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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安全管理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寫字樓安全管理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寫字樓安全管理方案 1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環境、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責任機制,真正做到全員參與,進而確保安全目標的順利完成,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望各部門嚴格遵守。本制度適用于在總部辦公樓內進行相關工作的全體人員。
人員及辦公設備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門要堅持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標準、法律、法規,落實公司有關規定,改善辦公條件,加強安全管理,增強員工安全意識,積極尋求降低事故發生、減少損失的`辦法和措施;
二、員工在辦公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管理模式中各項規章制度,正確使用辦公設備和防護用品,積極預防事故的發生,減少和防止事故人身傷害;
三、各部門的責任人應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視,有安排、有檢查、有獎懲。
四、辦公用品及設備要做到誰使用、誰保養、誰檢修,發現異常隨時報告,積極保持設備整潔、運轉正常、性能可靠。
五、公司員工應合理安排個人生活,確保上班時間精神飽滿、體力充沛,嚴禁酒后作業、疲勞作業。
消防安全管理
一、各部門負責人和員工都有維護公司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責任和義務;
二、電源插座、插線板、電線接頭、滅火器、消火栓、各類電器設備為重點防火部位,各樓層安全管理員應明確公司內重點防火部位,隨時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對上級單位、領導、技術質量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見,要認真組織落實;
三、辦公樓內除衛生間以外區域嚴禁吸煙與明火,衛生間內吸煙應將煙頭徹底熄滅后,放入煙灰缸內,嚴禁亂丟煙頭;個人隨身攜帶的打火機、火柴等點火工具應妥善保管,避免高溫暴曬。
四、各部門應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五、滅火器、消火栓應隨時處于良好狀態;滅火器壓力表應始終處于綠色區域;滅火器應在有效期內;消火栓應保證箱內設備齊全,無跑冒滴漏現象。
六、不得隨意使用、移動消防器材,違者重罰。
七、禁止在疏散通道內堆放物資,隨時保持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辦公樓內全體員工應悉知周圍疏散通道,掌握滅火器、消防栓使用方法,發現初起火情,迅速處理。
八、辦公樓內禁止存放、使用、制作易燃易爆物品。
九、各區域安全管理員應每日進行本區域防火安全檢查,確認消防安全符合以上規定。
防盜安全管理
一、公司辦公樓安裝防盜裝置,門禁系統;
二、公司設專職安保人員,定期巡邏;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辦公室;
三、員工不得在辦公室存放私人貴重物品或大筆現金,離開辦公室(室內無人)應隨即鎖門;
用電安全管理
一、公司辦公區域應根據配電容量配置設施設備,并留有余地;
二、員工使用各類辦公設施設備時,應遵守相關的操作說明書,禁止違規操作以保障用電安全;
三、除辦公設備以外的電力設施設備的維修應由公司專人負責,公司人員不得擅自維修;
四、維修人員在維修各類電力設備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五、員工不得擅自私拉電線,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下班時應切斷辦公設備、電風扇、空調及各類辦公電器的電源。
六、各區域安全管理員應每日進行負責區域內的用電安全檢查,確認符合以上規定。
相關事項
一、下班時各部門安全管理員應檢查各自辦公室門窗及重點防火部位的安全情況。如安全管理員下班時仍有員工在加班,則須做好交班工作。節假日及休息日由安保人員負責安全防范工作,發現情況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處理;
二、各樓層安全管理員依據本制度檢查各類防范設施的完好情況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
三、各類安全問題由技術質量部根據原因、性質、后果、責任等因素負責調查處理,必要時提請公司總經理批示。
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寫字樓安全管理方案 2
一、建立設施設備檔案
設施設備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消防系統
b.變壓器
c.低壓配電
d.供、排水系統
e.監控系統
f.照明系統
g.裝修材料
二、供配電系統
A、運行管理標準物業管理人員應每日檢查:
1、變壓器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運行是否超負荷,是否漏油。
2、配電柜有無聲響和異味,各種儀表指示是否正常,各種導線的接頭是否有過熱或燒傷,接線是否良好。
3、配電室防各種標示物、標示牌是否完好,安全用具是否齊全以及是否放于規定的位置。
4、按時開關轄區內的燈飾。
5、沿線無堆積易燃物、危險物品。
B、保養管理標準
1、低壓配電柜維護、保養標準
1)、每日工作包括:
a、檢查母線接頭有無變形,有無放電的痕跡;緊固連接螺栓確保連接緊密,母線接頭處有臟物時應清除,螺母有銹蝕現象應更換。
b、檢查配電柜中的各種開關;緊固進出線的螺栓,清潔柜內塵土。
c、檢查電流互感器和各種儀表的接線是否接好。
d、檢查熔斷器的容體和插座是否接觸良好,有無燒損。
2)、物業管理人員保證,低壓配電柜的'養護,每半年一次。其順序是:先做好養護前的準備,然后分段進行配電柜的保養。
2、變壓器的保養、維護標準
a、變壓器的養護應每半年一次。
b、在停電狀態下,清掃變壓器的外殼,檢查變壓器的油封墊圈是否完好。
c、擰緊變壓器的外引線接頭,若有破損應修復后再接好。 d、檢查變壓器絕緣子是否完好,接地線是否完好,若損傷則予以更換。
e、測定變壓器的絕緣電阻。
C、停電應急措施的服務至少應包括:
1、對于供電局提前通知,檢修高壓線路計劃停電時,物業及進告知業主停電原因及時間,通知做好停電準備工作。
2、對于突發事件停電時,物業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問明停電原因及時間后,及時通知業主。
3、當維修和保養電氣設備需計劃停電時,服務中心提前通知停電范圍、時間,維修員應按要求做好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原則上停電選在下班時間或節假日期間。
4、當供電系統出現突發事故時,維修員應迅速進行搶修,必要時通知業主停電時間及原因。
5、當發生火災時,應停止動力設備供電。
三、電氣設備管理標準
物業管理人員應保障:
1、正常情況下,配備兩人保障24小時辦公、后勤等持續供電的穩定性
2、所有電氣設備的安裝及線路敷設符合低壓電氣安裝規程的規定。
3、在增添大容量的電氣設備時,需重新設計線路,并經過有關供電、消防部門審核同意后,進行安裝和使用。杜絕在電氣線路上增加容量,以防過載引起火災。
4、建筑內采用采用銅芯導線;敷設線路進入夾層或悶頂內,需穿管敷設,并將接線盒封閉。
5、辦公室內的臺燈、壁燈、落地燈和配餐間內的電冰箱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需有可靠的接地保護。
6、照明燈具表面高溫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鎢燈、熒光燈、高壓汞燈(包括日光燈鎮流器),不可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深罩燈、吸頂燈等,如安裝在可燃物件附近時,需加墊石棉布或石棉板隔熱層;對于碘鎢燈、功率大的白熾燈的燈頭線,采用耐高。
7、溫線穿瓷套管保護;廚房等潮濕地方采用防潮燈具。
8、配電室作防火分隔處理。
9、火災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事故照明等消防設施的用電,備有應急電源,消防設施的專用電氣線路應穿金屬管敷設在非燃燒體結構上,并定期進行維護檢查,以保證隨時可用。
10、電氣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他設備的接地裝置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
11、在配電室和裝有電氣設備的機房內,配置適當的滅火器材。
寫字樓安全管理方案 3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寫字樓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顧客服務、房屋和[1]設施設備運行維護服務、寫字樓秩序維護和安全服務、環境保潔服務、綠化擺放與養護服務、專項特約服務等內容及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寫字樓物業管理服務活動。
二、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采用以下術語和定義:
2.1、寫字樓為商務、辦公活動提供空間的建筑及附屬設施、設備和場地。
2.2、物業管理物業產權人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2.3、物業管理承接驗收以保證物業管理服務正常實施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正常使用為目的的檢查驗收。
2.4、顧客接受物業管理服務的組織或個人。示例: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及其他相關方。
2.5、專項特約服務寫字樓物業管理機構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之外,提供為滿足顧客個性需求的服務。
2.6、突發性公共事件在寫字樓物業管理范圍內發生的自然災害(包括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事故災難(包括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輻射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公共衛生事件(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等。
三、基本要求
3.1、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要求從事寫字樓管理的物業管理企業應具有相應的資質,符合建設部《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試行辦法》的要求。
3.2、物業管理承接驗收
3.2.1、物業管理企業應依據相關規定,與業主方進行物業管理承接驗收;
3.2.2、物業管理承接驗收的條件應符合《成都市物業管理承接驗收指導意見》的'規定;
3.2.3、移交的物業資料記錄清楚,簽訂了《承接驗收協議》,對遺留問題的處理進行了約定;
3.2.4、完成了承接驗收備案。
3.3、管理機構與人力資源配置要求
3.3.1、物業管理企業應根據寫字樓的具體特點、功能定位以及合同的約定,設置相應的管理機構,配備適當的管理服務人員;
3.3.2、管理人員應取得物業管理從業資格證書或崗位證書,專業技術、操作人員應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證書或職業技能資格證書。
3.3.3、從業人員接受過相關專業技能的培訓,掌握物業管理基本法律、法規和政策,熟悉物業的基本情況,能正確使用相關專用設施設備。
3.3.4、管理服務人員著裝統一、規范,佩戴標識,文明用語,舉止端莊,服務主動、熱情。
3.5、管理服務要求
3.5.1、制訂有切實可行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有較為完整的管理服務制度和作業標準,并認真執行;
3.5.2、房屋共用部位完好,共用設施設備正常運行;
3.5.3、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秩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
3.5.4、實行了“三公開”(公開收費標準、公開服務內容和標準、公開辦事流程);
3.5.5、公示24小時服務電話;
3.5.6、有服務受理、投訴、回訪處理程序;
3.5.7、管理服務中的相關作業記錄完整,可追溯。
3.6、檔案管理
3.6.1、物業管理檔案健全,有專人保管,查閱方便。
3.6.2、有較完善的物業管理檔案制度,檔案內容至少應包括:
3.6.2.1、物業竣工驗收及承接驗收檔案;
3.6.2.2、設備臺帳和管理維修檔案;
3.6.2.3、顧客資料檔案;
3.6.2.4、物業服務日常管理檔案。
3.7、財務管理
3.7.1、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對物業管理費和其它費用的收支進行財務管理,運作規范,賬目清晰。對于顧客報修、超時空調、特約服務等費用須單獨結算的應準確計算;
3.7.2、物業管理費、能耗費、通訊費、雜費、特約服務收費、車庫管理費以及其它費用的繳付標準、時間、方式嚴格按照公開的收費制度進行(合同另有約定除外),收費應操作規范;
3.7.3、實行酬金制的,應向業主大會或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3.8、顧客滿意度
3.8.1、寫字樓物業管理機構應每年開展顧客意見調查,顧客對物業服務的滿意度不低于合同約定標準;
3.8.2、每年調查顧客的人數不低于寫字樓內物業使用人總人數的2/3;
3.8.3、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有改進措施。
3.9、專項特約服務寫字樓物業管理機構應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努力滿足顧客的專項服務需求,開展專項特約服務。
3.10、節能管理寫字樓物業管理機構應根據物業的實際情況,制訂符合國家法規、政策和適宜、有效的節能管理方案,并認真執行。
3.11、突發性公共事件處理寫字樓物業管理機構應對管理服務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設施設備故障、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性公共事件建立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培訓、演習、評價和改進,事發時按規定途徑及時報告顧客和有關部門,并采取相應措施。
四、顧客服務
4.1、接待服務有條件的寫字樓應設置總服務臺。為物業使用人提供咨詢、服務受理、投訴接待等服務;同時為外來的辦事人員提供咨詢、引導等服務;不具備設置總服務臺條件的寫字樓,物業管理機構應設置服務窗口,受理物業使用人的咨詢、報修、特約服務申請和投訴。
4.1.1、入駐、退租服務顧客需入駐和退租時,應按規定的程序及時受理,在承諾的時間內辦理完成相關手續,及時建檔、歸檔。
4.1.2、報修接待服務顧客報修時,應及時受理,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場,小修項目當天完成(預約除外)。維修完成后應進行回訪。
4.2、郵件、報刊雜志收發服務
4.2.1、正確分理信件,報刊雜志和掛號信、特快專遞、包裹、匯款單、特殊郵件等應進行登記;
4.2.2、掛號信、特快專遞、包裹、匯款單、特殊郵件等應請收件人簽收;
4.2.3、每日10:00前(節假日除外)應將當天的報、信送達收件人;特快專遞、電報等須及時傳遞的郵件,應在收到郵件后的2小時內送達(或通知)收件人(收件人因故不能按時接收的應做好相關記錄);
4.2.4、顧客遷離本物業后,應為顧客提供一個月的郵件保管服務,并盡力通知顧客領取,對無法聯系收件人的郵件,要退回郵局。
4.3、裝修管理服務
4.3.1、制訂裝修管理制度,告知顧客裝修管理的流程、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
4.3.2、簽訂《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明確業主、施工單位、物業公司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4.3.3、建立顧客裝修檔案,內容應包括裝修申報登記、審核、驗收(裝修過程中所涉及的公共設施設備)資料。
4.4、投訴處理
4.4.1、物業管理機構直接受理的投訴,應核實情況,及時處理并回復投訴者。屬于物業管理責任的,應向顧客道歉并及時糾正;屬于無理投訴的應做好解釋工作。物業管理機構與投訴者無法協商解決的,應上報物業管理企業或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4.4.2、物業管理機構直接受理的投訴,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回復處理結果,最長不得超過三個工作日;
4.4.3、顧客直接向上級主管部門的投訴或者上級部門轉來的投訴,應查明事實,確認證據,分清責任后如實反映情況或上報書面材料,協助上級部門做好相應工作;
4.4.4、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投訴,應協助公安部門處理;
4.4.5、涉及依法裁決的投訴,按法律程序處理;
4.4.6、受理、處置顧客投訴應做好記錄。
4.5、專項特約服務受理對顧客提出的專項特約服務要求,應在24小時內回復;在物業管理機構力所能及范圍內的,原則上應當受理,不能受理的要告訴原因。
五、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護服務
5.1、房屋共用部位維護管理
5.1.1、建立房屋使用、維修檔案,檢查房屋使用情況,告知顧客正確使用房屋,遵守房屋安全使用的規范、政策、法規;
5.1.2、墻表面粉刷無明顯剝落開裂,墻面磚、地坪、地磚平整不起殼、無遺缺;修補墻面的粉刷層及面磚應保持與原墻面色差、材質一致;天花板無明顯污漬和破損;外墻面無明顯剝落、墻面飾材無明顯遺缺、玻璃幕墻無開裂;屋面防水層發現有氣鼓、碎裂或隔熱板有斷裂、缺損的,應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項修理;
5.1.3、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維修養護記錄完整;
5.1.4、根據房屋實際使用情況和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的安全狀況,做好檢查記錄;
5.1.5、發現問題及時向房屋產權人報告,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及時提出方案或建議,經房屋產權人同意后組織實施。遇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5.2、裝修管理
5.2.1、執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成都市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
5.2.2、按照《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約定的時限,及時審核、回復裝修人的《裝修申報》;
5.2.3、每日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違反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現象應及時勸阻、制止。如制止無效,應向業主和有關部門報告。
5.3、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服務
5.3.1、變配電系統高壓電氣設備至少每二年進行一次安全測試,油浸式變壓器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測試,留存高壓電氣測試合格報告;低壓配電設備每年至少一次全面停電檢修;按照規定周期對變配電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并做好記錄;高低壓配電柜運行正常、操作靈活,儀表顯示準確;變壓器運行正常,通風降溫設備可靠,溫度顯示準確;直流操作系統運行正常,蓄電池組充、放電量符合工作要求,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充、放電試驗;功率因數自動補償運行正常,功率因數不低于0.9,電容器容量符合工作要求,無鼓包、漏液現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程序和臨時用電管理措施,明確停、送審批權限,停、送電按規定提前通知顧客;制定配電室人員出入管理制度,配電室實行封閉管理,無鼠洞,配備符合要求的滅火器材;高壓防護用具、驗電器按規定每半年檢定一次,計量器具、檢測儀表按規定周期送計檢局檢定。
5.3.2、應急供電系統每周檢查發電機組的機油位、冷卻液位、蓄電池液位、空濾指示器是否符合要求,水路、油路有無滲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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