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設備的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儀器設備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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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各類電教器材的保管工作,安放到位,定期檢查,確保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2、負責班級電教設施管理,加強對班級教師正確使用電教設備的指導和培訓。
3、負責運用電教多媒體教學的指導、管理和推廣工作。
4、對電教設備變動情況要及時登記在冊,保證電教硬軟件目錄清楚。
5、負責全園大型活動的音響設施準備。
6、負責全園電子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負責管理幼兒園網站,及時更新整理內容。
7、參與管理并帶好教學班教學工作,按要求按時完成電教工作任務,積極配合園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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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院報廢、積壓儀器設備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報廢和積壓儀器設備的再利用價值,根據《沈陽職業技術學院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要規定適用范圍只限于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儀器設備。
第三條 資產管理處負責學院報廢與積壓儀器設備的處理工作。
第二章 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理
第四條 儀器設備的報廢,要進行嚴格的技術鑒定。經鑒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視為報廢儀器設備。
1、費用接近或達到同類新產品價格的設備。
2、無修復價值的或已無法修復的設備。
3、陳舊過時,精度或技術指標都無法恢復的設備。
4、粗制濫造,技術質量不過關的試制或自制的產品。
5、因產品更新換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屬國家統一公布淘汰的產品。
第五條 凡確定為報廢的儀器設備,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應到學院資產管理處領填《報廢單》,將技術鑒定結果詳細填寫在報廢單上,經本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相關主管部門領導審查簽字,最后報資產處審批。
第六條 價值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儀器設備報廢,除履行上述手續外,還應補充該設備從購置到報廢全部過程的使用效益報告(包括機時數、培訓人員總數、科研項目總數、獲獎情況等)經主管校領導簽字后由資產管理處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報廢。
第七條 報廢儀器設備處理的時間,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況做臨時處理。
第八條 報廢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議價小組對廢品進行統一作價處理。
第九條 廢舊儀器設備殘值收入一律上繳學院財務。
第十條 凡可重新利用的儀器設備,都要逐級建賬。所有領用、建賬手續,由領用單位資產管理員到資產管理處辦理。
第三章 積壓儀器設備的處理
第十一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視作積壓儀器設備。
1、因學院教學、科研、開發等任務發生變化或者專業方向的轉變,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滿足科研開發要求的。
3、重復購置多余的
第十二條 經各部門確認的積壓儀器設備,在上交時,可先將積壓清單報資產管理處,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大型儀器設備就地封存,等候處理。
第十三條 資產管理處將各部門上報的積壓儀器設備信息在校園網公布,對積壓儀器設備進行公開招標拍賣。
第十四條 如果有校內部門需求積壓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辦理辦理校內轉移調撥手續。
第十五條 如果積壓儀器設備的需求方屬校外單位,由資產管理處辦理對外銷售手續。
第十六條 處理積壓設備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學院財務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校發此類文件自行廢止。本規定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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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儀器設備必須做到帳、卡、物相符,有專人管理,并每月清查一次。
二、貴重精密儀器設備要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使用,未經培訓或未掌握操作技術者及未經允許者不得使用。
三、貴重儀器設備要建立技術檔案、使用日記。使用后由使用人和管理人檢查、簽字。
四、儀器設備必須保持完整配套,不得肢解,配件不可移作他用。
五、儀器設備要做到防潮、防塵、防震、防腐蝕,精心愛護,小心使用,發現故障及時檢修。若因違章或大意造成損失者,將按學校“儀器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酌情處理。
六、每學年度對貴重精密儀器進行一次校檢,對存在問題及時解決,長期保持其可用狀態。
七、為避免積壓、提高利用率和利用價值,儀器設備可以重新調配。在有專人管理的原則下,某些儀器設備可以實行公用或借用辦法。
八、儀器設備報廢必須按學校規定辦理申請、鑒定、審批手續,不得自行處理。
九、根據崗位責任制要求,實驗室人員要不斷掌握和提高有關儀器的'操作技術,以減少操作合指導失誤所造成的損失。此外,通過培訓等方法,還要掌握一般檢修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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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加強對儀器設備檔案的管理,妥善收集與管理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的相關資料,制定本細則。
2、適用范圍
2.1本細則適用于醫院對重點儀器設備資料的管理,包括設備說明書、合格證、維修證、圖紙等全部隨機資料及后續服務資料。
2.2本細則僅針對儀器設備檔案的管理,從屬于醫院《檔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圍
3.1凡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進口和國產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設備,必須建立檔案。
3.2凡屬歸檔范圍內的儀器設備的購置申請報告及批復文件,應存入該儀器設備檔案內。
3.3凡屬歸檔范圍內的儀器設備,到貨后應由藥械部的兼職檔案人員參加開箱驗收,詳細填寫驗收報告(一式兩份)并存檔備案。
3.4凡屬歸檔范圍內的'儀器設備的全套隨機技術文件、儀器設備說明書、樣本、圖紙、技術操作規程、合格證及安裝調試等材料,均為存檔范圍。
3.5已建檔的儀器設備在管理、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應歸檔,不得隨意亂放,以免丟失。
4、工作要求
4.1藥械部的兼職檔案員負責儀器設備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維修和使用統計工作。
4.2儀器設備檔案內的文件材料,要按時間順序排列,用鉛筆編寫頁號,凡有文字的頁面,都要編號,正面標在右上角,背面標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寫卷內目錄。
4.3儀器設備檔案應一式三份,原件交院辦(人事行政部)檔案室,一份復印件留在設備使用部門備用,一份復印件在藥械部存檔。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監督、檢查檔案管理情況和設備使用情況。
4.4儀器設備檔案應放置在專用的檔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壞和散失。
4.5儀器設備檔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須借用時,應經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同意。
4.6辦理借閱手續后借出的檔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毀壞和遺失,并應按期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由借用人負責賠償。
儀器設備的管理制度5
一、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負責檢查、督促關鎖門窗,關閉水、電開關,切斷電源,清除室內外的木屑、廢紙等易燃物品。
二、提出和改進安全措施,管理好消防安全器具,并保持室內整齊、清潔。
三、實驗室鑰匙的管理應由實驗室主任掌握,鑰匙的'配、發要院(系)辦公室備案,不得私自配制鑰匙或給他人使用。
四、嚴禁在實驗室內吸煙、吃東西,不準帶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
五、非工作需要嚴禁在實驗室內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和空調,使用電爐和空調等電器時,使用完畢必須切斷電源。
六、加強用電安全管理,不準超負荷用電,對電線老化等隱患要定期檢查,及時排除。
七、實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建立清掃制度,嚴禁在實驗室堆放雜物。
八、如有盜竊和意外事故發生,不得隱瞞,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院領導,并保護好現場,寫出事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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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測儀器設備的驗收,由質檢部成員負責人組織進行,同時組織其安裝、調試和檢定工作。
二、檢測儀器設備由質檢部負責保管,使用和日常保養,定期進行檢定工作。
三、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超范圍和帶病工作。使用中如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待恢復正常,并經檢驗后,方可繼續使用。
四、儀器設備每季度進行一次保養。
五、儀器設備要按期請計量部門進行計量檢定。當精度達不到規定時,應按檢定結果降級使用,并更換標志。
六、當儀器設備的計量精度經檢定達不到最低精度標準,且無法修復時,由質檢部負責人提出報廢申請,上報批準報廢。
七、儀器設備由各項目試驗組統一管理,每臺儀器均應有使用說明、操作規程和檢驗校準時間、記錄及保管人,建立儀器設備檔案。
八、新購的儀器設備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合格方可使用,能正常使用的各種儀器應定期檢查,所有檢查都應做好記錄。
九、儀器設備調試、校準記錄應由技術負責人負責記錄。在使用中自檢情況和故障情況應有測試人員做好記錄。
十、檢驗設備、計量儀表使用時要做到用前檢查,用后清潔干凈。
十一、檢測人員必須自覺愛護儀器設備,保持儀器設備整潔、潤滑、安全、正常的使用狀態。
十二、檢測人員要遵守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做到管好、用好,會保養、會使用、會檢查,會排除一般性故障。
十三、游標卡尺暫定使用期限為3年,在正常操作情況下磨損、報廢不追究使用者責任,使用期限內丟失的按采購價和3年比例賠償。超過使用期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將根據使用狀況和延期使用的時間長度給予獎勵,超過使用期限丟失的罰款50元,但獎勵部分仍然有效。
十四、分發給各部門的測量設備,當員工調換崗位或離開公司前應將所使用的測量設備歸還于質檢部,質檢部做好《計量儀器跟蹤表的》登記工作。
十五、游標、千分尺鑒定周期為6個月,硬度計、液壓式拉力試驗機鑒定周期為1年。
儀器設備的管理制度7
1、各儀器設備均建立檔案統一管理,內容包括儀器編號、名稱、品牌型號、購置日期、使用說明書、操作手冊、維修手冊等原始資料,由專人保管。
2、工作人員操作精密儀器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并經科主任批準后方可上崗。
3、建立健全專業實驗室的儀器操作手冊,使用時嚴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員對儀器要定期保養維護,并有保養和維修記錄;儀器要有明顯的狀態指示(使用、維修、停用);科主任定期檢查。
4、建立儀器設備檢定和校準程序,按期進行強制檢定或自檢(貼有明顯的.標記);按儀器使用說明書的規定周期,使用配套校準品校準儀器。有檢定及校準記錄,定期檢查。
5、儀器使用前必須檢查是否完好,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保管人員和科室領導,不能私自亂動亂修。嚴格按照標準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儀器使用參數。
6、儀器使用前必須檢查儀器,清洗液,清理操作臺及登記使用情況。
7、注意保持儀器衛生整潔,嚴禁在室內抽煙,吃零食,非儀器操作人應盡量少入。
8、注意儀器安全,防火防盜防水,隨手關門。
9、保管人員定期檢查及糾正各種儀器,每天了解儀器運轉情況及試劑使用情況,負責儀器的整潔,安全,經常檢查儀器水、電供應。
儀器設備的管理制度8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預防醫源性疾病,防止環境污染,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含義)。
本規定所稱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以下簡稱無菌器械),是指按照無菌器械進行產品注冊,并在產品包裝上標示“無菌”、“一次性使用”或者有不得重復使用等類似表述的醫療器械。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的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使用、銷毀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第四條(管理部門)。
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藥品監管局)是本市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使用、銷毀的監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區縣藥品監管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使用、銷毀的監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衛生局負責組織、指導和督促本市醫療機構的無菌器械使用及其銷毀工作。
環保、工商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無菌器械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企業的開辦條件)。
開辦無菌器械生產企業,除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熟悉無菌器械生產的專業技術人員和2名以上專業檢驗人員;。
(二)有與其無菌器械生產相適應的空調凈化系統、潔凈區域和生產環境。
開辦無菌器械經營企業,除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有與其無菌器械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地,做到營業場所和倉庫分開設置,倉庫內無菌器械與其他醫療器械分區儲存。
第六條(質量體系要求)。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在原廠址或者異地新建、改建、擴建潔凈廠房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市藥品監管局對無菌器械質量體系進行初審、質量體系現場審查和產品抽驗檢測。
第七條(企業質量管理規范)。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醫療器械質量體系專用要求、無菌醫療器具生產管理規范及生產實施細則的要求組織生產,并定期組織內部質量審核。
第八條(潔凈區域)。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對其生產環境中的潔凈區域進行重點監控,及時記錄溫度、濕度、菌落數等參數,保證生產環境符合國家有關無菌器械生產環境的要求。
第九條(原材料和部件)。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無菌器械所使用的原材料、部件,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相關要求。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無菌器械所使用的原材料、部件,應當與注冊批準時確定的原材料、部件相一致。在生產過程中需要變更原材料、部件的,應當向市藥品監管局備案。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對購進的原材料和部件,應當進行合格驗收或者檢驗。
第十條(產品批號檔案)。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建立無菌器械產品批號檔案。產品批號檔案包括產品的原材料批號、生產批號和滅菌批號等資料。
產品的批號檔案應當真實、完整,準確反映生產的全過程。產品批號檔案的保存期限應當不少于無菌器械有效期滿后兩年。
第十一條(包裝)。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從符合生產實施細則規定條件的單位購進用于無菌器械的包裝材料或者小包裝,并建立產品包裝的購入、儲存、發放、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的無菌器械小包裝應當按照一次使用量的要求,實行單包裝。不得在小包裝內附有重復使用的零配件。
第十二條(標簽)。
在無菌器械的包裝上,應當按照規定印有或者貼有一次性使用無菌器械的標簽,標注“無菌”、“一次性使用”的字樣或者不得重復使用的符號。
無菌器械的標簽應當有經批準的使用說明,并注明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滅菌方法和有效期等內容。
第十三條(不合格產品的處置)。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對不合格的產品、部件,過期、失效的產品,或者廢棄的產品小包裝及其標簽,應當在廠區內就地毀形或者銷毀,并予以記錄。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對不合格的產品、部件,過期、失效的產品,或者廢棄的產品小包裝及其標簽,經就地毀形后,作為工業固體廢物處置,不得隨意傾倒、丟棄。其處置應當符合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質量跟蹤制度)。
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建立無菌器械質量跟蹤制度,無菌器械產品銷售或者購銷的記錄應當真實、完整,做到銷售、采購能夠追查到每批產品的質量情況。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的銷售記錄,應當包括銷售日期、銷售對象、銷售數量、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等。
無菌器械經營企業對安全性、有效性必須加以控制或者嚴格控制的無菌器械,購銷記錄應當包括購銷日期、購銷對象、購銷數量、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型號規格、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經辦人、負責人簽名等。
無菌器械產品銷售記錄或者購銷記錄及有效證件的保存期限,應當不少于產品有效期滿后兩年。
第十五條(防止損害措施)。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無菌器械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仍然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應當立即中止生產、停止出售;已售出的,應當采取緊急措施告知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和使用者暫停銷售或者使用,并召回該批號產品,同時向市藥品監管局報告。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的無菌器械存在前款情形,且生產企業未采取前款規定的措施的,市藥品監管局可以要求生產企業中止生產、停止出售,并對售出的該批號產品采取召回措施。
有關醫療器械行業協會發現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的無菌器械存在嚴重缺陷,可以向市藥品監管局提出相應的建議。
第十六條(年度核驗)。
市藥品監管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進行年度驗證時,應當對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實施醫療器械質量體系專用要求、無菌醫療器具生產管理規范及生產實施細則的'情況一并進行核驗。
第十七條(生產環境的監督檢測)。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無菌器械生產環境要求,對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潔凈區域的環境狀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測。發現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的生產環境不符合國家有關無菌器械生產環境要求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企業限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合格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公告,并在企業監管檔案中予以記錄。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日常監督檢測,應當遵守規定的程序。對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實施臨時性的抽檢,應當當場出示檢查通知。
進行日常監督檢測時,不得影響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的正常生產和經營活動。
第十八條(進貨驗收)。
醫療機構應當從依法取得經營資格的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企業采購合格的無菌器械;其中購買國家規定的二、三類無菌器械的,應當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生產、經營企業采購合格的無菌器械,并驗明產品的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
醫療機構不得購進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無菌器械。
第十九條(儲存保管的要求)。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無菌器械存放要求,妥善保管無菌器械,并與其他醫療器械分區儲存。
第二十條(使用前的檢查)。
在無菌器械使用前,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操作規程檢查無菌器械的包裝。對小包裝出現破損或者超過有效期等情形的無菌器械,應當停止使用。
醫療機構對植入人體的無菌器械應當建立使用檔案。
第二十二條(使用后的毀形和消毒)。
對使用后的無菌器械可以當場毀形的,醫療機構應當要求使用者當場毀形;不能當場毀形的,應當在本醫療機構內進行集中毀形;手術刀等銳器沒有能力毀形的,應當存放在有警示標志的專用容器中。
醫療機構應當將毀形和不能毀形的無菌器械進行消毒,并存放在有警示標志的專用容器中。
第二十三條(集中銷毀及其記錄)。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及時將消毒后的毀形和不能毀形的無菌器械送至經依法許可的從事醫療廢物處置機構進行集中銷毀處置。
醫療機構應當記錄無菌器械送交銷毀的情況。
第二十四條(禁止情形)。
醫療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二)使用過的無菌器械應當銷毀而未銷毀的;。
(三)將使用過的無菌器械出售給他人的;。
(四)將使用過的無菌器械隨意傾倒、丟棄的;。
(五)未毀形和消毒,將使用過的無菌器械送交本醫療機構以外進行處理的。
第二十五條(對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對不合格的產品、部件,過期、失效的產品,或者廢棄的產品小包裝及其標簽未毀形或者銷毀的。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給予警告,或者給予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未建立產品批號檔案,或者偽造產品批號檔案的;。
(三)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未建立產品銷售或者購銷的記錄,或者偽造產品銷售或者購銷的記錄的。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將不合格的產品、部件,過期、失效的產品,或者廢棄的產品小包裝及其標簽隨意傾倒、丟棄,或者處置違反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的,由環保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第二十六條(對使用、銷毀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予以處罰:
(二)使用過的無菌器械應當銷毀而未銷毀的。
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將使用過的無菌器械出售給他人的;。
(二)使用過的無菌器械未毀形和消毒,送交本醫療機構以外進行處理的;。
(三)無法證明使用過的無菌器械通過合法途徑處置的。
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給予警告,或者給予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記錄使用過的無菌器械送交銷毀情況的;。
(二)未按照規定存放、保管或者儲存無菌器械的。
醫療機構違反環境保護有關規定,隨意傾倒、丟棄或者違法處置使用過的無菌器械的,由環保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第二十七條(實施日期)本規定自10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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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護理人員必須遵守消毒滅菌原則,按照衛生部《消毒技術規范》,凡是高度危險性物品,必須選用滅菌法滅菌;凡中度危險性物品,可選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險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潔處理。
2、根據物品的性能選用適當方法進行滅菌消毒。連續使用的'氧氣濕化瓶應每天消毒,每日更換滅菌水。備用的氧氣濕化瓶應每周消毒1-2次。手電筒、血壓計、聽診器、微量泵、心電監護儀、除顫儀等儀器,應保持清潔,每周擦拭消毒1-2次,疑有污染時隨時消毒。開口器、壓舌板、口咽通氣管、簡易呼吸囊等每次使用結束后進行終末消毒,干燥保存。霧化器、吸引器、呼吸機等器材管道定期或每次使用結束后行終末消毒,干燥保存。
3、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領用、保管、使用、處理、毀形等各環節,應嚴格按照《浙江省醫療衛生機構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管理規范》執行,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物品在密閉保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毀形及浸泡消毒。
4、有儀器設備、搶救物品消毒專用登記本,每次消毒后應及時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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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使用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建立儀器檔案,并顯示儀器使用狀態。儀器檔案內容包括:儀器的技術資料(中英文名稱;廠商;型號/證書;出廠日期;購買日期/合同日期;價格;操作手冊;檢測主要原理;本科管理人員;應用環境和條件;檢測精密度;年檢測標本量和產值),保養維修登記,使用登記,儀器操作規程和保養方法。
二、每臺儀器均由專人保管,制訂各類儀器的使用、保養和維修的程序,在規定期限內做好保養、校正,以保證儀器的可靠性。
三、每臺主要儀器都要提供標準化操作流程(SOP)和指南,未經培訓者嚴禁擅自開啟儀器設備。未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而造成儀器損壞的.,視情節輕重,按院有關規定處理。
四、貴重設備指定專人負責、使用、保管和維護,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儀器設備的性能,能夠排除一般故障,保持儀器清潔、干燥、運轉正常。不用時定期檢查和通電。
五、每臺儀器設備每次使用、維修及保養都應有使用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以便查考。
六、根據各儀器使用的規定,定期進行校準,或者當試劑全部更換、大保養、更換主要零件、出現不正常偏移及認為有必要時,都要對儀器進行校準,并記錄。
七、所有儀器設備未經相關部門的同意不得隨意借出使用。
八、儀器設備保養,分為預防性保養和常規保養。一般在儀器設備的操作手冊中有詳盡的書面說明,使用者應按其規定執行。常規保養指每天開始工作前和結束工作后規定做的保養工作;預防性保養指定期(一周,一月)做的保養工作。有些零配件、材料雖然沒有出現損傷現象,有時亦要定期更換。
儀器設備的管理制度11
一、儀器要分類編號、入帳。帳目、標簽、實物編號要統一,帳物要相符。
二、儀器入庫要認真驗收。入庫后要分科、分類定位存放,貼好標簽,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塵、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儀器標本要定期保養,損壞的要及時修復。
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品要在地窖或專柜中按規定要求存放,并嚴格管理。
四、存放貴重精密儀器的或專柜要有可靠平安的防范措施。
五、所有的'儀器領用、歸還都要旅行登記手續,并認真驗查儀器的使用保管情況。教學儀器只供教學使用,不準個人借用。
六、實驗市,應認真移交手續,移交時要有主管參加,按帳點物,逐件移交。帳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認真登記。移交完畢,需制書面文件。由三方簽字。
七、儀器室要保持清潔衛生,用國的玻璃器皿要及時清洗,晾干,歸類存放。
八、對因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責任,嚴肅處理。九、實驗完畢,要清理物品,關閉水源電源,搞好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帶出實驗室。
十、要保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材料,保護實驗室設施,不在桌、凳和墻壁上涂寫亂畫。
儀器設備的管理制度12
儀器設備是檢驗工作的重要物質保證。化驗室配備正確進行檢測所要求的所有抽樣和檢測儀器設備,并使儀器設備處于受控、良好、有效的狀態,以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合法。
本制度適用于茂源化工化驗室檢測儀器設備的管理。
儀器設備管理
1、儀器設備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完好)、“三防”(即防塵、防潮、防震)、“四會”(即會操作、會保養、會檢查、會簡單維修)、“四定”(即定人保管、定人養護、定室存放、定期校驗),保證儀器設備性能安全可靠。
2、化驗室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負責為所管儀器設備建立技術檔案。檔案內容包括該機附帶的各種資料(說明書、合格證、電路圖、裝配圖、附件清單、裝箱單證等)及設備技術卡片(驗收報告、維修、校驗記錄等)。
3、儀器設備管理人員應定期對所管儀器設備進行維護、檢修和標定,認真填寫儀器設備使用、維修記錄,經常保持儀器設備的完好可用狀態。
4、儀器設備發生損壞、丟失或其它事故時,應迅速查明原因。
5、儀器設備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帳、物、卡,做到帳、物、卡完全相符。
6、未經儀器設備管理人員的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動、調換、借出或拆分儀器設備。
7、化驗室固定資產、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要做到帳、物、卡清楚、準確。
8、新購設備及時驗收入帳、填卡、編號,庫內物品分類放置,出、入帳手續清楚。
9、嚴格執行儀器設備借出制度、損壞、丟失賠償制度。
10、做好儀器設備的防塵、防潮、維護保養等工作。
11、保管好儀器設備的隨機資料,以備查閱。
儀器操作管理
由于儀器結構精細、嚴密,如果操作不當,就可能使儀器損壞或引起結構變化而降低精度,縮短儀器的使用壽命。因此,測量人員必須本著對公司、集體財產極端負責的精神,從思想上高度重視起來,對儀器做到:精心愛護、正確使用。
一、儀器的搬運
1、儀器必須由測量人員攜帶,不得碰撞,不得倒放。
2、儀器托運,必須放在裝有軟墊的防震箱子中,并在箱外標明“不得倒置”的字樣,寫上“光學或電子儀器,小心輕放,嚴禁重壓”。必要時應派人護送。
3、儀器由汽車運送時,要防止顛波和震動,一般應放在車的前部軟墊上,或由人抱住放在腿上,亦可背在背上,不得放在車箱底柜上。
4、短距離搬站時,儀器要豎著拿,使儀器保持垂直軸的鉛垂狀態,切不可橫扛在肩上,以免碰傷儀器或損壞儀器的軸系。
二、儀器的開箱,裝箱和關箱:
1、儀器打開后,先熟悉各部件的相應位置,取儀器時,一手握支架,一手托基坐或雙手握支架,慢慢取出。
2、儀器在裝箱前,觀測人員不得離開儀器。
3、儀器裝箱時,應根據儀器類型,固定或松開制動螺旋,各部件按各自位置放妥當后,方可輕輕合上箱蓋,并扣緊兩旁的搭鉤。
4、關箱時要注意檢查工具及附件,看是否安放穩當,以免運輸過程中竄動,碰壞儀器部件。
5、箱和蓋罩,感到有障礙時,應查明原因,排除后再加蓋。嚴禁硬壓、硬扣。
三、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對于儀器性能不了解時,不得私自擺弄儀器,必須在熟悉儀器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2、要注意防曬、防淋、防潮、防震動。萬一儀器受潮,應放在陰涼通風處,晾干后再裝箱。
3、儀器操作時要用力均勻,使用過程中,儀器各螺旋不要旋得過緊,以免滑扣和損壞。微動螺旋宜用中間部分,作業完畢后應將所有微動螺旋旋至中央位置。
4、作業時必須由一人單獨操作,因故換人時,必須先檢查中心螺旋是否旋上或擰緊,以防操作或搬站時將儀器摔下。
5、不得輕易拆卸儀器的任何一部分,因拆卸次數多會影響其測量精度。
儀器保養管理
1、儀器應存放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室內,儀器室要經常開窗通風,室溫控制在0度—30度之間,儀器箱內應經常換干燥劑。
2、儀器使用完畢后,要用絨布或干凈的毛刷清除儀器表面的灰塵,清潔外露的光學器件時,應用脫脂棉或擦鏡布(紙)輕輕擦拭,切不可用手帕或衣服擦拭光學另件表面。
3、儀器被水淋后,要用柔軟的干布及時擦干儀器,不要將潮濕的儀器放入箱中,應使儀器和儀器箱在干燥的環境中涼干。
4、要經常檢查儀器各部件、螺絲、螺旋、架腿的緊固螺絲等是否松動,若松動應及時擰緊。
計算機管理規定
1、計算機室由專人管理,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機房使用計算機。使用計算機者必須填寫運行記錄。
2、計算機室的所有物品未經領導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或借與他人使用。
3、計算機室管理人員要加強計算機軟盤的管理,不得隨便刪除、拷貝機器內的程序和文件,不準在機房觀看任何光碟,不準使用沒有經過殺毒的外來磁盤(軟盤、U盤、移動硬盤),以防止計算機病毒的侵入。
4、計算機室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要認真做好各項預防工作。
5、加強計算機室的清潔衛生管理,定期進行清理,任何人不得將飲料和食物帶進機房,以確保室內衛生整潔。學生實驗完畢必順將計算機關閉、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6、定期對計算機進行清潔保養,確保設備能夠正常使用。
7、在計算機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現象應即停止操作并向領導及有關人員匯報,以便及時做出處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8、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9、凡違返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儀器設備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院儀器設備的維修管理,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根據《z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和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院的儀器設備維修工作由教務處與總務處組織實施。教務處主要負責學院實驗室所屬儀器設備和多媒體教室設備的維修,其他儀器設備的維修由總務處負責。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儀器設備維修,是指用學院儀器設備費購置,供給學院教學、科研、行政等單位使用,并在學院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建帳的儀器、設備、設施,也包括已在學院申報立項的自制儀器設備的維修。
第四條儀器設備維修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1、擬定學院年度儀器設備維修管理計劃;
2、負責學院儀器設備維修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技術服務;
3、建立健全儀器設備的技術維修登記與統計制度。
第二章維修原則
第五條儀器設備維修應當貫徹勤儉節約、修舊利廢、自修為主、外修為輔的原則,充分發揮校內技術優勢。
第六條教學科研單位應當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內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指導儀器設備使用和保管人員做好技術維護工作。
第七條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屬于人為或違反操作規程等非正常損壞的儀器設備,應當按《zx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經批準維修的儀器設備,正常損壞的零配件確須更換的,應當先交舊后領新,屬消耗性的零配件應從各系、處、科室事業費中支出。
第九條要重視儀器設備尤其是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技術改造工作。應有計劃地對陳舊儀器設備進行技術改造,使之重新發揮作用。
第三章維修方式
第十條預防性檢查
在開學前、期中、期末三個關鍵時間段,儀器設備的使用、保管人員對儀器設備的技術狀況進行測試,確保教學和科研的順利進行。
第十一條日常性維修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經常性的儀器設備維修、保養和登記制度,安排專(兼)職人員負責日常技術維護、保養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防止儀器設備帶病運轉。對大型精密儀器設備應定期進行技術指標測試,防止障礙性事故的發生。
第十二條針對性檢查
當發生突發性的事故現象或較大面積的故障現象時,維修人員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可以不對發生故障的儀器設備進行全面的技術測試,以恢復儀器設備的使用功能為維修重點,保證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十三條全面性維修
教務處和總務處應當組織技術人員定期、分批對技術狀況較差的儀器設備進行全面、徹底的維修和檢測,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應當進行分解,對照規定的技術條件和指標,對各功能部件進行全面的鑒定,及時更換部分常用部件和易損部件,以徹底排除存在的故障隱患。在儀器設備到達規定的報廢期限之前,應當根據儀器設備的技術特點,安排若干次全面性維修,以最大限度地延長儀器設備的使用壽命。
第四章維修范圍
第十四條對教學、辦公用儀器設備,學院將盡可能保證維修經費。
第十五條對不承擔教學任務,主要用于科學研究項目的`儀器設備,維修費用應從承擔的科研項目經費中支付。
第十六條對主要從事行政、后勤和對外技術服務業務的專用儀器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需要維修的,學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維修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該部門的經費或對外服務業務收費中全額支付。
第五章維修管理
第十七條儀器設備的維修審定,將依據儀器設備使用原始記錄為準,沒有使用記錄的,將被認定為零使用臺時,原則上不予維修。
第十八條儀器設備在保修期內出現故障,總務處與廠方(或經銷商)聯系,由廠方(或經銷商)保修。
第十九條對于已無修復價值或維修費用超過原值70%的儀器設備,原則上應予以報廢,不再修理。
第二十條對于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維修項目,在實施維修前應與維修單位(廠家或代理商家)簽訂維修協議,保證維修后的儀器設備在規定的時間內正常運轉。
第二十一條對儀器設備進行技術改造,應當向教務處或總務處提出擬改造儀器設備的技術、效益和經濟合理性的論證報告,經審查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第六章維修程序
第二十二條儀器設備需維修時,使用部門應當實事求是地填寫學院統一制定的《z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維修申報表》(見附件1),經審批同意后進行維修,對于價值較高的儀器設備,或一次性維修臺數較多、或損壞較嚴重的儀器設備,還應附上詳細的維修申報說明。
第二十三條維修過程中不改變報修儀器設備原有配置的,由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并組織實施,維修過程中需改變報修儀器設備原有配置的,須報總務處備案。單項(臺、件)維修費用在300元及以下的由份管院長審批,單項(臺、件)維修費用超過300元的由院長審批,不具備維修條件的部門需維修儀器設備時應向教務處及總務處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組織人員進行修理。維修完成后應填寫《z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維修驗收表》(見附件2)對維修的儀器設備進行檢驗驗收,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適當配備相應維修工具,大件(單價50元及以上)、套件由保管部門保管人員集中管理,小件工具可由使用人領用,并在教務處或總務處記入個人保管使用帳。維修工具歸本部門,領用人調離本部門時,應在一周內辦理移交手續或退還教務處或總務處,逾期按工具丟失處理。工具丟失按《zx職業技術學院損壞、丟失公物賠償辦法(試行)》執行。
第七章檔案管理
第二十五條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是儀器設備維修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單位應當建立完整、準確、系統的儀器設備技術資料檔案和維修記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要按臺建檔,一般儀器設備可按批建檔。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儀器設備驗收資料,包括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線路圖、保修證和其他技術資料。
2、在儀器設備使用過程中,進行的儀器設備保養維護、日常使用等活動形成的有關記錄。
3、在儀器設備維修過程中進行的預防性檢查、日常性維修、針對性維修和全面性維修等活動形成的有關記錄。
4、在儀器設備報修過程中,形成的《x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維修申報表》和《z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維修驗收表》等維修單據均應記入設備檔案。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和總務處負責解釋。附件:
1.z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維修申
儀器設備的管理制度14
附屬醫院檢驗量器、衡器、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操作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熟練掌握有關儀器的性能,嚴格遵守儀器的操作規程,熟練地進行操作。
2、量器使用后必須進行清潔,放回原位,衡器使用后必須復位,量器、衡器必須定期校準。
3、實行專人專機,使用前應檢查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發現異常或故障,應立即向科主任匯報,不能擅自亂x修,按照正常渠道進行檢修。使用后須檢查儀器并恢復原位,清理好試劑、操作臺,做好使用、維護記錄。
4、儀器與儀器資料不分離,便于隨時查閱。儀器室內應有簡單的`操作規程。
5、進修實習人員原則上不能獨立使用儀器,必要時,應在老師嚴格指導和監督下進行操作,并由指導老師負全部責任。
6、做好儀器室的安全、清潔工作,嚴禁在室內吸煙、進食或接待客人。外來參觀人員必須經醫院或科領導同意方可接待。
7、保管人員應定期檢查及糾正各種儀器的指標,每天了解儀器的運轉情況、試劑的使用情況;檢查儀器的整潔、安全、水源和電源情況,努力延長儀器的使用壽命。
8、檢驗科主任應經常了解儀器室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9、檢驗儀器設備的申購按醫院規定的程序進行,從正常渠道進貨,并建立儀器設備使用檔案。儀器設備的報損按醫院有關規定辦理。
儀器設備的管理制度15
(一)、儀器設備的購置與驗收
1、各檢測室負責人根據檢測工作的需要提出購置檢測儀器設備計劃,填報《儀器儀器設備購置申請》,需寫出儀器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技術參數等;
2、供應商評審與比選、簽訂儀器設備購置合同;
3、當儀器設備到貨后,由主任組織驗收:按裝箱單和使用說明書核對儀器設備名稱、生產廠家、規格、型號、生產日期、出廠編號以及零配件、性能等是否相符齊全。若驗收合格,由辦公室負責進行編號、建卡、登記臺帳。驗收不合格,則與供應商聯系返修或退貨。
(二)、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
1、用于檢測的儀器設備,必須在投入使用前進行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儀器設備的日常管理由儀器設備管理員負責;
2、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格、具有一定的經驗和操作技能、熟悉檢測項目有關技術標準和法規、受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證上崗操作;
3、檢測人員現場檢測使用儀器設備,應根據檢測任務的需求提前提出儀器設備使用計劃,在儀器設備管理員處領取檢定合格的儀器設備,檢測人員在領取到儀器設備后,應仔細檢查驗收、簽認,使用完后及時歸還;
4、儀器設備使用過程中,使用人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每次使用都要填寫《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表》,如使用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應
1 / 根據儀器設備的量值溯源程序、儀器設備的維修程序等,填寫《儀器儀器設備維修申請表》報與中心試驗室主任;
5、儀器設備使用過程中,出現檢測數據異常,儀器設備使用人要分析原因,如屬儀器設備原因,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對此前造成的影響進行追溯,如涉及到客戶要及時書面通知客戶,必要時對樣品重新檢測,出具正確的報告;
6、儀器設備運行過程中應進行中間核查,以確保儀器設備的測量數據準確有效。中間核查按《運行檢查程序》辦理;
7、辦公室根據儀器設備使用情況,建立儀器設備年檢、周檢和校準計劃表,并負責對儀器設備進行定期校準、維修返回校準和自校等工作;
8、中心試驗室主任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有權對其中心試驗室的儀器設備進行合理調配;
9、需借用中心試驗室以外的儀器設備時,使用者必須對借用儀器設備的功能是否符合要求、有效的檢定證書、使用說明書等進行考核確認,然后以書面形式報辦公室備案;
10、精密、貴重、大型儀器設備的位置不得隨意變動,事前應征主任同意。重新安裝后,應對安裝位置、安裝環境、安裝方式進行檢查,并重新進行檢定或校準。
(三)、儀器設備的標識管理
1、辦公室應對儀器設備進行編制儀器設備管理號,并保證所有在用儀器設備都由唯一儀器設備管理號,并在儀器上標明;
2、儀器設備管理號編號規則:儀器設備管理號用X-XXX表示,2 / X表示各專業檢測室序號,XXX為3位有效數字的順序號;
3、在用儀器設備必須進行檢定或自校并做到標示明確(合格、準用、停用),以確定其狀態,以防止錯用。標志內容包括:儀器型號、編號、檢定(自效)日期、下次檢定日期和管理員;
4、每臺儀器設備均加以唯一性標識,如儀器設備編號、狀態標簽<紅牌.黃牌.綠牌>。三種標志應用范圍如下:
(1)、合格證<綠色>:凡計量檢定(包括自檢)合格者;
無法檢定,經對比或鑒定適用者;
(2)、準用證<黃色>:不必檢定,經檢查其功能正常者(計算機、打印機);
多功能檢測儀器設備,某些功能喪失,但檢測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經計量檢定合格者;檢測儀器設備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檢測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降級使用者。
(3)、停用證<紅色>:檢測儀器設備損壞者;
檢測儀器設備經計量不合格者;檢測儀器設備性能無法確定者;檢測儀器設備超過檢定、校驗周期者。
(四)、儀器設備維護
1、對經常流動的檢測儀器設備在搬運、貯存期間,應加以防護,應嚴格遵守儀器設備管理規定,避免受到顛簸、碰撞、跌落,防止損壞或丟失。如遇意外或丟失,應予以說明,并追查其責任人的'責任;
2、檢測儀器設備應按不同的狀態擺放整齊,對有缺陷或有懷疑的儀器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貼停用證標志,隔離存放,做出明顯標記,防止與合格檢測儀器設備混用或錯用;
3、經調試、修理后的儀器設備必須重新進行檢定,檢定合格后
3 / 方可投入使用;
4、中心試驗室儀器設備原則上一律不外借,如實在需要借出,需經中心試驗室主任批準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5、儀器設備應存放整齊。按儀器設備自身存放要求,存放在適宜的環境中,有特殊要求的儀器設備應根據要求專門存放。
(五)、儀器設備的維修、降級和報廢
1、儀器設備必須進行維修時,由各試驗室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中心試驗室主任批準后實施。維修情況存入儀器設備檔案;
2、修理后的儀器設備都應重新檢定(不論是否在原計量周期之內);
3、檢測儀器的技術性能降低或功能喪失、損壞時,應辦理降級使用或報廢手續;
4、凡降級使用的儀器應由儀器設備管理員提出申請、核實,由檢定單位確定其實際情況提出適用范圍的建議,經中心試驗室主任批準后實施。降級使用情況應載入儀器設備檔案;
5、凡報廢的儀器設備應由中心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員填寫《儀器儀器設備報廢申請單》,經中心試驗室主任審批后,存入儀器設備檔案。
(六)、儀器設備檢定
1、各試驗室負責人根據儀器設備和檢測試驗情況,制定需要檢定的儀器設備清單及儀器設備檢定計劃報中心試驗室主任審批;
2、儀器設備檢定計劃審批后,由各試驗室負責人按計劃完成儀器設備檢定工作;
3、設備管理員委托各試驗室建立本室儀器設備檢定周期表,并將各種檢定證書分類歸檔及建立中心試驗室儀器設備檢定周期匯總表。
(七)、儀器設備自校
1、各試驗室負責人應提交法定單位無法檢定的儀器設備清單;
2、質量負責人組織各檢測試驗室,根據儀器設備的檢測方法和原理,制定儀器設備的自檢方法;
3、各試驗室負責對儀器設備進行自檢;
4、各檢測試驗室做好《XX儀器設備自檢報告》交與辦公室,并建立儀器設備自檢周期表,設備管理員建立中心試驗室儀器設備自檢周期匯總表。
(八)、儀器設備檔案管理
辦公室應建立保管儀器設備檔案,包括的內容有:
1、儀器設備購置合同、驗收記錄、貴重儀器設備的驗收報告;
2、儀器設備檢定或自檢周期表、儀器設備檢定證書登記表;
3、使用記錄、儀器設備進出庫記錄;
4、儀器設備履歷書(名稱、型號、生產廠家、準確度等級或不確定度);
5、使用說明書、計量證書、校(檢)驗證書;
6、調試、維修、大修、維護、降級、報廢等有關記錄;
7、儀器設備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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