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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時間:2025-02-21 07:31:3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經典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經典15篇]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為了維護中心利益,特制訂本規定,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條 秘密分為三等級:絕密、機密、密。

  第三條 嚴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散布、泄漏公司機密或涉及公司機密。

  第四條 不得向其他公司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公司機密。

  第五條 嚴格遵守文件登記和保密制度。

  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計算機中的.秘密文件必須設置口令,并將口令報告公司經理。

  不準帶機密文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

  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條 嚴格遵守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

  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經理批準。

  并按規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第七條 秘密文件、資料不準私自翻印、復印、摘錄和外傳。

  因工作需要翻印、復制時,應按有關規定經辦公室批準后辦理。

  復制件應按照文件、資料的密級規定管理。

  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 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以及有爭議的問題。

  會議記錄要集中管理,未經辦公室批準不得外借。

  第九條 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東西,交至辦公室,切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十條 公司員工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條 發現失密、泄密現象 ,要及時報告,認真處理。

  對失密、泄密者,給予 50—100元扣薪;

  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行政處分;

  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的,送有部門處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中鐵建安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保密工作,加強對重點部門、部位的監管,保護公司核心秘密和信息安全,維護公司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保密管理辦法》及有關保密工作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1.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2.公司所有人員,包括設計人員、技術管理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后勤服務人員等(以下簡稱“工作人員”),都有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二章保密范圍

  第三條公司秘密是指:設計過程涉密(國家或企業要求)圖紙及文件;

  不為公眾所知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且由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本制度所稱的不為公眾所知曉,是指該信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

  2.本制度所稱的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3.本制度所稱的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簽訂保密承諾書或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稱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內部圖紙和文件,如勘察報告、測量成果、咨詢報告、各階段設計文件及圖紙、可研報告、造價咨詢、管理訣竅、經營戰略規劃、客戶名單、公司管理制度、招投標中的投標報價及標書內容等。

  第四條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就經營管理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生產、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項。

  4.公司對外活動(包括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5.維護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經濟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6.承擔國家有關要求的秘密事項。

  7.其他公司秘密事項。

  第三章密級分類

  第五條公司秘密分為三類:絕密、機密和秘密。

  第六條絕密是指與公司生存、生產、科研、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國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事項,以及國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招投標資料。

  2.公司經營指導及底線單價。

  3.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絕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4.公司重要會議紀要。

  第七條機密是指與本公司的生存、生產、科研、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核心技術涉及的設計圖紙和相關資料。

  2.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綜合辦公室對管理人員的考評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簽、賬號,保險柜密碼,月度、季度、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統計報表,電腦開啟密碼,重要磁盤等電子媒介的內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總體發展規劃、經營戰略、商務談判內容及載體,正式合同和協議文書。

  5.按《檔案法》規定屬于機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6.獲得競爭對手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7.外事活動中內部掌握的原則和政策。

  第八條秘密是指與本公司生存、生產、經營、科研、人事有較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領導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動去向。

  2.經營企劃方案。

  3.綜合辦公室、財務部、紀律檢查、總工辦等部門所調查的.事故和違法違紀事件及責任人情況和載體。

  4.公司大事記。

  5.設計圖紙、各類技術文件等。

  6.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秘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7.各種檢查表格和檢查結果。

  第四章保密措施

  第九條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公司黨政主管領導任組長、班子副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部室負責人組成,全面負責公司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辦公室。各部室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部室可根據本部室業務情況設立兼職保密員。

  第十條各密級知曉范圍

  1.絕密級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2.機密級副總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3.秘密級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秘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必須具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

  第十二條如果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應先報主管領導批準。在與合作單位的工作交往中,需要對方對我公司的有關情況保密時,要與對方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三條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司機要對公司領導在車內的談話應嚴格保密。

  第十四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公司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應立即做出相應處理。

  第十五條文檔人員、保密人員出現工作變動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并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加強保密教育,每年組織不少于兩次的全員保密學習,提高保密意識。

  第五章保密環節控制

  第十七條涉密文件打印

  1.文件送打印前,應由原稿提供部門領導簽字,簽字領導對文件內容負責審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內容,應在發文單上記錄涉及人員姓名,同時確定保密級別,需要發放的涉密文件應有文件編號、發放范圍和打印份數。

  2.打印部門要做好登記,打印、校對人員的姓名應反映在發文單中,保密文件應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打印。

  3.打印完畢,所有紙質文件廢稿應全部銷毀,電腦存盤的電子文檔應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八條涉密文件發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畢,由文件印制部門專門人員負責轉交發文部門,并作登記,不得轉交無關人員。

  2.發文部門下發文件時應認真做好發文記錄。

  3.保密文件應由發文部門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簽收,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對于剩余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5.發送保密文件時應由專人負責,嚴禁讓非規定人員或試用期員工發送保密文件。

  6.公司禁止員工未經允許在E-mail個人郵箱傳遞涉密文件和信息。

  7.如公司使用保密軟件,應在軟件功能加入涉密文件和信息外泄技術閉鎖。

  第十九條涉密文件復印

  1.原則上保密文件不得復印,如遇特殊情況需由主管領導書面批準方可辦理。

  2.文件復印應做好登記。

  3.復印件只能交給部門主管或其指定人員,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復印廢棄件應即時銷毀。

  第二十條涉密文件借閱借閱保密文件時,必須經借閱方和提供方領導簽字批準,提供方負責登記,借閱人員不得摘抄、復印或向無關人員透露,確需摘抄、復印時,要經提供方領導許可并簽字注明。

  第二十一條傳真件

  1.傳遞保密文件時,不得通過未經允許的傳真機傳遞。

  2.收發涉密傳真件時應做好登記。

  3.保密傳真件的收件人只能為部門主管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

  第二十二條錄音、錄像

  1.錄音、錄像應由指定部門整理并確定保密級別。

  2.保密錄音、錄像材料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存檔管理。

  第二十三條檔案

  1.檔案室為涉密文件保管重地,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

  2.借閱文件時應填寫“申請借閱單”,并由主管領導簽字。

  3.秘密文件僅限下發范圍內人員借閱,如遇特殊情況需由綜合辦公室批準借閱。

  4.秘密文件的保管應與普通文件區別開,按等級、期限加強保護。

  5.檔案銷毀應經鑒定小組批準后指定專人監銷,要保證兩人以上參加,并做好登記。

  6.不得將檔案材料借給無關人員查閱。

  7.秘密檔案不得復印、摘抄,如遇特殊情況需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四條客人活動范圍

  1.綜合辦公室、財務部應加強保密意識,客人到公司參觀、辦事,必須遵循有關出入管理規定,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公司。

  2.客人到公司參觀時,未經允許不得接觸公司保密文件等。

  第二十五條保密部門管理

  1.與保密材料相關的部門均為保密部門,如公司領導辦公室、綜合辦公室、經營計劃部、總工辦、財務部、資料室等。

  2.有關部門需指定兼職保密員,從而加強保密工作。

  3.保密部門應對出入人員進行控制,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并停留。

  4.保密部門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制定保密細則,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記和使用記錄工作。

  第二十六條重要會議

  1.所有重要會議均由綜合辦公室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保密工作,并作好會議紀要存檔。

  2.應嚴格控制涉密會議參會人員,無關人員不應參加。

  3.承辦涉密會議時會務組應認真做好到會人員簽到及材料發放登記工作。

  4.會議錄音、攝像人員由綜合辦公室指定。

  第二十七條公司所有員工要簽訂《在職人員保密承諾書》,并嚴格遵守,若員工違反保密承諾書規定,需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八條員工離職規定

  1.員工從我公司離職時,必須將有關我公司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全部資料(如可研報告、圖紙、數據資料、電子文檔等)交回本企業。要求離職員工簽訂《離職人員保密承諾書》,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2.員工離開我公司時,我公司需要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該員工重申保密義務,并可以向其新任職的單位通報該員工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

  3.員工離開我公司后,如果利用在我公司掌握或接觸的由我公司所擁有的商業秘密、核心技術,并在此基礎上作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我公司所擁有的且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核心技術時,應當征得本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費。

  4.未征得我公司同意或者無證據證明有關技術內容為自行開發的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違紀處理

  第二十九條公司對違反本制度的員工,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教育、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情節特別嚴重對公司造成重大利益損失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三十條對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泄密人警告處分,并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開除處理,并處以3000~5000元的罰款,必要時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本制度者,公司將視情節對直接責任人(濫用職權者)給予留用察看或開除處理,并處以20xx~3000元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制定并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確保公司保密文件、資料的安全,防止重要業務資料外泄、更改或丟失,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適用于被列入公司保密范圍的文書、資料、檔案以及涉密的部門或個人。

  3.職責

  3.1總公司綜合管理部

  1)為全公司保密的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2)負責制定公司的保密辦法,并對公司的秘密文件、資料等檔案進行管理;

  3)監督、指導各部門、各子(分)公司保密的工作,并對泄密事件進行查處。

  3.2各子(分)公司綜合管理部

  1)為所屬公司保密的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2)負責貫徹執行公司的保密辦法,并對所屬公司的秘密文件、資料等檔案進行管理;

  3)監督、指導所屬公司各部門保密的工作,并對泄密事件進行查處。

  3.3各部門負責人

  1)為本部門第一責任人;

  2)負責貫徹落實本辦法,并對本部門發生的泄密事件負領導責任。

  3.4全體員工都有義務和責任保守公司秘密。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保密范圍

  公司秘密是指一切關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具體包括:

  1)公司的發展方向、戰略規劃、經營目標以及投資計劃。

  2)公司經營管理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新項目規劃及其實施的進展情況。

  4)公司研究掌握的市場動態和信息。

  5)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以及各類財務報表。

  6)顧客的`檔案和資料。

  7)員工的檔案、薪酬和福利。

  8)外事活動中的涉密事項。

  9)公司內部的重要文件,包括管理方案、招投標文件、體系文件、內部管理制度、員工手冊、經濟合同、談判記錄、會議記錄、設備資料以及其它與公司經營活動有關的資料。

  10)其它需保密的事宜,如規定、命令中特別指定事項等。

  4.2保密密級

  公司的保密密級分絕密、機密、秘密三級,具體如下:

  1)絕密是指與本公司生存、生產、經營、服務、人事有重大利益關系,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公司股份構成、投資情況、總體發展規劃、經營戰略、營銷策略、商務談判內容及載體、獲得競爭對手情況的方法與渠道、招投標文件、正式合同和協議文書以及重大經營與管理決策。

  2)機密是指與本公司生存、生產、經營、服務、人事有重要利益關系,泄露會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項目規劃、管理方案、體系文件、顧客檔案與資料、員工檔案與資料、財務預決算報告、財務報表與統計報表、薪酬制度與員工工資、保險柜密碼與計算機密碼、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人力資源部門對干部的考評材料、外事活動中內部掌握的原則和政策、重要的會議記錄(紀要)、公司領導干部的通訊電話等。

  3)秘密是指與本公司生存、生產、經營、服務、人事有較大利益關系,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消費層次調查情況、市場潛力調查預測情況、顧客投訴與回訪記錄、工程圖紙、維修記錄、檢查記錄與結果、計劃總結、收發文件(如通知、通告等)、會議紀要(重要會議紀要除外)、員工手冊等普通性文件。

  4.3保密措施

  1)公司員工應具有保密意識,必須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

  2)接觸公司秘密的部門或人員范圍,由產生涉密事項的部門負責人或上報總經理限定。涉密人員的范圍應嚴格控制在直接人員范圍內,從事局部工作的人員只能接觸直接相關的部分內容,無關人員不得接觸保密事宜。

  3)公司所有保密文書、資料、檔案均由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注明保密密級,確定傳遞范圍及查閱權限。借閱、查閱保密文書、資料、檔案時,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按檔案的查閱權限進行。

  4)外來秘密文件、資料由行政文秘根據公司領導確定的閱讀范圍送閱文人傳閱后及時將原件歸檔保存,并確保只在行政文秘與閱文人之間直傳。需承辦的秘密文件將復印件(1—2)份登記后交相關人員限期承辦,并在承辦完畢之后及時收回與原件一并保存。

  5)公司保密文書、資料、檔案由綜合管理部門進行統一管理(特殊檔案資料除外,如財務、人事等則由檔案歸口管理部門進行管理),指定專人負責集中指定地點保存,并按類上架進柜,注意防盜、防火、防潮、防蟲、防泄密等事件的發生,要經常對檔案材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或被盜,丟失等情況,及時向領導反映,妥善處理。如系人為造成,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長期大量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時,應當專門簽訂保密協議。不得擅自提供、翻印、復印、抄錄、攜帶、銷毀屬于公司秘密的檔案材料。

  7)在公司對外交往與合作中,對方以正當理由和途徑要求提供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時,應當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前提前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提供,并要通過書面形式要求對方承擔保密義務。

  8)調職或離職員工必須將自己保管的保密文件或其它東西,上交部門負責人,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調職或離職后仍應繼續承擔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三年內不得利用在本公司所獲得的技術成果,所掌握的市場信息、顧客資料從事與本公司經營范圍相同的工作。

  4.4員工保密守則

  1)嚴守秘密,不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散布、泄漏公司秘密。

  2)不向其他部門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公司秘密。

  3)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不得帶有秘密性質的文件到無關的場所。

  4)計算機中的保密文件必須設置口令,并將口令報告部門負責人。

  5)不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保密事項或交接保密文件。

  6)保密文件、資料不準私自翻印、復印、拷貝、摘錄、借閱和外傳;因工作需要翻印、復制時,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報所屬公司綜合管理部備案。

  7)凡召開重要會議,與會人員不得隨意泄露會議內容,會議記錄要集中管理。

  8)公司的保密文件作廢時應及時銷毀,不得亂扔亂丟。

  9)不得將公司的秘密資料作廢品、廢紙出售。

  10)員工離開辦公場所時,必須將文件資料放入抽屜或文件柜中。

  11)參與外事活動的員工必須遵守本辦法,不得隨意泄漏公司秘密。

  12)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負責。

  4.4保密獎懲規定

  1)對于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對維護公司秘密做出成績的,或有效地制止重大泄密事件者,將根據公司獎懲制度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過失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警告或降職降級處分,并處以100元至1000元的經濟處罰。

  3)以謀取個人私利為目的,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本辦法的,公司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款之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并處以1000元以上的經濟處罰,同時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4

  第一條、保密原則

  一、公司全體員工應遵守以下原則: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聽的,絕對不聽;不該記錄的,絕對不記錄。

  二、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本公司任何員工未經公司總經理或分管領導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公司的其他員工)知悉屬于上級公司、公司,雖屬于他人但本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三、公司員工離職之后仍對其在本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本公司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本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本公司員工因何種原因離職,在離職后仍承擔保密義務期限為自離職之日3年內。

  第二條、保密內容與方法

  一、文件的保密環節包括其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等。

  二、保密文件劃分為三級,第一級為絕密,第二級為機密,第三級為秘密。

  1、絕密

  ⑴公司有針對性的競爭策略和計劃;

  ⑵招投標方案及招投標人的相關資料;

  ⑶交易商有關資料;

  ⑷人才引進計劃方案;

  ⑸尚未公布的工資福利和人事調整方案;

  ⑹公司財務報表;其他絕密內容。

  2、機密

  ⑴公司發展規劃;

  ⑵公司事故調查報告;

  ⑶公司領導的人事檔案;

  ⑷尚未公布的公司機構改革方案;

  ⑸員工個人的薪金;

  ⑹其他機密內容。

  3、秘密

  ⑴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傳達的公司辦公會議內容;

  ⑵不宜對外單位公開的內部規章;

  ⑶尚未公布的人事處罰決定;

  ⑷小區產權資料、工程資料和相關技術資料和小區業主的資料等;

  ⑸其他秘密內容。

  三、保密文件的復制及使用

  1、絕密、機密文件的復制及使用除本職工作職責外由總經理批準,秘密文件的`復制及使用除本職工作職責外由總經理、部門分管經理和管理處主任批準;

  2、復制保密文件,應派人在復制現場監督;

  3、保密文件的復制情況應予登記。

  四、保密文件的發出、傳遞、簽收、保管

  1、發出保密文件應履行審批手續,審批權限同保密文件的復制使用一致;

  2、總經理、部門分管經理和管理處主任按工作需要負責絕密文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的傳遞工作;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應在接收記錄簿上簽收。接收人應對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隨意在辦公桌上堆放,不得攜帶回家或公共場所;

  4、批準由個人保存的記有秘密內容的記錄本等應防止遺失。離職時,應清理交回公司。

  5、保密文件、機密文件原件由綜合服務部經理核實驗收后存放檔案室,經批準使用的復印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由各管理處主任(檔案室)和相關職能部門經理保管。

  五、保密文件的查詢和借閱,要嚴格履行審批制度,權限同保密文件的復制及使用一致;

  六、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銷毀;

  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兩種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經鑒定已喪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確認;

  3、經鑒定解密的,鑒定由保管人提出;

  4、經鑒定已喪失保存價值的秘密文件應銷毀;

  5、解密與銷毀應報總經理批準;

  6、銷毀保密文件,應有兩個監銷人,并制作銷毀記錄。

  第三條、處罰

  如違反本規定的,公司將據《獎懲條例》,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予以處罰。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5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計算機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絕泄密隱患,確保內部秘密事項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GJ秘密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公司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公司計算機網絡的統一建設和管理,維護網絡正常運轉,各單位不得擅自在公司系統網絡上安裝其他設備。

  第二條 涉密計算機嚴禁直接或間接接入國際互聯網等公共信息網絡。

  第三條 涉密計算機主要用于處理涉密業務和內部辦公業務。非涉密計算機嚴禁存儲、處理、傳遞和轉載內部秘密事項信息。

  第四條 未經單位領導批準和授權,個人使用的計算機不得交由非本崗位工作人員操作。

  第五條 不得使用移動存儲設備在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間復制數據。確需復制的,應當利用中間計算機進行轉存處理,并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

  第六條 內部秘密事項信息輸出實行嚴格的登記、審批手續,輸出的范圍、數量和介質要有明確的記載,確保秘密信息可控。

  第七條 不得安裝、運行、使用與工作無關的軟件。

  第八條 涉密計算機應由公司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保密辦”)審查合格的定點單位進行維修。維修前,應進行登記,并將涉密信息和軟件備份,徹底清除涉密信息或卸除所有涉密存儲介質。不能徹底清除或卸除的應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保證所存儲的內部秘密事項信息不被泄露。

  第九條 涉密計算機不再繼續使用時,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并在履行清點、登記手續,進行技術處理后將硬盤及時銷毀,一律不得進行捐贈或當作廢品出售。

  第十條 各單位發現計算機系統泄密后,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按制度及時向公司保密辦報告。

  第十一條 涉密的計算機信息在打印輸出時,打印出的文件應當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管理,打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毀。

  第十二條 計算機使用人即為管理責任人。對不按制度管理和使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造成泄密事件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6

  第一條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具體情況,為保障公司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使公司長期、穩定、高效地發展,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公司所有人員,包括、銷售人員、管理人員、后勤服務人員等,都有保守公司商業xx的義務。

  第三條公司xx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各類信息。

  1、本制度所稱的不為公眾所知曉,是指該信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

  2、本制度所稱的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3、本制度所稱的各項信息,包括內xx文件、營銷策略、客戶xx、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技術信息、產品信息等。

  第四條公司xx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戰略中的xx事項。

  2、公司就經營管理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xx事項。

  第五條公司xx分為三類。絕密、xx和xx。絕密是指與公司生存、生產、科研、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總體發展規劃、經營戰略、營銷策略、商務談判內容及載體、正式合同和協議文書。

  2、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絕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3、公司重要xx。

  第六條xx是指與本公司的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人事部門對管理人員的考評材料。

  2、公司與外部高層人士、業務人員的來往情況及其載體。

  3、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簽、賬號,保險柜xx,月度、季度、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統計報表,電腦開啟xx,重要磁盤的內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記。

  5、按《檔案法》規定屬于xx級別的各種檔案。

  6、獲得競爭對手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7、外事活動中內部掌握的原則和政策。

  8、公司管理人員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動去向。

  第七條xx是指與本公司經營、人事有較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消費層次調查情況,市場潛力調查預測情況,未來新產品的市場預測情況及其載體。

  2、廣告企劃、營銷企劃方案。

  3、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等有關部門所調查的違法違紀事件及責任人情況和載體。

  4、按《檔案法》規定屬于xx級別的各種檔案。

  5、各種檢查表格和檢查結果。

  第八條各密級知曉范圍

  1、絕密級總經理、股東會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2、xx級主管領導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xx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3、xx級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xx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九條公司員工必須具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

  第十條總經理負責領導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

  第十一條如果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xx,應先由總經理批準。

  第十二條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xx。

  第十三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xx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應立即作出相應處理。

  第十四條總經理、財務總監辦公室及各機要部門必須xx防盜門窗、嚴格保管鑰匙,非本部人員得到獲準后方可進入,離開時要落鎖,清潔衛生要有專人負責或者在專人監督下進行。

  第十五條公司內部只能使用公司電腦,不得帶私人電腦進入公司進行相關工作;

  公司拷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盤或移動硬盤,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貝工具;

  電腦系統需要重裝時,需要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后,由技術管理人員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關信息的缺失。

  第十六條文檔人員、保密人員出現工作變動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交由主管領導簽字。

  第十七條司機對領導在車內的談話要嚴格保密。

  第十八條會議

  1、所有重要會議均由辦公室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保密工作。

  2、應嚴格控制參會人員,無關人員不應參加。

  3、會務組應認真做好到會人員簽到及材料發放登記工作。

  4、保衛人員應認真鑒別到會人員,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十九條保密協議

  1、公司要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與相關工作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2、保密協議一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員工離職規定

  1、員工離開公司時,必須將有關本公司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的全部資料交回公司。

  2、員工離開公司時,公司需要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該員工重申保密義務,并可以向其新任職的單位通報該員工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

  3、員工離開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觸的由公司所擁有的商業xx,并在此基礎上作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公司所擁有的且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xx時,應當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費。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無證據證明有關技術內容為自行開發的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公司對違反本制度的員工,可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教育、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于泄露公司xx,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警告處分,處以xx元至xx元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本制度者,公司將給予開除處理,并處以xx元以上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泄露公司xx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開除外理,并處以xx元以上的罰款,必要時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制定,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保密工作,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內部保密協議,嚴格按照公司保密措施執行。

  對違反公司保密紀律造成損失、泄密的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公司內部處分或開除;有意泄密并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公司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委托專人執行;

  2)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負責保密。

  3)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4)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應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5)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6)任何人不的打聽、議論他人個人信息、薪資、勞務性收入等私密事宜,亦不得將個人薪資所得告訴他人。

  7)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主辦核薪的人員、發薪的人員與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絕各種泄密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直屬公司全體員工,每個員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權利。

  三、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1、密級劃分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1)絕密級: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機密級: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3)秘密級: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保密范圍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審計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

  7)公司技術水平、技術力量、技術潛力、產品動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廠家技術資料、光盤、書籍、文檔;

  9)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

  10)公司員工的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及相關資料;

  11)其他經公司確認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3、公司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年度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廠家技術資料為機密級;

  3)公司合同、協議、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為秘密級。

  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門依據本制度第三項“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中的第1條密級劃分、第3條公司密級的確定的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除要求繼續保密的事項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曉范圍

  1)公司秘密(絕密、機密、秘密)總公司副/總經理有權全部知曉;2)絕密級只限總公司副/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

  3)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為必須知道的人員知曉;

  4)秘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2、保管備份

  1)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允許摘抄或復制,確需摘抄或復制者須經總公司副/總經理批準;

  2)機密級、秘密級資料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摘抄或復制;3)保密資料不得私自復制,復印件應視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證件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復印或借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可復印);

  5)各公司指派專人負責秘密文件、資料的保管,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6)若發現或發生泄密情況,應立即向總公司領導報告,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五、責任與獎懲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獎勵:

  1)及時舉報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

  2)非責任人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減少泄密造成損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獎懲具體標準參照<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釋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集團的合法利益,保障集團長期穩定發展,適應市場競爭,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集團員工有義務保守集團秘密,嚴格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實施。

  第二章 集團秘密的范圍

  第四條 集團發展戰略的秘密事項。

  第五條 經營管理中重大決策的秘密事項。

  第六條 企業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第七條 企業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第八條 企業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第九條 企業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第十條 企業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第十一條 其他秘密事項。

  第三章 保密等級

  第十二條 集團秘密分為三級:絕密、機密、秘密。

  集團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集團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集團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集團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第四章 各密級內容知曉范圍

  第十三條 絕密級: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監事會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 機密級:副總經理(總助)及其以上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五條 秘密級:部門經理級別以上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五章 保密措施

  第十六條 員工須增強保密意識,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看的不看。

  第十七條 總經理主抓保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

  第十八條 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集團秘密的事項,報集團總經理審批。

  第十九條 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和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集團秘密。

  第二十條 員工發現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辦公室。

  第二十一條 各機要部門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嚴加保管鑰匙,非本機要部門人員獲準后方可進入。

  第二十二條 涉密人員工作變動須辦理交接手續,由主管領導審核。

  第二十三條 小車司機對領導在車內的談話嚴格保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0

  1 總則

  1.1 保守國家秘密是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業商業秘密是關系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為增強各單位(部門)和全體員工的觀念,更好地貫徹國家法,為保障改革開放和企業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1.2 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公司成立委員會,委員會的工作機構設在黨委工作部,負責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級分為三級,即絕密、、秘密。

  1.4 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突出重點,既能保守國家和企業商業秘密又便于生產經營”的方針。

  2 管理職責

  2.1 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

  2.2 確定公司重點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規文件及規章制度的實施和貫徹。

  2.3 對全體員工及其出國人員進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2.4 負責對工作的安排、指導和檢查,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總結經驗。

  2.5 負責對失、泄密事件的調查、處理,嚴重事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3 工作的原則

  3.1 確保黨和國家的安全,為經濟工作服務。

  3.2 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

  3.3 嚴格劃分圍,嚴格劃分密級。

  3.4 嚴格管理事項。

  4 工作的圍

  4.1 上級下達或公司形成的帶有密級字樣及指定閱讀圍的文件、電報資料、黨刊物、科技情報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項。

  4.2 公司控數據、統計報表及文件資料。

  4.3 屬于國際、國先進水平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重大科學技術成果及相應的數據、報告、論文等。

  4.4 黨、政重要會議的記錄,重要的印信及技術、人事、文件、保衛、財務檔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員、參觀線路、介紹材料、會議記錄及雙方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1

  一、公司員工應保守公司秘密。以下事項屬公司秘密,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泄漏:

  1、重大的經營方針、發展方向的討論及其決策內情;

  2、經營及財務狀況;

  3、工資獎金方案;

  4、未經宣布的人事變動;

  5、擬開辦或接手的項目,對外投標的項目及標書;

  6、公司各種規章制度,檔案文件、記錄表格;

  7、關于重要會議的討論事項;

  8、關于業主或租戶的檔案資料;

  9、契約、協定或根據協商而決定的事項;

  10、規定、命令中特別指定的事項。

  11、其他屬于秘密的'事項。

  二、密件的使用與管理必須堅持以下規定:

  1、公司密件由辦公室標記密級并登記管理;

  2、機要文件的制發部門應備有發文簿,文件發送至有關部門時,必須請收件人簽字或蓋章。

  3、機要文件由機要人員傳遞與保存,其他人員不得私自保存密級文件。閱讀與傳達密級文件須在指定地點進行,不得隨意擴大傳閱范圍;

  4、因公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密級文件和資料,確實需要時,經總經理批準后,指定專人保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不得在通信、電話、傳真、電傳中涉及秘密事項。不準用普通郵政傳遞密級文件、資料以及屬于保密的物品;

  6、未經發文部門許可,不得擅自復印密級文件;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場所談論公司秘密;

  8、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保密本由辦公室統一編號、登記、發放,用完后交回辦公室處理;

  9、嚴守保密紀律,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10、機要文件及其相關草案、其他無用物品的銷毀,應確定一定的時間,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銷毀。

  11、凡違反本規定者,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處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2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工作,確保內部秘密事項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GJ秘密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所稱移動存儲介質,是指移動硬盤、軟盤、優盤、光盤、磁帶、存儲卡及其它具有存儲功能的各類介質。

  第二條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管理,遵循“統一備案、跟蹤管理、集中報廢”的原則,嚴格控制發放范圍。

  第三條 各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必須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員保管,暫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專人保管。

  第四條 公司保密辦負責加強對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統一管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指導、監督、檢查。

  第五條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只能在涉密計算機和涉密信息系統內使用,嚴禁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在與互聯網連接的計算機和個人計算機上使用。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嚴禁接入涉密計算機或涉密網絡,嚴禁直接或間接接入內網。

  第六條 一般信息應用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存儲、攜帶、使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應當存儲與之相對應密級的信息。A移動存儲介質只能存儲A級信息,A級移動存儲介質確需存儲B級信息時,應按A密級進行管理。

  第七條 使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確因工作需要帶出辦公場所的,B級的需經使用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A級的需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報保密辦備案并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嚴禁將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借給外單位或轉借他人使用。

  第八條 攜帶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外出,應使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始終處于攜帶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攜帶絕密級信息的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外出的,應保證二人以上同行。禁止攜帶存儲絕密級信息的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參加涉外活動或出國(境);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機密級、秘密級移動存儲介質出國(境)的',應當按照有關保密制度辦理批準攜帶出國(境)手續。

  第九條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嚴格按照保密管理要求,必須存放在公司保密辦。領取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時,要辦理簽字手續。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場所時,必須將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存入保密設備。

  第十條 每半年要對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進行一次清查、核對。若有混用的或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丟失的,應及時查處。

  第十一條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在報廢前,應由使用部門進行信息清除處理。因介質損壞無法進行信息清除時,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交公司保密辦銷毀。

  第十二條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銷毀,由公司保密辦統一登記造冊,并填寫《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銷毀登記表》,報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由三人負責銷毀,任何個人不得擅自銷毀。

  第十三條 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使用、管理人員違反本制度,情節較輕的,由公司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造成重大泄密隱患的,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3

  一、 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即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二、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一) 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 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 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種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 公司秘密的密級為“絕密”、“機密”、“秘密”三極 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 公司密級的確定:

  (一) 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極;

  (二) 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極;

  (三)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極。

  第九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根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表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秘書和行政部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使用者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于密極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經總經理或行政部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產品報價,由公司行政部負責執行,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時作出處理。

  四、責任處罰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處以若干金額罰款。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 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規定;

  (三)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 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出賣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五、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二) 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這知悉的。

  第二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4

  一、保密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均應樹立保密意識,嚴格保守公司秘密。

  二、保密原則

  公司全體員工應遵守以下原則: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聽的,絕對不聽;不該記錄的,絕對不記錄。

  三、保密內容與方法

  1、文件的保密環節包括其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等。

  2、保密文件劃分為三級,第一級為絕密,第二級為機密,第三級為秘密。

  (1)絕密

  ①公司有針對性的競爭策略和計劃;

  ②交易商有關資料;

  ③尚未公布的工資福利和人事調整方案;

  ④其他絕密內容。

  (2)機密

  ①公司發展規劃;

  ②公司事故調查報告;

  ③公司領導的`人事檔案;

  ④尚未公布的公司機構改革方案;

  ⑤員工個人的薪金;

  ⑥其他機密內容。

  (3)秘密

  ①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傳達的公司辦公會議內容;

  ②不宜對外單位公開的內部規章;

  ③尚未公布的人事處罰決定;

  ④其他秘密內容。

  3、保密文件的復制

  (1)保密文件的復制由董事長或主管副董事長批準;

  (2)復制保密文件,應派人在復制現場監督;

  (3)保密文件的復制情況應予登記。

  4、保密文件的發出、傳遞、簽收、保管

  (1)發出保密文件應履行審批手續,審批權限同保密文件的復制一致;

  (2)行政部經理負責絕密文件的傳遞工作,其他保密文件的傳遞工作由秘書負責;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應在接收記錄簿上簽收。接收人應對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隨意在辦公桌上堆放,不得攜帶回家或公共場所;

  (4)經批準由個人保存的記有秘密內容的記錄本等應防止遺失。離職時,應清理交回公司。

  (5)絕密文件由行政部經理直接保管,其他文件由行政部(檔案室)保管。

  5、保密文件的查詢和借閱,要嚴格履行審批制度,權限同保密文件的復制一致;

  6、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銷毀

  (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兩種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經鑒定已喪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確認;

  (3)經鑒定解密的,鑒定由保管人提出;

  (4)經鑒定已喪失保存價值的秘密文件應銷毀;

  (5)解密與銷毀應報董事長批準

  (6)銷毀保密文件,應有兩個監銷人,并制作銷毀記錄。

  四、處罰

  違反本規定的,公司將據《人事管理制度》,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予以處罰。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x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的公司秘密,是指關系公司利益和權利,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保密是指對公司秘密加以保護,使之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不外泄的行為。

  第三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保密制度、措施的具體檢查與落實工作。公司各單位、部門和員工均負有保密管理的責任。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遵照執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參照執行。

  第二章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

  第五條 公司保密范圍包括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領域,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公司中層管理人員以上會議、各類專題會議討論內容和決定事項中不宜公開的內容及其會議記錄、紀要;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規劃及經營決策;

  (三)不宜公開的公司行政文件、檔案,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各種內部程序文件、規章制度等;

  (四)公司內部各類財務資料、統計資料、帳冊、憑證等;

  (五)項目產品策劃書、可行性報告、成本核算書、規劃設計方案、圖紙、景觀設計方案、圖紙等;

  (六)招標項目的標書、合作條件等;

  (七)公司內部局域網數據庫密碼、網站管理程序密碼、計算機程序文件、計算機終端、微機輸入的秘密內容等;

  (八)人事檔案、勞動合同和員工薪酬資料等;

  (九)其他尚未對外公開的各類信息和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六條 公司保密內容的密級應依據秘密事項一旦泄露對公司利益損害的程度進行劃分,一般應劃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級,其中:

  (一)絕密級為: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文件資料和信息,如:集團公司莆事會正在研究的.經營計劃、投資計劃及其他決策方案,網站管理維護程序密碼、招標項目的標書、合作條件,公布前的商品房調價信息等。

  (二)機密級為:公司的財務、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計算機程序文件和密碼以及不宜公開的內部文件資料、信息等。

  (三)秘密級為:公司人事檔案、勞動合同、員工薪酬資料和其他不宜公開的資料、信息。

  第七條公司保密文件資料(包括電子文件、聲像資料等),均應按規定標明密級,并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確定保密期限。

  第八條 保密范圍內文件資料的密級,由主辦部門擬定,分管領導確定。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九條 在秘密文件資料制作過程中應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禁止在起草文件、編制報表或設計技術圖紙的場所會客;

  (二)對于作廢的草稿應及時作碎紙處理;

  (三)文件起草或制作人員離開崗位時,應將正在起草或制作的保密文件妥善收存;

  (四)打印文印資料要明密分開,秘密文件資料專機處理,設置加密口令,嚴格按規定份數印制,廢頁應及時銷毀。

  第十條在查閱、復制、收發、傳遞和保管秘密文件資料時,應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凡查閱、復制絕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經公司副總經理以卜領導或授權人批準:凡查閱、復制機密級和秘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經相關部門經理或以上領導批準。

  (二)綜合管理部文書收發人員在對秘密文件的收發、傳遞中,應作登記,避免誤發誤傳,未經批準不得擴大傳閱范圍;秘密文件不得通過普通郵政傳遞;絕密文件不得通過計算機傳輸。

  (三)密級文件資料形成后應及時整理,單獨組卷,妥善保存。

  (四)各部門保管的過期文件資料不得自行處理,應在每年3月份交綜合管理部統一處理。

  第十一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提供公司保密資料的,須經相關部門分管領導批準。

  第十二條 在安排涉及公司保密內容的會議和活動時,主辦部門應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根據工作需要,限定與會人員范圍;

  (二)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三)印制涉密的會議書面材料時應編號,發放時應登記,如屬會議討論稿,應在會后收回;

  (四)會議開始時,應宣布會議保密紀律;

  (五)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三條公司員工不得在與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傳遞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在無加密措施的計算機網絡上傳遞秘密信息,不私自攜帶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場所。

  第十四條 一旦發現公司秘密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時,公司員工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告知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應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立即作出處理,并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罰意見。泄露公司秘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公司有關獎懲規定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予以除名,并責令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文件收發室、檔案室、文印室、計算機控制機房等重要工作場所,屬機要重地,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第十六條綜合管理部可視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組織召開保密管理工作會議,了解保密制度執行情況,改進保密工作,并于每年的長假日前進行保密安全檢查。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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