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
一、生活指導老師和各班班主任是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對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負好則。應對所管理的住宿生進行住宿守則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
二、生活指導老師、各班班主任每天應到住宿生宿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嚴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內抽煙、點蠟燭、用電爐等用電器。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處理,并向值周行政匯報。
三、值周行政、老師,生活指導老師、班主任在熄燈后,應對男、女生宿舍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師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認真開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識教育,讓住宿生盡快適應在校集體生活,認真貫徹落實學校制定的《寢室公約》。
五、注重發揮班隊干部、寢室長的.作用,管理好學生在宿舍就寢情況,維持就寢紀律,確保就寢安全。發現問題要及時給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匯報,以便在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宿舍內的照明開關要有專人負責,并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開關好室內的燈。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
1、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煤汽爐煮飯,經發現者勸告不聽,給予從嚴處罰,直至沒收使用器具。
2、不得隨意在宿舍外走廊及四周生火做飯,特殊情況需要,應到指定地點或經申請到食堂開小灶進行,不得隨地生火,發現者每次給予罰款100元。
3、宿舍內用火要注意安全,火柴頭、煙頭應扔在煙灰缸內或隨時將火星踩滅,不準躺在床上吸煙。
4、燃著的.驅蚊材料,應放在安全地點,不準靠近易燃物和床前下面,就寢前要將驅蚊(蚊香等)熄滅。
5、嚴禁私自拉燈接線,室內燈光不足需要加裝,應經工地負責人同意并由專職電工操作。私自拉接者,罰款每次100元。
6、宿舍內的床鋪及各種生活用品放置整齊,被褥疊放整齊、干凈、無異味。
7、宿舍內保持衛生,每日有人打掃,清掃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堆處,并及時清理。
8、保持宿舍周邊的環境衛生,不亂潑污水,配設垃圾桶或垃圾袋,不得隨地扔放。
9、本宿舍為衛生責任人,生活區每月30日進行衛生評比工作。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3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舍務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內。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要認真負起安全檢查責任,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
7、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點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一經發現嚴加處理。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校園文明建設,不斷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文明水準,優化育人環境,努力使宿舍環境達到“清潔、整齊、文明、有序“的'總體要求,特制訂本衛生管理制度。
一、“八個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果皮和向樓梯、走廊潑水。
2、 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
3、 不準在廁所等外亂扔廢紙和亂倒垃圾。
4、 不準亂倒剩菜、剩飯及其它雜物。
5、不準在墻壁、門窗上任意張貼字畫,嚴禁在墻上涂寫、踢腳。
6、不準在宿舍內打球、踢球及進行其它劇烈的體育活動。
7、 不準在走廊上,堆放物品。
8、不準在走廊、寢室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二、“四個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澡、勤理發、勤換洗衣服,搞好個人衛生。
2、學生寢室做到每天清掃,不準將垃圾掃在寢室門邊,垃圾要及時清倒。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奇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齊統一。
4、地面、墻壁、桌椅門窗整潔干凈、做到無灰塵、痰跡、蛛網,無紙屑污物。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保證學生宿舍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保障宿舍成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規范學生宿舍的秩序,結合學校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個宿舍應設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員,負責監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務,建議由舍長擔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組織全體宿舍成員學習消防制度,組織討論制定火災發生時的安全逃離方案。
三、宿舍人員應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了解身處環境的火災危險程度,認識各種消防安全標志和消防表識,懂得防火常識,熟悉滅火知識(如使用各種類型的滅火器和室內消防栓等設施),掌握報警要領(如正確撥打火警電話,和大聲疾呼及手動報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滅火中的有關安全事項,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體位置,應急照明平時不得關閉等消防安全知識。
四、宿舍人員應定期檢查宿舍,檢查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設施的落實情況,如發現老化線路或其他火災隱患,應及時上報學校主管領導解決隱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員監督,宿舍全體人員應做到以下幾點:
1、認真做好室內衛生保潔,宿舍內垃圾應及時倒入垃圾池內,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內存放物品,如紙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時處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燒起火。
3、不私拉電線,不使用違規電器,禁止用電超負荷運行。
4、保證用電器只在宿舍有人時使用,宿舍無人時不能使用,用電器應盡量遠離床鋪等易燃物。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6
為加強女生宿舍管理,保證住宿女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防止發生女生外來侵害及傷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女生宿舍嚴格執行門衛安全管理制度,外來人員一律不準私自進入女生宿舍。
2、女生宿舍嚴格執行封寢及開寢作息時間,未經批準,不準提前開寢或延后封寢。
3、女生宿舍門衛值班人員要加強門衛的管理,嚴禁擅自脫離崗位,防止外來人員伺機混入宿舍。
4、任何男性(包括男性家長和老師),未經批準,一律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性家長在查驗身份確認后,辦理有關登記手續,方可探望學生;男性管理人員、班主任老師等進入宿舍,必須在女生活老師或女班主任陪同下進入。
5、男性維修人員進入宿舍維修施工,必須驗證、登記后在女生活老師的陪同下進行。維修工作原則上在學生不在時進行。
6、生活老師要堅持每天宿舍樓內的`巡視,做好值班記錄;定期檢查宿舍外圍窗戶護欄的安全情況,一旦發現隱患,及時報修;宿舍周圍不得存在適合外人攀爬的木桿、繩索的物品,一經發現,及時拆除并報告管理中心。
7、任何外來人員,不得靠近女生宿舍,一旦發現可以人員在女生宿舍周圍徘徊,門衛要及時過問,并及時向物管和校辦公室報告。
8、女生宿舍一旦發生外來騷擾事件,要立刻啟動相關預案,并盡全力保證女生人身安全,相關宿舍在第一時間內提供支援。
9、女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封寢后不得隨意外出;確實需要外出,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由家長接回。
10、任何同學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來人員;不準推銷各類商品及散發各類傳單,否則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處理。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和《江蘇省消防監督管理處罰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是人員密集的地方,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全體學生必須自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
二、學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要杜絕違法違規行為,要依靠全體職工和學生做好火災的預防和自救工作。
三、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齊抓共管,分工負責,責任追究。具體分工如下:
(一)學生處對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負責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宣傳,制定相關制度,掌握學生宿舍防火情況。
(二)學生處負責對學生宿舍日常消防設施及工作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整改火災隱患。定期向分管領導匯報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負責督促指導各棟值班室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等工作。
(三)學校要經常性開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宣傳防火知識和違反消防規定學生的'教育工作。
(四)后勤負責保障學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電及日常生活協調工作。
(五)學生宿舍舍長負責督促落實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爐、電熨斗、電吹風、電開水壺(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電器設備。
(二)嚴禁在學生宿舍內私拉亂接電源線和損壞供電設施。
(三)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將交流電器(如臺燈、電取暖爐、充電器、接線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質上使用。
(四)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如: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罐)及各種燃氣爐具,硫酸、鹽酸等危險物品;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存放及燃放煙花爆竹。
(五)嚴禁在學生宿舍內違章使用明火,如:點蠟燭和使用明火燃燒一切物品。
(六)嚴禁躺在床上吸煙,亂丟煙頭。
(七)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及電器設備上拴掛蚊帳。
(八)嚴禁損壞或非火災時擅用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
(九)違反以上規定,將沒收其違章物品,并按照校規校紀嚴肅處理。一旦引發火災,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蘇省消防監督管理處罰規定》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及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各住宿學生要學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生著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報警。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8
一、消防主管負責單位各階段消防安全工作的計劃編制、檢查落實和總結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二、專兼職消防員嚴格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接班記錄應用黑水筆填寫且不得潦草)。
三、專兼職消防員堅持對責任區進行巡回巡視檢查,每小時巡視檢查次數不得少于1次,同時配合安全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夜班須對單位內部和外圍進行消防巡查1至2次。
四、消防主管每日(公休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對重點部位的設備、電、水路等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每班次監督檢查不少于3次(接班以后和班中及下班以前)。
五、專兼職消防員嚴格按照巡查五要素(嗅、聽、看、幫、說)及巡查規范做好單位巡查工作,專兼職消防員可單獨或在安全員的配合下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巡查。
六、專兼職消防員巡查過程中不得任意離開本單位,在班前二小時內和班中不得飲酒,任何時間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
七、消防主管在巡視和檢查工作過程中,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治安隱患等必須追查到底,同時在應急處理過程中上報有關部門和人員,不得隱瞞和草率處理。
八、為確保單位消防安全和規范有序的工作環境,應著重對本單位重點防火部位及相關責任區進行如下各項的日常性消防監督檢查:
1、防火間距是否占用,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2、防火卷簾門運行狀態是否良好,其下有無放置物品;
3、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有無被挪作他用;
4、消火栓被家具或雜物遮擋情況,是否影響使用;
5、責任區內是否有人吸煙,員工及廠商駐場人員勸阻義務是否盡到;
6、有無私拉亂接電線或違反電器安裝、使用規定的現象;
7、裝修廠家是否有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
8、責任區是否有違章動火用火現象;
9、下班后用電器是否關閉,電源是否切斷;
10、責任區內有無非使用中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存放;
11、防火安全隱患死角存在情況;
12、毗鄰商場外部有無搭建臨時建筑物,是否存在防火隱患;
13、毗鄰商場的垃圾場中的`可燃垃圾一旦著火有無對商場造成危害的可能;
14、商場建筑內外各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等是否有損毀或缺少的情況;
15、違反消防安全的其他行為及現象。
九、專兼職消防員對發現存在的違反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規定的行為有權責令當即改正;對當即不能改正的,要下發《防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責任單位(或責任人)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限內督促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十、對火災隱患進行及時、有效的整改是防止火災發生的重要手段之一,對火災隱患整改提出以下要求:
1、消防主管要將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商場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通過檢查發現隱患和電工、保安員、樓層在工作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一并匯總并出具《防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每周報總經理辦公室進行立案,由安保部主管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整改方案,執行單位應按要求限期整改結束。
2、在整改過程中由單位安全部指定人員負責監督消防整改實施的全過程。
3、整改結束后,由商場安保部指定人員負責對整改部位進行檢查、驗收,直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整改結束后屬于當地消防監督部門發出的整改通知,由單位辦公室發文通知其對消防整改進行復查。
4、整改完畢,通過驗收,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方可銷案。
5、單位各部門和各廠商對消防整改工作應給予積極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和拖延整改工作的進行,發現上述行為的,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商場所在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有關規定依法追究責任或責令停業。
十一、罰則:
1、消費者違反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和損失的,應以勸說和教育為主,并責令當場改正違章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請示單位領導處理或送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遇有廠商進出貨或談生意等特殊情況下偶爾無意存在的違反一般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和現象,應靈活處理;對廠商在裝修過程中或單位建筑長期存在的防火隱患要堅持原則,一抓到底。
十二、根據不同時期的火災特點,制訂相應的預防措施。
十三、制定滅火作戰計劃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加強與友鄰單、位互防聯動合作。
十四、對商場員工、廠商駐場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十五、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訓練,做好消防安全宣傳工作,主動與各部門之間進行溝通與合作。
十六、協調與主管上級機關及轄區中隊的業務聯系,多頭并舉、齊抓共管,在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幫助下,改進消防工作。
十七、認真學習和鉆研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技能及管理水平。
十八、完成單位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是人員密集的地方,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全體學生必須自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
二、學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要杜絕違法違規行為,要依靠全體職工和學生做好火災的預防和自救工作。
三、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齊抓共管,分工負責,責任追究。具體分工如下:
(一)安保處對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負責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宣傳,制定相關制度,掌握學生宿舍防火情況。
(二)政教處負責對學生宿舍日常消防設施及工作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整改火災隱患。定期向分管領導匯報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三)學校要經常性開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宣傳防火知識和違反消防規定學生的教育工作。
(四)總務處負責保障學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電及日常生活協調工作。
(五)學生宿舍舍長負責督促落實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爐、電熨斗、電吹風、電開水壺(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電器設備。
(二)嚴禁在學生宿舍內私拉亂接電源線和損壞供電設施。
(三)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將交流電器(如臺燈、電取暖爐、充電器、接線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質上使用。
(四)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如: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罐)及各種燃氣爐具,硫酸、鹽酸等危險物品;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存放及燃放煙花爆竹。
(五)嚴禁在學生宿舍內違章使用明火,如:點蠟燭和使用明火燃燒一切物品。
(六)嚴禁躺在床上吸煙,亂丟煙頭。
(七)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及電器設備上拴掛蚊帳。
(八)嚴禁損壞或非火災時擅用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
(九)違反以上規定,將沒收其違章物品,并按照校規校紀嚴肅處理。一旦引發火災,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及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各住宿學生要學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生著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報警。
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案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0
為保證學生宿舍人、財、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規定:
1、門衛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要熟悉本樓學生的姓名、房號、院系情況,確保學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學生上課時間概不會客,嚴禁外人和異性進入樓內,不準留宿外人。
3、來客會見學生必須出示證件,經審核登記暫押證件后方可入樓。
4、學生帶貴重物品出樓必須登記,否則不準出樓。
5、學生離舍必須鎖門關窗,鑰匙不準交給外人,借用備用鑰匙應出示學生證。鑰匙丟失要及時報失換鎖,不準私自配制。
6、學生宿舍禁止酗酒、劃拳、打麻將,禁止罵人、打架。
7、嚴禁在宿舍私拉亂接電線、使用臺燈、電爐、煤油爐、酒精爐和各種電熱器,嚴禁在宿舍做飯、點蠟燭、掛床簾。
8、嚴禁在樓內公共區域和垃圾道焚燒廢棄物。
9、學生宿舍樓要留有緊急安全通道門,門鎖鑰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查安全通道門鎖,保證開啟方便,暢通無阻。
10、學生宿舍樓每層配備滅火器,釘掛在走廊墻上。值班員要能熟練操作,并經常檢查,保持滅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樓值班員要堅持佩帶袖章或胸章在門口值班,不準在值班室內做私活,不準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要做好“值班登記”“會客登記”“晚歸登記”“維修登記”等登記本齊全,交接手續要完備。
12、各樓管理員、樓長和門衛值班員要經常在樓內進行檢查和巡視,提高警惕,防火、防盜、杜絕事故發生。發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時報告,保護好現象,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現場施工人員宿舍安全防火防電管理,消除火險漏電隱患,杜絕火災事故,保障施工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各住宅樓道是公用通道,又是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雜物,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第二條 禁止各宿舍職工私自拉接電線。安裝電器設備應由電工人員安裝。
第三條 禁止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熱得快等電熱器具;嚴禁使用明火如煤油爐、酒精爐等燃具和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
第四條 煙頭、火柴梗不得隨意亂扔,禁止躺在床上吸煙,以免發生火災。
第五條 外出或睡覺前,必須要檢查用電器具是否斷電。做到外出隨手斷電,拔下電源插頭。
第六條 嚴禁在陽臺和窗口燃放鞭炮,不要在陽臺上放置易燃物。
第七條 嚴禁在宿舍樓內及過道焚燒垃圾雜物。
第八條 嚴禁非火警動用消防設備和器材。
第九條 一旦發生火災,不要驚慌失措,要立即撥打消防報警電話: 119,并第一時間通知該施工單位領導。報警時要講清楚詳細地址、樓層、起火部位、著火物質、火勢大小及報警人姓名和電話號碼,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如果火勢不大,應迅速利用宿舍內中備有的滅火器材,采用有效措施控制和撲救火災。未切斷電源前不得用水撲救。
第十條 家用電器或線路著火,要先切斷電源,再用干粉滅火器滅火,不可直接潑水滅火,切防觸電或電器爆炸傷人。救火時不要貿然開窗,以免空氣對流,加速火勢蔓延。
第十一條 發現火勢變大,自己無法控制,一定不要貪婪財物,要當機立斷披上濕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沖出去。穿過煙霧逃生時,要盡量使身體貼近地面,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若所有路口被大火封堵,要立即返回室內,用揮舞衣物或呼叫等方式向窗外發出求救信號,千萬不要盲目跳樓而要等待救援。
第十二條 宿舍住宿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第十三條 住宿人員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工作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負重要責任。
第十四條 寢室內或寢室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帶網線,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節日裝飾物等。
第十五條 發現寢室長時間超負荷用電時,該施工單位管理人員有權停止供電;住宿人員要做到人走斷電,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散熱受阻而導致火災等以外事故。
第十六條 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并酌情進行處罰。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2
全體學生應自覺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員對學生宿舍防火檢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項:
1.宿舍生管、管理員、樓層長、寢室長和學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識、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救火、會組織人員疏散。
2.學生宿舍內的'消各類滅火器均屬宿舍消防設施,嚴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內消防設施。
3.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使用各種家用電器,不得亂接亂拉電源線和私接電源保險,嚴禁使用電爐。
4.不得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酒精爐。
5.不得臥床吸煙,嚴禁點蠟燭學習。
6.嚴禁學生在宿舍存放、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電熱鍋、電熱杯、熱得快、電吹風、電夾板等禁用電器,嚴禁學生在宿舍內私拉電線。
7.樓梯、走廊和陽臺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各種物品。
8.發現他人違章用火、用電或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制止,并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9.了解消防知識,掌握簡易的滅火方法,發生火災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在確認不會傷害到自己時,使用滅火器撲救初起火焰。
凡違反本制度有關規定,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并視情節給予處分或追究其刑事責任。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3
1、宿舍住宿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2、寢室內或寢室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網線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節日裝飾物。
3、宿舍內允許使用電腦、電視、收音機、手機充、電器臺燈外、禁止使用其他電器的行為,如用電取暖、燒水、做飯、及使用應急燈,如有:違反上述行為,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不得返還并處以1000,情節嚴重者給予嚴肅處理。
4、住宿人員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處以加倍賠償追究相應責任: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服重要責任。
5、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維修人員即使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6、發現寢室長時間超負荷用電時,項目部有權停止供電:住宿人員做到人走斷電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散熱受阻而導致火災等以外事故。
7、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并酌情進行處罰。
8、辦公及職工生活:經常保持工地辦公場所干凈整潔,無亂掛亂堆現象。
9、食堂和職工宿舍,食堂符合衛生要求,炊事員一律體檢后持證上崗,有防范隔絕蒼蠅,老鼠,等措施。殘渣剩飯倒入有蓋的容器內。職工宿舍設通風窗,室內環境整潔有序 10宿舍供電時間:晚6點至早上6點其它時間停電,配合項目部及開發商的安全用電檢查,必要時拆除,只限于2#3#樓安裝插座以上插座必須按規范安裝,否則停電處理。
違章用電罰款1000元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優化宿舍環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確保住校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設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每憑學期開學,要先繳費號鋪,后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床、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并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二、建立房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各房選出房長一人,負責制訂“安全公約”、“衛生公約”和輪流值日制度,檢查、落實房內各種措施,定期向主管部門匯報本房情況。
三、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臟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煙、喝酒、賭博、打架。
四、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五、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房同學要互幫互愛,并及時報告值班保衛人員,病情較重者,由保衛人員或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六、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晚自習時間一律要到課室學習(生病學生憑有關證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講話,不準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并通報批評。
七、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衛生,每天早晨、課外活動各掃一次,地板每星期三、日下午4∶45各拖一次。各房每天一人負責打掃房內及門前、樓下的`衛生并倒垃圾;嚴禁在房內吃飯,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污損墻壁及亂涂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每房的衛生用具由各房自行購置,要備齊;一個拖把、一個拖桶、一個地斗、一個垃圾簍、二把掃帚。
八、房內整潔做到:蚊帳靠壁掛,疊被統一格式,口盅、鞋屐擺整齊,天面地面保持干凈,并注意保潔。
九、要愛護公物、節約水電。凡損壞公物,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必要的紀律處分。不準私接用電器,照明燈泡不得超過40瓦,違者,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宿舍實行三鎖三開;上午早讀上鎖,放學開鎖;下午上課預備上鎖,放學開鎖;晚自習預備上鎖,下夜課后開鎖。
2、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批準,宿舍管理人同意方可開門進內。
3、貴重物品不要帶入宿舍,現金隨身帶或存學校附近銀行。
4、各房間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準點蠟燭、用紙生火、燒塑料袋等。
5、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值班保衛人員,保衛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6、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7、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8、嚴禁爬門窗,爬防護網。
9、單車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樓梯下面或房間內。
10、不準把籃球、足球帶進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區打球。
11、加強群防群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于斗爭、及時報告。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民工宿舍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農民工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
3、嚴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50—500元(按情況處理,情節嚴重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或上報相關單位)。
4、嚴格用電安全管理。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定;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100—200元
5、加強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6、嚴禁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放入宿舍區,不聽管理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
8、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9、對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績顯著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個人,視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直到移交政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0、班組管理人員每周檢查一次。項目部辦公室每月檢查一次。
二、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里的.廢紙等易燃物品,要放在指定的位置并及時清除。文件資料要遠離電源插座。
2、辦公室內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使用火、電爐和其它電器加熱取暖,(包括電暖氣)。
3、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辦公室,辦公室內不得燃燒紙屑等物品。
4、吸煙時煙頭應丟入煙缸內,嚴禁亂丟。
5、每天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火災隱患后,關窗、鎖門方可離開。
三、餐廳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餐廳內應禁止吸煙。就餐者如有吸煙者進行勸阻,并引導其到指定的場所吸煙。
2、廚房在使用明火及使用各種固體或液體燃料火鍋時,必須遵守操作程序。不許在燃燒中添加燃料。燃料的使用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
3、餐廳的各種電器設備,包括機器設備、照明設備及線路、插座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嚴禁私拉臨時線。要定期對電器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短路、電阻過大、超負荷等,應及時通知電工檢修。
4、餐廳要設有安全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餐廳內的各種消防設施不能擠占、挪用和遮擋。
5、廚房在煉油、炸、烘、烤食品時必須設專人負責看管。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不要過滿,嚴防油溫過熱出現明火、溢鍋引起火災。
6、廚房內燃氣灶具、烤箱,點火使用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不要用紙張引火。
7、不要往爐灶、烤箱火眼等處倒置各種廢雜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不準用焚燒方式處理垃圾。
8、每日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應切斷的電源,關閉燃氣的總、分閥。
四、庫房防火制度
1、庫房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設有禁止煙火的標牌,庫房門口及通道,要保持暢通。
2、庫房內的照明,必須采用防爆燈,并不準使用其它電器設備,照明開關應裝在庫房外部,并要有能加鎖的保險盒,庫房門要朝外開。
3、庫房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按規范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拉電線。
4、庫房貨物存放要按貨物的性質分類,分庫存放不準將性質相互抵制、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同庫存放。存放貨物不得過高過寬,主要通道不得少于1.5米寬,高度離照明要保持0.5米距離。
6、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用庫房與其它建筑物的距離應當符合《建筑設施防火規范》。
7、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住人,不準用易燃物品搭建隔層或分離庫房。
8、電工及保管員要經常對照明燈具,電線等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必須及時更新、維修。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問題。切斷電源后方可下班。
9、庫房所有工作人員都必須懂防火常識,會使用滅火器材,做到平時能防,遇火能救。
10、房內必須貼出明顯的防火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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