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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5-03-13 07:02:3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精華】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考勤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精華】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

  為了嚴肅校風校紀,弘揚正氣,端正教師工作態度,加強教師正常工作時間的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辦法:

  一、日考勤開始時間:

  1、上午到校時間: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時間:2:10—2:20

  所有學生上課時間均為考勤時間。

  2、學校出勤和各種活動考勤結果存入教師考核檔案。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病、因事不能到崗者,需經學校領導簽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情況,須先電話請假,回校及時履行補假手續。

  2、正常上班時間內需短時間出校門辦理公、私事,由教務處批準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內(含一周)請假報到校長批準;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縣教育局人事部門審批。

  3、病假人員要提供醫院證明、購藥票據。住院人員要提供醫院住院發票。病假時間較長,按照管理權限,由教育局相關部門批準(批復件交存一份到學校)。

  三、說明:

  1、婚假、產假、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每位教師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因個人原因出去辦理私事,允許一周內請短時間事假一次。

  3、除了學校允許范圍內的正常請假之外,短時間請事假4次算為請事假一天;一學期內,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評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4、凡未請假擅自離崗缺席者,視為曠工處理。

  5、教師在平時出勤或其他活動中遲到三次算為曠工一次。在一學期內有曠工、曠課者,不得評優選先或晉級。

  6、在評定職稱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無請假的教師。

  1、學生要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得在上學和放學路上逗留、打鬧,學生放學或節假日沒有老師批準不能到學校逗留,否則這期間發生的財產損壞、遺失和衛生臟亂等情況,都要追查該生的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的,必須先向班主任說明,方可進出校門。

  3、學生不能按時到校,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分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長證明;病假要有醫生或家長證明。

  4、請假手續:

  ①必須事先請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回校那天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一定要有家長的簽名。

  ②學生請假三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內由教導處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考試期間請假經教導處主任批準。

  5、有關遲到、早退、曠課的.處理:

  ①在規定時間內無請假不到校,或過后不補假者作曠課處理,上課鈴響后未進教室作遲到處理,老師未宣布下課而離開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作曠課一節。

  ②無故遲到、早退、曠課者,班主任一定要在當日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遲到、早退、曠課的原因,并及時教育學生。

  ③曠課累計超過5節的要請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10節以上的要向教導處反映,并做出相應的處分。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2

  一、請假制度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托人請假,來校后及時銷假并補辦請假手續。

  二、考勤制度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周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準后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匯報并公示。

  三、考核辦法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四、檢查、統計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周匯總并公示,學期末統計。

  2、上課情況由值周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校領導監督并每天抽查三次,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師日均績效工資的2倍。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3

  為了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精神,根據省、市關于教師校本培訓的有關精神,加強對校本培訓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

  1、業務進修:

  要求教師每周利用業余時間到圖書館、閱覽室或網絡系統進行自培自練;同時,積極鼓勵教師參加各種學歷和非學歷的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2、分層培訓、整體推進:

  針對我校教師教齡結構和發展水平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層培訓。共分為三層次:年輕教師培訓、骨干教師培訓、名師培訓,分別制定相應的培訓目標和計劃,層層遞進、環環相扣。

  3、校本教研培訓:

  教研組開兩周集中半天時間,確定主題,由專人主講,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最新教改動態,探討教育教學體會;組織全組成員按照學校工作要求有序組織集體備課,技能培訓,三課匯報課、研究課、示范課,活動和課題研究。

  4、活動考勤:

  在開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的過程中,將設置考勤登記表或手冊,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無故曠缺者作為曠課處理。

  5、學分登記:

  參加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的`教師,教研處和教研組共同根據教師參加培訓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整理評定,上報縣教育局和教師進修學校按校本培訓規范性學分登記辦法申請相應的學分。

  6、過程督查:

  學校對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強化六種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參與態度;一切為了學生態度;團隊合作態度;勤于研習態度;善于反思態度;合理利用業余時間豐富自己專業的態度。堅持做到勤學習、勤鉆研、勤反思。

  7、資料建檔:

  學校對開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活動以及教師參加該活動的各種資料,做好建檔工作,將課程理念、教學觀、學生觀的認識和變化、收獲和感悟記錄下來,做好教師個人專業成長過程資料的積累。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4

  一、全體幼兒、小學教師工作實行全日制、蹲班制。

  二、考勤管理實行查崗制、刷卡制。

  三、教師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的規定執行考勤制度,因病因事的遲到、早退、中途離校必須辦理好請假手續,0.5天以上請假須有假條、遲到、早退、中途離校等假須向校長和主管領導面請。

  四、教師到校時間:上午:7:50下午:1:50(2:50夏季)

  五、作息時間:上午7:50-11:45下午:1:50-5:30(冬季)2:50-6:30(夏季)。

  六、請假手續:教師請假必須由本人向校長請假;校長不在校,考勤工作由主管領導負責(小學:教導主任;幼兒:負責人)。

  七、病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教師須持請假條請假,由校長批準。急病住院、急診等緊急情況,可先電話請假,隨后按規定辦理補假手續。由學校報請聯校審批、準假。

  八、病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下,教師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建議書等病歷證明,方可請假。急病住院、急診等緊急情況,可先電話請假,隨后按規定辦理補假手續。由校務委員會集體審核認準方可準假。否則按無故處理。

  九、病假在一周以上兩個月以下者,教師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建議書等病歷證明方可請假,并由校務委員會集體審批認準方可準假。并將本人出勤記錄上報聯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和人社局相關待遇規定執行(請假天數實行累計,公辦教職工扣除相應的鄉鎮工作補貼部分;代課教師扣除相應的區或村給予的崗位津貼)。

  十、病假在兩個月以上者(含兩個月),教師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建議書等病歷證明方可請假,并由校務委員會集體審核認準方可準假。并將本人出勤記錄上報聯校,期間工資待遇按照國家和教育行政部門、人社局規定的相關待遇規定執行。代課教師病事假在兩個月以上者(含兩個月),如果繼續被學校聘用,扣除期間相應的`區或村補崗位津貼外,基本工資開資為原基本工資:10年以下50%,10以上60%。

  十一、教師產、婚、喪假規定:婚假7天;女教師產假90天,難產增加10天,其中產前15天,男教師妻子生產3天;女教師哺乳時間12個月,上下午各1小時;流產四個月以下15天,四個月以上30天。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5天,非直系親屬(公婆、岳父母)2天。(以上定假包括公休假,不在另行追加)。

  十二、工傷界定:教師在上班期間和上班及回家途中發生的非人為性事故,最終由校委會集體界定。教師工傷休假期間不計考勤積分,不扣缺勤款,其他事宜請示上級后按有關規定執行。人為造成的事故不按公傷處理。

  十三、缺勤處理規定:教師考勤情況除按規定扣款處理,按量化考核規定扣分。

  量化扣分:

  (1)遲到、查崗不在每次0.3分,小假、早退每次0.2分。

  (2)病事假每天0.5分

  (3)曠工每天5分

  (4)不候課、中途離堂每次0.1分

  十四、學校做好教師考勤統計工作,每月公布一次,并與當月20日上報義井聯校備案。

  十五、當年事假累計滿10天、病假超過一個月的不參加任何評優評先。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5

  一、工作時間

  1、中心學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職工由中心校和村校黨支部考核。考勤要實事求是,不偏不倚,如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表交中心校黨支部審核。時限為上月1日至30日(或31日),由中心校支部將考勤匯總報送中心校財務作為工資結算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出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中故意刁難或事后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簽批的請假條為準,具體請假程序為:

  1.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請假人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批準。村校(點)負責人在考勤表上完成登記的,由請假人在考勤表簽名欄簽字確認,并于下月10日前將考勤表交中心校黨支部匯總。

  2.請假兩天以上:請假者直接向中心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有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后、流產的假期,按云南省衛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云衛婦發〔1994〕486號文件規定執行。即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師妻子生育,給丈夫5天假陪產,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除考試時間外,給予參加自考的教職員工2天的往返行程,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考通知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為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后,應向批準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未經批準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歸,或請假者,按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為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視為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為準。

  4.請三天以上(含三天)病假的,必須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的病假條,否則按事假處理。

  四、其它

  1、考勤處理涉及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的,按照區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法規相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6

  為嚴肅校紀,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學校的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自覺遵守學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學習)不能堅持工作,須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1天以內由教導主任審批,1.5~2.5天由分管校長審批,3天和3天以上由校長批準。經批準后,教師持假條到教導處登記、調課,安排人代課或代班,職工到總務處登記,合理調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請;急病來不及請假的,一定要及時電話通知(最遲不得超過當日)嚴禁先斬后奏,否則,一律按曠工對待。假滿返校要及時履行銷假手續。

  (1)病假:

  a、每月允許半天(空堂)到醫院看病,不扣出勤獎。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醫院診斷書。需續假時,再次履行手續。一學年內,累計請假在半年以上者視為長期病休人員,列為編外休息。

  (2)事假:逾假不歸者,作曠工論處。每學期事假時間不得超過十天(法定婚喪產假除外)。

  下列情況不扣除當月出勤獎:

  a、婚假3天,晚婚18天。

  b、喪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市縣內3天,市縣外5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視同直系對待。

  c、產假:3個月,難產、晚育酌情另增15天。

  d、流產:(采取上環措施失敗者)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產的.以病假對待,一年內流產兩次者,取消當年評優資格,并扣1個月考評獎;

  e、做上環手術3天;

  f、一月內教職工因獨生子女生病請假半天,或教職工本人是獨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請假半天;

  j、教職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來探親時,準假2天;

  h、教職工子女結婚準假1天。

  發當月出勤獎和當月考核獎;曠工三天,停發當月出勤獎和本學期考核獎;對長期曠工者要令其在教職工大會上深刻檢討,情節嚴重者,報市教委處理。

  2、教師因公出差,市縣內由分管校長和教導處安排,市外由校長審批,并報教導處備案。出差超過預定時間的,須經學校同意,否則,不核銷逾期差旅費并按事假處理。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堅持坐班制,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閑聊,不互串辦公室,不干私活。按時參加會議、培訓、教科研活動和學校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因特殊情況需要晚來,早走或中途離校者,要向年級組長及活動主持人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任課教師必須進入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課間、課外時間不準授課,要給予學生充分的活動、鍛煉和娛樂時間。

  5、教師考勤教導處按月匯總。

  (二)考勤細則

  1、年級組長及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校長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長審批。

  2、請假期間若遇節假日,假期連同節假日合并計算。

  3、外單位借調人員,停發學校一切獎金,不再享受學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職工申請調動,在辦理調動手續前,應在校堅持工作,如擅自離崗,按曠工對待;接到調令后,應迅速辦理移交手續,還清公物,結清各種帳目,再到校長室辦理有關手續。

  (三)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發假內的課時津貼(按日平均數計算),并分別按每天1。5元、2元扣發出勤獎;月累計事假達4天者,扣發當月出勤獎的50%。

  ⑵函授學習請假,只停發假內課時津貼(按日平均數計算)。經學校批準的培訓學習,按平均數發放課時津貼。

  ⑶50歲以上(含50歲)的教師,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獎金)

  2、在崗考核

  ⑴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確因病、因事臨時外出,教師必須向值勤行政領導口頭請假,其他人員按管理層次履行請假手續,否則發現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遲到者,教師需向值勤行政領導說明情況(其他人員按管理層次履行),不說明的發現一次扣5元。

  3、根據獎優罰劣的原則,學校對惹是生非、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罰。

  ⑴無故缺課1節扣10元。

  ⑵私自調課扣5元。

  ⑶在培訓、會議、教科研活動和公益活動時間,遲到或早退1次扣罰1元,月累計3次按3元/次扣罰;缺席1次,扣罰3元,月累計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課內發生事故,視情節輕重,扣罰任課教師當月10~50元津貼,并酌情給予其紀律處分。

  ⑸對惹是生非、打架鬧事、體罰學生等造成不良影響者,一律書面檢討,批評教育,扣除當月考評獎,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者,扣除本學期考評獎,并報縣教委按有關規定處理。

  4、各類人員的出勤情況應詳細記載,教導處按周統計,按月公布。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7

  根據《江蘇省某四星級中學關于實行全員聘任制、內部結構工資制的方案》第十八條之規定,教職工每月發放考勤和常規考核獎,在符合規范條件下,教師每月80元,職員、工人每月60元。現就教職工考勤問題作如下具體規定:

  1、病、事假應酌情扣發津貼。病假按請假實際天數扣發津貼的50,但對50周歲以上的男教職工、45周歲以上的女教職工每學期累計時間在一周以內的`病假,不扣發津貼。事假按請假1天,扣發1天津貼計算,直至扣完津貼總額。經批準參加繼續教育性質的學習,不扣發津貼。請假1天之內的由中層部門批準,1天至3天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的由校長批準,所有請假者都必須履行書面手續,一式兩份,一份交校長辦按規定處理。

  2、政治學習、教研組活動(含集體備課)各處室召開的有關會議及全校性集會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發10元,事假扣5元,遲到或早退的,一次扣發3元。

  3、曠職1天扣除半月津貼,曠職2天扣除全月津貼,曠職3—4天,扣除一個季度的津貼,曠職5—6天扣除半年津貼。曠職7天以上將因自動解聘,停發工資。(以上2—3條由各處室考核)

  4、因疏忽耽誤上課者,除責令補課外,每節課扣發津貼10元,無故不上課者以曠職論。

  5、因疏忽以致上課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者,除責令補課外,每次扣發津貼3元,因工作不負責任上課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者,每次扣發津貼15元。(以上4—5條由教務處考核)

  6、職工、干部實行坐班制,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每次扣發津貼2元;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者,每次扣發津貼5元;超過1小時,不足半天者,每次扣發10元;超過半天者以曠職論。對前勤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出勤率達90以上即符合要求,考勤時間為上午2、3、4節課,下午2、3節課,晚自修1、2節課(高中部)。體育老師和高中班主任坐班考核時間由德育處界定考核。超越上述規定,與實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員一樣實施扣罰。實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由學校按其工作性質規定。各部門、處室應建立相應的考勤制度,加強平時的考勤、考核。天天有記載,按月匯總,報校長辦按規定處理。(干部由校長辦考核,其他由各處室考核)

  7、實行工作量承包制的工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規定工作者,酌情扣發其津貼。(此條由總務處考核)

  8、在校園內騎車發現一次扣5元,抽游煙或集會時抽煙一次扣發10元(由德育處考核),在辦公室玩電腦游戲一次扣10元。(由教務處考核)

  9、擔任選修課、競賽輔導或組織會議使用公共教室后沒有執行三關(關門、關水電、關設備)或教室(會議室)嚴重不潔,公物有損壞,扣發任課老師或組織者當月考核工資5元。凡教師學生來信反映問題可以解決的兩天內未解決或暫且不能解決又未予答復者扣發當事人10元。(由校長辦考核)

  10、教師必須認真備課,上課前應有具體教案,學校將采取集中性檢查和聽課后調閱兩種形式了解備課情況,如發現無教案上課和教案不齊,在當月考核工資中扣發10-30元。

  11、無特殊情況,任何老師不得占用他人正常上課時間(包括叫走學生處理本學科問題等),出現一例扣發當月津貼20元。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8

  1、 學生必須按規定上課,因事因病不能上課的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

  2、 學生請假必須有醫院或校醫院的`證明。

  3、 任課教師必須嚴格考勤,發現學生未上課應及時上報。

  4、 嚴格遵守上課時間和課堂紀律,不遲到、不早退。

  5、 遲到、早退人次較多的班級不能評為先進班級。

  6、 曠課達到違紀處分的學生要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7、 各班學習委員每月底星期五將考勤本及考勤情況上報學院學生科統計,下一星期一到學生科領回考勤本。

  為維護學校教學等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證學校各項活動的順利進行,培養學生的紀律觀念,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9

  一、適用范圍:

  學院在冊正式教職員工

  二、作息時間

  (一)學院所有崗位均實行坐班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二級學院正院長以上領導干部及58周歲以上、正教授職稱的員工下午工作時間為14:00-16:30),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如因工作需要調整作息時間,由院長辦公室另行通知。

  考勤以半天為單位,分上、下午分別考勤。

  (二)二級學院實行值班制度,出勤情況由學生處檢查、記錄、報告。班主任每人每周值班不少于4次,除此之外,二級學院每天必須安排一名科級以上教職工值班。

  (三)保衛處、總務處等工作崗位實行輪班制,保障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三、全勤

  對出全勤及無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員工,學院給予全勤獎。

  四、對遲到、早退、擅離工作崗位、曠工的處理

  (一)遲到

  1、上班后5分鐘至15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處理,每次扣工資10元;

  2、上班后15分鐘至30分鐘內到崗者,按事假半天處理,每次扣工資15元;

  3、上班30分鐘后到崗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扣工資25元;

  4、當月遲到累計三次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加扣工資25元。

  (二)早退

  1、距離下班前10分鐘以上無故離崗者為早退,每次扣工資10元。

  2、當月早退累計三次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加扣工資25元。

  (三)擅離工作崗位

  1、工作時間未經請假離校時間超過20分鐘視為擅自離崗,每次扣工資10元。

  2、當月離崗累計三次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加扣工資25元。

  (四)曠工

  1、無請假手續,不到崗上班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工資50元,并扣除當月全部全勤獎。

  2、員工一年內連續曠工7天,累計曠工15天,學院將給予除名處理。

  五、缺勤處理

  (一)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須出具縣市級以上公辦醫院的病假證明,由本人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急癥、重癥者除外)。

  2、當月休病假3天(含3天)以內者,按每天15元扣病假工資。

  3、當月病假累計超過3天者,除按上述標準扣除工資外,同時扣發當月全勤獎。

  4、全年病假累計達到20個工作日,病假屆滿經市級以上醫院診斷需繼續治療病休或因病仍無法正常工作的,視為自動離職。

  (二)事假

  1、員工請事假時,需提前一天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經批準擅自不到崗的按曠工處理。

  2、當月請事假累計3天(含3天)以內者,每天扣工資25元;事假超過3天者,除按上述標準扣發當月工資外,同時扣除當月全勤獎。

  3、全年事假累計達到20個工作日的,學院有權解聘。

  (三)婚假

  在學院工作滿一年的正式員工結婚時享受婚假10天(含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為保證正常教學秩序,提倡教師婚期安排在節假日。

  (四)產假

  1、女職工在學院工作滿一年后懷孕,生產時給予5—5.5個月全天休假。按照有關規定產假可在產前休息,但產前休息時間最多不得超過15天,超過15天的,根據醫院診斷證明按病假處理,否則按事假處理。

  2、女職工在學院工作不滿一年懷孕,學院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

  3、女職工在哺乳期間學院給予每日半天(1個下午)的哺乳時間,工作量標準不變。

  4、女職工生育期間的醫療費用和工資,完全由社會統籌負擔,沒有參保的'由個人負擔。

  (五)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去世,由本人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可享受喪假3天。

  (六)帶薪學習、培訓

  1、學院組織員工參加的各類脫產學習、培訓班,學習期間仍計發工資的為帶薪學習、培訓。

  2、員工帶薪學習期間,發放崗位工資、校齡工資、學歷津貼、職稱津貼,停發其他項目的工資。

  3、帶薪學習時間超過15天的,須與學院簽定《培訓合同》,有關事項按合同條款執行。

  六、長期休假的處理

  員工因產假、脫產學習等原因脫離工作崗位達到或即將達到20個工作日的,其所任科級以上職務自動免除,保留其員工身份。休假結束后根據崗位情況按返崗或調崗處理。

  七、請假審批程序

  員工請假半天以上均須填寫請假單并提交直接上級,按以下程序審批:請假1天以內者,由所在科室科長批準;請假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三天以上者由分管副院長批準。

  八、考勤匯總與公示

  每月月末以部門為單位將請假單及其他缺勤情況報分管院長簽字后匯總送交人力資源處,人力資源處匯總全院考勤情況,并將缺勤等情況進行公示。如有逾期不報及瞞報舞弊情況,經證實后扣罰部門負責人及當事人工資每人每次50元。

  九、補充說明

  各部門中層正職以上,如因在原單位未正式退休或兼任職務而不能出滿勤者,需在人力資源處備案,經院長批準后,視為出勤。

  十、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0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者,應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在上課后才進課室(或現場)者作遲到處理;在下課前擅自離開課室(或現場)者,作早退處理。

  2、每班應設立名冊。每節課(含自習課)均應由任課老師(或班干部)點名登記。學生考勤情況登記表每天由班干部送德育處統計、每月由學校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學籍冊,向家長通報。對全勤學生發給全勤榮譽證書,給予表揚獎勵。

  3、學生請假必須憑家長簽名的假條,病事假學生要事先請求批準。請假一天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兩天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內由德育主任審批;請假一周以上由校長審批。(請假一天以上要憑家長書面請假條或醫院證明)

  4、無故曠課的學生,經多次教育不改,一學期曠課累計六十節者。給予警告處分、曠課累計一百節者,給予記過處分。高中單科修習的學時依新課改要求處理,即學時與學分掛鉤,學時不夠的'將不認定學分。

  5、對無故曠課者實行通報。發現無故曠課的學生由值日班長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報家長,同時報告級長,并調查了解學生去向,情況嚴重的立即報告德育處。

  6、每班應選定最負責的班干部負責本班考勤工作,特別加強自習課和晚自修課(兩節)的考勤,如發現學生無故缺席要立即報告值班老師和班主任,并想辦法迅速通知家長,摸清情況。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1

  根據鄉人民政府加強教師考勤管理的通知,以《鄉學校管理規定》作為依據,為了保證學校教學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職工考勤制度。

  1、教師要嚴格按照總課表上課,嚴格按照作息時間開展工作,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私自調課。私自調課者,一經查出,以曠課記勤。

  2、教師有事有病要請假,請病假或請事假應先寫好假條經行政值日審批,經批準后自己請好教師代課,并在請假條上注明代課人,方可離開。沒有請假條的`以曠課記勤。如果代課人缺勤,請假人與代課人雙方都按缺勤記錄。如果請假人因特殊情況需要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請假人必須以每節課10.00元的代課費先交錢到學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過兩天(含兩天),請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請假條由中心校審批。

  3、對于因請事假太多而無法完成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將拒絕批假,重病假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有縣級醫院以上證明的,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4、婚假、喪假、產假護理等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產假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課程由學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學校安排外出開會、辦事等公假,出差人應在行政執日教師處登記,注明做什么公事,并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6、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課時,代課教師每節課可從學校領取代課費10.00元。

  7、為盡量避免考勤記錄出現漏洞,避免教師在上報考勤時鉆空子。教職工考勤記錄采取由學校行政班子嚴格公平公正記勤為主,學校教師互相監督為輔,學生參與監督的形式開展考勤記錄。教師相互監督需發現時當場舉報,過時無效。學生監督由班干部在上課5分鐘以后向學校行政執日教師舉報。

  8、教師出勤記錄情況,學校于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職工公布,并經學校校務會研究決定,簽字蓋章后于每月2日上報到鄉中心校,由鄉中心校統一上報鄉政府。教師的各種缺勤記錄,由鄉政府根據《平山鄉學校管理規定》第55條相關條款執行懲罰。

小學

  20xx年3月5日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2

  為嚴肅教學紀律,提高教學質量,經學校研究決定:試行“應城一中坐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對象:

  全體教職員工。

  二、考勤內容:

  坐班考勤與課堂考勤。

  三、坐班考勤辦法:

  坐班考勤實行彈性與基本時間坐班相結合。教師的坐班實行彈性,行政教輔人員規定基本的坐班時間。

  1、教師坐班:教師保證每天4個鉤的考勤,高三教師全天候坐班。

  2、行政教輔人員坐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為基本坐班時間。

  3、教師坐班考勤由年級處當日值班人員分早、中、晚時段巡查核對。教師課堂考勤由年級處當日值班人員和各班值日學生核對后確定。

  4、行政教輔人員由校行政辦值日人分上、下午規定的`時間考核。

  四、獎懲辦法。

  1、全勤獎:教師每月完成100個鉤,又無缺課現象,可享受全勤獎。行政教輔人員完成每天的基本坐班時間,無曠工現象,可享受全勤獎。

  2、處罰:教師每月累計少于100個鉤,全勤獎只發一半或不發,教師無故曠課一節,除扣除一節課的平均津貼外還扣除全勤獎,一月無故曠課累計達五節者,不發當月課時津貼。事假和病假按天數扣除課時津貼。

  行政教輔人員:每月累計少于100個鉤,全勤獎只發一半或不發。無故曠工半日,扣除當天的課時津貼,一月無故曠工累計五天,不發當月的課時津貼。事假和病假按天數扣除課時津貼。

  五、年級處每月向學校報送教師坐班和課堂考勤表。

  辦公室每月向學校報送行政教輔人員考勤表,匯總后核實每個教職員的當月津貼。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學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1、在規定的學期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也作為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二、批假規定

  1、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學習培訓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文件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等,按實際情況批假。

  4、事假、門診病假按實際情況批假。

  三、批假權限

  1、校長請假由督導辦主任審批,并報副校長知曉。

  2、副校長和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3、教職工請假由校長審批,校長不在校時由副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須另報督導辦審批,一月以上的還須報教科局審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時請假(四小時以內)采用口頭方式,其他請假采用書面方式,書面假條由辦公室統一印制。所有請假經審批后報值周領導登記。

  2、住院病假由分管領導安排人員代理工作,其他假項由請假人自行聯系人員代理工作并報分管領導備案,否則不予準假。

  3、請假須提前進行。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書寫假條,假后歸校應及時補上;續假的按請假程序提前辦理。

  4、請假手續辦理完畢后,請假人應口頭向沒有參與批假的領導說明請假情況,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關說明:

  1、上班考勤分為出勤、曠工、請假(公差、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會議活動及崗位工作分為出勤、曠課、遲到、早退等項目。

  2、崗位工作考勤時,教學人員出勤以節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教導處負責登記;行政后勤人員出勤以天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副校長登記;各種會議、學習培訓、活動以次為單位,由辦公室和組織者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辦公室統計匯總。

  3、相關領導必須嚴格、準確考勤,以便于落實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另行制定《教職工出勤考核辦法》)。

  4、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按曠工論。經常曠工者,學校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5、本制度從XX年2月25日起執行。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4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并注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準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后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干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志。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并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后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后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三)請假程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并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準后方可離校。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后,要到準假人員處進行銷假并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8、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須有有關證明,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4、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導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俞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

  6、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導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7、凡需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填表寫請假條。

  8、各班設立考勤點名冊,按學校規定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9、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人員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0、遲到、早退、電訊稿果較多的班主不能評為先進。嚴重遲到、早退、曠課的學生要受學校紀律處分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5

  根據忻州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各類假規定有關的基本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其目的在于嚴肅勞動紀律,統一學校教職工的步調,保證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一)工作時間及遲到、早退、曠職的規定。

  1、教職工一律實行座班制。上午下班時間,教學人員有課的按課表作息時間下班,沒課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原則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時間:“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后2:O0-5:30。

  2、上班時間嚴禁搞任何娛樂活動(打撲克、下各類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體娛樂活動,都要在課間、課外活動時間進行。課外活動時間以課程表及作息時間安排為準。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記錄,半小時以上又說明正當理由按事假累計缺勤。經常遲到早退者累計按曠職論,3-5次記曠職一天,5-10次記礦職兩天,以此類推。組長要真正履行職責。要嚴格考勤。如抽查發現失職現象,將扣減組長考核1-5分。

  4、無正當理由,事先不獲準假、事后不補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曠職論;無故不參加、業務學習一次計曠職半天。

  5、凡到幼兒園接孩子的教職工,按學校規定,每天可提前20分鐘離校。周五由對方或家里其他親屬去接。要保證參加每周一次理論學習或全體會議。特殊情況個人寫出申請,校長批準。

  (二)病、事假

  1、病假一天以上者,須持指定醫院的病假條計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時不計假,但要有記載。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門主任批準,兩天以上者,由校長批準。請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寫請假單,并報組長登記考勤,將請假單貼在考勤表背面。請假不足半天,又超過兩小時的,以小時累計,滿七小時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兩個時,但次數較多,也要累計,滿七小時算一天事假。

  3、事假須事先獲準,來不及請假時,須事后及時補假并經批準。未經批準自行不到校者按曠職論。

  4、請假、事假按國務院忻州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各類假文件規定,除婚假外,一律連續計算,包括公休假在內。

  (三)婚、喪、產等各種公假

  1、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可請婚假、假期不得超過七天,工資照發。晚婚的增加獎勵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內。

  2、喪假。教職工的配偶、直系親屬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喪假,假期不得超過5天,工資照發。

  3、生育假。女教職工的產假,正常生育假三個月90天。剖腹產增加半個月,齡結婚享受一個月獎勵假,男女雙方均可享受半個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憑男方單位證明,休滿全月。產期,即齡又剖腹產者,休4個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獎勵由夫婦雙方單位各負擔50%。此外,可增加產假三個月,但免三年生子女費。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產假順延。

  4、節育、絕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關計劃生育規定執行。絕育假14天;采取長效措施放假3天;如采取避孕失敗懷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沒有按規定采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周歲以內的小孩的母親每天享受1小時喂奶時間。

  6、家長會按公假統計。

  7、房管部門維修、拆遷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

  4、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向過程管理要質量,特制定該規定。

  1.教師考勤基礎分為0分,考勤對象為索廟中學全體教職工。考勤領導,原則上白天由兩名領導一塊考勤。

  2.開會必到。曠會8分,請假-4分,遲到、早退-2分。上級開會,曠會扣款10元,(以上級考勤為準。)年級會、教研會、師生會均按例會記分。

  3.上午、下午預備鈴后,除門衛人員外,一律到教導處門前親自簽名。遲到記-2分,不簽或代簽視為礦工。

  1.上午、下午上課、早晚自習輔導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習按要求輔導一節得2分,辦公一節得1分。不準私自調課或讓課,自習經值班領導允許調換的記1分,未經允許的扣被替人員4分、應課人減2分,自覺維持紀律的`記1分。

  2.上午、下午辦公時間必到,上午四節、下午三節,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連續曠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課請假-2分/節,辦公請假-1分/節。

  4.保衛人員、宿舍管理人員值班期間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請假-2分,曠一個班(指24小時)得-60分,請假得-28分。

  5.課間操、學生、集體活動、勞動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周一及重節日升旗,全體教師必到,記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小孩未滿1周歲的女教師可以不參加)。產假返校第一學期,辦公時間不抽查。上課、輔導、有事必到。

  6.體育教師早操、課間操必到,履行各自責任,照看所擔年級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請假得-1分。按時帶操、組織運動隊、球隊等得2分。

  10.非正式出勤時間,保持與學校聯系,隨叫隨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請假得-14分。

  11.廣播室安排好兩操放音工作,失誤一次扣負責人2分。

  12.凡因公出差、請假需經校長批準,并告知值勤領導。參加會議、培訓、學習者需出示上級書面通知,由年級主任調好課后方可離崗。否則視為曠工。

  13.請假手續:請假者需親自持請假條由年級主任簽字,并調好課后,向值班領導請假;超過兩節課(含兩節)需先向校長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14.考試及各級開會等重集體活動,請假、曠工者,扣分加倍。

  15.考勤統計每周公布,學期末進入綜合考評。

  16.說明:女教師晚婚晚育者,產假4個月,一般為56天。教師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

  本規定解釋權歸校會。

  考勤補充規定

  為進一步促進辦公秩序的穩定,提高辦公效率,為打造名校,鞏固基礎工程,特制定考勤補充規定:

  1.考勤分除直接帶入評教定級外,單設立獎懲制度,用以表彰先進,警示出勤表現差的現象。

  2.每周出勤得負4分以內不獎不罰,負5分以上,每一分扣2元,以月累計為準。

  3.扣款從績效工資中扣除。扣款累計處理,直至該教師調離單位。

  4.負分累計做為教師聘任的重要依據,視情況約占考評分的20%。

  說明:

  1.扣分法定假期除外,正常學習進修、開會除外,有縣以上醫院證明的病假,學校準假,并按請假記入考勤分。病假超過四周算長期病假,從第五周起扣工資的20%,超過八周,從第九周起,扣工資的30%。

  2.考勤領導不盡職盡責,有教師舉報屬實,加倍給考勤領導扣分。

  3.鋒定時間或領導允許進電子備課室,進行游戲、娛樂經查實后,以曠課論處。

  4.特殊情況由校長室召開校會而定。

  5、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現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僅供參考,家一起來看看吧。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向過程管理要質量,特制定該規定。

  1.教師考勤基礎分為0分,考勤對象為索廟中學全體教職工。考勤領導,原則上白天由兩名領導一塊考勤。

  2.開會必到。曠會8分,請假-4分,遲到、早退-2分。上級開會,曠會扣款10元,(以上級考勤為準。)年級會、教研會、師生會均按例會記分。

  3.上午、下午預備鈴后,除門衛人員外,一律到教導處門前親自簽名。遲到記-2分,不簽或代簽視為礦工。

  1.上午、下午上課、早晚自習輔導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習按要求輔導一節得2分,辦公一節得1分。不準私自調課或讓課,自習經值班領導允許調換的記1分,未經允許的扣被替人員4分、應課人減2分,自覺維持紀律的記1分。

  2.上午、下午辦公時間必到,上午四節、下午三節,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連續曠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課請假-2分/節,辦公請假-1分/節。

  4.保衛人員、宿舍管理人員值班期間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請假-2分,曠一個班(指24小時)得-60分,請假得-28分。

  5.課間操、學生、集體活動、勞動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周一及重節日升旗,全體教師必到,記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小孩未滿1周歲的女教師可以不參加)。產假返校第一學期,辦公時間不抽查。上課、輔導、有事必到。

  6.體育教師早操、課間操必到,履行各自責任,照看所擔年級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請假得-1分。按時帶操、組織運動隊、球隊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時間,保持與學校聯系,隨叫隨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請假得-14分。

  8.廣播室安排好兩操放音工作,失誤一次扣負責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請假需經校長批準,并告知值勤領導。參加會議、培訓、學習者需出示上級書面通知,由年級主任調好課后方可離崗。否則視為曠工。

  10.請假手續:請假者需親自持請假條由年級主任簽字,并調好課后,向值班領導請假;超過兩節課(含兩節)需先向校長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11.考試及各級開會等重集體活動,請假、曠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統計每周公布,學期末進入綜合考評。

  13.說明:女教師晚婚晚育者,產假4個月,一般為56天。教師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

  本規定解釋權歸校會。

  6、學校教職工出差管理制度

  一、總則

  1、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因公出差的教職員工;

  2、本制度中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票據報銷

  3、本制度中涉及費用的報銷由報賬員進行初次審核,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報銷,對于費用的超標部分不予報銷;

  4、本制度中的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違背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二、教職工出差簽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教職工在出差前須填寫“出差申請審核表”,經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2、出差教職工(管理人員除外)在出差前須到辦公室辦理考勤登記。

  3、出差人員需事先和辦事有關部門聯系,確認可以辦理時,按時出差,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務,并按規定時間返回。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主管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提供相關證明。出差教職工違此規定者,不予報銷差旅費,并視其情節輕重予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4、因公出差的教職工需預支差旅費的,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審核表”到報賬員處按規定辦理差旅費預支,預支金額為核準金額的50%。

  5、教職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辦公室復核后,可酌情安排補休。

  6、員工出差核準權限:

  a、省、市內出差須經單位主管領導核準;

  b、國內出差須經文教局主管領導核準;

  7、凡參加各種會議,交納會務費,在會議期間不再報銷住宿費和差旅費;

  8、凡兩人一同出差,住宿費用按一人計算,超出標準住宿者,超出部分費用自理。

  9、出差結束后應在7個工作日之內辦理出差費用核銷及提交相關報告。

  三、教職工出差相關規定

  1、市內出差

  學校教職工在市內出差,一般情況下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出租車,特殊情況需要單位派公務車或乘坐出租車的,事前主管領導審核批準。

  2、出差費用管理制度

  (1)住宿費、交通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會議安排住宿的,不得重復報支。

  (2)差旅費用一律憑證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3)出差當日返回不報銷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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