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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5-04-14 08:44:55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的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黨支部負責人、分管副校長、政教處、總務處、食堂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生政治、學習業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宿舍、食堂、保管室、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打印室等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志,并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煙,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砂箱、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啟動電腦、空調等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余回收,化學危險品室每周至少打開1~2次。

  7、圖書、打印室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學生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干部為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精神和 [華師行保字(20__)07號]文,關于“華中師范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保障學生的人生財物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宿舍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擅離職守,宿舍通道應24小時保持暢通,并有明顯疏散標識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嚴禁違章用電。宿舍內不得亂接亂拉電線,私裝插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

  三、使用臺燈、床頭燈時,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擋燈泡,同時要與其他可燃物(如蚊帳、床單、書報等)保持安全距離,并應做到人離燈熄、燈亮人在;

  四、學生宿舍嚴禁吸煙、點蚊香和使用蠟燭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燒雜物,嚴禁使用煤火爐、酒精爐、液化氣灶等燒水做飯、菜;

  五、嚴禁在宿舍內、過道上停放各種車輛和堆放雜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動用任何消防設施,否則按損壞公共設施論處;

  六、一旦發生火警火災,要鎮靜,不要慌亂。值班員應根據火災應急預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并報警,同時打開各安全出口大門并派人組織學生迅速有序地通過安全出口離開火警現場;

  七、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學生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管理,經常性、不定期地檢查學生宿舍防火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萬無一失。

  八、對不遵守學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的學生,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應按有關規定沒收違規用具,并通告相關部門,學工部可按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報有關職能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和《武漢市消防管理條例》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對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工作人員,相關職能部門應予以批評教育直至清退離崗,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十、對不重視學生宿舍防火安全,工作麻痹懈怠的院系,學校予以通報,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究該院系責任人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引言

  學校是老師和青少年人員集中的密集場所,由于學生年齡和身體等原因,對于火情的自防自救能力較弱,一旦發生火災,極易 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做好校園的火災防控具有重大意義。 本制度按照公安部在全國實施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中提出的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目標,結合雙吉中學校園環境及場所的特點,對“四個能力”建設內容進行介紹和規范統一,重點掌握學校、防火、滅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識和技能,供全校師生學習和演練。從而使全校所有人員懂得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

  “ 四個能力”的建設: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是預防火災的有效手段。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部門每周要開展一次防火檢查。消防安保人員每天都要進行防火巡查,夜間防火巡查不得少于兩次。防火檢查、巡查的重點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腸壁狀態,閉門器、順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門窗上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是否正確、醒目,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知道并組織師生進行演練。師生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如何。

  4.值班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是否堅持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1人。報警設施以及通訊器材是否暢通好用。值班記錄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認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內、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占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6.消防器材、滅火器具配備是否充足并完整好用。

  7.電氣線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有無違章使用情況。

  8.水泵房、配電室、等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

  9.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10.廚房和餐廳的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灶臺、油煙罩和煙道清洗是否及時。就餐結束后,廚房和餐廳的貨源電源是否切斷,有無遺留火種等。

  11.值班人員是否堅守崗位,并定期、定時進行防火檢查或巡查。有無違章使用蚊香、蠟燭照明,使用大功率電器等現象。

  12.學生集體宿舍夜間有無鎖閉安全疏散門或堵塞安全出口現象。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并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具體負責人,并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

  二、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及時發現火情,有效處臵火勢,是減少火災損失和防止火災擴大蔓延的關鍵。學校領導和教職員工,都要具備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方法。

  1.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預案,并定期組織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演練,熟悉初起火災撲救的程序和要求。

  2.根據常識的規模和人員配備情況,建立消防應急處臵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教職員工組成。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一旦發生火災,各組要按照具體分工,迅速到位。

  3.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位臵和使用方法。

  4.當班人接到火災報警信號時,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火情后,要立即報警,同時組織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進行滅火。

  5.值班室接到報警后,要立即啟動消防設施,并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到場及時處臵,并撥打“119”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警。

  6.學校教職員工都必須熟練掌握消火栓、滅火器等滅火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確保一旦發現火情,能夠及時有效的處臵。

  三、組織疏散逃生能力

  學校人員比較多,一旦發生火災,組織人員快速、安全疏散時預防人員傷亡的關鍵。我校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防災減災日”、“11.9消防日”等教育契機,根據學校教學樓、教室、學生宿舍的不同特點,科學合理制定預案,因地制宜地組織全員參與的火災疏散逃生演練活動,使學生學會辨認火災疏散指示標志,熟悉應急事故廣播,學習掌握正確的火災疏散逃生程序、行進路線、行進姿勢、攜帶物品、聯絡方式、集合地點及安全注意事項:

  1.學校教職員工要掌握火災防護裝備、器材的`位臵和使用方法,明確自己的疏散任務,熟悉分工負責的樓層、區域和火災時人員疏散的通道及安全出口。

  2.確認火災后,值班室或值班人員,要及時啟動應急廣播、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或其他警示信號,及時將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3.人員在通通過煙氣彌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進,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4.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5.疏散人員時,要通過喊話、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和引導人員采取正確方式,沿正確路線,有序逃生,并提醒人員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6.教職員工在疏散學生時,可使用肩背、人抬等方法,迅速將其轉移到安全區域,并注意疏散過程中的安全保護。

  7.教職員工疏散人員時,要在確認房間內無人后再關閉房門,并做上標記。當人員被困無法疏散時,要勸其保持冷靜,并帶領大家到相對安全的地方,躲避煙火,等待救援。當火勢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學校的教職員工,有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和進行消防宣傳的義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確和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并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1.要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檢查、巡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處臵程序。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2.教職員工上崗或轉崗前,必須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懂得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費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3.要在醒目部位或顯要位臵,懸掛或張貼消防宣傳標語,利用展板、宣傳專欄、黑板報、電子顯示屏等形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4.學校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內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基本知識、滅火器材使用、火災自救互救知識和火災案例教育。組織學生開展一次參觀消防隊(站)或消防宣傳教育館的活動。

  5.消防設施、器材要粘貼提示性或警示性標識。

  學校積極參與“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活動,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積極籌劃,加大投入,并以創建活動為抓手,建立和完善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切實履行雙重職責,提高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成效。 消防安全,人人有責。為了社會的消防安全,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平安,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創美好家園!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1.滅火器管理要求:監控滅火器的類型、數量、放置位置、時效等。

  2.消火栓管理:監控外觀、配套設施、閥門外觀及開啟狀態、遠距離啟動按鈕功能、消防水泵,并定時實地放水檢查。

  3.建筑安全:保持疏散道路暢通,堅持建筑隱患,保證樓梯等通道安全。

  4.公共疏散門均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且不應采用側拉門、吊門和轉門。

  5.房間的安全出口應盡量不少于兩個。

  6.建筑內的多功能廳、會議廳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應不少于兩個,且安全疏散寬度應符合要求。

  7.消防設備應設專用供電線路供電,并在最末一級配電箱處設自動切換裝置。

  8.建筑中的樓梯間、前室、疏散走道以及各重要場所應設火災應急照明。

  9.疏散走道、安全出口處應設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10.活動場所應配置相應的移動式滅火器材,數量要足。

  11.圖書館內嚴格使用電熱器具、嚴格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圖書館內的.電源線路敷設應按相關規范要求布設。

  12.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電熱器具等電源線路敷設應按相關規范要求布設。各種場所的安全出口嚴禁上鎖、堵塞。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學校用火管理制度

  一、學校內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及宿舍區應設為防火重點部位,張貼禁火標志。校園內禁止設易燃易爆物品儲藏庫房(少量化學實驗用品、食堂燃料等按有關防火、防爆規定加強管理)。食堂廚房、木結構教學、生活樓等易燃易爆部位應設立安全監督崗,嚴密制定防火措施。

  二、防火重點部位建立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明確防火責任人,根據需要配好滅火器械。

  三、防火重點部位要嚴格控制一切火種,不準在防火重點部位吸煙、焚燒垃圾,嚴禁使用煤油油爐、酒精爐、電爐等燃具,不得在防火重點部位擅自進行明火作業,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動用明火,須報學校安全防范工作領導小組及主管領導審批,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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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增強全體館員的安全消防意識,認真做好圖書館消防安全工作,減少和避免火災的發生,確保學校財產和讀者人身安全,結合本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圖書館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和館內有關安全保衛制度,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嚴格執行崗位安全責任制,各室主要負責人重點負責本部門的安全工作,每位工作人員負責所承擔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自覺做好防火、防盜、防水等安全保衛工作。

  二、實行安全區域責任制。圖書館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區域責任制,誰的`管理區域誰負責和誰當班誰負責的制度,責任落實到人,責任人對自己所管理的崗位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三、積極配合學校保衛處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及防盜系統,以保證工作正常運作和急時所需;認真履行日常及節假日的安全責任制度,遇到問題與突發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學院保衛處,及時處理,以免發生重大損失。

  四、嚴禁任何人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館,館內嚴禁吸煙或使用明火;嚴禁閑散人員進入圖書館內。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拉電線、網絡線,嚴禁使用電爐等負荷較大的電器。

  五、安全工作以預防為主,工作人員下班前要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做到防患于未然。門衛每天閉館后,到各屋巡邏、檢查,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隱患。并每天認真填寫《防火巡查記錄》、《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一旦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六、對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國家財產受損害者,嚴格按照學校有關制度執行,將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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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餐具用具專用洗刷設備(水池),有充沛、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設備(消毒柜、消毒池),有充沛、完美的`餐具用具保潔設施(碗柜、碗櫥)。

  二、餐具用具嚴格落實一洗、二沖、三消毒、四保潔制度。熱力消毒按除渣→洗滌→清洗→消毒程序舉行;化學消毒按除渣→洗滌→消毒→清洗程序舉行,并有三聯池(一洗、二消、三沖)。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鐘,電烤消毒溫度保持120℃作用20分鐘,紅外線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鐘。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開存放,并有顯然標識。消毒過的餐具用具放在專用的保潔柜內或清潔櫥內。做好防蠅防塵。

  五、餐具用具采取專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記錄,使用洗滌劑和消毒劑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并專人負責保管。

  六、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畢,廢棄物準時清理,做好洗消間的清洗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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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各項安全工作負責,要對師生經常性地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檢查、督促、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及各項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領導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總務主任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監督和執行者,要確保學校的校產符合安全要求;各項教育、教學的設施、設備完好,操作安全;各項防火設備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師生進行消防教育,并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教務主任要向學生加強常規教育,建立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學科教學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組織好學生的外出活動,每次活動要對各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保萬無一失,并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三、學校教職工是各自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1、各科任課教師組織好課堂紀律,認真檢查使用的設施、設備,指導安全操作,保證課堂安全,并處理課堂的偶發事故,如遇突發的重大事件,負責組織好學生,聽從學校的統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除完成作為任課老師的工作責任外,要重視對學生的常規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學生遵守紀律,關心、了解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處理學生的偶發事故。 3、教學專用場所的負責教師,對各自專用室安全負責,要經常檢查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損壞、損耗情況要及時匯報,學生使用時要確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師需使用時,清楚交接,誰使用誰負責。

  4、值日教師必須按時到崗,督促學生遵守紀律,在負責范圍注視學生動態,勸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現,如發生事故及時感到現場進行處理。值日領導檢查、督促教師的值日,處理偶發的`各種情況,做好記錄。

  6、伙房、財務、門衛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崗位工作責任制)負相應的安全責任。

  四、處罰

  由于工作失職,造成責任事故,學校將按情節輕重,給予公開批評、行政記過等處分,并視情節追究經濟責任。若是特別嚴重的重大事故,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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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2、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3、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5、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9、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校內食堂、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1、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嚴防事故發生。

  1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3、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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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1、加強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熟知消防安全常識,掌握消防安全自救自護技能,樹立維護消防安全“人人有責”的意識。

  2、每學期至少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一期,開展消防知識競賽一次,舉行師生火災逃生演練一次,開展好每年的“消防安全宣傳月”主題活動,提高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3、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每學期對全體教職工、安全工作人員、食堂從業人員至少舉行消防安全講座一次,開展員工消防安全現場演練一次。

  4、班級要結合學生年齡特點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了解常見火災類型、起火原因,知道火警電話和其他報警方式,能正確使用滅火器,初步掌握初起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學生不玩火、玩電、玩鞭炮,不帶火源入山,不損壞消防設施,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5、加強家長消防安全宣傳,家長不準在校園內吸煙、亂扔煙頭,不給孩子購買火柴、煙花等易燃易爆物品,監管孩子不玩火、玩電、玩鞭炮,不玩耍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二、消防設施設備管理

  1、學校重要場所、重點部位,應按規范設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并長期保持暢通,嚴禁占用,不得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學校重要場所、重點部位必須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安裝足量完好的滅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設備,嚴禁關閉、遮擋、覆蓋各類消防設施設備。

  3、消防設施設備日常使用、管理由專人負責,師生職工要愛護各類設施設備,不得擅自移動,損壞照價賠償。

  4、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各類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員每周檢查常用消防設施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異常及時報修,始終保持設施設備完好、潔凈、運行正常。

  5、校園內不得使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圖書館、實驗室、配電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校園內不準焚毀垃圾及其他物品,確需焚毀的須通過學校領導批準,選擇遠離建筑物的空地,并由專人負責焚燒,等余燼完全熄滅后方可離開。

  三、危險化學燃料安全

  1、學校使用危化燃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安全要求,取得行政許可;要與資質完備、氣源穩定的供貨企業簽訂供貨合同,備案供貨企業資質證書;供應的每批次燃料均須提供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2、建立燃料儲存專間,水平距離火源點、師生員工活動場所5米以上,不能建在樓頂、地下;儲存間由專人負責管理,平時關門落鎖,房間設有標志牌,房間內采取必要措施,做好通風、隔熱、防潮、防火工作。

  3、燃料儲存、使用等硬件條件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標準,儲存設備、燃料灶具等設備應有質量檢驗合格證,燃料儲存應在設備容量的安全范圍內(一般系數為0.8),儲存及使用設備的安裝維修應符合相應的技術規范和標準。

  4、燃料儲存、使用場所,配備專業防護用品、消防器材等,安裝防雷、防靜電設施,并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做好記錄。

  5、嚴格執行年檢制度,每年要請專業機構進行一次安全檢測,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對學校危化燃料安全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6、經常檢查燃料儲存設備、管道、閥門等設施,防止泄漏,燃料設施附近禁止一切火源;儲存設備、管道、閥門、灶具等出現故障,要請專業人員檢修,嚴禁私自拆、裝、移、接燃料設施設備。

  7、危化燃料設備做到專人專用,操作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使用后要關好閥門,做好防泄漏、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

  8、配套的電器設備負荷應在學校安全用電范圍內,并嚴格按照安全用電的規范標準安裝,電器設備及配電設施應定期檢修,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用電安全

  1、學校用電落實專人管理,采購電力設施設備、元件必須符合相關安全標準(3C認證),線路敷設、設備安裝、增設電源及線路等,均須經學校同意,聘請專業電工規范安裝,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更改線路設計、私自安裝各類電器等。

  2、食堂、廁所及濕氣較重的場所,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和防霧照明燈,配電箱應選擇防潮位置隔離安裝,使用排風機必須安裝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同時應請專業電工定期檢查設備性能狀態;學生宿舍不得預留電源插座,原有插座必須封閉并切斷電源,杜絕學生將電熱毯、電暖器、火爐帶入校園;校園內嚴禁使用電熱棒、大功率電爐等有明火的電器設備。

  3、辦公室、教室、教工宿舍等降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必須經學校批準同意,嚴禁超負荷用電;使用空調、電暖器等必須嚴格按《產品說明書》規范操作,嚴謹觸摸、覆蓋,離開辦公室前必須切斷電源;禁止使用煤爐取暖。

  4、管理人員要經常對學校重要場所電力設施設備進行檢查,不得出現漏電、短路等現象;食堂工作人員每天對食堂各類電力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班主任每天對本班電器設備及線路進行檢查;學校每月開展一次用電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留后患。

  5、加強學生用電安全教育,做到不用金屬物具探插電源插座孔,不用刀具刻劃照明線路,不私接電源,發現電線裸露、斷裂或短路等情況,及時報告老師或管理人員。

  6、食堂、宿舍、教室、辦公室等做到按時作息,節約用電,人走燈滅,關閉電源。

  7、教師運用電教設備進行教育教學活動,必須按程序操作,不得違規作業;使用紫外線消毒應在學生到來前關閉電源。

  8、電力設施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五、消防檢查及隱患整改

  1、積極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和防安全檢查制度。

  2、學校每月組織相關人員對食堂、宿舍、功能部室、辦公室等重要場所疏散通道及各類消防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隨時對重要場所、重點部位消防通道及設施設備進行巡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3、學校主動接受各級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和業務指導,對提出的消防安全隱患,要在規定時限內徹底整改到位,并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4、無論是學校消防安全自查,還是各級部門消防檢查,檢查人員(或陪檢人員)均應如實填寫檢查記錄,建立問題清單,落實責任、措施及時限,及時整改銷號。

  5、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學校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

  六、消防安全應急管理

  1、學校一旦發生火災,應立即啟動消防應急預案,相關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按照演練的既定路線,組織師生有序撤離。

  2、對于初起火災,應迅速按應急預案組織人力進行滅火處理,努力將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滅火行動。

  3、火災發展到猛烈階段,學校教職工無法有效撲滅,應立即請求政府、消防部門救援,同時報告主管部門。

  4、火災事故撲滅后,要認真查清火災原因、損失情況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事故原因、損失程度、善后處理等情況。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師生員工人身和公私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等有關消防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所屬各單位及其人員,以及來校活動的校外各單位及其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公共場所,系指師生員工可以任意逗留、集會及其他可利用的學校內部場所。

  第四條

  各單位應按照本規定,對本單位師生員工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識和自覺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習慣,培養自防、自救和撲救初級火災的能力,確保校內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對進入公共場所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五條凡在校內公共場所進行教學、科研、學習、集會、娛樂、就餐、購物等活動的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服從公共場所主管單位和保衛處的管理。有報火警、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保護消防設施、器材和制止危害重點防火部位消防安全行為的義務;

  (二)在公共場所進行集會、上課、娛樂等活動時,組織者要引導活動人員按順序出入場,并派專人協助公共場所管理人員維護場內的秩序。參加活動人員要遵守秩序,不得擁擠,禁止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愛護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嚴禁挪用、偷竊、毀壞和拆除;

  (四)學生必須在老師和管理人員指導下,使用各種電氣設備,禁止亂用、拆卸、破壞用電線路和電氣設備;

  (五)禁止超負荷用電、亂拉臨時線路,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熱器具。公共場所使用完畢,必須進行安全檢查,清除火種,關閉照明燈;

  (六)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進入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和動用明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七)禁止亂扔廢紙等可燃、易燃物品。

  第三章對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六條

  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所屬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確定一名領導為本單位所屬公共場所的防火負責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師生員工嚴格執行,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并指派專人負責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

  第七條針對公共場所的防火特點采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并經常開展對公共場所活動人員的消防宣傳。

  第八條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第九條

  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成立由公共場所工作人員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練,使其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識,培訓其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組織撲救初級火災和疏散群眾的能力。

  第十條

  室內公共場所須配備滅火器材,設置明顯標志,放置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指派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更換和增補,確保完好能用。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的疏散通道,應開在不同方位,其出入口不少于兩個,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不得堆放雜物,開放期間,出入口大門不得上鎖,必須保持暢通并安排疏導人員。

  第十二條室內公共場所的進出口、疏散通道,應安裝應急疏散指示燈和應急照明燈并保證有效照明20分鐘以上。

  第十三條

  新購進的電氣設備、燈具要由技術人員檢查質量。請電工或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有關防火規范進行安裝并考慮場所內的用電負荷,禁止超負荷用電。禁止在場內亂拉臨時線路,因工作確實需要臨時線路時,需報后勤管理處和保衛處批準,由電工布線,用完后及時恢復原狀。

  第十四條加強公共場所的用火、用電管理,發現違章用火、用電、吸煙、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及時處理,無力解決的要及時上報。

  第十五條公共場所開放前,應檢查場內線路、電氣設備是否完好,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確保安全使用。

  第十六條公共場所開放時,應安排熟悉消防知識的管理人員巡視場地,負責場內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恪盡職守,加強巡視檢查,不得擅離崗位。

  第十七條公共場所關閉后,應對場內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并切斷電源和火源,關閉照明燈,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第十八條

  公共場所如需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施工、維修或需使用易燃液體清洗、涂刷物品時,不得安排在開放期間進行。動用明火作業,必須申辦動火證并事先向保衛處報告。

  第十九條一旦發生火災,要及時報警,立即疏散在場人員,組織撲救,減少火災損失和人員傷亡。

  第四章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

  禮堂、圖書館、大型機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除須符合本規定,還應符合重點防火部位的有關規定,體育館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參照禮堂和文化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執行。

  第二十一條文化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嚴格限定和控制參加活動的人數,并不得超過最高人員限額,防止在火災發生和其他突發事件時,由于人員過多,秩序混亂,出現擁擠踩踏事故。

  (二)文化娛樂場所存放飲料、食品等物品的庫房內,不得使用大功率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物品與物品、物品與頂棚、物品與墻壁之間要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三)文化娛樂場所內不得設吸煙室。禁止點蠟燭照明,禁止點蚊香熏蚊蟲。

  (四)未經消防部門批準,文化娛樂場所不得設在地下空間。

  第二十二條教室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晚自習結束后,各處室管理人員對所有開放的教室逐一進行檢查,清除火種、火源及各種易燃物,并及時關閉照明燈。

  (二)教師在專業教室或多功能教室做實驗、演示時,所使用的化學藥品應嚴格控制其用量;課后應將實驗、演示剩余的化學藥品移出教室,以防發生意外。

  (三)多功能教室、專業教室使用完畢后,講課教師、教輔人員或教室管理人員要檢查所用電氣設備的狀況,切斷設備電源,關閉照明燈,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離開。

  第二十三條食堂、餐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防火負責人要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管理,經常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督促、管理食堂工作人員特別是臨時工,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注意用火、用電、用氣的安全;

  (二)餐桌、椅(凳)擺放時應留出足夠的通道;

  (三)爐灶的管理應符合以下要求:

  1、對使用的天然氣、煤氣、液化石油氣的管道(或鋼瓶)、閥門、法蘭接頭、儀表軟管要經常進行檢查,防止因松動、破損或老化等問題造成氣體泄漏,遇明火、電氣火花等火種而引發火災;

  2、檢測時可用專用儀表或用皂液水刷接頭等辦法,嚴禁用明火檢測;

  3、發現氣體泄漏時應立即關閉閥門,及時打開門窗,采取自然通風,禁止使用排風扇通風,嚴禁使用明火和啟動電器;

  4、用食油炸制食品時,用油應控制在油鍋容量的三分之二以下,防止食油溢出鍋外而起火。油炸食品和炒菜時油溫不宜過高。制作飯菜或化解動物油時,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不得離人;

  5、使用罐裝氣體作燃料的食堂或餐廳,嚴禁氣罐(瓶)與就餐廳同一空間內使用。對氣罐(瓶)要妥善保管,不得在露天和靠近火源處存放,以免由于高溫引起氣罐(瓶)爆炸。備用的氣罐(瓶)應在單獨庫房內存放,庫房內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6、食堂操作間使用抽(排)油煙機應經常清洗,防止油垢積存過多加重電機負荷而引起火災。對煙囪、排油煙管道的油垢、煙灰應每半年清理一次;

  7、食堂操作間應注意消滅老鼠,防止老鼠噬咬電線、電纜,造成線路短路起火。

  8、操作人員要正確使用液化石油氣罐(瓶)。氣罐(瓶)禁止躺放、倒放,摔、砸,不得用烘、烤、煮、蒸、熱水澆等手段加熱氣罐(瓶)。不得擅自排放氣罐(瓶)內的殘液,以防爆炸事故的發生;

  9、操作間內的滅火器材應放置在鐵箱內,置于干燥位置,以防止潮氣侵蝕,影響使用;

  10、食堂、餐廳在改建和裝修中要使用阻燃材料,如果裝飾件為可燃材料,則燈泡的功率應控制在60瓦以內并保持不小于50厘米的安全距離。接裝的.電氣線路宜采用銅芯線并用金屬管作保護,電氣設備及電器產品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11、餐廳特別是餐廳內的小包間,在用餐完畢后應及時檢查,清除煙頭、火柴梗等火種和可燃雜物;

  12、風味餐廳或食堂要加強對炒菜、烤、烙、炸、制作面食、使用火鍋、砂鍋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措施。火鍋使用的液化石油氣爐要在使用前進行檢查,酒精爐和木炭爐要慎用,最好使用固體酒精作燃料;13、操作間禁止使用蠟燭照明。餐廳如需使用蠟燭照明增加氣氛時,應將蠟燭,固定在非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內,并不得靠近可燃物,同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必須保證安全。

  第二十四條校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加強對藥品發放、儲存的管理。藥房內藥品的擺放應整潔有序,藥品的儲存必須遵守《北方工業大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二)加強對X射線的安全管理。操作醫師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醫師在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五條商業網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柜臺里擺放的物品應整潔有序,廢棄的包裝物應及時清理,不得隨處堆放。

  (二)電閘前和燈具下方嚴禁擺放貨架,貨架與貨架之間要保證足夠的疏散距離。貨架與房頂、貨架與墻的間距要符合有關規定;(三)銷售場所不準住人;

  (四)不準使用蠟燭照明;

  (五)存放飲料、食品、日用百貨等物品的庫房應單設房間,不得混用。庫房內,不得使用大功率燈具照明。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六條上述各項規定,由各院、處級單位和保衛處負責檢查落實。

  第二十七條

  在公共場所工作、學習、逗留或活動期間,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保衛處報校防火安全委員會按《北方工業大學消防安全管理獎懲制度》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不遵守公共場所秩序,故意擁擠、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或亂扔廢紙、遺灑酒精、汽油及其它可燃、易燃物、或有其它危害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的行為,且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

  (二)挪用、偷用、毀壞、拆除消防器材、設備及設施的;

  (三)亂用、亂捅、拆卸、破壞用電線路、電氣設備和電器產品的;(四)超負荷用電、亂拉臨時線路,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加熱器具的;(五)攜帶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在公共場所吸煙、擅自動用明火、燃放煙花爆竹的;

  (六)偷竊實驗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物品的;

  (七)擅自在公共場所過夜的;

  (八)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或者因工作失誤、瀆職導致公共場所發生火災火險,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第二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定其它條款的,由保衛處責成有關單位及個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或整改后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按《北方工業大學消防安全獎懲制度》有關條款予以處罰。

  第二十九條對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的單位或個人,由公安消防機關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規定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學校保衛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教師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5、因工作需要教師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3、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的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門衛消防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上班時間不準在門衛室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6、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3、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 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 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 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向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 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 校業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校業余消防隊員應在消防工作日常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3、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的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器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章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障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嚴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他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按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于處罰。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微機房、創新活動教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后勤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教室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煤氣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119),話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 請有關職能部門追究責任人及當事人的責任。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在室內,應存放一定量滅火用沙及滅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在做實驗前應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嚴防發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操作規程,液化氣罐應存放操作間室外通風處,由硬質鋼管接入室內,并經常檢查管道接是否漏氣及橡膠管硬化現象,嚴防氣體泄漏事故發生。

  7、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志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8、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待檢查后要及時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11、定期組織學校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培訓,演練,提高處置火災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內消防設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1%,確保消防設備完好率并做好日常安全檢查記錄。學校消防安5 全管理制度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119110)道火警電話、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在校園內決不允許焚毀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毀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筑物的空地,并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余燼完全熄滅后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設備,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學校消防設施維護和保養制度

  1)學校內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以及消防栓要定期檢查測試,要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完善。

  2)學校各類消防設施要按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

  3)學校各類設施要按月進行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好用,并做好記錄。

  4)學校范圍內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箱和消防栓等設施,不得任意改裝或挪作其他用。

  5)消防給水系統需停水維修時,必須經消防委員會審核同意后方能施工。

  6)學校全體教職工有義務愛護所有消防設備。

  7)對有意損壞、違章使用消防設施造成損失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安全用電防火管理制度

  1)學校內供電系統由專職部門控制、檢查并維修。

  2)電器設備、電源和照明燈具等,要由正式電工安裝和管理,嚴禁非合格電工人員操作。

  3)專職部門必須有上崗證方可上崗,上崗操作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任何部門不得私自亂接電源線盒使用私人電器。

  5)外來施工單位給人需要用電時,必須經過專職部門允許并由專業人員接電、拉線,嚴禁擅自拉線、接電現象,所有電源必須采用橡膠電纜。 6)嚴禁超負荷用電。

  7)必須接臨時電源時,應在臨時電源附近配置適當的滅火器材,并熟悉使用方法。

  三.機房(電腦、電話)防火安全制度

  1)禁止用易燃液體擦拭機器,要采用不燃洗滌劑,用過的擦拭物不能亂丟,要集中處理。

  2)磁帶卡片、程序表、文件等要存放在防火柜內,廢紙每天要及時處理。

  3)值班員應該常巡查,發現異常及時報告處理。

  4)機房內的線路及接地裝臵應定期檢查,進行絕緣和接地電阻的檢測,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值班員要熟悉機房內的'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的性能、位臵和使用方法并保持清潔完好。

  6)禁止煙火。

   7)定期檢查設備的散熱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工程部。

  8)保持設備清潔,定期除塵。

  四.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廚房內煤氣管道、閥門接頭、儀表、開頭、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露。如發現泄露應立即關閉閥門,及時通知,嚴禁明火檢測和啟動電源開關以及啟動易產生電火花的設備。 2)電烤爐、絞肉機、切菜機、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不得超負荷運行,防止電氣設備和線路受潮,并作定期檢查。

  3)油炸食品時,鍋內的油不要超過三分之二,以防油溢出遇火燃燒,熬油時工作人員不能離開。

  4)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需及時關閉廚房的所有閥門,切斷氣源、火源、電源后方能離開。

  5)廚房內抽油煙機罩、抽油煙管要定期清洗。

  6)清潔時須防止各種電器及插座進水受潮,以免引起電源短路。

  7)廚房除配置常用滅火器外,還應配置滅火毯,以備油鍋起火。 8)嚴禁挪用、遮擋、損壞消防設備。

  9)每日下班前應關閉電摯、抽油煙機、煤氣、供油系統等,并認真填寫《每日消防安全檢查自檢表》,及時反饋上報安全隱患情況并防患未然及時進行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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