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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所高校可招藝術生 合格考生名單4月1日公示
記者3月16日從市招考辦獲悉,2009年,全國共有清華大學等53所普通高校可以試點招收藝術特長生,4月1日,各校藝術特長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
據悉,2009年,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53所普通高等學校可試點招收藝術特長生,試點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的人數控制在國家核定的該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 以內 ,其他部門不得擅自批準上述高校以外的學校進行試點。 參加藝術特長生測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教育部將于4月1日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經省級招辦確認的各校藝術特長生測試合格考生名單。試點高校須依據“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結果,在本校網站公布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并書面通知考生本人。
高考錄取時,省招考辦根據考生所填報的高考志愿,在試點高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且不低于高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范圍內 ,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對藝術特長生測試成績特別優秀、文化考試成績低于試點高校調檔分數下20分但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高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試點高校應向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予以錄取,但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招收藝術特長生總數的15%。
53所普通高等學校名單: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華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農業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重慶大學、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長安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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