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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長樂:大學為什么“不講理”
王長樂:大學為什么“不講理”
教師作為大學教育活動的直接執行者和大學職責的主要承載者,對與自身利益直接相關的問題幾乎沒有實質性發言權。作為“密切聯系群眾”的上下級之間本應有的平等交流,已變得非常奢侈……
我國大學目前基本上是教育部下轄的教育行政機構,所有活動幾乎都在教育部的主導下進行,“千校一面”為基本的精神形態。同時,大學通行的是行政的邏輯和原則,行政主義、權力主義滲透到各個角落。在現實的大學活動中,主要決策的產生程序基本上是:學校領導會議(黨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黨政聯席會議等)決定,下發文件及召開中層干部會議傳達“決定”精神,要求學校各部門貫徹執行。院系領導的職責主要是貫徹落實上級指示,在“報喜不報憂”的慣性思維影響下,對教師、學生的意愿或要求,尤其是對他們與學校既定制度或規定不一致的要求及意見,往往持輕描淡寫、選擇性反映甚至敷衍應付的態度。意見即使反映上去,也不一定得到回復或重視。 這樣,教師作為大學教育活動的直接執行者和大學職責的主要承載者,對與自身利益直接相關的教師崗位設置、教師職稱標準、教授等級條件、教學津貼原則等問題,幾乎沒有實質性的發言權。他們在大學中的實際地位,就是純粹的被管理者和上級命令執行者。而大學成員之間,也沒有一個可以相互“講理”的規則和平臺。大學領導層與教師之間的主要聯系方式,除了各種文件和規定,就是各種經濟利益關系(如課時費、崗位津貼、科研獎勵、教授等級、職稱評定等)。作為“密切聯系群眾”的上下級之間本應有的平等交流,教師與領導之間的充分討論和研究,已變得非常奢侈,更不用說教師為伸張權利而與校方“講理”了。 之所以探討這個問題,一方面因為在現實的大學中,學校既與教師“不講理”,也與學生“不講理”,普遍通行的是“講規定、講服從、講賞罰”,亦即“我決定,你執行”,“我為你做主”。在如今的大學管理中,實行的基本上是以行政主義思想為基礎的科層化管理模式。這種管理模式實行的前提是,管理對象為體力勞動者或從事具體事務工作的人,這與大學教師以教書育人為目的、以知識和思想的引導為特征、以言傳身教形式熏陶學生精神和品德的工作方式并不相符,更與大學教學和科研活動中的自由原則風馬牛不相及,其結果必然扭曲大學的行為,使大學的本性異化,無法產生大學引領社會文明風氣的`價值和意義。 另一方面,因為大學的主導者們已習慣了用行政甚至政治的方式處理學校事務及學術問題,而行政工作的原則是以權力為依據的,更強調“以力服人”,并輔之以“以利服人”,難以讓教師產生職業的自豪感和自覺性。教師對自己從事的事業“失語”,無疑會使教育領域中缺少良知的聲音,缺少對真正的教育原則的堅持和維護,使教育的問題積重難返。可以說,正是這樣的行政性目的、規則、邏輯的長期流行,才使大學中長期并行官場、商場、學場三種邏輯和機制,在某種意義上讓大學變成了文憑制造基地或職業培訓中心。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樣的大學理念、大學體制、大學風氣熏陶出來的學生,可以說幾乎保持了與社會日常景象完全一致的行為水平。其社會效應如高爾泰先生在《尋找家園》(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2011年版)前言中所言:“眼看著知識分子寵物化,文藝學術商品化,北大、清華學生敲鑼打鼓為‘9·11’歡呼。”這樣的評價或許有些扎眼,但很難說不符合事實。而諸多事實表明,由這種“理”主導的大學,已經不是真正的大學。 要保證大學按照自己的規律活動,就需要使教師有教學的自由,學生有學習的自由。而大學需要的這種自由,還應在具體的制度和規則中體現出來,要讓教師和學生在實踐中能切實感受到。另外,大學自由的一個具體體現,就是大學人可以“自己為自己制定規則”。 大學中好制度與壞制度的區別,就看它是“講理”還是“講力”和“講利”。大學如果“講理”,就表明教師、學生與學校領導者的身份是平等的,對待對方的態度是尊重的,其行為起點是文明、理性的,排除了一方強制一方、一方壓迫一方的現象。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目前通行的往往是“講力”和“講利”。因此造成了一部分人拼命追求權力、爭著當官,出現44名教授爭聘一個處長職位的現象;而一部分人害怕受到權力的傷害,習慣性地順從權勢,使自己的人格犬儒化。這種影響的另一種表現是,許多人將做學問的目標定位在當官上,所謂做學問其實是在做假學問,追求表面的浮華和數據,造成普遍的學術不端。大學本應有的“講理”風氣,以及與“講理”相聯系的不屈不撓探索真知的精神,執著于事業的純粹的精神和人格,探求真理、堅持真理的品格等,都由于缺少“講理”的制度和風氣而稀缺且被邊緣化了。 那么,本應遵循“以理服人”的大學,為何會成為“以力服人”、“以利服人”的大學呢? 大學“不講理”的原因是復雜的,本文僅從現實原因方面簡單解析。現實方面,由于在建國后的大學“國有化”運動中,取締了所有私立大學,同時也改組和取締了所有教會大學,使“自主辦學”的話語和邏輯在教育領域中銷聲匿跡,剩下的只有“從上到下”的邏輯和制度。又由于公立大學在建國初就被納入社會行政系統之中,成為教育部的下屬,行政主義理所當然成為大學活動的基本原則。而經過一系列政治運動沖擊,知識分子成了驚弓之鳥,誰還敢堅持自己認為的真理。 此后雖然經歷了“恢復高考制度”及“改革開放”,但由于大學的基本制度并未發生根本性變化,也未形成促進制度革新的共識,因而大學并沒有隨著社會的變化而發生本質性變化。在大學所依據的傳統意識形態減弱的情況下,自然會使經濟功利主義乘虛而入并迅速膨脹。這也是大學在經歷了上世紀80年代短暫的繁榮之后,迅速滑向經濟功利主義的原因之一。 綜觀大學的發展,從上世紀80年代的“恢復—改革”,到90年代的“整頓—再發展”,以及90年代以后的“擴招、并校、升格、教學評估”等一系列活動,推動這些“改革”的力量,都是大學內外的行政性力量,因而造成行政規則和意識異常膨脹,既淹沒了80年代后自發生長的一些對“世界大學通例”向往的觀念,又使行政化、功利化、庸俗化成為大學的顯著特征。 這種現象表現為:一方面,大學的物質條件有了巨大的提升;另一方面,大學的品格、風氣、精神、聲譽卻沒有相應提高。曾被人們視為文化和精神圣地的大學,已經變得不可愛了。那些長期享有盛譽、被人們景仰的大學,對教育本性、社會良知非常隔膜,曲學阿世、趨炎附勢、是非顛倒,居然成了某些大學的日常現象。而這樣的大學中出現“兇殺、投毒、副院長殺正院長、書記校長雙雙腐敗”等惡性案件,就不足為怪了。誰能指望那些缺乏操守的教師能熏陶出有社會擔當的學生呢?誰又能指望那些只知應付考試、完全自我中心的學生能為社會創造文明、健康的風氣呢? 顯而易見,大學不可能靠“講力”或“講利”,大學只能“講理”。而立足世界經驗,要讓“講理”成為大學中的基本活動方式,不僅大學自身需要努力,更需要社會和政府的理解、支持。要實現這樣的目標,則需要改變傳統的大學觀念,改革大學中的“官本位”制度。讓大學在“講理”中培養人才,在“講理”中創造文化、科學、思想、理論,在“講理”中帶動社會的文明和進步,并將“講理”的方式在全社會推廣,這樣才能真正體現大學對社會文明的積極影響和促進作用。 (作者系江蘇大學教育學研究所教授)來源: 《同舟共進》2013年第8期 | 責任編輯:向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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