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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考核方案
工
作
量
考
核
方
案
(擬定稿)
說明:
一.本方案包括考核制度和考核量表兩部分。.
二.考核量表主要是測評教務處學生助理員的績效,同時作為教
務處學生助理工作組工資發放的參考依據。
三.附考核流程圖如下:
四、本制度每學期期末考試周前接受所有老師和教助意見并及時完
善,制度完善并施行前應專門召開集體會議,公開解釋制度具體細節的構建理由和含義。最終解釋權歸教務處學生助理工作量評估小組。
五、本制度提交華中師范大學教務處學生助理工作組備案。
教務處學生助理考核制度
第一章
第一條總則考核的目的是通過客觀評價教務助理的工作能力、態度,優化教務
處助理隊伍,并客觀合理地安置教務助理,做到人崗匹配,并以考
核結果為參考,發放教助的年終薪酬。
第二條本規定中使用的專業術語定義如下:
(一)能力考核---------通過工作行為,觀察、分析、評價教助具有的工作能力。
(二)態度考核---------通過對教助的工作努力情況和工作熱情進行觀察和評
價。
(三)業績考核---------對教助分擔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四)360度考核法----即全視角績效考核法,通過不同的考核者(老師、同學、
其他教助等)從不同的角度來全方位考核教助工作情況。
(五)KPI法------------即關鍵業績指標,選取一些關鍵的、與教助隊伍目標實
現關系比較緊密的工作內容作為考核項目。
(六)考核者-------------老師、同學以及其他教助。
(七)被考核者----------2007-2008學年度教務助理。
(八)考核執行者--------教務助理工作組。
第三條考核原則
(一)考核標準盡可能量化;
(二)考核標準的制定以教助管理條例為依據,按照教務處的標準制定。
第四條每位教務助理一學期工資標準在400元左右浮動,教務助理最后所
得工資根據考評結果而定。
第五條考核方法是360度考核法,由教務助理所在辦公室老師,其他辦公室
教助(即同事)共同參與,實行打分制,考核表由教務助理所在辦公室老師填寫,同時參考其他辦公室教助(即同事)意見,運用KPI法確定績效考核標準。
第二章考核流程與實施
第一條教務助理工作組開會討論確定最終考核制度;
第二條由教助工作量評估小組整理制度材料,交給教務助理工作組審核,
最后上交教務助理管理老師審批;
第三條制度執行,由各辦公室老師對本辦公室教助進行考核;
第四條由教助工作量評估小組進行匯總,按分數列出等級,確定薪酬;
第五條召開全體教務助理大會,宣布考核結果,評定小組接受質詢;
第六條合格者由教務處發放工資。
第三章薪酬的確定方法
P1:所在辦公室老師打分的平均分;
P2:教務助理工作組打分的平均分;
W1:每位教助的工作量(W1≤40);
W2:所有教助總的工作量;
M1:單位工作量的工資;
M2:教務處發給教助的總錢數。
計算公式:
M1=M2/W2
最終計算工資=W1*M1*(P1+P2)/2*1%
最終所得工資根據具體情況由教助工作量評估小組進行微調,最終由教助管理老師綜合各方面意見決定教助最終所得工資。
第四章考核溝通與申述
教務助理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考核結束后向教助工作量評估小組提出,也可找相關負責人面談,面談后立即將具體情況上交教助工作組審核,教助工作組將在三個工作日內解決該教助的工資問題。
第五章
一.
二.
三.
四.附則本制度由教務助理工作組及全體教務助理開會討論,最后由教助工作量評估小組制定。本制度由教助工作量評估小組整理后上交教務助理工作組審批后執行。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教助工作量評估小組。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行。
附表一:教務處處內助理考評表
考評項目
工作完成情況
工作質量
理解判斷力
工作積極性
協作態度
組織紀律性
研究計劃力
知識技能
語言表達能力著重點是否能夠按照計劃、指示完成任務是否能夠正確、有效的工作,并取得高質量、高水平的成果是否正確理解指示、情況并做出正確判斷是否致力于本職工作在工作中是否能夠與他人合作,保持良好的人際關系是否遵守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是否能夠致力于工作的改進,在研究基礎上制訂計劃和方案是否有工作所需的知識和必要的計算機等技能是否善于交流,語言表達能力是否
出色評定等級得分
文字能力是否能夠根據要求擬寫通知、新聞
稿等應用文書
附表二:
院系教務助理考評表
考評項目具體項目
是否遵守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請假
態度
(30分)等級得分
是否善于交流,語言表達能力是否出色
文等技能
(40分)
系
并且在研究基礎上制訂計劃和方案
是否能夠按照計劃、指示完成任務
(30分)平的成果
和建議
說明:
1.附表一由教助所在辦公室老師和負責教助管理老師填寫;附表二由教助所在院系教學秘書老師和該教助所在小組的組長填寫;
2.本表適用于教務處處內助理和院系助理;
3.各表考評共十項,每項滿分10分,共100分;
3.等級標準:A—優秀;B—良,達到要求;
C—合格,基本達到要求;D—較差,略與不足;
E—差,不能達到要求;
4.得分標準:A—10分;B—8分;C—6分;
D—4分;E—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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