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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赴援疆省市培養計劃 提高技能 學成報國
3月2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赴援疆省市培養計劃正式啟動。自治區未就業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赴援疆省市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就相關政策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自治區組織實施普通高校畢業生赴援疆省市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培養計劃”)有什么重要意義?
答:高校畢業生是寶貴的人才資源,是推動自治區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重要力量。高校畢業生就業關系千家萬戶切身利益,關系民族團結社會和諧,關系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受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特別是畢業生自身素質、就業觀念等影響,目前全區尚有4萬多名高校畢業生(含大專)未能實現就業,同時每年新增7萬余名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大成為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這些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大多是歷年沉淀,競爭力相對較弱,同時又是有一定文化知識的社會群體,長期失業游蕩在社會上,將逐漸成為重大的社會問題。充分利用援疆渠道將他們送到內地省市培養,不僅能夠使他們增長知識,提高技能,增強就業競爭力,切實為基層培養一批急需的,能夠服務基層、扎根基層的骨干人才,更重要的是通過外界環境的影響和熏陶,使他們開闊眼界、轉變觀念,增進民族感情,增強對祖國、對中華民族的認同感,促進社會穩定和民族融合。組織實施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赴對口援疆省市培養計劃,不僅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而且具有重大和深遠的政治意義。
問:“培養計劃”如何組織實施?
答:“培養計劃”以地州、縣市為單位會同援疆省市共同組織實施。采取先行試點、分步推進的方式。自治區出臺相關政策,加強統籌規劃和宏觀指導,地州總體協調“培養計劃”的具體組織實施。原則上不打破現有結對關系,個別特殊情況按照結對關系無法落實的,在地區內協調解決。
問:“培養計劃”的主要目標是什么?
答:“培養計劃”首先解決2002年—2009年沉淀的未就業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就業問題,兼顧少部分應屆本科畢業生,總體少數民族畢業生不少于80%,女性不少于60%。
問:“培養計劃”的實施規模如何?
答:先安排2.2萬人,分兩批實施,2011年分批選派1.2萬人,2012年陸續選派1萬人。
問:培養內容是什么?
答:一是崗前專業知識技能的培訓;二是崗位實習;三是政策理論、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四是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能力;五是開展社會實踐活動。
問:培養時間有多長?
答:原則上為2年,最短不少于一年半,其中實習半年。
問:培養采取何種方式?
答:按照新一輪對口援疆關系,在高校畢業生自愿的基礎上,選擇對口援疆省市師資力量較強、有一定規模的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教育培訓機構進行政策理論和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培訓,實習選擇與工作崗位相對應的業務單位進行。教育、衛生、農業、林業、畜牧、水利、計劃生育等專業性較強的崗位,由地州各業務主管部門提出專業課程設置的具體指導意見。
問:培養使用何種語言文字授課?
答:“培養計劃”選派的未就業畢業生都是經過高等院校4年以上全日制培養,具備基本的知識和漢語會話能力,培養期間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問:2011年參加培養的報名條件有哪些?答:一是2002年—2010年畢業的新疆籍或新疆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二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三是政治素質好,有良好品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要求的文化知識和專業條件;四是本人自愿、家庭支持、體檢合格者。
問:哪些人不能報名?
答:一是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違規違紀受過行政拘留處分或被工作單位除名的人員;二是近3年來,在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三是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在企業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
問:實施步驟有哪些?
答:共有9個步驟。
1.調查摸底。地州、縣市摸清掌握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基本情況和基層崗位需求情況,自治區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并下達培訓計劃。
2.報名。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公告,公布就業崗位,符合條件人員自愿到指定地點報名。
3.政審、資格審查。由當地派出所進行政審,人社部門對報名人員學歷、戶籍、專業等情況進行審查。
4.考試考核。由各地州會同有關縣市對政審、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基本素質考試或考核,按照自治區下達的培養計劃分配名額擇優選拔確定培養人員。具體考試考核辦法由各地州制定并組織實施。
5.體檢。以縣市為單位,對考試考核合格人員統一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6.公示。以地州或縣市為單位,對體檢合格、擬培訓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7.簽訂協議。經公示無異議人員同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所在縣市勞動人事部門和普通高校畢業生赴援疆省市培養辦公室三方簽訂協議。
8.軍訓。由新疆軍區統一部署,縣市武裝部組織實施,并統一為參訓人員購置軍訓用品,軍訓時間10天。
9.赴對口援疆省市培訓、實習。各縣市組織統一乘坐火車(硬座)赴各對口支援省市指定的培訓點培訓、實習。
問:培養期間如何管理和考核?
答:自治區統一制定普通高校畢業生赴援疆省市培養計劃管理辦法,各地州會同所屬縣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考試考核辦法。以縣市為單位,選派隊長、輔導員和炊事人員隨隊做好管理服務工作。以隊為單位,會同對口援疆地市負責該項工作的同志聯合成立黨團組織和若干管理小組,全面負責培訓人員的日常教育、管理、服務等工作,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培訓人員實行集中食宿、分散培訓和實習。
培養結束后,由自治區會同地州統一組織對學員進行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合格者統一發放培訓合格證書,作為上崗資格和職稱評定認證的重要依據。對違反紀律、制度或考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者,退回原籍,并責令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今后不得再參加“培養計劃”。問:培養期間培訓人員是否享受探親假?答:培養期間,每年安排學員探親一次30天。
問:培養期間培訓人員是否繳納培訓費、食宿費?
答:培養期間,培訓人員免交培訓費、食宿費,每人每月享受500元生活補貼。問:培養期間發生人身意外傷害怎么辦?答:自治區統一為培訓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每人每年200元,主要包括人身意外傷害險16萬元、殘疾險16萬元、傷害醫療險2萬元。
問:培養見習期間是否計算工齡?
答:培養見習期滿,考試考核合格者,按照協議簽訂崗位進編上崗人員,其培養期計算工齡。
問:培養結束后考試考核合格者面向哪些單位就業?
答:培養結束后經考試考核合格者,就業有三種形式,一是面向自治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及企業就業;二是鼓勵自主創業;三是鼓勵在援疆省市就業。
問:如何落實就業崗位?
答:就業崗位由高校畢業生所在縣市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參加“培養計劃”人員所學專業狀況,在鄉鎮、街道(社區)事業單位及企業開發就業崗位。
問:如何落實保障經費?
答:“培養計劃”所需費用由自治區、對口援疆省市及受援縣市共同承擔。其中:培訓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生活補貼、往返交通等費用,由自治區承擔;培訓費、住宿費、伙食費,由援疆省市承擔;帶隊人員管理費、軍訓費由各縣市財政承擔。問:培養結束后考試考核合格者如何上崗?答:培養期滿后考試考核合格者,按照協議預定崗位上崗,不再實行試用期。自愿留在對口援疆省市就業和自主擇業的,自治區和援疆省市給予支持和鼓勵。問:“培養計劃”工作由哪個部門組織實施?答:組織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赴援疆省市培養是一項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實施難度大。為順利推進此項工作順利實施,自治區成立普通高校畢業生赴援疆省市培養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黨委組織部。12個受援地州會同各省市援疆指揮部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相應機構。各縣市原則上不再單獨設立機構,由對口援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問:自治區、地州、縣市分別承擔哪些工作責任?
答:自治區負責下達普通高校畢業生赴援疆省市培養計劃,負責制定培養計劃的實施方案;負責制定宏觀政策;負責與國家有關部委、對口援疆省市的聯絡、溝通、協調,研究解決“培養計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有關重要事項和問題。
各受援地州負責對本地區內培養計劃實施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研究制定“培養計劃”具體實施方案和各項管理制度、考試考核辦法,加強與對口援疆省市的溝通協調,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問題。
各縣市對口援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培養計劃”的具體組織,主要包括開發和落實就業崗位,參加培養計劃人員的報名、政審、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軍訓、人員輸送等具體組織工作,選派政治素質好、管理能力強、有責任心的人員隨隊做好日常管理服務,做好培養期滿考試考核合格人員的就業安置等工作。
中國大學網: 培養計劃報國 技能提高 赴援疆省市培養計劃【解讀赴援疆省市培養計劃 提高技能 學成報國】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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