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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7日無理由退貨辦法3月15日施行
如果說現在在淘寶、天貓、京東這類電商平臺購物,發生消費糾紛還有第三方協助溝通處理,那么有很大一部分消費者網購的渠道可能有些“尷尬”。
網購已經成了目前人們最熱衷的消費方式之一,隨之而來的消費糾紛也與之俱增。買了商品出問題退貨遇商家推諉,在無第三方平臺保障的渠道網購,商家消失不見;一些特殊商品,其實并不能退貨卻不清楚……這些都是常遇到的問題。消費者更加關注的,是享受網購帶來實惠便捷的同時,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
無第三方平臺購物 退換貨溝通難
如果說現在在淘寶、天貓、京東這類電商平臺購物,發生消費糾紛還有第三方協助溝通處理,那么有很大一部分消費者網購的渠道可能有些“尷尬”。
“微信朋友圈里現在有各種各樣賣東西的,有時候看到覺得合適就會買一些,但買了幾次發現有些坑人。”王穎去年大學剛畢業,習慣了網購的她已經不局限在淘寶購物,開始購買微信朋友圈里出售的一些女裝。“這件風衣599,但尺碼不合適,為什么我承擔郵費連換都不行?”習慣了淘寶女裝無理由退換貨的王穎,被這位微信好友告知“從來不接受退換貨”,無處投訴的她只能任憑賣家將“要求多”的她拖進了黑名單,無法再聯系。
類似這樣無第三方平臺的購物渠道,還有一些論壇和網站。“其實賣家我都知道,我們都是經常混論壇的,但他說買賣自由,現在只能扯皮了。”從事通訊行業的毛偉凱在熟悉的一個論壇里買了手機,他發現機器有拆解過的痕跡,但當初賣手機的這位賣家并不承認,他也只能吃了啞巴虧。
同樣,熱衷海淘的新手媽媽任燕燕也吃過虧。“從國外海淘回來的奶粉爆罐了,沒辦法退,損失只能我自己承擔了。”雖然是正規的國外購物網站,但這些網站只給本國消費者購物提供售后服務,自己海淘再轉運至國內如果發生問題,退換貨的服務自然無法享受。
網購退貨也看商品種類 生鮮食品易有糾紛
即便是通過正規平臺購物,也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符合退換貨的要求。不少消費者習慣“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提法,在購物時和商家溝通欠缺,也容易發生糾紛。
“今年過年,我買了1000多塊錢的海鮮,來了后感覺品質根本不如賣家描述得那么好,我要求退換,店家不同意。”家住高新區的葛先生在海鮮購物清單中,有阿根廷紅蝦、北極甜蝦、海參等,他并不滿意海參泡發后的品質,但商家以“生鮮類不退換貨”為由拒絕了他的要求,最終葛先生只能在評價中給予了中評。“開始買的時候沒有和店家溝通好如果有問題咋辦,也沒想到事后這么麻煩,網購生鮮類產品還是得想好承擔的風險,畢竟退回去也確實不實際。”葛先生說。
熱愛甜品的張妮通過淘寶代購了198元的香港珍妮曲奇餅干,7天后收到貨發現曲奇餅干碎了一層,但因為是代購產品,無法要求退貨,最終店家賠償了她20元錢。這一次的經歷,也讓張妮覺得,代購產品還是要慎重,即便是在正規的第三方平臺中,也得看清有沒有“無理由退換貨”的標志,如果沒有,最好和商家提前溝通妥當。
網購7日無理由退貨有新規定:4類不適用
針對消費者在網購中遇到的這類問題。市消協也表示,今年的3月15日起,《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實施,對于七日無理由退貨適用情形、如何確定退貨商品是否完好等進行了新的規定。
其中,消費者訂做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這4類網購商品不適用于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辦法》根據商品性質,還補充了以下三類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生命健康,或者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或有瑕疵的商品。
而對商品的“完好”的界定,則是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并進一步明確,消費者基于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
“喜歡網購的消費者,最好選擇有資質的大型電商平臺,這些平臺無論從主體準入、商品管控、售后服務等都有嚴格的規范,一旦出現消費糾紛,維權較為便捷。”市消協也建議,消費者盡量選擇第三方網絡平臺進行付款;如果和商家有口頭協議,一定要留存證據,以便在發生糾紛時維權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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