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停車場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停車場管理制度1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戶)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房管員監督、檢查,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bànzhèng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后,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持續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⑥進場司機務必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大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后,務必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大廈)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大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務必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務必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職責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并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大廈)。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持續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停車場管理制度2
一、車場管理
1、停車場管理服務人員應態度熱情行為規范地履行管理服務職責。
2、 停車場管理服務人員為停車場現場管理人員,負責本停車場內停放車輛的管理和本停車場內設施設備及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為保持良好的停車秩序,車主/駕駛員請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交通疏導和管理;
3、停車場實行24小時管理,車位有償使用,收費管理,請按時交納相關費用;
4、車主/駕駛員不得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或非法物品于停車場內,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均由當事人承擔;
5、停車場內嚴禁加油、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嚴禁洗車和修車,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隨時制止上述現象;
6、自覺保持停車場內清潔,不得將隨車雜物丟棄在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漏水應及時處理。
7、車輛進入小區內禁止鳴笛,以免影響小區住戶休息。
8、自覺愛護停車場內的一切公物及設備設施。如車主/駕駛員在停車場內行駛或停放過程中因失誤或其他不當造成公物、設備設施損壞的,須照價賠償,對拒付者物業公司有權運用法律手段解決
糾紛;如對他人人身、財物造成傷害的,由實施人承擔一切賠償及法律責任。
9、遇有涉及社區內的重要活動,需要對停車場實行特殊臨時交通管制時,各停車場使用者請予以配合。車主/駕駛員不可將此作為索償的.理由,但物業辦有責任提前給予通知;
10車輛在停放期間發生自燃或意外等事故,在有關部門調查結案以后,由責任人進行賠償,停車場管理單位不負連帶賠償責任;
二、車位的使用
1、車位只限持卡車輛停車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2、車輛在駛入正確車位后,車主/駕駛員離開車前,應檢查門窗是否關好,有紀念價值的物品、貴重物品、重要機密文件等須隨身攜帶,嚴禁放于車內,如發生偷失,停車場管理單位概不負責;
3、不得在車位上加建任何暫時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標牌、張貼廣告或懸掛任何物品;
4、如因工程維護或清潔工作,需臨時改變停車位置,車主/駕駛員請予以配合。
三、停車場出入卡使用規定
1、出入卡僅限于停車場出入使用。為保證車輛停放安全,感應卡實行一卡一車制且僅限于登記對應的車輛出入使用。
2、進出停車場務必進行查驗操作有序駛出/駛入停車場;
3、車輛在出入停車場時請勿緊隨前方車輛,一定要待前方車輛通過欄桿后再進行通過,確認擋車器抬起后方可通行,以免擋車欄桿砸車;不經擋車器抬起后而緊隨前車通行發生事故的,由車主/駕駛員承擔責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設備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4、車主/駕駛員在駕駛車輛進入停車場將車停好后,一定要將出入卡隨身攜帶,做到車、卡分離,禁止置于車內,因出入卡或卡保管不當發生車輛丟失的,停車場管理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
5、停車場采用一卡一車制,如人為采用非法方式一卡進入多輛車的現象發生,物業辦將根據本管理規定取消其停車場使用資格;
6、車主/駕駛員如不慎將出入卡丟失,請立即通知小區物業辦,并于24小時之內辦理書面報失手續,以便及時控制,保障車輛的安全。
四、其他
1、本停車場限高3m,限速5公里/小時。
2、停車場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個人及無卡車輛不得入內,強行進入發生后果自負。
3、凡進入停車場的車輛應遵守本停車場管理規定,進入車輛即視為認同上述管理規定并遵守上述制度。
4、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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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管理制度3
一、停車場管理人員布置
停車場內實行倒班工作制。分為停車場分管人員、停車場內巡邏人員和收費管理人員。其中停車場巡邏人員又分為停車場內巡邏人員和出入口輔助管理人員,以上人員統稱停車場管理人員。
二、停車場管理人員職責
1、停車場分管人員職責
1.1必須保持停車場安全高效使用,依法循章對停車場進行管理。
1.2視察停車場,熟悉停車場內的設備結構、操作系統等事宜。及時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保證通道、停車場出入口周圍道路暢通,合理安排布署工作。
1.3負責各班組之間、各崗位人員之間的工作銜接。監督、督促各崗位人員按照各自職責,對停車場進行管理。負責各崗位人員的協調、調度管理。
1.4合理處置停車場除事故處理、系統資源查閱和系統維護以外的簡單故障處理。
1.5停車場內的各種事故、系統使用故障等影響停車場正常使用的情況和停車場管理人員的異常工作情況,及時報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1.6保護停車場及各種附屬設備的完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
1.7隨季節的變化,處理相應季節的自然災害事宜的應急管理。(如:刮風、下雨、落葉、下雪等自然災害天氣的季節性管理)。
1.8停車場人員履行每天早晨7::00停車場啟動時,已經停放車輛的清點,并將清點車輛交與收費管理人員按照早晨7:00開始計時收費,并將清單簽字交與執法管理人員。
1.9每天下班或影響停車場使用的自然災害天氣來臨前,對停車場設施的檢查和保護。
1.10履行制度,服從上級安排,聽從指揮。完成其他工作任務。
2、停車場巡邏崗人員職責
2.1負責對停車場內停泊車輛的管理工作,指揮好場內的交通秩序,使行車通道、車場出入口周圍保持暢通,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2.2巡邏人員應保證每半小時至少對停車場巡查一次。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責任。
2.3愛護停車場的設備、設施。負責對停車場現場的巡視查看,如發生情況,保持現場并立即匯報。不及時處理或不匯報,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2.4發現任何車輛未鎖好或門窗未關好,應看護好現場并錄像及立即呈報上級主管,防止發生失竊現象。
2.5禁止任何刻意違反交通標志及泊車規定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2.6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擅自離職守,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非正常原因進場應有記錄或通報相關環節管理人員。
2.7停車場車位已滿的,不得往停車場內放車。主動與入口刷卡人員進行溝通,合理、有序的向停車場內放行車輛。
2.8未經許可,禁止任何車輛在停車場內維修、練車或清洗車輛。
2.9巡邏崗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人員和財產損失的,由本人承擔。
2.10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2.11負責停車場入口處輔助駕駛員領取停車卡或監督駕駛員自行取卡、刷卡。
2.12協助處理停車場內發生的糾風事件。
2.13出入口輔助管理工作人員必須保證起降桿另一側夠一輛車輛停放,才允許放行車輛,以防止砸車。
2.14出入口輔助管理工作人員除規定不予刷卡的車輛予以放行外,其余車輛均必須刷卡后才可以放行。出入口輔助人員對進場車輛嚴格把關,無刷卡車輛禁止入場(有刷市民卡進場的司機,應當刷市民卡后,直接放行車輛)。入口禁止出車。
2.15按規定著裝,佩帶工作牌。
2.16服從統一安排調度,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3、車場收費崗人員職責
3.1收銀員必須忠于職守,認真仔細做好工作,并保證現金的安全。
3.2按照自己的密碼登陸操作界面。根據系統提示按標準收取停車費,按照系統統計金額開具統一的`收費發票,準確無誤地收取車位使用費。特殊情況不予收費的、系統顯示沒有記錄、系統故障的時間及修復情況等情形,應記錄到記錄表中(記錄表不得有涂改、破損等現象)。并對匯總和實際征收的費用的相關情況負責。做好自己的密碼的保密工作。因自己失誤造成密碼丟失或密碼被他人利用,造成收費丟失的,由持有密碼的收費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3.3按規定辦理好收費情況、現金及記錄表的交接和各班組的交接。對出場的車輛收回臨時卡,并對固定卡的信息核對(使用市民卡的司機,應將市民卡交還司機)。發現固定卡或臨時卡的信息不符或有異議的,應立即通知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4按規定著裝,佩帶工作牌。
3.5車輛非正常原因駛出、停車費計費不準確的、早晨7:00清點的車輛,需查明情況,并登記卡號、進出場時間等信息、故障原因、應收金額、實收金額,收回卡后方可放行(使用市民卡的,登記卡號及姓名、進出場時間、故障原因、應收金額、實收金額、聯系電話等信息后,將市民卡交還司機后放行)。并及時報執法管理人員。如有錯誤操作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責任。
3.6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3.7愛護停車場的設備、設施。如發生問題立即匯報。
3.8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自離職守。
3.9收費人員負責收費崗亭及崗亭內的衛生。天黑或工作人員少的時候,關閉崗亭門,保證自身及停車收費的安全。
3.10收費人員在收費過程中發現利用不屬于本停車場的停車卡進出的,應立即通知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11交接班之前,對收回的臨時卡全部進行清零處理。
3.12對駕駛司機是殘疾人的,告知停車場分管人員,共同簽字后收卡放行。
3.1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以上停車場管理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與被管理人員或他人發生口角或斗毆現象。如果因工作發生口角、斗毆或其它現象的,應第一時間報警,并立即通知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因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原因,發生口角、斗毆或其它現象的,視情節及影響進行處理,直至解除勞務派遣關系,并由違反管理制度的停車場管理人員承擔全部的責任。
停車場管理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司機或相關人索取任何利益或報酬。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人利益的,一經發現,立即退回勞務公司,并扣除相應工資。
二、各班組考勤及值班管理
停車場各崗位人員實行倒班制度。
停車場內各崗位人員嚴格考勤管理,實行簽到制。因辦事或生病原因不能正常工作,需要請假的,必須提前向停車場主管人員請假,履行請銷假手續。考勤管理履行《車輛收費員考勤制度》。
三、交接班的管理
嚴格交接班管理工作。交接班時必須清點停車卡數量(包括收回的和取卡機內的)、查詢停車場車輛情況、停車場情況等。上一班組在值班期間如遇到異常或特殊情況,需要向下一班組交接的,必須進行交接。停車場收費崗管理人員應該將本班次收費匯總、票據匯總情況,與停車場執法管理人員進行交接。
交接工作必須有交接記錄表,并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交接結束后,將簽有雙方名字的交接記錄表交由停車場主管人員存檔。
下一個班組工作人員未與上一班組工作人員交接工作的,上一班組工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因無人管理造成影響和損失的,由交接班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財務職責管理
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專人專管、日清日結。對接工作應有雙方簽字確認的對接表。由停車場執法管理人員與收費崗管理人員每日交班時,進行交接。停車場收費管理人員不得將停車收費金額交與執法管理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
收費必須向當事人開具統一印制的收費發票。統一票據如有丟失或不明下落的,由收費崗管理人員按照丟失或不明下落發票面額之和進行賠償。
管理員如有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收費或截留、挪用停車費的,一經發現,查明原因,立即辭退。構成犯罪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如有特殊原因不予收費的,應記錄清楚,并將記錄表附在交接表中。
五、儀容儀表管理
1、著裝
1.1上班時統一著裝、佩戴胸卡。
1.2、工作制服應干凈、整齊。紐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開外衣、卷起褲腳、衣袖,領帶必須結正。
1.3、統一服裝的配飾物應整潔、齊備。
2、行為舉止
2.1、上崗時舉止應文明、大方。
2.2、穿著統一服裝,佩戴工作證。
2.3、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2.4、注意個人衛生。
2.5、精神振作,姿態良好,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歪西倒、前傾后靠,不袖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
2.6、不得哼歌曲、吹口哨,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2.7、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但不得當眾整理個人衣物。
停車場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規范停車場的管理,保證小區停車場安全,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確保車位使用人的車輛安全,維護公司的經濟利益。
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則
第二條各服務中心承擔直接經營管理及巡視管理責任,經營管理部承擔統籌、監督和指導管理責任。
第三條停車場包含在管項目的地上車位和地下車位,地下車位根據在政府部門備案數據的編號進行系統信息管理,地上車位根據項目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第四條停車場計費形式:地下車位采取固定車位出租計費形式,地上車位采取臨時停車計費和年租不固定車位管理形式。
第五條收費系統、車場管理系統及《經營檔案》信息必須一致,信息變更可根據第十章要求在五個工作日之內完成修改。
第六條業主不得私自將出租車位轉租于他人(出售車位在物管中心備案即可),一旦發現,不為其辦理續租手續。如同意轉讓給本小區朋友或鄰居,必須對所租車位辦理退租手續,再為業主辦理新租車位手續。
第七條智能車卡的開通,必須持繳費合同、《內部員工車位使用申請表》、《無償使用車位審批表》或《無償使用備案表》其中之一,否則禁止私開車卡。
第八條除公務車輛及經公司批準的無償使用車位的車輛外,嚴禁未交費的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內。
第九條停車場備案工作根據時間要求進行工作安排,不得拖延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損失。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項目管理職責
1、負責車場正常的經營秩序。
2、負責地下車位日常管理統計及費用催繳工作。
3、日常車庫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
4、貫徹執行公司的相關規定及文件使用,規范管理。
5、車位檔案管理。
第十一條經營管理部職責
1、統籌在管項目停車場的經營情況。
2、監督在管項目停車場的.經營行為。
3、指導在管項目停車場的經營工作。
第四章管理人員行為規范
第十二條行為規范
1、車輛進入停車場,管理人員負責指引機動車安全駛入、駛出停車場車位,車輛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2、公司車輛或公司各職能部門因公駕車至項目執行公務,進入車庫時必須出示工作證件。由保安確認后,通知中控室開啟道閘。
3、臨時停車管理參照公司體系文件要求執行。
4、小區車輛的安全、衛生等工作參照公司體系文件要求執行。
5、對待進入小區車輛要符合公司要求的禮儀標準。
6、嚴禁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私自將車位租予他人,并私自收取租金。
7、嚴禁私自放行車輛進入小區。
第五章停車場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停車場的使用應遵循以下規定,各項目可在公共區域明示此規定,以此作為對業主行為的約束。
1、本停車場管理規定適用于任何使用本停車場的車輛及人士。
2、進入地下停車場的車輛駕駛者須服從車場警衛及車場管理員的調度和指揮,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礙其它車輛停放與通行。
3、本車場范圍內嚴禁加油、修車、洗車等行為。嚴禁煙火,禁止裝載(攜帶)槍械、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蝕性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本車場。
4、使用停車場的人員、車輛均有責任保持停車場內各種交通標志設備、設施的完好,如發生損壞應照價賠償。
5、進入本停車場的車輛駕駛者須嚴格按照本車場的交通指示牌、標志、標線行駛。
6、停放車輛須將車輛停放在車位劃線范圍內。
7、嚴禁將車輛停放在出入口、車道、預留車位或其它非停車區域。
8、使用停車場的人員、車輛應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不得在停車場內、維修車輛,不得將車內雜物傾倒在停車場內,嚴禁在停車場內進行居住、打鬧、賭博及其它影響本停車場安全和秩序的行為。
9、進入停車場的車輛應已在保險公司進行投保,無投保車險的車輛如駛入停車場停放,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10、進入小區專用停車場的機動車輛駕駛者須將車輛停放在雙方在協議書中所確定之位置,不得占用他人車位,不得在非停車區域(含通道)停車。
11、車輛停放后,應關閉發動機、鎖好車窗,貴重物品請不要留在車內,不得在指定區域以外裝卸貨物或擺放物品;不得在本車場范圍內拍賣、兜售或進行其它停車以外的活動;不得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活動。
12、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采取適當的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對超過有效停車期限的車輛有權阻止進入。對隨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車位的車輛有權采取相應措施。
13、停車場內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由責任雙方負責解決。若有爭議,可報請交通管理部門或管理公司協調解決。
14、對在本停車場內丟失、損壞的車輛按北京市物業小區地下車場管理相關規定處理,本公司有權在緊急情況下或停放車輛超過車位租賃期(7日)以上進行報警處理。
15、停車卡如有遺失,本公司有權依據記錄核實駕駛者之姓名、住址、駕駛執照及車牌號碼,并收取相關費用后,為其重新辦理停車卡。
16、本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拒絕及阻止一切違反本規定相關條款的車輛進入及停放。
17、本公司有權要求本車場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認可之證據,證明其為有關車輛的車主或有權領取及駕駛該車輛之人士。
18、本公司保留對上述的管理規定隨時進行修改的權利。并有最終解釋權。
停車場管理制度5
一、車輛出入管理規程
(1)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對每一輛出入車輛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車牌號碼、出入場時間,并用“S”和“Y”來區分時租車和月租車。
(2)車場入口當值人員須制止超出入口限高鐵桿、裝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況不良、漏油等車輛入場,以免發生危險或造成車道堵塞。
(3)非本公司工作人員不得在行車道上行走,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做好勸阻工作。
(4)車場出口處當值人員須提示車主先交費后取車,以免因交費面引起車輛阻塞。
(5)車輛出場時,車場出口處當值人員指揮車輛順序排列,確保車輛正常出入。
(6)出入車道發生車輛阻塞時,出入口當值人員負責疏通車輛,保持車道暢通。
(7)出入口讀卡機故障、影響車輛正常出入時,出入口當值人員須迅速通知領班到場處理。若故障一時排除不了,當值領班應拆下攔車臂桿,疏通車道,并報工程部搶修。
二、車輛泊車與檢查規程
(1)車場出口當值人員須引導車輛泊位,不得跨位停泊。
(2)及時提醒客人關鎖好門窗,帶走貴重物品。
(3)按規定認真檢查車況,發現問題,請駕駛員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三、車場巡查規程
(1)巡樓保安員每小時對車場及后圍非機動車車庫例行巡查。
(2)車場出口當值保安員每20分鐘對車場例行巡查。
(3)保安經理、主任每日對車場及后圍非機動車車庫例行巡查。
(4)保安領班每次巡崗須對車場例行巡查,早中班不少于5次,夜班不少于8次。
四、閉路監控規程
(1)車場實行24小時閉路監控,由消防中心兼監控工作。
(2)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對監控發現的問題要即時通知巡查保安員處理,必要時定鏡錄像。
停車場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停車場規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并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車場主任匯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1、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并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2、車輛管理員的紀律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范,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禁止在停車場所管物業范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臟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批準。
三、門衛管理制度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并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閑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行駛停放,車場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車輛停放后,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注:各車主應自覺執行上述規定,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要無條件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處罰。無理取鬧者取消泊位資格,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摩托車、自行車保管規定摩托車、自行車的保管分月保與臨保兩種方式,兩者的管理規定有所不同。
1、摩托車、自行車月保的管理:需辦理月保的車主先到停車場收費處辦理登記,繳納月保費用,領取月保號牌;月保車輛憑號牌停放,月保號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車輛使用,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手續月保車輛需每月按時繳納月保費用,過期按臨保車輛處理;月保車輛進場需按指定的月保區域停放,并將號牌掛放在所保車輛上,以便車管員核對。
2、摩托車、自行車臨保的管理:臨保車輛進場需按車管員指示到臨時停放點停放;車管員發放臨保號牌,并做好車輛登記工作,臨保號牌分為兩個相同的號碼牌,一個掛在臨保車輛上,另一個給車主隨身攜帶,作為取車憑證;車輛停放后,車主需到收費處繳納臨保費用;臨保車輛離場時,車主需交回號牌,車管員核對無誤后放行。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車、修理摩托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已繳納保管費并有原始收費憑證和保管卡的單車,如有遺失,由保管單位負責賠償。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車,長期存放沒人使用,且未繳保管費達3個月者,由車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負保管責任。
七、停車卡的辦理和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戶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后,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用戶,并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車卡的使用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用戶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并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戶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用戶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廣州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并參考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同時可以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八、值班室管理規定
1、值班室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床,不準閑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停車場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加強停車場的衛生、交通、治安及消防的綜合管理,維持停車場的良好秩序。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大廈停車場各崗位的操作。
(三)職責
1、停車場帶車崗安管員負責回收計時卡,開具停車票。同時兼顧指揮并監護車輛的進出和停放。做好交接班核對、移交工作。
2、車場收費崗安管員負責按規定的'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填寫《車輛出入庫登記表》。協助帶車安管員維持車場治安消防秩序,并做好交接班核對、移交工作。
(四) 工作要求
1、 總則
(1) 停車于本車場的車主,應自覺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
(2) 停車場車位分兩種:月租和時租。月租車位憑發放的停車證按指定的車位停泊。
(3) 停泊時租車位(臨停)的車輛應按停泊時間自覺交費,并接受證件核查。
(4) 停車場只允許小型車輛停泊,禁止超高、超長、超寬及裝有易燃、易爆危險品之車輛進入車場,車場安管員有權檢查車輛及車載貨物,并有權拒絕違規車輛進場。
(5) 所有人員應愛護車場內設備及設施,不論有意或無意損壞均應照價賠償。
(6) 車輛停泊后,車主及司乘人員在離開前應鎖好車門窗和尾箱等,若門窗未關好,致使車內物品遺失或損壞,管理公司不負任何鴣任。
(7) 入場車輛應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檢查記錄,對人為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壞,管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8) 保持車場內清潔,任何人員不得在車場內吸煙或投擲雜物。
(9) 無關人員及閑雜人員不得無故在車場逗留,以免影響交通及當值人員的正常管理。
2、 管理及交通
(1) 車場由管理處管理,具體由物業部負責實施。
(2) 大廈車場共設兩個崗位:出入收費崗和帶車崗。
A. 收費崗負責檢查車輛證件,按規定時段收費,同時開據發票,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B. 帶車崗負責指揮車輛停泊到指定車位,檢查車輛狀況和登記車牌及車輛巡查記錄表。
(3) 車輛進出場應限速行駛,并依照場內導向標識及安管員的指引方位行駛和停泊。時租車(臨停)不得停泊月租車位,若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糾紛及損失由當事者負責。
(4) 所有車輛之停泊均不得超出車位劃線范圍,以免阻塞交通,影響隔鄰車位之泊車或損壞車輛,如果違反,當事車主應負責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5) 安管員在停車場當值期間所發生的問題和處理經過,交接班的情況都應做好記錄,對欠交停車費等情況的處理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并說明情況。
(6) 大廈已售車位禁止除業主外的任何車輛停放,在無車輛停泊的情況下,應設立障礙標志。
3、 衛生及消防
(1) 停車場屬公共地方應保持良好環境,清潔公司及管理人員應定期、定時檢查,并及時清理雜物。
(2) 停車場之消防系統和消防設施由物業部消防中心負責監控和檢查,任何人員不得損壞,任意啟動或挪用。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所有車輛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泊于該通道的緊急出口,違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追究責任。
(3) 若停車場發生火警、水浸或煙、溫感損壞丟失等事故,車場安管員和其它管理人員應按《突發事件處理規程》的程序消除險情。
(4) 消防中心人員于每月中旬檢查車場之消防裝置,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設施正常。
4、 治安及意外事件之處理
停車場若有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如傷亡、搶劫、斗毆、丟車等事件發生,安管員應保持鎮定,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及保護現場,并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及公安機關,處理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
(1) 車輛碰撞事故之處理。若在大廈停車場發生車輛碰撞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車輛損壞,當值人員應及時求援,保護現場并立即通知上級主管到現場了解情況進行處理。主管人員應積極進行協調與調解,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賠償問題或通知交警處理。對車輛碰撞事故引致的爭執、斗毆等領導及派出所處理,主管人員應詳細記錄車輛牌號及損毀情況,填寫"特別事件處理報告表"。
(2) 車輛收費崗與帶車崗應保持密切聯絡和積極協調,若車位已滿,應立即將"車位已滿"指示牌擺放于車輛出口位置。若因協調欠妥,致使車輛在滿位情況下進入后無位停放而造成混亂,應立即向司機解釋道歉,勸其盡快離場或進行調解。
(3) 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事件之處理。車輛停泊車場后,管理人員應檢查車輛狀況,并提醒司乘人員關好門窗。如因車輛門窗未關好或門窗被撬而丟失財物,應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到現場了解情況及調查處理。
(4) 附則
A. 收費崗所收取的費用應在每天上午9:00之前將前一工作日所收款項上繳管理處財務人員,所有票據、發票金額等均應核對清楚。
B. 車場管理人員之例休、補休、頂替崗位及病、事假等均應由物業部或管理處安排、批準,不得自行安排頂崗、竄崗及擅離崗位。
C. 各崗當值期間不得睡覺、吸煙、飲酒、看報、看雜志等。
違反以上規定者,將按公司有關制度處理
附:停車卡、證遺失確認
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進出應服從停車場管理員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機動機動車進出場有關手續。
2、車輛停放,必須按指定的車位整齊有序停放。
3、車輛停放后,司機須配合停車場管理做好車輛的檢查紀錄。
4、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場內吸煙。
5、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
6 、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停車場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規范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力度,保證停車費及時、全額收取,不漏收、不錯收,確保公司資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停車場。
三、職責:
本部門員工按本工作崗位職責執行。
四、停車場入場登記管理
1、車輛入場時,由當班登記員對進入的每輛車輛分類進行車牌號臺賬登記,車輛類型分為小型車輛、大型車輛、特殊免費車輛(此類車輛包括當地政府車輛、本公司車輛等,也包括特殊情況下的免收車輛,以當時實際情況為準),按分類要求登記員必須建立三本臺賬進行分類登記,免收車輛必須在臺賬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記員在登記入場車輛車牌號時,必須做到及時、準確無誤,字跡要工整,賬面要清楚,便于交班時核對收費情況。
五、停車場收費管理
1、停車場收費標準:小型車輛臨停10元/輛,過夜20元/輛;大型車輛臨停15元/輛,過夜25元/輛。
2、車輛入場時,由當班收費員對進入的每輛車輛分類進行現金收費,收費時點清收費金額,注意辨別假鈔,按客戶要求撕去停車發票,做到合理避稅。
3、按現金管理要求,收費員手上只留取200元(15張10元、10張5元)找補零錢,找補零錢在上班時統一領取。收費員手上收費金額達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補零錢),將收費款交由停車場主管統一保管,并簽字確認交款人、交款金額,最后交班時由停車場主管、當班收費員共同清點當日收費款總額,再與登記員的當天臺賬進行核對,如發現款與賬核對不一致的情況,分責任進行處罰,停車場主管負責已簽收的收費款,當班收費員負責未交的收費款及本來手上的預留金200元,分析是哪邊出現問題,就由哪邊負責賠差額,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4、停車場主管有責任督促當班收費員及時交款,當班收費員有義務做到及時交款,簽字確認,起到相互監管的.作用。
5、各環節在收取現金時,做到認真清點金額、辨別假鈔,收款人確認無誤后,簽字認可為準,如從中發現金額不符、有假鈔的情況,由交款人負全部責任,照金額進行賠償,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六、停車場票據管理
1、按需向公司財務領取停車發票,做到合理避稅原因,及時將用完的票根交回財務。
2、在領用發票和交回票根時,必須完善簽字核對手續,做到有據可查。
七、停車場節假日管理
1、按經營性質決定本停車場遇節假日屬于工作更為繁忙時
間,必須做好節前工作安排工作,此工作安排先由本部門主管按實際人員情況提前半個月上報管委會,再由管委會提出決定意見提前一周上報公司批示,最終以公司批示意見為準。
2、節假日停車場具體管理辦法以當時最終公司批示意見執行。
八、違規處理
1、禁止任何形式的貪污和挪用收費款,一經發現確認,屬于經濟違法,一律嚴肅處理,按貪污、挪用金額的雙倍賠償,并立即開除處理;金額大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公司并保留追訴權。
停車場管理制度9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小區內居民及訪客停放機動車輛供給服務,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定及時繳納認可證費用。外來車輛應繳納臨時停放費用。
三、在本車場辦理固定泊位的車輛應辦理“車輛綜合保險”。
四、進場車輛,應主動出示停車證明,理解工作人員檢查。
五、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職責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設備設施的完好,并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職責。
七、服從車輛管理員的調度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閑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不得駛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車使用的收費單據、證明及其他票據,所有權為車場,任何仿造均無效,發現后立即沒收并追究其職責。
十、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象必須清洗干凈。
十一、堅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車輛,特殊情景,須經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三、場內嚴禁游逛、賭博、喧嘩、打鬧和其他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四、車輛停泊后,應關掉發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定引起車輛損壞、附件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五、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十六、停車場管理員有權采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
十七、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十八、本停車場只供給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誠望各業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持,積極配合。
停車場管理制度10
一、通過一定的手段對管區內的車輛進行管理控制,確定管區內車輛行駛有序,停放有序。
二、車場管理員通知車主到物管處辦理租用手續,交納費用
三、車輛進入管區應按照規定的路線行駛,不得亂走,亂按喇叭。進出門口出示相關證件,在車場管理員的指揮下停放
四、外來車輛一般不予進入,是業主訪客的,經確認后按時收費,準予在臨時停放點停放
五、安全員應及時登記車輛進出情況,分臨時出入和正常出入
六、正確放置車場內的.各種交通安全標志牌
七、若是車輛造成他人財產設施損失的,應照價賠償,由安全員協調處理
八、車輛停放有序,固定車位的固定停放,臨時停車的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停放不能超出劃定的標志線
九、摩托車、自行車停放按指定地點,不得混放。
十、若有違章停放的現象,經勸阻后無效的,上報物管處處理
十一、安全員巡邏車場,注意有無異味,異響,其他異常情況,車內有無遺漏的提包等物
十二、車輛衛生狀況車主自己負責,進入停車場的車輛車身不得有油污,泥巴等
十三、不在車場內做修理、試車作業
十四、發生竊盜事故的,一旦核定后,立即向辦公室報告,派出所和公安機關來處理的,相關人員主動配合
十五、發生擦掛現象的,協助對方商討此事善后事宜,但不主動做仲裁角色,只為此事做責任鑒定。
停車場管理制度11
1、車輛按順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2、駕駛室、后掛的車門、安全疏散門開啟靈活,門鎖完好。
3、對車輛所備有的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
4、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
5、進場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安全防火規定,禁止場內吸煙,嚴禁攜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6、在停車場內需按場內規定的時速行駛。
7、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8、不得損壞停車場內各項設施。
9、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
10、停車場內發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應立即向公司領導相關部門報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1、如車輛被盜請立即撥打110;
12、如車輛出現危險情況請立即撥打119、110,后根據要求寫出書面報告;
13、進出停車場進行安全檢查并進行登記。
停車場管理制度12
一、崗位職責
1、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小區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固定車位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部署安排,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并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管理處主任匯報工作。
2、車輛管理員的職責:
(1)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機動車的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并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7)負責對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崗亭的清潔工作。
二、管理制度及規定
1、車庫出入口門衛管理制度: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并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車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
(8)車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閑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車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2、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
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3、車輛管理規定:
(1)停車場(庫)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責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明顯位置。
(2)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3)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并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4)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6)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110、119、120、999等應急車輛除外)、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
(7)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8)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4、停車場(庫)安全、消防管理規定:
(1)停車場應配置完善的安全管理設施,主要包括:照明設備、行車指示標識、安全監控設施、消防報警裝置及有效的滅火器材。
(2)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停車場。
(3)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加油、吸煙、動用明火。
(4)嚴禁在停車場內私接電線。
(5)嚴禁在停車場內嬉戲、玩耍及進行其它不安全的行為。
(6)停車場實行專人管理,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負責車輛進出引導、停靠及車輛的交通疏導,防止交通事故和交通阻塞等現象的發生。
負責停車場內車輛停放整齊有序,保持停車場環境衛生整潔;
負責停車場內車輛的巡視檢查,發現漏水、漏油及未關車門等現象,要立即上報中控室值班人員,并做好《停放車輛情況記錄表》的`填寫;
停車場管理人員應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5、停車場(庫)值班室消防安全制度:
(1)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值班室。
(2)值班室內禁止吸煙,并貼有禁止吸煙、110、119等標志。
(3)值班室配有應急疏散指示圖、內部消防安全指南、緊急電話錄、所在區域的派出所電話地址等。
(4)人離開房間時,應將房內的電燈關掉。
(5)值班室內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電烙鐵等電熱工具,禁止使用射燈和動用明火。
6、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1)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要遵守停車場(庫)的管理規定。
(2)車輛必須按停車場(庫)的交通指示標識和車場管理員的指引行駛,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綠化帶上行駛,嚴禁鳴喇叭,進入停車場時限速5公里/小時。
(3)固定停車位停放固定車輛,所有車輛的停放不得超出車位劃線范圍。
(4)車主將車輛停放后,應關閉好門窗,鎖好車門,勿將貴重物品放在車內。
(5)遇有社區重要活動,需要占用臨時停車場時,應提前張貼通知。
(6)車主應愛護停車場內公共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造成公共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7、車輛被損處理方法:
(1)發現車輛在停車場(庫)內被碰撞、磨擦造成損壞時,車場管理人員應記下肇事車輛車牌號,并及時上報車輛管理負責人進行處理。
(2)車輛管理負責人按規定協助事故車主辦理相關保險理賠事宜,
停車場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3.內容
3.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3.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3.2.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3.2.2車輛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
3.2.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3.3.2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抵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3.3.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3.4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3.5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險”標志。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粘貼“危險”標志。
3.5.2所有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在有危險貨物。
3.5.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并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3.5.4停車場內按消費要求設置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3.5.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3.5.7停放車輛按順序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置定置線、區域標志、警示標志、道路指示標志、限速標志、進出口標志、減速帶等。
3.5.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3.5.9在停車場內禁止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3.5.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3.5.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3.5.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3.5.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3.6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3.7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井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3.8公司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為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則制度給予處罰。
停車場管理制度14
為確保本小區車輛安全,為住戶提供良好的車輛保管服務,特制訂本規定。
(一)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日夜24時值班制度,由本小區保安部負責管理,車輛隨時可以進出、停放。
(二)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出入證進入停車場。
(三)本地下車庫分固定車位和臨時停車位,固定車位是向本住宅區業主提供,臨時停車位是供非本住宅區車輛停泊使用。
(四)固定車位按市物價局規定的封閉停車庫價格收取車位費,臨時停車位按市政府臨時停車收費標準收費。
(五)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管理員的指揮和安排,征得管理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司機須向管理人員交驗該車的有效證件,由管理人員發給停車證,并登記停車牌號、車輛牌號、進入時間、外表配件是否齊全,以備停車場查閱之需。
(六)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定位置上停放,并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到警備狀態,車內物品及停車證必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后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
管理員應指揮車輛停放,察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破損,如有破損,應知會車主并登記,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照交通法規中亂停車輛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七)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并在出口處向管理員交回停車證,管理員核對牌號后,收回停車證,車輛方可駛離。
(八)管理中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停車場,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給予滿足。
停車場管理制度15
1. 目的
為加強小區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對小區業主有固定車庫、使用小區內停車位的車輛和外來在小區停留的車輛進行停放管理。
2. 職責
2.1 項目經理部負責辦理停車位使用手續;
2.2 保安主管負責車輛停放管理。
3. 規定
3.1 有固定車庫的車輛停放管理
3.1.1 公司統一發放紅色通行證;
3.1.2 進入小區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其車庫內;
3.1.3 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2 使用停車位車輛的.停放管理
3.2.1 采取使用固定車位方式,對停放車位上的車輛實行統一管理(保安人員24小時值班、巡視)。每個車位月使用費80元;
3.2.2 各車主到所在項目經理部辦理車位使用手續,領取統一的綠色通行證,方可使用停車位;
3.2.3 車輛進出小區和停車位時,保安人員認“證”對車,通行證與車牌號不符者,保安人員有權禁止該車輛停放;
3.2.4 車主(司機)保管好通行證,如通行證丟失或損壞,車主(司機)要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后果由車主(司機)自負。
3.3 外來車輛的停放管理
3.3.1 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前要進行登記,方可進入;
3.3.2 外來車輛停放時必須接受保安人員引導,不得隨意停放;
3.3.3 8:00--16: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內停放二小時以上每次收取停車費3元;當日16:00--次日8: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內不允許停放。
3.4 有通行證的車輛一律把通行證放在車內明顯處。
3.5 小區內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以及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車、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情況除外)。
3.6 禁止出租車入內,遇有乘載老、弱、病、殘以及攜帶過重物品的,視情況可以放行,但10分鐘內必須離開。
3.7 進入小區內的車輛不得鳴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員指揮,按規定車位和地點停放,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又經勸阻不聽者,將按市交通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3.8 進出小區時應保持謹慎,避免碰撞其他車輛,否則除負責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做出禁止使用停車位的處理。
3.9 停放小區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車主(司機)要鎖好門窗,否則后果自負。
3.10 車位使用者應保持車位清潔,無油漬。
3.11 根據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定,保安人員通過值班和巡邏,避免停放在小區內的車輛受損壞,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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