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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5-03-10 10:00:2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熱)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熱)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1

  1、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的,必須先向班主任說明,方可進出校門。

  2、學生不能按時到校,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分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長證明;病假要有醫生或家長證明。

  2、請假手續:

  ①必須事先請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回校那天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一定要有家長的`簽名。

  ②學生請假三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內由教導處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考試期間請假經教導處主任批準。

  4、有關遲到、早退、曠課的處理:

  ①在規定時間內無請假不到校,或過后不補假者作曠課處理,上課鈴響后未進教室作遲到處理,老師未宣布下課而離開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作曠課一節。

  ②無故遲到、早退、曠課者,班主任一定要在當日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遲到、早退、曠課的原因,并及時教育學生。

  ③曠課累計超過5節的要請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10節以上的要向教導處反映,并做出相應的處分。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嚴肅校規校紀,營造良好的校園學習氛圍,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制定學生考勤制度,希望全體同學認真學習,嚴格遵守。

  1、每班設考勤專管人員,負責記錄班級考勤情況,如實填寫好班級考勤記錄表,協助班主任管理班級考勤情況,班主任每月向學校教導處填報一次考勤表。

  2、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向班主任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3、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4、學生請假須持請假條和班主任面請,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辦理補假手續。

  5、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務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愈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休學最多不能超過兩年。

  6、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兩周以上不能上體育課者需報教導處備案。

  7、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到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務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8、凡需請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寫請假條。

  9、每班設考勤冊,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考勤情況填入學生報告冊,告知家長,并載入學生檔案。

  10、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學生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1、學生考勤情況應作為評選優秀條件之一,曠課累計超過三節者,病假累計超過兩周者,不能參與評優。各班考勤情況作為評選優秀集體的條件之一。

  12、本制度由教導處負責解釋,并于20xx年xx月x日起實施。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3

  一、學生(含新生)應當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親自報到注冊,未經批準逾期回校注冊者,要求進行書面檢討,并經批準后才準予注冊。自每學期開學第一天起執行考勤。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和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學生上課、實驗、社會調查、實習、軍訓、 勞動、政治學習以及學校規定必須參加的會議等,都應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超過假期者,一律按曠課處理。

  (一)按規定出勤時間完整地參加學習與活動全過程的為全勤。

  (二)學生自上課預備鈴響二十分鐘內到教室上課或參加活動者,為遲到。

  (三)學生在規定出勤時間,提前離開的,為早退。

  (四)學生在規定出勤時間內無故缺課或不參加活動者,為曠課;下列情況按曠課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者;

  2、請假未獲批準而缺勤者;

  3、超假未及時辦理補假手續者;

  4、開學未如期注冊而未請假者;

  5、冒仿家長簽名請假者;

  6、偽造假證明請假者;

  7、學生上課時不按指定位置就座、實習時不按指定工位操作者;

  8、在規定的出勤時間無故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者,允許進入教室上課,但按曠課記入考勤;

  9、學生遲到或早退兩次折算為曠課一節;

  (五)經學校批準,已經辦理免聽、免修手續的,不記入考勤范圍。

  (六)學生要按時參加規定時間內的學習與活動,因事或因病不能參加者應當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1、學生請假審批權限。

  (1)請假1天以內,由輔導員批準。輔導員一天內批假原則上不得超過5人;

  (2)請假1天以上、1周以內,經輔導員簽署意見后,報學生科負責人批準;

  (3)請假1周(含)以上,須主管校領導批準;

  (4)凡遇考試需請假者,須經教務科批準,并辦好緩考手續,否則按擅自缺考處理;

  (5)外出教學活動期間(如實習等)請假,須經領隊教師或指導教師批準同意,獲準后才能離崗,并報學生科備案;

  (6)學生請假獲準后,將《學生請假審批條》交紀律委員,再由紀律委員向任課老師出示;

  (7)重大節假日前后原則上不允許請假,若家里真有事需要請假者,要求學生家長同意后,再經學生科負責人批準。

  (8)紀律委員因事假、病假或者其它原因不能出勤考勤的,各班應該做好考勤人員的臨時變動安排,以確保考勤工作的正常進行。

  2、事假及其辦理手續。

  學生在學習期間一般不準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事假的',須有家長證明或電話聯系。學生請事假時,應當提前提出書面申請并在上面注明家長真實聯系電話,提供家長有關證明,填寫學校學生科統一印制的《學生請假審批條》,按規定審批權限報批,獲準后方準離校。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周;審批手續一般不得事后補辦。

  3、病假及其辦理手續。學生在學習期間因病不能參加學習,可以請病假:

  (1)請病假一周以內的,應當有醫院病歷證明;請病假一周以上的應當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

  (2)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而需要休學的,按《廣州城建技工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3)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的,應當向輔導員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獲準后,免上體育課。一個學期內都不能上體育課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附帶有關證明送教務科審批;

  (4)學生在家因事因病不能事先請假者,或者請假期滿因事因病需要續假者,應當電話告知輔導員,回校后提供家長證明或者有關證明方可補假。不準由其他學生代請假。

  三、 考勤采取記錄的方式。記錄內容分全勤、遲到、早退、曠課、病假、事假等。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4

  為保障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序開展,營造學生學習、成長的優良環境,學校將加強學生出勤管理。經研究,特規定如下:一、考勤范圍

  學生上課、社會實踐活動、寄宿生的晚寢以及學校、班級、班級組織(經學校批準的)的各種活動,都納入考勤范圍。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強學生出勤管理

  1.學生上課和各種活動出勤,由班主任負責。請假的學生應有班主任批準的書面請假條,如發現無故缺勤學生,班主任在第一時間與其家長取得聯系,了解相關情況,同時做好記錄。班主任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學校。

  2.寄宿生在校期間,不允許私自離開學校。因病或其他原因確需出校的,事前必須向宿舍管理人員或班主任請假。憑出入卡由教師或家長陪同離校,返校后及時交出入卡。

  3.寄宿生晚寢期間,由宿舍管理人員負責。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與班主任及家長聯系。

  4.課堂出勤管理:

  ((1)、每一個課堂,由課代表和科任教師負責學生的上課出勤考核工作。

  (2)任課教師應對不按規定上課的學生及時進行批評教育,上課后首先檢查學生人數并問詢缺勤原因,發現無故缺課的要及時和班主任聯系。

  (二)嚴格執行請假審批制度。

  1、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學校正常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學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時上學,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學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無法上課或上課期間需離校,事前應由家長向班主

  任請假,經班主任批準后方可生效,班主任要和家長聯系通報情況,最好讓學生家長到校接走學生,以免中途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3、學生因病因事請假的,請假一周以內由班主任核實批準;請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核實上報,教務處批準。

  4、學生因病因事請假不能按時到校,必須由家長來校或打電話請假,學生在上課期間因病因事請假回家,班主任須主動與家長聯系了解情況,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學校。

  5、班級學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聯系家長,了解情況,同時把處理情況做好記錄。若情況異常應立即向學校匯報。

  6、如果班級學生離家出走,無論什么原因,班主任都要及時向學校匯報,并主動調查該學生有關情況,協助家長尋找學生,將相關情況做好記錄。

  小學學生考勤管理制度7

  1、學生應按時到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學生在上課、課間休息、文體活動、集會、出外參觀訪問等學校統一規定的活動中,都執行考勤,未經請假一律不準缺席。

  2、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的`,必須先向班主任說明,聯系家長后,開具出門條,由家長接手方可離開學校。

  3、學生請假,均應由家長出具請假條,病假一周以上,另附醫院證明。

  4、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經班主任查實,簽注意見后,由德育處批準,十五天以上由校長批準。未辦好請假手續(病假及特殊情況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則以曠課進行處理。

  5、學生一學期內請假缺課,累計時間超過兩個月,學校認為跟班學習有困難并經校長批準,可令休學。對無故曠課,遲到早退的學生,班主任要及時調查了解,進行教育。曠課累計達100節(每天按六節計)學校視情節給予適當的處分,并通知家長。

  6、每學期班主任應將學生出缺勤情況通過書面或家訪,告知家長。對一學期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的學生,給予表揚。

  7、每個班設立網格化記錄本,每天由班主任通過晨檢午查對學生進行點名,并認真及時記錄,須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素質報告書,向家長匯報,并存入學生檔案。(早上點名時間:8:00,下午1:00,午睡時下午2:00進行點名)

  8、學生請假須有家長或醫生證明,請假三天內的由班主任審批;請假一周以內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見,德育處審批;請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處提出意見后由校長審批。請假經批準后,應將請假單交德育處備案。學生因急事或困病來不及請假,應在回校后兩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9、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年,休學期滿后應回校辦理入學手續,經醫生證明病未愈不宜復學者,可繼續休學一年。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5

  1、 學生必須按規定上課,因事因病不能上課的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

  2、 學生請假必須有醫院或校醫院的.證明。

  3、 任課教師必須嚴格考勤,發現學生未上課應及時上報。

  4、 嚴格遵守上課時間和課堂紀律,不遲到、不早退。

  5、 遲到、早退人次較多的班級不能評為先進班級。

  6、 曠課達到違紀處分的學生要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7、 各班學習委員每月底星期五將考勤本及考勤情況上報學院學生科統計,下一星期一到學生科領回考勤本。

  為維護學校教學等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證學校各項活動的順利進行,培養學生的紀律觀念,特制定本制度。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6

  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級工作管理條例

  1、每班級設班主任一人,班主任人選由教導處推薦責任心強,素質較高,管理能力較強的教師擔任,并報學校。

  2、在班主任的指導下,通過民主選舉產生五至八名學生組成班級工作委員會,任期一般為一學年。

  3、班委會設班長、副班長、學習委員、勞動委員、宣傳委員、體育委員、文娛委員各一人。

  4、班委會在班主任指導下全面負責班級工作。班委會要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班級情況,研究工作措施,并利用周末的班會向學生報告班級工作開展情況,廣泛征求學生對班級工作的意見。

  5、班長負責全班的日常工作,并負責布置、檢查、督促各委員的工作。

  6、副班長協助班長處理班級的日常工作,班長不在,副班長代理班長的工作。

  7、學習委員負責班級的學習工作,定期召開各科課代表會議或學生代表座談會,及時向教務科、任課教師反映學生對學習的意見和要求,督促全班同學按時交送作業,并認真填寫教學日志。

  8、勞動委員負責督促值日生搞好教室、宿舍及環境區的衛生,并組織好每周三的衛生大掃除。

  10、宣傳委員負責班級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學生每月出一期班級黑板報。

  11、體育委員負責班級學生的體育工作,組織好學生做好早操、課間操,組織好學生集體活動,班級的整隊集合工作。

  12、文娛委員負責班級的文娛工作,根據班級學生的不同業余愛好組建多種興趣小組,并定期開展活動,活躍學生的課余生活。

  二、課堂管理規定

  課堂(包括教室、實驗室)是實施教學的主要場所。為保證課堂教學的順利進行,學生應自覺遵守以下規定:

  1、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上課時由任課教師負責點名。

  2、教師上下課時要認真聽講,不得喧嘩、談笑。不得看無關的書報或做小動作。

  3、教師提問時學生應起立作答。學生提問時,應先舉手,經教師允許后再起立發言。

  4、上課前值日生應擦凈黑板,清理講臺,幫助教師安排演示儀器、張掛圖表。

  5、在課堂內服裝應整齊,不得穿背心、拖鞋(實驗室另有規定)。

  6、要愛護公共財物,課桌椅不得任意搬出室外或任意損壞,違反者要追究和賠償。

  7、要節約用電,最后離開教室的'同學必須隨手關燈。

  8、不得亂扔紙屑、雜物、不隨地吐痰,嚴禁在課桌椅上亂刻、亂涂、亂寫,違者要追究和賠償。不得隨意在墻壁、門窗上亂貼、亂寫、亂畫。自覺維護課堂及教學樓公共場所衛生。

  三、學生考勤制度

  一、凡教學計劃中安排的學生上課、早操、勞動、及有關活動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假滿后應及時銷假。未經請假擅自缺勤者,按曠課論處。

  二、請病假應持病假證明,到本班班主任處請假。

  三、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請事假者,要從嚴掌握。

  四、因故不能事先請假者,應持有關證明補假。如需要延長假期,應在假滿以前說明理由并持有關證明,申請續假。

  五、學生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三次遲到或早退記為曠課一學時。上課遲到超過十分鐘者,不準進入課堂,按曠課論。

  六、學生考勤工作由班考勤班長負責,每月向德育處報送一次考勤表。

  八、任課教師負責所在課堂考勤。期末將學生出勤情況記入學生平時成績。

  九、學校每月統計一次各班考勤統計。對曠課的學生,嚴格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四、學生文明行為公約

  為進一步提高我校學生文明素質,推動我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培育一流的校園文化,特制定本公約。我校全體學生應自覺遵守,以實際行動樹立文明學生形象。

  一、愛國愛校追求真理宏志篤行

  二、精勤不倦鉆研創新學用結合

  三、遵紀守法明禮誠信樂于助人

  四、仁慈愛傷恭謹審慎服務病人

  五、強健體魄自信自強樂觀向上

  五、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規定

  根據上級精神,為了加強學校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物的安全,促進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我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規定。第一條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第二條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預防為主,本著保護學生,教育先行,明確責任,教管結合,實事求是,妥善處理的原則,做好安全教育和處理工作。

  第三條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由一名校領導分管,德育處負責組織、實施,學校各部門要積極配合,明確職責。

  第四條學校德育處負責全校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處理工作。

  第五條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指導,服從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物的安全。

  第六條學生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向德育報告,并保護現場。學校應迅速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第七條課間嚴禁學生相互追逐打鬧。

  六、學生課間安全制度

  一、管理目標:

  確保學生課間活動安全有序、健康向上。

  二、管理辦法:

  1、各班主任利用班隊會,按《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操場各處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游戲,不攀爬欄桿、籃球架、鐵門等設施,不跳乒乓臺及校園各處臺階。

  2、班主任在課間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3、值班領導和教師要巡視全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作好記載,將情況通知班主任,并按學校規定進行處理。

  4、學校政教處要加強對課間管理督查與指導,對發生重大事故或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及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問題及時予以通報。

  七、體育課、體育活動課安全管理制度

  為全面貫徹學校教育必須堅持“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進一步樹立體育與健康課、體育活動課中的安全意識,確保每位學生在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領導和體育組成員在平時的工作中,要加強防范意識,每學期開學協同總務部門,對學校體育教學場地、器材設施進行了認真全面的檢查,排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每位體育教師在體育課、活動課中,要樹立安全防范意識,堅決杜絕由于教學過程中的失誤而造成傷害事故的發生。

  3、體育教師在平時的教學工作中,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各種體育器材的性能和功能,正確掌握其使用文治,做練習時知道怎樣幫助他人和自我保護。對已損壞、有危險的體育器材,及時向總務部門反映并及時維修。

  4、課堂教學過程中,學生在做有一定危險性的練習時,如:投擲、跳山羊、跳箱等,老師必須認真做好現場指導,親自把握訓練過程,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保護學生人身安全。

  5、學校要定期檢查體育器材、場地的安全性能,一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

  八、上下學管理制度

  一、學生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到校時間到學校。

  二、學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家長聯系得知情況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接。

  三、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為自己辦事。

  四、班主任或值班老師對接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不準讓陌生人帶學生離開校園。

  五、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更不能跟陌生人走。

  九、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及管理的暫行規定》確保每個師生在參加各種活動中的人身安全,根據我校情況特制定以下組織師生參加校內外活動的安全手規定:

  一、學校組織師生集體外出參加活動,學校領導必須親自帶隊,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

  二、凡在校內組織的大型活動(如文藝晚會、演講會、運動會等)其安全措施,由活動組織者和學校領導共同負責。

  三、未經學校批準而組織師生員工參加集體活動,或雖經批準但未落實安全措施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活動的組織者負責。

  四、在組織活動(校內、校外)前,學校領導,必須對參加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聲明活動紀律和有關安全防范規定,落實安全責任人。

  十、自習課管理條例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規范化管理,提高自習的質量,從而根本上端正我校的校風、學風,特制定條例。

  1、遵守自習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2、自習課期間,著裝得體,不穿露肩裝,不穿拖鞋,女生不披頭散發。

  3、學生如需要在自習課請假,假條需寫明原因,并經班主任或監自習老師同意方可生效。如在自習時間臨時有事,應及時向監自習老師請假,并在規定時間內返回,不得另行其事。

  4、自習課時,不允許交頭接耳,不隨便走動,每個人對號入座,不隨便調換位子,不允許外出買東西。

  7、班長應監督值日生放學后完成關窗、打掃衛生等工作。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7

  一、適用范圍

  本考勤管理方法適用于全部同學的校內外一切教學活動:同學開學注冊、上課、試驗、集體勞動、軍訓、政治學習、生產學習、課間實習、考試、早操熬煉,以及其他要求學必需參與的活動。

  二、請假制度

  同學因病、因事請假,要辦理審批手續,因特別緣由不能準時辦理審批手續的,應通過電話等方式先行請假,事后補辦審批手續。請假制度做如下規定:

  1、一日以內的病事假,須有本人病事假條,班主任簽字批準。

  2、三日以內的病假,必需持有校醫院或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需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院、部、系分管同學工作領導批準。

  3、三日以上,一周以內的病假,必需持有校醫院和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需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部、院、系分管同學工作領導簽署看法,同學處分管處長批準。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領導和同學處分管處長簽署看法,報分管校長批準。

  5、如有特別狀況,夜間不能回校住宿者必需根據以上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6、生產實習的同學,請病假須有醫院診斷證明,事假需持有相關證明,所在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以上方法辦理請假手續。

  7、畢業生因聯系工作請事假,一次不得超過10天,由院、部、系審批;超過10天的由部、院、系核準報同學工作處審批;一次請假超過20天的由院、部、系報分管校領導審批;此類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

  三、續假及銷假制度

  請假期滿,必需在當日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請假期滿后,準時根據審批程序銷假備案。

  四、考勤管理

  1、考勤記錄由各班班長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學管科負責人統籌管理同學考勤工作。各班應在次周星期一將上周考勤狀況統計匯總報院、部、系考勤負責人。每學期結束后由班長做出全班學期考勤分析,將考勤記錄冊交回院、部、系存檔。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報各班考勤狀況。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同學,應賜予相應的批判和紀律處分。

  2、實行考勤預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應督促各班自覺做好考勤工作,切實實行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課老師點名和班長點名相結合,提高同學到課率。同學處將對考勤狀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累計匯總后,作為對部院系目標考核的依據之一。當同學曠課達到學籍管理規定時限邊緣,應準時提示同學引起留意,經提示仍不改過者,根據相關規定,準時提出處理看法。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8

  1、同學必需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同學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即進入教室,否則作遲處處理,下課鈴未響離開教室作早退處理,下課鈴響前5分鐘離開教室者作曠課處理。

  3、同學請病假,須有醫生或家長證明,在離校前來不及請假者,返校后應馬上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同學請事假應在事前持家長證明或由家長來校請班主任辦理。

  4、因病或因特別狀況不能上體育者,須持醫院證明到學校醫務室辦理免上體育課證明,否則按曠課論處。

  5、請假在三日內(含三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處批準,請假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則不予辦理。

  6、各班設立考勤簿,選派仔細負責的同學擔當考勤員,嚴格考勤,準時填寫。

  7、各班每周小結一次考勤狀況,每月向政教處報告一次,期末總結評比,對全勤的`同學和作負責的考勤員要賜予表揚和嘉獎,同學的出勤狀況要記入同學手冊,并納入操行評定內容。

  8、遲到、早退較多的班不能評為“文明班級”和“優秀班集體”,嚴峻曠課的同學應按違紀同學處分條例進行紀律處分。

  同學請假考勤制度嚴格根據學校暫行作息時間執行,凡上課鈴聲響完進入教室的同學為遲到,下課鈴聲響完之前離開教室為早退,完全沒有到教室上課為曠課。同學考勤實施細則:

  一、各班出勤總分為10分,全部沒有遲到、早退或曠課現象得10分,若該班遲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曠課一人扣2分。

二、不論遲到、早退、曠課一律按紀檢人員檢查時為準。

  三、同學因事因病不能堅持學習,必需履行請假手續,不得擅自離校,否則,按自動曠課論。同學每學期累計曠課72學時,學校以同學自動退學論。

  四、同學請假在紀檢人員檢查時,必需出示假條,兩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經班主任同意,由校長批準方可有效。

  五、班級應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長負責把握考勤。

  六、紀檢人員由值周老師、值周同學干部、值周同學擔當,并由值周老師填寫同學出勤公布欄。

  七、值周領導和團隊負責人無定期抽查。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9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上課,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曠課。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須由家長通過電話或請假條的方式向班主任請假。

  3、上學期間,學生不得隨意離校,特殊情況需中途離校,必須由家長親自到校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做好相關登記,經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并到門衛室登記后方可離校。

  4、學生不請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時和家長聯系,查清原因。并及時向教導處報告。

  5、門衛室必須做好出入登記,未見班主任開出的.學生中途離校證明不得讓其離開校園,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6、學生因病請假的,班主任和相關人員必須做好學生病因調查,電話追蹤詢問病情,并做相應記錄。

  7、在教學時間內學生如突發疾病,班主任必須及時聯系家長,履行請假手續,并將學生移交相應的人員,如需緊急治療的相關教師帶領就醫。

  8、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由教導處批準。

  9、每日考勤從晨檢開始,遲到15分鐘以上為曠課一節。

  10、因病、事假超過一學期二分之一,應辦理休學申請手續,復學時應辦理申請手續,學校視情況留班復習。本制度從20xx年3月20日起執行。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10

  1.學生要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得在

  上學和放學路上逗留、打鬧,學生放學或節假日沒有老師批準不能到學校逗留,否則這期間發生的財產損壞、遺失和衛生臟亂等情況,都要追查該生的.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的,必須先向班主任說明,方可進出校門。

  3.學生不能按時到校,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分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長證明;病假要有醫生或家長證明。

  4.請假手續:

  ①必須事先請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回校那天

  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一定要有家長的簽名。

  ②學生請假三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內由教導處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考試期間請假經教導處主任批準。

  5.有關遲到、早退、曠課的處理:

  ①在規定時間內無請假不到校,或過后不補假者作曠課處理,上課鈴響后未進教室作遲到處理,老師未宣布下課而離開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作曠課一節。

  ②無故遲到、早退、曠課者,班主任一定要在當日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遲到、早退、曠課的原因,并及時教育學生。

  ③曠課累計超過5節的要請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

  10節以上的要向教導處反映,并做出相應的處分。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11

  一、適用范圍

  本考勤管理辦法適用于所有學生的校內外一切教學活動:學生開學注冊、上課、實驗、集體勞動、軍訓、政治學習、生產學習、課間實習、考試、早操鍛煉,以及其他要求學必須參加的活動。

  二、請假制度

  學生因病、因事請假,要辦理審批手續,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理審批手續的,應通過電話等方式先行請假,事后補辦審批手續。請假制度做如下規定:

  1、一日以內的病事假,須有本人病事假條,班主任簽字批準。

  2、三日以內的病假,必須持有校醫院或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須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院、部、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3、三日以上,一周以內的病假,必須持有校醫院和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須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部、院、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學生處分管處長批準。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領導和學生處分管處長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準。5、如有特殊情況,夜間不能回校住宿者必須按照以上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6、生產實習的學生,請病假須有醫院診斷證明,事假需持有相關證明,所在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以上辦法辦理請假手續。

  7、畢業生因聯系工作請事假,一次不得超過10天,由院、部、系審批;超過10天的由部、院、系核準報學生工作處審批;一次請假超過20天的由院、部、系報分管校領導審批;此類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

  三、續假及銷假制度

  請假期滿,必須在當日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請假期滿后,及時按照審批程序銷假備案。

  四、考勤管理

  1、考勤記錄由各班班長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學管科負責人統籌管理學生考勤工作。各班應在次周星期一將上周考勤情況統計匯總報院、部、系考勤負責人。每學期結束后由班長做出全班學期考勤分析,將考勤記錄冊交回院、部、系存檔。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報各班考勤情況。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學生,應給予相應的批評和紀律處分。

  2、實行考勤預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應督促各班自覺做好考勤工作,切實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課教師點名和班長點名相結合,提高學生到課率。學生處將對考勤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累計匯總后,作為對部院系目標考核的依據之一。當學生曠課達到學籍管理規定時限邊緣,應及時提醒學生引起注意,經提示仍不改過者,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12

  1、學生應按時到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學生在上課、課間休息、文體活動、集會、出外參觀訪問等學校統一規定的活動中,都執行考勤,未經請假一律不準缺席。

  2、學生請假,均應由家長出具請假條,病假一周以上,另附醫院證明。

  3、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經班主任查實,簽注意見后,由教導處批準,十五天以上由校長批準。未辦好請假手續(病假及特殊情況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則以曠課論。

  4、學生一學期內請假缺課,累計時間超過兩個月,教導處認為跟班學習有困難并經校長批準,可令休學。對無故曠課,遲到早退的學生,班主任要及時調查了解,進行教育。曠課累計達100節(每天按六節計),學校視情節給予適當的'處分,并通知家長。

  5、每學期班主任應將學生出缺勤情況通過書面或家訪,告知家長。對一學期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的學生,給予表揚。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13

  為嚴肅學院教學紀律,維護正常教學秩序,保障《xx大學xx學院學生考勤制度》順利執行,現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任課教師需認真如實填寫考勤報表,考勤報表需任課教師和教學班班長同時簽字,并于每次課(兩節課)后10分鐘內交于教務科。

  第二條 班主任需按時上交學生活動考勤情況記錄。

  第三條 班主任需嚴格審核學生請假程序及相關證明,并按時將假條及相關證明上交教務科。

  第四條 教務科每天安排值班人員負責收取考勤報表,并安排專職人員負責每周末統計學生考勤及請假情況,于下周一在教務公開欄公布學生考勤情況。

  第五條 教務科負責對累計考勤達到處分條件的學生進行書面通報,教育及處理。

  第六條 考勤報表將作為任課教師課時量計算依據,未按時上交考勤報表者,不計當次課課時,累計三次不按時上交考勤報表者,按《xx學院教學事故認定辦法》處理。

  第七條 不按時上交學生活動考勤及請假情況的班主任由教務科報學生科進行處理。

  第八條 教務科值班人員不按時值班、統計報表、通報學生,按《xx學院教學事故認定辦法》處理。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14

  為了全面加強學校管理,不斷提高管理質量,規范學生進行為,提高辦學質量,經校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同學,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并認真上好每一堂課。

  二、中途外出,提前離校請假的.必須填寫假條,由班主任簽字,德育處準假后方可離校,假條一式2份,一份學校存檔,另外一份回家后由家長簽字,返校銷假時交班主任保存。

  三、病假事假必須本人或其監護人親自到校請假,填寫假條由班主任保存以備核查。

  四、班內必須設有考勤本,要求記錄準時,真實,每月總結并向全班通報。

  五、學生無故不到校或未按要求辦理請假條手續的一律按曠課處理,累計曠課半天的,批評教育并保證不再違,累計曠課1天以上(含1天)的通知學校給予紀律處分并通知其家長,曠課3天以上按自動退學處理。

  六、學生請假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按曠課處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說明:

  1、學生無故不到校,按曠課處理。

  2、學生遲到15分鐘或早退15分鐘而未請假的記曠課1節。

  5、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范圍包括課程表安排的課時以及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等。

  二、考勤標準:

  1、請假未獲準和超過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學校規定時間返校者)為曠課;

  2、老師點名或開始講課后進入課室者為遲到。

  3、上課時未經任課老師允許而先行離開課室者為早退。

  4、檢查人員檢查時學生不在現場可確定為曠課。

  三、請假審批

  請假需書面手續,學生先到校辦公室領取假條,分別找班主任、教務主任、校領導簽字并交負責生活的老師,請假期滿后應及時找生活老師銷假,假條歸入學籍檔案。

  四、考勤程序及獎懲辦法:

  1、全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并獎勵學分,遲到、早退、曠課予以扣分。

  2、上課時考勤由任課老師負責填寫。

  3、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由班主任負責填寫。

  4、每周六報校辦公室統計備案。每月底連同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向家長通報。

  5、未經批準擅自離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長通報或請家長來校,三次者勸其退學。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15

  1、同學要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得在上學和放學路上逗留、打鬧,同學放學或節假日沒有老師批準不能到學校逗留,否則這期間發生的財產損壞、遺失和衛生臟亂等狀況,都要追查該生的責任。

  2、同學在校期間,不得隨便進出校門,如有特別緣由,需離開學校的,必需先向班主任說明,方可進出校門。

  3、同學不能按時到校,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分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長證明;病假要有醫生或家長證明。

  4、請假手續:

  ①必需事先請假,特別狀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回校那天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肯定要有家長的簽名。

  ②同學請假三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內由教育處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考試期間請假經教育處主任批準。

  5、有關遲到、早退、曠課的.處理:

  ①在規定時間內無請假不到校,或過后不補假者作曠課處理,上課鈴響后未進教室作遲處處理,老師未宣布下課而離開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作曠課一節。

  ②無故遲到、早退、曠課者,班主任肯定要在當日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同學遲到、早退、曠課的緣由,并準時教育同學。

  ③曠課累計超過5節的要請家長到校,協作教育同學;10節以上的要向教育處反映,并做出相應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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