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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業務內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政府采購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政府采購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1
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以下內部控制制度:
一、崗位工作責任制
政府采購中心的工作主要包括負責人、采購受理、采購操作、履約驗收四個崗位。
1、負責人崗位的主要工作是:人員管理,制度建設,崗位培訓,業績考核,簽批對外文書,審核報告。
2、采購受理崗位主要工作是:接受采購人委托、審核項目資料、根據項目的特點、類別、合理確定項目負責人、協調采購會議時間安排、采購文件審核、發送中標通知書等。
3、采購操作崗位主要工作是:溝通采購人、發布采購信息、制作并發售采購文件、組織評標活動、整理已辦結項目檔案等。
4、履約驗收崗位主要工作是:督促、指導和服務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對重大的集中采購項目,與采購人共同組織有關技術專家進行驗收、制作驗收報告;一般項目由采購人驗收并填制合同履行情況表作為驗收報告;受理質疑和投訴。
工作崗位相互分離,各負其責,互相制約與制衡。即采購受理崗位不負責采購操作和檔案管理;采購操作崗位不負責履約驗收和檔案管理,履約驗收崗位不經辦采購受理和檔案管理。
二、回避和輪崗制度
1、建立回避制度。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包括招標采購中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競爭性談判中談判小組的組成人員、詢價采購中詢價小組的組成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必須回避;
2、建立輪崗制度。采購中心受理業務后,對中心人員工作分配要全面,工程、貨物和服務類都要經手,大、小項目盡量平均,促進全體人員都能掌握采購操作的全流程業務。
三、文明辦公制度
1、實行政治和業務學習制度。每周除參加區政府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政治學習外,每月還安排兩個下午,組織全體人員進行業務學習,特別是學習與政府采購相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水平。
2、提倡文明用語,對來電來訪者,應做到熱情、大方、得體,一律使用文明語言,樹立良好服務觀念。
3、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全體人員應遵守作息時間,堅守崗位,做到不無故遲到、早退和曠工,請假須按規定辦理。工作期間一律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比如上網淘寶、炒股、打游戲、看電視劇等等。
4、注意安全和保密。平時注意保管文件、資料和辦公用品,重要文件及時歸檔,對涉及國家機密、工作秘密、供應商的商業秘密,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5、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杜絕一切不必要的開支,自覺愛護公共財物,努力減低采購成本。
四、印章管理制度
1、日常工作所需,比如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等,需啟用印章,經辦人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簽字并填寫清楚文件材料名稱、份數、時間和需要說明的事項,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文件、報告、申請、便函、介紹信等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蓋章,否則,不予蓋章。
3、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由單位負責人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4、外單位需采購中心出具證明等之類情況,需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蓋章。
5、單位公章由專人負責管理,財務印章由財務人員負責管理,未經單位負責人批準不得私自轉交他人代管,凡是出現未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蓋章的情況,責任由公章管理人員自行承擔。
五、檔案管理制度
1、文書檔案和專業檔案應按照檔案資料的內容進行收集整理,編寫歸檔目錄,交由檔案室登記裝訂保存。文書檔案一般在每年年底全部收集完整,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立卷、歸檔工作,專業檔案一般在項目完成后一周內歸檔。聲像檔案隨時歸檔。
2、檔案人員要嚴格執行檔案的查借閱制度,任何單位或個人借閱、復印檔案資料,均需填寫《檔案查詢申請表》,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方可查閱,借出的檔案要及時歸檔、核實。
3、檔案人員要增強保密觀念,經常檢查設施安全保密情況;離開檔案室時,必須鎖好文件資料柜,關好門窗。
4、銷毀檔案要登記造冊,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能進行,銷毀時要有監銷人,并履行簽字手續。
5、檔案人員熟悉檔案庫藏情況,完善檔案檢索工具,對庫藏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情況定期進行檢查核對,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高溫、防強光、衛生等工作,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六、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報銷程序
、佟箐N人需把報銷的票據整理完整。
、凇箐N票據上應由承辦人用鋼筆或碳素筆簽字,標明經手人。
③、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審核原始票據的合法性,大小金額是否一致,戳記是否清晰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辦理,并向單位負責人說明情況。
、、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財務印章及報銷金額,據實予以報銷。
、、聘請的專家在參加政府采購中,如需申請工作用餐、去現場勘察或制定技術參數所發生的費用,必須如實的填報審批單、報銷單,由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經主任審批后,財務人員方可報銷。
、、所有報銷票據、財政受權支付票據、報銷審批單,均需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加蓋財務公章及法人私章,方可生效使用。
2、收取、退付保證金工作程序
①、投標及履約保證金的收取
供應商前來交納保證金時,要核實繳款人公司名稱及辦理人員身份證明、開具湖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進行收款、蓋章,并將票據交給交款人。不接受以個人名義和現金形式交納的保證金。
、、投標及履約保證金的退付
根據申請退款人提交的領款單,核實項目負責人、檔案管理人員簽字及退款信息(注意核實退款信息必須與繳款人一致,否則有權拒絕辦理),且核實并完善相關手續后辦理退款事宜。一律以轉賬方式退還,不退付現金。
七、廉政管理制度
嚴格實行工作人員廉政八不準:
1、不準違反工作程序,違規操作;
2、不準濫用權利、謀私、玩忽職守、假公濟私;
3、不準在工作中扯皮、推諉或無故拖延;
4、不準在政府采購過程中替供應商向招標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評標人員說情、打招呼。
5、不準將招標保密事宜透露給他人;
6、不準利用職務之便接受采購人和供應商的財物或其他好處;
7、不準與采購人或供應商串通進行損害第三方利益的活動;
8、不準從事有損于政府采購形象的一切活動。
政府采購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2
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強化對政府采購資金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購資金使用效益,有效地控制財政支出,節約財政資金。加強廉政建設,促進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規,特訂本制度。
一、政府采購適用范圍
本鎮內政府機關,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鎮屬部門、
站所使用財政資金和其他資金進行的政府采購適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稱政府采購是指使用財政資金采購依法制訂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二、政府采購的形式和運作程序
落實采購計劃:各單位為了確保行政任務和事業計劃的完成,需購買物品或取得勞務時,單位向黨政辦提出書面申請,黨政辦本著“量入為出,適度從緊”的原則進行審核簽具意見報單位分管領導簽批后,報財政所確定落實采購計劃。
三、政府采購的方式
政府采購應當采取以下方式: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邀請招標、單一來源采購、詢價。具體采購方式由鎮采購辦、機關主管、后勤組按規定的程序組織實施,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四、采購程序
先由各機關各部門、站所根據工作需求填報“政府采購申 請表”報鎮采購辦,并經分管領導審核簽定,財政局鄉財局和,采購辦要簽審核意見,鎮采購辦根據采購內容和金額確認采購方式和采購單位,如果需由站所采購的,由站所填報。政府采購申請表”報鎮采購辦審核,由鎮采購中心安排采購,如果由鎮采購辦采購的,需報分管采購領導審批后,由鎮采購辦安排采購。所有采購物品資金由主管領導審批后,財政所直接付給供應商。
五、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
鎮財政部門在編制年度預算的同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應本著實事求是和節約的`原則,充分考慮實際需要與財力可能,鎮采購辦應有計劃地安排日常辦公用品的集中采購。
六、政府采購的監督檢查、紀律要求
凡納入政府采購制度范圍的部門,未經同意自行采購的,不得列支,否則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紀檢、財政所應定期對政府機關采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采購辦應定期匯報政府采購情況并定期進行公開,定期進行總結,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控告和檢舉。
政府采購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3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采購檔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檔案,是指開展政府采購業務時(包括集中和分散),根據法律規定,必須保存的有關文件、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各種記錄。檔案資料除特殊情況外均要求為原件。
第三條政府集中采購應歸檔的基本資料有:
(一)領導批示、政府投資計劃;
(二)采購申請;
(三)采購方式批復書;
(四)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
(五)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新聞媒體或網站發布的招標公告;
(六)評委抽取登記表
(七)供應商投標情況登記表;
(八)評標委員會及監督人員(競爭性談判小組,詢價小組)簽到表;
(九)評標專家及監督人員簽字確認的'評標報告(內容包括:評標時間、評標地點、評標程序、評標結果、評委打分表、商務、符合性、技術審查表、評審專家質疑表;
(十)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新聞媒體或網站發布的中標公示;
(十一)中標(成交)通知書和未中標(成交)通知書;
(十二)政府采購合同;
(十三)驗收單或驗收報告、文件;
(十四)書面詢問或質疑和詢問答復、質疑處理決定;
(十五)歷次資金支付申請書;
(十六)其它應保存的有關資料。
第四條政府采購檔案管理人員,應注意采購活動資料的收集與整理,要認真核對資料是否齊全,避免出現資料遺失漏報現象。每一個采購項目結束后,要及時催促采購中心和采購單位將評標資料和合同報我辦歸檔。
第五條檔案管理人員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本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政府采購業務檔案的歸集和管理。
第六條檔案管理人員應建立檔案檢索工具,方便查找;歸檔資料必須按照采購項目歸檔目錄要求,排列順序,填寫清楚;歸檔的項目資料必須齊全完整,案卷質量要符合有關部門制定的案卷質量標準,對資料不全項目,檔案管理人員有權拒絕接受。
第七條檔案管理人員要完善檔案交接手續,建立檔案借閱登記簿,保證檔案的完整,未經領導批準,政府集中采購檔案一律不準向外借出。
第八條檔案管理人員和借閱人員要樹立保密觀念,自覺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保存經手的檔案資料,嚴禁失密、泄密和檔案遺失現象的出現。
第九條對于達到保存期限應于銷毀的檔案,檔案管理人員要進行認真的鑒定,無誤后提出銷毀意見,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銷毀的檔案必須登記造冊,采用粉碎或焚燒的方式進行。
政府采購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4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強化各級政府的宏觀調控力度,加強財政性資金管理,提高財政性資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維護和促進商品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和合法競爭,促進廉政建設。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設備政府采購暫行辦法>的通知》(遼政辦發[xxx8]5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政府采購的范圍
市財政局核定使用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在市場購置的各類設備及服務項目,列入政府統一采購范圍。
(一)設備采購
1、小汽車、大客車、貨車、摩托車、其他用車;
2、電梯、鍋爐、食堂炊具、空調;
3、微機、復印機、電傳機、打印機、音響和攝像編輯設備、照相機及鏡頭;
4、農機、林業、水利機械設備;
5、建筑施工工程機械設備;
6、其他設備及備品材料等。
(二)工程采購 由財政撥款的基建項目、市政建設項目一律由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組織招標。
(三)服務采購
市直黨政機關和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的各類服務項目支出。
1、機動車輛定點維修;
2、機動車輛定點供油。
二、政府采購管理
在市財政局設立阜新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管理辦公室),并根據政事分開的原則,組建市政府采購中心。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制定有關政府采購政策、管理制度和辦法;指導全市政府采購工作;審核批準招標代理機構,負責供應商的資格審查和批準,處理采購投訴;負責對政府采購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其他有關政府采購的行政事務。市政府采購中心職責:編制本級政府實行集中采購的計劃和目錄;設立本級政府采購資金專戶,負責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的會計核算與管理;確定采購方式,組織集中政府采購業務,組織培訓采購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承辦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委托的其他有關政府采購事務;日常管理工作。
三、政府采購程序
(一)政府采購程序
1、貨物采購:
(1)市直單位采購金額在 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小數目采購,只要“貨比三家”,采購人認為價格合理,并能滿足需要,填報有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報送財務主管部門審查。財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送市政府采購中心備案,可以自行直接向任何廠商采購。
(2)市直單位采購金額在 1000元以上,貨物單位價值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一次性批量采購總值50000元以下(不含50000元)的中等金額采購,各有關采購人必須進行采購報價,至少必須邀請3家廠商投標,對他們的報價進行比較后,擇定供應廠商,填報有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報送市政府采購中心備案,可以自行直接向選定的廠商采購。
(3)市直單位采購貨物單位價值5000元以上(含5000 元),一次性批量采購總值在50000 元以上(含50000 元)的.較大金額采購, 必須由市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統一實行招標采購。
下列貨物采購應當由市政府采購中心集中采購,不受前款限制:公務用機動車輛;辦公自動化設備;醫療、教學和通訊設備;政府采購中心認為應當集中采購的其他貨物。
2、工程采購: 一般由管理辦公室組織統一實行招標采購。
3、服務采購:
(1)市直單位合同價值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服務項目,各有關采購人必須進行采購報價,至少必須邀請3家廠商投標,對他們的報價進行比較后,擇定供應廠商,填報有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報送財務主管部門審查。財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送市政府采購中心,市政府采購中心協助向共同選定的廠商采購。
(2)市直單位合同價值 10萬元以上(含 10萬元)的服務項目,必須由市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統一實行招標采購。
下列服務采購應當由市政府采購中心集中采購,不受前款限制:公務用機動車輛維修和供油;政府公用物業的管理;政府采購中心認為應當集中采購的其他服務。
(二)政府采購方式
凡經管理辦公室審查批準的采購項目,均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采購方式。
1、對沒有競爭性、供貨途徑單一的貨物采購、工程采購或者服務采購,由采購中心或委托有資格的采購實體組織集中或詢價采購。在采購過程中,要吸納有關專家或部門的專業人員參加采購工作,以確保采購的質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務。
2、對具有市場競爭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大額采購,由政府采購中心委托招標機構實行招標。其方式可以采用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的方式。管理辦公室要加強對招標機構的監督和檢查工作,以確保招標采購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性。
(三)采購原則
在實施政府采購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1、凡購置符合政府采購范圍的貨物,應在質量、價格和產品功能大體等同的情況下優先選購本市企業生產的產品;
2、凡購置符合政府采購范圍,但本市不能制造或本市產品質量和功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貨物,可在其他省、市選購;
3、凡購置符合政府采購或者委托招標采購范圍,但在國內不能制造或國內產品的質量和功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貨物,須將外購商品購貨單經同級政府經貿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在國際選購。
(四)招標管理
經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批準的招標采購項目,政府采購中心直接或委托依法獲得資格的專職招標機構向社會招標。管理辦公室負責對招標機構的執業資格,資信及技術力量等方面的綜合考評與監督。
1、市政府采購中心根據核準的書面文件與招標機構簽訂招標采購委托合同書。委托合同書主要內容應包括:招標項目名稱、項目所要達到的技術要求、項目預算、交貨期、付款方式等。
2、受委托的招標機構要會同有關專家在對委托合同書中采購項目進行市場調查,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招標文件,并在所制定的招標文件向有關供貨商發標前,將招標文件送達市政府采購中心進行審核。如市政府采購中心對招標文件提出合理要求,招標機構應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經市政府采購中心同意后,招標機構方可將修改后的招標文件向有關供貨商發標,并進行其他環節的招標工作。
3、招標機構與有關專家、主管部門、公證部門和項目單位組成評審委員會,根據經濟性、有效性、公開性、公正性的原則,參加開標、評標及定標過程,并對投標價格、設備質量和售后服務及投標商(供貨商)的資格進行評審,形成評標報告報市政府采購中心和管理辦公室。
管理辦公室與市監察局對招標全過程依法進行監督。對招標機構違反《委托合同書》和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定而確定的招標結果,有權予以否決。
4、由招標機構負責組織中標的供貨商與采購實體簽訂合同書。合同書要報送采購中心、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5、凡中標的供貨商所出售的商品,如采購實體在實際運行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欺詐行為,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除要求其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外,應將有關情況上報給采購中心和管理辦公室;管理辦公室在2年內不允許其參加政府采購招標活動,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6、管理辦公室在管理工作中要提高辦事效率,簡化工作程序,高效、優質、快捷、主動地為采購實體服務,清正廉潔、自覺維護國家的利益,樹立政府職能部門良好的形象,保證政府采購工作的順利實施。
7、受委托的招標機構在招標工作中,應嚴格遵循招標立項、標書制作、招標發標、廠商投標、揭標中標、商務談判、合同簽約等規范程序,公正地對待委托方和投標方,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對受委托的招標機構在招標過程中出現不公正對待委托方和投標方的問題,采購中心除終止其委托招標外,可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曝光,情節嚴重的要訴諸法律。
四、政府采購資金管理
(一)財政預算內外支出中能夠實行政府采購的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局按核定的財政專項資金(預算外專戶撥款比照辦理)預先撥入政府采購專戶。
(二)實行政府采購的專項資金,如資金來源屬財政和采購實體自籌資金配套的采購項目,采購實體必須將自籌資金部分在采購啟動前存入財政專戶。
(三)上述資金來源全部落實后,由政府采購中心根據《評審委員會對專項招標采購核準表》和最終審定的中標價格,按項目標書確定的定金額度撥付給供貨商,待對所購置的專項設備按合同要求驗收合格后,采購中心直接將其余款撥付給供貨商。
(四)政府采購節省的資金,按來源不同分別處理。屬全額財政補助資金部分,由市財政局統一調劑使用,同時調整單位預算;屬財政部分補助和采購實體自籌資金的項目,節省資金由采購中心按財政、采購實體自籌資金所占比例的份額進行劃分;屬財務主管部門和采購實體節省的資金予以返還,并按市財政局指定用途使用。
(五)采購實體要建立設備到貨驗收、安裝、使用及效益的各項記錄臺帳,并按規定上報項目使用情況反饋表。
五、其他事項
(一)采購實體每年隨年度決算上報《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招標設備使用情況反饋表》,管理辦公室與主管部門每年要對政府采購執行和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
(二)對應實行而未按本辦法執行政府采購的采購實體,按違反財經紀律論處。
(三)政府采購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其他問題,由管理辦公室、采購中心會同主管部門、采購實體、招標機構等協商解決。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政府采購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5
1、研究制定全區政府采購制度和辦法,貫徹執行上級政府采購有關法規和政策;
2、負責管理區級機關車輛的統一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工作;
3、匯編全區各部門的采購預算,編制全區政府采購年度計劃;
4、管理政府采購資金,辦理大宗物品采購資金的結算;
5、接受有關監督部門對政府采購工作的監督;
6、組織培訓采購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7、收集發布和統計采購信息,按時上報報表;
8、政府采購有關檔案的.歸集、整理等其他政府采購管理事項;
9、制定政府采購工作的運作程序;
10、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府采購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6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結合本局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政府采購的目錄和范圍
1、貨物類
水暖器材、電線電料、衛生用品、理發用品、藥品、茶葉、工作制服、燃料油等。
2、工程類(1萬元以上)
房屋修繕、裝修工程、車輛維修、設備大修、供電、供水、供油、中央空調系統改造,消防、監控、智能系統改造。
3、服務類
物業管理、綠化養護、衛生消殺、衛生保潔、設備設施和系統維養等。
二、政府采購的報批和采購程序
各科室于每月5日前將所需采購項目采購計劃書(即具體方案)報送后勤管理科,后勤管理科對方案進行初審后召集局采購領導小組成員對方案進行評定,凡屬于市采購辦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采購項目,由后勤管理科將具體方案報送市政府招投標平臺進行集中采購,有關科室予以配合。凡屬于自行采購項目,由局采購領導小組組織并按以下程序實施。
1、采購領導小組確定項目采購方案或工程招投標標書。
2、在新聞媒體或公告欄上發布采購信息或招投標公告。
3、報名登記和資格審查。
4、評標。
5、公布政府采購或招投標結果。
三、政府采購監督和驗收程序
不論屬于市采購辦集中采購項目還是本局自行采購項目,完成政府采購或招投標程序后均需按以下手續進行監督和驗收。
。ㄒ唬┴浳镱
1、一次采購的貨物。中標單位提供的貨物須經采購項目所在科室和局采購監督驗收小組成員共同驗收,對貨物的價格、數量、品牌、質量等內容與標書進行核對,驗收人員在采購驗收單上寫清驗收情況并簽字,再報采購監督驗收小組組長審批后,采購驗收單作為報銷的依據。
2、日常零星貨物采購。
水暖器材、電線電料、衛生用品、理發用品、藥品等日常零星貨物采購采用詢價采購和定點供應相結合的方式。局采購領導小組每年一次對定點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價格、數量、質量、售后服務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如果發現問題則重新選擇供應商。
具體程序為:倉庫保管員根據庫存情況或科室、班組提供購貨信息,填寫請購單,由后勤管理科采購人員到定點供應商采購貨物,貨物采購后一律入庫管理,采購人員將貨物清單、請購單到倉庫保管員進行入庫驗收,經倉庫保管員核對后填寫入庫驗收單,采購驗收單需經采購人員、倉庫保管員雙方簽字確認,經采購監督驗收小組組長審核,作為報銷依據。
。ǘ┕こ填
中標單位進場施工前,要將標書和施工方案交付施工項目所在科室和監督驗收小組,由工程項目經辦科室工作人員和監督驗收小組人員共同對施工項目的前期和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并認真做好紀錄。工程竣工后由監督驗收小組組長負責召集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填寫工程竣工驗收單,驗收單要寫明施工過程和監督人員簽字紀錄并經監督驗收組組長審批后,連同工程項目合同,作為報銷依據。1萬元以下工程項目不需要通過采購程序,但經辦人員需填寫工程項目驗收單,經采購監督驗收小組組長審核,作為報銷依據。
(三)服務類
服務類項目監督驗收工作由采購監督驗收小組與項目所在科室、班組共同負責,按照服務項目招標標書規定的項目要求標準,采購監督驗收小組每年年初與項目所在科室班組共同制訂監督驗收辦法,涉及項目主要內容的指標驗收時要有科室、班組經辦人員與監督驗收組人員共同簽字,具體服務項目所在的科室班組每月要將驗收紀錄報采購監督小組,局監督驗收小組年終召集有關人員對每個服務項目進行一次驗收,確定服務項目實際支付額度,并填寫采購驗收單,連同服務項目合同,作為報銷依據。
政府采購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7
政府采購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管理公共支出、調控經濟運行、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一項基本制度,對于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預防和治理腐敗、落實國家經濟調控政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自我區實行政府采購改革以來,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不斷擴大,體制機制初步理順,取得了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但是,隨著工作的不斷推進,政府采購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今年4月份,按照區委、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領導的指示,由我辦牽頭組織區財政局、區監察局、區審計局、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單位,對xx市xx區和xx市政府此案夠的管理體制、組織實施、采購方式、操作規范等方面進行了學習調研。下面就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xx區、xx市政府采購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經驗
1、推行采購預算制度,政府采購計劃性強。青浦區、深圳市政府采購工作均按照《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全面推行和較好實施了政府采購預算制度。對已經實行部門預算的單位,要在部門預算中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沒有預算,一律不進行采購。同時,要求預算單位在編制部門預算的時候必須將政府采購預算精細化、科學化。一旦涉及項目明細的調整包括采購方式、采購金額、采購項目等,需要執行財政部門制定的預算調整程序。部門預算經人大批準后,政府采購計劃將同步下達預算單位。
2、建設統一的電子化采購平臺,政府采購電子化水平高。青浦區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要求,于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區全面推行應用實施電子集市采購,將全區所有預算單位(52家一級預算單位和313家二級預算單位)包括11個鎮、街道辦事處、12家區屬公司都已經納入電子集市,對列入青浦區政府采購目錄的計算機、打印機、空調等協議采購項目通過電子集市平臺議價、反拍、團購等方式實施采購。深圳市目前已建設了較為先進和完備的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上接預算指標和計劃編制,下聯國庫集中支付,可通過互聯網完成申報、審核、發布公告、招標、投標、評標、詢價、投訴、監管等政府采購的全過程操作、管理和監控,實現了從預算和計劃編制到采購執行與支付完成鏈條的電子化運作。
3、實施政府采購預選制度,提高政府采購效率。深圳為解決社會各界普遍反映的時間長、貨源少、價格高等問題積極探索改革政府采購的相關做法,建立了預選承包商、商場供貨、戰略性合作伙伴、跟標采購、公務卡采購等一系列高效實用、靈活多樣的采購模式。
一是政府預選采購制度。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產生了家具、裝飾修繕、會計中介服務、物業服務、因公出國(出境)經辦代理和法律服務等預選供應商,采購人按照相關程序規定從預選供應商中選擇相應的供應商;同時,建立商場供貨預選制度,采購人可以在中標商場自行按需采購,商場按照協議提供優惠折扣價格,既方便了采購人,又確保了采購貨物的價格優勢。
二是推行公務卡采購制度。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規范結算流程,深圳市積極探索和推行公務采購卡制度,在政府采購中逐步擴大公務卡結算的使用范圍。
三是政府采購方式進行了一定的創新。對市場貨源充足、競爭充分、標準統一的通用類項目的采購,深圳明確提出按照低價中標原則確定供應商實行競價采購,并把競價采購作為法定的政府采購方式之一。此外,深圳市還設立了跟標采購方式,通過建立跟標信息庫,對于一些緊急需要、采購需求與被跟標項目一致、公開招標成本較高的政府采購項目可實施跟標采購。
4、改革評審程序,賦予采購人必要的自主權。為改變原有評審專家擁有定標權力但責任承擔及追究制度缺失,采購人作為采購需求制定者但沒有選擇權、采購滿意度不高的局面,深圳市率先實施了“評定分離,各司其職”評標定標辦法,將最終中標供應商的決定權交予采購人,這是全國政府采購制度上的首創與改革。在具體采購活動中,由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委員會僅根據采購文件的要求出具評審報告并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后,由采購單位從中選擇中標供應商(采購單位也可以事先授權給評審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供應商)。
5、建立較為科學、合理的政府采購合同履約驗收和評價體系。青浦區、深圳市對政府采購的合同履約和驗收環節采取了許多有效的做法。如深圳市規定集中采購機構要參與組織實施的采購項目的驗收、采購人要對供應商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評價;青浦區對一些采購金額較大或者技術復雜的項目,采購單位可以邀請市政府采購咨詢專家共同驗收。同時,青浦區、深圳市都高度重視政府采購的監督檢查,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等監督檢查制度,對政府采購合同的履約、驗收、支付等政府采購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二、對我區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幾點想法
。ㄒ唬┲ν晟普少彵O管方式。要按照構建分工制衡政府采購監管體系的要求,不斷完善工作機制,推動監管方式創新。
1、完善監督機制。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采購文件備案、采購方式確定、評審專家選取、合同履行等各環節的審查把關和常規性檢查;審計部門要把政府采購監督工作貫穿于正常的財務審計和專項審計之中;區監管辦(交管辦)、財政、審計、監察、工商、質監、檢察院等綜合監管和職能部門要建立協作配合機制,互通有關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提升監管水平,根據需要適時開展聯合專項或綜合檢查。
2、健全誠信體系。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購供應商、評審專家、社會代理機構不良行為記錄公示制度(“黑名單”),對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中,因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與采購人或其他供應商或代理機構惡意串通、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而被查處的供應商(或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列入“黑名單”,予以公示曝光,維護政府采購各方的合法權益,凈化政府采購市場秩序。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考核,對被通報批評、取消資格等處罰處理的評審專家,也要列入“黑名單”。
3、加強項目驗收。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供應商履行采購合同情況的監督,研究出臺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實施辦法,對通用性的采購項目,應建立由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相關監管部門人員組成的驗收小組,對項目實施抽查驗收;對技術復雜的采購項目,應探索建立相關技術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檢驗驗收。對供應商不按招標采購時的承諾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力的,要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二)著力推動政府采購管理創新。建立健全以采購需求標準為基礎、以采購預算為約束、以采購計劃為載體的需求管理與控制體系,促進采購活動不斷向需求科學性、程序合規性、過程規范性、結果合理性轉變。
1、探索推行政府采購預算。積極探索研究出臺我區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實施辦法,推進政府采購管理與預算編制、資金支付、資產管理等的`有機融合,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計劃管理,對已經實行部門預算的,要在部門預算中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對沒有實行部門預算的,也要單獨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沒有預算的,原則上不得進行采購。
2、實施集約化政府采購管理。將分散在各個單位的采購需求、采購計劃“定期匯總整合”,將相同或類似的采購需求實行“統一打包招標”的集約化政府采購。不斷提高單次政府采購的規模,實現采購效益的最大化。
3、建立健全歸口部門集中采購模式。對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以及大港公司、區經濟技術開發投資公司等國有企業的采購活動,要逐步改變層層下達資金、由基層單位分散采購的做法,積極探索建立由教育、衛生、控股公司等主管部門歸口集中采購模式。
。ㄈ┲U大政府采購管理的范圍。要嚴格落實各項法律、法規對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切實做到應采盡采。
1、延伸監管對象。要按照《中共寧波市委、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的意見》精神要求,對區屬國有及控股企業,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及其下屬事業單位、專設臨時機構、社區居委會,街道(鄉鎮)集體經濟、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全資或控股企業的所涉及的公共資源項目的交易活動納入政府采購監管范圍。
2、拓展采購范圍。對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10萬元以上的環境保潔、物業管理、造價咨詢等服務項目要盡可能納入政府采購管理范疇;對涉及工程的招標代理、監理、勘察、設計等服務項目的發包以及3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的施工發包的,要根據招投標法、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規定,制定符合我區工程建設項目實際的辦法措施。
。ㄋ模┲μ嵘少徯畔⒒健R袁F代先進信息化技術為支撐,實現對政府采購活動全過程監督管理,不斷提高我區政府采購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的。
1、開發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系統。實現采購需求隨任務下達、采購文件自動生成、供應商自行下載招標采購文件、網上投標報名、網上支付標書費及保證金等功能。同時,系統要同步納入區公共資源交易監察系統。
2、擴大電子反拍系統的應用范圍。在目前對計算機及外設、復印機及速印機、傳真機、打印機、壁掛式及嵌入式空調、正版辦公軟件等協議采購貨品實行電子反拍的基礎上,逐步向墨盒、紙張等辦公易耗品和其他通用性產品采購活動推廣。
3、建立專家抽取語音通知系統。著手建立北侖區政府采購評標專家自動抽取和語音通知系統,實現政府采購評標專家抽取的整個過程全部由計算機自動完成,保證了專家通知的保密性,避免人為因素的干擾,確保政府采購專家評審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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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縣中小學、幼兒園政府采購工作,提高政府采購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金塔縣政府采購管理辦法》、《金塔縣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縣中小學、幼兒園政府采購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金塔縣各級各類中小學及幼兒園,為完成教學、教研、后勤保障等任務,使用財政性資金和與之配套的單位自籌資金購買政府采購目錄以內或采購限額以上的貨物、工程及服務的行為。
第三條中小學、幼兒園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章政府采購的范圍與形式
第四條中小學、幼兒園政府采購項目范圍主要包括:辦公、教學、科研、后勤保障等設施、設備;零星基建、維(裝)修項目、服務項目(學生校服、教材與教輔資料、生活取暖用煤、學生宿舍生活用品、勞務、租賃等);單件或批量累計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未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所有商品。
第五條零星基建、維(裝)修項目包括:中小學、幼兒園教學用房、輔助用房、圍墻、校門、各類運動場地、綠化等零星基建及各類維(裝)修項目。
第六條中小學、幼兒園政府采購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和自行采購相結合的形式進行,政府集中采購按《金塔縣政府采購2011年度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金政辦發【2011】114號)執行。
第七條政府采購的方式為:公開招標(協議供貨、定點)、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其他。
第八條凡采購額度達到5萬元以上的(含5萬元)貨物類和服務類項目,必須到縣政府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凡采購額度達到10萬元以上的(含10萬元)工程項目,必須到縣住建部門招標辦統一公開招標采購;1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必須經學校(園)校(園)委會議研究確定,報教育局領導辦公會議審批,根據審批意見到住建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第九條中小學、幼兒園急需添置的有關教學設備及設施,低于5000元的;有特殊要求或時間緊迫,標的數量較小無法進行統一采購的;由單位提出申請,經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審核,報經教育局分管領導審簽并加注明確意見后,轉報政府采購部門審批同意后,采購人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自行組織采購。
第十條經縣政府采購部門審批,以自行采購形式組織的采購項目,組織采購時采購人遵循比價采購的原則,嚴格按照詢價、比價、議價程序履行政府采購手續,保證采購物品物美價廉,品質合格。物品批量采購的,要對商家提供的價目單進行篩選,商定合理價位,減少采購次數。除教材、教輔、辦公用品和作業本外,相同類型的貨物一年內不得報2次采購申請。
第十一條采購人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必須到縣政府采購部門批準的定點供應商處采購。
第三章政府采購的申報
第十二條采購人根據年度財政預算中政府采購項目資金情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報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匯總,采購預算經教育局領導辦公會議審查批準后,報縣政府采購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政府采購預算一經批復,原則上不得調整。凡未做預算的采購項目原則上不得提出采購申請。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和追加預算的,報局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后,采購單位書面申請,經教育局辦公會議審核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采購人根據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編制政府采購計劃。組織政府采購時,采購人根據批準的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填寫《金塔縣政府采購項目計劃申請表》、《金塔縣政府采購項目資金審批表》、《金塔縣政府采購項目匯總表》,報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進行審核,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對納入政府采購預算的采購申請進行核實后,報教育局分管領導審批。
第十五條采購人根據教育局對其采購申請審批意見,到縣政府采購部門辦理政府采購相關手續。
第十六條采購人嚴格按照縣政府采購部門審批的政府采購形式和采購方式組織采購。
第四章政府采購預算的執行
第十七條采購人應嚴格執行政府采購預算,不得采購無預算、無計劃的.采購項目。
第十八條采購人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工程、貨物和服務,必須按照規定的采購方式和程序依法實施政府采購。
第十九條中小學、幼兒園對物品實行自行采購的,由單位采購領導小組負責實施,一般應規避主要領導,由分管領導和相關人員組織按議定的要求采購。具體程序是:成立由分管領導、單位工會代表、相關教職工代表等組成的采購領導小組,成員不少于3人;采購物品名稱、質量、金額須經單位采購領導小組集體商議,并有會議記錄及領導小組成員簽名;單位采購領導小組根據采購需求、質量、服務相同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采購結果在校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第二十條采購人采購中小學、幼兒園教學課桌椅、學生宿舍家具、教學設備(實驗室、圖書室、功能教室的桌椅柜架)、教學儀器(理、化、生、勞技、體育等儀器)、圖書、教材、教輔、教育教學軟件及其它教學、生活物品、生活取暖用煤、后勤保障設施設備等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和在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和商品,在每年的3月10日和9月10日前根據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政府采購計劃,報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審核,教育資金核算中心提出意見提交教育局領導辦公會議研究決定,采購計劃一經審核批準,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變動。
第二十一條組織政府采購時,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對采購人申請的政府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進行匯總,對同類物品和有關服務項目提出“并類捆綁打包”方案,報教育局分管領導審核后,報縣政府采購部門按政府采購程序執行。
第五章政府采購的合同簽訂與驗收
第二十二條采購人根據《合同法》采用書面形式與貨物或提供服務的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第二十三條政府采購合同必須明確采購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性能、價格,履行合同的時間、地點、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采購人完成政府采購后,采購人按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驗收人在采購合同上簽字確認,報賬員憑借正規發票和政府采購手續到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報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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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政府采購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工作有關規定,參照《陜西省衛生計生委政府采購工作管理辦法》并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政府采購是指局機關各科室(辦、所)使用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資金、非稅收入、自籌資金)采購市級政府采購目錄以內的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嚴格按批準的預算執行。
第四條 政府采購方式主要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和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科指定的其他采購方式。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采購方式由市財政局批準。
第二章 機構及職責劃分
第五條 成立局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分管規劃資金的副局長、局紀委書記及項目業務科室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局規劃資金管理科、監察室及采購項目科室(辦、所)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審議決定政府采購工作重大事項;審定、修改和完善政府采購工作管理辦法;對政府采購項目的計劃申報、參數制定、采購結果進行審定并組織實施采購等。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辦理政府采購日常事務性工作,辦公室設在局規劃資金管理科。
第六條 規劃資金管理科負責組織政府采購工作。工作職責為:
(一)起草制定政府采購工作管理辦法。
(二)負責編制全局政府采購預算,與市財政局進行采購事項的'協調并報批采購申請文件。
(三)協調市財政局選定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標代理機構簽訂代理協議。
(四)協調市財政局抽取評標專家及組織專家論證招標文件參數。
(五)負責發布招標文件,組織采購招標,審核采購合同,回復中標結果,按照采購合同付款,協調財政部門辦理采購物品的調撥。
(六)組織答復招標中出現的質疑、投訴等問題。
(七)負責整理記錄采購活動的資料、文件并保管。
(八)負責匯總編報年度政府采購預決算。
第七條 項目科室(辦、所)負責實施政府采購工作,工作職責為:
(一)負責編制本科室(辦、所)政府采購預算,提出采購計劃、預算申請及貨物分配計劃。
(二)負責提出政府采購項目的參數及功能需求(不少于三個品牌),草擬招標文件。
(三)參加專家參數論證會,負責審核招標文件。
(四)負責并參加評標,審核中標結果,簽訂采購合同。
(五)負責回復在采購中的質疑及投訴等問題。
(六)執行合同,提出支付申請,驗收貨物,協助辦理調撥手續。
第八條:監察室工作職責為全程監督政府采購工作。主要包括監督遴選招標代理機構、抽取專家、論證招標文件參數、審核招標文件、開標、審核中標結果、回復質疑投訴、貨物驗收、資金支付等重點環節。
第三章 采購審批
第九條 采購項目科室(辦、所)要嚴格執行采購預算。
第十條 政府采購專項預算下達后,采購項目科室(辦、所)要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采購計劃,提出功能需求及發放計劃,經分管副局長簽署意見,分管規劃資金的副局長審核,局紀委書記簽字,主要領導審批后送規劃資金管理科。
第十一條 規劃資金管理科根據領導批示,填寫政府采購申請審批表,經分管規劃資金的副局長審批后,協調財政部門辦理采購手續,并按照市財政局批準的采購方式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對機關的辦公設備(用品)、固定資產、資料印刷等,由規劃資金管理科按照市財政局相關規定統一采購。
第十三條 局規劃資金管理科在市財政局批準招標后,將采購審批情況報局紀委備案。
第四章 代理機構
第十四條 采購項目經市財政局審批后,需要由市財政局政府采購中心辦理的項目,由政府采購中心負責組織實施;需要由代理機構承辦的,局規劃資金管理科協 調市財政局選擇代理機構。代理機構確定后,局主要領導負責與代理機構簽訂《政府采購委托代理協議》。每個代理機構不得連續代理2次,每年代理不超過3次。
第十五條 各類政府采購項目全部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工作。
第五章 采購實施
第十六條 局規劃資金管理科協同市財政局相關業務科室根據采購項目參數及功能需求,組織從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渭南分庫中抽取的專家、局采購項目科室(辦、所)、代理機構等對采購項目的參數進行論證。局監察室參與全程監督。
局采購項目科室(辦、所)根據論證意見草擬招標文件,經項目科室(辦、所)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分管規劃資金的副局長審核、局紀委書記簽字、采購領導小組組長審定同意后交規劃資金管理科,由規劃資金管理科協調市財政局及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發售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標段的設置應遵循統一集中原則,不得隨意分標,以提高采購工作效率。
第十七條 開標時,規劃資金管理科組織項目科室(辦、所)和招標代理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從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渭南分庫中抽取評標專家。監察室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 開標大會由市財政局業務科室、招標代理機構組織,規劃資金管理科、監察室派員及項目科室(辦、所)負責人參加。采購項目科室(辦、所)應根據整體招標的需要指定專人參加評標。
第十九條 現場評標結束后,評標結果經采購項目科室(辦、所)負責人及監察室監督人員簽署意見后,由招標代理機構將評標結果正式函告規劃資金管理科。規劃資金管理科根據評標結果,經項目科室(辦、所)分管副局長及分管規劃資金的副局長審核,局紀委書記簽字、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確認同意后,正式函告招標代理機構發布中標公告。
第二十條 對投標單位依法提出的質疑及投訴,規劃資金管理科組織采購項目科室(辦、所)、監察室及代理機構予以答復。
第六章 合同簽訂與執行
第二十一條 招標結束后,采購項目科室(辦、所)根據招投標文件內容及中標結果,起草采購合同,經規劃資金管理科審核后,由項目科室(辦、所)分管副局長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
第二十二條 采購項目科室(辦、所)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合同,對采購貨物進行驗收、發放,并協助規劃資金管理科辦理貨物調撥手續。
第二十三條 規劃資金管理科根據采購項目科室(辦、所)的貨款支付申請、發票、貨物驗收報告單、貨物發放及采購手續,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并辦理相關固定資產調撥手續。
第二十四條 規劃資金管理科在每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已辦理完畢的政府采購項目資料整理,歸檔保存。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省、市財政部門有關政府采購法規、制度執行。
第二十六條 局直屬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濟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實施政府采購行為時,需經市衛生計生局審批同意,局紀委對采購行為全程監督。
第二十七條 局直屬單位應參照本管理辦法,制定本單位的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各單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報市衛生計生局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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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工作,提高政府采購效率,構建規范透明、公平競爭、監督到位、嚴格問責的政府采購工作機制,現就規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統稱采購人)政府采購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強化責任意識,建立有效制衡的單位政府采購內控機制。
1、落實應采盡采。 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即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都應納入政府采購。以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的借貸資金,視同財政性資金;采購項目既使用財政性資金又使用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部分適用政府采購;財政性資金與非財政性資金無法分割采購的,統一適用政府采購。應當實行政府采購的項目而未依法實行政府采購的,財政部門一律不予支付采購資金,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項目由國家保密行政部門認定,采購人應及時報財政部門備案。
2、嚴格依法采購。 采購人要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依法采購理念,嚴格遵照《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開展政府采購活動,落實采購主體的相關職責。不得以化整為零的方式拆分政府采購項目,不得違法規避政府采購程序。
采購人應當嚴格按照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規定,依法實施政府采購。對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在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采購人應當按照內部采購管理制度的規定自行組織采購。
3、建立內控機制。 采購人要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的原則,明確采購、財務、業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紀檢監察相關部門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崗位職責,分設需求制訂、采購文件審核、組織評審、合同驗收等不相容崗位,嚴格政府采購內部流程控制。
采購人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政府采購預算與計劃管理、政府采購活動管理、履約驗收管理、項目檔案管理等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
采購人應加強對采購項目采購文件、采購合同、質疑答復意見的審核,相關文件應在本單位相對應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核后作出。
4、建立糾紛處理工作機制。 采購人應認真應對、妥善處理供應商詢問、質疑以及舉報案件,建立預防和溝通機制,依法化解糾紛,避免爭議升級;采購人在處理采購糾紛時應當依法依規并充分征求本單位法制機構或委托律師的意見進行明確答復,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供應商的詢問、質疑和舉報,答復的內容不得回避供應商詢問、質疑和舉報的實質性內容。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答復質疑的,須在答復意見書發出前進行書面確認。
對供應商因答復不滿意或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答復而發生投訴事項的,采購人應當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對供應商提出的投訴事項進行處理。
5、加強檔案管理。 采購人應當按照相關要求妥善保管每項采購活動的文件和資料。對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活動完成后,采購人應督促采購代理機構將采購項目的.文件和資料移交其歸檔保存。
二、規范采購行為,健全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購工作機制
6、強化預算管理。 采購人應按照“應編盡編”的要求在部門預算中編列當年采購項目的政府采購預算,落實采購項目資金來源、明確采購需求、細化采購品目至《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的最末一級。列入年初政府采購預算的采購項目,采購人應嚴格按照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執行并依法對執行結果負責。
采購人更改、調整已批復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品目、采購數量、預算金額或新增政府采購項目等,須在批準的部門預算支出總額內相應調整、追加政府采購預算,并填報《政府采購預算調整申請審批表》(附件一)。未納入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或未進行調整或追加政府采購預算的,不得實施政府采購。
年終未使用的政府采購預算和部門預算同步結轉,預算指標被收回的,取消已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預算指標同意結轉使用的,采購人按照結轉后下達的政府采購預算執行,適用新預算年度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7、嚴格計劃管理。 采購人應根據經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適時申報政府采購計劃和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政府采購計劃的采購品目、數量、預算金額等內容應與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保持一致。
采購人應當根據項目的實際需求,對項目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和論證,包括項目建設規模、產品配置標準、產品技術參數和合理市場價格等。并根據政府采購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在申報政府采購計劃前詳實編制完整、真實、合理、有效的采購需求。
為保障需求制定的科學合理,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包括且不限于在望城區政府采購網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預算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重大復雜項目可以就確定采購需求在望城區政府采購網上公開征求意見。
采購人采購工程及與工程相關的服務項目,以及財政部門認為應對項目預算進行評審的項目,應當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財政投資評審,并根據財政投資評審的結論確定項目政府采購計劃的預算金額。
8、嚴格審批管理。 政府采購項目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采購人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報經區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同意后,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4號令,簡稱財政部74號令)規定要求,向區財政部門提交《長沙市非公開招標方式審批表》(附件二)及相應材料進行審查并上報,獲市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采購人提出的申請理由應當充分,資料應當齊全,擬采用的采購方式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所列情形。
對公開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以及招標過程中提交投標文件或者經評審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政府采購項目,擬采用非招標采購方式的,采購人在公開招標程序結束后,按照財政部74號令規定要求,提交《望城區非公開招標方式審批表》(附件三)及相應材料報區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和區財政部門審批。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采購人應按《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xx]119號)規定,向區財政部門提交相應材料進行審查并上報,獲市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屬于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明確規定限制進口產品的,在報財政部門審核時,應出具進口產品所屬行業市級主管部門意見和進口產品專家論證意見。
9、規范代理行為。 采購人納入平臺管理的項目,需要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競爭性磋商等采購方式的,采購人一律委托經財政部門登記入庫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組織采購。采購人選擇委托采購代理機構時應綜合考慮委托對象的執業能力、管理水平和收費情況。
采購人應當在項目采購計劃下達后2個工作日內與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代理協議,依法明確委托代理事項及項目履約驗收的方式,約定雙方權利與義務。確認采購文件、推薦供應商、確認評審報告、確認中標(成交)供應商等采購人的法定職責不得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行使。
采購人應當在簽訂委托代理協議的同時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供明確的項目采購需求,代理機構依法依規對采購需求提出書面修改建議或意見的,采購人應當在規定時限內進行書面回復。
政府采購項目代理服務費由采購代理機構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的,采購人應在招標(供應商邀請)公告和項目采購文件中將代理服務費的限額和收取方式明確告知潛在供應商。
10、規范專家抽取。除財政部規定的情形外,評審專家應從政府采購專家庫中抽取,項目評審專家抽取人數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規定。
對重大項目或技術復雜、專業性極強的項目,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難以滿足評審要求的,由采購人提出申請,按照參加評審專家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推薦相應專業類型專家,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后隨機抽取使用。
招標文件論證、進口產品論證、單一來源采購論證,不需在政府采購專家庫抽取,自行委托的專家應當具備相應專業水平和相應資質。對進行單一來源采購論證的,項目預算在300萬元以下的,項目論證專家人數為3人;項目預算在300萬元以上的,項目論證專家人數為5人。
11、公平設定準入條件。 采購人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第22條第一款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17條第一款的規定明確參與政府采購供應商的基本資格條件,法律法規強制規定或者為實現政府采購政策功能而設定的條件才可作為特定資格條件。
采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供應商提供基本資格條件和特定資格條件之外的證明材料,不得將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以及生產廠商的授權等條件設定為供應商資格條件,不得阻撓和限制中小企業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采購市場。
在依法實施非招標采購活動中,對外發布邀請公告或推薦供應商、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采購活動供應商和評審等環節,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12、嚴格采購文件審核。 采購人應當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采購文件審核把關,并對采購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合規性承擔法律責任。采購文件不得指定特定供應商或者特定品牌產品,不得制定指向特定供應商和特定品牌產品的技術規格,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限制和排斥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對實施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應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采用相應評標方法。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應當采用最低評標價法;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應當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
政府采購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原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采購行為,加強學校的物資采購管理,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采購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著對學校負責、降低采購成本的目的,加強對物資采購的管理工作,使采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督、質量檢驗等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
第三條采購原則
1.采購過程實行“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采購原則;
2.采購實行“三審一檢”(即購物用款初審、復審、審批,合同初審、復審、審批及質量檢測)的控制原則;
3.采購組集體詢價采購原則;
4.避免單一品牌、單一來源采購原則;
5.采購過程監督原則。
第四條屬于政府采購的項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省實施辦法》、《省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的若干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五條物資采購按照“先考察,再比較,后確定”的程序進行,對所購物品至少要考察三個以上廠家的同類產品。從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認真比較,充分論證,確定所購物品。
第六條工程基建類采購由學校統一管理,各校區、處室、中心提出方案,基建小組勘測工程并預審核方案,為校長會議決策提出合理建議。經校長會議通過后由采購組組織招標,采購組和各校區、處室、中心專項組完成采購。
第二章采購組、采購員職責
第七條采購組組成和職責
采購組由組長、副組長、采購員4人(各校區1人)、政府采購員1人組成,受主管財務副校長和總務處主任領導,主要職責:
(一)加強對本單位采購人員的監督和培訓;
(二)編報政府采購實施計劃;
(三)依法委托并協助采購代理機構辦理采購事宜或者自行采購;
(四)選定代表參與政府采購評審工作;
(五)對校區、處室、中心采購項目、采購品牌進行評審,對同等價位、相同性能、相同技術參數的采購項目、采購品牌提出采購建議,為下一步審批決策作依據;
(六)公開、公平、公正、嚴密組織校內所有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的工作;
(七)嚴格審核、審慎修改招標文件、招標公告,發布經主管財務副校長簽字的招標公告并組織實施招標,確認中標、成交供應商,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和辦理采購合同備案;
(八)參照政府采購協議供應商名單,建立誠信供應商名單和不誠信供應商名單,不誠信供應商原則三年內不得參與我校招投標;
(九)負責對采購檔案的管理工作;
(十)答復供應商的詢問、質疑;
(十一)接受和配合監督組的監督檢查;
(十二)廣泛收集所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采購物資的信息變化情況,進行比質、比價采購;
(十三)工程基建類的采購與基建小組共同審核預算、設計圖紙、施工圖紙和措施,必要時現場勘測實際丈量并提出相應建議供校長和校長會議決策;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采購員職責
(一)貫徹艱苦奮斗、勤儉辦校的方針,遵守國家物資政策。在校領導和采購組長按照學校采購計劃和需要,完成物資采購任務,切實為教學服務,為全校師生服務;
(二)凡有購置計劃和批準手續的物資,必須注意質量,及時采購,滿足需要,在符合規定要求的前提下,盡量選購價廉物美、耐用的物品;
(三)購回的物品必須及時交付保管員驗收或財產管理員登記入冊,購物的票據必須經經手人、監督人、保管員、財產管理員、主管領導分別簽字后,及時向財會人員報銷,完清財務手續;
(四)嚴格執行采購制度,自覺接受監督組的監督;
(五)保質保量完成領導分配的工作;
(六)團結同志,模范遵守法紀;
(七)努力學習財務知識、政府采購法規,不斷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采購過程管理
第九條一般采購過程包括
、俑餍^、處室、中心按年度預算提出采購計劃;
、谠儍r填報用款申請;
、蹖嵤┎少,開具發票;
、茯炇杖霂、財產登記;
、莺炞謭筚~。
第十條其他采購過程管理及要求:
(一)各校區、處室、中心按年度預算提出采購計劃,屬于工程基建類的每年集中申報不超過兩次,屬于政府采購的同類采購每季度不超過兩次(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采購人在一個預算年度內,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方式重復采購相同貨物或者服務兩次以上、資金總額超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視為化整為零規避公開招標采購;省財政廳20xx年3月25日頒布粵財采購
[20xx]4號關于印發《省政府采購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第三章中規定:編制政府采購計劃應注重政府采購的規模效益,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采購品目可以安排兩次采購計劃,但不得超過兩次以上。屬于協議供貨范圍的采購品目,同一品目的采購,每季度內不得超過兩次,含兩次。);
(二)詢價、編制預算,填報用款申請。工程基建類的必須對照湛江造價站參考價審核預算,審核后在用款申請空白處各校區由校長、總校由基建小組組長、副組長簽寫“已按造價站參考價審核”并簽名,否則不予審批;用款審批按《財務審批制度》執行;
(三)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填寫《湛江市政府采購申報書》,報教育局審核,按財政局審批意見執行;工程基建類的還要填寫《湛江市財政投資項目評審申請表》,到預結算中心審核預算;
(四)政府采購屬于自行采購的,工程基建類必須采用公開招標。公開招標由申請校區、處室、中心編制招標公告,由招標組修改,財務管理中心主任審核,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批后統一由招標組組織招標。開標地點一般定在總校教研樓13樓總務處會議室(基建小組辦),相關校區、處室、中心派人參加;
(五)政府采購屬于協議供貨、網上采購、電子反拍的統一由政府采購員按政府采購程序規定執行,相關校區、處室、中心派人參與。校內審批手續由相關校區、處室、中心經手人完成,政府采購程序部分由政府采購員完成(詳見:省財政廳20xx年3月25日頒布粵財采購[20xx]4號關于印發《省政府采購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第十章電子訂購反拍程序);
(六)所有政府采購項目和招標都要簽訂合同,未簽訂合同不得實施采購、施工。合同由相關校區、處室、中心編制,財務管理中心主任初審,主管財務副校長復審,校長審批。招標后三個工作日內中標人必須簽訂合同,不能按時簽訂合同取消中標資格。網上采購、電子反拍按財政局要求簽訂電子合同,編制由政府采購員和相關校區、處室、中心完成;
(七)合同簽訂后嚴格按合同要求執行采購,加強采購過程監督,有階段驗收的必須進行階段驗收。過程監督可采用拍照攝像方式等記錄,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向中標人(供應商)指出,并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驗收;
(八)驗收由相關校區、處室、中心和采購組共同參加,按合同要求驗收。初次驗收不合格的限時改正,改正后再次組織驗收,仍不合格再次限時改正。三次驗收不合格的由采購組就存在質量問題部分組織再次采購,產生費用在支付給中標人(供應商)價款中扣除。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政府采購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12
第一條 為加強衛生系統政府采購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購工作的效率,根據《政府采購法》和xx縣財政局《關于印發的通知》精神(杭財購[2009]06號),結合本系統實際,特制定本系統政府采購工作制度。
第二條 成立政府采購責任機構并確定政府采購責任人。根據衛生系統的工作實際,成立以系統紀委書記為組長,各縣直醫療衛生單位為成員的政府采購工作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系統內部政府采購事項的審核與監督,衛生局財務室工作人員為政府采購責任人,具體負責日常政府采購事項(主要包括: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的編制和報送、采購方式變更以及進口產品等有關需要進行報批的事項、參與評標、合同簽訂及產品驗收,辦理采購資金支付手續等具體活動)。
第三條 采購工作小組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系統內部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負責本系統內部的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宣傳、貫徹和落實;
三、指導、協調和管理本系統政府采購活動,協調組織實施本單位政府采購項目有采購活動;
四、組織本系統內部政府采購業務的`培訓工作。
第四條 政府采購責任人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負責對政府采購項目質疑的答復,協助投訴處理工作;
二、組織協調衛生系統政府采購事務;
三、對政府采購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參加業務工作培訓;
五、協助政府采購監管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第五條 政府采購責任機構工作人員及政府采購責任人應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一、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自覺遵守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做到廉潔奉公、依法辦事;
二、嚴格遵守政府采購工作程序和規定,做到行為規范,辦事公正;
三、嚴守政府采購有關工作紀律,不得擅自對外透露評標、談判等情況;
四、不得從事有損政府采購形象的活動;
五、其他應遵循的工作紀律。
第六條 本工作制度從20xx年10月開始施行。
政府采購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總局機關物品的采購行為,兼顧質量和成本,在保證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提高物品質量,減少投資成本,提高對供應商的談判能力,以獲得較優性價比的采購物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的采購小組為總局機關物品采購和招投標過程中具體實施機構。
第三條 本制度中所稱采購人員為采購小組成員,辦公廳、服務局委派的人員和因需要參與的需求部門的相關技術人員。
第四條 采購小組的采購范圍包括:固定資產和一次性超過5萬元(含5萬元)大額集中采購物品。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范圍及分類按照《民航總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總局廳發[2005]193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本制度由總則、采購小組職責、工作準則、采購招投標、采購的監督、附則六部分組成。
第二章 采購小組職責
第七條 采購小組工作職責
1、嚴格遵守《民航總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總局廳發[2005]193號)和相關財務制度規定。
2、負責總局機關所需的政府采購和自行采購物品的具體實施。
3、負責對機關各部門報送的年度采購計劃進行核對,提出建議,報請辦公廳審批。
4、負責與客戶簽訂采購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的履行,并催討所欠、退貨或索賠款項。
5、嚴把物品質量關,負責組織需求部門對所購物品進行驗收和財務結算,并監督物品的入出庫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解決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6、負責收集物品供貨信息,對采購策略、物品結構調整改進,積極提出各項合理化建議。
7、負責物品采購招投標的具體組織工作。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采購人員工作職責
1、在采購談判過程中,做到以單位利益為重,要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職業道德觀念,不索取回扣,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允許接受供應商可直接影響談判工作的任何邀請。
2、認真貫徹執行采購制度和流程,努力提高自身采購業務水平。
3、按時按量按質完成采購供應計劃指標,積極開拓貨源市場,貨(價)比三家,選擇物美價廉的物品,努力降低采購成本。
4、填寫有關采購表格,提交采購分析和總結報告。
5、嚴把采購質量關,對于大宗或特殊物品,選擇樣品報上級審核定樣,對購進物品均須附有質保書或當場(委托)檢驗。
6、負責辦理物品驗收、運輸、清點交接、結算等手續。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采購工作準則
第九條 根據物品種類分為政府采購和自行采購兩種采購形式。
第十條 政府采購物品范疇按每年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公布的《中央預算單位××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執行,嚴格按政府采購要求組織購買。
第十一條 自行采購物品應根據批量和額度分別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尋價采購、直接簽訂合同(相對固定合作伙伴)等方式。
一次性采購金額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采取公開招標;
一次性采購金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少于50萬元(不含50萬元),采取邀請招標;
一次性采購金額少于20萬元(不含20萬元),采取尋價采購、直接簽訂合同(相對固定合作伙伴);超過5萬元(含5萬元)須經辦公廳主管領導同意批準。
第十二條 采購過程應堅持3人以上共同參與,對于大宗物品采購需招投標的,應5人共同參與,并接受監督。采購人員在洽談某項物品時,原則上供應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輪洽商、多次談判等方式進行,以便降低成本。
第十三條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選擇相對固定的供應商作為合作伙伴。事前,采購人員須對該供應商進行綜合考評,包括其公司簡介、生產能力、質量保證、付款要求、售后服務、產品價格等進行比較,并以報告形式上報辦公廳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確定。事后,須對其進行動態考核,不符要求的,隨時調整。洽談記錄和相關資料應妥善保管備查。
第十四條 對于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的大批或大額物品的采購實行集中采購招標,應采取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形式采購相應物品。
第十五條 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中必須堅持“三、三、一”的原則。
(一)三不購:
1、沒有提供書面采購計劃或未經批準的不購;
2、材料、設備規格不符,質量不合格,價格不合理,無材質證明和產品合格證的不購;
3、庫房有能夠代用的物品不購。
(二)三比較:比質量、比價格、比售后服務。
(三)一計算:算成本。
第十六條 采購人員與供應商洽談時,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單位利益,的原則,并做好記錄。必要時,需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辦公廳主管領導。報告中包括產品技術參數、質量、價格、特點及特性等進行比較。
第十七條 報告得到批復后,依照辦公廳領導批示意見,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問題,確定供應商,同時所有資料妥善保管備查。
第十八條 采購物品時必須簽訂《訂貨合同>,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各執兩份,一份由采購小組保存備案,一份由財務保存。
屬政府采購范疇的,須按政府采購要求,報送政府采購中心備案。
第四章 采購招投標
第十九條 在采購招標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在物品采購招標過程中,應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公開必要的信息資料。
(二)在招投標采購活動中,具備招標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組織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機會參與投標競爭。
(三)在招投標采購活動中,嚴禁任何投標方以非正常渠道獲取特權,使其他投標人受到不公正的對待。
(四)招投標采購過程中,招投標雙方都應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履行義務。
第二十條 招標
(一)采購人為招標人,招標人由物品采購小組成員,辦公廳、服務局委派的人員和物品需求部門的相關技術人員組成。
(二)招標人可以自行招標,也可以簽訂委托協議,委托采購業務招標代理公司進行招標。
(三)采用公開招標的,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其它媒介發布招標公告。采用邀請招標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它經濟實體發出投標邀請函。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函應包括:
1、招標人名稱、地址等信息;
2、標地名稱、用途、數量和交貨日期;
3、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和評算的具體辦法;
4、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和時間;
5、投標截止日期和地點;
6、開標的時間和地點;
7、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四)招標人應當根據需要編寫招標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投標邀請函;投標須知;遞交投標文件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開標、評標、定標的日程和評標辦法;標地名稱、數量、技術參數和報價方式要求;投標人的有關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履約保證金要求;交貨合同和地點;采購合同的主要條款;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投標
(一)投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文件編制投標文件,并在截止日前,密封送達投標地點。
(二)在截止日前,投標人對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可以補充、修改或撤回,并以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三)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所得合法權益。
投標人不得與招標入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公眾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二十二條 開標、評標
(一)開標應在招標文件中確定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公開進行。
(二)開標由招標人主持,辦公廳、服務局和物品需求部門派人參加。招標人、所有投標人、評標委員會和有關工作人員參加。
總局直屬機關紀委視情況派人現場監督。
(三)開標時,檢查確認投標文件的密封完好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
(四)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專家組成,技術專家由招標人從總局確認的專家名冊中選取。
(五)評標委員會嚴格按照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評審,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寫出完整的評標報告,經所有評選委員會成員簽字后,方可有效。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結果。
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入,或招標人委托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六)招標人應當在中標人確定10個工作日內,向總局辦公廳提交招、投標書面報告。
(七)經總局辦公廳審批后,招標人可向中標投標人發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對中標人和投標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招標人和投標人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招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九)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
(十)屬政府采購項目的招投標,還需向政府采購中心上報備案。
第五章 采購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 采購全過程受總局直屬機關紀委指導、監督和管理,采購小組在辦公廳、機關服務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十四條 總局直屬機關紀委、物品需求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應加強對采購工作的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有關物品采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
(二)物品采購的采購標準、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
(三)物品采購項目預算執行情況;
(四)物品采購合同的履行情況;
(五)受理物品采購有關問題的各種舉報、投訴。
(六)其它需要監督檢查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 物品采購應當接受審計、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 在采購過程中,違反以上操作規程,為供應商謀取利益的,一經查出,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并根據實際損失情況提請總局直屬機關紀委或司法部門依紀、依法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由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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