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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06 15:01:5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財務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務管理制度(實用15篇)

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市直中小學校(包括幼兒園和直屬事業單位,下同)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教財〔20xx年度預算進行管理,實行主管部門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財務活動和國有資產、校辦產業、服務活動等項目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條學校一般設立會計、出納兩個財務專業崗位。必須選擇原則性強,廉潔奉公,熟悉國家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有一定專業知識,愛崗敬業,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為保證財務專業人員素質,各單位財務專業人員的配備、更換必須按規定上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審核,主管局長審批,學校不得擅自任免財務專業人員。

  第七條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從事學校財務管理的記賬人員、審批人員、出納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做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財會人員要提高責任心,正確行使會計監督職權,對違反法律規定的會計事項,應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條建立健全財會人員考核獎勵制度,按照考核辦法,每年組織一次財會人員的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市教育局計財處負責對學校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九條中小學預算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和真實性的原則。

  第十條中小學預算編制方法:收入預算,根據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布置口徑,參考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收入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支出預算,根據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及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第十一條中小學校的年度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批核定后,學校財務活動嚴格按預算執行。

  第十二條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相關政策重大調整,可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中小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撥入專款、教育費附加),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條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必須使用由市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專用票據;除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須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項收入(特別是各項手續費、勞務費、回扣、折扣等)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管理,嚴禁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坐收坐支等私設“小金庫”現象。

  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捐資助學款,應統一全額繳入麗水市人民教育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章程統一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幫困扶貧、獎教獎學等,嚴禁學校擅自收取和使用。

  第十五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中小學校支出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其他支出、專項支出、教育費附加等支出。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白條及其他不規范票據作為報銷憑證,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第十七條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要明確一位校級領導分管財務工作,劃定審批權限。對于招待費、單項在5000元以上的大額資金的使用,須由校領導二人以上簽字。要定期向全體教職工公布學校收支及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支出中七項具體規定:

  1.招待費支出。學校公務接待遵循熱情、節儉、文明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不準學校間以任何形式輪流作東相互吃請,不準學校內部搞招待活動。招待費用按校務公開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教職工通報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招待費支出額度原則上控制在日常公用經費的10%以內。

  2.考察費支出。學校嚴格控制考察費用支出,團體考察活動實行報批制度。每項考察活動實施前,須將活動主題、參與對象、人數姓名、考察地點、費用金額和委托辦理單位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申報(具體報市教育局辦公室),經市教育局批復同意后才能實施,批復單作為考察費用報銷入賬支出的附件。

  3.績效工資支出。學校認真貫徹執行《麗水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嚴禁利用公用經費和其他收入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嚴禁在平臺外發放任何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嚴禁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4.大額支出。學校重大經濟事項,須經學校黨政班子集體討論,在意見一致的基礎上形成科學決策;大額支出報銷必須轉賬,嚴禁現金報銷;報銷的原始憑證除了具備經辦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之外,還必須附注簡要的情況說明。

  5.專項支出。學校取得的各類專項資金,不論來自于何種渠道,都必須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管好用好;專款業務核算須設置相應的明細賬戶,做到清晰、準確、效用。

  6.基建、維修項目支出。學校基建、維修資金3萬元(含3萬元)以上項目,必須先向教育局辦理報批立項手續;教育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符合規定數額的小型建設工程項目,不管資金來源渠道都必須辦理公開招標或政府采購手續;5萬元(含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須報送教育局,工程審計報告是結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據;支付工程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提供稅務部門印制的建筑專用發票,且發票上的單位名稱和承建單位及中標采購單位必須一致。

  7.公用經費支出。嚴格執行《浙江省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年至少一次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定期盤點,如發現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在查清原因的基礎上按規定及時進行報批及賬務處理,以此保證單位固定資產賬賬、賬實和賬表一致。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二十九條各學校要嚴格控制負債。為控制債務和規范程序,學校因事業發展確需借債的,必須事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條定期清理負債。中小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結清和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三十一條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中小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三十二條中小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教育主管部門監督指導下,對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處置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中小學校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分別按照合并、撤銷兩種情況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監督

  第三十四條財務報告是反映中小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報告包括學校基本情況表、資產負債表、事業支出明細表、收入支出總表、專用基金收支情況表、有關附表和財務分析報告等。

  第三十五條中小學校應每月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并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上報市教育局。

  第三十六條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本單位的'所有財務活動承擔主管責任,校長任職屆中或調動、離任前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或審計部門的經濟責任審計。

  第三十七條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遵守財務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中小學校財務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財務監督、審計及上級財稅、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十一章財務內控管理

  第三十八條中小學校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結合本校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財會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十九條建立財會崗位職責制度。要明確會計崗位的設置、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建立會計崗位的工作考核制度。

  第四十條建立內部牽制制度和財務處理程序制度。財會機構內部分工要做到錢賬分管,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銀行留存印鑒由出納、會計分別保管;會計主管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納、會計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

  第四十一條建立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必須使用由浙江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并監制套印的各類票據;學校憑《票據購用證》指定專人到財政部門登記領用,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中小學校財會機構不得使用;收費票據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內部應建立健全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并指定專人購領、保管、繳驗、發放票據;收費票據不得轉借、轉讓、代辦、買賣和用于自立項目的收費,不得利用收費票據從事經營活動和違法違紀活動;票據存根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進行保管,市教育局對學校收費票據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二條建立會計檔案制度。中小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財政部、檔案局印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保管好會計檔案。

  第十二章責任追究

  第四十三條市教育局協同市財政、監察、審計等相關部門,定期對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理擠占、截留、挪用中小學經費,違規向學生亂收費,違反有關管理規定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損失浪費,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亂發錢物或其他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等問題。

  第四十四條市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對中小學校財務管理按照“校長負責制”的原則,落實責任制,對存在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等行為的單位與個人,按有關規定堅決實行責任追究。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各中小學校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和細則,并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備案。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對于相關條款,各縣(市、區)、各民辦學校參照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2

  為加強對鎮政府財務管理,達到“減少漏洞、節約開支”的目的,保證鎮政府機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經費的'支出由經手人(兩人以上)在報銷憑證簽經手后,交分管領導審核,再經鎮主要領導審批。

  二、辦公用品的購買,原則上按需要向辦公室提出,經主要領導同意后安排辦公室人員統一購買。

  三、大宗物品的采購須兩人以上經手,要在確保品質的前提下,盡量降低成本,并向經銷商索要正式發票。

  四、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借款須填寫借款單,經主要領導批準后到財會室支取。所借款項須在10天內報帳結清。

  五、因公出差產生的車費、住宿費,經主要領導審批后,按標準報銷。

  六、財務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認真把好財務關,為主要領導當好參謀助手。

財務管理制度3

  財務計劃管理制度

  1、結合酒店總經理室對酒店經濟活動的安排,計劃期內客源、貨源、內務價格等變化情況,并作出詳細分析和充分估計,以審定、編制財務計劃。

  2、依據總經理審定的酒店財務計劃,按各部門的不同經營范圍、計劃期的多方面因素和歷史資料,參考部門年初的上報計劃,分攤酒店計劃指標,下達給各業務部門實施。

  3、財務計劃分為年度、季度計劃:

  (1)每年第三季度進行酒店財務內審,每年第四季度各部門向財務部提交用款計劃,經綜臺平衡后,提出每二年的財務收支計劃,報酒店總經理室和財務部。

  (2)酒店財務部按標準的收支計劃,合理安排比例,下達定額指標給各部門。

  (3)各業務部門根據上報酒店總經理審批后的季度計劃指標,結合本部門的具體情況,按月分攤季度任務指標作為本部門季內各月指標檢查尺度。

  (4)酒店對各業務部門的計劃檢查按季進行,全年清算。

  4、財務計劃內容:

  (1)財務部應編制:

  流動資金計劃、營業計劃、費用計劃、外匯收支計劃和利潤計劃、償還債務計劃及基建計劃、利潤分配計劃等。

  (2)各部門應編制:

  ①銷售部及前臺:客源計劃(包括外聯部分)、費用計劃、營業計劃和利潤計劃等。

  ②客房部:備品使用計劃(含耗用品)、費用計劃、設備維修更新及購置計劃等。

  ③餐飲部:營業計劃、利潤計劃、費用計劃、食品原材料及物品采購計劃、設備維修更新及購置計劃等。

  ④商場部:銷售計劃(分批發與零售)、商品進貨計劃(分進口商品和出口產品)、利潤計劃、費用計劃、外匯使用計劃、流動資金計劃、商場裝修計劃、設備維修及購置計劃、印刷品付印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⑤西餐歌舞廳:營業計劃、利潤計劃、利潤計劃、費用計劃、食品原材料及商品采購計劃、耗用品購進計劃和設備養護計劃等;

  ⑥采購部:物料進貨計劃、工衣工鞋訂做計劃和加工訂貨計劃等;

  ⑦旅游部:客源計劃、營業計劃、利潤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⑧管家部:費用計劃、用品使用計劃、花瓶盆載及用品、用具購置計劃、清潔機具養護及更新計劃、花店經營計劃等;

  ⑨布草部:費用計劃、布草添置計劃和備品耗用計劃等;

  ⑩事務部:職工餐廳收支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11。工程部:燃料進貨和耗用計劃、水電耗用計劃、設備維修計劃、零配件及工具購置計劃和費用開支計劃等。

  (3)總經理室、人事部、財務部、保安部和事務部要編制費用開支計劃。

  (4)各部所需編報的計劃、送財務部匯總呈報。

  資金籌集管理制度

  1、酒店籌集資金應該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旅游飲食服務行業財務制定規定,可一次或分期籌集。

  2、酒店資金的籌集可采用向銀行貸款、向其他單位臨時借款、向內部職工籌集等方式。當酒店的經營規模擴大時,經總經理室決定,投資者增加投資額也是一種方式。

  3、籌集資金的審批權限及規定:

  (1)酒店根據需要可用原有的固定資產作抵押,向銀行或其他單位借款,借向銀行貸款時應通過酒店總經理室批準。

  (2)借款余額不得超過酒店的實收資本,重大項目或借款余額已超過實收資本的20%以上的借款,應單獨作出可行性報告報經總經理批準。

  4、對各方籌集的資金,應嚴格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不許挪作他用。

  5、資金使用應嚴格按審批權限及規定程序辦理,大額開支一般要事先列入財務計劃,并應附有經濟效益預測資料。

  經費支出管理制度

  1、對于發給員工的工資、津貼、補貼、福利補助等,必須根據實有人數和實發金額,取得本人簽收的憑證列為經費支出,不得以編制定額、預算計劃數字列支;

  2、購入酒店辦公用品和材料,直接列為經費支出,但單位較大、數量大宗的應通過庫存材料核算。

  3、撥給的補助費、周轉金應按實際撥補數,以批準的預算和銀行支付憑證列為經費支出。

  4、撥給所屬部門的經費,應按批準的報銷數列為經費開支。

  5、撥給的`各項補助款和無償慈善投資,應依據受補助和受支援單位開來的收據準列為經費支出;

  6、員工福利費按照規定標準計算提存,直接列為經費支出,并同時將提存從經費存款戶轉入其他存款戶,以后開支時,在其他存款中支付。

  7、購入的固定資產,經驗收后列為經費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資金科目。

  8、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的數字列為經費支出。

  低值易耗品財務管理制度

  1、各部門每月制定低值易耗品采購計劃,經財務部核價后轉交采購部門根據該部的費用定額掌握采購,財務部根據該部門費用定額審核報銷。

  2、由使用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低值易耗品,建立卡和賬冊,卡片一式兩份,由采購部門專人保管一份,使用部門專人保管一份,財務部登記明細分類賬。領料單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才能生效。

  3、對損壞和丟失的低值易耗品,應分清責任,屬工作差錯的要由責任人填寫報廢單,部門負責人簽字方能核銷。屬于個人過失的要賠償,屬有意破壞或丟失的要罰款處理。

  4、年終對庫存的低植易耗品進行一次盤點,并寫出盈虧報告及原因,由有關部門負責人審核,憑此報銷或入賬。

  家具、用具財務管理制度

  1、要按年分季編報家具、用具的購進計劃,由各使用部門根據營業所需或辦公需用編報計劃,報財務部審查并提出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

  2、家具、用具的購進成本,包括購進價格和所支付的運雜費。家具、用具購進后,作出賬務處理,在“營業費用—低值易耗品”科目入賬。

  3、領用家具、用具必須列表登記,領用部門或個人應負保管責任,同時必須做好日常修理工作。

  4、修理家具、用具所用的開支,以“營業費用—修理費”列支。

  5、家具、用具因磨損而失去使用價值時,經批準可辦理報廢。報廢的家具出售時,其售出殘值作“營業收入”處理。

  6、丟失、毀損家具、用具時、由當事人或部門寫明原因,向部門經理報告,轉報財務部審查后呈總經理審批。屬人為丟失、毀損,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或部門賠償。賠償的價款作“營業外收入”處理。

  7、家具、用具發生溢余或短缺,應先按估價價值轉入“待處理收益”或“待處理損失”科目賬戶,查明原因,并分別不同情況審批后,轉入“壞賬損失”或“營業外收入”處理。

  固定資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固定資金主要來源于流動獎金,占用固定資金直接影響流動資金的運用,因此必須嚴格控制固定資金的使用。

  2、酒店及各部門必須節約使用國定資金,充分利用已置的固定資產,每月均需核算固定資金利用率,季度檢查、年終清算考核各部門使用固定資金的效果;

  3、全面推行部門獨立核算,同時推行固定資產有償占用制度,即按各部門擁有的固定資產實績,攤繳占用費,攤繳費率按國家規定執行,促使各部門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能,壓縮固定資金的使用;

  4、未經工程部及總經理室審批,不得私自購置設施設備。未經批準進行采購,財務部不予報銷費用。

  流動資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流動資金既要保證需要又要節約使用,在保證按批準計劃供應營業活動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較少的占用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

  2、要求各業務部門在編制流動資金計劃時,嚴格控制庫存物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資金不得超過比例規定。

  3、除經批準為特殊儲備者外,超儲物資商品原則上不得使用流動資金,只能壓縮超儲的商品、物料,以減少占用流動資金。

  4、嚴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動進行基建工程的規定,嚴格遵守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

  5、使用的基本要求

  (1)在符合國家政策和酒店總經理室、總經理要求的前提下,加速資金周轉,擴大經營,以減少流動資金的占用。

  (2)加速委托銀行收款和應收款項的結算,減少對流動資金的占用;

  (3)各業務部門應辦理流動資金存貨的報批手續,并在每月上報經濟業務報表的同時,上報流動資金使用效率的實績,即流動資金周次數和流動資金周轉一次所需的天數。

  (4)對商品資金的占用,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盡量壓縮;

  (5)盡量減少家具、用具的購置。

財務管理制度4

  為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務管理,切實做好單位后勤保障工作,開源節流,以確保我單位工作正常運轉,根據《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辦公室在每年的.財政經費下達后,將經費措施及支出項目、支出數額計劃向領導辦公會報告,提交領導辦公會討論審議通過。

  二、半年時由

  財務負責同志(來源:)及報賬員將半年的收支情況、計劃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及建議向領導辦公會報告,以便討論修訂支出計劃,調整支出項目,增加開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須按局領導要求,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員未經辦公室領導交待安排不得擅自開支。需購置辦公用品或其他公務開支的,由辦公室負責人統籌安排,以便整體掌握經費支出情況。

  四、所有報銷票據需經辦公室負責同志簽注審核意見,提交單位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票據上臺照、內容(事項)、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款、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等相應內容應齊全,否則,不予報銷。

  五、因應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費用時,由借款人填寫票據,經單位領導簽注意見和辦公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按照審簽數額借款。事后,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履行報銷手續,抽調借據。否則,借款期限超出一個月后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記收利息,并予以批評處罰。

  六、堅持民主理財,增強收支透明度。辦公室應厲行節約、儉樸辦事。年初制定出當年的大致開支項目和支出計劃,嚴格按照計劃控制執行。

  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會計法》和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為加強財務管理一經濟核算,規范企業財務行為,保證公司經濟健康、穩步發展,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2、財務管理以公司價值增值為目標,以財務資源合理配置為內容,價值分析為工具,以決策---控制---評價為主線,保障公司價值最大化與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3、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賬務管理制度,做好賬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5、公司經濟核算必須以法規、準則為準繩,以信息采集、加工、反饋、披露為重點,不斷改善財務信息質量,以更好地為經營管理決策、風險控制及業績評估提供有效信息。

  6、公司及各控股企業(含全資、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企業)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各級企業的負責和財會人員為執行本制度的責任人。

  二、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1、公司及控股公司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核算企業設置財務機構,配置會計人員并指定主管會計。

  2、公司總部設財務總監、財務部。各控股公司設置財務機構,必須報股份公司財務部,經理室審批。

  3、公司財務部門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財務總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財務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良好的品德和較高的業務素質。對財會人員被告統一任用,持證上崗,重點委派。

  4、財會人員任命的程序

  (1)財務總監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

  (2)公司財務部部長由總經理任命。

  (3)各級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賬務負責人)及財會人員由各控股公司提名,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4)未經委派或任命的財會人員,不得在財會部門從事財會工作。人事關系不在本公司的,不能從事出納工作。

  (5)公司財務部是公司財會業務的主管部門,各級財會人員接受本單位的行政領導,同時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具有雙重性。對財會人員的處罰、解聘、辭退必須報公司財務部經總經理室審查批準。

  5、聘用財會人員應實行回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6、各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在上級財務部門和所在公司領導下工作。其具體職如下:

  (1)主持財務部日常工作,保證財務部門崗位責任制的切實執行,組織財會人員完成各項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維護公司的利益。

  (3)維護企業資產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企業的資金籌集、管理調試和合理使用。對已付出的資金去向,正在執行的經濟合同,應收未收的賬款,投資分紅款,單位及個人貸款等,應定期檢查、監督、追蹤、督促限期收回。

  (4)負責審核企業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證會計核算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5)組織編制本企業的財務計劃,并督促其實施。

  (6)搞好經濟活動分析和財務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

  (7)參與企業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以及參與重大經濟合同的洽談及簽訂。

  (8)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制止鋪張浪費。

  7、各級財務機構、財會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為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會計監督職能,賦予各級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如下職權:

  (1)有權對所在企業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審核、檢查和監督;

  (2)有權檢查所在企業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管理執行情況。

  8、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9、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10、賬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11、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財務科監交。

  1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賬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6)保留賬外款項或者將公司款項以賬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以處罰的。

  1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賬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3)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薄的;

  (4)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6)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7)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予以辭退的。

  三、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1、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薄、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2、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3、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人同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

  4、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賬和編制財務報表。

  5、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6、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7、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賬。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8、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9、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本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賬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10、公司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賬,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賬,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11、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12、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13、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公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及辦公設備;

  (4)運輸工具;

  (5)其它設備。

  14、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15、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16、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時行核算。

  17、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賬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賬準備金。

  18、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賬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四、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1、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2、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3、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4、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5、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也逐筆調節平衡。

  6、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7、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作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確保現金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8、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9、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定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10、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11、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12、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13、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責任。

  14、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賬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賬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付款審批權限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賬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部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董事長審批。

  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五、工資及資金

  1、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2、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3、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應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后,報總經理審定。

  4、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5、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采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6、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六、稅收及利潤分配

  本利潤分配制度用于規范公司的利潤分配順序和分配內容。

  第一條 范圍:本公司的利潤分配管理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 目的:本規定的目的在于加強對利潤分配順序的規范,提高管理效率,實現對公司業務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

  第三條 內容:

  1、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的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2、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3、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按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后,應先依法繳納所得稅,利潤總額減去繳納所得稅后的余額即為可供分配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被沒收的財務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即彌補超過用所得稅的利潤抵補期限,按規定用稅后利潤彌補的虧損。

  (3)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即按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金的50%時可不再提取。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按國家規定轉增資本金。

  (4)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

  (5)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都分配。分配順序為:

  ①支付優先股股利。

  ②按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③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四條 注意事項:

  1、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2、盈余分積金轉增資本金時,轉增后留存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金應不少于企業注冊資金的25%;

  3、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4、企業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七、利潤不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1、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2、本公司所得稅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10%;

  (3)提取任意公積金;

  (4)支付股東股利。

  3、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

  公司不得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限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盜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25%。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應在股東大會召開后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4、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5、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6、對庫存物資的笑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賬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后處理;1000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后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理經審批后處理。

  八、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1、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xx,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和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畫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3、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4、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賬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5、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九、附則

  1、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3、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4、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財務管理制度6

  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體制

  1、在總務處下設財務室,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2、財務室設報帳員一名,報帳員根據《會計法》行使工作職責,負責辦理學校的經費報帳活動業務。

  二、預算管理

  1、收入預算:參考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在預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對收入進行預算編制。

  2、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和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的可能,在預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對支出進行預算編制,支出預算編制,應在保證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3、收、支預算均嚴格按照市區財政局核定的預算控制數進行編制預算。

  三、收入管理

  1、財政補助收入管理:對從教育局拔給的教育事業費、公共醫療經費、養老保險等財政補助收入,嚴格按照財政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2、事業收入管理:對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學費、借讀費、捐贈費、銀行存款利息等預算外收入資金,全部足額按時上繳財政專戶。

  3、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和范圍,使用財政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合理安排各項支出,貫徹勤儉辦學、厲行節約和量力而為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的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工資、津貼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規定,控制人員經費支出,相對增加公用經費支出,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2、對各項支出實行分類管理,重點是事業支出和建設性支出。建設性支出,不得超預算擠占教育事業經費。

  3、對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或預算數代替支出數,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和檢查。

  4、各項支出應經校長審批簽字,財務室方能辦理報銷手續。

  五、資產管理

  1、流動資產管理:貫徹內部牽制原則,實現現金和各種銀行存款處理的合理分工,錢帳分理,嚴格執行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會計處理規程,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和現金日記帳,定期或不定期對銀行存款和現金進行核對和清查保證帳實相符。

  2、固定資產管理:設立固定資產的分類明細帳,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結前,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并按規定程序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進行及時處理。

  六、財務監督

  1、接受有關部門對校財務預算、預算執行、決算編報的財務監督和內部監督。

  2、本校財務監督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的三種形式。

  3、財會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財務管理制度7

  根據高縣教育局關于貫徹《教育經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學校財會人員必須按章辦事,廉潔奉公,實事求是,不假公濟私,搞好學校財務工作;

  二、一切原始憑證在合法的前提下經校長簽字報銷;

  三、出納在付款前必須先審查原始憑證的合法性:

  1、必須有接受憑證單位名稱;

  2、憑證日期必須是近期;

  3、有實物的'數量、單價、金額且必須吻合;

  4、必須加蓋簽發憑證單位的公章和經辦簽字;

  5、購買實物必須有經辦人或實物驗收人簽字;

  四、凡是購置物品,大金額的,購置前由單位領導集體研究決定,且有文字記錄,購買時有兩人及以上的經辦人,購買后同時作財產登記;未經領導批準,出納員不得私自購買;

  五、凡是會議伙食和來客接待由領導指定專人聯系,報銷時必須附件說明事由、人數,必須取得經營單位的合法憑證,自辦伙食必須有附件支出明細、經辦人和證明人的簽字;

  六、凡屬1000元以上的修建或維修工程,開工前經校行政集體研究決定,并要有預算或合同,竣工后要有決算,并由具體經辦人員和驗收人員同時簽字有效;

  七、出納取現金后,應開給對方合法的收款憑證,項目必須填寫完整;

  八、出納員應建立日記帳,按教辦會計要求設立項目,按月向學校交收支報表,期末按項目給教師公布帳;

  九、出納員一律不得私自把公款借給外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公款應立即歸還,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付息給單位,并追究其責任;

  十、出納員應按時把教師工資或補助發到教師手中,做到熱情服務,公正服務;

  十一、學校預算內外經費帳由教辦會計管理,出納每月要按時上報報表和單據,做好月結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8

  1、財務管理采取綜合概算制、科室包干制和節約激勵制相結合的機制。財務室對全年經費安排要作好綜合預算,預算方案報部務會研究決定。

  2、以州財政對本部的預算總額對項目經費、包干經費和公共經費進行綜合預算,經費開支優先保工作運轉,年度節余和超支都結轉下年。和財政共管的專項經費由相關科室報審后實施。

  3、各科室包干經費以職能與職數為依據計算,主要用于辦公、出差、會議、調研、接待、培訓、用車等開支。經費使用要優先保證調研、會議支范圍。財政預算外爭取或聯系贊助支持的項目經費,必須經會計核算中心進部里賬戶,為厲行節約,部里預留20%,其余經費由科室憑工作實際開支發票報帳。涉及科室收費的,須由部財務人員開具收款收據。爭取財政預算外資金必須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后才能蓋章。凡年初財政已預安排預算經費的工作項目,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報部務會研究審定列入項目開支范圍。

  4、嚴守財務紀律。財務審批實行分管財務副部長一支筆審批,大額支出須報部長同意或部務會研究決定,其中,凡價值10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的.購置、處置必須經部務會研究;各科室辦公用品的購置,須先報辦公室備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經費列支需按預算科目和撥款項目進行,嚴禁挪作他用;每月向部長和分管財務的副部長報送一次財務收支情況;采取適當方式對各科室及相關人員包干經費使用情況進行點對點通報;因公出差必須先報告,再辦理出差借款手續,并嚴格按州財行文件規定及時報銷差旅費。

  5、經費開支憑發票報銷。科室包干經費支出,科室負責人簽字后,報送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專項經費需科室負責人報分管副部長簽批后,再經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發票上必須有經辦人簽“經手”,分管副部長簽“屬實”,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同意”后才能報銷,否則,財務室拒絕報銷。

  6、本部各項收款,經手人必須在收到款項的次日,足額向財務室交帳,任何人不得坐支、拖欠、代付和提前支取。

  7、經費開支堅持做到日清月結,凡差旅、活動、辦公、借款等經費開支,必須在公務結束后的一個月內完成報賬,逾期不再簽字報賬,特殊情況除外。

  8、每三年組織機關婦女同志在“三八”節期間外出考察一次,每二年組織機關全體人員體檢一次。

財務管理制度9

  為了認真執行新《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推進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促進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適應村級財務指導中心執行“村帳鎮代理”工作的有關精神和村財務管理的需要,結合本村村民委員會章程和村實際情況,經研究充實修訂如下:

  一、財務預決算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預、決算年度與會計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預決算的主要內容包括年度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的綜合預算和專項預算,重要的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專項預算,專項決算;年度終了,必須編制綜合決算。

  3、村里零星公益事業(如村間道路等項目),均不得另設臨時組織,其籌資款等一律列入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核算。

  4、預算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預算方案須在每年一月底前編制完畢,報鎮農經站審核后,經村民(代表)會議議論通過,張榜公布,并于每年2月底前報“中心”、鎮農經站備案(附年度收支預算方案)。

  5、要做好財產清查及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由“中心”根據村年度實際收支情況會同村雙委詳細編制收到決算,并將決算向村民(代表)公布和說明,同時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布,接受群從監督。

  6、實行離任審計制度。村委會屆滿時,應及時結報財務賬目,按時辦理移交手續,并送交審計單位進行離任審計。

  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開設一個基本賬戶,杜絕多頭開戶,嚴禁開設存折戶。

  2、除1000元以下日常小額開支和差旅費、支付給個人的工資、報酬、補貼、福利、資金、向個人購農副產品及其它物資外,原則上實行支票轉賬結算;嚴格按照賬、款、印鑒分開保管原則,具體操作如下:

  (1)支票和村財務負責人印鑒由村報賬員保管,財務專用章由“中心”會計保管;

  (2)資金轉賬、支取現金業務,先由村報賬員填制好資金使用計劃單,經村財務負責人簽字,再由報賬員開具支票加蓋村財務負責人、報賬員印鑒,附手續齊全的原始憑證,經“中心”會計審核并加蓋村財務專用章和會計印鑒后,到天銀信用社辦理相關手續。

  3、現金收入由村報賬員按規定負責管理,并及時將現金存入天銀信用社。

財務管理制度10

  為規范經委機關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機關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嚴格遵照市政府資金結算中心的規定,本著“精打細算、統籌安排、量入為出、從嚴控制”的原則,合理、規范使用資金,保障經委各項工作的有效、正常開展。

  二、發揮財務的監督、管理職能,做好各項經費的預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資金收支計劃、年度決算,定期分析經費支出情況,考核資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委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

  三、加強辦公經費和專項資金管理,按照批準的預算和用款計劃,合理安排使用資金。用款部門支用款項時,需提出用款申請,經委主要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按批復意見予以支付。凡是財政撥入的`專項資金,應按有關財務規定實行統一核算,不能以撥列支。

  四、委機關經費支出嚴格實行“一支筆”制度。日常經費報銷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后,報經委主要領導簽批后方可報銷。

  五、報銷出差費用,須同時粘貼會議通知(上級行政會議)等有關證明。原則上只報銷住宿費、在外公共交通費(不含出租車費)、伙食補助費。住宿標準:副局級以上領導每人每天150元以下,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0元以下。生活補助費標準:市外省內每人每天12元,省外國內每人每天15元,特區每人每天20元。非正式在編人員不得領取伙食補助。凡是會議統一安排食宿、單據中含餐費和委托旅行社承辦外出活動的,不得領取伙食補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夠到達的城市出差,原則上不準自帶車輛。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活動、餐飲等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七、委機關承辦的大型會議,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本著精打細算,厲行節約的原則,提出預算,報委主要領導批準。各部門承辦的會議,也應本著節約的原則提出預算,經分管領導審查后,報委主要領導批準。會議報銷單據應列清會議室租金、伙食費、住宿費等明細;會議表彰獎勵支出須有人事部門的批準文件。會議不準發放各種禮品、紀念品。

  八、對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購進和發放從嚴管理。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并列帳,領用或發放需登記簽字。

  九、大額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購置,需報委主要領導批準后,嚴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所確定的采購范圍,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實行政府集中采購。

  十、報銷的各種費用必須出具真實合法的原始票據,原始票據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必備的要素:

  (一)必須具有稅務部門或財政部門監制字樣的專用章;收據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需由兩位經辦人簽字。

  (二)必須具有出據單位加蓋的行政或財務專用章。

  (三)必須具有填制日期、付款單位或付款人、費用項目及名稱、相等的大小寫金額、開票人等,票據上的商品名稱必須詳實,內容籠統的單據,不予報銷。

  (四)原始票據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票據上涂改、挖補。

  (五)對未按規定取得的原始票據,不予報銷。

  十一、嚴格遵守國家銀行的各項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支出可用現金結賬,凡是超過1000元的經費支出業務,均應使用支票結算。支出金額較大的會議費、車輛維修費、加油費結算時,需兩人以上同行辦理。報銷會議費時須附有構成會議費的明細清單和到會人員名單;報銷車輛維修費、加油費時須附有每筆業務清單。

  十二、機關工作人員各種支出的報銷,要當月開支當月報銷;凡有借款,但未報帳,不得再次借支款項,做到“前賬不清,后賬不借”。避免跨年度報銷。

  十三、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堅持原則,不得以權謀私、挪用公款,做到收有憑支有據,并按月填制、報送收支情況表。

  十四、委機關現金報銷日為每周二、周四上午。

財務管理制度11

  財務管理細則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2.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并及時立卷歸檔。

  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審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4.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5.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6.參與并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7.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8.物品的采購須統一編制采購計劃并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再行采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采購計劃和采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審核。屬于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9.急用物品的采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準辦理。經批準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采購并予核定其價格。

  10.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并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準,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大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準。

  12.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幫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13.上級財務檢查調用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準,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并做好登記。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14.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15.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經費審批制度

  開支報銷應做到:

  ⒈力求取得規范的正式發票;

  ⒉開支發票要真實、合理、合法;

  ⒊發票的內容要具備六要素:時間,單位,內容項目,數量價格,金額大小寫,蓋公章及收款人簽名;

  ⒋每張發票報銷有經手人、驗收人(主要是分管領導)簽名,才可送校長審批;

  ⒌審批手續要完整,每張開支發票必須校長簽字后才能支付。專項開支要在校務公開欄公布。

  收費公示、管理制度

  一、收費公示制度:

  為了規范收費公示行為,維護廣大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特制訂以下制度:

  ⒈根據市局的有關規定,制作“教育收費公示牌”。

  ⒉把收費公示按上級部門規定形式公示在校門口醒目位置,并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計算單位以及價格監督舉報電話進行公示。

  二、收費管理制度

  ⒈嚴格按照規定項目的標準和范圍進行收費,未經批準的收費項目,不得收取。每學期注冊時,收費標準要張榜公布,增強透明度,接受監督。學校收費一學期只能一次,收費時,一律由學校總務處辦理,其他處室(包括年級、班級、個人)不得私自收款,一所學校一種收費發票,要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的發生。

  ⒉代辦費的使用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撥代支,虛列虛報,私設“小金庫”。

  三、收費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建立收費責任追究制度,是為了加強依法收費教育,規范收費行為,健全收費制度。因此本校對所有收費行為采取如下措施:

  ⒈對違反上級有關收費方面的文件精神,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違紀收費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責任人,應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⒉對違反規定,造成重大違紀收費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承擔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12

  為了更好地規范和完善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維護財經紀律,強化財務的監督與管理,確保財務工作有序進行,使財務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的財務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一、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學校財務制度是強化財務管理的一種手段,是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令、法規的具體表現。因此,學校必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確制定預算內、外資金收支計劃。

  2、每學期,財會人員應及時向分管財務的校長、總務報告各項經費的收入情況,并配合校長做好預算內、外支出計劃,做到統收統支,專款專用。

  3、必須做到民主理財,不得單立賬目,嚴禁公款私存,學校只能在指定的銀行開立賬號,不得私自找銀行或儲蓄所建賬存款。

  4、嚴格財經審批手續,所有報銷發票應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長審批方可報銷。

  5、部門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款手續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條,并說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后,財務人員才能給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還是購置設備等,報銷票據都必須具有稅務監制章的合法發票,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專用章),大小寫必須相符。其發票背面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表。

  7、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調配、報廢等均由總務處辦理。保管室負責保管、驗收,履行領用手續。

  8、差旅費報銷,當事人應如實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車票應貼在報銷單背面,報單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才能辦理報銷手續。

  9、學校的收據和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和法定依據,學生票據和事業性發票均由總務購買,會計向總務領用,用多少領多少,用完要及時上繳財政。如果開錯,此發票三聯填上“報廢”字樣,作為報費處理。

  10、學校財務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期賬目做到民主理財。

  11、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2、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法,自覺執行財經紀律,做好財務核算,做到賬物相符,帳帳相符。

  二、建立收費管理制度

  1、學校每學期的收費標準由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學校嚴格執行上級的統一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

  2、認真使用省財政統一監制的事業性收費的專用打印票據。

  3、收取得雜費、借讀費及時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并按規定繳存財政專戶。

  4、各年級部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搭車收費,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5、代辦費實行專款專用,多還少補原則,不擠用、占用、挪用、截留,并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6、學校支出必須有計劃、有安排,會計要編制每月支出計劃,做到心中有數。

  三、建立采購管理制度

  1、該政府采購的堅持政府統一采購原則。

  2、不是政府采購的,重大采購項目由校領導班子成員集中討論研究決定采購方式,并嚴格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規范采購行為。

  3、小項目的采購,由保管室或部門提出申請,總務處向校長申報,校長審批后方能采購。購回的設備或物品必須履行完善的`驗收、領用手續。

  四、建立基建管理制度

  學校搞校舍基本建設或維修必須先履行預算,編設施工投資計劃,進行投資概算,在實施過程中,嚴格把好工程質量關,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工程預算定額的取費標準,辦理工程結算,最后送審計審核。

  五、加強各項制度的監督落實

  1、在采購中,操作人員認真抓四個環節:

  ①合理選擇供貨單位;

  ②確定采購方式;

  ③確定采購價格;

  ④簽訂采購合同并加強合同的管理。

  2、在資金結算管理制度中,操作人員按照制度程序辦事,由經辦人簽字經辦,保管核實驗收,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方可辦理轉帳結算手續。

  3、通過財務制度的實施,做到職責分明,手續嚴密,有憑有據,有章可循,財務人員相互監督與管理,確保管理制度規范與完善,使管理不流于形式。

  六、加強財務人員的法規教育

  學校財務管理具有政策性強的特點,財務管理工作必須認真執行財務法規制度,堅持依法辦事。因此,學校堅持加強對財務人員進行思想和法制教育,經常組織財務管理人員參加各級培訓學習,增強法制觀念,使財務人員遵守財務制度,履行職責,接受監督,嚴于律己,防患于未然。

財務管理制度13

  一、有事寫請假條,請假1天由股長批準,請假2天報主管局長審批,請假3天以上者報局長審批后,方可離開。

  二、請假期滿后,應當日銷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三、不能無故曠工。曠工1天扣3天的基本工資,曠工2天扣十天的'基本工資,曠工3天扣當月的全部工資,曠工4天以上者按下崗論處。

財務管理制度14

  為了規范和加強會議工作,保證合作社財務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為了加強經濟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處理合作社各項經濟業務。

  二、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報送會計報表,合作社的全部財務工作、會計核算過程都在國家有關財會工作的政策法律嚴密指導下進行。

  三、會計核算

  1、每項經濟業務的處理,必須取得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無誤后,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2、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賬薄,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關于記賬規則的規定記賬。

  3、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并報送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

  4、合作社在財務核算中,要做到數字真實、準確、完整、做到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5、在財務報銷過程中,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沒有“法人代表”的簽字,一律不予辦理。

  6、對于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四、會計監督

  1、會計人員對本合作社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會計人員對于違法的收支,不予辦理,并進行制止和糾正。

  五、財務會計人員崗位主管責任制

  1、會計主管崗位

  (1)對各項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要積極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要把專業核算與群眾核算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地改進財務會計工作。

  (2)組織編制財務成本計劃,銀行借款計劃,籌措資金計劃、并組織實現。

  (3)定期開展財務成本計劃完成情況的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不斷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

  (4)參加合作社的生產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5)審查并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合作社及其他經濟文件。

  (6)負責向本合作社領導和全體股東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7)稽核,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報會計報表。

  2、出納崗位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款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

  (2)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款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4)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財務管理制度15

  【一】現金存款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資金代管制度,村級集體資金一律由鎮經管站代為管理,存入指定銀行或信用社,分村單列帳戶核算。

  (2)嚴格執行錢賬分管制度。村報帳員負責備用金的管理,現金存款的核實和對帳,鎮經管站負責與村辦理現金收付及轉賬業務,其他人員不得管理現金。其他人員經手收入現金時,原則上應在3天之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份結算,不準白條抵庫。

  (3)向單位和農戶收取現金時,必須填制縣經管站、財政局指定使用的統一收款收據,并及時將現金轉存銀行。不準坐支,不得挪用,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4)嚴格審批手續,對未經審批人審批等手續不完備的開支,村報帳員不準付款,對不合理開支,村報賬員有權拒絕付款和入賬,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5)庫存現金不準超過規定限額。庫存現金限額一般為5000元,不準白條抵庫。村干部因公出差需向單位借款的,必須經審批人審批后方可借款,辦完公務后,原則上應在3日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結算。

  (6)村報賬員應當逐日對賬,并認真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發現長款或短款,要及時登記并查明原因,分別作出處理,查不出原因的長款,應作為收入賬,查不出原因的短款,由當事人限期賠償。

  【二】財產管理制度

  (1)財產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計價,納入賬內核算,并將每件

  財產的規格、型號、原值、折舊、購進日期、編號記入分類明細賬的固定資產登記簿。

  (2)財產必須確定專人保管、使用,明確責任。

  (3)固定資產必須按規定計提折舊,所提折舊費必須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賠償。

  (4)每年必須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點,做到賬實相符。如有出入,要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屬于盤盈的,要作價入賬,屬于自然損壞的,要造出清冊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沖銷固定資產帳目,屬于人為占用要及時追回,追回有困難的,要照價賠償,閑置的固定資產,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可合理估價予以變賣。

  【三】預決算制度

  (1)年初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的原則,制定財務收支,固定資產購建,農業基本建設,資源開發投資,收益分配等計劃,不得制定赤字預算,更不得舉債運行。

  (2)一事一議資金,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等收入預算,村組干部工資、差旅費、辦公費、通訊費、報刊雜志訂閱費、養老保險及獎金等支出預算,必須按照有關法規、政策并結合本村具體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確定。

  (3)年中必須嚴格執行預算方案,防止短收超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執行預算方案的,必須及時修改預算方案。

  (4)年終要制定收入、支出、分配的決算方案,可分配收益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順序進行分配。

  (5)年初預算方案,年中修改的預算方案和年終決算方案都必須由村民委員會提出建議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并報鎮經管站審定。

  【四】財務收支管理和審批制度

  (1)所有收支必須納入賬內核算,嚴禁截留收入搞賬外開支,任何人不得坐支、隱瞞和挪用各項收入。

  (2)一切費用開支都必須符合制度規定,且有真實的單據作為憑證,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單據入賬。

  (3)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人。財務開支實行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簽制,村集體經濟組織只設報帳員一名。

  (4)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權限。具體審批權限分為:村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簽審批,村支兩委集體研究,村民代表大會審批三個層次。1000—10000元以內的開支,必須由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開支需經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后并報村務監督委員會通過簽字,超過20000元以上的開支需經村民代表會議集體決議通過。

  (5)所有報銷憑證,必須具備時間、用途,并由經手人和證明人簽字后方可審批,對于票據不真實、手續不完備、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的憑證,村報帳員應當拒付,拒絕報賬,鎮經管站會計拒絕入賬。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不得經手收支任何票據和錢款,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的開支必須有一名以上村支兩委負責人參加并簽字。

  【五】票證管理制度

  (1)賬簿、憑證、報表、收據等,由鎮經管站和財政所統一添置、領購,各村不得自行印制,更不得自行到市場購買。

  (2)專用收款收據等帶序號的憑證,必須建立“票證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管理。領用、繳銷時,都要按憑證種類號碼入簿登記。使用時填錯作廢處理的憑證,要在各聯上加蓋“作廢”戳記,一并保留在票據存根上。

  (3)票證由村報賬員負責領用和管理,實行誰領用、誰保管

  的原則,用完一本方可領用下本,特殊情況需多領用的.,最多不超過五本,并限期繳銷,如發現丟失,要及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村級費用開支標準制度

  (1)村內集體資金的使用必須在制度的約束下把費用控制在規定的限額內,年度開支總額一般不得超過年初預算,如特殊情況需要增支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所有開支標準一律報鎮經管站備案。

  (2)差旅費。村干部因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檔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宿費補助標準等,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超規格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由出差人自理。

  (3)工資、獎金及福利補貼。村干部工資由鎮政府按標準統一發放,獎金及福利補貼標準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并報鎮黨委、政府批復,不得由村支兩委自行研究決定。

  (4)通訊費、辦公費用可實行包干,具體標準各村可根據實際情況由村代表大會決定。

  (5)其他。報刊雜志的訂閱以黨報黨刊為主,杜絕濫雜的現象,無經濟業務聯系的單位和個人慶典不得以村集體名義提供贊助。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必須定期搞好財務公開,必須在鎮經管站的結算報表基礎上進行。年初應公布財務計劃,每季度末公布一次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公布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民承擔的集資款、水費、電費、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及以資代勞等情況,對于多數村民或民主理財小組要求公開的專項財務活動,應及時單獨公布,重要的財務活動應及時逐項逐筆公布。

  (2)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為:財務狀況及執行情況;村級各項收支的真實具體情況;專項建設(含一事一議)的資金預決算情況;集體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情況;群眾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

  (3)財務公開的形式為:設立固定公開欄,按照規定的模式進行公布或在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上公布。

  (4)嚴格財務公開程序。年度財務公開前,應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賬目等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實,并作出結論意見。季度財務公開,應由民主理財小組對財務收支進行審核,財務公開的內容要有村報帳員、村支兩委負責人、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人簽字,報鎮經管站審核認可后公開。

  【八】財務交接制度

  (1)村財務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必須辦理交接手續,任何人在沒有辦妥交接手續前不得離崗。財務人員應遵循財務準則,離崗時不得扣留任何財務資料及檔案。

  (2)交接手續必須在監交人監督下進行,監交人對交接工作負全責,如事后發現交接不清,除追究交接人員責任外,監交人應負連帶責任,財務交接的監交人為鎮經管站和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3)財務人員離職辦理交接手續時,必須編制科目余額表和各項相應的明細表,以及有關事項說明材料,并將所經管的帳簿、憑證、報表、業務印章等列出移交清單,移交給新接任的財務人員。所有移交表和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都必須簽名蓋章,一式四份,移交人、監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另一份會計檔案室入檔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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