資平臺公司債務信息共享比對工作,對涉及本機構的數據要按要求迎應核盡核,積極與財政部門和債務人溝通協商,協同提升數據質量,要依托監測平臺跟蹤監測銀行、保險機構對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融資平臺公司、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提供的融資。

  (二十)制定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各銀保監局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轄內的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對不能按隱性債務化解方案落實資金來源,未能按期償還的,要指導銀行保險機構及時與地方政府進行溝通,采取措施及時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風險,并及時報告銀保監會。

  (二十一)定期報告制度。銀保監局每半年應向銀保監會報告銀行保險機構涉及的地方隱性債務情況、債務風險情況,包括但不限于隱性債務風險化解進度、融資平臺公司相關業務的主要風險監管工作情況等。

  六、嚴格依法問責機制。

  (二十二)建立健全內部問責機制。銀行保險機構要恪守不新增隱性債務的底線,妥善化解存量隱性債務,依法合規參與地方政府相關融資,要完善內部控制,明細責權劃分,建立問責機制,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要嚴格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二十三)組織現場檢查。各級監管機構要將融資平臺公司相關業務納入現場檢查內容,切實加大檢查力度,重點檢查新增隱性債務、違規置換或虛假化解隱性債務的行為。

  (二十四)加大問責力度。對存在違規問題和存在重大風險的銀行保險機構,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對違規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

  (二十五)強化監管協作。各銀保監局要加強與地方政府和財政部門的溝通協作和信息共享,在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化解、融資平臺公司共享比對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形成監管合力。監管中發現的新增或虛假化解隱性債務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通報財政部門。要及時將轄內融資平臺公司融資風險情況向同級地方政府報告,發揮地方政府在風險處置中的積極作用。

  (二十六)本指導意見印發前出臺的有關文件如與本指導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指導意見執行。

債務化解方案8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相關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區政府債務風險,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

  嚴格遵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財政部、省財政廳等相關文件要求,依法依規處置政府性債務風險。

  (二)分級負責原則

  成立由區委書記沈裕謀任組長的開福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按照“誰舉債、誰償還、誰負責”的原則,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區本級具體工作;金霞經濟開發區成立相應領導小組,負責本園區具體工作。

  (三)平等協商原則

  在政府與社會資本方談判中,遵循平等協商、長期合作、公開透明的原則。

  (四)分類施策原則

  針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及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等涉及財政責任的重大債務問題進行分類,逐項整改。優先解決財預〔20xx〕50號、財預〔20xx〕87號、財辦金〔20xx〕92號文件發布后新舉借的債務產生的風險。

  (五)穩妥處置原則

  避免盲目進行突擊整改,防止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動貸款置換期限長、利率低的貸款等。

  二、目標任務

  逐年穩妥消化存量,依法嚴格控制增量,確保我區政府債務可承受、可持續,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三、任務分工

  (一)妥善化解存量

  1、鎖定存量債務

  區發改局牽頭,對照政府年度投資計劃,逐項清理核實存量在建政府投資項目和資金落實情況。

  區審計局牽頭,按照政府性債務、隱性債務和其他債務的口徑,逐筆清理存量政府債務情況,分類鎖定政府與平臺公司的債務。

  2、分類籌措資金

  區財政局牽頭,將存量政府債務中政府應承擔的資金分年足額納入預算,并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按比例新設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應急專項;指導平臺公司按市場化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妥善處置其應承擔的存量債務;按照資產規模、變現價值、變現時序等口徑和要求,逐項清理核對其管理的國有資產情況,制定資產盤活和處置方案。

  3、繼續完成整改

  區財政局牽頭,按照《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xx〕50號)、《財政部關于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xx〕87號)要求,繼續整改違法擔保,糾正政府投資基金以及政府購買服務中的不規范行為,確保將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區法制辦牽頭,進一步提高部門、單位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切實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

  區金融辦牽頭,協調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確保必要的在建項目可持續融資,避免因盲目抽貸壓貸停貸出現資金斷鏈,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

  (二)嚴格控制增量

  區發改局牽頭,制定政府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科學論證和編制新建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對于無法落實資金來源或難以實現資金平衡的項目,不得批準立項和開工建設。

  區財政局牽頭,強化新建PPP項目的“兩評”論證;強化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圖預算(招標上限值)、工程變更、結算和決算的審核,積極介入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審查。

  區金融辦牽頭,指導平臺公司依法依規開展項目融資。

  (三)規范平臺發展

  區委辦牽頭,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平臺公司的邊界,嚴格控制新設平臺公司,加快整合現有平臺公司,推進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

  (四)強化考核問責

  區審計局牽頭,對政府債務進行年度審計,查處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

  區績效辦牽頭,將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區對各級各部門績效考核范圍。

  區委督查室牽頭,督促審計查處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整改,并商請有關部門,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后出現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黨政干部進行嚴肅問責。

  四、工作要求

  (一)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協調,強化督導,定期召開各責任部門(單位)工作調度會,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

  (二)區直各責任部門(單位)、平臺要統一思想、強化擔當,抽調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領導負責制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本部門(單位)防控化解政府債務的工作。結合牽頭任務和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金霞經濟開發區領導小組制定本地區具體工作方案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債務化解方案9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縣有關會議精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確保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市、縣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部署,按照“摸清舊債、嚴控新債、落實責任、分類處置、逐步化解”思路,堅持依法依規、依靠群眾、因村制宜、規范管理,將化解村級債務與加強鄉村治理、發展集體經濟、規范“三資”管理相結合,把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作為治本之策,做到化存量與控增量兩手抓、兩手硬,減負、增能、提效并舉,為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夯實經濟基礎。

  二、工作目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實現債務清零;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內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全鄉債務清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實。結合年度資產清查工作,對全鄉農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務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按照債務形成的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物限、經手人,審批人,分門別類、登記造冊。清查結果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后,以村為單位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對已確認的村級債務,利用“全國村級債務摸底調查管理系統”,鎖定債務數額,精準確定化債范圍,精準制定化債方案,報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備案。

  (二)剝離經營性債務。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甄別經營性債務,逐村建立臺賬,鄉級統一管理。對有明確來源和化解途徑的經營性債務,村級組織要制定還款計劃,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動態監管,督促及時還款。對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舉債、形成不良經營性債務的,按照“誰批準、誰負責,誰借錢、誰償還”的原則,落實化債責任,明確償還期限,確保按期化解。

  (三)依法清收債權。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清收債權用于還債。對農戶稅改前的應繳稅費欠款,可采取先掛賬的辦法,待承受力明顯增強后再作處理。對農戶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可采取對沖方式處理。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干部職工的欠款,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歸還。對企業欠款,按合同協議據實清收,確有困難的`,可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對債務單位撤銷、債務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虛(空)賬債權,依法予以核銷。

  (四)落實減免政策。對村級公益性事業負債,按照有關政策依法依規給予政策臧免和資金支持。對稅改前村集體欠微稅費形成的債務予以豁免,對村集體拖欠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形成的債務,確實無力償還的,積極與相關單位協商減免;金融機構應制定優惠政策,對稅改前的村級貸款,相應機構從未主張過債權、且符合《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呆賬核銷條件的,按程序予以核銷;一直主張債權的,可依法予以減息免息。對在村級債務化解過程中發生的特殊情況,報鄉政府一事一議集體研究決策。

  (五)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鼓勵村級組織依托集體土地、山林、水面、廠房等資源,以入股、租賃等方式,與相關市場主體實現共建共享;支持村級組織依托集體經濟組織、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展土地流轉、托管等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建立資產登記制度,全面掌握資產使用情況,有效保障農村集體資產安全;指導村級組織依法用好村級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開發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規用于償還債務。

  (六)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充分利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盤活集體資產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清產核資中依法收回的資產、資源,經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招標、競價承包,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已經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的村,集體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償還債務,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員可用分紅收益沖抵所欠債務。

  (七)堅決制止新增債務。加強農村集休“三資”監管,健全監管制度,規范收支行為,從源頭防控新增債務。建立舉債審批和責任追究制度,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債務增量。村級組織抓發展、搞建設,必須量入為出,不得超越自身實力。對違規舉債造成不良債務的,堅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八)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村集體是化解村級債務的責任主體,必須主動想辦法償還債務,不能“新官不理舊賬”。鄉鎮是化解村級債務的實施主體,針對各村債務產生的不同情況,逐項制定債務化解方案,實行“一村一方案”。縣政府設立化解村級債務專項獎補資金,對按時保質完成化債任務的鄉鎮予以獎補。

  (九)鼓勵企業“結對幫扶”。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國有和民營企業以及其他市場主體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結對幫扶”,支持村集體化解債務。充分調動和發揮“千企幫千村”示范引領作用,幫助村集體把資產、資源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以高質量“輸血”提高集體經濟文“造血”功能。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業務培訓(3月28日-4月10日)

  積極開展多層次、全方位宣傳,提高人民群眾對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的知曉率、參與率,同時,對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重大意義、工作目標、方法措施、工作流程等組織專題培訓。

  (二)制定方案,明確任務(4月11日-4月15日)

  根據全鄉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債務化解的目標和時間表,按照時間節點全力推進。

  (三)清理核實,鎖定債務(4月16日一6月10日)

  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專班對每筆村級債務的形成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經手人、審批人進行清理核實,填寫《大悟縣村級債務情況自查明細表》、《大悟縣村級經營性債務自查明細表》,由村主要負責人、駐村干部簽字上報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四)積極穩妥,化解債務(6月11日-11月30日)

  針對每筆村級債務制定化解方案,明確化解責任人、化解時限、化解資金來源,確保化債效果。填寫《大悟縣村級債務化債登記表》,由村主要負責人、駐村干部簽字上報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五)總結驗收,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化債責任制、舉債責任迫究制等相關制度,指導各村總結階段性的化債成果和經驗,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各村化債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將驗收情況上報縣化債辦,做好迎接省、市檢查驗收準備。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責任落實。這次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既是省政府今年提出的三項硬伙硬結的工作之一,也是省紀委嚴格跟蹤督辦的事項,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自黨,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和務實高效的作風,扎實做好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在堅持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前提下,積極尋求化解村級債務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穩節奏,防止急躁冒進,要制定應急預案,堅決防止因群眾訴求久拖不決、草率處置而激化矛盾,引發群體性的事件或嚴重事件。為積極穩妥推進村級債務的化解,黨委書記親自掛帥,分管負責人錢進同志要專抓此項工作。同時抽調專門力量,組成工作組,由鄉班子成員帶隊,分片包干,責任到人,深入村組幫助開展工作。

  (二)嚴格操作程序。為確保這次村級債務清理核實工作數據真實準確,要嚴格按照宣傳動員、培訓骨干、調查研究、制定方案、清查核實、統計匯總、逐級審核、考核驗收的程序進行。具體工作中要做到“五統一”,即統一政策規定、統一培訓骨干、統一時限要求、統一表冊格式,統一驗收標準。

  (三)嚴格工作紀律。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依法依規核實債務,徹底擠干“水分”,堅持消除“人情債”、“糊涂債”,嚴禁弄虛作假,虛報、高報、瞞報債務。這次債務清理核實,以村為單位上報,以鄉鎮為單位匯總。一旦查實有弄虛作假問題,要嚴肅追究責任。

  (四)嚴格督查驗收。工作專班要經常性的督導檢查,每個階段結束后,要組織人員進行抽查驗收,確保債務清理核實工作的質量和進度。對檢查當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研究,明確處理辦法。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結束后,縣級領導小組將組織專班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村,要重新進行清理化解,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債務化解方案10

  根據中央、省、市信訪穩定工作部署文件精神,我局為切實抓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縣房地產領域信訪穩定工作,為即將到來的春節、明年的兩會、新中國成立70周年等一系列節日,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決定在全縣房地產領域開展信訪穩定暨“化積案、控風險、筑平安”專項行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二、目標任務

  當前正處于社會各類矛盾的高發期、多發期、突發期,重點領域、重點群體的信訪問題還十分突出。特別是涉及到民生問題的房地產領域務必保持清醒的頭腦,切實從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化積案、控風險、筑平安”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自即日起利用100天時間大力開展“百日會戰”專項行動。確保“三個不發生”,即不發生進京赴省集體上訪,不發生群體性的事件和極端事件,不發生有影響的媒體負面炒作事件。局各股室負責人要堅定政治信仰,樹牢“四個意識”,打好專項行動攻堅戰,堅決把問題解決在基層、人員穩控在當地,更好地發揮首都政治“護城河”的作用。

  具體任務:重點做好我縣房地產領域內建筑質量、房屋銷售、網簽合同、市場監管、物業管理、中介機構以及農民工欠薪等信訪穩控工作。

  三、組織機構

  成立房地產領域風險隱患專項整治“百日會戰”行動領導小組,局長路利軍同志任組長,王貴平、周曉偉同志任副組長,其他有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建管股,負責具體組織、協調、督促工作。領導班子成員實行“一崗雙責”層級管理,各分管領導為所分包股室“百日會戰”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股室負責人為“百日會戰”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四、步驟和措施

  “百日會戰”行動從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排查摸底階段(即日起-1月31日)

  全面摸清房地產領域特別是房地產開發、建筑市場等進京赴省和到市上訪情況,同時要全面徹底、深入細致地開展一次信訪隱患大排查,把所有苗頭性、不確定性問題全部納入專項行動范圍,一個不落地建立全面臺賬和每日臺賬,對排查出的每一個矛盾糾紛,都要按照層級和職責落實領導干部包聯責任,逐一確定化解穩控的意見、措施和時限。

  (二)集中化解整治階段(2月1日-2月28日)

  在化解整治階段,要組織動員一切工作力量,集中一切有效的方法,建立機制,強化措施,牢牢抓住信訪穩定隱患和問題,強力打好攻堅戰。

  1、嚴格落實領導包案督訪責任制。針對第一階段摸排的風險隱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信訪責任要求,主管領導具體抓、各股室負責人要落實“一崗雙責”主動包案。切實落實五包責任制:包情況掌握、包穩控管理、包教育轉化、包依法處理、包困難解決。堅持問題解決與教育疏導相結合的原則,將矛盾解決在內部,問題化解在基層,人員穩控在本部門。

  2、建立接訪約訪下訪機制。認真落實接訪約訪下訪制度,真正做到接一件、辦一件、解一件、穩一件。對來反映問題的群眾要認真接待,詳細了解情況,能解決的.及時解決,不能當時處理的,要與反映人約定下次見面時間。做到把問題吸附在局內部,穩控在基層,依法、及時、就地解決,防止造成重復信訪、越級上訪。

  3、建立督查問責機制。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全縣房地產領域風險隱患專項工作情況的督查,在全局層面完善此項工作的領導責任體系,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工作機制,落實到單位和個人。緊緊抓住責任追究這一關鍵環節,對因工作失職,無視群眾正當權益,造成矛盾激化,引發群體性上訪或越級上訪事件,要按照信訪工作責任追究等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部門、主要責任人和包案領導的責任。

  (三)自查、迎查階段(3月1日-3月30日)

  3月下句,局“百日會戰”領導小組自查“百日會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特別是對第一階段摸排出的問題要自查解決的是否到位、是否徹底,是否會出現重復訪,針對自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確保“化積案、控風險、筑平安”工作落到實處,力爭高標準、高質量的打好我縣房地產領域風險隱患專項整治“百日會戰”,為春節和明年的“兩會”及新中國成立70周年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五、有關要求

  (一)服從領導,密切協調。局各相關責任股室要自覺服從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積極配合,全力做好全縣信訪突出問題專項行動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落地見效。

  (二)建立機制,嚴把實效。局各相關股室要建立專項行動定期報告制度,對存在的重點問題要及時向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督促問題整改到位。要注重總結正反兩方面典型,嚴把專項行動實效關,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三)帶著感情,穩心穩控。熱情對待每一位上訪群眾,對重點上訪人員和不穩定人員,要逐人見面、逐人接待、逐人走訪,主動將聯系電話告知群眾,建立與群眾直接、經常的聯系,對執意組織串聯上訪的人員,要依法教育處置,對訴求無理或一時難以解決的事項,要用道德的、政策的、法制的、群眾的力量做好工作。

  (四)加強督查,嚴格追責。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對工作開展積極、治理成效顯著的予以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逾期不報數據或瞞報、漏報、偽造數據的進行約談,直至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11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和黃岡市委、市政府關于堅決打贏打好三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政府債務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xx〕38號)、《湖北省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工作方案》和《黃岡市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武穴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摸清政府債務底數,準確把握債務性質、分類,摸清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償債能力;政府債務規模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舉債方式規范、期限結構合理、債務風險可控;分類化解債務方案切實可行,債務風險得到緩釋;債務管理各項機制進一步完善,徹底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

  總體目標分三步走:一是到20xx年底前,全面摸清存量債務規模,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有效規范,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機制基本建立;20xx年7月4日前全面完成債務清理工作;20xx年8月底前,各平臺公司、事業單位完成本單位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的具體工作方案和中長期償債規劃;20xx年9月底前,完成債務專項審計工作;20xx年12月底前,融資平臺公司完成轉型工作,建立債務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將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工作納入年度黨政領導班子目標考核管理。二是到20xx年底前,政府債務規模合理適度,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有關事業單位債務增量得到有效控制,隱性債務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到20xx年底前,政府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政府隱性債務存量逐步化解,債務管理長效機制全面建立。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摸清債務底數

  1.突出問題。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隱性債務數額較大、底數不實、償債責任不明;債務數據動態監測不到位;政府資產負債情況不清。

  2.工作目標。摸清政府債務規模、結構;實現對債務的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準確掌握政府資產負債情況。

  3.具體措施。一是進一步摸清債務底數。在前期初步摸底的基礎上,進一步查缺補漏,并逐筆登記債務信息,把債務數據摸底工作做實做細。清理建設項目及土地等可償債資產情況,厘清債務與資產的對應關系。對20xx年1月1日后融資平臺舉借的債務組織自查自糾,對存在的問題按政策整改到位。全面清理工作于20xx年7月4日前完成,報市政府審定后報省財政廳。

  債務統計具體范圍包括,截至20xx年12月31日,納入財政部債務系統的政府債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等涉及的以后年度財政支出責任(以下簡稱“財政支出責任”),武穴市城發集團、武穴市國投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等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以下簡稱“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醫院、學校等事業單位債務。二是完善統計報告制度。對各類債務增減變化情況,適時動態調整,按季度分類匯總市本級、鎮處數據,做好數據統計分析。編制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全面反映政府資產負債、收入費用、運行成本等情況。三是開展專項審計。市審計局組織對各類債務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審計結果向市政府報告。專項審計工作于20xx年9月25日前完成。

  (二)穩妥化解存量債務

  1.突出問題。償債責任落實不夠;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化解工作規劃不具體,償債資金不落實;債務項目資產管理和償債資金統籌不到位等現象。

  2.工作目標。納入債務系統的政府債務按期足額償還,財政支出責任按期履約支付;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存量債務按期足額兌付,3年內明顯下降,中長期債務償還有穩定可預期的資金來源;事業單位債務穩步化解。

  3.具體措施。

  (1)明確責任主體。市級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由分管市領導督辦,具體主管部門和舉借債務的企事業單位負責落實。市級債務風險防控的重點是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每個公司應制定本企業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的具體工作方案,提出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措施責任清單,明確償債資金來源和時限等。公司要對存量債務按照債務類型、到期時限、項目類型逐項分析,棚戶區改造單個項目收支差異不能過大,整體棚改項目收支平衡。公益性項目債務要重新核算債務對應的項目資產、項目收入、財政撥款、土地收入返還等,確定資債相抵之后的差額,對差額部分提出具體化解措施。融資平臺公司制定化解方案時,不能全盤依賴政府,要充分挖掘公司本身的資產、資源,開拓經營領域,提升造血功能,努力在公司內部化解一部分。

  (2)分類制定3-5年中長期償債規劃。結合債務償還期限和規模,由各償債主體對政府債務、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事業單位債務分別制定中長期償債規劃,其中,對政府債務明確相關財政支出責任。一是將政府債務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將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建立債務風險應急補償資金,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二是對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厘清負債來源,分類處置公益性負債和經營性負債。對經營性負債,通過統籌經營收入、處置資產收入等途徑籌措償債資金。對公益性負債,通過盤活存量資產、引入社會資本合作、注入經營性資產或特許經營權、政府債務置換等方式逐步化解。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應全面梳理資金、資產、資源狀況以及對應的債務余額并編制償債計劃,分類落實償債資金來源,構建階段性資金流有序償還區間債務的.閉環運行機制,提前規劃并妥善化解存量債務。重點是全面摸清武穴城區土地資產、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和土地資產,合理評估存量土地資產價值和新增建設用地未來市場價值,推動土地整理開發、規劃調整和優化、有序供應、有效變現。積極推進市級經營性國有資產的清理整合利用,支持化解存量債務。做好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資產資源的重新評估工作,使賬面價值與市場價值相匹配,提高資產價值和償債能力。三是對事業單位債務,主要通過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和項目收入逐步化解。事業單位作為債務償債主體,要制定具體償債計劃。并通過經營收入、項目收入、資產盤活等形式逐步化解債務。

  (3)建立債務交接制度。在政府換屆和主要負責人調整時,建立債務審計認定和交接制度,明確劃分離任者和接任者經濟責任范圍。

  (三)嚴格控制新增政府債務,堅決遏制新增隱性債務

  1.突出問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立項審批不嚴,建設投資超財政承受能力;相關部門還存在超越現階段承受能力謀劃項目的現象,部分鄉鎮靠高負債保增長的沖動沒有得到有效抑制;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提供擔保;通過融資平臺公司、PPP、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基金等方式變相舉債。

  2.工作目標。政府公益性項目審批立項科學、嚴格、規范;政府債務余額不超過省核定的限額,政府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新增或有債務嚴格限定在依法擔保的外債之內;隱性債務規模不再增加;PPP、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基金運作規范。20xx年除依法擔保外債之外的或有債務基本消化。

  3.具體措施。一是嚴格項目審批和投資計劃審核。將已立項審批的政府公益性項目融資統一納入政府債務管理體系。重點審核項目投資是否符合財政承受能力、資金來源是否明確,資本金是否屬于借貸資金,比例是否符合相關政策規定。對沒有預算資金安排和在限額內舉債融資外的項目,一律不予立項。對沒有明確預算資金來源或通過違規舉債獲得資金的,一律不得申報和審批。對脫離實際、好高騖遠、過度負債的各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一律不予立項。對沒有經過財政承受能力審查、資源來源審查就給予立項的,一律按照相關追責問責辦法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對長期未開工的資金趴窩項目、已開工進展緩慢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不規范項目,及時收回資金或調整投資計劃。二是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實行預算管理。已立項審批的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支出應納入預算管理,由市直部門進行項目申報,財政統籌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政府債券資金及其他資金,按預算編報程序報批。教育、醫療衛生等民生領域支出應合理保障,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避免盲目提標、互相攀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得將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轉嫁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融資建設。三是依法舉借政府債務和提供擔保。新增政府債務應在省核定的限額內,通過政府債券方式舉借,并納入預算管理。除依法擔保的外債外,一律不得新增或有債務。嚴禁市直部門和各鎮處政府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四是規范PPP項目、棚改項目、政府購買服務及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按照上級關于“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應當不超過10%”等規定,優化項目識別,科學規劃布局,加大PPP項目市場運營力度,建立PPP債務“借、用、管、還”責任機制,規范PPP項目建設。建立PPP項目管理庫動態調整機制,對不符合上級規范操作的項目予以清退,對PPP項目全生命周期財政支出責任實行動態監管。在全力爭取國家棚改專項補助資金,積極申報棚改政策性貸款,加快推進重點項目、重點區域的建設與改造的同時,按照中央確定的“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償還”的原則,建立“借、用、管、還”的管理機制和監管制度,實現棚改項目總體收支平衡,風險可控。嚴格政府購買服務目錄管理、預算管理和績效評價。推進PPP與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公開。從嚴控制政府投資基金設立數量和規模,不在同一領域重復設立基金,對已設立的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最低收益及其他明股實債類基金,清理排查并及時予以糾正。堅決糾正民生等公共服務領域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五是強化金融活動監管。市金融監管部門應督促金融機構遵循審慎授信原則,加強風險識別和防范,落實企業舉債準入條件,審慎評估舉債人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金融機構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提供融資時,不得要求或接受市政府及所屬部門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擔保。同時應保護債務人合法權益,不隨意抽貸、斷貸,在不增加債務規模的前提下,適當考慮展期等,支持企業正常運轉。

  (四)加快推進融資平臺公司轉型

  1.突出問題。融資平臺公司承擔政府融資職能,存量債務規模較大、性質復雜,償債壓力大、底數不清;發展轉型緩慢,目標定位不清晰;市場化程度低,缺乏可持續發展和自我造血能力。

  2.工作目標。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逐步實現融資平臺公司向城市綜合運營商轉軌。

  3.具體措施。一是制定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發展工作方案。落實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要求,將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納入深化市屬國有企業改革總體安排,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制定轉型發展工作方案。兼有政府融資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職能的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國有企業;具有相關專業資質、市場競爭力較強、規模較大、管理規范的融資平臺公司,轉化為一般企業;主要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功能、沒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融資平臺公司,在妥善處理存量債務、資產和人員等基礎上依法清理注銷。二是支持推動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發展。按照“依托城市資源、盤活存量資產、借助資本市場、創新融資模式、精干高效運營”的要求,組建市城發集團。做實做大做強“土地整理開發、城市基礎設施投資與運營、城市資產經營管理、地產置業和資本經營”五大業務,著力培植和壯大目前已初具規模和急需成立的武穴市城投公司、建瓴公司、刊投公司、高新投公司和文旅投公司等五家市屬國有投資公司,加快推進實體化轉型發展,構建“定位更清晰、分工更明確、主業更突出、專業更強大、管理更規范、運營更高效、市場化程度高、投融資能力強”的武穴市城發集團發展新格局。三是完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統籌預算內資金、政府性基金、存量資金和相關專項資金,建立市區市政基礎設施等公益性項目財政直接投入機制。通過增加專項補助,安排項目回購,列支化債資金等方式有效化解已認定的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在地方政府債券分配和置換債券指標等方面予以適度傾斜。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論證,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運營。鼓勵對已建成的公益性、準公益性資產采取股權轉讓、并購、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加快資金回籠。四是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加強工作督導督辦。

  (五)依法合規拓展融資渠道

  1.突出問題。政府債務新增限額空間受限;專項債券額度不能滿足棚戶區改造、污水治理、產業轉型等重點領域融資需求;直接融資比重不高,融資機制不健全。

  2.工作目標。積極拓展限額空間;在限額空間內努力爭取政府債券規模,特別是政府專項債券額度及品種;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創新投融資新機制。

  3.具體措施。一是爭取政府債券額度和豐富專項債券品種。根據全市污水治理、廁所革命、棚戶區改造、黃黃高鐵等項目計劃,結合實際情況,積極向省爭取政府債券限額。二是拓展承債空間。增收節支,穩步提高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綜合財力,特別是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出讓收支“宗地核算”工作,準確核實土地收益,調整優化支出科目,增加專項債券承債能力。三是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緊緊抓住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機遇,市政府及所屬部門、各有關企業圍繞工業園區綠色化改造、產業轉型升級、循環經濟、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等重點領域,認真謀劃一批優質項目,積極向國家發改委爭取企業債券發行支持。

  (六)完善債務管理工作機制

  1.突出問題。債務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不健全;相關部門和單位協同聯動不夠等。

  2.工作目標。完善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部門聯動機制,強化工作督辦、監督檢查、責任追究。

  3.具體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機制。完善市級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切實履行政府債務管理職能,重點加強對可能形成政府債務項目和以后年度財政支出責任事項的管理。二是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我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發生債務風險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按照風險等級,實行分級響應和分類處置。三是加強部門聯動。建立政府辦、財政、審計、發改、教育、衛計、國土、住建、交通、土地儲備中心、金融、人行、銀監等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實現項目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建設管理、土地管理、規劃管理、金融監管與債務管理相結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強工作督辦。對市級有關單位加強工作指導和督查,特別是將債務規模較大,債務風險較高的市級單位作為重點,及時發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督促整改落實。五是完善監督制度。市人大或其常委會每年聽取本級政府關于政府債務余額變動情況、增減內容及涉及債務的主要項目建設情況報告。主動公開政府債務種類、規模、結構、期限、債權人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將政府債務審計作為重要事項納入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將債務的舉借、管理、使用、償還和風險管控情況納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范圍。六是嚴格責任追究。對政府債務“借、用、管、還”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追責。市直單位或部門在發現融資舉債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應以公文形式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包括移送的公函、線索來源及有關證據材料、其它需要移送的材料。

  以上重點任務分解情況詳見附件2:《武穴市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重點任務分解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作用,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全市政府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市政府是本地區債務風險防范化解責任主體。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全面落實中央、省和黃岡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建設和發展上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成立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指揮部,加強統籌協調,根據省、市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量化、細化、實化、深化。

  (二)強化部門擔當。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責、協調推進,確保防范化解債務風險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財政部門作為政府債務歸口管理部門,要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做好債務規模控制、政府債券申報與轉貸、債務收支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以及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清理與劃轉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和項目審批;住建部門要做實城建項目計劃,確保項目投資與資金來源相匹配;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將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和轉型發展納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總體安排,提出“一企一策”方案,落實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具體措施;規劃及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科學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為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預留有效土地資源;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正確引導預期,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提供擔保承諾的,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政府債務的審計監督,推進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其他相關部門要結合部門職能,認真履行職責,扎實做好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三)壓實主體責任。全市上下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層層傳導債務風險管控的責任壓力,把責任落到實處。各鎮處、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建立起責任鏈條,做到誰的風險誰化解,具體責任要分解落實到本級政府、具體部門和單位。一旦出現債務風險,相應實施責任追究。

  (四)強化督查考核。將防范化解風險任務納入全市年度目標考核任務,每年組織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結果予以通報,并與評先表彰掛鉤。對推進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任務進展緩慢的單位,予以約談;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追責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12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和強化問責的政策精神,根據銀保監會要求及總行部署,XX支行嚴格落實《江西省分行防范與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業務底數,準確掌握業務性質、分類和風險。主動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穩妥化解存量業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風險的底線。管好金融閘門,徹底遏制新增違法違規融資行為,依法合規、按照市場化原則與地方政府開展合作。加強隱性債務風險防范化解監督問責。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科學發展、堅持疏堵結合、堅持穩妥處置、堅持依法治理、堅持監督問責。

  二、工作內容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實地方政府背景融資業務風險底數

  支行公司業務部按照最新國家政策和監管要求,對地方政府背景相關存量融資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信貸、非信貸業務中政府付費PPP項目、退庫或整改類PPP項目、城市軌道交通項目、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棚戶區改造項目、未退出平臺城投公司融資、公立醫院貸、公立學校貸、融資租賃保理等)開展逐筆排查,重點核查存量業務狀況和存在問題。同時密切跟蹤當地政府防范化解隱性債務風險的具體意見和實施方案,準確掌握當地隱性債務報告口徑,深入了解當地政府隱性債務的底數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業務隱性債務風險底數,包括客戶名稱、授信金額、授信余額、期限、簽約時間、放款時間、20xx年10月14日前后放款情況、資金用途、償債來源、擔保結構等,逐步建立明細臺賬,進行全面統計,于20xx年10月25日前報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并按月實施動態監測。

  (二)主動溝通協商,妥善化解存量業務潛在風險

  支行與當地財政、審計、銀監等政府部門及銀行同業的調研和溝通,積極參與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動配合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申報與整改,合規有效將我行存量業務納入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申報。

  對于認定為隱性債務項目,跟蹤地方政府后續風險化解方案,落實項目償債安排,是否會通過年度資金預算安排、出售經營性資產、由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償還,尤其要關注是否通過借新還舊,甚至破產重整等方式償還;關注是否會通過修訂項目實施范圍、調減合同金額、暫緩項目實施、優化融資模式等方式調整項目實施內容,特別是進度嚴重滯后、遲遲未能開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項目。同時對存在問題的部分存量業務,要繼續根據不同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整改舉措,有效維護我行債權安全。一是針對政府購買服務資金未納入預算問題,各級行要提前準備,主動拜訪相關部門溝通納入預算事宜,并指定專人實時跟進納入預算進度。二是針對政府存在隱性擔保和為我行提供承諾函問題,應與當地政府協調,及時撤銷政府不合規擔保情況,依法解除違法違規擔保關系。對于地方政府撤銷擔保函件或修改相關融資協議,實質性改變融資風險狀況的,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根據實際風險情況相應調整風險分類,并相應補足撥備和資本。三是針對公立醫院貸、公立學校貸等貸款資金被挪用問題,應及時與借款人、當地財政等相關部門協調,確認還款來源,必要時結清貸款。四是針對重復融資、過度融資問題,要及時與銀行同業溝通,第一時間了解對借款人放款情況,控制我行貸款投放進度,超額部分應及時結清。五是針對資本金未足額到位等問題,要及時與企業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時結清貸款。

  (三)堅持分類處置,防范“處置風險的風險”

  對于存在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變相舉債等問題的項目,省分行營業部、各市分行應在省分行相關業務部門的指導下,逐一重新評估業務風險狀況和政府整改對風險的.影響,堅持“一戶一策”,分類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和風險應對預案,積極主動配合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穩妥有序化解存量隱性債務風險,防范“處置風險的風險”。各級行應在采取必要風險緩釋措施的基礎上,按照市場化原則保障存量項目合理融資需求,不盲目抽貸、壓貸和停貸,防范存量隱性債務資金鏈斷裂風險。對于必要的在建項目,如果我行已經簽約放款,在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增加、項目不擴大建設規模和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提供融資,避免出現工程爛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一項重要任務,對于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總體國家安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支行從講政治的高度,組織全面學習,深入領會中央精神實質和政策要義,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嚴格落實責任。壓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主體責任,要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于全過程,各級黨委會要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作為重大決策,專題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長“一把手”擔負主體責任,確保組織到位、執行到位、落實到位。對于不落實國家遏制隱性債務政策、沒有采取風險管控措施和制定風險應對預案的,要按失職必究、盡職免責的原則實施問責。

  (三)深化問題導向。支行按照實質重于形式要求,要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作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盯重點客戶和產品,采取有效有力舉措,堅決糾正違規業務和行為,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發現重大問題、發生重大事件的應當及時報告,決不能拖延甚至隱瞞不報。對謊報瞞報引發重大風險的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領導,一并納入問責范圍從嚴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13

  為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省化解村級債務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鄂辦發〔20xx〕23號)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全市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天辦發〔20xx〕1號)相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實現債務清零;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內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負債50萬元以上的村,根據前期推進情況確定具體清零時間,最遲不得超過20xx年。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開展《石家河鎮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齊抓共管、持續推進的良好局面,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特設立《石家河鎮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第一組長:謝國清

  組長:謝紅宜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財管所,余晨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蔣剛兵、梁卓翎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聯系電話:xxxx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實。結合年度村級資產清查工作,對全鎮農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清查結果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后,以村組為單位進行公布,接受群眾監督。(責任單位:鎮紀委、鎮財管所、各村(居))

  (二)剝離經營性債務。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甄別經營性債務,逐村建立臺賬,鄉鎮統一管理。對有明確償還來源和化解途徑的經營性債務,村級組織制定還款計劃,由鎮化解村級債務辦公室(以下簡稱化債辦)實行動態監管,督促及時還款。對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舉債、形成不良經營性債務的,按照“誰批準、誰負責、誰借錢、誰償還”的原則,落實化債責任,明確償還期限、確保按期化解。(責任單位:鎮化債辦、各村(居))

  (三)依法清收債權。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清收債權用于還債。對農戶稅改前的應繳稅費欠款,可采取先掛賬的辦法,待承受力明顯增強后再作處理。對農戶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可采取對沖方式處理。對存在欠款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干部職工,對惡意欠款拒不償還的對象要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歸還。對企業欠款,按合同協議據實清收,確有困難的,可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對債務單位撤銷、債務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虛(空)賬債權,依法子以核銷。(責任單位:鎮紀委、鎮司法所、鎮財管所、各村(居))

  (四)落實政策減免。對村級公益性事業負債,依法依規給子政策減免和資金支持。對稅改前村集體欠繳稅費形成的債務給予豁免,對村集體拖欠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形成的債務,確實無力償還的,積極與相關單位協商減免;對因上級項目資金落實不到位、項目配套資金不足產生的村級債務,各村應積極籌措資金化解。金融機構負責落實上級相關優惠政策,對村級呆賬貸款按程序予以核銷。(責任單位:鎮化債辦、鎮財管所、鎮農商行、鎮農業銀行、鎮郵政銀行)

  (五)發展集體經濟。積極探索黨組織領導的以實現共同富裕為目標的新型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培育更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特色農產品品牌,讓更多農民深度參與農業產業鏈、價值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鼓勵村級組織依托集體土地、山林、水面、廠房等資源,以入股、租賃等方式,與相關市場主體實現共建共享;要維護集體經濟的發展基礎,一般不宜采取出售資產抵債的辦法。支持村級組織依托集體經濟組織、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展土地流轉、托管等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指導村級組織依法用好村級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開發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規用于償還債務。統籌整合各級財政扶持資金,建立村集體經濟發展引導資金制度。加快推動省、市兩級扶持新型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落地見效,發揮示范帶動效應。(責任單位:鎮組織辦、鎮經濟發展辦、鎮鄉村振興辦、鎮財管所、各村(居))

  (六)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充分利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盤活集體資產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清產核資中依法收回的資產、資源,經鎮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招標、競價承包,增加集體經濟收入。(責任單位:鎮財管所、鎮經濟發展辦、各村(居))

  (七)堅決制止新增債務。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健全監管制度,規范收支行為,從源頭防控新增債務。建立舉債審批和責任追究制度,下決心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債務增量。村級組織抓發展、搞建設,必須量入為出,不得超越自身實力。對違規舉債造成不良債務的,堅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責任單位:鎮紀委、鎮財管所、各村(居))

  四、工作步驟

  (一)成立機構,制定方案(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各村(居)要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指定專人進行摸底調查、信息上報等工作。

  (二)宣傳培訓,統一思想(20xx年4月11日至20)

  鎮、村分別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對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村級小廣播、宣傳標語、入戶宣傳等方式加大對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輿論宣傳和引導力度,促進廣大干部群眾深刻理解化債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使農民真正理解、廣泛參與、積極配合化債工作,形成全鎮上下思想統一、步調一致的工作氛圍。

  (三)摸底調查,分類造冊(20xx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各村(居)要結合年度農經統計年報、“全國村級務摸調查管理系統”,村級賬簿等資料對各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鎮財管所指導各村(居)按照債權務形成的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經手人、審批人分門別類,登記造冊。

  (四)公示公告,接受監督(20xx年5月1日至5月7日)各村(居)將清查結果交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后,以村組為單位,在“村級財務流水賬公開欄”和村組微信群上進行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

  (五)科學分析,精準施策(20xx年5月8日至11月30日)針對摸底調查公示確認的債權債務數據,進行科學分析,精準制定化債的籌款方案,精準確定化債范圍、化債比例、化債方案,按照一村一方案逐步化解村級債務。

  (六)考核驗收,實施獎補(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對20xx年各村化債工作進行考核驗收,根據考核驗收情況,實施獎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職責。全鎮化債工作在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鎮化債辦具體組織實施;鎮組織辦負責對各級干部在化解債務工作中的履職情況進行考核;鎮紀委負責對化債中違規舉債、弄虛作假、優親厚友以及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不負責等問題嚴肅查處問責;鎮司法所負責欠款國家公職人員、惡意久款對象依法清收的指導;鎮經濟發展辦負責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特色農產品品牌;鎮財政所負責對化債工作的業務指導。要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各村(居)是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者,承擔直接責任。

  (二)強化檢查督導。鎮化債辦及鎮紀委要抽調人員組成督導組。督導組負責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居)化債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及時向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匯報督導情況。鎮化債辦負責對每個階段的工作進行考察評估,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和評估結果及時宣傳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促進全鎮化債工作整體推進。

  (三)狠抓工作落實,強化目標責任管理。將化解村級債務作為各村(居)兩委班子工作實績考核和鄉村振興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納入鄉村基層治理和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確保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債務化解方案14

  為落實落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全力做好房地產領域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各項工作,決定成立武功縣房地產領域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專班,現將專班組成人員名單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班負責統籌協調解決房地產領域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住建局局長張波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局長任軍委、縣信訪局局長梁軍剛同志擔任,具體負責組織落實和協調房地產領域風險防范化解各項工作。

  二、職責任務

  1.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協調穩妥處理房地產領域積案問題,督促相關部門解決群眾上訪問題。對領導小組安排給相關單位任務進行督查督辦,對房地產領域涉及違法的人或單位及時協調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完成領導交辦相關事宜。

  2.縣自然資源局。參照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解決不動產登記若干歷史遺留問題的通知》《咸陽市處置國有建設用地上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等相關文件精神,負責房屋辦證遺留問題工作的處理,負責提出完善用地手續的處置意見;負責對項目規劃審批及驗收情況進行核查,完善手續;研究確定歷史遺留問題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合理數額和繳納辦法;負責對已完善手續的項目,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負責排查房地產領域“辦證難”問題等任務;負責協調處置因集中供熱供應等方面引起的信訪問題,督促項目單位整改完善等任務。

  3.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研究確定對歷史遺留項目完善消防審查手續的處置意見;負責研究確定對因開發企業和施工方經濟糾紛等原因不能進行綜合驗收的項目,完善竣工驗收手續的處置意見;負責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工作;負責排查房地產領域信訪突出問題,并進行分類梳理,建立臺賬;負責核查房屋維修資金繳存情況并進行追繳等任務。負責協調處置因集中天然氣供應等方面引起的信訪問題,督促項目單位整改完善等任務。

  4.縣信訪局。負責針對梳理出來的房地產領域突出問題,拿出解決方案,提交領導小組討論,并推動解決;綜合協調穩妥處理房地產領域積案問題,做好業主的接待和政策宣傳與思想教育,引導其理性上訪、依法維權,堅決杜絕業主來市赴省進京上訪等任務。

  5.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對問題項目需補交城市配套費的提出解決意見,對符合歷史遺留問題處置要求的,按報建對應期收費政策標準征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負責核查并提供項目單位的工商登記情況,會同專班有關部門加強涉險房地產企業股權變更管理。

  6.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對縣自然資源局認定并提出處置意見的違法建設項目進行處罰;負責對房地產領域其他違法違規項目進行處罰等任務。

  7.縣稅務局。負責核查項目單位繳稅情況,提出問題項目稅務解決意見,對欠繳稅款的項目進行追繳等任務。

  8.縣人防辦。負責研究確定歷史遺留問題人防工程建設的審查、驗收政策;負責督促項目單位整改完善等任務。

  9.縣市場監管局。對房地產企業及中介機構使用虛假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10.縣委網信辦。負責做好房地產領域涉嫌網絡輿情信息監測,指導涉事單位做好輿情應對處置等工作。

  11.縣司法局。負責對房地產領域積案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中涉法問題,做好法律咨詢及解答工作等任務。

  12.縣法院。負責保證企業、債權人、業主利益合理處置,消除社會問題;負責按照法律規定提供司法保障等任務。

  13.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縣委、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正常信訪秩序,堅決杜絕在大門口聚集上訪,對違法上訪及時,迅速、果斷處理;負責對涉嫌侵占、挪用購房人契稅、房屋維修專項資金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調查偵辦;負責對房地產領域其他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調查偵辦等任務。

  14.普集街道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對轄區內的.上訪人員進行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引導其理性上訪、依法維權。

  15.縣人社局。及時協調解決農民工工資兌付問題,采取得力措施堅決落實分級穩控責任,維護穩定。

  16.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對有關部門落實工作專班任務進行全環節督導,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紀律作風問題及時糾正,確保高質量完成問題解決化解工作。

  其它未盡事項結合各單位職責分工及房地產領域風險防范化解專班工作安排確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實工作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強化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充分認識房地產領域風險防范化解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重要內容,是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的現實需要。主要領導同志要帶頭包案,親自研究部署,統籌協調推進,分包領導及相關責任單位要下沉一線,深入了解信訪問題來龍去脈,廣泛收集社情民意,跟蹤督辦各個環節。

  (二)堅持問題導向,勇于擔當作為。在處理問題過程中,要找準問題癥結,理清工作思路,依法依規穩妥處理。一手化解存量,一手嚴防增量,要按照“依法依規,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妥善解決”的大原則,堅持“把解決群眾辦證難,入住難問題與處理開發建設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相分離”“把為群眾先行辦證與開發建設單位稅費征繳相分離”的兩相分離原則,為群眾敢于擔當,為實際大膽容缺,依次化解民生發展難題。

  (三)密切協調配合,增強運轉效能。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各負其責、各盡其職,加強橫向協同和縱向聯動,建立協調聯動機制,系統推進化解問題。堅持“一類一策、一盤一策,一企一策”,做到一個問題一套方案,提高問題解決化解效率,對因土地出讓,規劃審批、消防驗收、市場交易等原因造成的在建“樓盤爛尾”“入住難”“辦證難”等群眾信訪投訴集中的問題,做好政策指導,決不允許扯皮推諉而回避矛盾,決不允許簡單粗暴而激化矛盾,決不允許明哲保身而上交矛盾.

  (四)嚴肅工作紀律,強化督導問責。房地產領域風險防范化解專項整治,由縣紀委監委全程進行監督指導,對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流于形式。走過場,有案不查、輕查輕處,甚至袒護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責任。

債務化解方案15

  為積極化解政府性債務,切實加強風險防控管理,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全面落實省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財政廳《關于地方債務化解方案的批復》(蘇債辦〔20xx〕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政府性債務化解和風險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完善債務管理制度

  (一)嚴格政府性債務預算管理。政府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各融資主體政府性債務中確需政府承擔償債責任的,根據財力狀況將償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

  (二)嚴格政府性債務限額管理。堅決杜絕隨意新增政府債務,除新增政府債券外,確保“化債方案”之外沒有新的隱性政府債務。

  (三)合理編制并嚴格執行政府性債務年度計劃。規范編制全縣政府性債務年度收支計劃,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建設規劃及綜合財力水平,合理測算未來三年在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上可以籌措安排的各類財政性資金,在債務限額內提出債務舉借建議。

  (四)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今后政府投資項目一律先進入政府投資項目庫。在庫的公益性項目需要實施的,必須進行財力可行性評估,在財力允許且資本金已落實的情況下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否則不予安排;在庫的非公益性項目,根據專業領域由縣平臺公司市場化運作。

  (五)夯實政府性債務管理基礎。建立政府性債務核算、統計和定期報告制度。加強債務核算及統計工作,做到賬實一致。凡有政府性債務余額的單位,每月向縣財政局報送財務報表和政府性債務相關統計報表。各融資主體舉借債務根據《金湖縣縣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暫行規定》(金政發〔20xx〕34號)文件精神,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二、穩步化解存量債務

  (六)界定存量債務管理范圍。已進入財政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的債務納入顯性債務管理;未進入財政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但已納入省財政全口徑統計范圍并被鎖定的債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將可能由政府承擔全部或部分償還責任的債務納入隱性債務管理。

  (七)明確劃分債務償還責任。按照“誰舉借、誰使用、誰償還”的原則,明確政府和企業的責任,政府債務不得通過企業舉借,企業債務不得推給政府償還。今后任何部門不得新增各類政府債務。

  (八)加快償還顯性債務。結合化解方案,將顯性債務中確需政府承擔償還責任的債務,納入財政預算并逐年化解。

  (九)穩步化解隱性債務。積極拓寬籌資渠道,通過土地出讓收入、融資主體資產處置收益、向上爭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等方式,統籌安排償債資金,根據批復的“化解方案”逐年化解到位。

  (十)增強債務償還能力。統籌組織財政收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壯大可償債財力規模;積極培植財源,認真落實支持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穩定性強、稅源基礎廣、貢獻力度大的產業;建立財政存量資金定期清理制度,將盤活的存量資金優先安排,提前償還高息債務;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支持,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增強地方政府自身償債能力。

  三、規范融資舉債行為

  (十一)強化鎮級債務管控。鎮級政府原則上不得新增債務;如經批準同意舉借債務的,必須有相應的經營性資產與之匹配;鎮欠縣級財政和縣級平臺公司的債務必須負責償還,利息每半年結算一次,對化解存量債務成效顯著的鎮可給予相應的獎勵。

  (十二)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厘清舉債融資行為的政策邊界和負面清單,堅決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嚴格執行預算法和國發〔20xx〕43號文件規定,嚴控新增債務,除新增政府債券外,確保“化債方案”之外沒有新的隱性債務。各類平臺單位不再繼續承擔政府融資職能,不得采用行政委托或指定方式讓平臺類單位承擔新的公益性項目,不得產生新的違法違規政府支出責任。嚴禁各類假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變相舉債的行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僅限于有經營性現金流、適合市場運作的公益性項目,不得采取回購社會資本方股權,或保底承諾、明股實債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嚴禁假借政府購買服務名義變相舉債融資,政府購買服務必須堅持先有預算、后購買服務的原則,項目要嚴格限定在政府職責范圍、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服務事項內,不得將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貨物采購,以及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規范政府各類投資基金的設立、運營,政府不得以借貸資金出資設立投資基金,不得承諾回購其他出資人的投資本金,不得承擔其他出資人投資本金的損失,或者向其他出資人承諾固定回報或最低收益。規范融資平臺注資行為,政府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臺公司償債資金來源。

  (十三)規范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加強政策引導,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大力推廣PPP模式,規范選擇項目合作伙伴,引入社會資本,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縣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預算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完善財政補貼制度,分清債務償還責任。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形成的債務由項目公司根據市場化原則負責償還。

  四、加快平臺公司轉型

  (十四)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理順政府與融資平臺公司關系,提升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能力,規范監督管理,促進市場化轉型,切實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著力增強融資平臺公司的“造血”功能和抗風險能力,支持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業務清晰、治理規范、運營高效、服務本地經濟發展的市場化主體。

  (十五)增強融資擔保能力。繼續支持和壯大縣級擔保公司發展,同時,積極爭取省市擔保公司、再擔保公司對我縣融資工作的支持,為縣國有融資平臺提供市場化擔保,進一步提升擔保公司擔保能力。

  (十六)加強平臺公司市場化運作。鼓勵平臺公司參與全縣國有資本的運作運營,實現國有資產運營全域化。鎮級經營性資產納入縣級平臺公司管理,實行控股或合作;對產業類投入項目,必須由收益財政承擔成本,可由平臺公司進行投入,鼓勵片區開發;鼓勵和支持平臺公司利用自身優勢加快轉型發展,各平臺公司按照各自分工積極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平臺公司經營收益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適當上交外全部留用,以壯大平臺公司實力或化解存量債務。

  (十七)強化平臺公司人才隊伍建設。平臺公司要加強人才隊伍、風險管控等建設;鼓勵平臺公司創新發展,開展金融、擔保、股權投資基金等新型業態的發展;平臺公司要相互支持,錯位競爭,良性發展,實現縣域資產效益最大化。

  (十八)鎖定平臺公司的.債務。全面厘清平臺債務,依法依規合理劃分政府與融資平臺的償債責任。明確化解目標,制定化解計劃,保證平臺公司良性運行。

  五、構建風險防控機制

  (十九)建立應急處置機制。根據縣政府制定的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各融資主體相應建立債務應急處置預案,分類制定處置措施,有效應對突發債務風險。

  (二十)開展預警監測。縣財政局應按照財政部、省財政廳相關規定,做好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及時實施風險評估和預警,做到風險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并將政府及其部門與其它主體簽署協議,承諾用以后年度財政資金支付的事項,納入監測范圍,防范財政風險。縣政府定期排查風險隱患,防患于未然。

  (二十一)明確債務風險事件。債務風險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地方政府債券到期本息兌付出現違約;二是政府無法償還地方政府債務本息,或者因償還政府債務本息導致無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三是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責任導致無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四是因到期政府債務違約,或者因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造成重大群體性的事件,影響極為惡劣。

  (二十二)建立風險報告制度。債務人預計無法按期足額支付或有債務本息的,應當提前2個月以上向縣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經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確認無力履行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后向縣政府報告。縣政府預計無法按期足額支付到期政府債務本息的,應提前1個月以上向市政府或省政府報告,并抄送市財政局或省財政廳。

  六、強化監督與問責

  (二十三)實行向縣委報告制度。自20xx年起,縣鎮兩級政府新上項目、舉借債務等重大事項,必須報縣委常委會研究批準。存量債務化解情況每年要在12月底前向縣委常委會報告。

  (二十四)實行向同級人大報告制度。自20xx年起,縣鎮兩級政府建立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政府性債務運行情況的制度,將上年度政府性債務余額、債務償還情況等作為關注事項列入年度政府預算報告,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二十五)實行政府性債務考核制度。將政府性債務管理及存量債務化解納入年度績效目標考核,并將其列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

【債務化解方案】相關文章:

債務化解方案06-10

債務風險化解方案01-20

化解債務風險方案06-09

債務風險防范化解方案07-27

債務風險防范化解方案01-18

鄉鎮債務化解方案(精選5篇)08-29

債務風險防控化解方案09-07

債務化解方案精華(15篇)12-17

村級債務化解方案(通用12篇)12-18

主站蜘蛛池模板: 龙陵县| 富平县| 华容县| 池州市| 乐至县| 双江| 大余县| 柳州市| 蒙山县| 班戈县| 额敏县| 丰台区| 大余县| 苏州市| 珲春市| 宁津县| 建始县| 清丰县| 亳州市| 饶阳县| 左权县| 藁城市| 祥云县| 利川市| 集安市| 昆山市| 麻栗坡县| 镇原县| 新疆| 神池县| 绥江县| 沅陵县| 荔波县| 奉新县| 托克托县| 吉木萨尔县| 南溪县| 潮安县| 天台县| 宁城县| 喜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