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2)
第六章 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
第四十三條保險公司不得委托未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
保險公司委托保險營銷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應當與保險營銷員簽訂書面委托協議,委托協議的授權不得超出保險公司自身的業務范圍和經營區域。
第四十四條保險營銷員根據保險公司的授權從事保險營銷活動的行為,由保險公司承擔責任。
保險營銷員在從事保險營銷活動過程中有超越授權范圍的行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并已經訂立保險合同的,保險公司應當承擔保險責任;但是保險公司可以依法追究越權的保險營銷員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保險公司應當加強對保險營銷員的培訓和管理,提高保險營銷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不得唆使、誤導保險營銷員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
保險公司不得發布宣傳保險營銷員傭金或者手續費的廣告,不得以購買保險產品作為成為保險營銷員的條件。
第四十六條保險公司應當組織保險營銷員參加崗前培訓和后續教育培訓。
保險公司委托保險營銷員銷售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應當對保險營銷員進行專門培訓。
第四十七條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保險營銷員管理制度和保險營銷員管理檔案,及時、準確、完整地登記保險營銷員個人基本資料、培訓教育情況、業務情況、獎懲情況等內容。
保險公司應當對保險營銷員培訓內容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八條保險營銷員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的,或者因經濟違法違規活動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行業自律組織處分的,所屬保險公司應當自知悉之日起5日內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第四十九條保險公司對本公司保險營銷員在保險營銷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給予紀律處分的,應當在5日內向當地保險行業協會報告。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申請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提供虛假考試報名材料的,不予受理報名申請或者宣布考試成績無效, 該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參加資格考試。
第五十一條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有考試作弊、擾亂考場秩序等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停止其繼續參加考試,宣布其考試成績無效,該申請人在3年內不得參加資格考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資格證書》持有人代替他人參加資格考試,或者協助、參與、組織他人在資格考試中作弊的,中國保監會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三條《資格證書》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領證書的,中國保監會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資格證書》,并給予警告;該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向中國保監會申請《資格證書》。
第五十四條《資格證書》持有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中國保監會依法撤銷并收回其《資格證書》,給予警告;該證書持有人3年內不得向中國保監會申請《資格證書》。
第五十五條保險營銷員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九條至三十六條規定的,由中國保監會給予警告,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六條保險公司組織、參與、協助保險營銷員考試作弊的,由中國保監會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對該保險公司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責令撤換,并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七條保險公司委托未取得《資格證書》和《展業證》的人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支付其手續費或者傭金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保險公司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撤換該保險公司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并對其分支機構的設立申請,不予許可。
第五十八條保險公司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至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對該保險公司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中國保監會對農村地區保險營銷員《資格證書》和《展業證》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中國保監會對直接授予《資格證書》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六十條關于崗前培訓和后續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規定參照《保險中介從業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辦法》執行。
第六十一條本規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六十二條本規定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六十三條本規定中的有關期限,除以年、月表示的以外,均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第六十四條本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換發申請表、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變更、更換、補發)申請表、保險營銷員展業證申請表
附件一: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
編號:□□□□--□□□□□□ ( 年 次)
姓 名
性 別
出生日期
民 族
照
片
身份證件名稱號碼
學 歷
畢業學校
通訊地址
報名方式
個人
集體(注明擬屬保險公司)
聯系電話
郵 編
本人同意將考試報名和《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信息披露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行業協會及其指定的機構,作為資料核查及履行職責之用。本人同意將《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個人信息披露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相關社會媒體,作為公眾查詢之用。特此聲明。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有關事項聲明
考點審核意見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注:1、身份證明和學歷證明復印件附在本表背面;
2、報名編號前1-4位為機構統一代碼,后5-10位為本次報名人員流水順序號。
附件二: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換發申請表
姓 名
性 別
出生日期
民 族
照
片
身份證件名稱號碼
學 歷
通訊地址
聯 系
郵 編
電 話
證書編號
發放時間
所屬公司
本人同意將考試報名和《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信息披露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行業協會及其指定的機構,作為資料核查及履行職責之用。本人同意將《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個人信息披露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相關社會媒體,作為公眾查詢之用。特此聲明。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有關事項聲明
(一)前3年中每年接受后續教育時間不少于36小時,其中接受保險法律知識、職業道德和誠信教育時間累計不少于12小時;
是( ),否( )
(二)前3年內未因欺詐和嚴重金融、保險違法違規行為受刑事或者行政處罰;
是( ),否( )
(三)無故意不履行數額較大的個人債務行為。
是( ),否( )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審核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三: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變更、更換、補發)申請表
姓 名
性 別
出生日期
民 族
照
片
身份證件名稱號碼
學 歷
通訊地址
聯 系
郵 編
電 話
證書編號
發放時間
所屬公司
有關事項聲明
本人因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內容變更、毀損、遺失),現申請(變更、更換、補發)資格證書。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變更事項說明
變更前情況
變更后情況
審核人簽名
年 月 日
注:請將相關證明材料附在申請表后。
附件四:
保險營銷員展業證申請表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件名稱號碼
學 歷
民 族
《資格證書》編號
同意將本人《展業證》信息和誠信記錄信息披露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行業協會及其指定的機構,作為資料核查及履行職責之用。
同意將本人《展業證》信息和誠信記錄信息的個人信息披露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相關社會媒體,作為公眾查詢之用。
特此聲明。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本人聲明
(一)沒有與其他保險公司簽訂委托協議;
(二)未在專業保險中介機構任職。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保險公司審核意見
(一)已通過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取得《資格證書》。
是( ) 否( )
(二)接受崗前培訓達到80小時,其中接受保險法律知識、職業道德和誠信教育時間不少于12小時。
是( ) 否( )
審核人簽名:
年 月 日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2)】相關文章:
入國管理局新規定(2)08-12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最新修訂版)09-12
東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條例(2)10-06
新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待遇打破戶籍身份界限(2)07-12
中山生育保險新規定08-27
醫療保險的生效時間規定09-02
失業保險金新規定08-04
國內生育保險的規定是如何的08-27
失業保險關系轉移規定10-17
深圳補繳養老保險新規定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