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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通用6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汽車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通用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汽車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扣發責任單位當月獎金額的10%外,還將扣發責任單位主要領導當月獎金的50%,罰款作為環保獎勵基金:
1、環保設施操作者不按規定進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閑置環保設施的;
3、環保設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超標的;
4、環保設施停運造成污染和危害,未報公司環保組的;
5、生產過程與環保工作嚴重脫節,環保設施管理混亂的。
二、因環境污染對周圍居民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要進行合理賠償,本著誰污染誰付款的原則,賠償費用由造成污染的單位負責解決,同時扣發該單位主要領導當月獎金。
三、環保統計報表每發現有一處錯誤,罰報表人1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設施運行管理良好,無污染事故的;
2、對環保設施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造效果顯著的。
五、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本規定,對執行不利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對責任者罰款100元。
汽車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2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開展環境保護統計工作。
二、堅持實事求是,上報的統計數據要做到真實可靠。
三、準確、及時、全面系統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環境保護的`統計資料,正確反映本單位對環保法規的執行情況。
四、及時、準確地將環保情況提供給公司領導,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五、按時完成上級環保部門及本單位安排的環保統計工作;每年對公司“三廢”排放量進行一次考核。
六、負責環保原始記錄管理,并積累、整理本專業統計數據資料,做好歸檔工作。
汽車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我廠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推行清潔生產、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的原則;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原則;堅持環境保護工作作為評選先進的必要條件,實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條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第二章環境監測工作
第四條每年根據公司下達的<環境監測計劃>開展環境監測工作。監測時如有超標情況,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不得私自減少監測次數或停止監測。
第五條每月3日上報前一個月的<環境報表>。
第六條生產辦除開展常規監測外,要承擔對突發性的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
第七條外排污水和氣的監測外進行。
第三章環境保護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條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第九條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重點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環境日”的宣傳工作。
第十條完善環保各項基礎資料。
第十一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環境管理,承攬環保設施施工的單位,要持有上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在施工過程要防止產生污染,施工后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對有植被損壞情況的,施工單位要采取恢復措施。
第十二條污染防治與三廢資源綜合利用:
(一)對生產中產生的“三廢”進行回收或處理,防止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對暫時不能利用而須轉移給其它單位利用的三廢,必須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嚴格執行逐級審批手續,防止污染轉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開展節水減污活動,采取一水多用,循環使用,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
(三)在生產過程中,要加強檢查,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對檢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處理,防止二次污染。對檢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設備材料要進行處理,避免造成污染轉移;
(四)在生產中,由于突發性事件造成排污異常,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防止污染擴,并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匯報,以便做好協調工作;
(五)對于具有揮發性及產生異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揮發性氣體造成污染環境或產生氣味,避免污染環境或氣味擾民事件的發生;
(六)凡在生產過程中,開停工、檢修過程產生噪聲和震動的部位,應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
第四章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
第十三條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為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應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采用清潔生產工藝。
第十五條凡由于設計原因,使建設項目排污不達標,設計單位除負設計責任外,還應免費負責修改設計,直至排污達標,并承擔在此期間由于排污不達標造成的排污費和污染賠款,對由于施工質量造成生產裝置污染處理不能正常運行,施工單位應免費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在此期間,發生的環保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五章環境保護設施的管理
第十六條生產辦要將環保設施的管理納入設備的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環保設施需檢修或臨時搶修,要對其處理或產生的污染物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保證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
第六章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條污染事故是由于作業者違環保法規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污染事件,事故的處理按xxxx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污染事故級別劃分根據國家污染事故劃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開展事故調查等工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將事故報告或簡報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公司安全環保部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第二十一條凡外來施工的承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簽訂雙方要明確環保要求及規定,施工隊伍主管部門要監督檢查,發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油集團、管理局、實業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生產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汽車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4
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廠長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公司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方針、目標的制訂、分解、實施和考核;參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編制。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績效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考核工作。
3、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有關安全標準化的規章制度、作業標準及安全技術規程等,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5、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工作。
6、負責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負責監督車間及相關部門的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活動計劃。
7、會同生產部門負責壓力容器、安全設施附件和罐體安全監督工作。
8、負責動火證、高處作業證、設備內作業證的簽發工作。
9、負責監督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0、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11、參與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到公司匯報。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崗位,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開展安全專業人員會議,并作會議記錄。
13、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考核、評級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二、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一)建立企業環境管理組織架構。指導有關企業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設立環境管理機構,明確企業環境管理總負責人和企業環保員工作職責;
(二)提高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素質。組織有關企業參加由我部統一組織的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業環境管理臺帳和資料。指導有關企業做到臺帳和資料完善整齊,裝訂規范,監測記錄連續完整,指標符合環境管理要求,能全面反映企業的環境管理情況;
(四)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環境管理制度。指導有關企業結合實際,建立健全企業污染減排計劃、環境應急管理制度、環境治理設施、設備運行管理等制度;
(五)指導有關企業在醒目位置放置污染源分布圖、污染物處理流程圖和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圖;
(六)規范管理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登記備案管理制度和報告制度等;
(七)探索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與其他制度的銜接。重點探索與環保專項資金使用、清潔生產示范、循環經濟試點、企業上市環保核查、限期治理、停產整治等環境管理制度或環保工作相銜接的方法。
汽車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5
1環境保護目的與意義
控制重大環境污染因素及危險源,加強預拌混凝土行業的環境保護管控,提高環境保護意識,嚴格控制污染,促進文明綠色生產,還給人們藍天白云。
2混凝土企業如何做好環境保護制度
霧霾的持續出現,對人們的健康及出行造成較大的影響。作為混凝土行業,要從自身來控制污染源頭,制定環境保護制度,為環保出份力。企業必須設立環境保護領導辦公室,負責組織、落實、監督環境保護工作,實時調取監控進行落實。
在生產現場要有專人灑水降塵(做到早、中、晚各一次),防止揚塵,污染環境。廠內放置專用垃圾桶,垃圾清理前應進行灑水降塵,在生產區域要嚴格控制亂扔垃圾。
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粉狀材料,應安排在罐內存放,砂、石等骨料應存放于安裝全封閉大棚的料場內,運輸時要防止漏灑,裝卸時應采取有效措施,砂、石料場安裝自動噴淋設備,用于降塵,降低大氣污染指數。
混凝土運輸車輛清洗廢水、地面沖洗水,經收集、砂石分離、沉淀處理后回收再利用。生產中產生的廢渣、不合格產品要有專用存放池存放(定期外運),粉料罐體要安裝自動除塵裝置用來收集排氣口排出的粉料,做到回收再利用,杜絕粉塵外溢,對環境造成污染。
企業內部設立的'環保辦公室要制定定期內部檢查制度,采取“三定”原則(定人、定時、定措施)予以整改,要責任到人。制定周期環境保護培訓計劃,采取多種形式進行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設有環境保護宣傳專欄),用于提高個人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
3臨沂市對環境管控的要求
臨沂市就四大環境污染源及環境安全等出臺了《臨沂市大氣污染防治20條加嚴措施》。措施如下:
(一)工業企業污染治理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落實“三個一批”措施。一是限期治理一批,對鋼鐵、焦化、電力、建陶、水泥等重點企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塵、煙塵、無組織排放廢氣等不能穩定達到山東省大氣污染物地方排放標準的,實施限期治理。二是停產治理一批,對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和偷排偷放的實施停產治理。三是關停拆除搬遷一批,對停產治理期限內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實施關停、拆除;對城區內現有重點污染企業列入搬遷計劃,逐步實施搬遷。
(2)土小企業關停、拆除。對外環線以內小鑄造、小石灰窯、小頁巖磚、小陶瓷、小鋼鐵等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堅決關停、拆除,防止死灰復燃。
(3)嚴格行業環境準入。外環線以內一律停止審批新上燃煤項目;五區內未批先建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嚴控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新上項目、新增產能。其他新上項目環保設施必須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
(二)城市揚塵治理
(4)狠抓施工工地揚塵治理。所有施工工地必須嚴格落實“六個100%”(施工現場圍擋率、進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蓋率、場地灑水清掃保潔率、密閉運輸率、出入車輛清洗率達到100%),視頻監控設施聯網貫通且正常運行。混凝土攪拌站要落實“粉料倉除塵、料場全封閉、車輛沖洗”要求,9月30日之前未達到要求的,外環線內一律取締,外環線外停產治理。
(5)狠抓渣土、散裝物料運輸揚塵治理。渣土運輸車實行集中掛靠、統一管理,嚴禁個人、社會閑雜車輛上路營運;渣土運輸車必須按照指定時間和路線行駛,一律實行全封閉運輸。加大夜間執法檢查力度,違規車輛一律查扣一個月以上。一經查扣,相關施工工地停工三個月以上。散裝物料一律密閉運輸,防止拋灑遺漏,違規車輛一律查扣一個月以上。
(6)狠抓城區道路揚塵治理。外環線內主次干道使用高壓清洗車輛進行清洗沖刷,每3天至少清洗一次;除雨天外,每日全路段至少灑水保潔2次。
(7)裸露土地綠化。對主城區范圍內裸露地面及臨時閑置土地進行硬化或綠化。
(三)機動車尾氣治理
(8)加快黃標車淘汰步伐。年內完成6.6萬輛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任務(以山東省財政廳、公安廳、環保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5部門統計數據為準),淘汰率進入全省前3位;外環線內黃標車一律禁行。
(9)嚴格實行環保標志管理。全面落實機動車先環檢、再安檢措施,尾氣不達標的一律不予辦理注冊、登記、年檢手續;開展機動車排氣路檢、抽檢,比例不低于在用機動車保有量的5%。
(10)開展車用油品專項治理。油品不達標的加油站,一律停業整頓。
(四)能源結構調整
(11)全面整治燃煤鍋爐。外環線內10噸/小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一律拆除,或限期改用電、氣鍋爐;開展西部板材業鍋爐集中整治,不能集中供熱的,限期改用電、氣鍋爐。
(12)落實高污染燃料禁燃措施。在禁燃區內,嚴禁新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項目;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項目,一律拆除或限期改用電、氣鍋爐。
(13)大力推行城區集中供熱。加快集中供熱管網建設步伐,年內新增供熱能力1000萬平方米。
(五)餐飲油煙治理
(14)嚴格油煙排放管控。外環線內所有賓館、飯店、食堂等餐飲業油煙排放單位,8月31日前必須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和專用煙氣排放管道,逾期未完成的,責令餐飲業油煙排放單位停業整頓3個月以上。
(15)禁止露天燒烤。對燒烤攤點進行總量控制,城區范圍內嚴禁新增燒烤攤點。露天燒烤一律改為室內燒烤(使用環保型無煙爐具的限期1年內改為室內)。室內燒烤廢氣必須集中處理,配套油煙凈化設備。無環保型無煙爐具和不正常使用環保型無煙爐具油煙凈化設施的,一經發現,沒收全部生產經營設備,取消飲食業從業資格。空氣自動監測站周邊2公里范圍內嚴禁從事燒烤經營活動。
(六)環境安全監管
(16)強化節能環保剛性約束。對未通過能評、環評的項目,一律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辦理工商注冊,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貸款支持,不得供電供水。違反規定的,由紀檢監察等部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17)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大力推行排污企業公開承諾制,所有排污企業一律在門口顯著位置設立承諾牌,強制實行污染物排放信息公開。各縣區須與所有排污企業簽訂責任書。
(18)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對偷排偷放企業實施嚴管重罰,查處超標一次予以頂格處罰,停電停產或停止施工3個月;第二次超標堅決關停。
(19)嚴格實行責任追究。自20xx年8月1日起,對市級及以上查處同一企業違規、超標2次的,在嚴肅查處企業的同時,一并追究相應縣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縣區查處同一企業違規、超標2次的,一并追究相應鎮街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20)加強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在連續性異常天氣情況下,根據污染等級及時采取重污染企業限產停產、機動車限行、施工工地停工等措施。
(七)臨沂市制定“治本之策”
嚴格產業環境準入。要提高環保準入門檻,從項目立項抓起,嚴格限制“兩高一資”項目落地。對達不到環評要求的項目,寧可忍一時之痛堅決放棄,也絕不能追求片面發展破壞環境。外環線以內一律停止審批新上燃煤項目;五區內未批先建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嚴控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新上項目、新增產能;其他新上項目環保設施必須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各縣區對發展方式要重新審視,新上項目不得新增工業廢氣排放總量,做不到的一律不準落地。
淘汰落后產能。要以壯士斷腕的勇氣和決心,按照國家發布的工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加快淘汰鋼鐵、火電、水泥等過剩產能,對沒有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縣區,要嚴格實行項目“區域限批”,切實降低市區、縣城周邊的污染物排放強度。
優化工業布局。要按照主體功能區劃要求,合理確定重點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嚴格控制生態脆弱或環境敏感地區建設“兩高”項目。要結合產業布局調整,加快重污染企業加快退城入園步伐,對市區內重污染企業實施搬遷改造,引導和推動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
汽車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我廠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推行清潔生產、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的原則;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原則;堅持環境保護工作作為評選先進的必要條件,實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條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第二章環境監測工作
第四條每年根據公司下達的《環境監測計劃》開展環境監測工作。監測時如有超標情況,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不得私自減少監測次數或停止監測。
第五條每月3日上報前一個月的《環境報表》。
第六條生產辦除開展常規監測外,要承擔對突發性的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
第七條外排污水和大氣的監測外委進行。
第三章環境保護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條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第九條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重點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環境日”的宣傳工作。
第十條完善環保各項基礎資料。
第十一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環境管理,承攬環保設施施工的單位,要持有上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在施工過程要防止產生污染,施工后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對有植被損壞情況的,施工單位要采取恢復措施。
第十二條污染防治與三廢資源綜合利用:
(一)對生產中產生的“三廢”進行回收或處理,防止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對暫時不能利用而須轉移給其它單位利用的`三廢,必須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嚴格執行逐級審批手續,防止污染轉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開展節水減污活動,采取一水多用,循環使用,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
(三)在生產過程中,要加強檢查,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對檢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處理,防止二次污染。對檢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設備材料要進行處理,避免造成污染轉移;
(四)在生產中,由于突發性事件造成排污異常,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防止污染擴大,并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匯報,以便做好協調工作;
(五)對于具有揮發性及產生異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揮發性氣體造成污染環境或產生氣味,避免污染環境或氣味擾民事件的發生;
(六)凡在生產過程中,開停工、檢修過程產生噪聲和震動的部位,應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
第四章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
第十三條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為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應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采用清潔生產工藝。
第十五條凡由于設計原因,使建設項目排污不達標,設計單位除負設計責任外,還應免費負責修改設計,直至排污達標,并承擔在此期間由于排污不達標造成的排污費和污染賠款,對由于施工質量造成生產裝置污染處理不能正常運行,施工單位應免費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在此期間,發生的環保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五章環境保護設施的管理
第十六條生產辦要將環保設施的管理納入設備的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環保設施需檢修或臨時搶修,要對其處理或產生的污染物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保證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
第六章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條污染事故是由于作業者違反環保法規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污染事件,事故的處理按xxx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污染事故級別劃分根據國家污染事故劃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開展事故調查等工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將事故報告或簡報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公司安全環保部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第二十一條凡外來施工的承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簽訂雙方要明確環保要求及規定,施工隊伍主管部門要監督檢查,發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油集團、管理局、實業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生產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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