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站管理制度
現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電站管理制度1
1.水電站屬于重要生產部位,外來人員必須履行出入登記手續。值班人員合理使用安全防護用品,持有效證件操作,必須會撲救電氣火災和正確使用滅火器。
2.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來人員出入登記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管理制度。禁止在崗位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等,嚴禁擅離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巡回檢查制度,做好設備運行登記和工作記錄。
3.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水電機組、高低壓配電室內電器設備的性能及運行方式,掌握操作技術。所內不得堆放雜物及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氣需要巡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
5.進出高低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經常保持門窗完好,防止小動物進入和防盜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高低壓室。
7.停送電操作必須按照倒閘操作順序依次操作,杜絕帶負荷停送電。
8.用絕緣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高壓刀閘和油開關,都應戴絕緣手套,帶電裝卸熔斷器時,應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上。
9.在不可送電的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上都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設備遮攔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
10.在春秋季檢修或臨時工作需要停電時,值班電工應該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驗電、裝設臨時接地線、裝設遮攔和懸掛警示牌,會同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無電,并交代附近帶電設備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后雙方辦理許可開工簽證,方可開始工作。嚴禁約時或者電話通知停送電。
11.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撤離,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員交代清楚,并共同檢查,然后雙方辦理工作終結簽證后,值班人員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復送電。在未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前,值班人員不準將施工或檢修設備合閘送電。
12.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并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設備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13.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未拉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應視為有電,不得觸及設備,以防突然來電。
14.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時,值班人員可不經聯系立即斷開有電設備的電源,以進行搶救。
15.電器設備發生火災時,應該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撲救,只有在周圍全部停電后才能用泡沫滅火器撲救,高低壓配電室門窗應加設網欄,防止鼠害。
車田苗族鄉人民政府
20xx年6月3日
電站管理制度2
〈一〉電站運行管理
四方利水集團為加強各發電廠、站內部管理適應運行制度化管理要求,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實現“安全、優質、務實、低耗、滿發、高效”的管理目標。不斷提高員工的運行檢修能力和經濟效益水平,認真學習運行技術和掌握電站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努力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特制定運行制度。
1、嚴格組織紀律,遵守各項規程制度(運行規程、安全規程及兩票、三規、四制)服從指揮,執行命令。
兩票:工作票、操作票
三規:安全工作規程、檢修規程、運行規程
四制: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止制度
2、加強對設備的巡視檢查,認真做好運行記錄,發現設備缺陷和事故隱患,及時判斷,正確處理,并報告值班長,由值班長層層上報,做好設備缺陷記錄。
3、因公使用電話,應記錄撥接時間通話內容,雙方所在地點和受話人姓名、電話號碼,以便備查,私事不得使用值班電話。
為了保證人身和發電設備、電氣設備安全,嚴禁站外閑人從廠區內通過。
〈二〉電站安全規程
為了貫徹電業“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生產的方針,保證電站正常運行,根據電站的設備技術要求,保證發電人員的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定如下規程
1、值班人員必須熟悉設備結構,運行接線和設備運行方式,掌握操作技術。
2、新員工對設備的操作需要在熟悉人員指導下進行,操作及檢查設備時不小于二人(一人監護一人操作)由熟悉設備人員監護,嚴禁無監護情況下個人操作。
3、上班不準穿高跟鞋、拖鞋、裙子,不能散頭發,扎辮子,當班前四小時不能喝酒,喝酒后嚴禁上班。
4、巡視檢查時,必須保證安全距離(10kv—0.7米,35kv—1.5米),不能進高壓地段,做到巡道暢通,坡道防滑。
5、進行開停機,電氣設備檢修時,必須填寫操作票、工作票,履行工作審批手續,并按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6、雷雨天氣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必須穿絕緣靴、雨衣,不得靠近避雷針、避雷器,操作時必須佩戴絕緣手套,嚴禁在雷雨天氣檢修室外電氣設備。
7、設備不管帶點與否,操作時都應該當作帶電體來對待,不得直接接觸或超過安全距離(10kv—0.7米,35kv—1.5米)。
8、倒閘操作時,停電操作必須按照先油開關,后負荷側刀閘,順序依次操作,送電時,先負荷側刀閘后油開關,嚴禁帶負荷拉閘。
9、在設備上工作時,做好停電、驗電、裝接地線,懸掛標志和裝設遮攔,所使用的安全工具,必須定期按規定實驗合格才能使用。
10、嚴格遵守發電機、水輪機、變壓器等主設備運行規程,調整各參數在額定參數下運行。
11、特別注意直流電源在正常工作狀態,以防事故無跳閘電源。
12、學會觸電急救法和人工呼吸。
13、對模范遵守本規程者,給予表揚;對違反本規程者,認真分析,批評教育,吸取教訓,對造成事故者,應按其情節嚴重性予以經濟或行政處分。
〈三〉運行管理職責
1、經理工作崗位職責
(1)要正確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集團公司的規定及公司管理標準、技術標準的負責。
(2)對本電站水電廠、站部門職能、崗位工作標準、工作流程、工作程序的有效執行負責。
(3)對本電站水電廠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度的落實責任。
(4)對本電站水電廠發生的障礙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負責。
(5)對本電站水電廠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負責。
(6)對本電站水電廠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的完成負責。
(7)對本電站水電廠員工綜合素質的培養負責。
(8)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9)對本電站水電廠的外部形象負責。
(10)對本電站水電廠涉及的保密工作負責。
(11)對本電站水電廠草擬、審批、辦理公文的準確性負責。
(12)對本電站水電廠造成的不良影響及后果負責。
2、主管崗位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行業規定及公司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2)向本電站水電廠、站長提出工作報告。
(3)負責部門技術培訓,編制事故演習及技術問答的具體內容和實施方案。
(4)掌握設備缺陷和異常情況,并制定運行保安全的措施。
(5)負責技術管理的基本工作,定期修編現場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校和系統圖和現場設備標志,擬訂各種標準操作票。
(6)負責新設備的投入運行和設備大小修后的啟動試驗工作。
(7)負責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制度等在運行工作的貫徹執行。
(8)協助值長分析處理故障事故,定期進行運行分析,參與對設備的評級和安全性評價。
(9)負責部門的安全監察工作,對安全生產負責。監督運行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指令。
(10)對事故障礙進行調查分析,并初步定性,向安監部書面報告。
(11)負責部門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寫。
(12)組織開展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13)監督審查“雙票”的正確性,重大操作的現場監督與指導。
(14)組織參加班組的安全學習討論。
(15)完成本電站水電廠、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3、總值長崗位職責
(1)執行公司和本電站水電廠、站各項規章制度。
(2)主持運行值班工作,完成運行工作任務。
(3)值班期間電站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4)執行調度命令,與調度部門的聯系和協調。
(5)責任運行工作安全管理,執行“兩票三制”及《運行規程》。
(6)負責電站事故處理和緊急疏散。
(7)不安全事件有關資料的收集與報告填寫。
(8)負責運行設備分析,掌握設備運行狀況和檢修情況。
(9)安排設備操作,對所轄設備進行定期巡檢。
(10)檢查設備缺陷,檢查各臺帳、記錄的錄入情況。
(11)填寫《值長交待》、審查《運行日志》及統計數據。
(12)負責組織《事故預想》、《技術問答》的編寫。
(13)提交電站反事故演習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14)主持運行值班前班后會,參加相關會議
(15)負責運行值圖紙、資料、儀器、材料計劃、工具器、安全用具、防護用品、鑰匙的管理。
(16)完善現場設備、設施標示,推進定置管理和“5s”管理。
(17)負責制定和執行當班期間每日工作計劃,負責督促實施當值培訓計劃。
(18)負責組織建立并維護好運行書表臺帳。
(19)負責組織開展班組qc活動和技術革新工作。
(20)定期對設備進行技術分析、設備狀態趨勢分析。
(21)負責對下級的工作業績進行考核評價
(22)必要的情況下向運行值長授權。
(23)定期向本電站水電廠站長述職。
(24)接受本電站水電廠站長和公司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25)指導、監督和檢查下級的工作,掌握工作情況。
(26)制訂下級的崗位描述,定期開展述職工作。
(27)組織運行值搞好班組建設。
(28)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任務。
4、值長崗位職責
(1)執行公司和本電站水電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2)接受上級的監督檢查。
(3)服從上級指揮并及時復命。
(4)負責值班期間所轄人員、設備的安全運行。
(5)選擇合理、經濟的運行方式,保障電網電能質量。
(6)對設備進行操作、調整及巡視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并向總值長匯報。
(7)填寫操作票,擔當倒閘操作的操作人。
(8)審查操作票,擔當倒閘操作的監護人。
(9)辦理工作票許可、終結等手續。
(10)檢查確認設備缺陷,檢查各臺帳、記錄的錄入情況。
(11)負責組織本值人員學習有關規定、制度、技術業務、安全通報,組織進行運行分析、反事故演練、事故預想、考問講解、合理化建議等活動,搞好本值的技術培訓工作。
(12)貫徹執行“兩票三制”及《運行規程》、《安全工作規程》。
(13)負責實施當班期間每日工作計劃,負責制定實施班組培訓計劃。
(14)協助完善現場設備、設施標示,推進定置管理和“5s”管理。
(15)負責記錄的保管與交接。
(16)負責填寫當班《運行日志》、《運行方式交接記錄》。
(17)主持運行值班前班后會。
(18)負責班組圖紙、資料、儀器、材料計劃、工器具、安全用具、防護用品、鑰匙的管理。
(19)完善現場設備、設施標示、推進定置管理和“5s”管理。
(20)參加培訓和述職。
(21)完善總值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電站運行值班制度
1、嚴格貫徹執行有關的安全、運行、調度等規程以及公司管理制度。
2、負責當班期間發電站設備運行、維護工作,對當班的安全運行負責。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監視各種表計和信號指示,正確填寫運行記錄和運行日志。
4、按時巡視檢查全站設備,了解設備存在的缺陷和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并及時記錄并匯報上級領導。
5、嚴格執行“兩票”制度,負責接受、審查和辦理工作票,正確布置安全措施,準確地進行站內設備的倒閘操作任務和事故處理。
6、正確填寫電站各類臺帳。
7、搞好生產廠區的衛生工作。
〈五〉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工作必須認真、嚴格的進行。交班人員要為交班人員創造有利的工作條件,并樹立一班工作好的工作責任感。
1、值班人員應根據批準的值班表按時進行交接班,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調班。
2、如已到交接班時間而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留在班上繼續工作,不得擅自離職,個別原因特殊情況遲到的接班人員,同樣應履行交班手續。
3、在交接班期間,應盡量避免倒閘操作和許可工作。
4、在交接班過程中發生事故應停止交接班,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同時要求接班人員協助處理,事故處理一段后再繼續交接。
5、在交接巡視檢查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及異常情況,由交班人員填寫缺陷記錄。
6、下列情況,不得進行交接:在倒閘操作及許可工作未告一段落;在事故處理未告一段落;發現接班人喝酒或精神不正常時,未正式辦理交接手續,交班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7、交接班前,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做好接班前的一切準備。
8、交接班內容:設備運行方式、設備變更和異常情況以及事故處理過程,工具、器具安全情況,本班自行完成的維護工作,各種記錄薄等。
9、接班人員根據交班內容會同交班人員逐項進行檢查。
10、交接班檢查后,接班負責人認為無差錯,交接班手續正式結束,交接負責人簽字。
11、接班負責人接班后,布置本班工作重點、操作分工,應該做的維護工作等。
電站管理制度3
第一條設備缺陷分類
(一)一類缺陷:直接影響安全發供電,對系統、設備或人身安全構成嚴重的威脅。
(二)二類缺陷:可繼續運行,但影響設備出力或對系統、設備、人身安全會造成一定的危害,影響文明生產。
(三)三類缺陷:除一、二類缺陷以外的其它缺陷。
第二條缺陷的發現及報告
(一)所有人員在監視、巡視、檢查設備過程中一旦發現存在的設備缺陷,應及時向廠房值班工程師反映,廠房值班工程師確認缺陷后向運行維護工程師匯報缺陷的具體內容,由運行維護工程師對設備缺陷進行分類。
(二)一、二類設備缺陷應匯報水電站工程師、站長。
(三)當值運行人員及時將發現的設備缺陷錄入電站缺陷管理系統。
第三條缺陷處理及驗收
(一)廠房值守人員發現缺陷后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或擴大;配合維護人員搞好消缺工作,按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保證安全措施正確完備。
(二)維護人員接到缺陷通知應及時處理,對需要立即處理的一類設備缺陷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核實、處理,二類缺陷應24小時內進行處理,三類缺陷可擇時處理,但72小時內應做工作安排。
(三)工作負責人對消缺質量負責,工作完成后填寫《檢修交待記錄》,填寫清楚造成缺陷原因、處理結論等必要內容,如有整定值或技術更改應注明更改內容,包括更改的原理簡圖,并在規定時間內繪制正式圖紙存檔。
(四)廠房值班工程師指定人員對消缺情況進行驗收,并及時在缺陷管理系統中注銷缺陷,按規定匯報有關人員。
(五)需要停機、停電的設備缺陷盡量安排在夜間或節假日消缺,減少非計劃停運次數;一時難以消除的設備缺陷則列入月度計劃;并對所發生的設備缺陷進行分析,提高消缺質量,杜絕重復缺陷發生。
(六)不能消除的缺陷應及時將不能消除的原因上報電站站長及安全管理工程師。
(七)消缺后若需觀察的缺陷,觀察時間不能超過3天。
第四條輔助生產設備的缺陷處理
(一)輔助生產設備在此指運行人員不負責運行監視、運行調度的'設備、設施,包括通信設備(非廠房內)、水情測報系統、水工建筑物、水工觀測設備等。
(二)輔助生產設備的缺陷處理一般不用辦理工作票,但可能與運行設備發生相互影響的缺陷處理應辦理工作票。
第五條缺陷分析
(一)維護人員不能消除的設備缺陷,水電站總工應組織分析缺陷原因,制定處理方案。上報水電站站長
(二)水電站每月月初將上月的缺陷分析統計表上報水電站站長。
(三)水電站總工應每月統計全廠設備缺陷和消缺率,負責組織召開設備缺陷分析會,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電站管理制度4
1.認真貫徹消防工作條例和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2.變電站消防器材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定,每月定期檢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況并清點數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站長每年應定期組織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本站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人人會用。
4.全站人員應熟知火警電話及報警方法。
5.站內消防器具放置要便于使用,不得隨意挪動,要做到隨用隨補。
6.變電站電纜夾層應無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夾層內不許亂拉、亂接照明或其它電源明線。電纜豎井、室外電纜溝進入電纜夾層和通往主控室的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密。
7.電纜溝至高壓配電室、端子箱和機構箱的孔洞應封堵嚴密。在電纜溝與電纜夾層、高壓配電室入口處和重要交叉口各側加防火隔墻,并有明顯標志。
8.室內及室外設備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檢修需要時,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9.主變壓器和儲油設備區、主控室、配電室、庫房附近均應設有消防設施,放置地點要有標志。
10.電容器室、蓄電池室應有消防設施。
11.蓄電池室、電纜夾層門上應有“禁止煙火”標志。
12.站內消防設施應定期進行試驗檢查,并有消防部門認可的合格證。
電站管理制度5
1qc小組即質量管理小組,圍繞本企業的方針目標和現場存在的問題,以改進質量、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和人的素質為目的`而組織起來運用質量管理的理論和方法開展活動的小組。本站qc小組負責本站的質量管理工作。
2本站qc小組以"現場型"或"攻關型"為主,也可與其它班組聯合起來,組成課題小組。
3本站qc小組以站長或技術員為核心,組成小組。組長由關心本班站質量改進工作,能帶領全組成員開展活動的同志擔任。
4小組課題由小組人員共同討論,確定。課題確定后向基層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注冊登記。課題選擇要立足于本崗位,以生產薄弱環節和局方針目標為依據,圍繞提高質量,改善管理、提高人員素質和文明生產等方方面面進行選擇。也可根據上級安排的課題進行活動完成。
5小組應定期開展活動,活動要做好記錄,要制定詳細的計劃,集思廣益、分工負責,按pdca程序進行,目標明確,對策要具體,措施要落實,并及時開展檢查。
6本站qc小組要積極參加局召開的成果發布會,力爭拿出好的優秀成果,促進班站工作。
7對在qc小組活動過程中,積極、表現良好的同志要給予表彰獎勵。獲得局級qc優秀成果獎勵時,對小組或小組外有功的人員采取重點獎勵,不搞平均主義,大力吸收關心本站質量管理的人員加入到qc小組中來,使本站全面質量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電站管理制度6
1維操隊每周安全活動一次,做到內容實際、有針對性、記錄詳細清楚、缺席要補課。
2變電站年度大修及擴建、技術改造等重要施工時,必須要制訂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以確保安全生產。
3變電站及維操隊內的安全操作用具要建立明細臺帳,每月檢查一次,確保在完整、合格狀態。
4對變電站每月進行一次防小動物措施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對變電站的防誤裝置應按變電站分別出類型清單,并每月進行檢查。
6變電站消防設施應建立設備臺帳,每月一次進行檢查,每季檢查一次滅火器重量,保證時刻處于合格狀態,各變應有消防設備布置圖。
7每年進行安全大檢查二次,檢查中發現問題要編訂計劃及時整改,每次檢查要有書面總結。
8定期學習事故通報,結合實際,制訂反事故措施,并認真執行。
9做好季節性事故預防工作(高溫、防凍、防雷、防臺、防潮、防霧閃等),在環境變化前作好檢查,在發生時進行特巡。
電站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電力管理總公司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督和管理,促進承包商及運行單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員和運用中變電站設備的安全,根據管理局、總公司有關制度標準,特制定本規定。
一、承包商安全管理要求
1、參與電力管理總公司項目施工的承包商應取得勝利油田地面建設工程市場準入證和辦理《承包商安全施工安全資格證書》,并建立健全hse管理體系。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承包商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必須認真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和掌握《中石化安全生產禁令》、《勝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以及本規定,并嚴格遵守。工程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規程考試,持證上崗。
3、工程承包商必須根據工程設計,按照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內容中應包含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安全技術措施要考慮運用中電力設備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應經有關部門(計劃、基建、預算、安全、技術、運行單位)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已交底的安全技術措施,不得擅自變更。
4、施工中所使用的安全用具以及工器具必須按規定進行檢驗合格,施工期間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佩戴個人安全用具。
5、承包商在簽訂合同前,應按照《勝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施工開始前承包商還應分別與總公司項目管理部門和運行單位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承包商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電力管理總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視情節輕重扣除部分安全風險抵押金,發生電網跳閘事故及其他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損失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6、工程施工前,施工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必須向所有工作人員交待工作任務、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等,進行安全教育。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及相關規定。
7、對運用中的變電站設備進行擴建、改造、維修,必須按規定提出工作申請,簽發工作票,向運行單位辦理工作許可手續,并遵守運行單位的有關規定。
8、工作人員必須在安全措施范圍內工作,嚴禁進入非工作區域,不得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工作。
9、承包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以及危及電力設備安全生產的情況,應及時向項目管理單位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并落實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10、承包商為保證自身安全或設備安全在變電站內自行增設的安全措施,應通過運行單位的審批,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拆除。
11、施工過程中,承包商應服從電力管理總公司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及運行單位的安全管理。
12、工作結束后,現場工作人員必須把使用的工具、材料從作業設備上清理干凈,將設備恢復至工作前狀態。檢查無誤后向工作負責人匯報,工作負責人必須復查。
13、變電站內施工所有臨時電源,應辦理臨時用電手續,布設要規范,并有漏電保護措施。
14、工程施工完畢后,承包商應向總公司項目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經基建部門組織總公司有關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新設備方可投入運行。
15、新投產的設備,投運前要經過調度部門的參數計算。
16、新投產變電所及大型設備投產送電的第一次操作,由施工人員負責操作,運行人員監護,運行72小時后方可交運行單位管理。
二、運行單位安全管理要求
1、在工程開工前要與承包商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
2、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核無誤并符合現場實際后,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并按照要求布置好安全措施。
3、在工程開工前對承包商的工作負責人交待安全措施、帶電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并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1)國家、集團公司、油田和總公司的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規定,變電站安全生產特點、重點要害部位及特殊要求等。(2)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安全制度、安全設施和勞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3)針對電力生產特點提出具體施工安全要求,以及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專業安全要求等。
4、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施工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全過程監督,發現影響人身安全和電力安全設備運行的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制止,必要時可以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頓。對于施工單位的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有權利提請有關部門扣除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抵押金。
5、工程結束后負責對工程進行初步驗收,并配合總公司相關部門的驗收工作。確認施工單位已將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6、負責新投產變電所或大型設備操作的監護工作,負責對部分停電設備恢復送電操作等工作。
三、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管理要求
1、負責對承包商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對于無安全資質的承包商,堅決不予簽訂施工合同。
2、組織承包商負責人與運行單位接洽,通知運行單位施工任務,到工作現場進行工程內容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
3、認真履行對承包商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禁令》等安全文件規定,定期對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況(包括作業現場、設備、器材和車輛等)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4、與承包商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確定承包商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會同運行單位向承包商進行技術方案交底,詳細介紹施工現場環境、帶電設備、地下工程等與項目實施有關的現場情況,明確安全技術要求和承包商應遵守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組織安全等業務主管部門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確認。
6、會同安全管理部門對承包商的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做好記錄。
7、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設備投產送電前的驗收工作。
8、配合安全部門對承包商的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行為進行評價。
電站管理制度8
1. 目的
為規范設備檢修現場管理,確保作業安全、質量和工期,節約檢修成本,特制訂本制度,電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2. 設備檢修作業的組織
2.1 設備檢修工作由電站生產管理負責人負責。
2.2 根據工作計劃和設備缺陷通知組織設備的檢修工作。
2.3 在工作票規定的工期內完成檢修工作。
2.4 根據《檢修規程》和設備技術標準保證檢修質量。
2.5 主設備大、中修由電站負責人聘請專業檢修隊伍檢修,生產管理負責人負責監督管理,按照《年度檢修工作計劃》開展檢修工作。
2.6 設備的小修項目,由生產管理負責人指定工作負責人及其成員。工作負責人按有關檢修程序的規定開展檢修工作。
3. 現場作業管理
3.1 設備檢修必須嚴格執行電站《安全規程》、《檢修規程》、《設備檢修管理制度》和生產計劃管理制度,管理制度《電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3.2 負責人在進行現場作業時,必須把好“七關”。
2把好安全關。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檢查安全隔離措施、作業現場、工器具是否安全及工作成員精神狀態是否良好,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
2把好工序關。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檢修規程》,規范作業行為。
2把好質量關。做到檢修質量不合格,不交工;零、部件不全,不交工;設備和檢修現場不清潔,不交工。
2把好工期關。檢修作業必須按工期要求完成,避免因檢修質量造成返工而延誤工期。
2把好資料關。檢修作業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按要求填寫檢修交代,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檢修報告。按《主設備小修、輔助設備大小修檢修總結報告編制程序》執行。
2把好驗收關。檢修設備的'驗收按《設備維護工作終結程序》執行。
2把好成本關。檢修作業要控制人工及材料物資成本。對領用的材料物資要節約使用,對更換的零部件要進行測試鑒定,能修復的必須修復,對剩余的材料物資或不能修復的零部件及廢舊物資要及時退庫。工作負責人應確認已領用的材料物資。
3.3 工作負責人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履行監護職責,發現有違反安全規程或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現象,必須立即制止。
3.4 工作組成員有權拒絕執行違反《安全規程》或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工作指令和安排。
4. 執行日期
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電站管理制度9
1、接班人員在未正式接班前,不得執行值班任務,交接人員在未正式交班前,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2、接班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到崗時,交班人員應向站長匯報,但不允許私自離開崗位。
3、接班人員生病、有酒意或精神不振者不得接班,交班人員發現以上情況時,應拒絕交班,并向站長匯報。
4、在交接班時機組出現故障需立即排除或實施重大操作(如開車、并網)時,須由接班人員協助交班人員處理完畢后方可交接。
5、交班內容
(1)運行記錄、故障及故障排除記錄、巡回檢查記錄及相關部門的電話通知記錄,記錄正確齊全,不得有漏填項。
(2)交班人員將機組、管道、地面、控制室清掃干凈。
(3)交接班人員一起檢查機組運行是否正常。
(4)工具、設備用具、儀器、消防器材等完整齊全。
6、接班內容
(1)接班人員提前十分鐘進入現場,聽取交班人員的工作交待,然后進行接班前的.檢查。
(2)接班人員向交班人員詳細了解機組運行、保養和檢修情況。
(3)辦理交班和接班手續,雙方應在記錄本上簽字,雙方簽字之后,交接班正式生效,交班人員方能離開工作崗位。
(4)接班后各崗位人員還應進一步熟知本崗位工作,查看《燃氣發電機組運行交接記錄表》,做到心中有數。
7、交接班時如有爭執,應向站長匯報,由站長協調解決。
8、值班人員因事換班,應事先取得站長的同意,但一般情況下不得連值兩班。
電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電站設備運行原始數據的.全面、準確,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混亂,規范技術臺帳、記錄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包括:現場臺帳記錄分類、技術臺帳分類、臺帳記錄規定。
第三條適用范圍:某某水電站。
第二章臺帳分類
第四條現場臺帳分類
(一)設備缺陷記錄
(二)發電機絕緣電阻測定記錄
(三)電動機絕緣電阻測定記錄
(四)變壓器絕緣電阻測定記錄
(五)調度命令票、設備停修申請書
(六)檢修維護交待記錄
(七)斷路器分合閘記錄
(八)運行分析記錄
(九)繼電保護、自動裝置記錄
(十)接地線裝拆登記記錄
(十一)設備油耗記錄
(十二)技術培訓記錄
(十三)事故預想記錄簿(十四)避雷器放電記錄(十五)每日高頻通道檢查記錄(十六)工作票登記記錄(十七)工作票間斷記錄(十八)操作登記記錄(十九)設備定期試驗輪換記錄(二十)機組振動及擺度測定記錄(二十一)進出風洞記錄(二十二)鑰匙工具借用登記記錄(二十三)安全工器具登記簿(二十四)不安全情況分析記錄(二十五)電量損失記錄(二十六)負荷曲線執行表(二十七)生產情況簡報表(二十八)機電運行日志(二十九)值班交待記錄(三十)技術報告及原始數據記錄(三十一)設備試驗(檢定)原始記錄第五條技術臺帳分類(一)技術圖紙資料管理臺帳(二)設備、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三)專用儀器儀表管理臺帳(四)繼電保護定值管理臺帳(五)繼電保護配置、動作管理臺帳(六)發電機運行管理臺帳(七)變壓器運行管理臺帳(八)水輪機運行管理臺帳(九)公用系統運行管理臺帳(十)輔助設備運行管理臺帳(十一)設備缺陷管理臺帳(十二)配電設備運行管理臺帳(十三)設備履歷卡(十四)技術監督管理臺帳
(十五)設備分類檔案管理臺帳
第三章臺帳使用規定
第六條每月由水電站總工程師對現場記錄進行檢查、分析、匯總。
第七條水電站總工程師應經常分析、統計設備運行情況,及時填寫技術臺帳。
第八條每年1月由水電站總工程師將上一年的現場記錄進行整理、裝訂、保管存檔。
第九條水電站總工程師應定期對技術臺帳、現場記錄進行檢查、指導。
第十條技術臺帳主要由水電站工程師建立、維護、管理;現場記錄主要由運行(維護)工程師建立、存檔,運行(維護)人員記錄。
第十一條各技術臺帳、現場臺帳記錄的首頁上均應注明作用、填寫方法、規范和記錄維護管理人員。
電站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機制,促進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充分發揮作用,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所有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意識,不斷強化安全生產執行力,制定本程序。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中民新能運營有限公司的電站安全生產責任管理。
3上游程序和參考文件
《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4定義
無
5職責
5.1總經理部
5.1.1負責審批本細則,并監督實施。
5.2運維中心
5.2.1負責編寫、升版并解釋本細則;
5.2.2推動電站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并監督其執行。
5.3電站
5.3.1落實電站安全生產責任制。
6管理細則
6.1站長安全職責
6.1.1負責做好電站日常行政事務和生產管理工作;
6.1.2負責組織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年終總結,做好職工管理、考核、調配工作,掌握職工動態,及時為電站提供決策依據;
6.1.3對電站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下屬失職和違章行為;
6.1.4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6.1.5抓好職工隊伍建設,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及進行政治思想、安全知識學習教育,運用各種形式開展思想、安全教育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思想工作、職業道德和安全意識;
6.1.6做好生產和安全月報、季報、年報及統計分析等各項統計工作;
6.1.7根據生產的實際需要,定期編制年度及月份生產計劃,安排電站設備的周期性試驗、小、中修及年度檢修;
6.1.8廣泛開展合理化建議,積極采用新技術,大力推選新的改造,為公司總經理當好生產技術參謀;
6.1.9負責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書籍;
6.1.10負責監督電能經營管理,做好電量統計和電費計算工作;
6.1.11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電站員工落實安全生產法規,整改事故隱患和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6.2電站安全員(兼職)安全職責
6.2.1協助電站站長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度;
6.2.2協助電站站長組織制訂、修訂和審定分管部門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6.2.3組織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4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第一安全責任人報告;
6.2.5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全體員工、新進員工、變換崗位員工的教育,檢查、督促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6.2.6組織并參加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匯總并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使安全生產深入人心,負責職工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6.2.7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制定的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參加企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6.2.8按照電站制定的應急處理預案,定期組織演練,不斷地總結經驗;
6.2.9管理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消防器材,隨時檢查員工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與佩戴;
6.2.10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和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6.3電站值長安全職責:
6.3.1執行發布的技術、管理、工作和考核標準及上級指示和規定;
6.3.2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制定和編寫年、季、月實施計劃和工作總結,向主管領導報告電站的工作情況;
6.3.3負責對本值運維人員工作進行檢查與考核;
6.3.4組織編寫本站的年工作計劃,并組織落實,并按要求及時做出年度工作總結;
6.3.5搞好本站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班組建設,堅持全面質量管理,提高現代化管理水平,確保全部門各項工作的全面完成;
6.3.6負責光伏電站設備定檢工作或難度較大的運行、維護、檢修工作;
6.3.7審查工作票,負責安排光伏電站的倒閘操作和檢修試驗;
6.3.8負責光伏電站內新設備和檢修后的設備驗收,做好交接資料工作;
6.3.9接受和執行調度命令、上級指示,并做好記錄。
6.4電站值班員安全職責:
6.4.1值班員應掌握有關的系統和設備運行情況;認真執行各種規章制度,積極協助值長搞好運行管理和設備維護工作;
6.4.2積極協助值長做好檢修前的準備及安全措施的設置工作;
6.4.3根據值長命令填寫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協助值長做好事故、異常情況的處理;
6.4.4協助值長填寫各種記錄、報表、做好圖紙、資料、記錄的整理工作;
6.4.5協助值長做好設備的巡視和特殊巡視工作;
6.4.6發現設備異常應立即報告值長,不得擅自處理,(對明顯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時除外);
6.4.7做好站內衛生清掃工作;
6.4.8在值長的指令下正確迅速地進行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
電站管理制度12
目錄:
第一章:規章制度
第二章:變壓器
第三章:開關
第四章:配電裝置
第五章:直流系統
第一章總則
第一節概況
xx變電站地處xx集鎮,屬35KV降壓站,其擁有35KV母線、10KV母線各一回;20xxKVA、S9型主變一臺;50KVA、S9型廠變一臺;共有10KV出線六回,現用四回,分別為泗井線、集鎮線、楓香淌線、鄢家墩線,其余兩回10KV做備用間隙。
第二節規章制度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尊師愛徒,團結同志,禮貌待人,遵守值班紀律,愛護公物及設備設施,電話聯系工作應先報姓名,使用文明專業用語。
第二條上班不準穿背心、裙子、短褲、拖鞋、高跟鞋等不利于工作的服飾,做到服裝整齊。
第三條嚴格清潔衛生制度,強調執行:
1.不準在控制室或配電房吸煙、燒飯,以免引進老鼠或引起火災事故;
2.殘食雜物不準亂丟亂倒,需清除到指定地點或垃圾箱;
3.公共場所必須劃分清潔區域,安排專人管理,定期打掃,并經常注意保持清潔;
4.控制室、配電室、辦公室及所有控制(開關)盤、柜、箱應窗明幾凈、擺放整齊;
5.室內外無積水、無垃圾、無散失器材和雜物、無蜘蛛網;
6.各種圖表具備,懸掛整齊,資料保管符合要求,方便使用;
7.電纜溝電纜排列整齊,無積水、泥沙垃圾、蓋板完好平整;
第四條場地環境要求:
1.場地內外應平整無缺,道路成形或暢通,設備巡視有走道;
2.搞好站內外綠化,防止污染,凈化空氣;
3.設備完好率達到部頒標準的要求。設備、箱體、金屬構架應定期刷油漆,保證無銹蝕、無滲漏、設備標示明顯,名稱編號正確,相色清楚,表面無灰塵;
4.生產廠房無漏水損壞,孔洞已堵塞,防火墻均做好,安全設施完好;
5.戶室內設備有防鳥措施,桿頭已封堵;
6.生產廠區有出入制度,值班期間值班人員不會客,生產廠區不作會客場所,孩童不得入內,并不得有家禽家畜進入。
值班制度
第一條本站值班方式,由所屬主管單位根據其在電網中的地位等情況而確定,并編制值班輪流表,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未經允許不得隨意調班。
第二條值班時間,值班人員應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得做與值班無關的工作。
第三條值班人員應穿戴整齊,不準穿奇裝異服。
第四條在當班期間,值班人員切記要作好保衛、保密和運行維護工作。
第五條值班人員必須注意對相關業務知識的學習,做到理論上知曉,操作上規范熟練。
交接班制度
第一條值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進行交接班,并提前15分鐘作好交接班準備工作,接班人員未到齊,不準交接班。特殊情況須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交接班,未辦完交接手續前,不得擅離職守。
第二條在處理事故或進行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交接時發生事故,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員進行處理,接班人員在交班班長指揮下協助工作。
第三條交接班應交清下列內容,一般應為:
1.系統或本站運行方式;
2.保護和自動裝置運行及變更情況;
3.設備異常、事故處理、缺陷處理情況;
4.倒閘操作及未完的操作指令;
5.設備檢修、試驗情況,安全措施的布置,地線組編號及位置和使用中的工作票情況;
6.其它;
第四條交接時應做到全面交接、對口檢查。
第五條交接完畢后,雙方值班人員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名。
巡回檢查制度
第一條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地按時巡視設備,對設備異常狀態做到及時發現、認真分析、正確處理、作好記錄、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二條巡視應按本站規定的時間、路線進行,對全部設備檢查每班不少于3次,中班必須進行1次閉燈檢查。
第三條值班人員進行巡視后,應將檢查情況及巡視時間作好記錄。
第四條遇有下列情況,應增加巡視次數:
1.設備過負荷或負荷有顯著增加時;
2.設備經過檢修、改造和長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統運行;
3.設備缺陷近期有發展時;
4.惡劣氣候、事故跳閘和設備運行中有可疑的現象時;
5.法定節、假日及上級通知有重要供電任務期間。
第五條單人巡視時,必須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站(所)長、專責技術人員應定期巡視設備。
設備驗收制度
第一條凡新建、擴建、大小修、預試的設備,必須經過驗收合格,手續完備,方能投入系統運行。
第二條凡新建、擴建、大小修、預試的設備驗收,均按部頒及有關規程和技術標準進行。
第三條設備的安裝或檢修,在施工過程中,需要中間驗收時,設備管理單位負責人應指定專人配合進行,其隱蔽部分,施工單位應作好記錄;中間驗收項目,應由設備管理單位負責人與施工檢修單負責商定。
第四條大小修、預試、設備年校、儀表效驗后,由有關修、試人員將情況記入記錄薄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運行,無疑后方可辦理完工手續。
第五條驗收的設備個別項目未達到驗收的標準,而系統急需投入運行時,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或主管領導批準。并由修試部門作好記錄。
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條運行中的設備發生異常,雖能繼續使用,但影響安全運行,均稱為設備缺陷,缺陷可分三大類:
(1)一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即將發生人身傷亡、大面積停電、原設備損壞、通訊中斷。
(2)二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嚴重,雖尚可繼續運行,但已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的需要,或短期內將可能發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應當列入月的
計劃,作缺陷消除處理。
(3)三類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按去那運行影響不大,尚能堅持運行者。
第二條有關人員發現設備缺陷后,無論消除與否均應由發現人員作好記錄,并向有關領導匯報。嚴重缺陷設備單位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消除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門處理者,應及時上報并督促盡快辦理,對一般缺陷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
第三條設備所在單位領導應經常檢查設備缺陷消除情況,對未消除者應盡快處理。
第四條檢修人員消除缺陷后,應及時向有關人員交底,經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作好記錄,注明缺陷已消除。
兩票管理辦法
為加強兩票管理,確保兩票合格率100,保障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安規》和公司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是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的重要措施,必須嚴格守《安規》和《州電力總公司兩票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不得無票或達票工作。
二、兩票的管理擬定專人負責任,統一管理和發放,定于每月20日收回并評價合格率。按其使用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對“不合格”的票,要指出問題或予以說明。
三、工作票和操作票應用鋼筆或圓珠筆認真填寫,字跡清楚,票面整潔,切實做到所列組織措施嚴密,技術措施安全可靠。
四、“兩票”按月分類進行匯總裝訂,各執行單位應按“兩票”實施細則標準進行自查,自評其合格率。合格率計算方法為:
合格率=(當月使用的工作票-不合格份數)/當月使用的工作票份數x100
工作票和操作票應先統一編號,按其操作順序使用。對已完工的工作票應蓋“已終結”印章,作廢的工作票應蓋“作廢”印章;對已操作的操作票應蓋“已執行”印章,作廢的操作蓋“作廢”印章。“兩票”保存期均為一年。
五、工作票終結和操作票執行后,應分別在工作票和操作票登記薄上登記。
六、票面要求整潔,切實與現場實際相符。凡有弄虛作假或有意撕毀和丟失者,都定為不合格的票面數。
七、工作票應填寫一式兩份,一份由工作許可人收執,按值移交,另一份應保持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工作完畢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完成任務時,工作負責人應在3小時以前提出要求延長時間。操作票由操作人員填寫,監護人審查為原則,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在操作時,每操作完一項,應立即對該項做一個“”并記下操作時間。
八、工作票應由工作負責人工作前一天認真填寫,交工作許可人查閱簽名,同時交工作簽發人審核,確認無誤后簽發,并報調度審批同意。
九、“兩票”有關責任人按《電業安規》規定履行職責。
1、工作票簽發人:1)工作必要性;2)工作是否安全;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4)工作負責人和全休工作人員是否適當和充實。具備必要的條件:應由本單位熟悉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設備情況,熟悉電業安規的生產領導人、技術人員或公司批準的人員擔任。
2、工作負責人:1)正確填寫工作票;2)正確安全的組織工作;3)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4)檢查工作許可人所做的現場安全措施是否與工作票所列的措施相符;5)工作前對全休人員交待工作任務和安全措施;6)監護工作人員遵守本規程;7)工作班人員變動是否合適。具備必要的條件:應從變電站主值班人員中挑選。
3、工作許可人:1)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備,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2)正確完成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3)工作前向工作負責人交待所做的安全措施;4)正確發出許可開始工作的命令。具備必要的條件:由組長或工作中熟悉現場設備情況,熟悉施工技術,熟悉工作人員技術水平的人員擔任,還必須從事本工種三年以上或本班組兩年以上,學徒工、實習生不能擔任工作負責人。
4、工作班成員:認真執行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互相關心,監督規程和現場措施的實施。
十、對于全年“兩票”合格率保持100的班組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獎勵。
設備評級管理制度
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評級,是正確了解和掌握設備運行狀況,及時發現和消除設備缺陷,保證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的重要措施之一,為切實做好設備的檢查評級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設備評級必須從實際出發,以運行考驗為重要依據。結合預防性試驗、更新改造、大小修后的有關數據和存在的問題,真實全面的反映設備的技術狀況。
第二條設備單元的劃分,必須結合職責落實到人,實行設備專責制,設備運行責任人應經常掌握所管轄設備的運行狀況,進行檢修和維護,及時對設備進行鑒定和評級,提出升級方案。
第三條評級工作按每季進行一次,組織運行及檢修人員對所轄的設備進行評級,列出二、三類設備缺陷,建立臺賬,整改落實。
第四條單位的負責人參加設備評級鑒定工作,負責審查,匯總本單位的設備情況,制定設備升級的計劃并報公司生產技術單位。
第五條設備按其完好程度分為一、二、三類,一、二類設備統稱為完好設備,完好設備與全部設備比例為“設備完好率”以百分數表示:
設備完好率=(一類設備、二類設備)/全部設備x100
第三節全站正常運行方式
xx變電站采用35KV輸電線路上大網運行的方式,進行輸變電運行。
一、1#主變高壓側通過金33開關與35母線連接運行;
二、1#主變低壓側通過金102開關與10母線連接運行;
三、10泗井線通過金101開關與10母線連接運行;
四、10集鎮線通過金103開關與10母線連接運行;
五、10楓香淌線通過金104開關與10母線連接運行;
六、10鄢家墩線通過金105開關與10母線連接運行。
第四節正常運行方式下倒閘操作的原則及步驟
正常運行方式下倒閘操作的原則是嚴禁帶負荷拉,合刀閘,必須使用開關來接通或斷開負荷電流。因此在停電操作時,應先斷開開關,再拉開線路側刀閘和母線側刀閘,送電操作程序與此相反。
1、線路開關停(送)電操作:
線路停電時先斷開線路開關,其次是先拉開線路側刀閘,后拉開母線側刀閘,送電時的操作程序與此相反。
結合我站實際,假若泗井線路需要停電時,應先斷開金101開關,再拉開金1016刀閘和金1012刀閘,送電時應先檢查金101開關確在開位,再推上金1012刀閘和金1016刀閘,最后合上金101開關。
2、主變開關停(送)電操作:
停電時先停負荷側,后停電源側,送電時先送電源側,后送負荷側。
結合我站實際,假若1#主變需停電,則應先斷開金102開關,再斷開金33開關,其后依次拉開金1022刀閘、金331刀閘;送電時先檢查金33開關確在開位,再推上金331刀閘,合上金33開關,其次是檢查金102開關確在開位,然后推上金1022刀閘,合上金102刀閘。
3、PT停(送)電操作:
停電操作時:1)停用電壓互感器二次側所帶的電測儀表和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2)取下二次側熔斷器或拉開自動開關,以防反充電使高壓側帶電;3)拉開電壓互感器一次側出口刀閘;4)在電壓
互感器進線側各相分別驗電,驗明確無電壓后,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
送電操作時:1)拆出停電時所做的安全措施;2)裝上熔斷器或合上自動開關;3)合上出口刀閘,使電壓互感器投入運行;4)投入電壓互感器二次側所帶的電測儀表和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
4、廠用變停(送)電操作:
我站廠用變電源是通過一組跌落式熔斷器與35KV母線連接,負荷側由兩只固在交流電控制屏內的塑料外殼式斷路器(TGM10-250/330型和DZ20Y-100/3300型)分別控制供電所綜合大樓用電和廠用電。因此,在停電時,應先分別斷開兩只塑料外殼式斷路器,再拉開跌落式熔斷器(注:跌落式熔斷器在拉閘時,應先拉開中相,再拉開下風側邊相,最后拉開上風側邊相);送電時,先推上跌落式斷路器(注:跌落式斷路器在合閘時,先推上上風側邊相,再推上下風側邊相,最后推上中相),再分別合上兩只塑料外殼式斷路器。
5、母線停(送)電操作:
我站均采用單母線接線。當35KV母線停電時,應先斷開金33開關,再拉開金331刀閘、金311刀閘、互01刀閘;送電操作程序與此相反。
10KV母線需停電時,應先分別斷開金101開關、金103開關、金104開關、金105開關,再斷開金102開關,其次依次拉開金1016刀閘、金1012刀閘、金1036刀閘、金1032刀閘、金1046刀閘、金1042刀閘、金1056刀閘、金1052刀閘、金1022刀閘、互02刀閘;送電操作程序與此相反。
第五節防誤裝置
我站采用機械閉鎖裝置,裝有此裝置的刀閘分別是:金311刀閘、金316刀閘、金319刀閘、金331刀閘、金334刀閘、互01刀閘、互015刀閘。其機械鎖的鑰匙有三套,一套存放于中控室,由運行值班人員收執,按值移交;另兩套存放于資料室作備用。同時運行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查機械鎖的防雨塑料物是否完好,是否有破損現象,鎖是否有銹蝕現象等。
第六節事故處理的一般原則
第一條、處理事故的主要任務:
1、限制事故的發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對人身和設備危險;
2、盡可能的保持設備繼續運行,以保證對用戶的`正常供電;
3、盡快對停電用戶恢復供電;
4、調整電力系統運行方式,使其恢復正常;
5、處理事故要注意本站用電的安全,確保本站直流用電電源。
第二條、如果在交接班時發生人身或設備安全事故,而交接班的手續尚未完成時,交班人員應留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由接班人員協助處理。
第三條、站長或車間主任及相關技術人員,在得到事故通知后,必須立即趕到事故現場,在站、所負責人統一指揮下,快速、正確進行處理。
第四條、值班人員是本站電氣事故處理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在處理事故時,本站運行人員必須根據分工,堅守崗位,集中注意力,保持設備的正確運行方式,迅速正確的執行站、所領導和縣調的指令。
第五條、發生事故時,應仔細注視微機和保護屏的指示情況,當班人員必須記錄各項操作執行時間和相關工作記錄。
第六條、當跳閘事故發生后,值班人員應先解除報警音響,檢查保護動作情況類型及一、二次設備的運行情況,同時認真作好記錄,并將事故情況立即報告縣調,根據縣調的調度命令盡快恢復系統正常運行方式。
第七條、如果調度值班員在下達調度命令時有疑問或有誤時,當值人員應隨即拒絕執行命令,并把拒絕執行命令的理由迅速報告縣調和站所領導,同時作好記錄以備待查,在得到正確無誤的調度命令后再執行操作任務。
第八條、當值人員在事故處理工作中,必須堅決服從縣調的命令,不得任意更改工作步驟和任務。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發生時,當值人員可以在沒得到縣調命令時,進行工作:
1、將直接對人身和設備構成危害時的設備停電;
2、將已損壞的設備停電;
3、運行中的設備有受損壞的威脅時,應按事故處理規程規定加以隔離;
4、當母線電壓消失時,將連接到該母線上的開關斷開;
5、當站用電全部或部分停電時,恢復其電源,不待值班調度員的命令而進行的操作,操作完畢后應盡快報告值班調度員。
第二章變壓器
在電力系統中,變壓器是一種主要的電氣設備,依靠它升壓后將大功率的電能合理的輸送到很遠的地方,并把不同電壓的電網聯絡在一起,組成復雜的大電網,然后再降壓把電能分送到各家用戶。
我站的1#主變和廠變均使用的是S9型變壓器。
第一節變壓器的運行與監視
第一條變壓器在規定的冷卻條件下,可按銘牌規定連續運行。
第二條變壓器可在正常過負荷和事故過負荷的情況下運行。但全天滿負荷運行的變壓器,不宜采取過負荷運行,如遇事故過負荷,可以短時運行,但不得長時間過負荷運行。
第三條加強變壓器的日常巡視檢查,做到每天至少一次,每周至少一次夜間巡視。
第四條變壓器一般巡視檢查內容如下:
1)變壓器的油溫和溫度計應正常,儲油柜的油位應與溫度相對應,各部位無滲油、漏油;
2)套管油位應正常,套管外部無破損裂紋,無嚴重油污,無放電痕跡及其它異常現象;
3)變壓器聲響正常;
4)冷卻系統正常;
5)吸濕器完好,吸附劑干燥;
6)其它。
第五條對變壓器進行定期檢查,如有無異常發熱現象,各種標志是否齊全明顯,消防設施是否齊全完好等,各種保護裝置是否齊全良好等。
第二節主變壓器的投運和停運
一、在投運變壓器之前,值班人員應仔細檢查,確認變壓器及其保護裝置在良好狀態,具備帶電運行條件,并注意外部有無異物,臨時接地線是否已拆除,分接開關位置是否正確等。
二、變壓器的停送電操作順序:停電時,先停負荷側,后停電源側;送電時,先從電源側充電,再負荷側并列,這是因為:
1、變壓器的保護一般均裝設在電源側;
2、先停負荷側可以防止變壓器反充電;
3、可以避免運行變壓器過負荷;
4、便于確定事故范圍,及時作出判斷和處理;
5、利于儀表監視。
三、新裝、大修、事故檢修或換油后的變壓器,在施加電壓前靜止時間不應少于24小時。
第三節變壓器的不正常運行和事故處理
一、變壓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立即停運,并向調度員匯報,同時報告站所領導:
(1)變壓器聲響明顯增大,很不正常,內部有爆裂聲;
(2)嚴重漏油或噴油,使油面下降到低于油位計的指示限度;
(3)套管有嚴重的破損和放電現象;
(4)變壓器冒煙著火。
(5)在正常冷卻條件下,變壓器溫度不正常并不斷上升:
(6)變壓器油質劣化過甚,油內出現碳質等;
(7)儲油柜或安全氣道、防爆管噴油、噴煙。
二、當發生危及變壓器安全的故障,而變壓器的有關保護裝置拒動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將變壓器停運。
三、當變壓器附近的設備著火、爆炸或發生其它情況,對變壓器構成嚴重威脅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將變壓器停運。
四、變壓器油溫升高超過有關規定,值班人員應按以下步驟檢查和處理:
1)檢查變壓器的負載和冷卻介質的溫度;
2)核對溫度的測量裝置;
3)檢查變壓器的冷卻裝置。
若溫度升高是由于冷卻系統的故障,且在運行中無法修理者,應將變壓器停運修理;若不能立即停運修理,則值班人員應調整變壓器的負載至允許運行溫度下的相應容量。
在正常負載和冷卻條件下,變壓器溫度不正常并不斷上升,且經檢查證明溫度指示正確,則認為變壓器已發生內部故障,應立即將變壓器停運。
五、變壓器油位因溫度上升有可能高出油位指示極限,經查明不是假油位所致時,則應放油,使油位降至與當時油溫相對應的高度,以免溢油。
第三章開關
開關,亦稱斷路器,是電力系統中最為重要的控制和保護設備,其在電網中起兩方面的作用:一是在電力系統正常運行時,可以斷開或接通電路電流,并根據電網需要將部分或全部電力設備或線路投入或退出運行,起控制作用;二是在電力系統發生故障時,開關和保護及自動裝置相配合,迅速自動地切斷故障電流,將故障部分從電網中斷開,保證電網除故障部分的安全運行,以減少停電范圍,防止事故擴大,起到保護作用。
我站所用開關都是由浙江華儀電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ZW型戶外高壓真空斷路器,它是以高真空度的介質來滅弧和絕緣的,其絕緣強度高、滅弧能力強,常被用在10-35KV需頻繁開、合電路中。
第一節開關的運行、監視
一、開關的投運:
1、新裝或大修后的開關,投運前必須驗收合格才能施加運行電壓。
2、新裝開關的驗收項目按《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及有關規定執行。大修后的驗收項目按大修報告執行。
二、開關正常運行的巡視檢查:
(一)、由值班人員負責巡視檢查,每天不得少于一次;
(二)、巡視檢查項目:
1、開關的分、合位置指示正確,并與當時實際運行情況相符;
2、絕緣子、瓷套無破損、無裂紋及放電痕跡;
3、各載流部分、出線端子無過熱現象;
4、接地良好;
5、巡視開關必須在干燥、巡視現場無工作班組及施工人員、巡視線路保證附近無雜物。
(三)彈簧機構的巡視檢查項目:
1、機構箱平整、開啟靈活、關閉緊密;
2、開關在運行狀態,儲能電動機的電源閘刀或熔絲應在閉合位置;
3、檢查儲能電動機、行程開關接點無卡住和變形,分、合線圈無冒煙異味;
4、開關在分閘備用狀態時,分閘連桿應復歸,分閘鎖扣到位,合閘彈簧應儲能;
5、防凝露加熱器完好。
(四)開關的特殊巡視檢查:
1、新設備投運的巡視檢查,周期應相對縮短。投運72小時以后轉入正常巡視;
2、夜間閉燈巡視,至少每周一次;
3、天氣突變,增加巡視;
4、雷雨季節雷擊后應進行巡視檢查;
5、高溫季節高峰負荷期間應加強巡視。
第二節開關的不正常運行和事故處理
一、運行中不正常現象:
(一)、值班人員在開關運行中發現任何不正常現象時,諸如分合閘指示不正確等,應及時予以消除,不能及時消除的報告上級領導并相應記入運行記錄簿和設備缺陷記錄簿內。
(二)、值班人員若發現設備有威脅電網安全運行且不停難以消除的缺陷時,應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匯報,快速申請停電處理,并報告有關領導。
(三)、開關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申請立即停電處理:
1、套管有嚴重破損和放電現象;
2、開關內部有異常聲響;
3、開關外部有明顯滲漏油現象。
(四)開關故障分閘時發生拒動,造成越級分閘,在恢復系統送電時,應將發生拒動的開關脫離系統保持原狀,待查清拒動原因并消除缺陷后方可投入運行。
(五)操作機構常見的現象及原因:
(1)拒動
A、鐵芯未啟動:
情況一:線圈端子無電壓(二次回路接觸不良,連接螺絲松動;熔絲熔斷;輔助開關接點接觸不良或未切換);
情況二:線圈端子有電壓(線圈斷線或燒壞;鐵芯卡住)。
B、鐵芯已啟動(線圈端子電壓太低;鐵芯運動受阻;鐵芯撞桿變形、行程不足;連桿變形等)。
(2)誤動
A、儲能后自行合閘(合閘連桿受力過“死點”距離太小;合閘連桿未復歸,可能復歸彈簧變形或有蹩勁;扣入深度少或扣合面變形;馬達電源未及時切換等);
B、無信號自分(二次回路有混線,分閘回路直流兩點接地;分閘電磁鐵最低動作電壓太低;斷路器接點因某原因誤閉合);
C、合后即分(二次回路混線,合閘同時分閘回路有電;分閘鎖鉤不受力時復歸間隙調的太大;分閘鎖鉤或分閘連桿未復歸等)。
第四章配電裝置
第一節隔離開關
一、隔離開關主要為設備停電檢修時,使檢修設備與帶電設備隔開,使其有明顯的斷開點,其地刀為其主刀斷開及檢修設備無電后將其合上,使檢修設備接地,防止檢修過程中突然來電和產生靜電感應電壓。
二、隔離開關正常運行巡視檢查內容和要求:
(1)、隔離開關合閘狀況是否完好,有無合不到位或錯位現象;
(2)、隔離開關的瓷絕緣應完好無裂紋和無放電現象及閃絡痕跡;
(3)、觸頭檢查:
a、檢查觸頭接觸面有無臟污、變形銹蝕,觸頭是否傾斜;
b、檢查觸頭彈簧或彈簧片有無折斷現象;
c、檢查觸頭是否有由于接觸不良引起發熱、發紅現象。
(4)、操作連桿及機構部分有無銹蝕、損壞,各機件是否堅固,有無松動、歪斜、脫落等不正常現象;
(5)、對于接地的隔離開關,應檢查地刀是否嚴密,接地是否良好,接地體可見部分是否有斷裂現象;
(6)、檢查防誤閉鎖裝置是否良好。
三、隔離開關的異常運行與處理:
1、隔離開關嚴重不同期或合不到位時,應拉開再次合閘,如確定三相無法同時合上,應停電進行檢修;
2、隔離開關過熱,應報告調度員設法轉移負荷或減少通過的負荷電流,以減少發熱。如發現隔離開關嚴重發熱,應申請停電處理;
3、隔離開關瓷件在運行中發生破損或放電,應立即報告調度,申請停電更換處理;
4、隔離開關拒絕分合閘:
運行中的隔離開關,如果發生拉不開的情況,不可硬拉,應查明原因處理后再拉。
5、嚴禁用隔離開關拉、合負荷電流:
a、發生帶負荷拉隔離開關時,如刀片剛離刀口(已起弧)應立即將隔離開關反方向操作合好。如已拉開,則禁止再重新合上;
b、若帶負荷誤合隔離開關,則不論任何情況,都不允許再拉開,如需拉開,則應用該回路斷路器將負荷電流切斷后,再拉開隔離開關。
第二節電壓、電流互感器
互感器包括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它們是實現儀表測量,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必不可少的電氣保護設備,因此在電力系統中得到廣泛的應用。
一、電壓互感器的巡視檢查:
1、接線端子是否過熱、變色,一、二次回路接線是否牢固,各接頭連接是否可靠;
2、電壓互感器絕緣子是否清潔、完整,有無損壞及裂紋,有無放電現象;
3、電壓互感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無滲漏油現象,硅膠是否受潮變色;
4、互感器內部聲音是否正常;
5、二次側和設備外殼接地是否良好,二次出線的端子箱門是否關好。
二、電流互感器的巡視檢查:
1、電流互感器的接線端子應接觸良好,無過熱松動現象,二次側無開路;
2、電流互感器在運行中有無異常聲響;
3、互感器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
4、互感器的吸濕器是否完好,硅膠有無變色;
5、互感器的瓷質部分是否清潔、完整,有無損壞及裂紋,有無放電現象;
6、電流互感器二次側接地線應接觸良好,無松動無斷裂;
7、注意三相電流表的平衡情況,有無過負荷運行。
三、電壓互感器的異常及事故處理:
電壓互感器在運行過程中如有下列情況,應現場立即停用:
1、一次側熔絲連續熔斷幾次;
2、發熱溫度過高,當電壓互感器發生匝間或層間短路或接地時,熔斷器可能不熔斷,造成電壓互感器過負荷發熱,甚至冒煙起火;
3、電壓互感器內部有噼啪聲或其它聲響;
4、電壓互感器內部或引線出口處有嚴重噴油、漏油現象;
5、從電壓互感器內部發出焦臭刺鼻氣味;
6、瓷套管有嚴重破損和放電現象;
7、線圈與外殼之間或引線與外殼之間有明顯火花放電,電壓互感器本體有單相接地。
四、電流互感器的異常及事故處理:
1、當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時,電流表計指示不正確,保護及自動裝置回發出相應的異常信號。互感器本身發熱、有電磁聲,當其通過的一次電流越大時,其電磁聲也越大;
2、電流互感器二次側嚴禁開路,如遇開路應利用安全絕緣工具立即將其短路,若無法處理,應迅速報告調度,申請處理辦法,以及時保護運行系統中的其它設備;
3、當發現互感器外部過熱,內部有放電聲及異常噪音,有惡臭刺鼻氣味、冒煙、大量漏油、看不見油位情況時,應迅速將其停運;
4、當電流互感器著火時,應立即斷開有效電源,值班人員并熟練運用干式滅火器、干燥的砂石或1211滅火器進行滅火。
第五章直流系統
第一節基本情況
本站直流系統采用智能模塊化,它主要是利用微機監控變頻開關整流模塊和蓄電池組構成的成套裝置。
一、充電柜:
充電柜由整流模塊、微機監控器、配電監控盒、交直流樣盒及顯示儀表、交流輸入空開及直流輸出空開等組成。
二、饋線柜:
饋電屏包括微機絕緣監控、閃光裝置、母線自動手動分合閘裝置。
三、蓄電池柜:
本站采用PMB密封免維護蓄電池,它無游離電解液,充電時產生的氧氣可自行復合,使用期間無酸霧遺留,無需補加蒸餾水,不污染環境,電流容量65AH,單體電壓12V。蓄電池是指放電到終止電壓時所釋放的電量,它具有浮充電壓低、使用壽命長等優點,可完全與直流系統配套使用。
第二節直流系統運行和退出的操作
一、直流系統運行操作:
1、檢查全部接線是否正確,接裝是否牢固,待檢查完畢后,拆下電池短路器,監控器電源開關置“斷開”位置。
2、接通交流電源,將輸入空開合上,此時指示燈有指示,接通了模塊輸入電源,對應的模塊上數據有顯示,結果此時無負載。
3、將充電屏中直流輸出空開合上,電池電壓及控制母線均有顯示。此時表明系統已經接通,能夠正確的工作。手動調壓時操作充電面板上萬通報轉換開關,觀察控制母線電壓值將開關打到控制母線所需要電壓即可,順時針電壓增加,逆時針電壓減少。
4、全部正常后,將監控面板上的開關置于“合”的位置,檢查整流設備,在出廠前設置的參數是否符合工作需要,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下步操作。
5、斷掉輸入電源,將電池輸出保險合上,將電池接入輸出熔斷開關下端,再合交流空開和直流空開,并將所需回路空開合上,系統即進入正式運行階段。
6、當直流系統退出時,首先斷開分段開關,再斷開直流輸出空開,最后斷開交流輸入空開。
7、蓄電池的充電一般用浮充,如主機發生故障時,可以用浮充以較小的電流長時間給蓄電池充電。蓄電池的浮充電一般不用主充,因功率較大,輕負荷下運行不經濟,如浮充發生故障時,也可用主充代替工作。
8、蓄電池深度放電后應立即充電,最好在12小時內充電。
二、直流系統維護檢查:
1、檢查電流的使用環境,保證設備不生銹,不結露。
2、檢查系統各參數值是否與要求一致。
3、檢查電源系統的工作狀態,空開用熔絲狀態。
4、檢查防雷組件的工作狀態。
5、檢查模塊的均流情況,模塊均流不平衡度為0.3。
6、檢查每個模塊的工作狀態。
7、檢查液晶顯示屏情況是否正常。
8、按動鍵盤查詢三相母線監控電壓、電池電壓、系統電流、監控模塊狀況等信息。
9、系統有故障時,檢查監控器聲音報警情況。
10、電池投入使用后,應至少每季度測量浮充電壓和開路電壓一次,保存完整的蓄電池記錄。記錄內容:每只電池的浮充電壓、開路電壓、蓄電池系統總電壓、測量日期及記錄人。
第三節事故照明
本站采用的是自動照明應急燈。自動照明應急燈的電源來自220V交流電,其平時一直處于充電狀態,當本站廠用電源失壓后,自動照明應急燈便自動工作,以備處理事故照明。
電站管理制度13
1 目的
為使設備的檢修管理科學化、高效率,做到有組織、有計劃、有準備的進行,達到發電公司對設備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定義
2.1 定期檢修:根據《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的要求,定期對設備進行較全面(對已掌握規律的老光伏發電系統可以有重點的進行)的檢查、清理、試驗、測量、檢驗及更換需定期更換的部件等工作,以消除設備和系統缺陷。
2.2 臨時檢修:對臨時發現的缺陷或發生的故障的排除。
2.3 缺陷:是指主、輔設備及其系統在發電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對安全、經濟穩定運行有直接影響的異常,即在設備運行中發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響,造成直觀上或檢測儀表(試驗儀器)反映異常,但尚未發展成為故障的情況和影響安全運行的各種問題,如振動、位移、摩擦、卡澀、松動、斷裂、變形、過熱、泄露、聲音異常、防洪設施損壞、照明短缺、標識牌不全等均稱為設備缺陷。按其嚴重程度可分為三類:緊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3.1 緊急缺陷:是指威脅人身、設備安全,隨時可能釀成事故,嚴重影響設備繼續運行而必須盡快進行處理的缺陷。
2.3.2 重大缺陷:是指對設備使用壽命或出力有一定影響或可能發展為緊急缺陷,但尚允許短期內繼續運行或對其進行跟蹤分析的缺陷。
2.3.3 一般缺陷:是指對設備運行安全影響較小,且一般不至于發展成為上述兩類缺陷,并能按其銘牌額定值繼續運行,允許列入月、季(年)度檢修計劃中安排處理的缺陷。
2.4 故障:設備在工作過程中,因某種原因喪失規定功能或出現危害安全的現象。
3 引用標準或參考文件
3.1 dl/t 969-20xx 變電站運行導則
3.2 gj/t 264-20xx 光伏建筑一體化系統運行與維護規
4 主要職責
4.1 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主要職責
4.1.1 負責批準年度定期檢修計劃。
4.1.2 負責審核變電站一、二次設備、線路檢修外委單位。
4.2 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4.2.1 負責年度定期檢修計劃的編制、執行。
4.2.2 負責組織對缺陷、故障的處理。
4.2.3 負責對缺陷、故障數據的統計分析。
4.2.4 負責對檢修過程進行總結,不斷提高檢修管理水平。
4.2.5 負責監督與檢查外委單位合同的執行情況。
5 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光伏發電系統責任分包管理
5.1.1 光伏發電系統分配
光伏電站工程移交生產后,站長組織運行人員對光伏發電系統按人進行分配,分配方法由光伏電站自行確定,填寫附表61“光伏發電系統分配記錄表”。
5.1.2 協議簽訂
分配完成后,站長分別與各運行人員簽訂附錄a“光伏發電系統責任分包協議書”,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司放入運行人員人事檔案,一份保存在光伏電站檔案室,一份由運行人員保存。
5.1.3光伏發電系統管理
5.1.3.1光伏發電系統巡視
協議書簽訂后,分包責任人是所分包光伏發電系統的日常巡視的主要負責人,巡視工作具體按《巡回檢查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執行。在巡視過程中如發現光伏發電系統存在缺陷,檢修班組組織人員對該設備進行檢修。
5.1.3.2 光伏發電系統定期維護
光伏發電系統到達定期維護時間時,分包責任人對光伏發電系統開展定期維護工作。
5.1.4 激勵
根據各光伏發電系統的日常運行情況及相關數據統計,按照簽訂的附錄a“光伏發電系統責任分包協議書”,公司對相關人員兌現激勵。
5.2 定期檢修管理
5.2.1 定期檢修計劃的編制
5.2.1.1 每年12月份,光伏電站站長填寫附表62“年度設備定期檢修計劃”,編制光伏電站下一年度定期檢修計劃,編制依據如下:
a 主、輔設備的檢修周期。
b 設備的技術指標及健康情況。
c 設備生產廠家對其設備的定期檢修要求。
d 《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對設備定期檢修工作的要求。
e 光伏電站當地的光照情況規律。
5.2.1.2 編制完成后,送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批準。
5.2.2 定期檢修的.執行
在定期檢修開工前,必須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險點預控票管理制度》要求辦理相應票據,之后按《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相關要求開展具體定期檢修工作。
5.2.3 定期檢修記錄
定期檢修工作完成后,分包責任人將該設備本次定期檢修的具體情況登記在附表67“設備臺賬”的“設備定期檢修情況”欄目內。
5.2.4 發現缺陷的處理
定期檢修過程中,如發現設備存在缺陷,按5.3條款進行處理。
5.3 臨時檢修管理
5.3.1 缺陷、故障的發現及錄入
5.3.1.1 運檢人員在日常巡視、檢修等工作中,如發現存在缺陷或故障,應立即向主值匯報,運行人員將缺陷或故障情況記錄在附表64“設備缺陷、故障記錄本”中。
5.3.1.2 如認為是緊急缺陷,應同時向站長匯報,核實確屬緊急缺陷后應根據當時系統運行情況及相關規程規定,決定缺陷設備是否需要立即退出運行。
5.3.2 缺陷、故障的處理
在設備缺陷或故障處理開工前,必須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險點預控票管理制度》要求辦理相應票據,才能進行缺陷或故障處理工作。
5.1 缺陷的處理
a 主值將缺陷情況通知檢修班組,檢修班組組織對缺陷情況進行消除,具體按《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執行。
b 緊急缺陷的處理:檢修班組需立即開展搶修工作,運行人員需加強對缺陷設備的監視,并隨時報告站長,同時應迅速擬定事故應急措施,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一旦發現缺陷惡化,應立即采取措施對缺陷設備進行隔離。在處理緊急缺陷時,站長需在現場監督檢查緊急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制定處理方案和質量驗收,緊急缺陷必須連續處理。
c 重大缺陷的處理:處理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周,具體時限由檢修班組根據缺陷情況確定并在附表64“設備缺陷、故障記錄本”的“處理結果及日期”欄目中注明。
d 一般缺陷的處理:一般缺陷可結合定期檢修計劃安排處理,對于一些檢修人員有能力可以很快處理的小缺陷,檢修人員可自行處理。
e 對有緊急或重大缺陷的設備,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停機處理,而需帶缺陷繼續運行時,光伏電站必須提供充分的依據并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批準。
5.2 故障的處理
運行人員填寫附表60“設備故障檢修通知單”,將故障情況通知檢修班組,檢修班組組織對故障情況進行消除,檢修具體工作按《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執行。
5.3 光伏電站不能自行消除的缺陷或故障的處理
a 質保期外光伏發電系統、箱變、生活設備發生重大缺陷或故障時,光伏電站填寫附表66“設備維修申請單”,發電公司批準后,光伏電站尋找外委單位,對缺陷或故障予以處理。
b 變電站一、二次設備、線路所發生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時,光伏電站填寫附表66“設備維修申請單”,發電公司批準后,光伏電站聯系外委單位進行處理。
c 外委單位處理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消除后,光伏電站人員填寫附表67“設備維修驗收單”,對缺陷或故障消除情況進行驗收。
5.3.3 缺陷或故障的登記
缺陷或故障消除驗收完成后,運行人員將該設備本次的臨時檢修情況記錄在附表63“設備臺賬”的“設備缺陷、故障檢修情況”欄目內。
5.3.4 總結分析
5.3.4.1 光伏電站每月在月報中將本月的缺陷發生情況、消缺完成情況及消缺率上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
注:消缺率=(本月消除缺陷數/本月發生缺陷數)×100%
5.3.4.2 光伏電站應重視對檢修管理過程中的經驗、教訓的分析、總結,不斷提高檢修管理水平,提高設備的可靠性。
5.3.4.3 光伏電站需對設備缺陷、故障的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從中分析出設備運行規律,為備品備件定額提供可靠依據,預防設備缺陷、故障的發生,降低設備缺陷及故障發生率,提高設備健康水平,將設備管理從事后管理變為事前管理。
5.4 供應商檢修時停送電的管理
5.4.1 供應商如需停電檢修時,需填寫附表65“停送電聯系單”,經站長批準后予以停電。
5.4.2 供應商檢修完成后,如需送電,需填寫附表65“停送電聯系單”,經站長批準后予以送電。
6 檢查與考核
6.1 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行。
6.2 本制度的實施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檢查與考核。
電站管理制度14
第一條:交接工作是變電站安全運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嚴肅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若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并立刻報告上級領導,做好安排.個別因特殊情況而遲到的接班人員同樣應履行接班手續。未履行接班手續,交班人員不得離崗,接班人員不得上崗。
第二條:交班人員必須在交班前一小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并檢查當班各項工作事項及運行情況是否均已載入記錄簿內,檢查各種物件是否齊全,并放入指定地點,檢查模擬圖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
第三條: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主控室,聽取值班人員的運行情況介紹。
交班人員必須向接班人員當面交清以下情況:
1、主要設備運行及缺陷情況。
2、運行方式及命令發布情況。
3、倒閘操作票或檢修工作票數目、負責人姓名、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及檢修工作進行情況。
4、繼電保護動作情況,定值更改情況。
5、設備變動情況。
6、上級指示及有關通知。
第四條:接班人員接班前應做好以下準備:
1、查閱運行日志負荷記錄,設備缺陷記錄簿。
2、如有檢修工作,在了解許可工作票,安全措施及檢修情況下,對上班未執行完的工作票和隔日執行的`工作票,應填寫交接記錄,直到執行完為止。
3、從模擬圖上了解運行方式,核對模擬圖板是否與設備實際位置相符。是否與微機控制系統一致.4巡視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提出巡視中發現的不正常現象與問題,并要求答復。重點檢查上一班操作過的設備與現場環境。
第五條:接班人員應認真仔細聽取交班人員的情況交代,如有疑問,立即提出,不得含糊。如發現事故缺陷,屬交班人員未處理完畢的,應由交班人員處理完畢,才能交班。交班清楚后,接班人員應簽字履行交接手續。如在交接班時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員進行處理,接班人員協助,待事故處理結束或告一段落時再履行交接手續。
第六條:交接班工作必須做到交接兩清,雙方一致認為交接清楚無問題后在記錄簿上簽字。
崗位安全生產職責二、
第一條:崗位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第二條: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切實實行“三不傷害”,遵守勞動紀律。
第三條: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檢查本崗位的設備.
第四條:精心操作,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各項記錄準確、真實、整潔。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并報告。
第五條: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類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六條:加強設備維護、保養,發現缺陷及時消除,并做好記錄.
第七條:正確使用,妥善保養各種安全保護用品器具和防護器材。
第八條: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令,反對冒險作業,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九條:發生事故要果斷處理,及時如實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記5 (完整版)110kV變電站運行管理制度錄。
第十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一條:熟悉本崗位的職業危害因素,并掌握相應的防護知識和技能。
崗位責任制度三、
第一條:運行值班員接受電氣調度發出的停、送電命令,檢修工作命令不接受他人的任何命令。對危及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的錯誤命令,應立即提出拒絕執行的理由,必須及時向發令人的上級申訴。
第二條:變電站全體人員應經常學習和嚴格執行各項制度,在進行設備操作時,應嚴格遵守倒閘操作票,進行工作票和工作監護制度。
第三條:運行值班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并做好記錄。
第四條:值班期間值班員不得離開變電站,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向其他值班員請假,離站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嚴禁值班員同時離開。
第五條:運行值班員必須熟悉以下技術要求:做到“五熟悉"“三會”.“五熟悉”是:
1、熟悉變電站一二次接線,變電站的運行方式,電力的接受和分配過程。
2、熟悉變電站的所有電氣設備名稱、規程、特征和用途。
3、熟悉控制屏上的開關、信號和所有表計.
4、熟悉安全規程,運行操作規程,上級指令及安全用具、測量儀表的使用。
5、熟悉微機的保護、監視及操作規定。
“三會”是:
1、會分析運行情況,受令能執行正確操作。
2、會及時發現隱患和故障,能分析排除故障。
電站管理制度15
為嚴格執行"兩票三制",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巡視設備按規定認真巡視檢查設備,提高巡視質量,對發現設備的異常、缺陷,應認真分析、處理,并及時匯報,做好記錄,杜絕事故發生。
1.變電站的設備巡視檢查,一般分為正常巡視(含交接班巡視)、全面巡視、熄燈巡視和特殊巡視。各變電站應制訂設備巡視標準卡、設備巡視簡化卡,經審批后認真使用:正常巡視持設備巡視簡化卡進行,全面巡視持設備巡視標準卡進行,熄燈巡視和特殊巡視不使用巡視標準卡。
2.巡視應按規定內容、路線進行。
3.正常巡視的時間規定一般為:
3.1有人值班站除在交接班時、高峰負荷時、晚間閉燈時認真巡視外,對運行設備還應每二小時巡視一次。
3.2無人值班站正常巡視周期:110kV變電站每周2次(含全面巡視);35kV及以下變電站每周1次(含全面巡視)。現場核對上一次交下的巡視記錄。
4.每周應使用設備巡視標準卡進行全面巡視一次,內容主要是對設備全面的外部檢查,對缺陷有無發展做出鑒定,檢查設備的薄弱環節,檢查防火、防小動物、防誤閉鎖等有無漏洞,檢查接地網及引下線是否完好。
5.熄燈巡視的內容主要是檢查設備有無電暈、放電、接頭有無過熱現象。
5.1有人值班變電站每周星期五晚上必須熄燈巡視一次。變電站站長每月至少參加一次夜間巡視。
5.2無人值班變電站熄燈巡視周期:110kV變電站每月不得少于2次;35kV及以下變電站每月不得少于1次。
6.遇有下列情況應進行特殊巡視:
6.1大風前后的巡視。
6.2雷雨后的'巡視。
6.3、冰雪、冰雹、霧天的巡視。
6.4設備變更后的巡視。
6.5設備新投入運行后的巡視。
6.6設備經過檢修、試驗、改造或長期停運后重新投入系統運行后的巡視。
6.7異常情況下的巡視。主要是指:過負荷或負荷有明顯增加時、超溫、設備發熱、系統沖擊、跳閘、有接地故障情況等,應加強巡視。必要時,應派專人監視。
6.8設備缺陷近期有發展時。
6.9、法定節假日、上級通知有重要供電任務時,應加強巡視。
10事故跳閘和設備運行中有可疑現象時;
7.巡回檢查人員必須由責任值班人員執行或監護值班員進行,不得由實習人員,徒工或其它人員代替。
8.巡視高壓配電裝置一般應兩人一起進行,經考試合格并由單位領導批準的人員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時,必須隨手把門關好。
9.運行人員進行巡視檢查時,應攜帶移動通訊設備,方便中控室召回處理事故。
10.運行人員巡視檢查時,應攜帶巡視檢查記錄,根據記錄的巡視項目,對照設備逐一進行巡視檢查,每檢查完一項,隨即在"巡視檢查記錄薄"對應欄內打"√"或填入相應數據和記事。
11.巡回檢查時應隨時攜帶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電筒,聽棒和其它檢測工具等),檢查中應精力集中、認真細致,根據設備運行特點看、聽、嗅、摸和測等方法,綜合分析設備運行狀況。
12.值班人員檢查完畢后,將巡視檢查時間、檢查人姓名、檢查類別、檢查項目及結果記入巡視檢查記錄。
13.變電站站長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巡視,嚴格監督、考核各班的巡視檢查質量。
14.巡視檢查中應遵守安全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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