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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省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報名時間通知
湖北省關于2011年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高等學校人事(師資)處:
根據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部署,2011年我省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請認定受理時間及地點
1、網上報名時間
春季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4月25日—2011年5月10日;
秋季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10月1日—2011年10月15日。
個人網上報名操作流程詳見《2011年湖北省申請高校教師資格網上報名須知》和《網絡版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網上報名工作使用手冊》(高校個人申報)。下載請登錄湖北教師教育網http://jsjy.e21.cn/,也可以登錄湖北教育信息網http://www.e21.cn/在首頁點擊“教師教育”進入網站。
2、現場確認時間:
春季現場確認時間: 4月26日—5月15日(有效工作日);
秋季現場確認時間: 10月8日—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
學校現場確認操作流程詳見《網絡版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網上報名工作使用手冊》(學校現場確認用戶)。
3、申請認定受理材料時間
春季受理材料時間:5月23日至6月3日(有效工作日);
秋季受理材料時間:10月24日至11月4日(有效工作日)。
具體安排見《2011年高校提交申請材料時間安排表》。
4、申請認定受理材料地點
受理材料地點在省教育廳政務大廳(省教育廳辦公大樓一樓)。受理時間原則上按照《2011年高校提交申請材料時間安排表》執行,屆時按實際申報人數略作調整。
二、認定范圍及報送材料要求
1、高校認定范圍按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2009年9月8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執行;
2、申請人個人和各高校報送的材料按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2009年9月8日印發的《關于報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材料的要求》報送。
三、工作要求
1、各高校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和體檢工作應于本校現場確認前完成;
2、各高校有關部門要根據以上工作安排,制定出本校2011年全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計劃,開展認定的高校要于3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將本校2011年(春、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計劃(加蓋部門公章)報送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可郵寄或傳真至中心),以便提前在系統中做好開通網報的設置等相關準備工作。未按時間要求報送2011年(春、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計劃的高校視為不開展認定工作,網報系統將不予以開通。
3、各高校在規定現場確認工作截止日期前,應預留出核對數據的時間。杜絕在最后一天突擊使用系統以致無法完成現場確認工作的情況。
4、各高校現場確認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程序進行操作,認真核對申請人信息。對申請人提供的符合認定條件的學歷證書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上能夠查詢。各校在報送材料時應提供申請人的學歷查詢結果。1990至2000年的成人學歷在網上若不能查詢,應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明書。
5、對遺失和毀損的證書需要補發和換發的,于秋季申請認定受理材料時間內一并受理。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規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09]17號)文件要求,申請補發或換發教師資格證書者應提交以下材料:
⑴《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見附件)原件二份;
⑵《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復印件一份;
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一份。
申請補發教師資格證書的,還需提交刊登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滿一個月的證書遺失聲明原件。
申請換發教師資格證書的,還應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損毀證書,以歸檔備案。
6、各高校現場確認工作人員應加強安全和責任意識,必須對申請人的數據和登錄系統的安全性負責,杜絕出現將帳號、密碼透露給申請人的現象。對有違規行為造成信息錯誤的,一經發現,將停止該校現場確認資格。
湖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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