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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四項措施力促應屆畢業生充分就業
江蘇省今年采取多項措施,力促2005屆畢業生充分就業。措施歸納起來主要有四條:
措施一:志愿服務蘇北享受資金與政策雙重支持
凡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蘇北計劃”的志愿者,將享受“江蘇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同等優惠政策,獲得資金支持和政策支持。
資金支持是指志愿者服務期間,省財政給予必要的生活補貼和交通補貼;志愿者保險由省項目辦統一指定險種、保額,統一辦理,體檢費由省財政給予支持。
政策支持的內容包括:志愿者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報考江蘇省公務員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服務單位在錄用黨政機關公務員和新增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時,優先錄用、招聘志愿者;服務期間計算工齡,黨團關系轉至服務單位。戶口和檔案保留在畢業高校,免收管理費用,服務期滿后學校再發放報到證;服務期間可兼職或專職擔任所在鄉鎮團委副書記、學校及其他服務單位的管理職務;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報考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各高校出臺的政策如優惠于此政策則參照高校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措施二:自主創業有小額貸款擔保
對于畢業生自主創業,江蘇省要求各地從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中安排出專項資金,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小額貸款擔保。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行業外,自工商部門批準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和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
措施三:未及時就業者可進行失業登記
畢業半年以上未能就業并要求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將檔案、戶口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持有關證明到當地市、縣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享受失業人員就業的優惠扶持政策。進行失業登記的畢業生,各級勞動保障機構按規定免費為其提供相關就業服務。對因病等原因短期無法工作并確無生活來源者,由民政部門參照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給予臨時救助。
措施四:健全就業服務信息網方便應聘
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開辟畢業生就業專門窗口,加強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網絡建設,確保2005年6月底前在所有高校建成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網站,并與國家和省市網互聯互通,盡快實現網上招聘和遠程面試。
出處:人才市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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