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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溫州教師資格兩學考試1月5日起報名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局各直屬學校、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的工作安排,省2009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與心理學培訓考試報名工作將于2009年1月上旬進行,為做好溫州市本次考試報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及對象
仍按《浙江省實施細則(試行)》(浙教人[2001]407號)、《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與心理學培訓考試實施細則的通知》(浙教資中心[2002]1號)、《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首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若干意見》(溫教政[2002]19號)的文件規定執行。以上有關文件均在第一次報名時已發給各地教育局及報名點。
二、報名日期
2009年1月5日至6日。
三、報名辦法
各縣(市、區)在職人員和社會人員報名點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指定;市局直屬學校(單位)在職人員、市區社會人員直接向溫州市教師教育院(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內)報名,聯系電話:88135682,報名資格審定工作由各報名點負責把關。
首考者報名時須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件,上交學歷證書復印件、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兩張(登記表、準考證上各貼一張),填寫《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培訓考試報考登記表》和準考證,報名考務費48元/課次。
續考者(補考者)憑準考證報名,填寫《續考生報考登記表》,按48元/課次收取考務費。
準考證號由各報名點接納報名時按浙教資中心[2002]1號文件規定編號。
四、報名信息上報時間安排
報名信息以各縣(市、區)、市教師教育院、溫州大學報名點為單位在09年1月8-9日分別上報各縣(市、區)招考辦(考試中心),招考辦(考試中心)提供讀卡系統并錄入,打印核對無誤后由招考辦(考試中心)于09年1月13日上報市教育考試院信息技術科,聯系電話: 88638087。報名點于1月13日—14日將考生基本情況統計表、花名冊 準考證(已貼照片)、考務費、教材預訂單上報市教育考試院考務科,聯系電話:88638079。
五、領取考試通知單日期
考試通知單由考生本人在考試當周登陸溫州市教育考試院網站()自行打印,目前,暫無打印條件的考生,可到當地報名點或本院打印。
六、其它事項
請各縣(市、區)報名點于2008年12月16日前到溫州市教育考試院考務科領取本次報名登記卡及各種表冊。
考試日期為2009年4月19日(星期日),考點統一設在溫州市區。約于5月中旬向考生發放成績。
全部課程考試合格,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省統一印制的《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單門課程合格,不發合格證書)。本次考試不合格的科目,可在下一次考試時補考,補考前須按規定時間辦理補考報名手續,交納報名費。補考仍不合格須重新參加所有課程的培訓和考試。
在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成績作廢,并且3年內不得報考。其中教育部門干部、教師有舞弊行為的,還應按《關于嚴肅處理教育部門干部、教師考試舞弊行為的意見》(浙教辦[1997]222號)等規定處理。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牽涉面廣、政策性強。希各地教育局及有關學校(單位)要及時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工作,確保本次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一:
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 考試人員應具備的學歷條件及對象和范圍
1、申請參加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培訓考試,必須具備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首次認定幼兒園及小學教師資格時,對已聘任教師職務的非師范教育類中專畢業的在職人員,在補修教育學、心理學后,其學歷可視同合格學歷。
2、申請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培訓考試,必須具備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參加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培訓考試,必須具備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備相當于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對于一些具有特殊技藝的人員,經省教育廳批準,可以適當放寬學歷要求。
4、對象和范圍:
(一)下列人員應參加教育學、心理學培訓和考試:
1、1994年1月1日后補充到教師隊伍中的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的在編正式人員;
2、1993年12月31日前從事教師工作但尚未認定教師資格的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的在編正式人員;
3、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的社會人員。
(二)上述人員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予參加相應的教育學、心理學培訓和考試:
1、2001年底前已在高等學校、中等師范學校、教師進修院校或者通過國家自學考試等途徑,補修教育學、心理學或者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單科合格證書者;
2、2001年底前已參加高校教師崗位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者。
附件二:
準考證號編號要求
準考證號統一為十二位數,首兩位為市代碼,三、四位為縣(市、區)代碼,五位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種類代碼(幼兒園教師資格為1,小學教師資格為2,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為3,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為4,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為5,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為6),六、七位為報考年度號,第八位為考次號(4月份為1、10月份為2),最后四位為流水號。
溫州市各縣(市、區)代碼
0301鹿城區 0303龍灣區 0304甌海區 0322洞頭縣
0324永嘉縣 0326平陽縣 0327蒼南縣 0328文成縣
0329泰順縣 0381瑞安市 0382樂清市
溫州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二OO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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