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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新政新規
我國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短期可為企業減負、增加企業投資積極性,長期可以刺激投資、擴大內需,配合市場經濟結構轉型。該政策對企業會計報表和財務指標產生影響,在同樣生產經營條件下,企業可減少稅收上繳額度和償債負擔,提高整個行業競爭力和利潤水平。以下是CN人才小編搜集并整理的有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年營改增新政新規
一、自2017年6月1日起,將建筑業納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
二、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
三、自2017年5月1日起,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等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混合銷售,分別核算分別納稅;
四、自2017年5月1日起,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不再跨區域預繳稅款了;
五、自2017年5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銷售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其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六、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前發生的營業稅涉稅業務,需要補開發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七、自2017年5月1日起,實行實名辦稅的地區,已由稅務機關現場采集法定代表人(業主、負責人)實名信息的納稅人,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十萬元的,主管國稅機關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結,有條件的主管國稅機關即時辦結;
八、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
九、從今年7月1日起,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將農產品、天然氣等增值稅稅率從13%降至11%;
十、從今年7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
十一、從今年7月1日起,您就可以使用印有本單位名稱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了;
十二、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將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自實施以來,營改增確實為我們的廣大企業減輕了稅務負擔,但是營改增也不是完全是好的影響。它還是存在著些許不足,企業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等方面的工作量會增加,增值稅專用發票帶來的行政及刑事風險也需要引起企業的高度關注。但是我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營改增的最終目的是減負的,它也會變得越來越完善。
此前已征的應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稅的處理
對于財稅〔2016〕140號文件明確的免征或不征增值稅的項目,2016年第86號公告第三條規定:“(一)應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稅業務已按照一般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的,以該業務對應的銷項稅額抵減以后月份的銷項稅額,同時按照現行規定計算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二)應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稅業務已按照簡易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的,以該業務對應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抵減以后月份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同時,“納稅人已就應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稅業務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回后方可享受免征或不征增值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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