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精神科的工作計劃
光陰的迅速,一眨眼就過去了,我們的工作又進入新的階段,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發展,讓我們對今后的工作做個計劃吧。那么計劃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精神科的工作計劃,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神科的工作計劃1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務規范(20xx版)》和《20xx年萊州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辦法》,加強本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規范管理,推經重大公共衛生精神疾病防治項目(“686”項目)順利開展,防止肇事肇禍事件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20xx年管理工作計劃如下:
一、加強和鞏固我院精防隊伍,固定專人負責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建立村級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關愛幫扶小組,建立起以慢病院-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為主干,以家庭為依托的精神病康復體系和三級防治網絡。
二、認真學習“686”項目,根據項目要求和分工,認真開展項目工作,確保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重大公共衛生精神疾病防治項目工作。
三、加強業務知識學習,在市慢病院的定期督導、業務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下提高管理工作能力,開展精神康復技能訓練,促進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康復。
四、加強基礎管理、個案管理和檔案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認真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登記、管理和上報工作,建立完善患者登記本,各種報表及時、準確。
五、加強健康教育宣傳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重性精神疾病健康教育工作計劃,設立宣傳欄,每季度更換宣傳欄內容,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經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疾病患者護理知識。
六、在鎮村兩級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關愛幫扶小組的.基礎上,認真開展患者篩查和分級管理,定期交流,溝通患者康復情況,幫助監護人履行監護責任,切實做好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務與管理工作,加強與公安、民政、殘聯等部門的信息交流工作,加強部門間協作與配合。
精神科的工作計劃2
根據上級文件的任務要求,結合本轄區精神工作的實際情況,加強社區精神衛生服務,進一步規范精防康復工作,深入開展精神衛生知識宣傳,加強以法管理,確保社區穩定,實現人人享有精神衛生保健服務,特制訂本計劃:
一、加強精神衛生工作組織建設;加強領導力度,切實把精神衛生工作納入日常工作。根據機構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領導小組成員和精防看護網人員并對精防看護網成員進行精神衛生知識培訓,提高整體看護水平,確保精神衛生工作有序、深入開展。
二、健全、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執行重點精神病患者監護責任制度,對易肇事肇禍、影響社會治安的患者及時簽訂監護責任書,落實親屬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提高監護實效。
三、落實“四療一教育”的康復工作;提高精神病患者社區康復實效。社區醫生及居委會精神衛生工作人員對轄區內精神病人做好定期隨訪、動態管理、督促就醫服藥,加強家庭康復指導,做好評估工作。
四、加強精神衛生知識培訓與宣傳;安排對居委會精神病防治康復成員、社區戶籍制醫護人員的精神衛生知識培訓,提高對轄區精神病患者的監護技能和康復專業技術服務能力。精心組織“4月7日、10月10日世界精神衛生日”和“助殘日”的宣傳活動,普及精神衛生知識。加強法制觀念,反對歧視精神病患者,為精神病患者回歸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加強“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精神病患者的監護和管理,對有肇事肇禍苗子的`患者,及時按有關政策落實經費送院治療,嚴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禍的發生,確保社區治安穩定。
六、做好摸底調查,建檔立卡,全面準確掌握我鄉精神病患者基本情況,重癥輕癥,陣發性,先天性,后天性病人,因疾病或家庭遺傳性引起精神病和各種疾病引起的病史調查,并按規定時間填寫各種調查報表。
七、篩查重癥患者,解除關鎖,回歸社會,普及精神病衛生知識,創造接納精神病人的良好社會環境,為精神病人就業提供機會。
八、增強精神衛生康復工作經費的管理,加強幫困力度,用足用好政府優惠政策,做好幫困解困工作;對精神病患者家庭有經濟困難者,每逢重大節日給予一定補助,其子女給予開學補助,以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
九、認真做好社區精神衛生工作的監督考核、評估,各類統計報表上報及時、完整、規范、正確
十、加強人員培訓,提高人員素質,使用全國基層精防康復工作人員統一培訓教材,以衛生院為龍頭,對社區衛生服務站、鄉村醫生和志愿工作者及家屬進行培訓。
精神科的工作計劃3
為確保重癥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防控措施,為重癥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干預,有效降低危險行為,提高精神病患者與其家庭的生活質量,根據國家《20xx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規范》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
為加強對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我院成立了重癥精神病人管理小組,組長由院長周興奎兼任,公衛科科長李曉紅任副組長,成員有呂建華、張康、范瑞琳及各村醫組成。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重性精神疾病工作領導、檢查、協調。
二、年度工作目標:
普及精神疾病防治
三、主要工作內容
1、管理人員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范要求,做好精神病管理人員培訓。制定培訓工作計劃,分期分批、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精神病防治專業人員、患者家屬等相關人員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強患者家屬護理、村委會人員相關知識與技能。
2、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檔案進行康復指導。及時為每一名新發現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癥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癥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后續治療康復意見等。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3、精神病人的發現: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培訓村醫與中心醫生通過合作醫療報銷,不定期對轄區人口進行調查,收集在醫療機構進行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對發現新患者下列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癥、雙向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重性精神發育遲滯等。發病時,患者喪失對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對行為的控制力,并可能導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長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會功能嚴重損害),并做初步篩查工作,明確的建立管理檔案,納入規范化管理。不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4、定期隨訪:對于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并進行分類干預,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征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并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范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系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癥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6、健康體檢:根據精神病人病情,每年安排適當的時間為所有在冊管理的精神病人提供一次免費的體檢,體檢內容主要是身高、體重和血壓等一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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