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天津市四部門攜手幫助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
為進一步做好高等學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工作,天津市殘聯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財政局近日印發了《天津市進一步做好高等學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勵用人單位安排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引導高校殘疾人畢業生自主創業,采取切實有效的政策促進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多形式、多渠道就業。
用人單位在2009年至2011年期間,招用當年畢業的高校殘疾人大學生就業的,在年審核定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時,每安排1名按安排2名殘疾人計算(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按實際月份計算,最多享受12個月)。同時,用人單位新招用1名當年畢業的殘疾人大學生,給予6000元就業補貼,新招用1名往年畢業、無就業經歷的殘疾人大學生給予5000元就業補貼。《通知》鼓勵和引導高校殘疾人畢業生自主創業。高校殘疾人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在享受市政府有關創業補貼的基礎上,還可享受殘疾人自主創業補貼。對享受“低保”或“特困救助”待遇的殘疾人,新創辦企業的,給予5000元創業補貼,新創辦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的,給予2500元創業補貼。對不享受“低保”或“特困救助”待遇的殘疾人,新創辦企業的,給予4000元創業補貼,新創辦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的,給予1500元創業補貼。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對合法經營的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給予50%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補貼。同時按照相關規定還可申請殘疾人個體就業專項扶持周轉金。高校殘疾人畢業生有創業意愿的,可免費參加自主創業培訓和創業實訓,享受申請小額貸款和社會保險補貼等扶持政策。
【天津市四部門攜手幫助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相關文章:
高校畢業生考研與就業的選擇04-25
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簡報12-09
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啟幕05-01
關于實施2010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大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04-27
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87% 就業渠道更寬04-27
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05-02
高校畢業生就業難問題的原因及對策04-28
福建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啟動05-02
高校畢業生就業困境原因及策略探析04-29
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宏觀特征與緩和對策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