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制度15篇[推薦]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施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施工管理制度1
一、為切實加強高速公路養護施工管理,規范養護施工作業,做到文明施工與安全生產,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高速公路養護施工,是指為保持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正常使用功能的維修保養、專項工程和大修工程,以及新增功能的改善性工程、有關路況檢查與專項檢測作業。
三、本辦法適用于泰贛高速公路及廈昆線贛州城西段用地范圍內從事第二條內容作業的單位和個人。
四、各養護單位要站在保穩定、促發展和保質量、樹形象的高度,增強對加強養護施工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堅決貫徹執行政府和上級主管機關關于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指示。
五、從業單位要經常性地開展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教育,要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和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要根據本單位情況,制定有關實施細則。建立組織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休系,行目標任務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的人、具體的崗位、具體的事項。
六、養護項目的業主單位有關部門要加強養護施工現場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責成有關單位整改,對拒不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處理。
七、監理單位要加大養護工程監理力度,把養護施工現場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納入到監理工作范疇。
八、養護單位要結合養護項目的具體特點,認真編制養護工程施工方案和組織發計,按照《高速公路養護作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制定施工現場交通管制方案,報請路政、交警部門批準實施,加強安全組織和管理;切實保證施工作業的各項安全。
九、養護施工必須嚴格按照現行技術規范和批準的工程規模、范圍等進行現場施工作業,堅決禁止違規或擅自擴大工程的現象。從業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縮短施工作業時間,除特殊情況經有關部門批準外,均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養護施工作業,及時清場。
十、做好養護作業車輛、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認真配合局組織的駕操人員的崗前培訓、考核、發證和建檔。作。
十一、認真做好工傷、肇事、工程事故的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事故發生單位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今后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見,要嚴肅處。事故有關責任人。
十二、按規定發放、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防暑、防寒物品,管好,用好安全生產經費。
十三、加強養護項目內業管理工作,及時收集、整。歸檔有關資料,做好施工總結工作。
十四、在養護項目預算中應按規定列入一定比例的高速僅公路養護施工行車干擾費及交通安全的使用需要。
十五、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屬處計工科。
施工管理制度2
1 目的
為確保船舶及海工(以下簡稱船舶)建造過程中船舶道門開啟、關閉作業安全,防止發生事故,特制定本規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企業船舶建造過程中船舶道門開啟、關閉作業安全管理。
3 管理職責
3.1企業船舶建造組(項目組)負責合理安排船舶道門開啟、關閉作業項目,做好施工協調,禁止不相容作業同時進行。
3.2企業施工部門負責制定船舶道門開啟、關閉作業指導書,明確施工步驟和安全要求;負責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 管理要求
4.1作業審批要求
船舶道門開啟、關閉作業屬于一般危險作業,各企業應結合本規定要求,細化本企業原有船舶道門開啟、關閉作業審批要求,合理設定審批時限,明確施工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4.2船舶道門開啟、關閉作業安全要求
4.2.1船舶道門開啟、關閉作業前,施工部門作業長/工程主管應在單船vscc會議上進行通報,確定施工時間。
4.2.2船舶道門開啟、關閉作業前應對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專項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崗位和職責,提出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技術要求。
4.2.3道門關閉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a. 道門關閉前,由施工單位組織人員對艙室內進行安全檢查和確認,檢查人員應熟悉艙室結構,進入艙室檢查應攜帶手電筒和哨子,并指定專人負責監護。采取“拉網”的方式進行檢查,不留死角,過程中應吹響哨子,發出“封艙”的.呼喊信號,提示和告知艙內無關人員及時撤出艙外。監護人負責清點好檢查人員數量和無關人員數量。生產主管/作業長、現場安全人員負責把關。
b. 確認艙內人員已全部撤離滿足道門關閉條件后,拆除艙口臨時性安全防護工裝和艙內臨時照明,最后關閉道門。
4.2.4道門開啟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a. 道門開啟后應及時將道門安全防護措施安裝到位。
b. 進艙前,應對艙內的含氧量和可燃氣體濃度進行檢測,當測氧、測爆合格和艙內作業環境(通風、照明措施)滿足施工安全要求后,方可進艙作業。
4.2.5船舶建造艙室密性試驗作業道門開啟、關閉,按照《艙室密性試驗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4.2.6長時間封閉的密閉艙室初次開啟道門及密閉艙室作業,按照《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4.2.7涉及到已加油油艙的道門開啟需要確認周邊的環境是否存在交叉作業。
施工管理制度3
施工現場的施工機械設備、施工機具、配件、安全防護用品的質量或安全性能直接影響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為確保施工安全,杜絕、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就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采購及管理作如下規定。
1、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采購
現場使用的施工機具及配件和安全防護用品采購時,所采購的機具及配件和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煤礦施工使用的機具必須要有(煤安)標志,同時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所有采購的機具、配件和安全防護用品進入現場前必須嚴格查驗。
按照國家規定,有些施工機具和安全防護用品屬于實行生產(制造)許可證或國家強制性論證的產品。比如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屬于實行生產(制造)許可或強制性論證產品。采購上述產品時,應當查驗其生產(制造)許可證或強制論證證明、產品合格證、檢驗合格報告、產品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凡是不符合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的產品、有關證件和技術資料不全的產品,施工現場不得采購、嚴禁使用。
2、施工現場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管理
⑴配備專職人員管理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針對施工現場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移動頻繁、工況差、易造成事故的特點,必須加強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的管理。設立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管理領導小組,至少配備一名專職管理人員。專職管理人員主要負責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查驗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生產(制造)許可證或強制論證核準證明、產品合格報告等資料;參與安裝驗收、檢驗工作;檢查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監督檢查操作人遵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負責督促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的維修保養工作。
⑵建立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制度。每旬必須對使用的施工機具、配件和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并明確檢查責任人、檢查項目、檢查標準;每次檢查必須填寫檢查原始記錄;檢查存在的問題、整改要求、整改時間、和整改責任人。同時,要建立維修保養制度,采取定人定機的'維修保養制度,對施工機具、配件和安全防護用品應經常進行清潔、緊固、潤滑、調整、反腐、故障修理、換易損件等,使之保持完好狀態。
⑶建立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報廢制度。對不能保證安全使用的不符合國家標準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必須進行強制性淘汰。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性淘汰標準,屬于下列之一的產品必須予以淘汰報廢:
①國家明令淘汰、規定不準使用的;
②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的;
③超過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使用年限的;
④磨損嚴重、基礎部件已損壞,再進行維修不能達到安全使用要求的。凡是淘汰報廢的施工機具和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辦理報廢手續。
⑷建立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資料檔案管理制度。采購的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必須將下列資料進行歸檔管理。歸檔資料為: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產品使用說明書、監督檢驗證明、設備基礎圖、電控圖等;安全驗收資料,運行故障、維修保養記錄和技術改造資料;檢查檢驗記錄,運行臺班和事故記錄;同時應建立設備臺帳,臺帳應包括生產廠家、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和數量等。
施工管理制度4
(一)施工機具
1、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位置合理、固定牢固,不得任意侵占場內道路。
2、工地必須設有專人對工程所有的機具設備、配件及維修和驗收資料統一管理,資料應齊全。資料包括機具設備的產品合格證、保修證、產品使用和維修說明書,操作規程(定),維修合格證、產品質量認證、產品安全認證、安全驗收合格證和有關圖紙及其他資料。
3、施工機具的機械進場須經過安全檢查,合格方能使用性能應滿足施工生產的使用要求,各種機械要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建立建全檢查維修保養制度,保證機具狀況良好。并經常對機械運行的關鍵部位進行檢查,保證安全防護裝置完好無損,靈敏可靠,預防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
4、施工機具的傳動部位應有防護罩,防護罩要符合有關要求。
5、各類施工機具必須安裝保護接零和漏電保護器,保護接零材料和漏電保護器參數的選擇要符合要求。
6、施工機具的開關箱除安裝超負荷、短路和漏電保護器裝置外,還應裝設可以使用電設備實行電源隔離的開關,且開關箱與固定用電的距離不得超過3m。
7、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當建立機組責任制,機械的設備經安裝調試達到運轉正常后,要經驗收合格,掛牌后方能投入使用,駕駛人員和指揮操作人員需持有勞動局核發有效的上崗證,按機械要求正確使用,嚴禁違章作業,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8、施工現場各種機械設備視其工作性質、性能的不同搭設防塵、防雨、防砸、防噪音工棚等裝置,掛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牌,接受施工人員的監督。
9、機械安裝基礎必須穩固,吊裝機械臂下不得站人,操作時,機械臂距離架空線要符合安全規定。
10、運輸車輛服從指揮,信號燈齊全,制動器機械性能良好。
(二)物料提升架
1、物料提升架安裝、使用、拆除前必須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監理管理制度和檢修制度,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
2、物料提升架安裝或加高后,必須經安裝班組自檢,項目部和企業安全部門檢查驗收,檢查驗收要做好原始記錄。
3、負責物料提升架的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4、物料提升架必須具備安全防護裝置,其性能不得低于《規范》的`要求。
5、物料提升架的基礎、電氣裝置必須符合《規范》的要求。
6、物料提升架的卸料平臺,不得支承在架體上。
7、物料提升架操作機房應布置在視野良好的位置,并遠離危險作業區。
8、各卸料平臺口必須懸掛安全警示標志,嚴禁探頭、超載、乘人。
施工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房屋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避免和控制傷亡事故,確保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順利進行,根據國家、省、市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房屋拆遷管理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市房屋拆除工程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拆除施工及實施對房屋拆除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 市、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的統一監督管理部門,市、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委托拆管、安監、建管等機構,具體行使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監督和隊伍管理工作。
第四條 市、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屋拆除工程(以下簡稱拆房)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拆遷實施單位的資質管理。
(二)負責核發拆房施工單位的《拆房施工單位資格證書》和《拆房施工單位安全資格證書》。
(三)負責辦理拆房施工安全監督手續。
(四)負責對拆房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拆房施工合同等進行核準、登記管理。
(五)依法查處拆房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法規和規定的行為。
第五條 拆遷人應將房屋拆除工程委托給具有拆房資質的拆遷實施單位,拆遷實施單位應將工程發包給具有《拆房施工單位資格證書》和《拆房施工單位安全資格證書》的拆房施工單位。拆管部門和拆遷人、拆遷人和拆遷實施單位、拆遷實施單位和拆房施工單位必須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 拆房施工單位從事拆房施工的基本條件:
(一)拆房施工單位必須取得《拆房施工單位資格證書》和《拆房施工單位安全資格證書》后,方有資格從事拆房施工。
(二)拆房施工單位必須建立以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逐級責任制、明確逐級安全責任人。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保障體系。
(三)拆房施工單位對從事拆房施工的作業人員必須依法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四)拆房施工單位應配備與拆房工程度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拆房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上崗證后方能從事拆房作業,同時,拆房施工作業人員應進行健康檢查,對患高血壓、心臟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拆房施工作業。
第七條 拆房施工作業前的`安全管理:
(一)拆房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應到安監部門辦理拆房安監手續,同時應到建管部門辦理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拆房施工合同等核準登記手續。
(二)拆房施工單位應根據拆房工程的具體情況,編制拆房施工組織設計或拆房方案,其組織設計或拆房方案必須經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簽字,報安監部門備案。對特殊工程或采用爆破等特種作業方法拆除的項目,其施工組織設計或拆房方案等應報公安等有關部門批準。
(三)拆房施工技術負責人在施工作業前,應當向拆房施工作業人員作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應當了解該項技術作業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在相關文件上簽字,并受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四)拆房施工單位必須在工地固定場所設置下列標牌:
⑴工程概況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拆房實施單位、拆房施工單位名稱和施工項目經理、拆(竣)工日期、監督電話;
⑵房屋拆除安全生產牌;
⑶文明施工牌。
在拆除工程施工現場醒目位置應設施工標志牌、安全警示標志牌,采取可靠防護措施,實行封閉施工。
第八條 拆房施工作業時的安全管理:
(一) 拆房施工作業應嚴格按國家強制性標準、施工組織設計或拆除方案實施。拆除建(構)筑物通常應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不得數層拆除,當拆除一部分時,先應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二)拆房施工作業人員應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應系好安全帶,不得冒險作業。
(三)拆房施工作業時嚴禁向下拋擲,拆卸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分別堆放在指定場所。
(四)在拆房施工作業過程中,如發現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電線(纜)、管道等應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經處理后方可施工。如發現有害氣體外溢、爆炸、坍塌、淹埋或人員傷亡事故,須及時向公安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第九條 違反本實施細則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十條 本實施細則由無錫市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管理制度6
(一)審查資質
1、施工前安環部、技術處必須對施工單位(簡稱方乙方)進行認真審查,不能滿足資質要求的不準從事施工作業。
2、對乙方的安全資質要求
(1)乙方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應具備所從事工程項目作業要求,安全資質合格證件齊全,符合施工質量要求;
(2)必須有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和健全的安全防火規章制度,有足夠的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施工管理能力強,施工隊伍穩定、素質高;
(3)安全施工經歷、技術力量、員工人數以及機械裝備能滿足工程項目作業要求;
(4)安全消防設施防救護器具、職業安全健康防護用品應滿足工程項目的需要;
(5)有可靠的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措施,近年來未發生過重大施工質量及人身傷亡事故;
(6)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證、證書的種類、數量應適應工程需要。
(二)施工前,乙方負責人必須到施工所在單位(簡稱甲方)有關部門商定《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協議書》相關條款,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按要求簽訂主及其附件《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協議書》。
(三)乙方必須向甲方有關部門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對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違章違紀的罰款可以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施工結束,乙方施工人員沒有違章違紀,沒有違反《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協議書》條款及各項規章制度,應全部退回安全風險抵押金。未經甲方安全部門審核、簽字,財務部門不予工程結算。
(四)對乙方的安全教育要求
1、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要根據作業情況有針對性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使員工了解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辦法;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措施;作業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搶救辦法;
2、乙方必須由甲方施工主管部門負責聯系組織,到甲方接受安全部門對其員工的安全教育,進入生產裝置區、局部停車施工或危險要害崗位和重點部位施工,必須進行三級教育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教育考核合格者取得甲方安全部門簽發的《臨時安全作業證》,方可從事作業;
3、每項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須在技術交底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不進行安全交底的項目不準施工。
(五)乙方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到甲方安全部備案,辦理機動車輛入廠通行證,否則不準進入廠區內,機動車輛進入廠區或生產裝置內,要決定服從廠區的車倆管理。
(六)乙方應根據施工現象的需要,可合理設置作業柵、倉庫、動火區等,但需要繪制平面圖,辦理臨時建筑審批手續或動火證,經甲方施工主管部門同意,安全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如因施工需要變更時,必須重新辦理臨時建筑審批手續。要建立有關安全管理制度,設專人負責管理。
(七)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特殊工作作業證,并經技術監督部門當年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乙方應對參加實施高、難、險項目的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患有職業禁忌癥真,不準從事特種作業。
(八)對工、機具的準備要求
1、乙方在施工中所需的工、機具必須符合上述的有關規定和施工現象的安全要求,具有規定的主管部門檢查或校驗合格證書。使用的壓力容器,不行經技術監督部門(或授權檢驗部門)檢驗合格,有檢驗合格證;
2、施工前,乙方負責人要組織專人對使用的工、機具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嚴禁使用。檢查過的工、機具要進行登記,報甲方安全部備查。
(九)為了加強領導、強化管理,乙方應建立必須的組織機構。隊、班、組要有專(兼)職安全人員,并派專人負責現場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工作首長責任制”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制。
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生產與安全的交接
1、甲方生產部門,以生產車間、生產管理中心、基建部、安全部為一方;以外來施工單位為另方進行檢修設備、管線、裝置的交接。
2、填寫交接書,其主要內容:
(1)有關系統(管線、設備)置換情況、取樣分析數據;
(2)加盲板位置及數量,相關閥門、管線所處狀態;
(3)儲存危險物料的部位及數量;
(4)安全注意事項等;
(5)交方的設備、管線、工況環境,必須達到安全施工的要求。
(6)交接雙方根據交接書所填寫內容到現場共同確認、確認后雙方在交接書上簽字,然后方可施工。
(7)乙方施工結束后,甲乙雙方有關人員要共同組成檢查組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確認,當查無問題后,雙方在交接書上簽字。
(二)乙方要根據需要和有關規定到業主的相關部門辦理施工動土作業證、動火作業證、用火證、臨時用電作業票、高處作業證、電氣(儀表)工作票、安全施工任務書等有關的票證書,進行作業風險評價,提出風險消減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操作規程并經業主審核。各種票、證、書必須按規定填寫簽字,工作時必須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三)雙方協商確定的`施工區域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全部負責,要有管理制定,責任到位,根據需要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保證道路暢通,因施工占用道路須按辦理有關短路手續。
(四)乙方施工人員入廠后,必須在指定區域內作業。未經允許,不準到指定區域活動,不準私自動用、拆、改、損害廠區的一切設備、設備和其他物品。
(五)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佩帶好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人員要佩帶安全標志。
(六)乙方人員必須接受公司及甲方安全管理管理部門的監督。乙方各級管理人員應經過深入施工現象檢修工作,制止違章。
(七)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但甲方安全監察人員有權對乙方人員依法進行檢查管理對違章、違紀現象有權制止,必要時可令其停止工作,接受安全教育,并按廠有關管理規定給予罰款處理,可從安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八)乙方在施工中,發生各類事故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甲方接到信息過后,需要組織搶救時,應協調組織搶救。提供方便。
(九)施工現場危險地區,如坑、孔、溝、井等,必須設置危險標志、架設護欄,夜間要設紅燈警示。施工結束要及時恢復。
(十)工地材料堆放必須整齊穩固,邊角余料應堆放指定地點,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進入裝置區內施工動火的現場監護人由甲方施工所在車間指派,獨立的新工程動火作業,現場監護人可有乙方自行指派,監護要熟悉現場情況,懂消防知識,佩帶明顯標志,監護人因事離開現象,應停止動火作業。
(十二)土方作業一般規定
1、挖土應自上而下進行,禁止采用挖腳底的方法挖土。挖土施工必須按土質情況留一定的邊坡;
2、挖出的土方距溝邊至少保持0.8米距離,推土高度不大于1.5米;
3、采用機械挖土,挖土機回轉范圍內不準進行其他作業;
4、在有害氣體聚集的地方挖土,必須進行有害氣體檢測,所有人員不準在地炕、地槽內、地溝內休息。
5、在地炕、地溝邊緣及土壤自然坡角范圍內不大設置、通過各種機械設備。
(十三)焊接的一般規定
1、應檢查施焊范圍內的井、地溝、水封等處,采取可靠措施方準動火;
2、雨天不準露天進行電焊作業,在潮濕的地溝、金屬構架及天車上焊接作業時,要有專人監護,并有防觸電措施;
3、電焊作業的零線與焊口之間距離不準大于600毫米,且焊件良好接觸;
4、電焊機的零線、接地線的焊接工作回線均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也不準接在管線。儀表保護套管及設備上;
5、焊接(切割)處下面不準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時切掉的物件應有防止掉落的措施。
6、焊接、切割密閉空心件時,必須留有排氣孔;
7、受熱能分解出有害氣體的圖層或襯套里的容器里,禁止焊接作業;
8、合刀閘開關,身體要避開開關,并一次推足,然后開啟焊機;
9、在人多作業場所焊接,應設置防護擋板;
10、不準用焊炬(割炬)火焰照明;
11、在水泥地面(或石子)上割物件時,中間要墊鐵板;
12、不準用明火檢查氣瓶漏氣。減壓閥凍結,要用溫水解凍不得用火烤;
13、乙炔帶、氧氣帶要嚴密不漏,接頭要把牢;
14、手或手套及氧氣表有油脂時,不準觸及氧氣閥門;
15、氧氣表、乙炔表必須靈敏好用。
(十四)電焊機一般規定
1、電焊機應放在干燥處,雨天要有防雨設施;
2、各電焊機之間,焊機與墻之間,均應留有不小于1米得空道。
(十五)電焊把線一般規定
1、把線必須采用必須的橡膠電纜且絕緣良好、無破損,否則需用膠布纏好;
2、不準將把線放在電弧附件或熾熱的焊線上;
3、把線不準沾油,否則必須清理干凈。
(十六)氧氣瓶一般規定
1、氧氣瓶不準靠近熱源,夏季要有防曬設施。不準接觸油脂,與明火距離應保持不小于10米得距離。
2、瓶中氧氣不準用盡,需保留50kpa的余壓,氣瓶安全附件要完好;
3、氧氣瓶不準與可燃氣體放在一起,同乙炔氣瓶應保持不小于5米得距離。搬運時,應防止撞擊。
(十七)乙炔瓶一般規定
1、使用、運輸、儲存乙炔瓶時,其環境溫度不準超過40度;
2、不準敲打、撞擊氣瓶,不準靠近火源和電氣設備存放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米;
3、氣瓶不準倒置,不能同氧氣瓶混放運輸;
4、乙炔瓶、氧氣瓶均不得設置在高壓線或管線下面。
(十八)電氣設備一般規定
1、施工現場架設的高壓電源線路,必須符合電氣規程要求,在易燃易爆區域架設電源必須符合防火防爆有關規程,施工現場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照明;
2、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使用ⅰ、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3、配電箱應固定、完整,箱內禁放雜物,配電箱離地面高度應在1.3—1.5米,室外配電箱應有防水坡;
4、鐵殼配電箱應接地良好。
(十九)拆除工程一般規定
1、拆除工程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未拆除部位應保持穩定,不準挖、切、推倒的方法拆除;
2、拆除物件不準隨便向下拋扔,也不得把拆除物件集中在樓板上堆放;
3、不穩固的部件必須先行加固后再進行拆除;
4、腳手架兩端及轉角處,每割6—7根立桿必須設支桿和剪刀撐,高度大于7米或無法搭設支桿時豎向每高兩步,橫向每隔3—4根立桿應將腳手架與建筑物連接;
(二十二)起重吊裝一般規定
1、起重吊裝機械、素具不準超載使用。吊裝前必須核對吊裝荷載,計算選用吊車臂桿幅度、繩索、滑輪、卷揚機等必須采可靠安全措施,否則不準吊裝;
2、廠區院內吊裝不得利用廠區管道、電桿、正在運行的機電設備基礎作錨點。
(二十三)管鉗作業一般規定
1、管工使用小型工具組對管口時必須采取可靠防護措施,防止管件下落傷人;
2、鉗工拆裝螺栓不得用力過猛,嚴禁在活口扳手手柄上加用套管;
3、設備拆洗作業必須把零部件放牢,防止滾動、掉落。
(二十四)檢查與考核
1、基建部、生產車間、生產部和安環部依據本規定實施檢查。
2、基建部、生產車間、生產部和安環部依據有關規定對施工單位和施工所在單位實施考核和處罰。
施工管理制度7
施工總承包對施工機具設備的管理
機具設備管理工作由總承包統一負責,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都必須服從總承包的統一調度、統一協調,有計劃地進退場。機具設備的使用必須遵循以下幾點:
1分包所有進場的施工機具必須提前申報。工程設備申報單必須注明進場機具的型號、數量、及有關參數。并在進場時做好登記,將登記表上報總承包,并隨表附上進場機具的合格證。總承包將對進場機具隨時檢查。
2凡是沒有進場登記的機具一律拒絕進場。總承包對進場機具進行檢查時,若發現沒有做登記的機具將停止其使用,并有權調查其來歷直至沒收。
3施工機具的`使用必須符合有關施工機具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用電要求。施工機具不得帶病作業。
4檢驗、測量及試驗設備包括已在施工現場使用的經緯儀、水準儀、游標卡尺、500mm以上鋼直尺、壓力表、氧氣表、乙炔表、絕緣電阻表、萬用表、電流表等。
5施工現場所有使用的機具設備、儀器,都必須是經政府部門檢測合格后,并在有效期內完好無損。一般鋼卷尺必須有出廠檢驗合格證。
6總承包在施工過程中隨時對此類設備、儀器及鋼卷尺進行檢查。若發現沒登記、不合格、已損壞過期的正在使用及處于待用狀態,總承包將按其使用的情況,對其進行重新檢查合格為止。
7所使用的機具外殼絕緣必須符合要求,所使用的電源線必須為符合規范要求的電纜線,不得用其它線代替。
8所有機具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三級配電箱的配量必須符合要求,漏電保護開關漏電動作電流應小于30毫安,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8秒。
9進入現場的施工機具必須自覺接受總承包方機械管理員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機具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在24小時內撤出場外。
10施工機具在使用時嚴禁帶電移動,接、拆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專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并將上崗證復印件報總承包機械管理員備案。
施工管理制度8
(一)承包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施工技術人員、施工設備首次進入現場前必須由監理單位核驗《職稱證書》、《崗位證書》、《施工設備合格證》、《年檢證》、《準用證書》及體檢證明,并報建設(項目管理)單位備案、批準后,方可進入現場;
(二)禁止與本工程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特殊情況應由建設(項目管理)、監理或承包單位人員陪同進入;
(三)出入口由承包單位派人,并在建設(項目管理)單位的監督下負責守衛,嚴格監督檢查所有人員、車輛的出入,并辦理登記手續。
(四)除本工程材料、設備運輸的車輛外,其他任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五)運送物資材料出場的車輛必須出示有關負責人簽發的出場單,并由相應的工程管理人員核驗出場材料是否與出場單一致。
(六)出場須自行清理、清洗輪胎,避免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因車輛污染城市路面所產生的責任由車輛駕駛人或使用人承擔。
(七)當施工現場發生車輛傷害事件時,按以下程序組織救援:
1、應急措施原則
a.搶救傷者要及時,體現時間就是生命;
b.搶救方法得當,避免二次傷害;
c.實施現場急救與送醫院救治相結合的.原則;
d.送現場最近的醫院救治的原則;
2、現場急救措施
2.1收集信息和事故評價
a.保持通訊暢通,信息及時溝通,隨時掌握現場事態發展狀況;
b.確定事故類型、傷害形式和范圍;
c.確定人員傷害情況;
d.掌握天氣變化情況(電話咨詢、氣象預報);
e.確定現有資源是否滿足救援需要(人力、物資和設備),是否需要外援;
f.根據上述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行動。
2.2救護救援應急分隊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和事發現場搶險小組一起把傷者轉移到安全地帶;
2.3針對傷者的受傷情況采取有效的救護措施,避免搬運過程中的二次傷害。
2.4與醫院或急救中心及時取得聯系,轉送傷者,使傷者得到進一步的救治,減少傷亡。
2.5為了救治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衛組實施警戒工作保證搶險道路暢通。
3、人員自救及救治方法
3.1外傷止血:由于事故可能引起出血,出血量大(達到總血量的40%),就有生命危險。現場搶救時,首先采取緊急止血措施,然后再采取其他措施,常用的止血方法有:指壓止血、加壓包扎止血、加墊屈肢止血和止血帶止血。
3.2包扎:可以起到快速止血、保護傷口、防止污染作用,有利于轉送和進一步治療。常用方法有繃帶包扎、三角巾包扎、尼龍網包扎自粘貼包扎。
3.3骨折固定:為了使斷骨不在加重,避免加重斷骨對周圍組織的傷害,減輕傷員的痛苦并便于搬運,常用夾板的方法來固定。搬運時應注意:
a.下肢骨折需用擔架;
b.脊柱骨折,用門板或硬板擔架,使傷者面向上。由3-4人分別用手托起頭、胸、骨盆、腿部,動作一致平放在擔架上,用布帶將傷員綁在擔架上,以防移動。
施工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按照《濟南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濟鐵總發[20xx]116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營業線施工是指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設備使用和行車安全的各種施工,分為施工作業和維修作業。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營業線施工人員(以下簡稱施工人員)是指涉及我局營業線施工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技術、質量等主要負責人,施工單位的安全員、防護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
第四條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本著按需培訓、講求實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統籌安排,分層次、分系統開展培訓。
第五條參加培訓的施工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年滿十八周歲;
(二)初中以上學歷;
(三)送培單位正式職工。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分工
第六條路局成立施工安全培訓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路局建設管理處處長任組長;職教處副處長和安監室副主任,運輸、機務、車輛、工務、電務、多元處主管施工的副處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總工室,安監室,運輸、機務、車輛、工務、電務、職教、建管、多元處有關人員組成。
第七條領導小組在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委員會領導下,負責施工人員培訓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主要職責:
(一)負責審核匯總培訓計劃;
(二)負責選定培訓機構;
(三)組織審定培訓師資、培訓教材以及按照指導性教學計劃(附件1、附件2)編制的實施性教學計劃;
(四)檢查、監督培訓考核工作質量;
(五)負責局外施工企業和局內輔業施工企業(以下簡稱施工企業)施工人員的發證工作;檢查、監督運輸站段施工人員的培訓、發證工作。
第八條各成員部門職責:
(一)建管處:召集領導小組會議,審核相關事宜;組織施工企業的施工人員培訓;提報相關業務培訓內容和培訓師資;檢查、監督培訓考核工作質量;與職教處聯合組織審定培訓教材,并負責施工企業的培訓發證工作。
(二)職教處:參加領導小組會議,審核相關事宜;負責匯總培訓計劃;負責選定培訓機構,檢查、監督培訓考核工作質量;與建管處聯合組織審定培訓教材,并負責施工企業的培訓發證工作。
(三)安監室:參加領導小組會議,審核相關事宜;提報相關安全培訓內容和培訓師資;制定培訓教材;檢查、監督培訓考核工作質量;
(四)有關業務處:參加領導小組會議,審核相關事宜;組織本系統的施工人員培訓、考核工作;提報相關業務內容施工的施工人員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和培訓師資;制定培訓教材;檢查、監督培訓考核工作質量;
第九條培訓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領導小組審定的培訓計劃,編制實施性教學計劃并組織落實。
(二)負責培訓師資管理,根據培訓內容選擇培訓師資,組織教學工作;
(三)負責對學員進行管理,規范培訓工作,確保培訓質量;
(四)建立培訓考試題庫,組織培訓考試;定期分析培訓效果,掌握培訓質量信息,向領導小組報告培訓工作情況。
第三章培訓方式與內容
第十條施工人員安全培訓分為進場前培訓與定期培訓,均采用集中脫產培訓方式。
第十一條施工企業的施工人員培訓按照路局年度職工培訓計劃由路局統一組織。
計劃外需擴增培訓人員或培訓期數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路局管理項目的局外施工企業施工人員培訓,由路局項目管理機構填寫《施工人員營業線施工安全脫產培訓追加計劃申請表》(附件3)報送建管處。
(二)涉及營業線施工的'局外建設項目的局外施工企業施工人員培訓,由路局審批項目部門填寫《施工人員營業線施工安全脫產培訓追加計劃申請表》(附件3)報送建管處。
(三)局內輔業施工企業的施工人員培訓,由本單位填寫《施工人員營業線施工安全脫產培訓追加計劃申請表》(附件3)報送建管處。
路局運輸站段的施工人員,由各業務部門組織培訓。
第十二條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技術、質量等主要負責人培訓學習的主要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行車組織規則》、《濟南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則》等規章、制度以及其它相關業務知識。
第十三條安全員、防護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培訓學習的主要內容:有關行車設備的基本知識、施工作業的卡控知識、施工防護的具體要求、勞動安全的保護措施、非正常情況的應急處理知識及相關技能等。
第十四條各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可根據所管項目具體情況,對培訓內容提出修改意見,報領導小組同意后,適當調整培訓內容。
第十五條進場前培訓應在施工合同簽訂后20日內完成,培訓時間不少于18學時。定期培訓每2年培訓1次,每次不少于18學時。
第四章考試與發證
第十六條培訓考試由培訓機構負責組織。考試必須明確組卷人、監考人和閱卷人,并由本人簽字。領導小組對考試組織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
第十七條考試方式為閉卷。勞動安全和相關業務知識分別組卷,試卷滿分各為100分。勞動安全100分為合格,相關業務知識80分為合格。
第十八條施工企業的施工人員完成規定學時,并經考試合格后,由培訓機構負責填寫《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報相關業務部門審核,路局建管處、職教處聯合驗印、頒發證書。
證書填寫要求。施工人員參加進場前培訓的,經考試合格后填寫《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資格性培訓合格證”并注明培訓有效期,培訓機構在“培訓考核單位”處蓋章后,由路局建管處、職教處在“發證單位”處聯合蓋章。已經取得《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施工人員參加定期培訓的,經考試合格后,填寫《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適應性培訓考核記錄”,并在“培訓內容”欄目內注明培訓有效期,培訓機構、路局建管處、職教處聯合蓋章。
培訓發證流程。培訓結束后,各培訓機構將實施性教學計劃、空白試卷及答案和加蓋單位公章的考試成績單(附件4)一式三份,報路局建管處、職教處各一份,作為驗證的依據,同時報路局施工安全xx大隊備案。
第十九條運輸站段的施工人員完成規定學時,并經考試合格后,按運輸站段的培訓、考核、發證辦法頒發《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初次取證的,填寫《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資格性培訓合格證”并注明培訓有效期。已經取證參加定期培訓的,填寫《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適應性培訓考核記錄”,并在“培訓內容”欄目內注明培訓有效期。取得合格證書的人員名單報路局施工安全xx大隊備案。
第五章培訓檔案管理
第二十條培訓機構要加強培訓管理,落實培訓責任,建立培訓工作檔案。局內施工人員的培訓考試試卷、成績應及時返回施工人員所在單位,歸入個人技術檔案,存檔備查,保存期三年。局外施工人員的培訓考試試卷、成績由培訓機構保存備查,保存期三年。
第六章證書管理
第二十一條施工人員上崗時必須隨身攜帶《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沒有攜帶合格證書或合格證書失效的,不得進入營業線施工作業。
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合格證書。
第二十三條合格證書有效期為二年。有效期滿需重新培訓、考核。遇規章制度有重大調整時,進行及時培訓。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局內施工人員的培訓,納入全局職工培訓計劃的,由路局支付培訓經費;由運輸站段培訓的,由人員所在站段支付培訓經費。局外施工人員的培訓,培訓經費由局外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第二十五條爆破員的培訓由路局公安局負責。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路局建設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施工管理制度10
1、安全防火組織
各項目經理部必須組織由安全員為隊長,并不少于5名消防值班員的義務消防隊。按時實行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排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立即排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負責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2、施工現場防火
(1)工地項目經理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計劃。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倉庫和生活區域等。
(3)施工現場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巡邏。
(4)不準在高壓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物品。
(5)木工操作棚內嚴禁吸煙,并按時清理好刨花、鋸末等易燃物品。保持棚內清潔,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齊。
(6)工程開工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應將消防器材、設施配備齊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鐵锨等。
(7)電焊割作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與明火作業有抵觸的部位,嚴禁進行焊割作業。
(8)施工現場用電,應嚴禁按照公司下發的“安全用電統一規定”加強電源管理,以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3、施工現場倉庫安全防火
(1)各項目經理部的'倉庫,應設置在距伙房、鍋爐房及一切有可能發生飛火的地方50米以外。
(2)倉庫內材料要堆放有序,如油漆稀料、汽油等一切易燃易爆材料應另行存放,不得混雜擱置,并有防火墻隔離。
(3)燃易爆物品在裝卸、運輸時,應輕搬、輕放,以防撞擊出火花發生事故。
(4)各倉庫必須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配備好消防用品,如滅火器、消防桶、水源等。
(5)倉庫使用的照明燈及開關箱,接線盒等,距易燃易爆物品不小于1.5米,不準亂拉臨時電線,倉庫內嚴禁使用碘鎢照明,以防電氣起火。
4、建立獎罰制度
(1)獎勵制度,凡在消防工作中,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并遵守消防規章制度的,未出大小事故的給予表彰。面臨火災機智勇敢進行撲救,有顯著成效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
(2)處罰制度,對違反規定的,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應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罰款、行政處分等處理,造成嚴重的構成犯罪的,依法交給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管理制度11
一)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1、施工前必須與相關設備管理單位簽訂施工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凡涉及設備管理單位的施工項目施工單位應積極爭取設備管理單位協助核查既有設備,施工前雙方必須對地下管線電纜設施的位置予以確認,劃定防護范圍,經設備管理單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3、涉及營業線施工時,應同設備管理單位經常監視并保持既有的使用設備處于完好狀態,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工爭取積極配合迅速組織搶修盡快恢復使用、
4、施工作業結束后具備放行列車條件時,施工相關單位應按規定辦理消點手續、
二)營業線光電纜安全保護措施
1、工程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地段地下管線、結構物、光電纜的徑路走向作詳細的了解,做好標志并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距電光纜線路三米范圍內嚴禁機械施工,人工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派專人與設備管理單位監控人員現場一起監護。
3、大型機械設備通過光電纜區時,應在設備管理單位指導下實行有效防護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通行。
三)施工機械作業安全措施
1、在與營業線并行地段進行機械施工時無論任何作業均不得侵入鐵路建筑接近限界(2、44m);嚴格落實'一機一人制度'
2、為防止機械侵限在新線與既有線相交處(攏口)或新線與既有線并行間距不足20m處要靠新線一側設置標志明顯的限界樁,進行封閉施工。(可掛上小彩旗劃定范圍)
3、機動車車輛在營業線附近運行時禁止邊走邊卸邊落,防止車輛向營業線一側滑落后造成侵限。
4、施工車輛在靠近營業線的.施工便道或新建的路基上行駛時速度不大于10km/h,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碰撞限界樁或侵入鐵路建筑接近限界。
5、施工機械車輛在倒車時必須有人指揮確認具備倒車條件后方可倒車、嚴禁長距離倒車防止車輛倒車時侵入鐵路限界、
6、施工機械停止作業時應停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不得在坡道上停車,受施工場地限制,確需在坡道停放時,必須采取止輪措施,防止車輛溜入鐵路或侵限。
7、在靠近既有線施工過程中必須有專人防護(車站內設駐站防護員,現場防護員)當列車經過時,必須做到'行車不施工,施工不行車'任何機具材料不得影響行車安全。
8、建立現場異體監控制度,施工現場設人員簽到薄,凡影響行車安全的施工作業,施工單位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設備管理單位人員到現監控,雙方人員都必須持證上崗。
四)封閉網安全措施
1、施工單位要對封閉網開口進行封堵,需要留用的網口要進行窄化處理,一時不能窄化的要派專人24小時看守以防耕牛進入網口上道造成行車安全、
2、施工單位在站內施工需要暫時拆除封閉網時要與設備管理單位及所在車站的車務段簽訂拆除復用封閉網的協議,明確范圍,標明里程及復用時間。
施工管理制度12
為了更好的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管理及環境管理暫行規定,確保施工人員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標
無重大傷亡事故,月負輕傷率低于1‰,年重傷率低于0.5‰;
施工現場安全達標,日常監督檢查100%合格。
二、安全保證體系
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保證體系。,成立以項目經理為核心,以項目總工程師、安質部長、專職安全監察員為骨干的安全檢查小組,小組成員一律持證上崗,明確項目經理為工程安全的第一負責人。本工程安全保證體系如下:
項目經理
項目總工程師、安質部長
專職安全監察員
各班組安全檢查員
在本工程施工中,將各部分施工內容的安全目標進行分解,明確安全管理職責,形成人人講安全、個個抓安全的良好作風。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把安全生產從組織上統一起來。
2.建立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使安全管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專管成線,群管成網,責任明確。
3.對分包工程,合同中條款明確,專門規定雙方所承擔的安全責任、義務及相關措施。
4.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5.制定項目責任目標分解及考核規定,確保安全管理目標的落實。
6.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措施要全面具體,具有針對性,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7.按要求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全面、具體,具有針對性,同時履行簽字手續。
8.制定項目安全檢查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主要采取定期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安全檢查兩種形式,同時采取專業性、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檢查相結合,對查出的隱患按“三定”原則進行處理。
9.制定項目安全教育制度,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狠抓項目、班組級安全教育,使得人人懂得安全基本知識、規章、制度,懂得本工程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0.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要求內容真實、詳細,項目對班組進行抽查。
11.項目對持證作業人員進行嚴格驗證,杜絕無證操作。
12.建立工傷事故檔案,如發生工傷事故,嚴格按事故,調查分析規定處理,按規定及時報告。
13.繪制現場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并按照安全標志總平面圖設置安全標志.14.各項安全防護設施要安全到位,如:腳手架、模板、塔吊、安全網、施工用電、洞口、臨邊等的搭設及其防護設置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15.凡需進行電氣焊作業,或因施工需要動用明火,均要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或動火監護。
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建立文明施工管理機構。
2.本項目按要求進行封閉管理,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置連續、封閉的圍墻,圍墻外觀清潔、美觀并達到規定高度。
3.按規定和要求設置“五牌一圖”,對市政管網和周圍建筑物已采取保護措施。排水溝涵暢通,污水及泥漿水排入城市管網前進行處理。
4.施工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隔離,宿舍具備良好的防潮、通風、采光性能,并制定了宿舍管理規定。
5.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平面布置圖劃定的.位置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所有材料堆放整齊,掛齊品標、名稱、規格等標牌。
6.建立施工不擾民措施,禁止焚燒有毒、有害、有惡臭氣味的物質,中午和夜間未經許可不得施工,施工中不得產生超過規定的噪音。運輸車輛必須沖洗干凈后方能上路行駛,保證行駛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環境。
7.明確施工現場各區域的衛生責任人,做到工完料清,設置足夠的垃圾桶,及時清運,要有除“四害“消殺措施。食堂要具備衛生許可證,工作人員要有健康證,生、熟食操作分開,要有防蠅措施。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做熟食容器,食堂爐灶面貼瓷磚。施工現場設置衛生間,衛生間設沖洗設備,有化糞池,便槽貼瓷磚,墻面刷白。
8.關心職工身心健康,開展衛生防病教育,設淋浴間,設茶水亭,茶水桶,具有保健醫藥箱,急救措施和器材,宿舍要有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設吸煙室,嚴禁隨意吸煙,設置學習和娛樂場所。
9.注重現場放火、防爆,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消防人員要進行培訓,易燃易爆物分類存放。
10.搞好治安綜合管理,建立安全保衛制度,落實治安、防火、計劃生育責任人。建立來訪、來客門衛登記制度,工作人員佩帶工作卡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黃、賭、毒。
五、安全檢查制度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實行專管和群管的方針。
2.經常性安全檢查,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清除隱患,保證施工正常進行,要求做到:
(1)各級安全員每天巡回安全檢查;
(2)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3)班組要執行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班前應對每天的施工任務進行危險預測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安全活動記錄。
4.定期安全檢查,項目每月1~2次,根據安全檢查評分表的內容,逐項進行檢查、評分,對于專業性強的安全檢查,要有專業技術人員、和有實際操作、維修能力的工長參加。
5.對查出的隱患,按“三定”原則進行處理,并及時解決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
6.執行安全工作與經濟責任相掛鉤的獎懲制度,促使人人重視安全,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六、安全教育制度
為保證安全生產,使職工熟悉和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中的各項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招收或調換工種的工人(民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入位操作。
2.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主管部門辦的學習班,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要結合安全合同,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4.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4.1貫徹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
4.2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5.機電及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施工生產中危險區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以及防范措施。
7.執行三級教育制度。
七、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班前安全活動由班組長主持進行,主要內容包括:
1.班前安全活動是各個班組安全生產活動的真實記錄,內容包括:施工部位、作業環境、安全條件、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個人防護用品是否正確佩戴等。
2.班組長根據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和當天施工特點及作業條件就當天施工過程中應注意安全事項在班前向操作人員交待清楚并記錄在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本中。
3.每個班組應有一個安全活動記錄本,由班組長仔細填寫。
4.班前安全活動記錄內容要詳細、真實,要求每天都有記錄。
施工管理制度13
1、建筑電工應每月對接地裝置、絕緣電阻進行一次檢測,并做好記錄。公司、上級主管部門的抽測也應做好記錄。檢測達不到要求應整改,直至滿足阻值要求。
2、建筑電工應每天對每只漏電保護器進行試跳,并記錄,達不到要求應修理或更換。
3、建筑電工應將每天巡視、維修情況作詳細記錄,巡查內容包括:配電線路、配電設備、用電設備等,并填寫記錄。
4、項目部安全員與建筑電工應每月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公司(分公司)每季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一次檢查,并填寫定期檢(復)查表,定期檢(復)查表依照本資料第六冊“安全檢查記錄”內容填寫。
施工管理制度14
1、學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開學前與建筑承包商肖玉成一起現場落實的施工地封閉設置是否完好,(如:電線架空、固定;鋼筋分類堆放,材料取運應該避開學生路徑高峰時段等),發現問題立即協調解決。
2、進校門與到食堂間路段,每天各排一名值周教師監管學生的'進出,維護學生安全通行。
3、每周升旗時間后,由值周教師、行政值周、班主任負責組織進行一次學生通過施工場地的安全演練。
4、各班要隨時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做到每日放學時都要提醒學生注意過往工地的注意事項。
5、行政值周、值周教師要隨時留心和檢查封閉設置的完好性,發現問題立即向學校報告。
6、經常與承包商溝通,要求建筑工人在材料取用、車輛開動、停放地的選擇等方面都要考慮到有利于行人安全,特別是學生安全。
施工管理制度15
為加強本公司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現場管理,保證房地產開發項目按公司計劃和開發項目的組織設計要求如期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機構的職權
1、受公司領導或工程部直接指導代表公司支持和辦理開發項目的一切管理業務,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公司領導或向直接領導做出項目進展情況的匯報,重大事宜應及時匯報。
2、按照有關要求,組織項目實施,使其項目工程優質、高效、節省、文明、安全的完成。
3、依據'建筑工程承、發包合同'簽辦工程價款的撥付和有關經濟簽證。
4、當發生影響開發項目工程質量,施工單位混亂影響項目進度及違約、違章事宜時,除向領導做緊急報告外,由權做出臨時停工或應急的決定。
5、組織辦理項目交工驗收。
二、施工現場管理的內容及要求
1、前期階段現場施工的內容及工作
(1)開發地塊內的動員工作及舊建筑拆除工作;
(2)三通一平工作(接通施工用水、電;接通開發區通達外部的道路;現場要按規劃設計要求平整好場地)。
(3現場的其它前期工作(包括:伐樹、移樹、現場的.臨搭建等)
2、施工建設期的現場管理內容及工作
(1)做好充分完善的施工前準備工作,及技術準備(包括:組織有關人員審學、會審施工圖紙。通過審學、會審圖紙應掌握設計意圖,澄清圖紙疑點,解決設計上的錯、漏、碰、缺;編制開發項目組織設計等)。
(2)組織有關人員踏勘現場,以明確現場地形地貌,放線定位依據,平面坐標及標高原始點,鄰舍布置方案等。
(3)與各施工單位(包括土建工程、設備安裝工程等)協調平衡工程的組織進行與穿插;完善不良施工季節(雨季與冬季)的施工組織與措施。
(4)深入現場檢查了解施工中的全過程,定期召開現場平衡、協調會議,解決施工進度中的問題,做好施工中的進度、質量、技術、供應、成本等全面協調與控制。
(5)加強場容管理。包括:各施工單位作業場區與調整;物資與施工機械的合理堆放與布置;消防設施的設置;施工道路的暢通;場容整潔;施工用水、電的分配供應,安全施工文明作業;環保措施的制定與貫徹等內容。并建立檢查評比制度等。
3、現場技術管理的內容及工作
(1)加強圖紙管理。現場應具有圖紙收發、登記、保管、回收等環節的圖紙管理制度(包括工程變更圖紙在內)。
(2)加強技術交底。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提出的有關技術方面的問題,應及時傳達設計部門,及時約其舉行'設計技術交底會議'會同施工單位一起研究解決。
(3)加強對材料、配件、設備試化驗的監督檢查。建筑工程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設備等),均應具備合格證件,出廠證件及化實驗的證件。
(4)要記錄好工程日志和施工記錄。即工程開竣工日期及各分部分項施工起止日期;圖紙及文件收發日期;氣象情況(氣溫、風力、風向、陰、雨、晴、霧、霜、雪);每日施工部位及進度;隱蔽工程檢查及驗收;各類事故的發生、分析與處理;材料、配件、設備、供應及短缺情況;上級部門的檢查及指示;其它重要事項如停水、停電、停工、現場治安等等。
(5)要做好施工記錄。如地基處理記錄;大型構件安裝記錄;現場予應件施工記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推廣應用記錄;測量記錄;沉降觀測記錄;雨冬期施工記錄;構件荷載實驗記錄;質量與事故處理記錄。
三、加強現場管理工作
1、加強工程量的管理與控制;
2、加強工程簽證的管理;
3、加強工程資料及檔案的管理;
4、加強工程首尾及竣工驗收的管理;
5、加強保修期的管理及尾款支付的管理;
本管理制度是按現行公司實際情況擬訂的,日后新的開發項目根據現實環境、問題等可以刪增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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