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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度

時間:2024-09-03 10:51:28 秀鳳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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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度(精選12篇)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度(精選12篇)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度 1

  一、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安全事故的責任,確保公司財產、職工生命安全,根據有關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的規定,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司范圍內負有安全生產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個人和部門,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職責而導致發生生產、設備、質量、交通、火災、盜竊、傷亡等安全責任事故的,均應按本制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三、本公司安保科為本制度的實施監督機構。

  四、各公司、部門經理是本級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為第二責任人,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五、事故處理分工:

  1、安保科負責集團各公司、部門發生事故后的調查處理,對事故全面分析,總結教訓,提出處理方案;

  2、各公司、部門事故發生后,要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安保科和有關領導報告,并及時處理;

  3、各公司、部門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后,本單位領導或指定負責人要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配合安保科調查;

  4、發生人員傷害事故,本公司、部門要及時采取措施,積極穩妥處置,必須送醫的,先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處理后,送往定點醫院進行治療,安排人員護理;

  5、各公司、部門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后,應在15小時內向集團公司工傷簽定小組申請簽定,并由事故單位相關領導或者指定專人配合調查確認;

  6、集團公司工傷小組認定為工傷后,事故單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向縣勞動社會保障局工傷科申請工傷認定,主動配合調查,報送相關材料;

  7、治療期間,事故單位領導要主動向醫生了解治療方案,根據治療情況,提出合理建議,盡可能減少治療費用,并向集團公司相關領導匯報;

  六、各公司、部門領導、管理人員和當事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造成以下安全責任事故的,由當事直接責任人承擔造成損失10%--100%的賠償責任,相關領導、管理人員按其責任大小和直接損失給予2%至10%的處罰;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違規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2、不接受主管部門和領導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強制違章作業的;

  3、對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重點部位沒有安全防范設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7、喝酒上崗、擅離崗位或工作漫不經心的;

  8、指揮不當或亂指揮的。

  七、對發生死亡事故的,除對事故單位處罰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責令制定整改措施外,還將對應承擔領導責任的負責人,或其他相關責任人員,按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記過、記大過、降職等行政處分,按其責任大小處以1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罰款。

  八、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致使發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除追究經濟責任以外,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度 2

  為了規范XX煤礦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級、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針對煤炭行業安全管理制定中、長期規劃。并積極引進、推廣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門每季度要組織一次以“一通三防”為重點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并在全市進行通報。縣級煤炭管理部門每月要組織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

  三、市煤炭管理部門要組織安排好每年的礦井瓦斯鑒定和煤的自燃傾向性及爆炸性鑒定工作,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和協助市煤炭管理部門工作。

  四、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對本地區礦井是否進行瓦斯抽放進行科學界定,并積極指導符合抽放條件的礦井進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各煤礦“一通三防”管理機構人員及“一通三防”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六、市煤炭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煤礦監控網絡系統的統一管理、維護、監督和控制。各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域煤礦網絡監控系統及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及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反映網絡故障,協調技術人員和煤礦處理各種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給予支持并督促、檢查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報、審批制度:

  上報市局措施的種類:火區啟封措施;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時,編制的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煤礦安全規程》第112條規定的串聯風措施。以上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初審后,上報市煤炭管理部門審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批復時限:市煤炭管理部門接到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報來的措施后,15日內批復完畢。

  九、市級煤炭管理部門每半年與上級業務部門聯系,對本市煤炭行業的`瓦檢器、風表等安全檢測儀器進行校驗、強檢。并組織、協調、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對所屬區域煤礦的甲烷傳感器按規定進行校驗。

  十、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主動地幫助、指導煤炭企業解決管理中的各種安全技術問題。

  十一、各煤礦必須成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礦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從業人員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二、為便于掌握事故、隱患等情況,以便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規定事故上報制度:

  上報事故種類:發生火災事故、瓦斯燃燒與爆炸事故(無論有無人員傷亡)、有害氣體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

  上報程序:鄉鎮煤礦及縣(市、區)屬國有地方煤礦在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匯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和鄉鎮政府及鄰近救護隊,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接到匯報后,要及時趕赴現場,同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匯報,救護隊接到匯報后,要匯報、請示市煤炭管理部門,以便采取行動;市直屬煤礦,要立即匯報市煤炭管理部門,由市煤炭管理部門會同市救護隊到現場共同進行處理。事故處理結束后,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或市直屬煤礦向市煤炭管理部門上報事故材料,市局對材料存檔。對事故隱瞞不報,按隱瞞事故處理。

  十三、各煤礦要建立管理記錄,各級煤炭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時,一并檢查。記錄名稱如下:礦井測風記錄、瓦斯檢查記錄、巷道貫通記錄、排放瓦斯記錄、反風設施檢查記錄、清掃煤塵記錄、自燃發火記錄。

  十四、為更好的進行以風定產,規定測風制度如下:

  (一)、各礦井要有專、兼職的測風員。

  (二)、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

  (三)、在礦井的主要風巷中,均應建立測風站,測風站內懸掛測風記錄板。

  (四)、要有測風記錄。

  十五、為規范瓦斯檢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檢查制度:

  (一)、礦長、礦安全、技術負責人及通風管理人員入井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光學瓦斯檢測儀。

  (二)、電工作業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在場檢查瓦斯情況。

  (三)、礦井檢查瓦斯的范圍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作業的地點、總回風道、密閉、擋風墻。檢查的內容包括:GH4、、CO2、CO濃度、溫度及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濃度檢查次數規定:

  低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2次CH4濃度,高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3次。

  有雙突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濃度應每班至少檢查2次;有煤(巖)與CO2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經常檢查CO2濃度。本班未進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可能涌出或積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檢查結果必須“三對號”(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填寫結果必須一致)。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和職員。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條企業總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六條。

  1.遵守國家、省、市和管理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總經理的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于安全項目。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工業衛生要求。

  5.負責對本企業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結合本企業的生產技術特點,組織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制度主要包括: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檔案(包括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事故檔案、設備檔案、事故隱患整改檔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九條。

  1.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計劃,并組織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合理安排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定期召開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

  5.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6.建立本部門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7.組織安全檢查,定期巡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并督促部門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

  8.協助和參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報告、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安全生產任務。

  第八條公司基層員工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共包括以下四條。

  1.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生產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九條企業以追求“零事故”為目標,具體項目包括以下六條。

  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3.不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

  5.無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無“五誤”事故及人員責任事故。

  6.不發生因違反調度紀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條為實現上述安全生產目標,企業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各級的管理目標如下所示。

  1.公司不發生人身重傷,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大設備損壞。

  2.部門控制一類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重傷和責任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產班組控制異常,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第四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一條本企業總經理、部門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十二條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企業必須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產活動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分析事故教訓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提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十七條各部門每月初,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安排開展一天的安全生產日活動。

  第十八條各班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產活動,時間不少于半小時,活動內容主要總結上周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和執行各項規程制度情況,通報忽視安全的現象以及近段時間下發的各類事故,傳達領導指示和會議紀要等。同時,針對本周即將進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條積極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結合實際綜合應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方法,對企業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風險評價,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條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二條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如下。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第二十三條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是否有員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員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第二十四條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安全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合理,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消除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八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九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事故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由國家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部門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xx%;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毀,使正常生產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四條發生的無人員傷亡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發生事故的部門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識,詳細記錄、拍照或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部門主管部門(領導)和公司辦公室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過程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者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三十六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責任人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司機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部門領導。部門應在5天內將肇事司機報告隨本部門報告一并送交辦公室備案。

  2.對員工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2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按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節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全廠通報。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發生事故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20%工資。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門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10%的工資。第三十七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人力資源部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八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各級部門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取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自移動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工作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制定、修訂、完善和廢止,交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若有與本制度相抵觸的,按本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度 4

  目的:制定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設備――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范圍:公司所有設備。

  職責:公司所有部門及所有崗位員工

  規程:

  1、設備選購

  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設備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1. 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工藝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1.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2、設備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制。

  2.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2.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3、設備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嚴格執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3.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確定設備“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3.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4、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4.1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4.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4.2.2設備、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4.2.3做好設備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2.4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狀況良好。

  4.2.5建立設備保養日志,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護記錄。

  4.2.6保持設備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境衛生好

  5、設備檢查制度

  5.1生產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組織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前必須計劃修理工時,完工時間,準備配件材料及維修所需工具等。

  5.3設備大修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并上作好記錄。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設備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6.1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

  6.1.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設備。

  6.1.2設備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

  6.1.3設備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6.1.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有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在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6.1.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按照設備報廢規程申請報廢。

  6.2設備報廢手續

  6.2.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部確認并簽署意見。

  6.2.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部審核,經副總經理批準、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6.3.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6.3.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行。

  7、嚴格執行設備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案,記載設備一生全過程的狀態。按照設備選購,設備維護保養、檢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管理表格記錄,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保存。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物產中大公用環境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產環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物產環境防范和處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結合物產環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企地銜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貫通、多方聯動、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開展應急管理常態工作。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物產環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屬企業(以下簡稱“各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是指應對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而開展的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和應急評估等全過程管理。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相關規定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物產環境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公司董事長擔任組長,總經理和分管生產安全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領導為小組成員,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營管理部門。

  第五條物產環境對本級及各單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負責,統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各單位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是本單位應急管理領導機構。

  第三章管理內容

  第七條各單位應當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生產裝置、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要害部位、關鍵生產環節、危險生產與作業場所、公共聚集場所及重大活動,開展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定突發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控制措施,并組織實施。

  第八條各單位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生產安全事件,編制生產安全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并建立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培訓、演練和審核備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條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建立本單位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條件的企業,應當與周邊應急救援力量簽訂協議,為本企業應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購置和儲備與應急處置救援需求相適應的應急物資裝備。

  第十條各單位應當鼓勵和支持應急管理方法、應急技術、應急裝備的研究與推廣應用。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當保障應急資金列支渠道暢通,確保應急物資裝備和應急救援響應資金及時到位,足額保障。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有計劃、分層次地開展全員應急培訓,通過多種形式培訓和針對性訓練,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應急意識和應急能力。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針對不同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定期或有計劃地分層級、分類別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及綜合演練等多種形式的生產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并對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新制定或修訂的`生產安全應急預案應當及時組織演練。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對于發現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高后果風險因素,應當及時組織開展隱患治理工作,加強事故防范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監測預警。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當認真落實應急值班制度,接報信息后應當按照規定時限報送,落實領導批示,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準備,并做好事態跟蹤工作和后續工作。

  第十六條各分(子)公司應當明確并落實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突發緊急狀況下的直接處置權和指揮權。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當立即下達停止作業指令、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或組織撤離作業場所。

  第十七條事發單位應當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劃定警戒區域,配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及時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響的周邊居民和群眾,勸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對現場周邊及有關區域實行交通疏導。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實行隔離保護,重要部位、危險區域應當實行專人值守。

  事發企業應當在不影響應急處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收集現場照片、監控錄像、工藝設備運行參數以及應急處置過程等資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毀損或隱瞞事故有關資料。

  第十八條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依法依規及時、如實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及上級單位報告事故情況,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當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開展現場應急救援時,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的統一指揮,并持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九條事發單位應當及時對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過程進行總結,并將總結報告上報事故調查組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四章考核獎懲

  第二十條物產環境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業績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考核。所屬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績效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可根據本制度,結合企業實際,修訂完善應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度 6

  (1)為加強施工生產安全事故防范,達到安全事故發生后快速反應并提升事故處理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污染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辦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業安全生產公約》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有序的組織搶險工作,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的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動都要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在項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項目部各部門和各協作隊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救援、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言行結合。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落實責任,分工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在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發生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根據需要協調外協互助力量及當地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4)項目部安全部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裝備。

  (5)項目部安質部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布局。項目部相關部門應依法建立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項目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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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系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并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布,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范、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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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明確各部門及人員在應急管理中的職責,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部門及員工。

  三、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

  (1)成立應急指揮中心,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指揮,各分管領導擔任副總指揮。

  (2)負責全面領導和指揮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制定應急管理方針、政策和決策。

  (3)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各部門進行應急處置。

  應急管理辦公室

  (1)設立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應急指揮中心的日常辦事機構。

  (2)負責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和培訓。

  (3)收集、分析和報告安全生產應急信息,協調各部門應急資源的調配。

  (4)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進行跟蹤、評估和總結。

  各部門職責

  (1)生產部門

  負責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現場人員進行緊急避險和初期處置。

  配合應急指揮中心進行事故救援和恢復生產工作。

  (2)安全管理部門

  制定和監督執行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負責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提供安全技術支持。

  (3)設備管理部門

  確保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定期進行維護和檢修。

  在突發事件中,保障應急設備的正常運行和調配。

  (4)人力資源部門

  組織開展應急管理知識培訓和教育,提高員工應急意識和能力。

  負責應急救援人員的調配和后勤保障工作。

  (5)財務部門

  保障應急管理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負責應急物資采購和費用結算。

  四、應急管理工作流程

  預防與預警

  (1)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潛在的安全風險。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測預警機制,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危險因素進行實時監測和預警。

  (3)當預警信息發布后,各部門應立即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做好應急準備。

  應急響應

  (1)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并采取緊急避險措施。

  (2)部門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迅速啟動本部門應急預案,并向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3)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件情況,啟動公司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各部門進行應急處置。

  (4)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救援。

  應急處置

  (1)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各部門應按照應急預案的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協同作戰。

  (2)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控制事故的發展,防止事故擴大。

  (3)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恢復與重建

  (1)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應急指揮中心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和評估。

  (2)制定恢復生產和重建方案,組織力量進行恢復生產和重建工作。

  (3)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進行總結和反思,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工作。

  五、監督與考核

  公司建立應急管理監督考核機制,對各部門及員工在應急管理工作中的表現進行監督和考核。

  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未履行應急管理職責或造成嚴重后果的部門和個人,依法追究責任。

  六、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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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二、應急管理職責分工

  公司領導

  (1)公司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應急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2)分管領導負責分管范圍內的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相關應急預案,協調解決應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應急管理部門

  (1)負責公司應急管理體系的'建設和完善,制定和修訂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和培訓。

  (2)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協調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3)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負責應急指揮和協調,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各部門

  (1)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應急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2)組織制定和實施本部門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和培訓。

  (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本部門人員進行應急處置,配合應急管理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員工

  (1)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提高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2)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應聽從指揮,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預案管理

  公司應制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形成完善的應急預案體系。

  應急預案應明確應急組織機構、職責分工、應急響應程序、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應急預案應定期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公司應組織員工學習應急預案,使員工熟悉應急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

  四、應急演練管理

  公司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員工的應急處置能力。

  應急演練應制定詳細的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目的、內容、程序和要求。

  演練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和評估,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五、應急物資管理

  公司應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如消防器材、防護用品、急救藥品等。

  應急物資應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

  應急物資的調用應嚴格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確保應急物資的合理使用。

  六、應急救援隊伍管理

  公司應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救援裝備和器材。

  應急救援隊伍應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救援能力和水平。

  應急救援隊伍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應迅速響應,積極開展救援工作。

  七、監督與考核

  公司應建立應急管理監督考核機制,對各部門和員工的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考核。

  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未履行應急管理職責或造成嚴重后果的部門和個人,依法追究責任。

  八、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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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為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明確各部門及人員在應急管理中的職責,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部門及人員。

  三、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領導和決策。

  (2)制定公司應急管理方針、政策和總體預案。

  (3)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統一指揮應急救援行動。

  應急管理辦公室

  (1)負責日常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

  (2)制定和完善各類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

  (3)收集、分析和報告應急管理信息。

  (4)協調應急資源的調配和使用。

  各部門職責

  (1)生產部門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預防事故發生。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停止生產作業,保護現場。

  配合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搶險救援工作。

  (2)安全管理部門

  負責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應急意識和技能。

  參與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提供安全技術支持。

  (3)設備管理部門

  確保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

  在突發事件中,負責設備的搶修和保障工作。

  (4)后勤保障部門

  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配。

  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通訊、醫療等后勤保障。

  (5)人力資源部門

  負責應急救援人員的調配和培訓。

  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四、應急管理工作流程

  預防與預警

  (1)各部門要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時發現和消除潛在的危險因素。

  (2)建立健全預警機制,根據事故風險程度,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應急響應

  (1)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并采取初步的'應急措施。

  (2)部門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迅速啟動本部門應急預案,并向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3)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啟動公司總體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搶險救援。

  應急處置

  (1)應急救援隊伍要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開展救援行動,控制事故發展。

  (2)在救援過程中,要確保救援人員的安全,避免發生二次事故。

  恢復與重建

  (1)事故得到控制后,要及時清理現場,恢復生產秩序。

  (2)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五、責任追究

  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失職、瀆職的部門和人員,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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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二、應急管理職責分工

  公司領導

  (1)公司主要領導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應急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2)分管領導負責分管范圍內的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相關應急預案。

  安全管理部門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2)監督檢查各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和實施情況。

  (3)協調應急救援資源,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救援工作。

  生產管理部門

  (1)負責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

  (2)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生產人員采取緊急措施,保障生產安全。

  (3)配合應急救援工作,提供生產技術支持。

  設備管理部門

  (1)負責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2)在突發事件中,組織設備搶修,保障應急救援設備的供應。

  其他部門

  (1)根據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應急管理工作。

  (2)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技術支持。

  三、應急預案管理

  公司應制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應明確應急組織機構、職責分工、應急響應程序、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應急預案應定期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各單位應組織員工學習應急預案,掌握應急處置方法和程序。

  四、應急演練

  公司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應急救援隊伍的實戰能力。

  應急演練應制定詳細的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目的、內容、程序和要求。

  演練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五、應急物資管理

  公司應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應急物資應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

  各單位應明確應急物資的管理責任人,做好應急物資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六、責任追究

  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未履行應急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生或擴大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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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和依據

  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明確應急管理責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司穩定發展,制定本制度。

  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規范,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三、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

  (1)公司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和決策。

  (2)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3)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預案。

  領導和指揮公司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協調公司內部各部門和外部有關單位在應急處置中的協作關系。

  應急管理辦公室

  (1)公司設立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2)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門,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3)應急管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組織制定和修訂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和培訓。

  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和管理。

  負責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報告和處理。

  協調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各部門職責

  (1)安全管理部門

  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組織制定和修訂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和培訓。

  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和管理。

  參與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2)生產管理部門

  負責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生產人員采取緊急措施,保障生產安全。

  配合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搶險救援工作。

  (3)設備管理部門

  負責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確保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設備搶修人員進行設備搶修,保障應急救援設備的供應。

  參與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4)其他部門

  根據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四、應急管理工作流程

  預防與預警

  (1)各部門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3)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預測和分析,發布預警信息。

  應急響應

  (1)當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并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部門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應急管理辦公室,并組織本部門人員進行搶險救援。

  (3)應急管理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并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搶險救援,并協調外部有關單位進行支援。

  應急處置

  (1)應急救援隊伍要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2)在搶險救援過程中,要確保救援人員的安全,避免發生二次事故。

  (3)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故的發展,防止事故擴大。

  恢復與重建

  (1)當生產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后,要及時組織清理現場,恢復生產秩序。

  (2)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并制定恢復重建計劃。

  (3)按照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五、應急管理考核與獎懲

  公司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內容,對各部門和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對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未履行應急管理職責,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或擴大的部門和個人,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六、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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