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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地管理制度

時間:2023-03-03 16:43:1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工地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1

  為保障工地現場消防安全,預防和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特訂立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條例》,實行防火防火責任制,建立現場各有關單位主管人員參加的消防領導小組,下設檢查小組、明火管理小組、業余消防隊。貫徹消防工作以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原則。

  (二)業余消防隊,在消防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消防知識,消防技能培訓,能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三)加強職工的消防意識,對職工進行消防制度的教育。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并與市區消防組織聯系,通報情況,一旦發生火警,迅速得到市、區消防隊的`緊急救助。

  (四)工地要配備必要的,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工地配有高壓泵保證消防用水壓力。

  (五)現場防火分區劃分包干負責,責任到人掛牌明示。工地要劃出禁火區域。為對油漆庫、木工房等不準使用明火的區域劃出禁火范圍,事先掛牌明確。在施工中動用明火,如電焊、氣焊作業必須先辦理動火報批手續,動火時派人監護。高空明火作業必須隔離措施,不得讓火種從高空散落。

  (六)工地臨地建筑必須采用耐火等級高的材料搭設,屋面用鐵皮瓦,墻用紅磚砌筑,棚架用鋼管。并報請消防部門批準。

  (七)消防通道要形成循環道,任何情況下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材料,施工階段應保持暢通。

  (八)工地腳手架采用鋼管,嚴禁用竹架,安全網采阻然型密目崗,架子跳板鋪七夾板,電、氣焊時應用鋼板或石棉板隔離。

  (九)工地及生活區電源線架設要符合安全用電的要求,不得亂拉電線,生活用電器嚴格管理,不得使用電爐、電熱器燒水、取暖,以免引起電線電器失火。

  (十)裝飾階段要配專職消防巡視員,三班制巡回檢查。

  (十一)罰款規定:

  1.凡動火未經報批者每次罰款500元。

  2.私自亂拉電線,使用電爐、電熱器燒水、取暖和使用柴油爐者,一次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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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地管理制度2

  根據創安計劃中的消防安全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定消防器材“三定”制度,即定點存放、定人負責、定期保養維修,保持性能良好,完整好用。

  1、定點存放: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并把消防器材擺設的位置、品名、設備繪成平面圖,不準隨便移動挪作它用。

  2、定人管理:對新上崗的工人(包括固定、臨時、季節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員)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的后,方準上崗作業,專職消防隊員,除按規定輪休者外,要一律駐庫,外出必須請假,不得擅離職守。要有計劃地進行業務學習和技術訓練,搞好消防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并在各器材顯眼處張貼管理者名字。

  3、定期保養:滅火劑每半年抽檢一次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器材的進出口,每年做一次壓差測定;空氣泡沫混和器,每半年做一次檢查校驗;化學泡沫室和空氣泡沫器的空氣濾網,要經常刷洗保持不堵不爛,隔封玻璃要保持完好,各種泡沫槍,鋼管、升降架等,每季時行一次全面檢查。各種滅火機要避免暴曬、火烤、冬季要有防凍措施,要定期換藥,每隔一至二年進行一次簡體耐壓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一)消防器材設備應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做到取之方便:

  (二)消防器材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對于擅自將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須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三)消防泵每月應試機二到三次,檢查各種零件是否靈敏有效、完好、保證隨時處于戰備狀態;

  (四)泡沫滅火機應每年檢測換藥一次,干粉等其他滅火機每年檢查一次,每三年檢測一次,若有損壞應及時更換加藥;

  (五)崗位職工在作業中動用了消防器材或發生火災動用了消防器材應及時補充添藥,使之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3

  為保障工地現場消防安全,預防和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特訂立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條例》,實行防火防火責任制,建立現場各有關單位主管人員參加的消防領導小組,下設檢查小組、明火管理小組、業余消防隊。貫徹消防工作以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原則。

  (二)業余消防隊,在消防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消防知識,消防技能培訓,能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三)加強職工的'消防意識,對職工進行消防制度的教育。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并與市區消防組織聯系,通報情況,一旦發生火警,迅速得到市、區消防隊的緊急救助。

  (四)工地要配備必要的,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工地配有高壓泵保證消防用水壓力。

  (五)現場防火分區劃分包干負責,責任到人掛牌明示。工地要劃出禁火區域。為對油漆庫、木工房等不準使用明火的區域劃出禁火范圍,事先掛牌明確。在施工中動用明火,如電焊、氣焊作業必須先辦理動火報批手續,動火時派人監護。高空明火作業必須隔離措施,不得讓火種從高空散落。

  (六)工地臨地建筑必須采用耐火等級高的材料搭設,屋面用鐵皮瓦,墻用紅磚砌筑,棚架用鋼管。并報請消防部門批準。

  (七)消防通道要形成循環道,任何情況下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材料,施工階段應保持暢通。

  (八)工地腳手架采用鋼管,嚴禁用竹架,安全網采阻然型密目崗,架子跳板鋪七夾板,電、氣焊時應用鋼板或石棉板隔離。

  (九)工地及生活區電源線架設要符合安全用電的要求,不得亂拉電線,生活用電器嚴格管理,不得使用電爐、電熱器燒水、取暖,以免引起電線電器失火。

  (十)裝飾階段要配專職消防巡視員,三班制巡回檢查。

  (十一)罰款規定:

  1.凡動火未經報批者每次罰款500元。

  2.私自亂拉電線,使用電爐、電熱器燒水、取暖和使用柴油爐者,一次罰款200元。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4

  一、 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是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 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工程項目的消防安全領導機構。項目經理為工程項目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項目安全員是工程項目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人員,班組設兼職消防員。

  三、 工程項目應成立與生產班組相結合的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組長由項目副經理(項目經理助理)兼任。副組長由項目安全監督部長兼任。義務消防員全部由項目部管理人員組成,義務消防組應堅持每月進行一次學習和訓練。

  四、 施工組織設計:項目施工組織設計要符合工程實際的消防方案和措施,有特別要求時,應編制單獨的消防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中應包括消防安全機構和措施,并附有臨時設施、消防設施、防火器材、消防安全通道的平面布置圖。

  五、消防安全教育及技術交底:按規定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既可根據季節變化或需要開展專項消防安全教育,也可在安全教育的同時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及逃生自救知識。特種作業人員要在參加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木工、油漆工、倉庫管理員、宿舍管理員等應接受專門的消防安全教育。在易燃易爆處及有消防安全要求的場所進行作業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員應全員簽字。

  六、消防安全檢查:進行安全檢查的同時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并根據需要進行專項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應做好記錄,對檢查發現的隱患要按照“三定”原則認真整改。

  七、 電氣焊接(切割)等明火作業管理:電氣焊接(切割)作業必須經過動火審批。一級至三級動火審批按照深圳市有關規定程序辦理,施工現場沒有明顯危險因素的動火作業由項目部審批。電氣焊接(氣割)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前應接受消防安全交底,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電氣焊接(切割)作業前對周圍環境進行檢查,如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采取清除或隔離等消防措施,否則嚴禁動焊。焊接、氣割作業現場要配置滅火器、消防砂、消防水等滅火器材及設施。作業時要有專人監護。作業后要進行檢查,確認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在管道、容器等通風不暢的場所應同時采取氣體測試、通風、防毒等措施。其它明火作業也要經過動火審批,作業前要進行檢查,作業時防火及滅火措施要到位,作業后確認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八、 臨時設施搭設完畢須經分公司驗收合格才能使用。臨時宿舍與建筑物應保持20米以上的距離,與高壓架空線路必須保持規定的距離,不得建在高壓線路的下方,臨時宿舍之間的通道寬度不得小于6米。臨時宿舍頂的`高度不低于2.5米,門寬不少于1.2米,門向外開。臨時宿舍不得存在“三合一”(宿舍、倉庫、車間及作業場所設在一起)現象。臨時設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設。腳手架不得使用竹架,外架防護不得使用竹笆。

  九、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易燃易爆物品應由專人管理,有嚴格的領退手續。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存放,不得與普通物品混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或場所必須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且經項目部檢查認可。易燃易爆物品距離明火不得小于規定距離,嚴禁煙火。木工房、木加工場所、木料堆放場所嚴禁煙火。刨花、木屑、紙皮等物品必須工完場清,及時將其清除到指定的防火場所。

  十、 電氣消防安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它有關電氣安全規范的要求。配電房、發電機房應符合防火要求,空間應符合規定,門向外開。電氣開關、電纜電線、電氣設備不得超負荷使用,老化、破損的要及時更快。每一線路、用電設備都須有短路及過載保護,熔絲選擇合理,接法正確,不得以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電箱及電器安裝底板不得使用木質材料,箱內不得放雜物。各電氣連接點要求連接可靠,宿舍及倉庫不得使用大功率燈泡。臨時宿舍用電應由工地電工統一安裝,符合電氣安全要求。嚴禁私拉私接,嚴禁使用電熱電器及大功率電器。

  十一、 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并根據現場情況和作業需要布置在合理的位置。施工現場在施工前要設置消火栓,消火栓的口徑為2~4英寸,安裝數量按占地面積每5000平米設一個。超過30層高層建筑要安裝高壓水泵和直徑不小于兩英寸的豎管,每層設消防接口不少于兩個。施工現場及宿舍區應有蓄水池和消防砂。所有臨時設施及加工場所應配備滅火器、消防鏟、消防桶,每間宿舍每50平方米不得少于一個滅火器。滅火器的規格型號應滿足滅火需要。施工作業層必須設置滅火器。易燃易爆存放處必須按規定設置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所有的消防器材必須采用消防部門認可的產品,定期檢查,對失效的要及時更快。

  十二、 其它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道路要暢通,不得阻礙人員疏散及消防車輛通行。消防通道要有明顯標志。工地門口及重點部位(宿舍、倉庫、木工房、配電房及其它易燃易爆處)應設有明顯的消防安全標牌。工地應建立領導值班制度,做到晝夜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對消防安全工作資料,工程項目應存檔備查。

  十三、 工地消防安全紀律:所有作業人員必須經消防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崗和入住,特種作業人員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未經動火審批,嚴禁私自動火。嚴禁私拉電纜電線和私接用電設備。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熱電器及大功率電器,嚴禁在宿舍內動火做飯,不得點蠟燭或焚燒信件、紙屑。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吸煙要到專門的吸煙室。嚴禁亂扔煙頭、火種。遵守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不得有“三違”行為。不得私自把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工地或私藏易燃易爆物品。

  十四、 事故報告與處理:發生火災后,應立即報警,并積極組織撲救。火災事故單位及當事人應積極配合進行事故調查。對火災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照項目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法規的,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5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i:懂{剠肖防工作的重要慨增強群眾防范意lr,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巾憶]·以下防火管理制良

  2.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圖

  3.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椒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4)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寸,施二e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杓:合消防要求。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1場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7)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k概

  (8)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9)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昆

  (10)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糙改。

  (11)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現隱患及時處理。

  4.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寸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3)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速改,并做好防工作。

  (4)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5)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2)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6.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7)動火作u仁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8)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i

  7.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

  (1)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2)機修問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墻。

  (3)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8.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有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9.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10.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鋪助設備脆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各種受壓設備;容器內,比如密封的室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中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施工負責人、安全員、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f,由項日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p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齓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i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施工負責人、安全員、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11.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人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2)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3)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4)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5)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6)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12.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問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5)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13.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2)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3)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4)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若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5)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14.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2)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3)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4)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5)職工宿舍每50nl’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5.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2)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3)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采用豐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4)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5)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16.獎勵與懲罰

  (1)獎勵辦法:

  1)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2)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3)及時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4)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5)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6)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的。

  4)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5)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6

  一、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其組織者名單及職責附后。

  二、消防安全管理內容:

  1、定期對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火災的地方進行檢查,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記錄。

  2、定期對消防器具進行檢查,是否可用和能否滿足消防要求,否則應調換或增加,并做記錄。

  3、消防器具專人管理,施工現場、木工棚、鋼筋棚等由各班班組長負責。

  4、工地嚴禁動用明火,必須動用時須辦理動用明火審批手續。

  三、用電方面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用電線路、設備由電工統一安裝,安裝好的配電箱和電器設備應符合電力規范要求。

  2、一切用于施工現場的電器設備電線必須用電纜線。

  3、配電箱旁不得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

  4、一切電器設備的功率在1000w以上的照明燈具在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5、下班時,電工應對電器設備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

  6、在總配電箱旁的顯眼處應設置滅火裝置。

  四、乙炔發生器必須同氧氣鋼瓶分開放置,其間距一般不少于5米,施工時必須配有壓力表、安全閥和可靠的`防回火裝置。

  五、在木工棚嚴禁有明火,否則按《工地管理制度》對違反者進行處理。

  六、食堂工作人員應密切注意與堆柴處的距離,不得使柴火遺落在易燃材料處,工作完后必須把火熄滅,方可離開。

  七、屋面瀝青溶解的用火設備,必須選擇適當場地,并派專人管理。

  八、預防火災方面:

  1、在現場應設置消防豎管,其可與施工用水管合用,但每層必須設置出水口及消防軟管。

  2、施工現場及臨時工棚內應設置足夠的滅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不準移作他用。

  3、在高層用火作業時(如電焊),必須采取防火措施,不得使火星跌落和飛濺。

  4、木工棚內的木屑、刨花,在完工或下班前必須清理干凈,堆放到指定地點,上班期,在棚內嚴禁吸煙。

  5、在施工現場及宿舍區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嚴禁使用煤油爐,否則按《工地治安規定》處理。

  6、易發熱或操作時可能有火星的機具不得放在有刨花、瀝青紙等易燃材料處施工,如施工處有易燃等材料,必須把易燃材料清理后,方可施工。

  7、一切機械所用電線不得穿刨花和木屑堆。

  8、碘鎢燈等明顯燈具不得在易燃或可燃材料旁使用。

  9、宿舍內不得使用40w以上的燈泡。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7

  1.建筑工地工程負責人必須全面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安全責任,

  并與學校保衛處簽定《治安、安全責任書》;

  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3.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伍,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動天天進行,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

  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7.焊接作業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

  8.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動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定;

  11.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

  12.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4.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于 60W,不得晝夜亮燈;

  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

  16.木工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一規劃布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

  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破壞;

  20.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應立即采用電話(119)報告火警,并火速報告施工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及現場人員撲救失火;

  21.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8

  根據創安計劃中的消防安全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定消防器材“三定”制度,即定點存放、定人負責、定期保養維修,保持性能良好,完整好用。

  1、定點存放: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并把消防器材擺設的位置、品名、設備繪成平面圖,不準隨便移動挪作它用。

  2、定人管理:對新上崗的工人(包括固定、臨時、季節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員)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的后,方準上崗作業,專職消防隊員,除按規定輪休者外,要一律駐庫,外出必須請假,不得擅離職守。要有計劃地進行業務學習和技術訓練,搞好消防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并在各器材顯眼處張貼管理者名字。

  3、定期保養:滅火劑每半年抽檢一次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器材的進出口,每年做一次壓差測定;空氣泡沫混和器,每半年做一次檢查校驗;化學泡沫室和空氣泡沫器的空氣濾網,要經常刷洗保持不堵不爛,隔封玻璃要保持完好,各種泡沫槍,鋼管、升降架等,每季時行一次全面檢查。各種滅火機要避免暴曬、火烤、冬季要有防凍措施,要定期換藥,每隔一至二年進行一次簡體耐壓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一)消防器材設備應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做到取之方便:

  (二)消防器材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對于擅自將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須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三)消防泵每月應試機二到三次,檢查各種零件是否靈敏有效、完好、保證隨時處于戰備狀態;

  (四)泡沫滅火機應每年檢測換藥一次,干粉等其他滅火機每年檢查一次,每三年檢測一次,若有損壞應及時更換加藥;

  (五)崗位職工在作業中動用了消防器材或發生火災動用了消防器材應及時補充添藥,使之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9

  1、安全防火組織

  各項目經理部必須組織由安全員為隊長,并不少于5名消防值班員的義務消防隊。按時實行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排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立即排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負責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2、施工現場防火

  (1)工地項目經理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計劃。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倉庫和生活區域等。

  (3)施工現場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巡邏。

  (4)不準在高壓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物品。

  (5)木工操作棚內嚴禁吸煙,并按時清理好刨花、鋸末等易燃物品。保持棚內清潔,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齊。

  (6)工程開工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應將消防器材、設施配備齊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鐵锨等。

  (7)電焊割作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與明火作業有抵觸的部位,嚴禁進行焊割作業。

  (8)施工現場用電,應嚴禁按照公司下發的.“安全用電統一規定”加強電源管理,以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3、施工現場倉庫安全防火

  (1)各項目經理部的倉庫,應設置在距伙房、鍋爐房及一切有可能發生飛火的地方50米以外。

  (2)倉庫內材料要堆放有序,如油漆稀料、汽油等一切易燃易爆材料應另行存放,不得混雜擱置,并有防火墻隔離。

  (3)燃易爆物品在裝卸、運輸時,應輕搬、輕放,以防撞擊出火花發生事故。

  (4)各倉庫必須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配備好消防用品,如滅火器、消防桶、水源等。

  (5)倉庫使用的照明燈及開關箱,接線盒等,距易燃易爆物品不小于1.5米,不準亂拉臨時電線,倉庫內嚴禁使用碘鎢照明,以防電氣起火。

  4、建立獎罰制度

  (1)獎勵制度,凡在消防工作中,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并遵守消防規章制度的,未出大小事故的給予表彰。面臨火災機智勇敢進行撲救,有顯著成效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

  (2)處罰制度,對違反規定的,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應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罰款、行政處分等處理,造成嚴重的構成犯罪的,依法交給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10

  1、安全防火組織

  各項目經理部必須組織由安全員為隊長,并不少于5名消防值班員的義務消防隊。按時實行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排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立即排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負責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2、施工現場防火

  (1)工地項目經理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計劃。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倉庫和生活區域等。

  (3)施工現場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巡邏。

  (4)不準在高壓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物品。

  (5)木工操作棚內嚴禁吸煙,并按時清理好刨花、鋸末等易燃物品。保持棚內清潔,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齊。

  (6)工程開工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應將消防器材、設施配備齊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鐵锨等。

  (7)電焊割作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與明火作業有抵觸的部位,嚴禁進行焊割作業。

  (8)施工現場用電,應嚴禁按照公司下發的“安全用電統一規定”加強電源管理,以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3、施工現場倉庫安全防火

  (1)各項目經理部的倉庫,應設置在距伙房、鍋爐房及一切有可能發生飛火的.地方50米以外。

  (2)倉庫內材料要堆放有序,如油漆稀料、汽油等一切易燃易爆材料應另行存放,不得混雜擱置,并有防火墻隔離。

  (3)燃易爆物品在裝卸、運輸時,應輕搬、輕放,以防撞擊出火花發生事故。

  (4)各倉庫必須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配備好消防用品,如滅火器、消防桶、水源等。

  (5)倉庫使用的照明燈及開關箱,接線盒等,距易燃易爆物品不小于1.5米,不準亂拉臨時電線,倉庫內嚴禁使用碘鎢照明,以防電氣起火。

  4、建立獎罰制度

  (1)獎勵制度,凡在消防工作中,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并遵守消防規章制度的,未出大小事故的給予表彰。面臨火災機智勇敢進行撲救,有顯著成效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

  (2)處罰制度,對違反規定的,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應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罰款、行政處分等處理,造成嚴重的構成犯罪的,依法交給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11

  為加強燃氣管道施工現場防火管理,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規范,特制訂如下:

  第一條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防火責任制,加強防火安全管理,確保國家、集體的財產和人身的安全。

  第二條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由現場施工單位負責。負責人系該施工單位的項目部經理,負責人應根據工地大小,及時配備值班糾查人員,作好施工現場防火安全保衛工作。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工作原則,明確各級防火責任人。施工單位內部要層層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確保責任到人。項目部要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木工棚、生活區、反腐、防水作業、電氣焊等各項防火工作制度。加強對施工人員安全防火和消防法規教育,提高作業人員的防范意識。

  第三條高層建筑工地和市級以上重點工程建設工地必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重點部位須設消防監督崗。對義務消防人員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演練,使其掌握防火知識和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義務消防員由建筑工地各施工單位選派,人員比例為施工隊總人數的5%。

  第四條施工現場應落實防火責任制,危險品管理、用電安全管理、用火審批規章制度。做到不訂期地對建筑工地各項制度進行檢查,并得到有效落實。

  第五條施工場所與各種材料按施工組織設計定點堆放,易然物品及廢料要及時清理和處理。

  第六條建筑工地應設環形消防車道,設環形車道確有困難的,應設置回車道,保證消防車暢通。高層建筑工地主樓的一長邊或主體建筑的.三分之一周長附近不得布置工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設空中管線。

  第七條建筑工地臨時搭建工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須搭建的臨時簡易工棚應分類、分組布置,其間距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若工棚內堆放的均為不燃材料的,其間距可適當縮短,但不得小于4米。

  2.臨時搭建的生活設施、儲存易燃物品、使用明火的工棚與施工主體建筑和永久性設施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在防火間距內禁止堆放可燃材料。

  3.一萬伏及一萬伏以上輸電線下面不得設置臨時工棚,架空線與簡易工棚的水平距離應不小于6米。

  4.臨時工棚每個防火分區工棚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生活工棚不得超過600平方米;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不得超過400平方米;堆放不燃材料工棚不得超過700平方米。

  5.集體住宿工棚每個防火分區不得超過100人,每25人須設一道分隔墻。每個分區應有兩個疏散出口。高層建筑、市級以上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主體建筑內,施工期間嚴禁住人。

  6.生活工棚、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使用明火工棚,禁止采用可燃材料作屋面和隔墻。

  7.搭建臨時工棚必須經消防、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工程竣工的同時必須即行拆除,不準轉讓或移作它用。

  第八條建筑工地用火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臨時用火,必須由用火部門先將用火現場的易燃、可燃物清理干凈。無法清理的,必須采用不燃材料進行分隔,并配好滅火器具,經現場保衛組檢查后方能點火。現場必須有專人看管,用火后要熄滅火種,經檢查確定安全后,看管人才能離開。在豎向井道或高空用火時,必須采取適當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飛濺。設置廚房、瀝青熔解的用火設備必須選擇適當場地,并經審核同意,確定專人負責管理和制訂防火管理制度。

  2.建筑工地的易燃場所應設置明顯標志,并嚴禁吸煙。

  3.建筑工地和易燃工棚內嚴禁燒火取暖,不得隨意設置用火設備。若施工中必須設置用火設備時,應采取可靠防護措施,并經施工現場保衛組同意,在指定地點和時間內專人負責使用。

  第九條建筑工地用電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須配備專職電工,用電線路、設備必須由電工統一安裝,安裝電器設備應符合電力規范要求。

  2.建筑工地電線必須采用絕緣架空線或敷設電纜,并不得穿過堆放易燃材料堆。土建和安裝用電的線路宜分開設置,如需合用時,應明確由一方電工負責。

  3.建筑工地不準任意安裝電爐。若因施工確需使用電爐時,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現場保衛組按有關用電規定審批,并確定專人負責管理。嚴禁使用電爐或其它電熱設備取暖。

  4.施工中,必須分層分段設置開關箱,每個開關控制照明燈具的功率不得超過1000瓦,數量不得超過5只,大功率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控制箱。

  5.大功率照明燈具應用支架支撐,使用碘鎢燈時必須距可燃構件和可燃物50厘米以上,電源引入線應有隔熱防護措施。

  6.配電箱、變壓器下不準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7.無天然采光的走道、樓梯間及地上工程的照明應敷設專線。

  8.電器設備在工作結束時應及時切斷電源。下班時,必須由電工負責巡回檢查并切斷總電源。

  第十條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臨時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超過三天用量,并須專庫存放、專人負責保管。

  2.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定量領料,用后多余部分應及時交庫保管,不準到處堆放。

  3.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場所嚴禁用火、吸煙。

  4.易燃易爆物品貯存和大量使用的場所,其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5.乙炔發生器必須同氧氣鋼瓶分開放置,其間距一般不小于10米,并與用火現場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乙炔發生器使用時必須配有壓力表、安全閥和可靠的防回火裝置。電石渣等應指定地點排放,以確保安全。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及臨時工棚內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嚴格管理、保養,不準移作它用。

  第十二條施工現場防火有關細則,按照《太原市建設工地防火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對建筑工地防火措施得力,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表揚。對違反本制度情節輕微的,參照〈〈公司治安保衛工作條例實施辦法〉〉處罰;造成火災事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山西省消防管理條例〉〉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單位應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對項目重大危險源進行公示與監控,并根據環境、季節、氣候變化及時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建設、監理單位應加強施工現場的定期安全巡查,督促項目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我部門要加強對施工現場防火措施的檢查,對不重視此項工作、整改不力的工地將進行嚴肅處理。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加強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基本建設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消防技術規范,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由建設單位總負責,各現場施工單位(包括土建、安裝、裝修單位)在各自的`范圍內具體負責。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合同,明確施工期間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及措施。

  第三條高層建筑工地和市級以上重點工程建設工地應配備專(兼)職防火員,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

  第四條建筑工地應建立健全化學危險物品管理、用火電安全管理、用火審批以及人員出入、巡邏值班、消防安全檢查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條施工現場的易燃、可燃材料應加強管理,廢料要及時清理。

  第六條建筑工地應保證施工人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車道的暢通。

  第七條建筑工地搭建的臨時簡易工棚應分類、分組布置,且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

  第八條建筑工地進行動火、動焊作業時,應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飛濺引起火災;對電焊、氣焊作業等重點崗位的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第九條建筑工地配電箱、變壓器下不得堆放易燃、可燃材;電器設備在工作結束時應及時切斷電源。

  第十條建筑工地臨時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須專庫存放、專人負責保管;存放和使用場所嚴禁用火、吸煙。

  第十一條建筑工地的消防用水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地應設置臨時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二)、高層建筑工地應根據建筑進度,設置永久或臨時的消防豎管。臨時消防豎管可同施工用水豎管合用,豎管每層應設置消火栓口,并配上水帶和水槍。

  第十二條施工現場及臨時工棚內應按要求配備滅火器具。

  第十三條違反本規定,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13

  一、防火管理目標: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監理防火管理組織機構,健全防火規章制度。層層落實防火職責,日常加強交房安全檢查,及時排除火災隱患,在工程的建設施工過程中杜絕火災、火情的發生。

  二、防火管理機構:

  1、建立三級防火責任制,本企業與業主、企業與項目部、項目部與分包隊伍前定三級防火責任協議,每級均由主要領導牽頭負責,把防火工作層層分解落實到人。

  2、建立由業主現場指揮部與項目經理部領導組成的防火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工作的統籌與管理工作。

  3、項目部設專職消防員、各分包隊伍設兼職消防員,負責施工現場日常的防火監督、檢查工作。

  4、項目部管理人員及分包隊伍工人均建立義務消防隊,隊員必須經過防火知識技能培訓及實戰演習。

  三、防火管理制度:

  1、防火教育培訓制度:

  進場工人必須進行防火知識及技能教育,其主要內容有:火災的.性質和責任、消防規程和規章制度、防火設施和器械的應用、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等。通過學習使工人能正確認識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一定的防火、滅火技能和個人防護自救知識。

  2、防火管理責任制度:

  建立健全防火管理責任制度,明確規定防火管理機構中各級領導人員、相關人員在防火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并認真嚴格執行。

  3、防火方案及預防措施:

  (1)由項目部制定項目工程防火工作總體方案,并依據不同季節和工程進展情況制定出各施工階段的防火預案和滅火方案。對一但發生火災后的組織協調、報警求救、人員疏散、物資搶運、傷員救送、滅火器具使用等工作做出詳細分工,層層落實到具體人員。若發生火情,相關人員可做到有條不紊、各就各位、各司其職及時迅速排除險情。

  (2)由項目部專職消防員負責編制防火預防措施,并在各施工階段嚴格按照措施要求具體落實,減少或避免火災隱患的出現。

  4、防火檢查制度:

  (1)由企業安全部組織各級相關防火負責人參加,每月對施工工地進行一次防火安全聯合檢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領導、查隱患為主要內容,對發現的隱患問題和違規現象限時進行整改。

  (2)由現場防火管理領導小組每周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并召開例會,總結前一周的防火管理工作情況,布置下一周的防火工作重點。

  (3)由項目部專職消防員會同分包隊伍兼職消防員每天對施工現場所有覆蓋范圍仔細檢查一次,防患于未然,大風及夏季高溫天氣增加檢查頻次。

  5、防火原始記錄制:

  由項目部負責人建立防火檔案,并及時、準確、真實填寫記錄,作為進行統計、總結經驗、研究防火措施的依據。

  6、火災事故管理

  若發生火災,則認真執行火災事故報告制度,進行火災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進行事故處理。

  7、火災保險制度:

  在工程承包合同和勞務承包合同中都應簽署相應的保險條款,并與保險企業簽訂合同,一但發生以外火災事故,可極大限度降低工程及個人損失。

  四、防火管理措施:

  1、開工前,按照上級規定將消防設施、消防道路平面布置圖在工地大門旁公布。

  2、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設明顯標志,并按規定配備足夠的干粉滅火器。

  3、場內設4m寬消防通道,保證車輛行駛暢通。

  4、沿消防管道設置足夠的水源,水源處5㎡范圍之內,禁止堆放物品。

  5、現場消防器材要做到布局合理,并應經常維護、保養,保證使用靈敏有效。

  6、樓面作業與地面指揮機構要有可靠的通訊設備,一但有險情,作業地點可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7、設置應急電源以備啟動消防水泵等緊急情況使用的電器設備。

  8、消防用水管道及緊急疏散三圈通道必須直通到作業層,裝置由應急電源供電的長明燈,保證通行和作業有一定的照明度。

  9、施工動用明火,如電焊、氣割等都必須按所在區域的動火等級進行行動火報批手續,在動火時必須派監督人員值班,高空明火作業,必須在其下方采取隔離措施,不得使火種從高空散落。

  10、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與易燃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

  11、現場焊、割人員要持證上崗并進行專門防火教育,項目部按工程實際情況建立焊割作業安全規定。

  12、施工現場供電線路及機電設施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嚴禁擅自動用電動設備和私接電線、線路,開關和接座必須絕緣良好。

  13、施工所用易燃易爆物品嚴格領用手續,油漆、卷材、稀料等分類入庫存放,并專門配備滅火器材。

  14、施工階段緊跟作業層設吸煙室,安排滅火裝置與隔離防火設施。

  15、施工所用木材要及時歸垛,并嚴格執行領用手續。

  16、施工現場內禁止用易燃材料搭設臨時設施。

  17、辦公區、生活區照明線路應有良好的絕緣,嚴禁使用電爐、大燈泡,嚴禁私接電線、接燈。

  18、生活區灶房使用燃氣爐灶,禁止明火生飯,宿舍內嚴禁吸煙。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14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經公司會議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遵守項目部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安排;

  2、民工在上崗前必須由雇請單位對民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法制、安全保衛教育,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并視情節給予罰款;

  3、民工必須在集體飯堂就餐,生活垃圾、必須扔到指定地點。不準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內開小灶,民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等電熱器具和煤氣爐具,如發現私自開小灶,發現第一次煮飯者罰款100元,班組長罰款300元,發現第二次沒收爐灶等相關餐具;

  4、民工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照明燈具、插座等;

  5、民工宿舍內必須保持清潔衛生,不準躺在床上吸煙,嚴禁亂丟煙頭,節約用水、用電,保持公共衛生間整潔;

  6、民工不準私自帶親友到宿舍內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須經領導或管理人員批準方能住宿;

  7、民工宿舍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適當,要培訓每個民工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8、民工宿舍通道一定要暢通,不能堆放雜物或其他物品;

  9、民工宿舍建立完善衛生值班制度,個人用品疊放整齊,地下無雜物,煙頭并設置垃圾桶,每天有專人清理衛生;

  10、工人曬衣區設置在屋面指定位置,不得在房間及走廊通道上隨意亂曬衣服

  11、本管理制度通過定期拍照檢查記錄。

消防工地管理制度15

  一、建立健全各級防火責任制,使職責明確到人,并按規定成立防火領導小組主義務消防隊,建立防火檔案,認真做好防火安全資料工作。

  二、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有專人負責,訂出教育計劃和管理辦法。

  三、重點部位(危險品倉庫、油漆間、木工間),必須訂立有關規定設立警告牌,并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四、建立三級動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級別,明確審批手續,并有監護措施。

  五、一般建筑各樓層,非重點倉庫及宿舍、食堂等,設有常規的消防器材。

  六、焊割作業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七、危險品押運人員、倉庫保管人員和特殊人工種人員,必須通過培訓和復審,做到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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