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囗另类BBWSeⅹHD,av狼论坛,精品一卡2卡三卡4卡乱码理论,体育生gv老师浪小辉3p警察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5-05-02 08:47:56 制度 我要投稿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

  重大危險源(倉庫、罐區)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倉庫及罐區的安全管理,減少各類事故發生,保護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倉庫及罐區的安全管理。

  三.應用標準及相關文件

  《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

  四.定義

  1、隔離貯存:在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的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貯存方式。

  2、隔開貯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墻,將其與禁忌物料分離開的貯存方式。

  3、分離貯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遠離所有建筑的外部區域內的貯存方式。

  4、禁忌物料: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料。

  五.化學危險品貯存的基本要求

  1、貯存化學危險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2、化學危險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3、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庫房及場所應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4、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并要經常保持清潔。

  5、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安裝。

  6、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7、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8、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并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任,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9、化學危險品為八類:

  a.爆炸品;b.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c.易燃液體;d.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e.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f.毒害品;g.放射性物品;h.腐蝕品。

  10、標志

  貯存的化學危險品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國家法規、標準的規定。同一區域貯存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危險品時,應按最高等級危險物品的性能標志。

  11、貯存方式化學危險品貯存方式分為三種:

  a.隔離貯存;b.隔開貯存;c.分離貯存;

  12、要根據危險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貯存,各類危險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貯存。

  六.貯存場所的要求

  1、根據生產情況及時聯系生產部門,作好輸送及接收工作。

  2、根據供應銷售情況,做好液化氣的裝卸車工作。

  3、根據各罐液位確定收付數,并改好流程,特別是與生產裝置區相連的罐,在進行切換時必須通知生產部門。

  4、在收付過程中,密切注意罐中液位、溫度、壓力變化,若超出工藝指標時及時切換罐。

  5、貯存場所的電氣安裝

  A.化學危險品貯存建筑物、場所消防用電設備應能充分滿足消防用電的需要;并符合國家法規、標準的有關規定。

  B.化學危險品貯存區域或建筑物內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都應符合安全要求。

  C.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區域,必須安裝避雷設備。

  七.貯存安排及貯存量限制

  1、化學危險品貯存安排取決于化學危險品分類、分項、容器類型、貯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2、遇火、遇熱、遇潮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筑物中貯存。

  3、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應貯存在一級建筑物中。其包裝應采取避光措施。

  4、爆炸物品不準和其他類物品同貯,必須單獨隔離限量貯存,應與周圍建筑、交通干道、輸電線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5、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貯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貯;氧氣不得與油脂混合貯存,盛裝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并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6、易燃液體、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貯存,具有還原性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7、有毒物品應貯存在陰涼、通風、干燥的場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類物質。

  8、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漏,嚴禁與液化氣體和其他物品共存。

  八.化學危險品的養護

  1.化學危險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

  2.化學危險品入庫后應采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貯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

  3.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九.化學危險品出入庫管理

  1.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管理制度。

  2.化學危險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數量;包裝;危險標志。經核對后方可入庫、出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3.進入化學危險品貯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4.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5.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6.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

  7.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十.消防措施

  1.根據危險品特性和倉庫條件,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藥器。并配備經過培訓的兼職或專職的消防人員。

  2.貯存化學危險品建筑物內應根據倉庫條件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

  3.貯存化學危險品罐體,條件允許應安裝滅火噴淋系統(遇水燃燒化學危險品,不可用水撲救的火災除外),其噴淋強度和供水時間如下:噴淋強度15L/(min·m2);持續時間90min。

  十一.廢棄物處理

  1.禁止在化學危險品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

  2.泄漏或滲漏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

  3.按化學危險品特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十二.人員培訓

  1.倉庫工作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2.對化學危險品的裝卸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3.倉庫的消防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使其熟悉各區域貯存的化學危險品種類、特性、貯存地點、事故的處理程序及方法。

  十三.儲罐區管理

  1.各類儲罐符合國家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其液面計、壓力計、呼吸閥、阻火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完整好用。

  2.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卻噴淋設施,設施的電器開關設置在遠離防火(護)堤處。

  3.易燃、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儲罐區,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火(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應采用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煙花爆竹儲存管理,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倉儲行為,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xx)等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結合本省情況,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我省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儲存倉庫的安全監督管理,本規范中規定的倉庫設計安全要求全部為C級倉庫標準,A級儲存倉庫設計安全要求參照《煙花爆竹工廠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相關標準執行。

  第三條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批發企業,應按《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本規范的規定,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方可銷售、儲存煙花爆竹。

  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第四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有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000平方米以上的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專職安全監管人員不得少于3人;1000平方米以下的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專職安全監管人員不得少于2人。

  第五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足額繳納風險抵押金;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六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全面負責,并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煙花爆竹經營方面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培訓考核合格;倉庫保管員、守護員、裝卸員應當接受煙花爆竹專業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其他從業人員應當經過本單位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運輸、駕駛、燃放、押運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九條批發企業儲存倉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煙花爆竹批發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煙花爆竹儲存倉庫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保管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五)裝卸搬運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六)倉庫守護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七)駕駛員、押運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條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二)安全檢查制度;

  (三)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四)安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五)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六)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七)重大危險源評估和監控管理制度;

  (八)勞動防護用品(具)管理制度;

  (九)煙花爆竹入庫管理制度;

  (十)煙花爆竹倉庫保管制度;

  (十一)煙花爆竹廢品報廢銷毀管理制度;

  (十二)煙花爆竹倉庫安全標識制度;

  (十三)倉庫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十四)倉庫守護員管理制度;

  (十五)車輛進出、停留、停放管理制度;

  (十六)煙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煙花爆竹儲存倉庫操作規程:

  (一)監控設備操作規程;

  (二)產品保管養護操作規程;

  (三)質量檢驗操作規程;

  (四)測溫、測濕操作規程;

  (五)搬運、裝卸操作規程。

  第三章批發企業煙花爆竹倉庫設計安全要求

  第十二條庫房的區域規劃和外部距離

  (一)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儲存倉庫選址應符合區域規劃的要求。

  (二)新建、改建、擴建煙花爆竹儲存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經貿委、省計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和“三同時”工作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xx]155號)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當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在進行初步設計前,應當進行安全預評價。

  (三)新建、改建、擴建煙花爆竹儲存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四)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應當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經貿委、省計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和“三同時”工作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xx]155號)有關規定報安監等部門預先審查,經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建設。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五)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計算藥量3-4噸的C級煙花爆竹儲存倉庫與城鎮規劃邊緣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130米;與居民點、學校、幼兒園、工業區、加油站、危險品生產企業、軍隊駐地、醫院、旅游區等人口稠密區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80米;與國家鐵路線不應小于50米;與二級以上公路、35kv高壓輸電線等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40米。

  (七)計算藥量2-3噸的C級煙花爆竹儲存倉庫與城鎮規劃邊緣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120米;與居民點、學校、幼兒園、工業區、加油站、危險品生產企業、軍隊駐地、醫院、旅游區等人口稠密區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75米;與國家鐵路線不應小于50米;與二級以上公路、35kv高壓輸電線等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38米。

  (八)計算藥量2噸以下的C級煙花爆竹儲存倉庫與城鎮規劃邊緣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110米;與居民點、學校、幼兒園、工業區、加油站、危險品生產企業、軍隊駐地、醫院、旅游區等人口稠密區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65米;與國家鐵路線不應小于50米;與二級以上公路、35kv高壓輸電線等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35米。

  (九)煙花爆竹倉庫不得超過限定藥量和品種儲存。

  (十)庫區內明顯位置應設置車輛限速標志。

  (十一)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必須在圍墻外側和庫區內明顯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警示內容包括:

  1、倉庫重地嚴禁煙火;

  2、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3、庫內禁止攜帶火種;

  4、機動車輛進庫必須安裝防火罩;

  5、庫內嚴禁檢修汽車;

  6、機動車輛裝卸時必須熄火。

  第十三條庫房的平面布置和內部距離

  (一)煙花爆竹儲存區與辦公區(生活區)、值班室分離。庫房每棟間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20米。庫房與值班室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25米。

  (二)庫區應設置密實圍墻,圍墻與庫房墻腳的最近距離不宜小于5m,高度不低于2m,圍墻頂部設置防攀越措施。

  (三)庫房周圍25m范圍內,不應種植針葉樹或竹林。

  第十四條庫房建筑與結構

  (一)庫房應為單層建筑,平面布置宜為矩形。應采用磚墻承重,屋蓋應采用輕質易碎結構。

  (二)倉庫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建筑物二級耐火等級的各項要求。面積不超過300 m2的C級建筑用的耐火等級可為三級。

  (三)倉庫安全出口不應小于2個。煙花爆竹倉庫面積小于150m2,且長度小于18m時可設1個安全出口,但倉庫內任一點到安全出口的距離不應大于15m。

  (四)倉庫應設置雙層門且向外平啟,不設門檻,門寬不得小于1.2米。有防小動物進入的措施。

  (五)庫房的窗應能開啟。通風窗應設置在勒腳處,間隔不大于5米,長寬不小于200x200毫米。所有窗應配置鐵柵和金屬網。

  第十五條庫房的安全設施

  (一)倉庫區域應根據當地消防供水條件,設置高位水池、消防蓄水池或室外消火栓,或利用天然河、塘。消防用水量應不小于15升/秒,延續供水時間應不小于2小時,保護半徑應不大于150米。消防儲備水應有平時不被動用和防凍的措施。使用后及時補給。

  (二)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三)庫房內一般不設電路和照明裝置,如確需,照明燈應為密封防爆型,禁止使用其他電器設備,嚴禁在倉庫附近架設臨時性電器設施。外部線路應采用鎧裝電纜埋地敷設或掛設。外部電氣線路禁止通過庫房的上空。

  (四)庫危險性建筑物的防雷措施應符合《建筑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的各項規定。倉庫防雷措施按Ⅰ級設計,中、小爆竹及單個產品裝藥在40g以下的煙花或禮花彈倉庫防雷措施可按Ⅱ級設計,并按有關規定每年定期檢測。

  (五)倉庫必須設置報警電話、監控裝置和采取合適的防盜措施。

  第四章倉庫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嚴禁在倉庫區內吸煙和用火,嚴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帶入倉庫區內,嚴禁在庫房內住宿和進行其他活動。

  第十七條庫房內應設置測溫、測濕計,并確定人員每天進行檢查登記。庫內最高溫度不應超過35℃,相對濕度控制在75%以下。

  第十八條庫房的入口處,應設置消除人體靜電的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并按有關規定每年定期檢測。

  第十九條庫房門外應設置標示牌,內容包括:倉庫危險等級、儲存品種、額定藥量和負責人。

  第二十條儲存煙花爆竹數量不得超過儲存額定藥量,應分級分庫存放。嚴禁在庫房內存放其他物品;煙花爆竹必須堆垛碼放,堆垛之間的距離應不少于0.70m,堆垛距內墻距離應不少于0.45m,堆垛高度應不超過2.5m,搬運通道寬度應不少于2.0m。

  第二十一條庫房的地面應鋪設防靜電材料或設置30厘米高的垛架。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鐵釘,釘頭應低于木板外表面3毫米以上,釘孔要用油灰填實。

  第二十二條裝卸作業中,不得碰撞、拖拉、翻滾、倒置和劇烈振動,不許使用鐵質工具。煙花爆竹產品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指定專人對煙花爆竹儲存倉庫進行檢查。

  第二十三條煙花爆竹儲存倉庫負責人應當每天對倉庫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及時處理,并對檢查及處理情況進行記錄。

  第二十四條煙花爆竹儲存倉庫應根據從業人員的工作性質,配備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品。

  第二十五條倉庫負責人、保管員、守護員、押運員配備合理,并持有效證件上崗,其職責明確、責任落實。

  第二十六條倉庫守護員每天巡查不少于三次。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記錄,并向管理人員報告。

  第二十七條煙花爆竹儲存倉庫應建立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由專職保管員對貨物進行管理和信息輸入。做到帳帳、帳貨相符,動態反映存量變化,并留存2年備查。

  第二十八條倉庫應配備專職值班人員。對進出的人員、車輛、貨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進出庫時間、事由、當事人簽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進入倉庫的人員嚴禁穿戴不防靜電的衣物和釘底鞋。

  第二十九條進入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由專人引導,按指定路線行駛、按規定地點停放。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3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4. 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 倉庫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方可作業,管理制度。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后,方可入庫。

  8. 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并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墻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斗、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4

  一、目的:建立危險品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危險品倉庫的安全。

  二、合用范圍:合用于風險品倉庫的.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供應部經理、倉庫主辦、風險品倉庫保管員。

  四、管理制度:

  1、除嚴格執行倉庫安全制度外,還要遵守以下各條。

  2、嚴格掃許責任制,對倉庫危險品進行嚴格管理,做到帳物相符、帳卡相符、帳帳相符。

  3、對易燃、易爆品搬運要輕盒輕放,防止互相撞擊磨擦。

  4、嚴禁任何火種入內,嚴禁在庫房內動用明火、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頭等電熱器具,違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嚴禁穿帶鐵釘的皮鞋進入,防止磨擦產生火花。

  6、保持透風、每周未搜檢一次、定期清算;特別是XXX注意降溫。

  7、對化學試劑等易燃、易爆品進行分類存放,霍垛之間保證應有的安全距離,不超量貯存。

  8、風險品倉庫嚴禁閑人進入,保管員分開必須鎖好門。

  9、設立應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標志。

  10、消防器材設備嚴禁圈占、埋壓、挪用。

  11、庫區消防通道保持隨時暢通。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衛生工作,切實保障廣師生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校制訂安全衛生工作定期檢查制度如下:

  一、負責安全衛生教育的政教處、負責安全衛生工作檢查的總務處必須重視安全衛生工作,把此項工作放在講的.高度來認識,配合學校抓好安全衛生工作,做到安全衛生工作萬無一失。

  二、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定期對學生、家長進行安全衛生教育。

  三、政教處做到每天對衛生工作一小查,每周對安全衛生工作一查。總務處堅持每周對學校建筑設施、供水、供電設備檢查一次,每遇到風、下雨、下雪天氣,臨時增加檢查次數,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和采取措施。

  四、堅持每天檢查學校環境衛生的同時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認真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五、要求全體師生增強安全意識,注意觀察發現學校各種異常現象,如果發現,立即同學校領導取得聯系。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6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人倉登記手續,并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獨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后,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4、倉庫范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倉庫內將電線私拉亂接。

  5、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倉庫內保證貨架與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墻、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6、倉庫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應設防爆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有標簽并標明品名、規格、性能、進價。

  7、倉庫的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8、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后,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7

  1.0目的

  建立有效和完善的倉庫安全管理辦法,采取各種措施,持續滿足國家安全法規要求,嚴格控制倉庫運作過程中的安全風險,預防和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2.0范圍

  招商局物流集團南京有限公司各倉庫的安全管理

  3.0引用文件

  4.0職責

  按公司運作安全管控體系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各自職責

  5.0工作程序

  5.1庫區用電管理

  (1)倉庫照明原則上必須使用節能燈,且庫內的節能燈使用功率小于60w。

  (2)庫區內的照明系統每天由各庫區倉管員負責開啟和關閉,嚴禁非庫區用電管理責任人員及外來人員開啟和關閉庫內照明系統開關。

  (3)原則上以保證庫區內作業為主,當庫內光線充足,在不影響庫內作業,就不需開啟照明;當庫區光線不足時,應開啟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庫內照明燈;當庫內光線弱及夜間作業時,應開啟全部庫內照明燈。

  (4)庫區內在執行具體作業時,應開啟照明燈,其它不涉及作業的區域不開啟照明燈,在完成作業后,應及時關閉作業區域照明,僅留發貨口照明供發貨作業使用。在停止作業時必須關閉所有照明。

  5.2庫區辦公用電管理

  (1)庫區內的辦公室在不辦公時,必須關閉照明燈;辦公室內的辦公設備(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空調等)在停止辦公后,必須統一關閉,不得待機過夜,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需向部門主管申請,待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特殊辦公設備(機房、主機等)用電管理參照集團信息中心it設備的管理要求執行。

  (3)庫區用電工具及設備維修管理庫內照明及用電設備的維修工作只能由技安部進行,其余任何人員不得開展此項工作。

  5.3倉庫用電考核

  (1)庫區用電管理由庫區內各區域倉庫主管作為直接考核人,辦公用電管理由單證主管作為直接考核人,倉儲領導負直接管理責任。

  (2)由各項目參照以往用電費用或操作量用電指標,在原基礎上下調比例,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指標進行考核,低于考核指標獎勵考核人和倉儲業務責任領導,高于指標處罰考核人和倉儲業務責任領導(用電管理獎懲制度由各項目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制訂)。

  5.4倉庫用電安全管理

  (1)各倉庫應配備專職或兼職電工,負責單位用電安全,也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機構或人員提供用電安全服務,但安全生產的責任仍有本單位負責。

  (2)建立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崗位用電的操作規程,重要崗位的用電安全責任制。

  (3)建立安全用電技術資料檔案,包括:1)高壓系統圖,低壓布線圖,架空線路和電纜線路布置圖;2)重要設備、設施的檔案資料,產品說明書、出廠實驗記錄、安裝試車記錄;3)檢修和實驗記錄;4)設備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記錄。

  (4)單位的電路、電器設備、設施的安裝驗收必須有有資質機構的檢驗報告。

  5.5安全用電檢查

  5.1檢查內容:

  (1)安全用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電器設備的安裝是否合格、安裝位置是否合理;

  (3)電器設備的絕緣情況;

  (4)設備裸漏帶電部分的防護裝置,漏電保護裝置;保護接零和保護接地措施;

  (5)電器滅火設施、器材的配備;

  (6)違章使用電器、私拉亂接電線現象。

  5.6安全用電檢查至少每月應進行一次。

  (1)對于變壓器、配電設備,要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交接班制度。

  (2)對于使用中的電器設備、線路應定期測定其絕緣電阻。

  (3)對于各種接地裝置,應定期測定其接地電阻。

  (4)對于安全用具、避雷器、隔離變壓器及其他保護電器應定期檢查測定或進行耐壓實驗。

  5.7安全用電培訓

  (1)新進人員應接受職前安全用電知識培訓。

  (2)把安全用電知識納入日常安全培訓和考核的內容中。

  (3)操作用電設備的人員除應懂得安全用電的一般知識,還應懂得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

  6.0支持文件

  7.0相關記錄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8

  1、物品驗收

  (1)倉管員對采購員購回的物品無論多少、大小等都要進行驗收,并做到:

  ①發票與實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不相符時不驗收;

  ②發票上的數量與實物數量不相符,但名稱、規格、型號相符科按實際驗收;

  ③對購進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鮮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對購進的物品已損壞的不驗收。

  2、入庫存放

  ⑴驗收后的物資,除直撥的外,一律要進倉保管;

  ⑵進倉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⑶堆放要有條理、注意整齊美觀,不能擠壓的物品要平放在層架上;

  ⑷凡庫存物品,要逐項建立登記卡片,物品進倉時在卡片上按數加上,發出時按數減出,結出余數;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與抽查

  ⑴對庫存物品要勤于檢查,防蟲蛀、鼠咬,防霉爛變質,將物資的損耗率降到最底限度。

  ⑵材料會計或有關管理人員也要經常對倉庫物資進行抽查,檢查是否帳卡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4、領發物資

  1.領用物品計劃或報告:

  ①凡領用物品,根據規定必須提前做計劃,報庫存部門準備;

  ②倉管員將報來的計劃按每天發貨的.順序編排好,做好目錄,準備好物品,以便取貨人領取。

  2.發貨與領貨

  ①各部門各單位的領貨一般要求專人負責;

  ②領料員要填好領料單(含日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用途等)并簽名,倉管員憑單發貨;

  ③領料單一式三份,領料單位自留一份,單位負責人憑單驗收;倉管員一份,憑單入帳;材料會計一份,憑單記明細帳;

  ④發貨時倉管員要注意物品先進的先發、后進的后發;

  3.貨物計價

  ①貨物一般按進價發出,若同一種商品有不同的進價,一般按平均價發出;

  ②需調出以外的單位的物資,一般按原進價或平均價家手續費和管理費調出

  5、盤點

  5.1倉庫物資要求每月月中小盤點,月底大盤點,半年和年終徹底盤點;

  5.2將盤點結果列明細表報財務部審核;

  5.3盤點期間停止發貨

  6、記帳

  6.1設立帳薄和登記帳,帳薄要整齊、全面、一目了然;

  6.2帳薄要分類設置,物資要分品種、型號、規格等設立帳戶;

  6.3記帳時要先審核發票和驗收單,無誤后在入帳,發現有差錯時及時解決,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帳;

  6.4審核驗收單、領料單要手續完善后才能入帳,否則要退回倉官員補齊手續后才能入帳;

  6.5發出的物資用加權平均發計價,月終出現的發貨計價差額分品種列表一式三份,記帳員、部門、財務部各一份;

  6.6直撥物資的收發,同其他入庫物資一樣入帳;

  6.7調出本企業的物資所用的管理費、手續費,不得用來沖減材料成本,應由財務部沖減費用;

  6.8進口物資要按發票的數量、金額、稅金、檢疫費等如實折為單價人民幣入帳,發出時按加權平均發計價;

  6.9對于發票、稅單、檢疫費等尚未到的進口物資,于月底估價發放,待發票、稅單、檢疫費等收到、沖減估價后,在按實入帳,并調整暫估價,報財務部材料會計調整三級帳;

  6.10月底按時將材料會計報表連同驗收單、領料單等報送財務部材料會計;

  6.11與倉管員校對事物帳,每月與財務部材料會計對帳,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7、建立檔案制度

  7.1倉庫檔案應有驗收單、領料單和實物帳薄;

  7.2材料會計的檔案有驗收單、領料單、材料明細帳和材料會計報表

  倉庫物資管理細則

  1.倉庫的倉管人員應嚴格檢查進倉物料的規格、質量和數量,發現與發票數量不符,以及質量、規格不符合使用部門的要求,應拒絕進倉,并立即向采購部遞交物品驗收質量報告。

  2.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必須填制“商品、物料進倉驗收單”,倉庫據以記帳,并送采購部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物料經驗收合格辦理進倉手續后,所發生的一切短缺、變質、霉爛、變行等問題,均由倉庫負責處理

  3.為提高各部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采用隔天發料辦法辦理領料的有關手續;

  4.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或“內部調撥憑單”,經使用部門經理簽名,再交倉庫主管批準方可領料;

  5.各部門領用物料的下月補給計劃應在月底報送倉管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送倉管部。

  6.物料出倉必須嚴格辦理出倉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或“內部調撥單”,并驗明物料的規格、數量,經倉庫主管簽署,審批發貨。倉庫應及時記帳及送報財務部一份

  7.倉管人員必須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后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白條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手續。

  8.倉庫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以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帳、物、卡三相符。

  9.倉庫人員應定期盤點庫存物資,發現升溢或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盈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領導批準,據以列表,并報財務部一份

  10.為配合供應部門編好采購計劃,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人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余額表”,送交采購部、財務部各一份。

  11.各項材料、物資均應制定最底儲備量和最高儲備量的定額,由倉管部根據庫存情況及時向采購部提出請購計劃,供應部割據請勾數量進行訂貨,以控制庫存數量。

  12.倉管部因未能及時提出請購而造成供應短缺,責任由倉管部承擔。如倉庫按最底存量提出請購,而采購部不能按時到貨,責任則由采購部承擔。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企業安全保衛的各項規章制度。倉庫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防火、防盜、防汛、防工傷事故的出現。

  2.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做到制度上墻、責任到人、逐級把關、不留死角,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宣傳教育在前的原則,堅持部門責任制。

  3.若庫區配備消防器材和工具應按企業內部規定執行,不得私自挪用。

  4.嚴禁各種生活用危險品、車輛、油料、易燃品進如庫區。

  5.倉庫區域嚴禁煙火和明火作業,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活,按企業有關安全保衛規定執行。

  6.加強用電管理。建立班前班后檢查記錄制度,做好交接檢查的詳細記錄。

  7.加強對企業內美、窗、鎖的管理,出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及時采取措施。末班人員下班后,將鑰匙交到保衛部門,方可離去。

  8.做好來賓登記工作,嚴禁夜間留宿。特殊情況須報廠保衛部備案。

  若因違反以上各款規定而造成物品損失,按企業有關規定處理。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9

  崗位要求

  1、 生物工程、醫學檢驗或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 熟悉ISO等質量管理體系標準及醫療器械生產和注冊等相關法規;

  3、 熟悉體外診斷試劑(化學發光吖啶酯平臺)生產工藝及流程,2年以上工作經驗;

  4、 具備一定的鉆研和學習能力,責任心強,務實肯干,職業素養好,溝通及協調能力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工作職責

  1、 負責產品的研發試驗;

  2、 組織產品及技術的質量評估、設備驗證等工作;

  3、 負責產品生產工藝及流程的.制訂與完善;

  4、 協助完成新產品的注冊工作;

  5、 協助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0

  1、庫主任對庫存糧食有管好、管住的責任,未接到總公司儲備糧中心開具的`出庫單,任何人都不準動用,庫主任對糧食安全負責。

  2、糧食保管實行專職制,任務落實到人,糧食從接收入庫、保管、到出庫,保糧人員、檢質人員、計量人員要負責到底,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儲存安全。

  3、堅決貫徹“以防為主,綜合防治”的保糧方針,積極開展“四無”(無害蟲、無霉變、無鼠雀、無事故)糧倉活動,做到“一符三專四落實”。即帳實相符,專倉、專人、專卡,品種、數量、質量和地點落實。

  4、對庫存糧食嚴格執行“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一月一匯查,危險糧天天查和風雨下雪隨時查”的查糧制度,檢查中做到“有糧必查、有倉必到、查必徹底”,并做好記錄,確保庫存糧食安全儲存。

  5、認真搞好清潔衛生工作,做到倉內面面光,倉外四不留(不留雜草、垃圾、污水、落地糧)。

  6、庫存的糧食必須根據入庫驗質、計量憑證及時建立分倉臺賬和保管專卡等。

  7、每批糧食收發結束后,必須如實上報糧食數量、質量等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8、保管期間要廣泛采用“三低”(低溫、低氧、低藥劑量)、機械通風、糧情電子檢測、環流熏蒸等科學保糧技術,延緩糧食品質陳化,降低損耗。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1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是社會各單位內部全體人員在消防安全方面應該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它豎家消防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在社會各單位的延伸和具體化。

  根據部六十一號令第七條要求社會各單位為了使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實處,必須結合本單位的規模和特點,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體上包括總則、組織領導體系、逐級消防責任制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幾部分內容。

  一、總則

  總則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政方針方面的制度。總則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工作方針;

  2.明確指出本規章制度的制定依據、制定目的以及適用范圍;

  3.制定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全面落實措施,明確指出在本單位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4.明確規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確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五同時”管理規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體運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組織領導體系

  組織領導體系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有關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組織領導體系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防火安全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主任(或組長)以及成員的名單;

  2.確定本單位消防保衛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和負責人以及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衛人員的名單;

  3.確定本單位下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4.確定單位下屬班組或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5.確定義務消防隊以及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名單等。

  三、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對各級領導、各級組織和全體職工規定消防安全職責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各級領導和各級組織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還應當包括全體職工的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防火安全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保衛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領導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以及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防火責任制度還應當同本單位的經濟承包制度以及獎懲制度結合起來,使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的消防安全工作優劣狀況同經濟利益和榮譽直接掛鉤,把本單位每個人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職權、工作義務和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四、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會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應當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內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要充分利用壁報、黑板報、有線廣播、標語、安全標志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方法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

  (2)對新進入單位的職工(包括季節工、臨時工、外包工等)通常要進行單位、科室(車間)和班組三級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對特殊工種還應當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當制度化,單位每月可以確定1-2天作為消防安全活動日,分析消防安全情況,學習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

  (4)義務消防隊應當在年初、年中或開業、使用前進行必要的消防演習活動,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考核;

  (5)應當向外來人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應當主動同鄰近單位和當地居民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6)發生火災后,應當適時組織召開火災現場會,進行現場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通常應當規定單位領導每月檢查、部門領導每周檢查、班組領導每日巡查、崗位職工每日自查;

  (2)檢查之前應當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

  (3)檢查結果應當有記錄,對于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必須按規定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2)按規定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4)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保證完整、好用;

  (5)常閉式防火門不得處于開啟狀態,閉門器必須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門操作人員,并實行時值班制度;

  (2)消防系統的操作維護人員在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常見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證上崗;(3)控制室操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設備的動態;

  (4)消防控制室操作維護人員對本建筑物內的各種消防設備進行監視和應用,作好日常的技術管理;

  (5)作好各種情況記錄,及時提供有關信息,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

  (6)根據當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消防機構布置的工作任務,接受消防機構的檢查。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2)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3)滅火藥劑失效以后應當及時更換新藥劑;

  (4)消火栓不得埋壓,道路應當暢通無阻;

  (5)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等。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2)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的,應及時向消防機構匯報;

  (3)對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消防機構匯報,并拿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4)實行責任制,落實“四定”,整改完畢后,應及時向消防機構送達整改回執。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確定廠區內的用火管理區域范圍;

  (2)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動火檢修前應當進行清洗、置換等安全處理;

  (3)規定火爐取暖場所和吸煙場所的具體防火要求;

  (4)劃分動火作業級別,規定動火作業審批權限和手續,實行“四不動火”制度,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準的動火證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監護人員不動火、風天不在戶外動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

  (2)規定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

  (3)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4)規定專人負責保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對防火防爆場所的看管等。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根據消防法律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

  (2)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領導,業務上接受當地消防機構的指導;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銷必須經當地消防機構會同單位的主管部門商定;

  (3)企業專職消防隊的消防人員列入生產人員,享受本單位職工的保險、工資、獎勵和福利待遇;

  (4)義務消防隊的人數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可以分為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5)單位應定期組織培訓班,對隊員進行防火、滅火常識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各組成員應當分工明確,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相互協凋;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3)單位應當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

  (4)單位應當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5)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

  (2)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通常要求切斷電源;

  (3)能夠產生靜電易引起火災的場所,必須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和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4)遭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

  (5)危險場所應當遵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安裝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

  (6)對于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對于消防工作制定具體的獎懲條件和標準;

  (2)對于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規定具體的評獎標準和方法;

  (3)對于違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下屬單位和個人,除由司法機關、機關依法進行刑事處罰、行政處罰之外,單位應當規定具體的內部行政處分標準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主要有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內容包括:

  (1)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①積極協助消防機構保護火插、調查火災原因;②對于火災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具體的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③實行火災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亦即沒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過,單位領導和火災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以及單位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不放過。

  ⑵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致包括:汽油庫、汽車庫、變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崗位等。這些重點部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重點工種致包括:警衛值班員、電焊工、氣焊工、油漆工、倉庫保管員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險物品崗位上的操作工等。這些重點工種及其所在崗位也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工作職責和防火管理制度。

  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完畢,要下發所屬各部門討論修改后,以單位正式文件印發。通常還要裝訂成冊以便于查閱,并在有關場所懸掛相關的規章制度掛板以便于有關人員隨時對照執行。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如下:

  一、項目施工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消防宣傳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二、現場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三、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四、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五、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六、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高溫照明燈具,不準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烙鐵、電燙斗、熱水器等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七、倉庫應裝置醒目的防火標志,按照國家有關消防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九、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倉庫主管部門對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倉庫第一主管為倉庫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倉庫管理員必須經過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技能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三、庫存物品要分類、分堆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超過100 m,并要做到“五距”(即墻距0.5m,柱梁距0.3m,主要通道2m,垛距1m,燈距0.5m,)保持通道暢通。

  四、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域。

  五、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六、倉庫內不準使用碘的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高溫照明燈具等。

  七、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采用防爆型,且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

  八、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放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

  九、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禁止用火爐取暖,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設備科同意,還須辦理動火證并且要有專職人員現場監護才作業。

  十、倉庫應當配置相應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且確保任何時候

  十一、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十二、一旦發生火警要及時報公司安全領導組。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119報警,事后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4

  1、 危化品儲存安排要按其性質,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嚴禁互為禁忌的'危化品混存。

  2、 儲存量及儲存安排應按GB15603—1995的規定。

  3、 危化品入庫后應按養護制度認真養護。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阻聚劑)短缺等情況,應及時處理。

  4、 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5、 外來人員進入庫區前必須交出所帶火種,嚴禁把火種帶入庫區。提貨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倉庫內,由倉庫發貨員負責發貨。

  6、 進入庫內的運輸車輛必須經檢驗合格,并有防火裝置。入庫應登記,出門時需經核對后放行。

  7、 人員、貨物出入庫,應嚴格遵守出入庫制度。

  8、 本庫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防火制度,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9、 根據儲存的危化品特性和倉庫條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劑,以及火災監測、報警裝置。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為確保危化品倉庫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庫房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等標準規范要求。

  三、危化品倉庫應根據存儲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倉庫應設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倉庫保管等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的檢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六、制訂危化品入庫驗收制度,核對、驗收進庫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堆垛)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領用,應嚴格控制,生產部應經常檢查核實。

  九、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雙五”即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放、雙鎖、雙本帳的.管理辦法。

  十、倉庫保管員應根據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十二、危化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每日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01-12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08-06

倉庫管理制度01-02

倉庫管理制度07-02

倉庫的管理制度09-01

倉庫的管理制度05-11

倉庫材料管理制度09-05

物流倉庫管理制度09-30

物資倉庫管理制度08-24

主站蜘蛛池模板: SHOW| 布尔津县| 南安市| 连江县| 永修县| 昆山市| 维西| 安塞县| 新干县| 高陵县| 土默特左旗| 固始县| 积石山| 吴桥县| 安达市| 齐齐哈尔市| 德令哈市| 宁河县| 黑龙江省| 新郑市| 北海市| 汉寿县| 合江县| 潜江市| 邹城市| 铜梁县| 大足县| 晋江市| 抚宁县| 通渭县| 紫金县| 南宁市| 藁城市| 监利县| 交城县| 梁河县| 邵阳市| 寿阳县| 大关县| 桓台县| 扎赉特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