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私募基金備案系統相關問題-基金類型備案劃分
導語私募基金經過這幾年的迅速發展,規模迅速擴張的同時,部分私募機構也存在不少合規問題。2016年可以說是私募行業規范的元年,監管機構頻頻發文加強私募規范,私募行業準入門檻不斷提高,專業化經營不斷加速。近期,不少私募基金向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新的管理人主體,主動進行業務拆分,即證券投資類、股權/創業投資類、其他投資類型私募業務分開經營。有一些大型私募基金已基本實現了證券、股權兩塊業務分開,在協會登記備案有兩個主體,登記的主要業務類別分別為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其實私募股權、證券業務分開經營的規定由來已久。2014年8月基金業協會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確立了專業化管理原則,規定了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類別私募基金的,應當堅持專業化管理原則;管理可能導致利益輸送或者利益沖突的,應當建立防范利益輸送和利益沖突的機制。2016年9月上線的新系統更是明確了證券類和股權類基金業務應開經營。新舊系統的最大區別在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機構類型的選填。在新系統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在選擇機構類型時,只能在證券投資、股權/創業投資和其他私募投資擇一選填;而在舊系統中則可以復選所有類型經營。雖然新系統上線時允許舊系統并行一段時間,但不少私募在監管要求明確后,立即著手處理業務分離。而且目前基金業協會已經對舊系統,即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遷移和升級,新舊系統并行運作時間即將結束。新舊系統合并后,基金業協會將對證券類,股權(含創投類)的私募管理人進行更加嚴格的分類監管,即原則上要求私募管理人只能在證券投資、股權投資等經營范圍中選擇一項經營,且不得在存續期內經營與其范圍不符的業務。而對于已經開展的、且不符合經營范圍的存量私募產品,私募管理人不得進行展期、擴大規模或追加投資者人數。現在私募基金管理規模超過10萬億,整體風險在加大,監管難度更高,業務分離是大勢所趨。私募資管機構應該更專注于自己的管理能力建設,進行有效的風險把控。附:各機構通過“峰信使”向協會詢問有關專業化經營的相關問題的答復1、目前管理人的經營范圍里同時有證券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或者創業投資基金的,可以同時經營嗎?答:目前有多重經營范圍的管理人,依然可以在經營范圍內發行產品。但在入會時,協會會對其經營范圍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只能在多種經營范圍里選擇一項進行經營。而且,目前新系統里的經營范圍只能選擇一種,即使管理人不進行入會,在后續新舊系統更替時,也會在經營范圍上對有多種經營范圍的管理人進行限制。(2016.12.16“峰信使”發布的協會答復)2、目前,基金業協會提倡專業化經營,經營“證券投資基金”或“股權與創業投資基金”能否兼營“其他投資基金”呢?答:不可兼營,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應當實行專業化經營。建議管理人將證券投資基金、股權與創業投資基金、其他投資基金 三類獨立專項經營。(2017.2.10“峰信使”發布的協會答復)來源:合規部。部分內容整合自陸家嘴私募基金研究院、海峰金色大講堂的相關文章。特別聲明:本微信平臺所發布的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謹供讀者參考。任何引用 、轉載以及向第三方傳播的行為請預先通知海銀財富,并請在引用、轉載以及向第三方傳播中標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