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駕駛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駕駛員管理制度 1
為全面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道路貨物運輸安全,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駕駛人員必須了解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規、法律和標準,熟悉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措施和必要的應急方法。凡直接從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業務管理人員,必須掌握貨物的有關知識,經設區的道路運輸機構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應當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車里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二級維護。車輛必須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禁止客貨混裝、嚴禁拉運危險品。車輛每年必須按時完成《道路運輸證》審驗,運輸時必須攜帶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駕駛人員應自覺配合接受道路運政機構的`路檢路查。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有關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并及時反饋給道路運政機構。凡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一、必須了解掌握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識,未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考核合格,禁止上崗從事運輸經營。
二、嚴禁未取得貨物運輸從業上崗資格證,駕駛貨運車輛從事貨物運輸。
三、嚴禁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四、禁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運輸條列》的規定和本安全操作規程管理要求,連續駕駛車輛運輸超過4個小時以上。
五、禁止不按規定對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禁止不進行二級維護非法買賣二級維護合格證、車輛不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
六、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時,必須隨車攜帶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
七、禁止其它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擅自從事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違反上述規定,將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運輸條列》《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年第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處罰。
駕駛員管理制度 2
一、駕駛員審驗合格的機動車輛駕駛證是國家承認其駕駛車輛唯一的合法手續,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證件必須齊全(行駛證、附加稅證、車船使用稅證、養路費證、尾氣合格證),及其它相關證件。
二、駕駛油田自己單位車輛,必須是本單位專職司機或專兼職車管干部,持有油田交警隊和油田交通管理中心核發的`內部上崗證,才能駕駛本單位所指定的車輛。
三、機動車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全以上證件,下班后將證件包鎖好或拿回家,防止證件損壞或丟失。防止車輛丟失時給盜竊者方便,給破案者帶來更多的障礙和麻煩,帶證件上班帶證件下班要養成良好習慣。
四、節假日、雙休日實行油田內部規定“三交一封”,把證件和車輛鑰匙交到單位統一保管。
五、駛員和機動車輛必須按時參加各種審驗,其中有一項不合格,駕駛員或機動車輛,不許駕駛員駕車或車輛上路。
駕駛員管理制度 3
公司為了加強班車管理更好地為企業服務,特制定規章制度如下:
一、無正當理由出現停班、頂班、中途并車載客、漏接班或拒接班,不服從公司按排的當天營業額取消,并罰款人民幣500元;
二、服務質量極差并造成后果的',當天營業額取消,并罰款人民幣xx元;
三、在廠區內及規定停車區域(包括汽車內)嚴禁吸煙、洗車,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四、車輛車頭牌必須放在顯著地方,違者罰款人民幣50元;
五、不準在廠區內及規定停車區域清掃車上垃圾及修車污物倒在地上,確保車內清潔,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六、車輛在廠區內及規定停車區域不按規定地點亂停亂放,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七、車輛進出廠區大門及規定停車區域必須認真執行限速、慢行通過,不按規定罰款100元;
八、車輛進出廠區及規定停車區域轉彎時速度不得超過15公里,違反規定罰款100元;
九、在車輛行駛中嚴禁闖紅燈、爭道搶行,違章變道,逆向行駛,轉彎不減速等不安全因素造成員工投訴,罰款1000元;
十、車輛未停穩及行駛途中,嚴禁打開車門,違者罰款人民幣1000元;
十一、不準在廠區內踐踏草地,違者罰款人民幣50元;
十二、如車輛發生故障或出現堵車情況,不及時和公司或車隊負責人聯系,造成后果,當天營業額取消,并罰款人民幣200元;
十三、不準在廠區內及規定區域隨地大小便,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十四、嚴禁在規定地段使用喇叭,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十五、嚴禁在規定地段使用收錄機,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十六、嚴禁帶載非租車單位人員,違者罰款人民幣500元,如再次發現清除出本公司;
十七、在車輛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并負有責任的,罰款人民幣500元;
十八、夏天空調要求在員工上車前十分鐘打開,違者罰款100元,如在行駛中故意不打開空調,罰款500元;
十九、嚴禁遲到、早退(以起始站為準),違者罰款500元;
二十、嚴禁駕駛員私自增減站點,變更線路,違者罰款200元;
二十一、按秩序停放發車,嚴禁搶道爭行發車,違者罰款200元;
二十二、不參加公司安全活動者,罰款200元;
二十三、私自更換司機的(有特殊情況報公司批準除外)罰款500元;
二十四、司機衣著應整潔,車里車外應保證整潔,有員工投訴車輛清潔的,司機衣冠不整的,每次扣50元。
二十五、如發現車廂內沒有投訴電話或駕駛員私自撕毀,罰款人民幣1000元
駕駛員管理制度 4
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崗位職責
1、負責全校乘車學生的接送,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熟悉行車路線,學生接送站名和時間,準時、平穩行車,確保學生身心安全;
2、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3、遵守交通法規,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生;
4、在學生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助跟車官員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學校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
二、獎懲考核
(一)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或早退,違者罰款30元/次,一年中累計10次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學校予以解聘;
2、嚴禁曠工,違者罰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計3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學校予以解聘;
3、駕駛員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有違規造成交通處罰或引發事故者,由駕駛員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駕駛員須及時提醒或告知學校車倆的`保養及年檢信息并及時予以保養或檢驗,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處罰,由駕駛員負責;
5、嚴禁疲勞駕駛,若有投訴在開車過程中打瞌睡或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6、 嚴禁酒后駕駛,若有發現或有投訴的,學校予以直接解聘;
7、 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如果有同車成員或有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
8、 駕駛員應保持車內的衛生整潔,不在車內吸煙,如有投訴或經檢查不符合衛生標準者,處以20元/次的罰款。
9、為保證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禁止撥打或接聽手機、禁止收發短信,如有投訴,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0、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將予以解聘處理并扣發所有剩余工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二)獎勵制度
1、凡一學年考核中無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包括需學校承擔經濟責任的事故。
2、按規定給予全部資金,發放時間為每學年結束后。
駕駛員管理制度 5
一、為保證駕駛員培訓質量,筑起預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由質量部負責實施。
二、培訓質量考核要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培訓質量管理要堅持嚴格、周密、細致、準確的管理原則。
三、教學部應根據《教學大綱》制定教學計劃,教學計劃應明確教學項目、教學目標、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內容以及教員配備情況。
四、教練員要以《教學大綱》、《教學計劃》為指導,結合交通部規定的統編教材編制教案,經教學部審核后進行教學。確保《教學大綱》能夠落到實處。
五、教學部要建立學時計算機管理系統,使用ic培訓計時卡,確保每個學員的培訓學時,對于達不到規定學時學習的學員,主管教學的負責人不能簽發下一科目的培訓通知單。
六、質量部應建立查課制度,對教學計劃和內容進行落實檢查。
七、教員部應針對教練員教學過程中出現的'共性問題,每年定期舉行教練員培訓(輪訓),使好的教學方法、教學經驗得以推廣,提高師資水平,保障培訓質量。
八、質量部應對教練員的培訓質量進行考核:
(1)對每一個學員的每一個學習階段進行考核;
(2)對每一個教練員所帶學員的結業考試合格率進行考核;
(3)對每一個教練員所帶學員的駕駛證考試合格率進行考核。
九、質量部應根據教練員單期培訓質量的量化考核分值對教練員單期培訓質量進行評估。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即:優:d≥95分,良:95>d≥90分,合格:90>d≥85分,不合格:d<85分;并依據此分值創建教練員培訓質量排行榜。
十、對周期性考核不合格的學員,質量部應通知教學部對該學員本周期所學的內容進行重新培訓。對拒不參加重新培訓的學員,教學部應將該學員移交學員部,勸其退學。
十一、教練員所帶學員在周期考核中,有20%以上不合格,質量部應及時通知教學部停止該教練員執教,教員部應及時查找原因,并對該教練員進行離崗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有二次以上因培訓質量不合格被停教的,教員部應給其辦理解聘手續
駕駛員管理制度 6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汽車駕駛員管理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2)參與制定有關汽車駕駛員培訓及汽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
(3)參與制定汽車駕駛員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建立汽車駕駛員培訓學校檔案、臺帳;
(4)對汽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的`設立、合并、分立、遷移或者變更經營范圍、歇業等提出審核意見;
(5)監督檢查汽車駕駛員培訓質量;
(6)負責汽車駕駛員培訓教材、教學大綱、生源招收辦法及管理制度、考試發證辦法等管理工作;
(7)對違反駕駛員培訓的行為,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當場作出處理決定;對適用一般程序的案件,負責立案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8)負責駕駛員培訓數據統計及上報工作;
(9)參與聽證、行政復議及應訴;
(10)其他職責。
駕駛員管理制度 7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須持有合法的與駕駛車輛相符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3、駕駛員的管理、宣傳、教育
(1)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的運輸服務;
(2)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3)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備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4個小時;
(5)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6)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違反者給與相應的處罰。
(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并對車輛的上戶、年度檢驗、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進行登記,并到運輸管理部門辦理道路運輸證件,隨車攜帶方可上路運營。
2、為加強道路運輸車輛管理,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確保運行安全,保護環境,降低運行消耗,提高運輸質量,認真執行《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損壞。日常維護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定期二級維護,由具有資質的汽車修理廠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廠合格證。
3、認真執行《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到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評定等級,出具檢測報告,每年定期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運輸車輛進行年度審驗。
4、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并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防滑鏈、防擴網、鐵鍬等;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油庫、生活區等危險地方亂停亂放。
駕駛員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車輛系公司管理的公務車輛。
第二章車輛管理與使用
第三條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處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并實行“一人一車制”。車鑰匙統一放在綜合管理處。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駕駛員或私自利用備用鑰匙出車。
第四條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保險卡、附加稅告知證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其余均由綜合管理處統一保管。隨車攜帶資料由車輛責任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移交手續,隨車攜帶資料一并移交。
第五條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時,應填寫經部門負責人核準的《車輛使用申請單》報綜合管理處,綜合管理處將根據公務的重要性安排車輛。未辦理申請的,綜合管理處不予安排。
第六條每輛車內均設有《車輛使用記錄表》,供駕駛員記錄車輛使用詳細情況,駕駛員應認真填寫,并于每月1日將《車輛使用記錄表》報綜合管理處。
第七條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除公司許可自駕者外)。駕駛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
第八條車輛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
第九條駕駛員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借給他人駕駛。
第十條出車期間,車輛應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
第十一條駕駛員出車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須當天把車輛開回公司車輛停靠地。
第三章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二條車輛的維修、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許可,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保養,否則費用自理。
第十三條需要維修、保養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處審核批準后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保養費用由駕駛員申請,維修保養后憑有效單據報銷。
第十四條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向綜合管理處匯報并請求批示。事后再補辦申請手續。
第四章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五條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所發生的罰款及責任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發生車禍,除及時報案外,還應即刻與公司綜合管理處聯系。綜合管理處除即刻派員前往處理外,還應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十七條駕駛員因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則行為所發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特殊情況需報銷的,駕駛員應寫書面情況說明并由用車人證明,報經總經理特批。
第五章駕駛員行為規范
第二十條駕駛員應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處的.管理,認真、熱情地做好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駕駛工作。
第二十一條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用車的,駕駛員不得無故推諉。
第二十二條駕駛員應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車不能及時趕回公司簽到、簽退的,應及時告知部門負責人,否則按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凡享受公司手機費補貼者必須24小時開機,否則取消手機費補貼。
第二十四條駕駛員若有私自出車、公車私用、公車出借等行為,經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應保持清潔的車內衛生,禁止車內吸煙。
第二十六條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駕駛員管理制度 9
1、司機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服從領導,聽從分配。
2、上班時間不出車時,駕駛員必須在辦公室等侯工作,若臨時有事或休假離開時,必須向辦公室管理人員告知,并保持信息暢通,便與聯系。
3、必須熟知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否則因違章行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機個人負責。
4、司機應熟知所駕使車輛的性能,對車輛應按月進行兩次檢查和一級保養,確保車輛安全運行,因檢查失誤,出現事故,后果由司機負責。
5、車輛需要維修時,要先和領導打好招呼,經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實行零件拆舊換新,應在指定點維修站修理,簽單時應寫清配件名稱、價格、功用、修理工簽字,再帶回憑證單到財務掛帳,無特殊情況,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修車。
6、未經領導同意,不準私自出車或外借他人,不許拉私活、帶客,不許酒后駕車,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司機本人負責。
7、開車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許超速行駛,不許強行超車,野蠻行車,盡量減少損耗,減少油耗。
8、出車要填好行車記錄,節約用油,如有發現虛報油票、燃油外漏現象,扣發當月工資。
9、妥善保管好隨車工具和各種證件,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如有丟失由司機照價賠償和補辦,因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10、 司機應每周兩次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公司不予報銷洗車費;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檢修;下班后,將車輛開進花卉市場南廣場停車區保管,鎖好車門;車輛停駛后,有空閑時間,司機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要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11、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映。
12、司機每月電話費用補貼( )元,根據開機率和出車率來處罰和獎勵,為此司機應每天24小時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呼叫,應盡快回復。如不開機者一次扣罰20元;如果在每月上班時間內不開機五次不補貼電話費。如果經公司多次聯系不接電話者每次扣罰30元。
13、司機如果不服從相關領導管理,每次罰款20元,如果三次不服從相關領導管理除扣發60元外并給予辭退。
14、如果司機在出車期間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①未有人員傷亡,只造成車輛損壞的,司機應負責一切損失和責任(包括公司車輛維修費用)。
②有人員傷亡的,應根據相關法律裁定來劃分責任和承擔相關費用。
⑵由于客觀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承擔責任。
15、司機晚上必須服從加班,晚上10點前下班第二天早上照常8:00上班;晚上22:00以后班的,第二天上午10:00鐘上班。
16、車輛加油必須提出申請,經公司同意派專人和司機一起加油;嚴止私自加油。
17、司機出車在外必須以工作為重,不得在外面辦自己的私事或消極怠工,經發現給予嚴肅處理,如果一個月內有三次怠工現象給予辭退。
18、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未出差錯的,年終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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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企業公車公營持續、穩步發展,充分調動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駕駛員,是指在我司從事公營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其定員經公司人事部門核準,各單位具體負責駕駛員的業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駕駛員招聘
第三條年齡在45周歲以下,思想道德品質好,身體狀況符合就業要求。
第四條有三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駕駛經歷,持有相應執業證件。
第五條無重大特大責任事故記錄及信譽質量不良記錄,無拖欠公款,承包款行為。
第六條交納信譽質量保證金3萬元。依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可扣罰違反規定者的信譽質量保證金,并應及時補足。
第七條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發放內部準駕證。
第八條聘用駕駛員實行試用期半個月,試用期滿,無不良記錄者,簽訂聘用合同。繼續工作的,一年續簽一次;續簽的不再實行試用期。
第三章行車安全管理違規處罰規定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如有違反,除自行承擔依法處罰外,公司另行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元/次: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合法、文明駕駛。
2、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內部準駕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上述證件,不準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
3、嚴禁穿拖鞋、酒后駕車、吃東西、閑談,行駛中嚴禁撥打接聽移動電話和觀看電視。
4、嚴禁駕駛帶病車輛,嚴禁超載、超速行駛,嚴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嚴禁疲勞駕車。
5、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上下旅客,門未關好不得運行。
6、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不得長期占用超車道,信守職業道德。
7、車輛進庫加油時,駕駛員應向旅客宣傳不準吸煙和帶明火進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8、發生行車事故時,駕駛員須立即停車,設好標志,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及時向車隊及交警部門報告,聽候處理,不得開車逃逸或偽造現場。
9、肇事駕駛員必須認真吸取教訓,寫出深刻檢討,服從公司的安排和處理。
10、駕駛員必須參加車隊的一切安全活動,如:出車會、安全活動及會議等,不得無故缺席。
第四章駕駛員工作規范與要求
第十條駕駛員工作規范及要求:
一、車輛發車前
1、應檢查自己的儀容儀表、是否符合規范要求(著裝整潔,不留胡須,佩戴證章),檢查各項運行證件。
2、檢查車輛狀況是否良好、有效,符合應班條件。
3、按規定提前30分鐘到調度室應班,聽取道路運行條件介紹。
4、按時進入發車位,上車前5分鐘開啟空調,迎候旅客上車。
二、旅客上車時
1、協助旅客、行包員裝好行包,協查“三品”。
2、協助站務員維持旅客上車秩序及驗票,扶老攜幼。
3、協助乘務員清點旅客人數,行包件數。
三、發車時
1、關好行李倉和車門,檢查車內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觀察旅客是否坐好,發動車輛,觀察車輛周邊環境,聽候發車命令和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鳴號起步。
四、車輛運行中:
1、嚴格執行安全行車規定,按規定速度和營運路線行駛,不得超速、超載,疲勞駕車,不得酒后開車,不開斗氣車、“英雄車。
2、不得與人閑談,不得吸煙,喝飲料、吃零食,不準與乘客爭吵。
3、嚴禁私帶旅客、貨物,嚴禁自己親屬、朋友無票乘車,違者,視同違約,按規定扣繳信譽質量保證金直至辭退。
4、如遇車輛發生故障、路阻或出險時,應協助乘務員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積極組織搶險和救護傷員,并及時與車站聯系接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調查和處理。
5、如遇旅客急病,應協助乘務員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醫。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應會同乘務員發動旅客,巧妙周旋,就近報警,不得莽撞蠻干。
五、車輛到站后:
1、協助旅客領取行李并與乘務員核對品名票號,辦好托運物品交接手續,檢查車內有無遺失物品。
2、完成行車任務后,應將車輛進行回場后的清洗例檢工作,完畢后將車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證第二天該車輛的完好運行。
3、向運調部門匯報車輛運行情況,交回路單、班線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寫班車運行日志,參加班后會,接受次日工作任務。
4、如當天已完成行車任務,盡快對車輛各系統、部件進行檢查,如發現有影響行車安全的故障,盡快排除,盡早通知調度室另行安排車輛頂班,嚴禁病車行駛。
第五章駕駛員的工作與紀律
第十一條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熟悉道路客運規章制度和班線里程、車況路況,班次時序、停靠站點,以及駕駛員職業道德要求和標準。
第十二條服從車站現場調度,認真做好出車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正點安全運行,不得脫班誤點。
第十三條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私,不得敲詐勒索旅客,不得私帶旅客和貨物。
第十四條主動為旅客排擾解難,不得講粗話、臟話和旅客爭執。
第十五條嚴格執行市公司稽查管
理若干規定,無條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條注重個人儀表,愛護車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敢于與車匪路霸等不良現象作斗爭。
第六章駕駛員考核與獎懲
第十七條駕駛員的工資薪酬由底薪、計件工資及獎勵的`工資組成。
1、底薪標準:社會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按出車班次計算,具體標準各單位制定后報公司批準執行。
3、駕駛員實行強制輪休制度。
4、工作中違反安全、運輸有關管理規定,按市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5、受到報紙、電臺、電視臺表揚的,每次獎50元。
第十八條人為原因,造成機損事故的,扣罰信譽保證金2000元,情節嚴重的,其保證金作違約金予以全額扣繳:
第十九條發生行車事故的,除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外,其經濟損失在保險公司理賠后剩余部分的50由駕駛員承擔。
第二十條月度內安全違規處罰達到3次,年度內發生同責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輕微事故兩起以上的給予解聘。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客運公營駕駛員選聘條件
一、客運公營駕駛員將面向社會公開擇優選聘。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年滿25周歲以上,51周歲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營運駕駛從業資格證書,有內部準駕證,在我司從事駕駛工作三年以上,無重大責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駕駛員。
二、雙眼裸視達1.2以上,身體健康,無重大病史和傳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前科,無拖欠公款、承包款行為,經審查合格者。
四、所聘駕駛員按組織人事部規定的人數,經安全處會同交警部門進行樁考、路車考試合格,報組織人事部門批準,簽訂聘用合同經培訓后方可上崗,所有聘用駕駛員的編仍放在原單位。
五、聘用駕駛員須交信譽質量保證金3萬元(不計息)。
六、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同意并嚴格執行市公司《客運公營駕駛員管理辦法》及其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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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交通安全意識,確保道路暢通、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維護交通秩序,是駕駛人應盡的義務。駕駛員應認真學習《交通法》及有關業務知識。
2、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的方針,采取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廣大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及法制觀念。車班每周組織駕駛員進行一次交通安全學習,以記錄為據。
3、車主、駕駛人員要積極參加交安委組織安排相應的`學習和安全教育,凡無故不參加者,一次不到檢查,二次不到進行培訓和考試,不及格者,責令其停止駕駛。
4、廠交安委每月召開一次交通安全例會。
5、對占戶駕駛人,要簽定交通安全責任書,積極參加交安委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
6、每個駕駛人都有義務協助交通管理部門,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爭做文明太原人。
7、通過安全活動不斷提高駕駛人的交通安全素質和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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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駕駛員管理制度
1、縣委辦公室駕駛員由行政管理科統一管理,統一調配。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強化安全意識。隨領導出發時,在行車期間不準接打手機,確保行車安全。
3、駕駛員必須服從領導,遵守紀律,嚴格履行請銷假制度。因事、因病等原因一天內不能到崗者,要告知分管行政副主任或行政管理科。
4、駕駛員要遵守辦公室各項管理制度,工作日早8點前必須到崗,并做到24小時手機暢通,保證隨叫隨到。中午不準飲酒,有出車任務的,任何時間均不準飲酒。駕駛員不準擅自出車,不準轉借車輛,不準用公車參與婚喪嫁娶。凡未經分管行政副主任批準擅自出車、擅自轉借車輛所發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費用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5、辦公室駕駛員平時要注意言談舉止,樹立良好形象,提高服務水平。如果被所服務領導或有關人員反映車輛維修不及時、服務態度差、酗酒滋事、不服從組織安排者,半年內提出一次的給予說服教育,兩次的給予嚴厲批評,三次以上的.調整工作崗位。
二、車輛管理制度
1、縣委辦公室車輛由分管行政的副主任和行政管理科統一管理、統一調度使用。行政管理科定期進行車況檢查,存在問題的車輛必須及時維修。
2、實行車輛經費包干制度,每車每月2550元經費,包括各種油料費、小型修理費用(單件價格在500元以下的)、出車補助、過橋過路費、停車費。
3、每月底行政科車輛管理人員要及時進行車輛行駛里程統計。
4、要加強車輛的維修和保養,按規定在行駛5000—6000公里內必須進行機油及相關濾芯的更換,更換單件價格500元以上的配件或車輛需要大修時,必須經主任批準后再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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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地完成學校運輸服務任務,不斷提高保障能力,規范用工制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辦法。
一、聘用條件及薪酬待遇: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道德修養,遵守社會公德,格守職業道德,無不良記錄。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工作踏實,吃苦耐勞,顧全大局,服從安排。
3、男性,年齡30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技術嫻熟者可適當放寬),高中畢業(含)以上學歷,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傳染性疾病和妨礙駕駛技能的疾病(由學校指定醫院體檢)。
4、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a1,具有三年以上大客車駕駛經歷,具有熟練的駕駛技能,無行車責任事故,對一般性故障有較強的判斷能力和應變處理能力。
5、在校內有介紹人進行責任擔保。
6、薪酬待遇:工資底薪加安全獎勵加值班補助。
二、招聘程序:
1、符合聘用條件者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到運輸服務中心報名,按要求填寫申請登記表。
2、擔保人推薦。
3、由后勤服務中心職能部門對相關材料審核。
4、進行實際駕駛技能考核(具體考核內容、方法、要求另定)。
5、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
6、考核、體檢合格,經中心審核同意試用者,由擔保人出具擔保,簽訂試用合同。
三、試用期及工資待遇
1、新招聘人員一律采取試用制,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內基本工資全額發放,行車補貼按50%發放。
2、在試用期內,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心將予以辭退:
1、發現有傳染疾病、身體不適宜從事駕駛工作者;
2、發生等級以上交通事故者;
3、不遵守中心規章制度,不服從調度安排,工作懈怠,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
4、服務態度差,不注重車輛保養及車輛衛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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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運車隊駕駛員安全行車管理規定
(1)機動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駕駛相應車輛的資質,其職業經培訓考核取得從業資格證后方可上崗,運行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超載和三品帶上車,嚴禁酒后駕駛;
(2)機動車輛駕駛人應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保證車輛運行安全;
(3)普通貨物運輸的駕駛人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一天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4)從事普通貨物的'駕駛人,應具備有3年以上駕齡和5萬公里以上安全行車經歷,從事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人,應具備5年以上駕齡和10萬公里以上安全行車經歷;
(5)機動里程400公里以上的車輛,必須配備兩名駕駛人輪換駕駛,未配備兩名駕駛人的要在限定的時間內保持休息;
(6)危險貨運車輛必須按指定路線和時間行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運行途中駕駛人、押運員嚴禁吸煙,停車時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和人員稠密場所,夜間休息時應選擇成效人員稀少的地方;
(7)駕駛人要嚴格利用汽車儀表記錄,掌握車輛技術狀況和車輛技術動態,保證安全運輸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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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聘用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行車安全、提高服務質量,并優化運輸效率。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資質審查:對駕駛員的`駕駛資格、健康狀況、駕駛經驗進行嚴格審核。
2. 培訓教育:定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應急處理技巧等培訓。
3. 行為規范:明確駕駛員的行為準則,包括工作紀律、服務態度等。
4. 績效考核:設定清晰的績效指標,用于評估駕駛員的工作表現。
5. 福利待遇:規定駕駛員的薪酬、福利及激勵機制。
6. 違規處理:制定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以強化制度執行。
內容概述:
1. 駕駛員選拔標準:包括年齡、駕齡、無重大交通事故記錄等。
2. 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體檢,確保駕駛員的身體狀況符合駕駛要求。
3. 培訓課程:涵蓋交通規則、車輛維護、緊急情況應對等內容。
4. 行為準則:強調職業道德、尊重乘客、遵守交通規則等。
5. 績效評價體系:設立安全行駛里程、準時率、乘客滿意度等考核指標。
6. 福利政策: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年終獎等。
7. 處罰規定:如違反交通規則、服務態度不佳等行為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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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的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保證工作和業務用車,確保安全行車和車輛安全,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專業公司的車輛及全體駕駛人員。
(二)車輛使用
1、每輛車由指定專門的駕駛員負責駕駛,非公司駕駛員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2、因公務需要用車,由辦公室統一調度,在《出車記錄表》上詳細登記。車輛返回后,駕駛員將《派車單》填寫完整,并由用車人簽字認可,作為報帳附件。
3、駕駛員在車輛使用前應對車輛作車況檢查,如有故障或損壞等,應立即報辦公室處理。
4、不出車時,駕駛員須將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失職造成損失,責任人應負責賠償。
(三)車輛保養
1、司機必須時刻保持車輛干凈整潔。
2、車輛零件設備由該車駕駛員負責保管,須保證完好。
(四)修理
1、凡公司車輛的.修理或保養事宜,除緊急狀況外,司機應事先申請,在獲得批準后,方可在辦公室其他人的陪同下,送公司指定維修廠維修。
2、公務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需緊急送修的,應先報總經理核準。
(五)事故處理
1、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則。公司車輛因公違反交通規則時,如為司機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因車輛本身原因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罰款由公司負責。
2、車輛如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司機應及時向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并即刻與公司負責人聯系,協調處理。
3、與交通事故有關的保險理賠作業,當事司機應配合辦公室負責處理。
4、未經公司許可,擅自使用公車者,所發生事故與公司無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公司保留進一步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六)費用管理
1、由財務部門根據車輛的使用情況核定費用計劃和備用金標準,辦公室為每輛車建立費用檔案和維修檔案;經辦公室審核之后,司機方可報帳。
2、車輛的調配使用,用車部門應向公司辦公室申請,發生的費用由用車部門承擔,其結算方式和程序按財務制度執行,司機要認真作好出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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