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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假日放假規定
2017 年部分節假日安排一出,細心的網友發現,中秋節恰逢周日,本應在工作日補假,但僅周六、日放假2天,認為這與《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 法〉的決定》相關規定不符。《決定》第六條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就此問題,有關部門表示:因 2017年中秋節和國慶節相鄰近,如果中秋節在9月28日補假,國慶節后10月10日、11日(周六、日)就都需上班,為避免大家連上9天班,中秋節的補 假放在了國慶節一起安排,國慶節后僅10月10日(周六)上班,公民休假總天數并未減少。
2017年中秋假3天變2天 同普通雙休日無區別
2017年和往年相比,除了春節放假安排有所調整外,明年的中秋假期也有變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7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中明確寫明:中秋節9月27日放假,不補休。記者發現,2017年中秋節(9 月27日)當天是周日,這意味著明年的中秋假期最多只是9月26日(星期六)、9月27日(星期日)兩天,和一個普通的周末雙休日沒有任何區別,持續多年通過調休而成的3天中秋小長假明年不會再出現在公眾的視野中。
中秋放假3天變2天 中秋節不調休十一長假可“寬松”
專家表示:中秋此次不通過調休形成3天小長假主要是為了讓十一黃金周的調休更加寬松。觀察一下明年的放假安排就不難發現,中秋節和十一黃金周離得很近,如 果中秋調休、十一也調休,十一前的上班、放假節奏勢必會很混亂。而把原本屬于中秋小長假的調休讓給十一黃金周,會讓十一放假更好調配,這樣一來,明年十一 放假后只需要在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往年十一前周末也要上班的情況不見了。這種聰明的調整是順應民意需求的,讓民眾不用折騰,同時也更容易安排自 己的出游。
2017年放假安排公布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17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節:2月18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補休。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五、端午節: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補休。
六、中秋節:9月27日放假。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全年放假時間均趕在周末?春節過完,一條《全年放假時間均趕在周末 網友:這可能是個假2017》的微信文章在朋友圈中刷屏。不過北京晨報記者仔細研究了2017年的放假安排,發現并不如此文所言,實際上清明、五一、端午節都在工作日,借周末調休的慣例與往年并無差別。而元旦、正月初一、初二這三天法定節假日確實趕在了周末,但按照相關規定,都在工作日進行了補假。也就是說,無論節假日是否在周末,并不會縮減休假天數,也不會影響到公民休假的權利。
元旦春節都工作日補假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而兒童節、婦女節、青年節等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2017年第一個節日“元旦”,正好是星期日,按照國務院發布的放假通知:1月1日放假,安排1月2日(星期一)補休。春節的法定節假日為除夕和正月初一、初二,其中正月初一和初二為周六日,放假安排是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也就是說,除了三天春節“正假”外,初三、初四為補休初一、初二,初五初六為前后周末的調休,初七正常上班。
中秋國慶連放8天假
2017年的法定節假日中,清明節4月2日至4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清明節的“正日子”是4月4日,在周二;五一勞動節的5月1日在周一,放假與周末連休3天。端午節5月28日至30日放假調休,也就是周日、周一和周二休3天,端午節這天在周二,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今年的節假日與往年相比,還有一個比較特殊,那就是中秋節“淹沒”在了國慶節期間。2017年的中秋節在10月4日,確實在國慶節放假期間,不過按照國務院公布的放假通知,中秋節和國慶節加在一起,一共會放假8天,實際上假期也并未減少。
周末放假不影響加班費
此外,還有網友“操心”,節假日在周末,會不會影響加班費。北京晨報記者咨詢相關部門得知,按照法律規定,只要是國家法定假期工作,無論是在工作日還是周末,均可以享有節假日待遇。
就拿2017年來說,元旦1月1日、春節除夕、初一、初二(1月27日-29日)為法定節假日,當天加班須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資。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2日、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2日,用人單位可選擇補休或另支付雙倍日工資。清明節4月4日、勞動節5月1日、端午節5月30日為法定節假日,當天加班須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資。4月2日-3日、4月29日-30日、5月28日-29日,用人單位可選擇給予補休或另支付雙倍日工資。國慶節10月1日-3日、中秋節10月4日為法定節假日,當天加班須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資。10月5日-8日,用人單位可選擇給予補休或另支付雙倍日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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