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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標識管理制度(精選7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產品標識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產品標識管理制度 1
1 目的
為避免生產和交付過程中產品的誤用、錯裝,防止不合格品轉序/入庫/交付,保證必要時能對產品進行追溯,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原輔材料、配件、外協件入庫到成品交付過程中的產品標識和檢驗狀態的標識,必要時的追溯過程。
3 職責
3.1 生產科負責監督本程序的執行。
3.2 生產技術部門負責規定產品標識內容、方法及產品標識的管理。
3.3 經營部門負責對入庫物資/產品進行標識和管理。
3.4 檢驗部門負責檢驗/試驗狀態標識的規定、使用和控制。
3.5 各職能部門/操作者負責產品標識的規范與實施。
4 程序
各分廠/車間生產技術部門應制定符合本廠產品類型的具體的標識方法。
4.1 入庫標識
4.1.1經檢驗合格入庫的物資/產品,均應由其標識。
4.1.2庫存物資標識:
a)庫存物資標識分為標牌標識和標簽標識兩類。標牌標識,主要用于對料場、料臺、料棚及露天存放的物資進行標識,也可對庫內儲存物資進行標識;標簽標識,主要用于對庫房內儲存的物資進行標識。
b)庫房內儲存的物資應用相應的標簽標明物資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計劃單價、庫存數量、進庫時間、有效期限等內容,并按照庫、架、層、位的順序進行四號定位。
c)可以用白、黃、藍、紅四種顏色的標簽標識標注物資的屬性,具體標識方法:
白色標簽――標識正常庫存物資或代管(儲)物資;
黃色標簽――標識質量合格的有有效期限的正常庫存或代管(儲)物資;
藍色標簽――標識質量合格的一年以上無動態物資或積壓物資;
紅色標簽――標識報廢物資及超有效期限儲存的物資。
d) 對于代儲代管物資的標識,可采取以下兩種方法的一種:
Ⅰ 在相應的標牌(簽)上加蓋(簽寫)“代管”、“代儲”章;
Ⅱ 單獨建立代儲(管)物資區,懸掛“代管”、“代儲”物資標識。
4.1.3物資/成品入庫時,庫房保管員要對其標識進行檢驗核實。入庫后,保管員應注意保護好標識,出庫時,必須保持標識的完整性。
4.1.4具有有效期的物資要注明物資的有效期限。
4.2生產過程的標識。
4.2.1生產過程中的半成品,用標牌明示不同的規格、型號,并規定半成品周轉區位/架位,操作者按規定進行標識、擺放。
4.2.2半成品都應有其標識。對于無法在零件上直接標注的半成品,應采取跟蹤記錄方法,記錄該批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批號、操作者、檢驗人員。
4.3成品標識
4.3.1成品標識,可包括以下內容:
a) 商標
b) 制造廠名/廠址
c) 產品編號/生產日期
d) 產品規格型號
e) 執行標準
f) 檢驗標識
g) 產品認證認可標識
4.3.2成品標識的方法,可選用下列一項或多項標識方法在成品上明示。
a) 銘牌
b) 噴字/刻字
c) 打鋼印
d) 標簽
4.3.3對于無法進行標識的成品,可采用隨行文件的方法,注明成品的標識內容。
4.4 產品的追溯
在規定有追溯性要求的場合,通過標識系統的建立,對每個人/每批產品甚至每件產品,進行唯一性標識,并進行記錄,以便發生問題時,保證可追溯性。
4.5檢驗試驗狀態標識。
4.5.1本廠的產品檢驗和試驗狀態共分四種:
a)待檢 無標識
b)合格 “√”、首件“S”
c)不合格 作廢“×”、 返工“F”
d)待判定 “D” 、 讓步“H”
4.5.2檢驗人員應將檢驗狀態的標識填寫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在生產現場以標牌/或直接在產品標識狀態符號作為標識。
4.5.3 在放行的合格記錄中,應有質檢部門/責任檢驗人員的印章。
4.6區域定置管理
4.6.1生產現場指定專人用不同方式掛牌,設置毛坯區、加工裝配區、半成品周轉區、成品區、不合格品區、廢品區等不同區域,保證現場所有毛坯、半成品、成品均放置在指定位置上,按標識方法正確標識。
4.6.2對于設備修理的生產現場,應設置延用零配件區,報廢零配件放置區、換新配件放置區、解體裝配區。
4.7標識的管理控制
4.7.1當產品的屬性發生變化時,對其標識應及時做相應調整,確保標識與產品的.當時屬性保持一致。
4.7.2各分廠材料部門應定期對庫存物資的標識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或損壞不清的標識應及時更換。
4.7.3 各分廠/車間應定期對表明檢驗和試驗狀態的所有標記、標簽、標牌以及區域定置等進行清晰度檢查,發現損壞,應及時進行更換。
4.7.4 檢驗和試驗狀態不清的物資,材料部門應及時報告檢驗部門,經重新進行檢驗和試驗后,方可出庫。否則,一律禁止出庫。
4.7.5 產品的標識要符合該產品的特點,應確保在需要追回或進行特別檢驗時,識別出具體產品。
4.8 無標識或標識不清楚產品的處理
4.8.1 在驗收(包含轉序)過程中,對無標識或標識不清楚的產品,應按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處理:
a) 拒收;
b) 換貨;
c) 重新彌補標識。
4.8.2 無標識或標識不清的產品不得入庫。
4.8.3 對入庫后發現標識不清的產品,質量部門應及時追溯物資購進過程、運輸過程等,在對應的工作環節中對該產品標識進行彌補;如不能確定的,則視為不合格產品。
4.9 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時,應按照產品出廠、運輸、檢驗、保管、使用等各環節,對需要追溯的問題進行追溯。
5 相關文件
HSJ/Q/B7.05.XX/XX 各類產品標識方法
記錄
HSJ/Q/7.05-XXX/XX 各類跟蹤記錄
產品標識管理制度 2
1.目的
對公司的產品以及生產的全過程(包括從原輔料的接收、工序生產、成品入庫以及出廠)保持適當標識,并規定相應檢驗狀態的標識種類和管理辦法,以確保在需要時對產品質量的形成過程實現追溯,確保合格品才能進入下一工序或出廠。
2 .范圍
適用于從原料進廠到成品出廠全過程標識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職責
3.1倉管部:負責所屬區或內物料(包括原輔料、產品)檢驗狀態的標識及控制,并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各種物品的標識。
3.2生產部:負責對生產過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進行標識與維持,若需要對產品質量進行追溯時,參與追溯工作的進行和評審。
3.3品管部:負責組織對物料進行質量狀態標識,監督檢查各執行部門的實施情況,實現產品質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義 無
5.程序
5.1原料標識
原料、添加劑預混料、編織袋和標簽等原輔料必須分區堆放,上鎖存放,防止流失。原輔料進庫后由倉管員編寫《原料標識卡》,并掛上相應的堆頭上,注明名稱、供應商、數量、 規格、進料日期等,質檢員根據檢驗結果,在《原料標識卡》填上質量狀況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資必須與形成飼料的物料隔離堆放,并設有明顯的安全警告性標識。
5.2.生產過程中物料的標識
5.2.1生產過程中需使用的原輔料,必須先經倉管員同意,查清楚相應的標識卡,確定是合格的原輔料后才能領用,根據領料情況填寫《原料出庫單》和《原料耗用日報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須填寫清楚供應商、檢驗編號和數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產過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時間才能進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須掛上標識牌,并在標識牌上注明產品名稱、數量、規格和下一工序,確保信息傳達準確無誤。
5.2.3各種返工料必須按分類要求進行歸類堆放和使用。
5.2.4 從車間拉出來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須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兩側標明品種或編號、產生原因、數量、日期和班次等內容,以防誤用。
5.3 成品標識
5.3.1飼料成品必須使用對應的包裝袋包裝,包裝袋外要印有品名、規格、廠址、凈含量、公司名稱等內容。
5.3.2包裝封口時,必須加縫飼料標簽,并加蓋當天生產日期,一包飼料對應一張標簽。標簽應符合《飼料標簽》GB10648的'要求,內容包括品名編號、驗收合格證號、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主要成分分析保證值、原料組成、使用說明、配伍禁忌、保質期、貯存方法、注意事項等。
5.3.2包裝完成后,堆放時,不同規格、不同日期的產品必須分開堆放。不同日期的產品,先生產的產品必須移到最外面,保證發貨時做到先入先出。
5.4入庫成品的標識
生產完成后,入倉的成品由倉管員在成品報表上進行標示,并在堆頭上掛上標識牌,注明檢驗狀態、生產日期、規格等,以便區分。
5.5檢驗狀態
檢驗狀態分三種:待檢(掛黃牌)、合格(掛綠牌或不掛牌)、不合格(掛紅牌)。
5.6產品追溯
5.6.1追溯規劃
當客戶、法規或公司本身有追溯需求時,由品管部規劃追溯過程。
5.6.2 產品追溯的途徑
產品批號 → 生產過程控制記錄表 → 生產計劃表和生產領用原料單 → 原料編號 → 原料檢驗報告 → 供應廠商。
5.6.3 追溯依據及控制
通過產品批號、小包裝袋上的日期編碼,可以查出使用原料的記錄及編號,從而找出相應的生產過程記錄和原料質量記錄,進行原料追溯。
5.6.4 當原料、半成品需要讓步接收時,由相關人員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做特殊標識,以便在以后的工序中發現不符合要求時,能夠及時召回此批產品。
5.7各種標識要求不易脫落或丟失、破碎,字跡要清楚。產品標識亦可以用手寫標簽、標牌。標識的主要內容應反映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或地點、方位等。物料狀態標識可用如下方式表示:標簽(如合格證)、區域、標牌、各種記錄等。
產品標識管理制度 3
一、目的與范圍
為認真執行安全標志標準,加強標志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發揮安全標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本單位施工現場、生產、生活、辦公場所的安全標志的管理。
二、定義
安全標識是向工作人員警示工作場所或周圍環境的危險狀況,指導人們采取合理行為標志的。安全標志能夠提醒工作人員預防危險,從而避免事故發生;當危險發生時,能夠指示人們盡快逃離,或者指示人們采取正確、有效、得力的措施,對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標志不僅類型要與所警示的內容相吻合,而且設置位置要正確合理,否則就難以真正充分發揮其警示作用。
三、職責
1、安保部門負責對安全標志的采購、發放、入庫、使用、管理
2、各部門負責所在區內安全標識的維護和保養
四、工作要求
1、安全標志牌應設置在醒目和施工現場危險部位與安全警示相對應的地方,使施工人員及相關人員注意并了解其內容。遇有觸電危險場所,應使用絕緣材料的標志牌。
2、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標志牌須移動或拆除時,安保部門工作人員和部門安全員負責組織將安全標志牌收起,上交安保部門統一保管。
3、安全標志牌未經安全保衛部門允許,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或拆除。
4、安全保衛部門應及時對變形、污損的安全標志牌進行整修和更換。
五、安全標志的設置
1、安全標志應設置在與安全有關的明顯地方,并保證人們有足夠的時間注意其所表示的內容。
2、設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標志應被牢固地安裝,保證其自身不會產生危險,所有的標志均應具有堅實的結構。
3、當安全標志被置于墻壁或其它現存的結構上時,背景色應與標志上的主色形成對比色。
5、對于那些所顯示的信息已經無用的安全標志,應立即由設置處卸下,這對于警示特殊的臨時性危險的標志尤其重要,否則會導致觀察者對其它有用標志的忽視與干擾。
六、安全標志的安裝位置
1、防止危害。首先要考慮:所有標志的安裝位置都不可存在對人的危害。
2、可視性,標志安裝位置的選擇很重要,標志上顯示的信息不僅要正確,而且對所有的觀察者要清晰易讀。
3、安裝高度。通常標志應安裝于觀察者水平視線稍高一點的位置,但有些情況置于其它水平位置則是適當的。
4、危險和警告標志。危險和警告標志應設置在危險源前方足夠遠處,以保證觀察者在首次看到標志及注意到此危險時有充足的時間,這一距離隨不同情況而變化。例如,警告不要接觸開關或其它電氣設備的標志,應設置在它們近旁,而大廠區或運輸道路上的標志,應設置于危險區域前方足夠遠的位置,以保證在到達危險區之前就可觀察到此種警告,從而有所準備。
5、安全標志不應設置于移動物體上,例如門、因為物體位置的任何變化都會造成對標志觀察變得模糊不清。
6、已安裝好的標志不應被任意移動,除非位置的變化有益于標志的警示作用。
七、安全標識的顏色類別
安全色是表達安全信息的顏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意義。應用安全色使人們能夠對威脅安全和健康的物體和環境作出盡快的反應,以減少事故的發生。安全色用途廣泛,如用于安全標志牌、交通標志牌、防護欄桿及機器上不準亂動的部位等。安全色的應用必須是以表示安全為目的和有規定的顏色范圍。安全色應用紅、藍、黃、綠四種,其含義和用途分別如下;
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禁止、停止和有危險的器件設備或環境涂以紅色的標記。如禁止標志、交通禁令標志、消防設備、停止按鈕和停車、剎車裝置的操縱把手、儀表刻度盤上的極限位置刻度、機器轉動部件的裸露部分、液化石油氣槽車的條帶及文字,危險信號旗等。
黃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們注意的器件、設備或環境涂以黃色標記。如警告標志、交通警告標志、道路交通路面標志、皮帶輪及其防護罩的內壁、砂輪機罩的內壁、樓梯的第一級和最后一級的踏步前沿、防護欄桿及警告信號旗等。
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如指令標志、交通指示標志等。
綠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可以通行或安全情況涂以綠色標記。如表示通行、機器啟動按鈕、安全信號旗等。
國家標準GB289382《安全色》對安全色的含義及用途、照明要求、顏色范圍以及檢查與維修等均作了具體規定。
國家標準GB6527.286 《安全色使用守則》作了進一步說明,并給出了具體使用實例。
八、安全標志的使用
1、危險標志只安裝于存在直接危險的地方,用來表明存在危險。
2、禁止標志用符號或文字的描述來表示一種強制性的命令,以禁止某種行為。
3、警告標志通過符號或文字來指示危險,表示必須小心行事,或用來描述危險屬性。
4、安全指示標志用來指示安全設施和安全服務所在的位置,并且在此處給出與安全措施相關的主要安全說明和建議。
5、消防標志用于指明消防設施和火災報警的位置,及指明如何使用這些設施。
6、方向標志用于指明正常和緊急出口,火災逃逸和安全設施,安全服務及衛生間的方向。
7、交通標志用于向工作人員表明與交通安全相關的指示和警告。
8、信息標志用于指示出特殊屬性的信息,如停車場,倉庫或電話間等。
9、強制性行動標志用于表示須履行某種行為的命令以及需要采取的預防措施。例如,穿戴防護鞋,安全帽,眼罩等。
九、安全標志的維護管理與分類
為了有效地發揮標志的作用,應對其定期檢查,定期清洗,發現有變形,損壞,變色,圖形符號脫落,亮度老化等現象存在時,應立即更換或修理,從而使之保持良好狀況。安全管理部門應做好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另外要經常性地向工作人員宣傳安全標志使用的規程,特別是那些須要遵守預防措施的人員,當建議設立一個新標志或變更現存標志的位置時,應提前通告員工,并且解釋其設置或變更的原因,從而使員工心中有數,只有綜合考慮了這些問題,設置的安全標志才有可能有效地發揮安全警示的作用其分類如下:
1、在有車輛出入的大門需要設置限高、限寬的相關標志。
2、“禁止吸煙”標志。
3、根據工廠情況設置安全防護標志。如:“必須戴安全帽”,“必須戴防護眼鏡”,“必須穿防護鞋” 。
4、在配電室、開關等場所設置“當心觸電” 。
5、在易發生機械卷入、軋壓、碾壓、剪切等傷害的機械作業車間,設置“當心機械傷人” 。
6、在易發生飛濺的車間,如焊接、切割、機加工等車間,設置“必須戴防護眼鏡” 。
7、在噪聲超過85dB的車間,設置“必須戴護耳器” 。
8、用警示條紋帶區分不同的工作場所
9、用圓點和箭頭標出逃生路線的方向。以最近的“出口”為準。
10、用標貼貼于有棱角,坡度,扶手和把手等位置,以顯出層次感。
11、有臺階,坡度或易滑的位置,可使用防滑貼加以預防
12、所有“出口”都應在顯著位置加貼“出口”標識(有要求可安裝應急燈或采用熒光標識)
13、在配電房,空壓房等設備室房門上加貼“不準進入”和其它警示標識,以示說明。
14、在所有應急設備旁,如“119”“消火栓”等,加貼說明標識。
15、在各種管道上加貼標簽,標明層次、管道中的介質以及流向。
產品標識管理制度 4
1、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的職業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維護公司員工權利,加強監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公司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各工段部門負責對本工段的危險源進行評估標示匯總。
3.2、設備部負責對一些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進行安裝。
4、內容
1.2、本制度所稱的職業病危害告知是將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和防護措施如實告訴公司員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勞動合同、公告欄和培訓,職業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場所設置可以使員工產生警覺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的圖形、線條、相關文字、信號、報警裝置及通訊報警裝置等。其中圖形、線條和相關文字統稱為警示標識。
1.3、將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如實告知公司員工,并按gbz158-2003設置警示標識。
1.4、依據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選用并設置相應的防護標識。
1.5、在工作場所中公司員工應嚴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進行防護。
1.6、安環部、生產技術部及有關部門的管理人員有權對各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2、告知
2.1、存在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噪音等職業病危害的車間部門必須將工作過程中可能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等情況通過崗前培訓、崗位培訓和公告等方式如實告知公司員工,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2.2、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職業病危害作業時,應當依照前條規定,向員工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2.3、定期對員工進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規定方面的培訓,主管部門應了解其設置和使用方法。
2.4、各車間部門要對公司員工進行崗前培訓,使他們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內容、識別警示標識的含意和應對措施。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標識內容列入在崗職業衛生培訓范圍。
2.5、設置公告欄:
2.5.1、在公司門口、作業場所醒目位置設置;
2.5.2、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電話號碼要發放到相關崗位;
2.5.3、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標準及檢測結果公布于崗位;
2.5.4、公告內容應準確、完整、字跡清晰、及時更新。
3、警示
3.1、存在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必須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警示線、警示信號、自動報警和通訊報警裝置。
3.2、警示標識分為禁止標識、警告標識、指令標識、提示標識和警示線。
3.2.1、術語
3.2.1.1、禁止標識:禁止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文字符號;
3.2.1.2、警告標識:提醒對周圍環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文字符號;
3.2.1.3、指令標識:強制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護措施的圖形文字符號;
3.2.1.4、提示標識: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文字符號。
3.2.2、基本形式
3.2.2.1、禁止標識的基本形式是紅色圓環加斜杠;
3.2.2.2、警告標識的基本形式是黃色等邊三角形;
3.2.2.3、指令標識的基本形式是蘭色圓形;
3.2.2.4、提示標識的基本形式是綠色正方形和長方形。
3.3、警示語句
警示語句是一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的詞語。警示語句可單獨使用,也可與圖形標識組合使用。
3.4、有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卡
3.4.1、在有毒崗位設置《有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簡稱告知卡)。針對某一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護措施。
3.4.2、《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欄、有毒物品名稱、健康危害、警告標識、指令標識、應急處理和理化特性等內容。
3.4.3、設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
3.5、設置
3.5.1、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警示標識的設置
3.5.1.1、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入口或作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根據需要,設置“當心中毒”或者“當心有毒氣體”警告標識,“戴防毒面具”、“穿防護服”,“注意通風”等指令標識和“緊急出口”、“救援電話”等提示標識。
3.5.1.2、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發生故障時,或者維修、檢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產裝置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設置“禁止啟動”或“禁止入內”警示標識,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語句。
3.5.2、其他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警示標識的.設置
3.5.2.1、在產生粉塵的作業場所設置“注意防塵”警告標識和“戴防塵口罩”指令標識。
3.5.2.2、在可能產生職業性灼傷和腐蝕的作業場所,設置“當心腐蝕”警告標識和“穿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穿防護鞋”等指令標識。
3.5.2.3、在產生噪聲的作業場所,設置“噪聲有害”警告標識和“戴護耳器”指令標識。
3.5.2.4、在高溫作業場所,設置“注意高溫”警告標識。
3.5.2.5、在可引起電光性眼炎的作業場所,設置“當心弧光”警告標識和“戴防護鏡”指令標識。
3.5.2.6、存在生物性職業病危害因索的作業場所,設置“當心感染”警告標識和相應的指令標識。
3.5.2.7、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裝置的作業場所,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告標識和相應的指令標識。
3.5.3、設備警示標識的設置
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
3.6、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
3.6.1、公共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指示標識。
3.6.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設置指示標識。
3.7、使用的警示標識、警示信號、報警裝置,應當符合要求。設置的警示標識應當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號、報警裝置保持功能完好。
4、警示標識設置和使用規范
4.1、警示標識的設置高度
警示標識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懸掛式和柱式的環境信息警示標識的下緣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標志的設置高度應視具體情況確定。
4.2、使用警示標識的要求
4.2.1、警示標識應設在與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有關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見后,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環境信息標識宜設在有關場所的入口處和醒目處;局部信息標志應設在所涉及的相應危險地點或設備上的醒目處。
4.2.2、警示標識不應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見安全標志。警示標識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4.2.3、警示標識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小夾角不低于75度。
4.2.4、警示標識應設置在明亮的環境中。
4.2.5、警示標識的固定方式分附著式、懸掛式和柱式三種。懸掛式和附著式的固定應穩固不傾斜,柱式的警示標識和支架應牢固地聯接在一起。
5、檢查與維修
5.1、保持警示標識牌整潔、清晰;
5.2、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6、采購
6.1、各車間部門根據gbz158-2003要求,對本轄區的職業病危害進行辨識,并根據實際情況將所需的警示標識報安環部。
6.2、安環部根據各車間部門申報情況,審查核實后,向生產廠家采購合格規范的標識。
產品標識管理制度 5
1目的
本程序規定對物業管理中的硬件如房屋、供電設施、給排水設施和消防設施等的標識方法,以確保物業管理有序進行。
2使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承接管理的所有物業范圍,包括綜合小區和獨立的樓房。
3相關標準要素
gb/t19002-944.8
4相關圖紙資料
中航苑平面圖、沙河(南)工業區平面圖、沙河(北)工業區平面圖
各樓房建筑平面圖
中航苑10kv單線系統圖、沙河(南)10kv單線系統圖、沙河(北)10kv單線系統圖
中航苑給排水系統圖、沙河(南)給排水系統圖、沙河(北)給排水系統圖
各樓房內供水干管系統圖
5職責
5.1物業管理部和沙河管理部分別負責各自管轄范圍的樓房內外標識(6.1和6.2項)
5.2電梯維修中心負責電梯的標識(6.3項)
5.3機電工程部負責供電與給排水系統的標識(6.4、6.5和6.6項)
5.4消防治安部負責室外消防接合器的標識(6.7項)
6實施細則
6.1所有樓房應在室外標識樓房名稱或樓房號,樓房內各層樓梯口及電梯出口處標識層樓號。
6.2各小區的主要出入口設小區平面示意圖或環境導視牌。
6.3各樓房的電梯應編號。電梯轎箱內標識電梯編號、電梯準運證、維修單位名及投訴電話號碼。電梯編號要與樓房建筑平面圖相一致。
6.4所有10kv供電設施在電源端均應標明開關號及受電設施名;在受電端應標明用電設備名及電源來自何處。此標識應保證實物標識與圖紙相一致。
6.5所有供水管網上的儲水池、水泵均應有標識,注明相應設施的名稱及編號。此標識應保證實物標識與圖紙相一致。
6.6所有排水管網上的化糞池、排水井、排水管等隱藏設施均應在相應的`圖紙上有標識,注明相應設施的名稱及編號。
6.7各樓房外的消防接合器應有鮮明的標識,注明接合器的用途(消防栓系統或水噴淋系統)。所有接合器亦應在各小區平面圖上有標識。
7記錄
電梯年審記錄
產品標識管理制度 6
1、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對提醒人們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現場在有必要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場所醒目的地方,必須設置安全標志牌。
3、項目部選購和制作的安全標志牌,必須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的規定。
4、標志牌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標志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距離時,最大夾角不低于75度。
5、標志牌不應放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見安全標志。標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6、現場安全標志的布置要先設計,后布置。項目技術負責人要根據現場的實際設計好具有針對、合理的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現場依此進行布置。
7、施工現場安全標志,不得隨意挪動,確需挪動時,須經原設計人批準,并備案。
8、標志牌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9、項目部要派專人管理現場的標志牌,對損壞和偷竊標志牌者要嚴肅查處。
10、工程竣工后,項目部要統一收集、保管標志牌,以備后續工程施工使用。
附:安全色與安全標志釋義
安全色與安全標志:
1、安全色是表達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目的是使用人們能夠發現或分辨安全標志和提醒人們注意,以防發生事故。
紅色:含義禁止,停止。
用途禁止標志,停止信號,禁止人們觸動的部位
黃色:含義警告,注意。
用途警告標志,警戒標志,機械傳動部位等。
藍色:含義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
用途指令標志等。
綠色:含義標示,安全狀態,通行。
用途標示標志,安全通道,通行標志,消防設備和其他安全防護設備的位置。
紅白間隔條紋:含義禁止越過
用途現場防護欄桿,安全網支撐桿
黃黑間隔條紋:含義警告危險
用途洞口防護,安全門防護,吊車吊鉤的滑輪架等。
2、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是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構成,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提示標志四類。
(1)禁止標志是禁止人們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基本形式是帶斜杠的圓邊框。
(2)警告標志是提醒人們對周圍環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標志。基本形式為正三角形邊框。
(3)指令標志是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基本形式為圓形邊框。
(4)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標志。基本形式為正方形邊框。
產品標識管理制度 7
1、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對提醒人們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現場在有必要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場所醒目地方,必須設置安全標志牌。
3、項目部選購和制作的安全標志牌,必須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標志》,gb16179—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的規定。
4、標志牌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標志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大夾角不低于75度。
5、標志牌不應放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見安全標志。標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6、現場安全標志的布置要先設計,后布置。項目技術負責人要根據現場的實際設計好具有針對性、合理的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現場依次進行布置。
7、施工現場安全標志,不得隨意挪動,確需挪動時,須經原設計人批準,并備案。
8、標志牌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正或更換。
9、項目部要派專人管理現場的標志牌,對破損和偷竊標志牌者要嚴肅查處。
10、工程竣工后,項目部要統一收集、保管標志牌,以備后續工程施工使用。
附:安全色與安全標志釋義
安全色與安全標志:
1、安全色是表達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目的.時使人們能夠迅速發現或分辨安全標志和提醒人們注意,以防發生事故。
紅色:含義禁止,停止。
用途禁止標志,停止信號,禁止人們觸動的部位
黃色:含義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
用途指令標志等。
綠色:含義標示,安全狀態,通行。
用途指示標志,安全通道,通行標志,消防設備和其他安全防護設備的位置。
紅白間隔條紋:含義禁止越過
用途現場防護欄桿,安全網支撐桿
黃黑間隔條紋:含義警告危險
用途洞口防護,安全門防護,吊車吊鉤的滑輪架等。
2、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是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構成,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提示標志四類。
(1)禁止標志是禁止人們對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基本形式是帶斜杠的園邊框。
(2)警告標志是提醒人們對周圍環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標志。基本形式為正三角形邊框。
(3)指令標志是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基本形式為園形邊框。
(4)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標志。基本形式為正方形邊框。山西開拓金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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