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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管理制度

時間:2025-02-04 07:29:0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設備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設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設備管理制度合集【15篇】

設備管理制度1

  1.要規范設備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簽,資產編號統一。每學年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2.所有電教設備應科學分類,根據設備不同類型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擺放并作好登記編號。

  3.所有電教設備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習電教設備只能用于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他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4.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設備接收、散布、錄放謠言、小道消息或淫穢錄音和錄像。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后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并作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6.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設備,并作好保養工作。力爭小修不出校,使設備性能處于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動而致設備損壞丟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設備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8.凡屬正常報損設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經專業人員簽定,并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后,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9.加強對設備存放處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狀況。

  10.定期向校長室匯報設備管理和使用情況,并根據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設備。

設備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為加強配電設備運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產水平,爭創一流供電企業,為統一公司配電設備常設安全標志、設備標志,使之更加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管轄的所有配電設備。

  3本規定適用于柘城縣供電有限責任公司管轄的配電設備標志管理。

  二、一般規定一般規定一般規定一般規定

  1配電運行設備標志應有雙重編號,即:名稱和編號。

  2設備標志應準確、明顯、齊全,字體工整、清晰、文字規范。

  3同類型設備標志安裝位置和高度應一致,標志大小、字體亦應一致。

  4常設安全標志(包括遮欄和標志牌)必須安裝牢固、位置合理,與帶電部分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安規》規定,并不影響對設備的巡視檢查和檢修。警告類標示牌設置應醒目,確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裝設備在投入運行前,設備標志必須配置齊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裝等原因在設備投運時,不能按本規定要求完成設備標志的設置時,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使用臨時設備標志代替,但須符合運行要求。并在設備投運一個月后,使設備標志達到規定要求。

  6設備標志應經常保持清潔,對室外設備標志牌安裝支架等應定期進行防腐防銹。

  7配電設備的防護設施標志,按省局有關規定執行。

  8建設于交通道路上的桿塔(含混凝土基礎)應設置防止碰撞的標志,標志的規定按交通標志管理規定執行,即設置紅白相間的明顯標志,標志設置高度1.5米。

  9在居民區設置于交通道口處的拉線應設置紅白相間的明顯標志,標志高度1.5米。

  10跨越道路的線路與路面的垂直距離應滿足規程要求,應設置紅白相間的明顯標志。

  11在城市同塔(桿)架設的輸、配電線路均設色標和桿號兩種標志。

  12城市、居民區線路桿塔和配電架要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警告牌。

  13夜間需要醒目的.配電設備應采用螢光標志。

  14配電設備安全措施及標志由公司供電所負責管理維護。

  三、設備外部顏色的規定設備外部顏色的規定設備外部顏色的規定設備外部顏色的規定

  1設備外部顏色應做到整齊統一,無剝落銹蝕現象.

  2設備安裝檢修時,必須同時按本規定要求涂漆。

  3必須加強對檢修人員的防腐、涂漆的培訓,嚴格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銹漆,兩遍銀粉。

  4采購油漆時,必須按生產部門提供的廠家和漆種采購,否則不準使用。

  四、配電線路及配電設備標志規定配電線路及配電設備標志規定配電線路及配電設備標志規定配電線路及配電設備標志規定

  1桿號

  (1)顏色:白漆打底,黑漆噴字。

  (2)字體:采用黑體字。

  (3)10kv電桿,離地面3m米處,面向道路側。

  (4)附設有變壓器的電桿噴在高壓主桿上。

  (5)同桿架設雙回線路應按線路布置設雙重編號。

  2警告牌

  (l)式樣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加工。

  (2)“止步,高壓危險”懸掛于配變圍欄及箱式變、配電室門上。

  (3)“禁止攀登,高壓危險”懸掛于桿架變及低于2.5米爬梯處。

  3其它標志牌

  (1)其它標志牌指《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中所列的35種。

  (2)加工式樣按省公司規定。

  (3)安裝位置根據條例規定,裝設在相應位置。

設備管理制度3

  第1條機械設備的使用,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防止重用輕管或只用不管。大、中型機械設備要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設備不宜定人的,實行機組(班組)負責制。主要機械設備的機長要由公司(處、廠)任免,不能輕易調動。

  第2條機長、機組長要由責任心強,有管理能力,技術水平較高的同志擔任,并做到:

  1.積極組織本機組人員開展紅旗設備競賽,合理使用機械設備,充分發揮機械設備效能,努力完成各項定額指標。

  2.認真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3.努力鉆研技術,并指導全機組人員的技術學習,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4.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反腐。保證機械設備的附屬裝置、隨機工具經常整潔、完好、齊全。

  5.負責及時準確地填寫機械設備履歷書和有關的統計報表。

  第3條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做到:

  1.積極參加紅旗設備競賽,努力達到紅旗設備標準。

  2.努力鉆研業務技術,做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準確及時地填寫運轉記錄。

  3.嚴格遵守機械設備保養規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確保機械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生產。對違反操作規程的錯誤指揮,有權拒絕,并應及時報有關人員研究處理。

  第4條新工人(或新調換工種的工人)須經技術培訓,懂得所操作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掌握操作技術,經考試合格方可獨立操作。在各種機械設備操作人員中,要廣泛實行憑操作證操作的制度。

  第5條機械設備不得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特殊情況下需超負荷作業時,必須有可靠的計算資料,采取有效措施,并經有關技術負責人批準。

  第6條多班作業的機械設備,必須堅持現場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記錄,并給操作人員一定的機械設備保養時間。

  第7條新機械設備在投產前,要按說明書和有關技術文件認真進行驗收和試運轉。新型機械設備在試運轉和使用前,必須將有關技術資料、性能和注意事項向操作人員進行交底,經過必要的訓練,待操作人員掌握操作技術后,方能使用。

  經過大、中修、改造或重新安裝的機械設備,必須按照機械設備的試驗規定,進行檢查、鑒定和試運轉。新機械或經大修后的機械,在走合期內應按規定減載、限速和保養。

  第8條要認真對待機械設備事故。對機械設備事故,要根據“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領導和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預防事故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有關操作人員、有關領導、有關管理人員等)要作適當處理,對事故隱瞞不報者,要追究責任,并從嚴處理。

  對重大事故,由公司(處、廠)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上級審批;一般事故由公司(處、廠)處理,報主管上級備案。

  第9條機械設備用的燃料、潤滑油料、必須按規定選用,根據季節及時更換。各種油料要保持清潔,使用前需經過沉淀過濾,機械設備上的濾清裝置必須完整有效。機械設備進入冬季施工,必須采取防凍、防滑措施,嚴格按照冬季施工規定進行。

  第10條機械設備進行改裝和技術改造,必須符合技術可靠,經濟合理的原則。實施方案要經過“三結合”小組討論研究,經主管技術領導批準,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不準亂拆、亂改。要按機械設備的管理權限辦理報批手續。車輛改裝應經監理部門審批。

  第11條機械設備的保養和修理,必須貫徹“養修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應做到定期保養、計劃修理。各有關部門和人員都不得妨礙機械正常保養、修理工作的進行。要努力完善對機械設備的檢驗測試手段,注意積累資料,使檢驗內容和保修周期有科學根據,防止盲目檢修。

  第12條加強機械設備的保養,建立健全定期、走合、停用、封存、換季等保養制度,并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第13條機械修理應當堅持集中修理的原則。

  第14條機械設備的修理單位,必須堅持“以修理為主”的方向,努力完成維修和配件生產任務,不得任意改變方向。

  第15條機械設備修理單位,必須面向施工,樹立為生產服務和質量第一的思想。要設立質量檢驗機構、配備質量檢驗人員、健全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檢驗制度。嚴格執行機械設備修理技術規范、努力提高修理質量,質量不合格的一律不準出廠。對修理的機械和生產的配件,要實行包修包換制度。

  第16條對進口設備和新型設備要注意擬定適當的保養、修理周期,制定適當的保、修規范、標準,及時掌握技術性能、構造原理和修理技術。根據規定的修理周期,事先做好配件和修理技術準備工作,做到按時修理。

  第17條凡要求大修的機械設備,除特殊原因外,均應在尚可運行的狀態下送修。送修單位不得拆換原機機件,并有可靠的運轉,修理和保養記錄。

  第18條加強配件供應管理。要購管結合、管用結合,防止亂采多購。做到庫存適量、供應及時。購管人員要具有一定專業知識,了解配件技術性能和供應渠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第19條要貫徹專業管理和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紅旗設備競賽,搞好基層管理和基礎資料,練好基本功,不斷提高機械設備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1.公司設專人負責設備管理和維修,工程副總經理分管該項工作。

  2.建立設備臺帳、卡片、設備牌板以及設備分布圖。設備規格、型號、購進時間、運轉、檢修,損壞、報廢等情況都必須有詳細記錄。

  3.機電設備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堅持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主要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掛牌管理。

  5.供電要做到“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四有”(有過流和漏電保護、有螺絲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整齊)“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一堅持(堅持使用漏電并保持動作靈敏可靠)。

  6.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必須維護好設備,經常對設備進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時要嚴格檢查設備各部位是否正常、開機后要注意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和處理。

  7.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法操作。

  8.加強設備管理和維修,確保在用設備臺臺完好。

  1、檢修前準備

  1.1、生產部在設備檢修前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檢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參與的檢修項目,必須有一人負責安全。

  1.2、生產部長及各車間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好檢修任務的同時,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產部長及各車間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人員對檢修過程進行風險評估,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1.4、檢修工在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1.5、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拆下熔斷器,并掛上“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必須帶電檢修時,應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2、檢修安全規定

  2.1、檢修人員要對檢修項目進行檢查,各項準備工作符合檢修要求方可進行檢修。

  2.2、一切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2.3、凡檢修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或者12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線。在潮濕場所,安全行燈電壓不應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險的零部件時,應穿戴好規定的防護用品。

  2.5、設備內檢修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由有經驗的人擔任,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檢修人員保持有效連絡。

  2.6、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可能危及檢修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檢修,再次進行檢修時,重新進行檢查。

  2.7、較大型設備檢修,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和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安全帶,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3、檢修竣工驗收

  3.1、檢修竣工后,生產部要細致檢查,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設備內,并將搭設的工作架臺、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2、檢修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和開啟切斷的電源。

  3.3、竣工驗收時,生產和檢修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檢修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3.4、生產車間自己檢修的,生產部負責任要親自到現場檢查驗收。

  3.5、檢維修設備(設施)竣工驗收時,驗收人要在檢修記錄上簽字確認,并將檢修記錄交由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1、項目部應嚴格執行公司《施工設備管理控制程序》及其它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做好機械設備的購置、租賃、使用、保養維修和進退場工作,確保設備處于完好的狀態,以滿足持續施工生產過程能力的需要,確保運行過程中的安全,降低對環境的影響。

  2、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機械設備使用計劃,按計劃組織機械設備進場使用。所需機械設備可從公司調配(內部租賃)或從租賃市場租賃也可自購,外部租賃或自購機械設備必須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備案,納入公司機械設備統一管理。

  3、項目經理部購置或租賃的起重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具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質量合格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設備不得購置或租賃:

  (1)國家和當地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2)國家和當地主管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3)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4)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全的;

  3、項目經理部使用的機械設備應建立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對進場的機械設備在使用中應做好維護管理。

  4、項目經理部應采取技術、經濟、合同措施保證施工機械設備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效率,做好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用養結合,降低項目的機械使用成本。

  5、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操作規范作業,搞好班組核算,加強考核和激勵。

  6、場機械管理應滿足下列要求:

  (1)編制大中型機械安裝拆卸方案,并按規定報批。

  (2)大中型機械安裝、拆卸、驗收符合有關規定,安裝單位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3)各種機械設備均有操作規程。

  (4)塔吊司機、指揮、施工電梯司機應持特種作業證書上崗

  (5)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按施工平面圖布置存放,保持機身等周圍環境的清潔,清潔機械污水不隨地流淌。機械標記,驗收合格證明顯,安全裝置可靠。

  (6)塔吊、人貨梯周邊封閉,機械設備基礎(座)牢固,塔吊、人貨梯基礎方案應按規定報批。

  7、分包方除大包工程外原則上不得自帶設備進場。經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同意自帶設備施工時,項目部機械管理員應對分包方自帶設備的種類、數量及狀況進行核實把關。代表項目部與自帶設備單位簽訂自帶設備安全使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8、發生機械設備事故,必須立即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項目經理和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涉及人身安全或有擴大事故損失的情況應及時搶救;機械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范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在購置、使用及檢驗等各階段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中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正確與安全使用,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同時充分發揮其效能,提高施工水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項目部施工實際,制定本辦法。

  1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購置

  1.1購置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必須購買有制造和試驗資質的廠家生產的產品。

  1.2所購置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并有產品合格證和出廠使用證明書(標明制造廠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生產日期和產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項等)。

  1.3自制或改裝的機具,必須按sd165《電力建設施工機具設計基本要求〈輸電線路施工機具篇〉》的規定進行試驗,經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4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質保資料(包括有關檢測記錄),使用或管理單位應妥善保管。

  2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使用與管理

  2.1各使用(管理)單位應按照本《辦法》,制定相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檢查維護和試驗等管理細則以及有關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并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備案。倉庫及有關管理部門,應建立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進出庫制度和相應的臺帳。

  2.2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特種作業所涉及的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不懂操作規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員操作。

  2.3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單位,應派專人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包括外觀檢查、電氣部分絕緣檢查、傳動部分和機械設備性能檢查等)、維護保養(指清洗、除銹、涂潤滑油、刷漆等)以及專人保管。

  2.4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須按產品出廠使用說明書或產品銘牌上規定的額定荷載使用;銘牌脫落的機械設備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應由有關部門重新做好永久性標識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的外觀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破損、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2.5機具外露的傳動裝置(軸、齒輪及皮帶等)、轉動部分及牙口,必須裝設保護裝置,轉動部位應保持潤滑。

  2.6機具各種儀表(包括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等監測儀表)以及制動器(剎車)、限位、安全閥、閉鎖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2.7固定式施工(生產)機械設備應安裝在牢固的基礎上,并設立安全操作規程標牌。移動式施工(生產)機械設備使用時應處于水平狀態,放置平穩。

  2.8電動機具外殼接地必須良好,絕緣必須可靠。所有電動機具的電源線,應使用橡皮電纜或動力電纜,電動機具使用時其電源側(指電源箱內)必須裝設漏電斷路器(觸電保安器)裝置。

  2.9電動、風動機具在運行中嚴禁進行檢修或調整。檢修、調整或中斷使用時應將能源斷開。不得將機具、附件放在機器和設備上;不得站在移動式梯子或其它不穩固的地方使用電動、風動機具。

  2.10電動機械設備工作前應先空轉1—2分鐘,待運轉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2.11機械設備運轉時,嚴禁以手觸摸其轉動和傳動部分或直接調整皮帶或進行潤滑等工作。

  2.12機械設備除規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機械設備運轉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3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檢驗

  3.1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檢驗應按《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架空電力線路部分)的有關條款,同時參照公司《常用機具報廢標準》和《常用機具定期試驗規定》執行。

  3.2起重工器具的檢查周期為一個月,其試驗周期為一年。

  3.3起重工器具的機械設備性能試驗采取抽查方式進行,抽查的比例為該規格起重工具數量的30%,在30%數量里試驗有不合格的,應全數試驗。對小于10件的應全數試驗。

  3.4試驗應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進行;試驗方式為過載靜負荷試驗。

  3.5試驗前應對被試品外觀檢查,對已到報廢標準的不再進行試驗,直接作報廢處理。

  3.6所有試驗合格的工器具均應出具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的格式參照附件四執行。

  為保證特種機械安全運行,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更好的為施工生產服務,根據有關規定,結合項目經理部特種機械的特殊性能和用途,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法使用范圍,各種類塔式起重機、履帶起重機、汽車起重機、施工垂直提升設備、輪胎起重機。

  2、特種機械設備的安裝,檢驗、報廢與管理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規程、標準和常州市的有關要求。

  3、項目部應加強對特種機械設備的管理領導,安質部負責監察監督工作。

  4、對新購進的特種機械設備必須組織專門人員進行驗收,按生產廠提供的技術資料核對。隨機附件資料產品合格證必須完整無缺,驗收人員必須簽字。

  5、特種機械必須設有各類制動器,超負荷限制器,防傾覆行程限位和緩沖器,防碰撞和防爆炸裝置,各種指示儀表,聲光信號和其他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6、特種機械的電器設備和電器線路,必須符合有關電器技術條件的規定,并附有檢驗合格的證明資料。

  7、使用特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證必須按規定期限進行復檢。

  8、操作特種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該類型的機械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中嚴格注視各種指示標志,發現異常和異響立即關機,消除故障后才能繼續開機。

設備管理制度4

  物業工程部新增、改裝及報廢設備管理制度

  凡部門需新增設備,均應由部門向工程部提出申請,經房產工程部按電力供應、建筑物承載允許值,安全及環保等要求核實后,報請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工程部應提供產品信息和核查新增設備的產品,與使用部門共同制定安裝要求,并視工程大小,決定由工程部或委托專業施工單位施工。新增設備驗收后,驗收資料及技術文件,由工程部存檔,工具由使用部門保管。

  1)物業設備需改裝、移裝時,對一般容易改裝、移裝的設備,由使用班組提出申請,報請部門經理批準后,由工程部安排計劃進行。當改裝工程較大,技術復雜性和價格較高或需對原建筑結構做較大面積破損的,一定要由部門經理報請項目經理批準,并由工程部提出方案后再進行施工。設備改裝的資料及審批文件,應由工程部存檔,隱蔽工程設施的改裝、移裝的資料除存檔外,還應對相應竣工圖紙作有關說明備案。凡任意改裝、移裝設備或拆除建筑物結構者,應追究責任。

  2)設備的更新和報廢應同時辦理。

  3)設備的報廢原則為:

  a)政府指定的淘汰產品

  b)已超過使用期限,損壞嚴重;或是雖能運轉,但是有嚴重隱患,而修理成本昂貴的設備。

  c)因為事故損壞,而修理費用接近或超過原價值的設備

  d)無法修復的'設備

  4)設備的報廢,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工程部進行技術鑒定后,方可辦理報廢手續。價值較大的設備,應經項目經理批準。

設備管理制度5

  1 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規范生產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減少安全事故發生,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

  2 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設備設施。、

  3 職責

  3.1 操作人員

  1)培訓后上崗,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操作運行。

  2)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機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3)認真做好設備潤滑、維護保養工作。

  4)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設備的跑、冒、滴、漏等現象。

  3.2 維修人員

  1)定時定點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2)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3)認真做好設備維護保養工作。

  3.3 車間領導、設備管理人員

  1)對設備維護保養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總結操作和維修工的.維護保養經驗,改進設備管理工作。

  3.4 生技部為公司設備設施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設施申購審核、臺帳、特種設備、檢維修審核、拆除與報廢管理;參與新改擴工程驗收;檢查、監督生產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3.5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辦公室負責保安監視設備設施管理。

  4 主要內容

  4.1 設備的管理和使用

  為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設備的非正常損壞,提高生產效率,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和培訓上崗的規定。

  a、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原則,由車間提出設備操作人員名單,經生技部同意執行。

  b、設備操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專人專機負責,并嚴格執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c、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后,才可上崗工作。

  d、設備的使用同時也要遵守《設備管理制度》。

  e、特種設備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定期檢測。操作人員要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

  4.2 設備的三級維護保養

  1)三級維護保養的內容:

  a.日常維護保養:班前班后由操作工認真檢查設備,擦拭各個部位和加注潤滑油,使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及時消除各種泄漏現象,班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并認真做好運行記錄。

  b.二級維護保養:以操作工為主,維修工輔導。按計劃對設備進行局部拆卸和檢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換磨損的零件,調整設備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設備各個部件。

  c.三級維護保養:列入設備的檢修計劃。以維修工為主,操作工配合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磨零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設備技術狀況達到設備完好的要求。

設備管理制度6

  一次性醫療用品采購、使用管理制度

  1、醫院所使用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由藥劑科統一集中采購,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入。

  2、醫院采購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從具備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布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業產品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的.企業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產品。

  3、每次購置,采購部門必須進行質量驗收,并查驗每箱(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生產日期、消毒或滅菌日期及產品標識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計劃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到了庫房后,庫房人員應及時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須將計劃單上的一次性醫療用品按要求領走,不得無故拒領,避免因失效過期造成損失。

  5、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按規定詳細記錄,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藥劑科和設備采購部門。

  6、醫院發現不合格產品活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部門,不得自行做退、換貨處理。

  7、一次性醫療用品使用后,須按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統一回收處理,不得隨意丟棄或賣給無回收證件的單位或個人。禁止重復使用和回流市場。

  8、未經批準不得在臨床試用任何產品。

  9、醫院在行政查房時應對各科室一次性醫療用品的使用和倉儲進行監督檢查。如查實科室或醫務人員私自采購使用一次性醫療用品的,將按醫院規定進行處罰,由此引發的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將由當事人或科室承擔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儀器設備驗收、入庫、調試制度

  1、儀器設備的驗收包括數量和質量的驗收,因以合同為依據。進口設備必須在索賠期內驗收完畢。

  2、5000至1萬元/件(臺、套)設備的驗收,由采購員、設備檔案管理員、保管員(必要時需有維修技術人員與使用科室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合格后,共同簽名,由倉庫保管員入庫保管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

  3、1萬至10萬元/件(臺、套)醫療設備的驗收,由設備科負責人、維修技術人員、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員、使用科室負責人共同驗收、安裝調試合格后,共同簽字入庫。必要時由廠方或賣方派員安裝調試合格后,方能簽名入庫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

  4、10萬元/件(臺、套)以上和進口設備,必需經過商檢(進口設備),由廠方或賣方派員安裝調試合格后,由設備科負責人、使用科室負責人及驗收人員共同簽字入庫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其中50萬元/件(臺、套)醫療設備,由主管院長主持驗收]。

  5、所有醫療設備和醫療用品,必需由保管員填寫領用出庫單,交由使用科室負責人或指定專人簽名后憑出庫單到倉庫領用。

  6、調試中發現問題,主辦人員應與廠商聯系,及時解決。

設備管理制度7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

  經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咨詢,方可確定裝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

  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設備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設備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

  維修部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并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工程部要進行技術鑒定與咨詢。

  第十一條

  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并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十三條

  申請批準后,交付采購部辦理,新設備到位后、舊設備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

  報廢、報損舊設備由工程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設備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七條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注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工程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

  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采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

  工程部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復。

  第二十三條

  工程部經理審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后,批準執行工程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

  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并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

  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__通知單”一并報部門經理。工程部經理與總經理和各部門溝通后,簽注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

  值班人員根據批準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設備

  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

  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項目及時間。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條

  維修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

  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并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三十一條

  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并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

  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

  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條

  維修部門在接單后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注明原因,應采取特別措施,盡快修復。

  七、設備運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

  設備運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依據設備運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系統的'設備巡檢措施

  各作業部門要對每臺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么)、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允許的值),并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周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

  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設備的巡檢任務。各作業部門都要根據設備的多少和復雜程序,確定設置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承包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設備運行動態。

  第三十八條

  信息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調度,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后登入檢查表,并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信息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匯總。

  3.專職巡檢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匯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并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于上級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三十九條

  動態資料的應用

  1.巡檢工針對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項目,納入檢修計劃。

  2.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的生產指揮者即刻組織處理;本班無能力處理的,由多作業部門領導確定解決方案。

  3.重要設備的重大缺陷,各作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第四十條

  設備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設備薄弱環節:

  1.運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復處理無效的部位。

  2.運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設備、部位。

  3.運行達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設備)。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設備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設備。

  第四十一條

  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各分公司機動處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設備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項目,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后列入檢修計劃。

  3.設備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后,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后,存入設備檔案。

  八、設備故障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設備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并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四十三條

  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故障要詳細記錄并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

  第四十四條

  未能及時排除的設備故障,必須在每天生產調度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四十五條

  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設備管理制度8

  1.目的

  對檢測設備的管理作出規定,為了確保對檢測設備的測量精度和適用性滿足使用要求,保證檢測結果的準確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與本公司檢測設備的控制(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計、電熱鼓風恒溫干燥箱、酸度計、旋光儀等)

  3.職責

  2.1質管科負責檢測設備的歸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的檢測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保養。

  2.3使用部門負責新購進的檢測設備的貯存和保養。

  4.內容

  3.1使用部門應根據產品的質量要求及安全衛生要求選用配備相適應的檢測設備,對使用的檢測設備,質管科應做好周期送檢工作,加強對檢測設備的管理,保存好各種檢定、校準記錄。

  3.2檢測設備的購置

  3.2.1根據生產工藝配備要求、產品質量測量要求和安全衛生監測要求,使用部門提出購置檢測設備的計劃。

  3.2.2購置計劃報請上級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由使用部門負責購買。

  3.3檢測設備的'驗收

  3.3.1質管科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對購置的裝置進行驗收。所購裝置應具有產品的合格證書以及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3.3.2驗收不合格的檢測設備,由購置部門負責退換。

  3.3.3驗收過程應包括對檢測設備的檢定或確認,在用的檢測設備應由質管科送法定得計量部門進行檢定,出具合格證書。對檢定部門無法檢定的,應制定企業的自校準方法,對裝置進行自檢,合格后出具認可報告,貼上準用證使用。

  3.3.4驗收合格的檢測設備由質管科納入統一管理,建立《測量監控設備一覽表》。并在裝置上作好標識標記,應注明該裝置的檢定或校準狀態、本公司編號檢定或校準時間等。

  3.4檢測設備的使用和維護

  3.4.1質管科應制定檢測設備的操作規程、維護保養制度并實施。

  3.4.2重要的檢測設備應由專人使用和保管,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和使用。

  3.4.3檢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偏離校準狀態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標識,并對已測量結果的有效性進行評審。

  3.5檢測設備的管理

  3.5.1質管科負責檢測設備的使用并作好記錄,編制《測量監控設備一覽表》,并注明裝置的名稱、型號、編號、檢定周期、使用地點等。

  3.5.2質管科負責編定《校驗記錄表》,并按計劃將檢測裝置送法定計量部門或授權部門進行檢定。保存好各種資料和記錄,包括檢定的合格證明、出廠的相關資料,這些資料和記錄應長期保存,直至該裝置報廢為止。

  3.5.3對準確度不符合要求或有故障的監測裝置,經檢定維修后仍不合格的,應報廢處,并作好標識,防止誤用。

  3.5.4應確保檢測設備在校準及使用時有適宜的環境條件。

設備管理制度9

  特種設備平安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為設備管理提供資料,技術信息和考核的依據,是管好設備和基礎工作,必需仔細做好。

  1、有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平安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2、特種設備要有平安技術檔案,并應逐臺分離建檔(一機一檔),平安技術檔案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實、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使用證、注冊注冊記下表

  (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報告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4)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情況記錄;

  (5)特種設備及其平安附件、平安庇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6)設備重大修理修、改造的有關技術文件;

  (7)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平安技術檔案必需齊、干凈、規格化,準時收拾填寫。

  4、公司檔案保管員負責保管和供給公司圖紙、技術資料。

  5、設備遷移或報廢,其檔案均隨設備調撥,設備報廢后,首先向質監部門辦理注銷手續,然后檔案由公司檔案保管員封存。

設備管理制度10

  一、嚴格執行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輸配電等特種設備的規章制度,各種設備運行記錄齊全、數據準確。

  二、蒸汽鍋爐,分汽包,空氣壓縮機的風包,油水分離器,以及氧氣,乙炔瓶屬于壓力容器。

  三、新購特種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新安裝的特種設備有設計,安裝報告,及驗收手續等,否則不準安裝和使用。

  四、特殊設備操作工必須經過業務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沒有操作合格證的人員不準單獨操作。

  五、蒸汽鍋爐使用,管理和維修,必須按國家勞動總局頒發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認真執行。

  六、在用鍋爐必須實行定期檢查制度,未取得定期檢驗合格證的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七、必須做好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等處于完好狀態。鍋爐運行時,發現有嚴重隱患危及安全的應立即停止運行。

  八、使用鍋爐的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鍋爐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管理人員應具備鍋爐安全技術知識和熟悉國家安全法規中的有關規定,司爐工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

  九、壓力容器安全保護裝置,操作工必須每班檢查一次,專職維修工,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分管技術人員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并按規定的時間聯系有關單位對安全裝置進行檢驗,對運行鍋爐進行檢驗。

  十、承接檢修鍋爐的單位必須具備勞動部門考核合格的電焊人員和管工人員,工作時應按照有關焊工工藝和管工工藝進行施工。

  檢修鍋爐的同時,附屬設備和水處理設備、電器、儀表應同時修理檢驗。

  檢修后的鍋爐,必須保證使用相應的一周,并有完整的檢修記錄、材料、證明交使用單位存入鍋爐安全技術檔案內。

  十一、鍋爐房應有水處理措施,鍋爐水質應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要求,鍋爐使用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的鍋爐水質化驗人員,水質化驗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才準獨立操作。

  十二、水質化驗項目及次數應參照以下要求執行:

  1、原水水質,(包括硬度、ph值、氧根、溶解氧)每月至少化驗一次,有條件應做全分析。

  2、經過凝聚、沉淀、過濾的水每日至少化驗一次,根據化驗結果調整凝聚劑、澄清劑的投放量,清水的ph值應大于或等于7。

  3、用離子交換器處理的軟水介質(硬度、堿度、氧根、ph值、溶解值)至少每班化驗一次,離子交換器中的交換劑接近失效前,應適當增加化驗次數。

  4、爐水水質每班至少化驗一次,爐水的溶解固形物和相對堿度應定期核驗。

  5、每次化驗的時間、項目、數據以及采取的措施等應詳細填寫水質化驗報告表。

  6、鍋爐排污是控制水質的`一個重要環節,故鍋爐運行中的排污量和方法必須在化驗員對水質分析的指導下具體實施。

  十三、氧氣、乙炔瓶由供應科統一負責充氣、發放。定期檢驗和妥善保管,各使用單位不得私自充氣。

  十四、井下從事焊割作業,必須書寫完整的動火報告,安全技術措施并經審批后方可操作,操作時氧氣瓶、乙炔瓶,存放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氧氣瓶上下井時必須分裝捆綁牢固,其提升速度不得超過3m/s。

  十五、氧氣瓶應裝有防震梅膠圈和安全帽,搬運時將安全帽擰緊不得扔掉不用,氧氣瓶應防止陽光直接暴曬和靠近高溫熱源,冬季如遇瓶閥或減壓器凍結時,嚴禁使用火焰加熱和使用鐵器猛擊。

  十六、壓力容器必須按規定裝有壓力表、安全閥等安全裝置,壓力表必須定期核驗,安全閥和壓力調節器必須動作可靠,安全閥動作壓力不得超過額定壓力的10%,定期到勞動部門校驗。

  十七、使用油潤滑的空氣壓縮機應裝設斷油保護或斷油信號。

  十八、單缸空氣壓縮機的排氣溫度,不得超過190℃,雙缸不得超過160℃。對各段排氣溫度應裝設保護裝置,在超過時能自動切斷電源,壓縮油閃點不得低于2/5℃,嚴禁采用其它油脂作壓縮機油。

  十九、空氣壓縮機風包在井下應設在空氣流暢的地方,固定壓縮機和氣包應分別設置在兩個硐室內,風包內的溫度保證在120℃以下。

  二十、起重設備的超重能力應大于載荷的重量,不得超負荷使用,載荷與起重設備軸線一至,起重用的鋼絲繩頭,不得用其它物體代替,重物起吊后嚴禁作業人員至于重物下方。

  二十一、高壓配電裝置及電力變壓器應在雷雨季節和冬季高峰負荷到來之前,結合預防性試驗進行定期檢查,其間隙至少半年一次。

  二十二、低壓配電裝置及低壓電器的定期檢查,應在雷雨季節和冬季降到高峰到來以前進行,事故或掉閘后應立即進行維修檢查,其間隔每年不少于兩次。

設備管理制度11

  選礦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應實行責任制,要明確各級人員、各個崗位對設備維護的責任。

  一般可分為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對重點設備進行日常點檢和群眾性評比檢查等。

  (1〕選礦設奮的日常維護

  要求操縱人員在每班生產中必須做到。班前對設備進行檢查、加油,班中要嚴格按操縱規程使用設備,尤其要注意設備運轉時發生的聲音、振動、溫升、油壓、異味等信號,以及限位、安全裝置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下班前對設備進行當真打掃擦拭,并將設備狀況記錄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維護是設備維護的基礎,是預防故障或變亂發生的'積極措施,應當嚴格制度化。

  有些設備可以執行周末維護,主要工作內容與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范圍及程度高于日常維護。周末維護一般規定在周末下班前進行,主要目標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整容和防腐。

  (2〕選礦設備的定期維護

  目的是減少設備磨損、消除變亂隱患,延長使用壽命。維護工作以操縱工人為主,由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進行。定期維護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對設備易保養部位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和檢查,徹底清洗設備外表和內部,疏通油、水、氣路,清洗和更換密封零件和過濾元件。檢查和調整各共同部分的間隙,緊固各部位的連接或相關零件,由維修電工按要求對電氣部分進行維護保養。

  定期維護完成后,應對調整、修理、更換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記錄,尤須將未解決的問題記錄清楚。關于維護周期,一般為工作500小時進行一次。維護周期及每次維護時間還應根據設備結構、生產條件、維護水同等不同情況合理地確定,并經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加以調整。可將定期維護內容歸納為‘四要”、‘六無’以便于記憶。四要。部件清洗要解體,傳動部位要靈活,共同間隙調整好,安全裝置要穩妥。

  六無:緊固部件無松動,各部清洗無死角。導軌滑道無油垢,油路暢通無漏跑,冷卻系統不漏水,遺留問題記錄好。

設備管理制度12

  1、井下設備報廢權限歸企業管理辦公室,其他單位均無此權限。

  2、凡需要報廢的生產設備,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報告,由企業管理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認真鑒定認可后填寫設備報廢單;或者企業管理辦公室根據廠發展要求,經主管廠長批準后,通知使用單位,辦理設備報廢手續。設備報廢單一式三份,計財部、使用部門、企業管理辦公室各存一份。

  3、凡符合下述條件之一時,可按規定申請報廢。

  3.1設備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主體結構陳舊主要部件已

  磨損破壞,精度低劣,已達不到最低的.工藝要求,無修理價值或不能調出者。

  3.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遷移,因建筑物改建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毀者。

  3.3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使設備遭受嚴重損壞無修復價值者。

  3.4腐蝕過甚,絕緣老化,磁路失效,耗能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無修復價值或繼續使用易發生危險者。

  3.5自制非標準設備經生產驗證和技術鑒定不能使用而無法修復、改裝和調出利用者。

  3.6公司發展規范需要變更者。

設備管理制度13

  1機電設備更新的標準:

  1.1設備的事故率顯然提升,已不能滿足生產的需要;

  1.2設備的已經落后,效率低下,耗能高、材料消耗很大,市場上已經沒有配件供給。

  2機電設備的更新方案:各使用單位按照設備的使用運行狀況,提前一

  年提出設備更新方案,經廠部討論同意后,上報公司職能部門。

  3設備選購到位后,進入安裝程序。

  4通用設備的安裝原則上由本公司自己組織安裝,如:膠帶機、刮板機等。特別設備由專業施工隊伍或廠家負責安裝。

  5安裝前由施工單位編制具體的.《施工平安技術措施》,經相關部門匯審簽字后方可組織施工。

  6安裝前要作好充分的預備工作。如:工具、材料等。

  7正式施工前,要仔細組織各級施工人員學習《施工平安技術措施》;施工時要嚴格貫徹落實《施工平安技術措施》。

設備管理制度14

  一、備品備件的計劃管理

  1、備件需用計劃應分類編制一般分為:

  ⑴、維護需要的備件,即易耗、常換件。

  ⑵、大、中修需用的備件,即非常換件。

  ⑶、事故性需用的.備件,即主要結構件。

  ⑷、進口備件,即引進設備專用備件。

  2、全年備品備件需用量,應根據生產計劃和定額計算結果,經四查(查廠庫存、車間庫存、廠外訂貨、機修加工計劃)以后確定的實際需用量進行編制,四查由設備管理員負責。

  3、每年備品備件需用計劃編制時間應由設備管理部門在11月底布置下達,各生產工段部門應在12月10日前上報設備管理部門,在12月20日匯總審核上報主管生產領導審批。

  4、屬大、中修、事故性備件,必須分別單獨編制計劃,不能混淆。

  5、月度只安排補充急需的關鍵備件,定項、定量、定時供應。

  6、備品備件計劃,應將名稱、規格、型號、材質、數量、廠家名稱、設備名稱等填寫齊全,準確無誤,滿足訂貨要求。

  二、事故備件的處理

  設備發生事故所需的備件,必須按特殊情況處理,要千方百計迅速解決,盡快恢復生產。

  三、對外訂貨管理

  1、嚴格按年度需用和臨時急需的月計劃開展訂貨工作,不重訂、不漏訂、不錯訂。

  2、嚴格按照備品備件規格及性能要求,擇優選廠,比價比質比服務訂貨。

  3、訂貨合同規定的備品備件名稱、型號規格、材質、數量、單價、交貨期、質量標準、到站、結算方式等欄目必須填寫清楚、準確無誤。

  4、非標準件的加工由維修單位委托加工。

  5、備件到廠后經檢驗發現質量問題,訂貨員必須負責及時聯系處理,不得影響生產需要和造成經濟損失。

  四、備件、部件的修復再生

  設備檢修更換下來的備件,尺寸不符合要求、機械性能并沒有變化的備件,應采取堆焊、噴鍍等修復方法,使其再生,這是節約備件、降低費用的有效途徑。對于修復利用有貢獻維修人員應按照“獎勵條例”執行。

  五、備件的報廢

  1、腐蝕嚴重或超限使用,又不能修復的備件。

  2、技術落后的備件。

  六、本制度由生產廠檢查,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監督執行。

設備管理制度15

  1、礦井上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和10kv及其以下的電氣安裝工程,按《煤礦機電安裝工程質量標準及檢驗評級試行方法》舉行驗收。

  2、新安裝的.設備在使用前必需由礦機電主管工程技術人員組織有關人員具體討論說明書內容,并制訂出操作規程。在使用初期,主管工程技術員要常常檢查其運行狀況。

  3、新設備安裝必需有安裝設計,施工單位嚴格根據平安規程和設備說明書要求舉行安裝,對隱蔽工程應有工程記錄。

  4、施工單位對新設備,或經大修后的設備舉行驗收,凡未經檢修好的設備嚴禁繼續使用。

  5、設備安裝完畢后,由機電動力科組織相關業務部門人員,施工單位及使用單位共同按施工圖與安裝質量驗收標準舉行驗收。

  6、在設備試運轉驗收中,普通設備空運轉24小時,帶負荷運轉24小時無故障,無異樣才算合格,特別設備按相關標準驗收,如發生故障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由安裝單位限期舉行處理,合格后方能移交。

  7、大型設備或關鍵設備按相關規定要求舉行調實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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