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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14 13:45:0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熱]公司公章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公章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熱]公司公章管理制度15篇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1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見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請表》)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經廣州市公安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統一在行政部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印章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管理中心下發啟用通知,并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總經理(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 、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總經理(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一)公司總經理

  負責公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二)行政部

  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印章使用審批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人

  負責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的審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員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行政部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合同專用章等)由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4、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部備案。

  5、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記表》)

  6、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4《印章使用登記表》)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或部門總監/經理私章由法人或總監/經理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的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部經理審批后,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經理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總經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見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請表》)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2

  一、公司公章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隨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臨時交接,須經總經理批準并嚴格辦理交接手續。

  二、一般性介紹信及身份證明,須經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或公章主管人員審核后,方可蓋章,以備查。

  三、對加蓋公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騎年蓋月,字組端正,圖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帶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由綜合管理辦公室人員攜帶前往,用后立即帶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等。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總經理同意。公章一般應在上班時間內使用,如無特殊情況,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章守紀,秉公辦事。沒有總經理及相關負責人的簽字,不得隨意蓋章。

  七、公章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隨意亂放。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應采取防盜措施。

  八、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如公章管理人員違規蓋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印章使用流程與管理制度

  1.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財務章。

  2.使用流程:

  1)合同章使用流程:辦公室登記編號后,由部門相關人員自行保管,并對合同章的使用負責。使用時部門經理批準,并在使用登記臺帳上作好使用記錄。

  2)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A申請人所在部門經理或主管上級向辦公室提出申請

  B印章保管人員審閱、了解用印內容

  C印章保管人員對申請人資格進行核準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登記,由印章保管人蓋戳。

  3)財務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3.管理制度:

  1)公司公章由辦公室主任保存,財務章由財務部指定專人、專柜管理。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

  2)印章管理人員對印章的使用及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印章使用必須登記,未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嚴禁蓋空白章或給外單位蓋章。

  3)對于超出使用權限的文件,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對未經審批而使用公章,要追究當事人和保管人的`責任,由此而產生的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4)如因業務需要需在空白紙上章蓋,需經總經理審批,由保管員對所蓋章的空白紙編號登記后蓋章。申請人對空白紙的使用負責。

  5)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并在使用時請示總經理或部門經理,承擔依法使用的責任、用后及時歸還。

  6)各種印章由相應的保管者負責,如有遺失及時匯報,造成責任由管理人全權負責。

  7)印章每一年核查一次人員調整后需辦理交接手續。

  8)附:《印章使用登記表》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3

  為了規范小區業主委員會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敗、瀆職、濫用職權等行為的發生,根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業主委員會公章是業主大會的財物,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隨意使用。

  第二條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自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委員會決定、決議的有效性;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但沒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的文件,不得視為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

  第三條業主大會會議的決定、決議自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會議成員簽字之時起生效,在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大會會議決定、決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業主委員會公章因故無法正常使用時,可以以半數以上有表決權委員簽字的方式代替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同時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繳或廢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五條業主委員會公章由專人保管,一般由主任指定或業主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由專人保管,也可由業主委員會決議另行指定其他業主代表專人保管。

  第六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管理公章,不得隨意擺放,以防止他人盜用,更不能將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七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請單、登記簿和蓋章文件的復印件等文件。

  第八條保管業主委員會公章的業主委員會委員被暫時停止工作或資格終止的,應當自停止工作或終止之日起3日內將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決議指定的專人。

  第九條更換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應將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請單、登記簿、蓋章文件的復印留底存檔文件等資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條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的程序為:

  1、使用人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注明事由并簽字

  2、批準人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

  3、公章保管人員在公章使用登記簿上簽字、填寫日期;

  4、申請單和加蓋公章的文件復印留底存檔。

  第十一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使用的批準人員為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審核人員為業主委員會主任,也可由業主委員會決議另行指定專人負責審核。

  第十二條對于存在明顯的錯誤,不宜加蓋公章的,公章審核人員和保管人有責任提醒批準加蓋公章的人員,并且有權拒絕任何違反本制度加蓋公章的要求但無權拒絕符合本制度的蓋章要求。

  第四章審批權限

  第十三條下列事項經公章使用審核人員審核同意后可直接加蓋業主委員會

  公章:

  1、業主車輛在建筑區劃內出險,需要業主委員會在現場證明上蓋章;

  2、業主委員會成員的任職證明;

  3、須蓋章文件已經有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會議成員簽字的業主大會會議決議和文告;

  4、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發給相關單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須有主任的簽字)該等函件不得包含有業主委員會承諾義務和責任等內容;

  5、已經有生效決議的,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提起訴訟的起訴狀、授權委托書,及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交的證據材料

  6、按已經生效的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簽署的合同約定,催促合同相對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7、向有關部門申請政策解釋、投訴的文件

  第十四條下列事項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簽署的各種合同、備忘錄(合同、備忘錄文本須有主任的簽字);

  2、向政府有關部門、其他單位申請辦理有關事宜的手續文件。

  第十五條下列事項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發布的各類須向業主公示的文告

  2、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

  3、專項維修基金使用的申請文件、管理情況報告;

  4、公共服務性收費的財務審計結果及其他財務性文件;

  5、本制度和業主委員會決議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的事項。

  第十六條在緊急情況下,有五名以上業主證明或有關政府部門證明,必須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但無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續的,公章保管人經電話征得主任、副主任及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同意后,可以先予加蓋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須在事后三天內補齊蓋章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責任人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無法證明由于他人的責任造成公章的不妥使用的責任由公章保管人承擔。

  第二十條本制度從20xx年8月22日起生效。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4

  “南寧市第十九中學”公章是代表學校的正式署名,是我校法定名稱的體現,是學校職權的一種憑證和標記,具有代表性和立法性。任何文件和材料,只要加蓋學校公章,學校就要對文件和材料內容承擔法律責任。為了確保學校公章使用的嚴肅性,特作如下用印規定:

  (一)管理規定

  1、學校公章由校辦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均要通過管理人員;

  2、公章必須置于保險柜或牢固的柜、抽屜之內并加鎖,以保證公章的絕對安全;

  3、公章不得托他人代取代用,更不能借用;

  4、公章必須存放在辦公室,不得攜帶外出使用,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由管理人員帶章到現場監印;

  5、不得在空白函箋或空白表格上斧章。

  (二)使用規定和范圍

  使用公章必須嚴格執行審批制度,根據管理權限由學校領導、各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到公章管理人員處用印。公章使用必須要登記。需領導審核的材料有:

  1、以學校名義上報、發送的文件、材料、各種報表、各種評審材料等;

  2、以學校名義簽訂的合同書、協議書、托書等;

  3、由政教處、教務處、人事部門管理的各種證件的發放,如學生證、畢業證等證件;

  4、以學校名義頒發的`獎狀、外送的請柬等;

  5、科研項目、成果申請書等;

  6、因公事需要開具介紹信的;

  7、因個人私事需要學校出具證明的;

  8、其他重要的證明或材料。

  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5

  案件概況

  20xx年9月,季某基在山西時私自刻印了兩枚“福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印章。接下來的四年時間里,季某基利用該印章以福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駐平朔某煤公司項目部A、B負責人的名義,多次與其他公司簽訂合同。

  一家徐州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季某基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可等到工程竣工時,卻被季某基拖欠了工程余款120萬元,隨后便提起民事訴訟。20xx年11月,季某基偽造公司印章的犯罪事實東窗事發,隨后季某基向福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季某基違反國家印章管理法規,偽造了“福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印章,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公司印章罪,結合其自首情節等,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延伸閱讀:公司印章怎么管理?

  01、印章被盜、搶或丟失了怎么辦?

  答:如果確屬印章被盜(搶),則由該因引起印章的使用而發生的糾紛,企業不承擔責任。

  首先

  因為公章在公安機關有備案,所以丟失后第一步應該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接著

  要讓公眾知曉你丟失的公章已經作廢,所以公章丟失后的第二個步驟就是持報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做登報聲明,聲明公章作廢。報紙會在第二天刊登。在哪個報紙登報聲明可詢問當地工商局,每個地方規定不同。而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報社都會要求施工企業全體股東到場簽署同意登報聲明才許可予以登報,這也為許多施工企業的公章遺失補辦設置了一定障礙;

  第三個步驟

  就應該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企業出具的刻章證明、法人委托授權書、所有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股東證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東名冊、派出所報案回執及登報聲明的復印件;

  第四個步驟,辦理好新刻印章登記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導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與之前丟失的印章有不同,些許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辦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個新的印章了。

  第五個步驟,及時通報已有客戶。

  02、能否只用公章不用其他印章?

  答:不能。法律對某些情況下該用何種印章有強制性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明確發票只能加蓋發票專用章。

  03、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區別?

  答:沒有嚴格意義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區別,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蓋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實,印章均為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圍大小不同,導致人們以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廣的使用范圍,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施工企業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施工企業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04、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嗎?

  答:可以。在合同、協議的簽訂中,公章和合同專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將公章與合同專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說明公章與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訂方面的效力是一樣的。

  05、公章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章嗎?

  答:視具體情況而定,如委托授權書上應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此時僅有公章是不行的。

  06、合同上沒有加蓋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除非約定合同生效需簽字并蓋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為法定代表人以建筑施工企業名義從事民事活動時代表建筑施工企業,因此僅有法定代表人簽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雖然沒有加蓋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簽字的人得到了建筑施工企業相應的授權,那么合同一樣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合同有特別注明生效條件的除外。

  07、合同所蓋印章并非合同專用章,而是采購專用章、項目部專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答:除非有證據證明相反事實,否則一般認定為有效。合同上加蓋的印章雖然并非合同專用章,不符合簽訂合同的一般原則和規定,但這是該建筑施工企業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該建筑施工企業不能提交相應的證據,證明合同所涉印章與建筑施工企業無關或為他人私蓋,即可被認定為建筑施工企業承認合同的效力。

  另一方面,《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對方已按合同履行主要義務而該建筑施工企業接受的,則合同無須簽字、蓋章也已經成立生效。

  08、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建筑施工企業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建筑施工企業印章是其對外進行活動的有形代表和法律憑證,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或其他管理人員,經過建筑施工企業授權后,只是印章暫時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建筑施工企業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應由該建筑施工企業來承擔責任,而不應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擔責任。建筑施工企業自愿將建筑施工企業印章外借他人使用,應視為建筑施工企業授權他人使用建筑施工企業印章,該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應由該建筑施工企業承擔。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有效,建筑施工企業需要承擔擔保責任的。

  09、建筑施工企業章程可以約定印章的使用規則嗎,違反章程使用印章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建筑施工企業章程可以約定印章的使用規則,但由于章程僅對內有約束力,如果相對人是善意的,即使印章的使用違反章程,合同也有效。但是,違反章程使用公章損害建筑施工企業利益的人需要對建筑施工企業承擔賠償責任。

  010、合同上加蓋建筑施工企業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答:建筑施工企業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法人地位,但建筑施工企業分公司也領取營業執照,能夠成為民事訴訟的主體,因此,在合同上加蓋建筑施工企業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認定合同有效,相關的民事責任由分公司的母公司建筑施工企業承擔。

  011、建筑施工企業經營過程中在印章方面會遇到哪些風險

  答:建筑施工企業在印章方面常見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

  (1)他人使用假冒的印章;(2)他人使用掃描打印出來的印章;(3)對方使用的是沒有備案、沒有資質的內設部門章;(4)使用有數碼符號的印章(建筑施工企業為了滿足其流動性的需求,可能刻制帶有特殊意義的編號的印章);

  由于上述風險的高發,建筑施工企業企業應該提高警惕,在交易時做好審查工作。例如,可以通過要求對方提供建筑施工企業的刻章許可或者委托律師調查對方的印章備案情況來檢查印章的真偽性,仔細審查是否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時所具有的印跡,拒絕對方不符合規范地使用印章等。

  012、建筑施工企業更改名稱后已使用新印章,蓋有原印章的合同對建筑施工企業是否仍有效力

  答:有效。企業名稱的變更并不影響變更后的建筑施工企業承擔原建筑施工企業的債務,蓋有原企業名稱印章的文件對變更后的建筑施工企業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對原企業名稱印章應當妥善保管,可以明確保管責任人,并及時對該印章進行上繳工商部門封存或銷毀并登記備案,以降低日后不必要的學習法律風險。

  013、如何識別印章的真假?

  答:(1)看字體。根據前述規定,印章必須要用宋體字,如果對方加蓋的印章并非宋體字,應該就是假冒的印章了。

  (2)看顏色。由于質材和力度的原因,真正加蓋的公章的顏色往往不均勻,而電腦制作的印章則顏色一致,而且也更加鮮明。

  (3)看形狀,包括字的形狀和周圍圓圈的形狀。首先,無論是圓形還是橢圓形的印章,雖然字都不是橫平豎直的,但是每個字單獨看都是規規矩矩的長方形,不可能扭曲,或者上面胖下面瘦看起來呈梯形。其次,其次是看印章周圍圓圈的形狀,這個圓圈是有一定寬度的,并且仔細看邊緣(包括印章上字的邊緣),不可能非常平滑,經常有一些小缺口、小棱角或者小空白,這也是由于沾油墨和蓋印的過程中油墨的密度和蓋印的力度不一致造成的。電腦直接制作的印章就沒有這些問題,完美的只能用假來形容了。

  (4)看角度。雖然絕大多數人蓋章的時候都希望把章蓋的很正,但是總會出現一點點偏差,特別是圓形的印章更不好把握。但是電腦制作印章時默認情況下肯定100%是正的。

  (5)看位置。看看公章是蓋在協議的空白處,還是蓋在文字上。一般而言,真印章都蓋在建筑施工企業名稱上,而制作粗劣的假印章都喜歡蓋在空白處,因為假印章是電腦做的,如果蓋在文字上就會擋住后面的文字。但是制作水平高一些的假印章為了看起來更真,也會蓋在文字上,這個時候你需要仔細看一下,印章上的字和紙上印刷的字重合的地方,如果是真印章即使重合了,后面的文字還是可以透過油墨顯示出來;而電腦制作的假印章,就會完全擋住下面的文字。

  (6)向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證,也可委托律師進行查證落實真偽。

  014、建筑施工企業在印章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答:(1)印章刻制的業務流程不清晰,沒有審批程序,只要業務需要,領導或部門就可隨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沒有下發正式啟用文件,沒有明確印章使用范圍和使用時間。

  (2)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門指定的單位進行,不在公安機關備案,隨便找一家單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為以后發生印章使用風險埋下了隱患。

  (3)個別建筑施工企業沒有印章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使用印章未經過嚴格審批。印章管理人員對使用印章材料不嚴格審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紹信或空白紙張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讓印章離開自己的視線或因自己沒時間讓他人代為蓋章,在沒有監管人的情況下允許他人攜帶印章外出。

  (4)個別建筑施工企業沒有統一的印章使用臺賬,采用一頁紙請示的方式,請示完成后,領導審批用印的簽批單由經理辦公室保存,時間長了很容易丟失,無法追溯。個別單位雖有統一的用印臺賬,但對領導在材料上簽字直接上報的文件則沒有登記用印事項和用印人,以后涉及此類文件的問題同樣無法追溯,形成法律風險。

  (5)個別建筑施工企業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設專人保管,印章丟失或被盜后不及時報告,不及時報案,也不主動在報紙上發布公告聲明作廢,從而留下了潛在的用印風險。

  (6)個別建筑施工企業為追求收益,允許不具備資質的企業掛靠施工,個別情況下甚至允許掛靠單位使用建筑施工企業印章,一旦掛靠單位出現問題,企業就要承擔相應責任。

  (7)個別建筑施工企業不重視管理項目部印章,意識不到項目部印章對企業的重要性,項目部印章管理不規范,沒有限定項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圍和使用審批程序,沒有設立項目部印章使用臺賬,形成了項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給企業帶來較大的法律風險。

  (8)個別建筑施工企業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確的應對措施,放任風險發生,給企業帶來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9)個別建筑施工企業在下屬單位、部門、項目部被撤銷和關閉后,沒有及時收回和銷毀這些單位的印章,造成印章的流失,形成了潛在的法律風險。

  (10)無印章管理制度,或有制度而不執行,無專人負責,無交接制度和記錄隨意使用,甚至人員更替時無印章交接和監交,小項目領導隨身攜帶公章等。

  015、建筑施工企業印章的保管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樣的措施

  答:首先是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1)建筑施工企業印章采取分級保管的制度,各類印章由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需要領取并保管。

  (2)印章必須由專門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崗位職責中予以明確。

  (3)公章應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損毀、遺失和被盜。

  其次是明確保管人責任:

  (1)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遺失。如遺失,必須及時向建筑施工企業辦公室報告;

  (2)必須嚴格依照建筑施工企業對印章的使用規定使用印章,未經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在使用中,保管人對文件和印章使用單簽署情況予以審核,同意的則用印,否決的則退回;

  (4)檢查印章使用是否與所蓋章的文件內容相符,如不符則不予蓋章;

  (5)在印章使用中違反規定,給建筑施工企業造成損失的,由建筑施工企業對違紀者予以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司法部門處理。

  三是不定期隨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016、專人管理公章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嗎?

  答:專人管理即由建筑施工企業安排專屬的部門或者專職人員管理公章的使用、加印以及登記,該類事項可以制定相應的建筑施工企業內部制度加以完善。

  目前小型建筑施工企業的公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掌控,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是建筑施工企業股東,則一般較為穩妥,雖然法定代表人身為股東本身不等同于建筑施工企業,但是從風險防控上由于建筑施工企業利益與股東利益原則上的一致性,所以公章對外加蓋印章法定代表人會比較慎重。公章由專人管理便于公章使用不當時建筑施工企業內部責任的追查,同時專管公章的人建議僅限于行政職能部門或者行政人員,避免公章管理人員與具有對外負責銷售或者采購的人員身份同一,因為后者對外從事商務活動容易使得權利的行使不透明,難以監控其用章的正當性或合理性。

  017、建筑施工企業印章的使用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答:(1)企業要建立崗位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印章管理崗位人員要簽訂法律風險崗位承諾書,明確印章管理崗位的法律風險防控職責;同時,要加強對印章管理崗位人員法律風險防范的教育,使其認識到印章對企業管理的重要意義,不斷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2)企業要制定印章管理規定,指定印章歸屬的管理部門,明確企業各部門印章管理職責,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業務流程,做到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3)企業新注冊設立的單位在領取營業執照后,應直接到行政服務中心公安機關刻制印章并備案。企業臨時刻制印章,包括項目部印章,必須由印章管理部門統一提出,經過法律部門、專業部門審查,報建筑施工企業主要領導審批。經批準后,由印章管理部門統一在公安機關指定的單位刻制并備案。印章管理部門在印章交付使用前,應下發印章啟用文件,未經啟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4)企業應當建立統一的印章使用臺賬,制定印章使用申請表。申請使用印章的單位必須按印章管理規定履行審批程序,經過有權部門和企業領導批準。經企業領導批準后,印章使用單位應填寫統一的用印登記表,企業文書人員對用印文件要認真審查,審核與申請用印內容、用印次數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關文件上用印。用印時必須由印章保管人員親自用印,不能讓他人代為用印,同時不能讓印章離開印章保管人員的視線。

  (5)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加強對印章的保管,未經企業主要領導批準,不允許將印章攜帶外出,特殊情況下需攜帶外出時,必須指定監印人隨同。印章遺失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取得報案證明,同時在當地或項目所在地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

  (6)禁止在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等空白文件上蓋公章。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總經理同意,而且公章使用人應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寫明文件份數,在文件內容實施后,應再次進行核準登記。公章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預先蓋章的空白文件、資料時,應將文件、資料退回行政部(或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在使用預先蓋章的空白文件、資料過程中,公章使用人應承擔相應的工作責任。

  (7)企業必須定期檢查印章使用情況。企業印章管理部門應按照印章管理規定組織法律、監察等部門對所屬單位印章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8)企業應加強對項目部印章、部門印章的使用管理,限定其用途和使用審批程序,嚴格按建筑施工企業行政公章的使用程序要求各級印章保管和使用單位。項目部印章和部門印章要嚴格限定使用范圍,不能用于對外簽訂合同,不能在對外承諾、證明等材料上使用,必要時要將使用權限通知業主、原材料供應商等利益相關方。項目部和企業的部門要指定印章用印和保管人,建立使用臺賬,絕不允許分包方使用項目部印章。

  (9)企業所屬部門發生變更或被撤銷后,印章統一管理部門必須收繳部門印章及用印記錄;所屬建筑施工企業分公司注銷后,在工商注銷手續完成后,必須收繳建筑施工企業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負責人名章等在內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記錄;項目部撤銷后,項目部印章及用印記錄必須全部上繳企業印章管理部門。企業印章管理部門會同法律部門將收繳的印章統一銷毀,用印記錄由印章管理部門按檔案管理規定存檔。

  (10)企業在遇到仿冒本單位或項目部印章的情況時,企業印章管理部門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法律管理部門,由法律管理部門按法律規定解決。基本做法如下:首先,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仿冒人的法律責任;其次,在相關報紙上發布澄清聲明,及時知會潛在客戶;再次,及時通知仿冒合同的相對人,陳述相關事實,及時撤銷相關合同,如果相對人不予配合,要及時向當地法院申請撤銷,通過法律途徑進行撤銷。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6

  綠航房地產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綜合部秘書負責保管,部門印章由部門經理負責保管。

  二、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啟用、停用及銷毀應報總經理批準。

  三、印章使用要求

  1、凡屬經濟合同文本需蓋公司公章和合同專用章的'應事先經過總經理批準。

  2、凡屬對外公文需蓋公司公章的,應事先征得總經理批準。

  3、凡需攜公章外出辦事或因工作需要加蓋公司公章的,應事先與綜合部秘書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借出辦完事后應立即交給綜合部秘書,并辦理交接手續。

  4、凡屬因工作需要加蓋部門印章的,須經部門經理同意。

  5、綜合部有權不定期檢查各部門公章的使用情況。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7

  為加強公章的使用與管理、實現公章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確保公章使用的權威性、嚴肅性、有效性、杜絕公章使用中違規現象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章的使用范圍

  1、公章使用:由局名義簽發的文件、文書,包括各類通知、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代表局對外工作聯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各類材料,與我局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及其它需要的簽章等。

  2、局印章原則上不用于辦理下屬機構日常業務。擁有本級印章的局屬單位機構的公章使用由各單位負責人明確使用范圍及要求。

  二、公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局紅頭文件、賬目款項、重要數字、授權書、承諾書、以單位名義發信息以及我局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等重要材料上加蓋公章的,必須由局長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由局長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3、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報告、申請、便函、介紹信等必須由分管負責人簽字后蓋章,否則,不予蓋章。

  4、局單位日常業務辦理,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

  5、一般報送材料、便函、需加蓋公章的,由審核材料的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6、單位介紹信蓋章時均應由分管領導批準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單位介紹信由辦公室統一編頁,存根由專人保管存檔。

  7、公章禁止帶出本單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局主要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帶出。公章帶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8、對一些行文不規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拒絕加蓋公章。

  9、單位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紙頁上使用。嚴禁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等上面加蓋局公章。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10、凡使用公章,經辦人都要先出示領導簽字,然后認真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經辦人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簽字并填寫清楚文件材料名稱、份數、時間和需要說明的事項,公章管理人員進行審核,嚴格按文件核準印數加蓋公章,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11、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取得聯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后及時補辦手續。

  12、負責管理公章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應當認真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3、規范使用公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印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印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14、有下列情況,公章必須停用:單位名稱變動;公章使用損壞;公章遺失或被盜,聲明作廢。

  15、經批準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局辦公室統一封存或送相關部門銷毀,不得私自處理。

  三、公章的保管

  1、本局所有公章由專人負責管理,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自轉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員要建立“公章啟用登記表”,按照規定程序使用,嚴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負責對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公章專管員外出,移交公章時,需由主要領導同意。

  4、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調離,需辦理公章交接手續。

  5、公章遺失應及時上報,對外登報作廢。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8

  為加強公章管理,規范用章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辦公室內勤人員保存管理;

  2、公司合同專用章和人事調配專用章由總經理保存管理。

  二、印章使用范圍

  1、合同專用章用于簽斧司所有經濟合同;

  2、人事調配專用章用于簽斧司人員調配手續;

  2、行政章用于簽斧司文件、通知、報告、申請及其它文書資料。

  三、公章使用辦法

  1、公司所有經濟合同必須由總經理簽字和簽蓋合同專用章,否則合同無效。合同簽訂內容要經公司經理會議研究通過。

  2、公司人事調配(包括調進調出)一律簽蓋人事調配專用章并由總經理簽字。

  3、行政章使用要按下列規定進行:

  ①需蓋章的重要文件文書先由主管領導把關,經總經理審閱簽字后再行加蓋行政章;一般性通知類文書,先請示總經理再由主管領導簽字后加蓋行政章。

  ②未經領導簽字的.文件文書一律不予加斧章;對有疑問的蓋章請求,內勤人員可直接向總經理請示。

  ③內勤人員對每一次用章要進行認真登記,記清用章內容、批準人、直接用章人、用章時間、用章份數等,直接用章人要在用章登記表上簽字。

  ④內勤人員要留存用章簽批原件以備查。

  ⑤向上級部門報送報批的文書資料蓋章,必須由總經理簽字。

  四、未按上述規定用章,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責任,若由此造成損失,追究越權批準人或印章管理者的或經濟責任。

  五、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9

  1、總則

  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

  為了保證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防止私刻濫用亂用印章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印章的刻制、啟用、保管

  2.1印章的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法人代表授權)同意,由辦公室按規定統一刻制;

  2.2未經總經理批準,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印章;

  2.3行政章(公章,以下簡稱公章)、合同專用章(以下簡稱合同章)、董事長及總經理 個人名章由楊軍保管、使用; 2.4因特殊原因,經總經理批準可以復制、備份公章、合同章以利營銷部、工程部等駐 外機構使用;

  2.5印章在發放使用前,由楊軍進行登記備案:《關于公司 章新印簽備案登記及允許用印范圍》。

  3、印章的使用范圍

  本規定必須規范管理和使用的印章包括: 3.1公章

  3.1.1江蘇山力漆業有限公司; 3.2合同章

  3.2.1江蘇山力漆業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

  3.3 財務專用章以及董事長(法人)、總經理個人名章 3.4各職能部門的專用章-如生產、檢驗、質量專用章、造價師專用章等。

  3.1公章使用范圍

  3.1.1對內對外以及向上級部門上報的文件; 3.1.2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合作協議文件; 3.1.3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文件;

  3.1.4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 3.1.5規章制度、命令、章程、協議; 3.1.6員工調動、任免聘用文件; 3.1.7企業資質證書;

  3.1.8投標文件、報價單;

  3.1.9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3.2合同章使用范圍

  3.2.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3.2.2產品銷售合同或協議;

  3.2.3采購物資合同或協議;

  3.2.4對外承接建筑防腐、保溫、防水、地坪、防火涂料等施工合同或協議;

  3.2.5對外承接涉及建筑防腐保溫二級施工資質的施工合同或協議;

  3.2.6本公司發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或協議。

  3.3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由財務部門管理。

  3.4董事長(法人)、總經理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個人名章的合同、財務報表、人事任免、投標文件、法人授權委托書等各類文件。

  3.5除產品檢驗專用章用于質檢報告外其他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

  4、印章管理

  4.1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

  4.2 嚴禁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私自將公章、合同章帶出公司使用;

  4.3因工作需要將公章、合同章攜外使用,需經總經理同意; 4.4印章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5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授權人專人審核后方可加蓋印章;

  4.6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4.7對私人取物、掛失、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需用公章時,由楊軍嚴格審核,符合要求后辦理;

  4.8任何人員不得在申請人所持空白便簽、空白文件上加蓋公章和合同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4.9建筑工程合同、協議等申請加蓋合同專用章,必須: 4.9.1該合同覆蓋的項目使用本公司的建筑施工資質必須得到總經理批準;

  4.9.2若是本公司注冊營銷員、工程分公司、辦事處則必須取得委托書(楊軍保留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委托書1份); 4.9.3若是非本公司注冊營銷員則必須簽訂《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使用協議書》,取得委托書(楊軍保留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委托書1份、相關合作協議或合同文本1份、建筑工程合同副本1份);

  4.9.4建筑工程合同/協議內容得到總經理審議批準; 4.9.5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取得有效的意外傷害保險(楊軍保留意外傷害保險保單至少1份);

  5、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關于公司 章新印簽備案登記及允許用印范圍 2)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使用協議書

  3)法人授權委托書(A-銷售)、法人授權委托書(B-施工) 江蘇山力漆業有限公司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10

  公司印章是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審批。

  (二)法人名章、章、章、章,由行政管理中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規定執行,并經上海市公安局備案。

  (三)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的印章。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出圖章、)、注冊章、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

  5 、公司章程、。

  6 、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協議。

  2 、各類合同等。

  (三)公司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出圖章,用于圖紙證明其有效性;注冊人員章,用于出圖和備案等相關業務。

  (六)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人事行政部門專人負責管理。

  2、財務章財務部門專人負責管理。

  3、出圖章、注冊人員章由人事行政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4、印章管理者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公司批準后方可用章。

  2、公司法人個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3、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權限使用。

  4、出圖章、注冊人員章應由項目負責人授權后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上報人事行政部或公司總經理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的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人所持空白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管理中心總監審批后,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現場,管理者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圖

  北京藍圖設計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年7月16日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11

  1、工作時間

  夏季:8:30—18:30 中午用餐時間:12:00-14:00

  冬季:8:30—18:00 中午用餐時間:12:00-13:30

  2、休息制度

  公司為每周六天工作日,每周輪休一天。在展會、廣告發布日、推廣促銷活動等特殊情況,公司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3、考勤制度

  (1)、遲到:遲到1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上者加罰50元;10分鐘以上1時以內,每次罰款50元;1小時以上作曠工1天處理。

  (2)、早退:早退者每次罰款2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上者罰款50元,1小時以上作曠工1天處理。

  (3)、曠工:未經提前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次扣除當日基本工資,并處罰款50元,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除名。

  (4)、病假:員工病假須提前通知部門主管,并在康復上班時出具醫院診斷證明。一個月內病假兩天內不扣工資,兩天以上病假扣除當天工資。

  (5)、事假:事假必須提前1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部門主管,部門主管簽字后當事人應在當天交人事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執行,未經批準,擅自離崗,以曠工處理。事假不得超過1天,超期請假的須由人事部向總經理匯報,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離崗。超期離崗者,以曠工處理。超期四天以上,視為自動離職。事假期間扣除當天工資。臨時請假的需電話通知部門主管,經批準后方可執行,事后按流程補寫假條,未經批準或未補假條的`以曠工處理。臨時請假的扣除當天工資并罰款20元。

  (6)、外出:員工外出辦理與工作相關事宜,須向部門主管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外出,并應在辦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時間辦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宜,未經批準私自外出按曠工處理。

  (7)、脫崗:無故不在自己當值的崗位上的,視為脫崗,給予20元/次罰款處罰,每月累計三次者按曠工一次處理。

  4、其它規定

  (1)、各部門考勤由負責人如實記錄,于次月1日前統計匯總,上報公司人事部。若有未執行或執行不到者,罰該店負責人20元/次。

  (2)、事假、休息、離崗前必須進行工作交接,離崗人員與指定人員進行工作交接,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如因未交接而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并處以20元/次處罰。

  【請假流程】

  (1)、請假人提前1天填寫假條。

  (2)、由部門主管簽字

  (3)、當事人于當日交人事部門審批

  (4)、審批同意后請假人可休息

  (5)、審批后的假條由人事部門備案

  備注:事假期超過一天的人事部門應報總經理同意后方可批準。如特殊情況下,須電話通知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執行,事后須補寫假條,部門主管簽字后交于人事。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學校公章管理規范化、制度化,保證公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明確公章的使用權限和范圍,嚴格事務審批程序,規范用印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各部門領導應高度重視公章管理與使用工作,規范遵守本規定。各部門公章監管人員要增強法律意識和責任感,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第三條 公章包括校級公章、法人章和部門公章。校級公章、法人章由院辦公室統一管理。各部門公章由歸屬部門保管。

  第二章 公章刻制

  第四條 各部門刻制公章,必須先持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向校辦公室提出刻章申請,經校領導批準后,報部門審批。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私自刻制部門公章。

  第五條 各部門公章正式啟用時,必須先到校辦公室留存印簽備案。未經留樣備案的,一律不準自行使用。

  第三章 公章管理

  第六條 公章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制。校級公章、法人章由院辦公室專人掌管;部門公章由各部門專人掌管。未經學校領導批準,不得隨意交給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臨時交接,需經主管領導批準并嚴格交接手續。

  第七條 校級公章存放和使用地點在校辦公室,部門公章存放和使用地點在部門辦公室內,公章未經存放部門負責人批準,均不得帶出存放地點使用。因特殊原因,確需到存放部門以外地點使用,應經存放部門負責人同意,派遣專人攜帶前往。

  第八條 掌管公章的人員要自覺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覺悟和業務素質,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嚴格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嚴禁以印謀私,損害學校利益。

  第九條 不得偽造、變造、盜用、故意毀壞公章,違者學校將視其情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者,交機關處理。

  第十條 因機構名稱變更啟用新公章或其它原因停用公章,應將原印章繳回校辦公室,不得私存或自行銷毀。啟用印章或停用印章應由校辦公室發文公示。印章不使用時,必須鎖于保險柜內。

  第四章 公章使用

  第十一條 公章的使用要嚴格控制范圍、規格。嚴禁濫用公章發文、發函、出具憑證。

  第十二條 以學校名義發出各種公文、公函、重要申請必須填寫《發文稿紙》,各類證明材料則必須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并經各部門負責人和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后,方可加斧章。加斧章的重要材料如需備案,須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中明示并注明備案科室。

  第十三條 涉及學校重利益的有關合同、協議書等,必須經校長或主管校長批準,方可蓋章。各部門的一般性合同,須經各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蓋章。

  第十四條 對內、對外發放的各種證件、證明需加蓋學校公章時,須由頒發證件、證明的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蓋章。

  第十五條 屬常規性工作,成批辦理的證書、證件等,需蓋學校公章的`,由主管部門確定1人負責辦理。每次蓋章須憑列有需辦證人員名單、編號和部門負責人簽名的同意函,到校長辦公室登記并蓋章。

  第十六條 學生如需學校出具在讀證明、學歷證明、畢業證明等有關證明時,應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出具相關證明后,方可蓋章。教師需學校出具收入證明等相關證明時,應經人事處等相關部門審核并出具證明后,方可蓋章。除此之外的其它證明、申請等均由各部門出具證明并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后,方可蓋章。

  第十七條 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必須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必須向辦公室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須交回。

  第十八條 使用公章,應嚴格履行審批及登記手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各部門公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損失的,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員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條 各部門業務專用章,如財務專用章、注冊專用章等,其管理辦法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13

  地產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規定

  為規范公司公章使用,嚴格公章管理,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南京z置業有限公司”、“南京z置業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雨花分公司”、“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建鄴分公司”、“南京z置業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南京z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京z園林有限公司”、“南京z園林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南京z園林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印鑒名章”等。

  第二條“南京z置業有限公司”、“南京z置業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雨花分公司”、“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建鄴分公司”、“南京z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京z園林有限公司”、“南京z園林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法人章”等,由總經理辦公室秘書保管,該公章使用必須在辦公系統中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選擇相應的公章名稱、填寫相關內容并上傳需蓋章的.相關附件,經逐級審批,最終申請單流轉至總經理辦公室秘書處,由總經理辦公室秘書核實并登記后方可蓋章。蓋過公章的文件如因特殊原因需修改后重新蓋章,需重新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印鑒名章”由總經理辦公室秘書保管,該公章需由總經理辦公室秘書核實總經理簽字的款項申報表或報銷單后方可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需提前蓋公章,必須經總經理同意,總經理辦公室秘書確認后方可蓋章,事后須及時補打申請單。

  第三條“南京z置業有限公司銷售合同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銷售合同章”和“法人章”由總經理辦公室檔案管理員保管,該公章使用必須在辦公系統中填寫“商品房預(現)售合同審批表”,經主管副總簽批后可使用,特殊情況下需報總經理簽批。

  第四條“南京z置業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工程專用章”由主管副總指定專人保管,經主管副總簽批后可使用,特殊情況下需報總經理簽批。蓋章后原件需存檔。

  第五條“南京z置業有限公司物資部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物資部專用章”由物資部經理保管,經主管副總簽批后可使用。

  第六條“南京z置業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南京z園林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該公章使用必須在辦公系統中填寫相應款項申報表或填寫報銷單,經逐級審批,財務經理審核后方可蓋章。

  第七條各部門“資料專用章”由各部門資料員保管,經各部門經理簽批同意后可使用。特殊情況下需報總經理簽批。

  第八條“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z置業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由主管副總指定專人保管,經主管副總簽批后可使用。特殊情況下需報總經理簽批。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14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業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記,要由經辦人簽字。

  2、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報表等,經總經理審閱批準后方可加蓋公章并嚴格登記手續。

  3、企業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時由總經理指定人代管,雙方做好交接手續。

  4、企業員工因取款、取物、掛失、駕駛員辦證等,需用單位介紹信,由總經理批準并嚴格登記手續。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

  6、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任何部門、人員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違反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負責;發生遺失,應及時報告處理。

  2、凡在授權范圍內洽談的合同,經總經理同意方可成立。經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核、簽字后,在財務部蓋章,并嚴格按照登記手續進行登記備案。

  3、未經總經理批準,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核、簽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蓋合同專用章,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4、凡私蓋合同專用章或利用合同專用章營私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三、財務專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財務負責人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

  2、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給銀行出納員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財務需要用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項需用必須經過財務負責人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并征得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嚴格登記手續。凡私蓋章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

  四、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使用管理制度

  1、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由出納員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

  2、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只有在現金、銀行、轉帳收訖或付訖時使用。

  3、不得在空白書面上加蓋現金、銀行收(付)訖章,一經發現,嚴厲懲處并承擔經濟損失。五、發票專用章使用管理制度發票專用章由會計人員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發票專用章用于加蓋增值稅專用發票,財務部門在收到貨款,驗證購貨方“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后給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蓋發票專用章。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經上海市公安局備案。

  (三)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出圖章、)、注冊人員章、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 、各類合同等。

  (三)公司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出圖章,用于設計圖紙證明其有效性;注冊人員章,用于出圖和項目備案等相關業務。

  (六)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四、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人事行政部門專人負責管理。

  2、財務章財務部門專人負責管理。

  3、出圖章、注冊人員章由人事行政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4、印章管理者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用章。

  2、公司法人個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3、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4、出圖章、注冊人員章應由項目負責人授權后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上報人事行政部或公司總經理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的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管理中心總監審批后,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者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五、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流程圖

  北京藍圖工程設計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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