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大全15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
一、總體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工貿行業領域和建筑施工、市政工程、電力、水利建設等行業領域重大生產安全隱患,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避免盲目施救,促進我市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堅決防范此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5月20日至12月15日。
三、整治范圍
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工貿行業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設、垃圾余熱發電、燃氣、熱力、排水、環保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
四、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內容
(一)整治有限空間辨識和條件確認不到位的問題。針對企業有限空間場所辨識不到位,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識別不充分,有限空間安全警示標識未設置或設置不符合要求的問題,一是要按照“全覆蓋、無遺漏”的要求認真開展有限空間企業再排查摸底工作,認真開展有限空間再辨識和條件確認工作,務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企業、單位的真實數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間企業、單位的失控、漏管。二是對于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納入有限空間監管臺賬,建立“一企一檔”。三是對于辨識出來的'有限空間場所,要納入企業有限空間管理臺帳,要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出入口醒目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樹立危險告知牌。
(二)整治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的問題。針對沒有組織過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培訓,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四類人員(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意識嚴重不足、作業程序不清楚,監護人員監護救援知識和能力缺乏的問題。一是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對企業、單位進行督查、檢查時,重點要對企業三類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一線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測試來檢驗企業安全培訓效果,對于培訓不到位達不到培訓目的的企業、單位要責令整改,務必做到培訓測評合格方可上崗作業。二是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縣區級及行業領域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定培訓計劃,聘請專家授課,參與人員要覆蓋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四類人員,有效提升安全教育培訓效果。
(三)整治有限空間企業檢測設施設備和應急救援器材配備不到位的問題。針對未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呼吸防護用具不符合要求,檢測設施未按規定校驗等問題。一是摸清各轄區、各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情況;二是要求企業配備長管呼吸器,配備防墜落用具(安全帶、安全繩、自鎖器,緩沖器、三腳架等),安全器具(通風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安全梯等),其他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三是嚴格要求作業人員規范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問題。企業是否制定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現場管理制度等,是否存在與本企業、單位實際不符、制度不健全、制度不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未按規定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有限空間安全作業證內容不全、填寫不規范,作業票要素記錄不全、防范措施不切實際、氣體檢測記錄不規范等問題。一是嚴格要求企業健全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二是指導轄區、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充分利用好省應急廳印發的《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手冊》,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三是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實施。
(五)整治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企業是否存在未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的有限空間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是否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未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或演練走過場,造成有限空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一是進一步強化對所屬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制定的督促檢查,著重查看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編制情況以及應急演練開展情況;二是大力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教育;三是督導所屬企業、單位樹牢杜絕盲目施救的應急處置理念,提升科學施救能力。
(六)整治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落實不力的問題。目前我市有限空間監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環節,部分縣區、行業主管部門對轄區、行業有限空間監管工作還不夠重視,對相關制度規定和安全知識技能宣貫培訓工作還不到位,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督落實不力、認識模糊、監管臺帳底數不清,安全監管“最后一公里”仍沒有打通,監督檢查和執法處罰失之于寬、失之于軟。一是指導企業充分利用好省廳印發的《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手冊》,規范企業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做到有限空間辨識全面、管理臺賬標準規范、作業審批制度嚴格執行、警示標識和危險告知牌風險提示到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齊全;二是加大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問題突出的企業、單位要進行通報、曝光,加大處罰力度,提高涉事企業、單位違法違規的社會和經濟成本,形成監管執法威懾力,推動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管控有限空間作業風險。
五、實施步驟
(一)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5月20日-5月31日)
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對監管范圍內的企業和單位進行全覆蓋排查,掌握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底數,建立涉及有限空間企業、單位信息表(見附件3)。(5月31日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上報整治方案和涉及有限空間企業、單位信息表)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1日—11月30日)
企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開展隱患自查自改,建立有限空間條件確認清單(見附件4)、管理臺賬(見附件5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基本情況表)、隱患整改臺賬。各縣(區)應急部門、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全面執法檢查,填寫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專項檢查表(見附件2),有限空間作業執法檢查表(見附件6),對企業、單位排查的隱患跟蹤指導,集中整治。(7月30日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報第一輪企業有限空間條件確認清單、管理臺賬、隱患整改臺賬、專項檢查表、執法檢查表;11月30日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報第二輪企業有限空間條件確認清單、管理臺賬、隱患整改臺賬、專項檢查表、執法檢查表。)
(三)互查、督查階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5日,11月15日至30日)
市安委辦組織各縣區開展交叉互查,并成立督查組,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12月1至12月15日)
各縣區、各有關單位于12月1日前向市安委辦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市安委辦總結通報全市專項整治情況,研究分析重點突出問題,建立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內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教訓,充分認識有限空間作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守住安全生產這個基本盤,聚焦主業主責,認真查擺問題、查找不足、補齊短板,拿出過硬措施,研究制定本轄區、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工作方案,穩扎實干,推動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市安委辦統籌指導、督查專項整治工作,各牽頭部門具體組織落實本行業領域的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工貿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住建部門負責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設、排水、燃氣等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發改(能源)部門負責垃圾余熱發電、熱力、油氣管道等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環保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其他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內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
(三)強化主體責任。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深入開展安全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處置、責任“六項機制”建設,加強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各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外委外包作業安全管控。
(四)強化安全監管。要督促企業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檔,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要加大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安全管理松弛、隱患突出、基礎較差的企業開展精準檢查,發現問題的要責令整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要依法查處。今后凡是發生此類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級調查,造成人員死亡的由市級以上調查,對發生事故的企業、單位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專項整治階段,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縣區和行業主管部門從嚴追責。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2
一、總則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適應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通過演練,進一步加強我工區應急組織機構各小組之間的協同配合,提高應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組織指揮、快速響應及處置能力,營造安全穩定的氛圍,制定預案演練計劃。
二、應急演練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方面的準備情況,發現不足及時予以調整補充,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對應急預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
4、磨合機制,通過開展應急演練,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職責任務,完善應急機制。
5、科普宣傳,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普及應急知識,提高職工風險防范意識和應對突發事故時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緊密集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際,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重點,重視對演練效果及組織工作的評估,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圍繞演練目的',精心策劃演練內容,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措施,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及演練裝備設施的安全。
4、統籌規劃,厲行節約,統籌規劃應急演練活動,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努力提高應急演練效應。
四、應急演練要求
1、在開展演練準備工作以前應制定演練計劃,包括演練的目的、方式、時間、地點、日期安排、演練策劃領導小組組成、經費預算和保障措施等。
2、演練準備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根據演練計劃成立演練組織機構,設計演練總體方案,并根據需要針對演練方案對應急人員進行培訓,使相關人員了解應急響應的職責、流程和要求,掌握應急響應知識和技能為演練實施奠定基礎。
3、演練實施是對演練方案付諸行動的過程,是整個演練程序中核心環節,演練實施當天演練組織機構的相關人員應在演練前提前到達現場,對演練設備進行檢查,確保正常工作,確認無誤后按時啟動演練。
4、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組織參加演練單位和個人按照改進計劃中規定的責任和時限要求,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進,修改完善應急預案、有針對性的加強應急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對應急物資裝備有計劃的更新等。
五、作好演練總結
在演練結束后,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在演練結束15天內寫出演練報告備案。報告應有如下內容:
1、演練組織落實
2、演練情況
3、演練應急中的存在問題及整改要求
4、演練后對安全工作的建議和安排。
六、應急預案演練安排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時間為20xx年10月。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3
一、案情回顧
近日,紹興市應急管理局和嵊州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專項執法檢查,發現某公司污水處理車間現場作業人員正在清理污泥作業,現場未能提供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方案,該單位涉嫌未按照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制定作業方案。執法人員立即作出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責令該單位立即暫停污水池清理污泥作業,并立案調查。
二、法條索引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八條:工貿企業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對作業環境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經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審核,負責人批準。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三十條:工貿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辨識、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的;
(二)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制定作業方案或者方案未經審批擅自作業的;
(三)有限空間作業未按照本規定進行危險有害因素檢測或者監測,并實行專人監護作業的。
三、案例點評
所謂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有限空間的特點:一是通風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易燃氣體的積聚和缺氧等;此特點是造成有限空間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毒有害氣體中又以硫化氫為常見;所以在進入有限空間前首先必須保證該空間內有足夠的無害的空氣;二是對于某些有限空間,內部構造的復雜也是導致事故的原因之一。
因此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嚴格評估本單位是否有能力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有無接受過專業培訓的有限空間專業作業人員;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配備了個人防護用品及檢測、報警設備,應急救援設備是否符合要求。達不到以上要求,任何單位不得自行組織有限空間作業。如需開展此項作業,應與滿足以上條件的專業單位聯系,委托其開展有限空間作業。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4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魯安辦明電〔20xx〕30號),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淄安辦明電〔20xx〕20號),切實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工作,防范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汲取教訓,嚴防有限空間作業事故
7月25日,德州市山東速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勞務工在天衢辦事處于莊排污泵站排污井內部作業時掉落污水池,造成3人死亡。7月31日,菏澤市牡丹區菏澤華西物業服務公司工作人員在高新區中華路、蘭州路交叉路口東南側污水提排口進行提排電機泵維修作業過程中,發生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清晰認識當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工作面臨事故多發、頻發的嚴峻形勢,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增強抓好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目前天氣炎熱,使有限空間作業風險系數增高、隱患增多,由于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聚集,氧含量不足,存在缺氧室息、中毒、觸電等多種危險因素。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堅決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將有限空間作業作為安全生產檢查必查項目。各類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緊抓重點環節,明確責任人員,進一步開展風險辨識,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堅決有效防范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發生。
二、迅速行動,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在鞏固安全生產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行動成效基礎上,結合正在深入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針對存在有限空間的重點行業領域,從現在開始至8月底,立即開展為期1個月的安全專項整治。住建部門要以建筑、市政工程為重點,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以市政設施的養護維修、改(擴)建、城市排水為重點,水利部門要以水利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污水作業等為重點,交通運輸部門要以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建設、養護為重點,環保部門要以環保工程為重點,應急管理部門要以危險化學品、食品加工、皮革等工貿企業為重點,開展有限(受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其他部門也要結合自身實際,扎,實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對發現的不履行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責任,不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規章制度的企業(單位),要依法從嚴處罰。
三、嚴格管控,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部門監管和屬地管理責任,督促企業落實“八個到位”;一是安全責任到位。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作業人員、監護人員、應急救援人員、作業方案審批人員等的安全生產職責。二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到位。企業應建立完善的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作業現場安全培訓教育制度等。三是安全教育培訓到位。企業必須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作業、應急救援人員等進行專項安全培訓教育,并經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四是風險辨識和風險評估到位。企業必須對本企業的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及時評估有限空間中危險物質、危險因素來源、危險物質可能導致的事故等風險。五是作業審批到位。有限空間作業前,作業隊伍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制定作業方案,經批準后方可實施作業。六是作業過程安全管理到位。作業前要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原則;作業時要采取連續通風和連續監測,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空氣呼吸器等安全防護設備,監護人員必須全過程持續監護;作業完成后要及時將全部作業人員撤離有限空間。七是外包作業管理到位。企業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其他單位實施的,要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作業時發包單位應派專人監督管理。八是應急準備到位。企業應根據有限空間類型,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補齊短板,預防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加大防范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宣教,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及各種新媒體打造全方位立體化科普宣傳氛圍,提高全社會對有限空間作業的風險認識。要深入開展警示教育,堅持安全生產警鐘長鳴,提高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做到遵章守紀、杜絕違章。要開展針對性地應急演練,發生意外時,要科學施救,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人員傷亡擴大。要建立市政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前風險評估制度,將有限空間安全教育納入項目建設的日常監管。要按照“誰用工、誰負責”原則,做好外包隊伍、臨時雇傭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技術交底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并對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的情況進行監督,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
五、有關要求
(一)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立即進行安排部署,全面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
(二)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部門要建立問題清單和問題調度臺賬,強化閉環管理,確保每條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請于8月27日前將問題清單及調度臺賬、專項整治開展情況報告(包括基本情況、檢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及下步工作打算等)報送鎮安環辦。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5
為進一步深化全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切實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間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省統一組織,部門分工負責,組織各類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和全面自查自改。進一步摸清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災風險的有限空間底數,建立健全管理臺賬。有限空間涉及的各類安全生產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裝備等全部按要求落實到位,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全省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大幅下降。
二、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行業,以及礦山、化工、市政工程、物業管理、地下管網、污水處理、電力、通信等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
三、重點內容
(一)健全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對有限空間進行確認并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名稱、地點、類型、危險因素、負責人等基本信息;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對外協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二)完善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防護用品。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通風、檢測、照明、通訊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三)加強作業前準備工作。作業前,做到“三個必須”:一是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由相關技術人員審查通過后,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作業。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二是必須組織作業前培訓和應急演練,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范和應急措施,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須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要求,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四)強化作業過程安全管理。作業過程中,做到“五個必須”:一是必須設置現場專職安全監護人員,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不得在作業期間離開現場。二是必須在作業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三是必須采取強制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四是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發現有限空間內氧含量濃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于標準規定限值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五是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
(五)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六)做好作業后的清理確認。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必須應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對因實施作業臨時移動或者拆除的設備設施進行恢復,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共同清點人數、工具等,確認無誤后方可撤離作業現場。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1月底前)。
各級(特別是縣、鄉兩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按照職責分工,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再排查再摸底,進一步完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臺賬,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覆蓋。要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以全省深入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為契機,再次對本單位存在的有限空間進行認真、全面、精準辨識,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臺賬。20xx年1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臺賬更新工作,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2月至10月)。
1.深化“雙控”機制建設。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為主線,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制定針對性強地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并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20xx年6月底前,相關規模以上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完成必須完成“雙控”機制建設;10月底前,相關中小微生產經營單位全面完成“雙控”機制建設。
2.強化宣傳教育。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針對有限空間管理要求和實施有限空間作業的特殊群體,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開展系統性教育培訓。要針對廣大一線作業人員流動性大、管理松散、思想麻痹大意、長期違章作業的實際情況,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簡便易行的作業手冊,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及時推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和事故警示案例等信息,暢通舉報渠道,鼓勵企業職工和社會群眾舉報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20xx年6月底前,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組織一次有限空間專項培訓。
3.實施風險診斷。以縣級為主,統籌開展第三方危害評估或檢測,引導生產經營單位對各類有限空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種類以及濃度、數量等進行分析,掌握危險聚集規律,結合作業周期和作業要求,實施精準化管理。20xx年6月底前,各地要組織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完成評估檢測工作。
4.加強應急管理。各地要監督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按規定配備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定期進行檢驗、維護,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20xx年9月底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5.開展執法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始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省級重點檢查各市工作落實情況,對事故頻發、問題集中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進行抽查執法。各市重點檢查各縣工作落實情況,對高危行業企業和一般行業重點企業進行抽查執法。各縣對轄區內高危行業企業和其他規模以上企業進行“全覆蓋”執法檢查。
(三)驗收總結階段(20xx年11月至12月)。
1.認真組織驗收。各地按照分級監管的要求,組織企業或者聘請專家開展整治驗收,逐一對納入整治范圍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填寫《有限空間驗收確認表》。省安委辦將對各地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2.全面進行總結。各市以及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省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20xx年12月20日前報省安委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有限空間作業涉及的領域廣、行業部門多,從業人員大都是體力勞動者,文化素質低、安全知識貧乏、安全意識差,極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且施救不當極易造成事故后果擴大。近年來我省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多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紅線”意識,充分認識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時刻牢記“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宗旨,切實抓好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應急管理、住建、工信、市場監管、城管、電力、通信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并要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三)落實主體責任。堅持把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作為專項整治的核心,采取多種措施,調動其積極性和主動性。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自查自糾,對排查出的隱患,列入隱患治理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四)堅持統籌實施。各地要將專項整治與“雙控”機制建設、教育培訓、應急管理等有機結合,形成工作合力。要通過深入開展“雙控”機制建設,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完善相關制度規定,改進安全設備設施,細化崗位操作規范,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控能力。要通過教育培訓和應急管理,切實提升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與標準化作業能力,特別是提升應急處置能力,避免盲區施救發生。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以及驗收不合格的,相關的標準化創建、“雙控”機制等一律不得通過。
(五)嚴格責任追究。省安委辦將持續加大對各地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明查暗訪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對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地區,進行約談通報。各級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6
為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有效管控中毒窒息、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省、市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嚴格遵循“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以強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保障措施,提升作業人員安全素質為主線,圍繞有限空間管理和作業的各個環節,集中整治重點難點問題,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標
圍繞有限空間作業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開展整治,提升有限空間作業本質化安全水平。
——加強有限空間基礎管理工作。各單位要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辨識、管控,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制定有限空間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到位。
——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保障措施。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防護裝備、安全設施及救援裝備落實到位,有限空間應急救援能力得到提高,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強化有限空間安全監管工作。各單位要建立有限空間監管工作臺賬,將有限空間安全列為檢查必查內容,制定計劃實施嚴格檢查。
三、整治范圍
市政排水、供水、供氣、供熱、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等行業領域涉及有限空間管理和作業的活動納入整治范圍。重點是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以及窒息風險的有限空間。主要包括:
(一)地下有限空間:如閥門井、排氣井、排水井、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地下管溝、暗溝、地坑、深基坑、廢井、地窖、檢查井室、沼氣池、化糞池、污水處理池等;
(二)地上有限空間:如供水箱、發酵池、料倉、儲藥間、加藥間等;
(三)密閉設備:如貯(槽)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窯爐、爐膛、煙道、管道及鍋爐等。
四、重點內容
堅持以提升風險防范意識、加強基礎管理為主導,以制度和措施落實為主要有色、內容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整治。
(一)全面加強有限空間作業風險管控。各單位必須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管理的主體責任。一是必須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與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實際相適應的風險辨識管控、作業審批、承發包管理、現場作業管理、教育培訓、應急處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明確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以及外協承包單位等的安全生產職責。二是必須加強風險辨識和管控。對有限空間開展全面辨識與評估,確定有限空間名稱、數量、位置、類型和危險因素等基本信息,根據危險因素種類、參數、特性評估風險等級,制定管控措施和管理臺賬。要提高涉有限空間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對存在中毒窒息和易燃易爆危險因素的有限空間必須實施重點管控,劃定管控區域,實行人員出入及過程管控,必須在適當位置加裝監測報警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并將監測參數和監控視頻聯接至操作室或值班室內,進一步加強動態管理,提升風險管控等級。
(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各單位必須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一是形成制度化。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的類別、數量、分布、危險因素等;有限空間作業程序、操作規程;有關設備、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實施作業前再進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崗前培訓。二是必須涵蓋重點作業人員。重點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員、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等參與人員開展培訓。人員必須經過嚴格教育培訓,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后方可上崗作業。對不具備培訓能力和條件的各單位,必須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或者聘請專門技術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培訓資料存檔不少于一年。
(三)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要求,系統配備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完善設置安全警示標志,落實作業安全技術措施。一是必須保證作業裝備投入。要按照作業崗位,逐一對照操作規程,配齊配全有限空間作業所需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應急救援等作業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存在中毒窒息風險的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空氣呼吸裝置或者呼吸防護用品,并定期檢測、維護,確保隨時能正常使用。二是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示。有限空間出入口、關鍵部位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必須設置醒目、清晰、規范的安全警示標識和警示牌,載明有限空間名稱、編號、危險因素及管控措施、管理責任人、應急裝備和器材、禁止事項等信息,防止人員隨意進入,要及時進行檢查,發現有脫色、污損、殘缺、掉落、遺失等情況時,要加快修補更換。
(四)嚴格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和過程管理。各單位必須遵循先審批后作業、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內部作業外部監護、持續作業動態監測的原則,一是必須嚴格作業前準備。嚴格落實先審批后作業,制定專門作業方案并由相關技術人員、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作業。作業前明確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和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并進行安全交底,必須在作業現場周圍采取隔離措施,設置醒目警示標識。作業前必須進行清洗、清空或置換,并做好通風檢測等準備工作,檢測合格后方可作業。二是必須強化作業過程管理。作業中必須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實時監測,作業過程要持續進行通風,通風中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照明和手持電動工具應使用安全電壓。作業結束后,現場人員必須對作業人員、設備設施等進行清點,對現場進行清理。
(五)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個人防護工作。各單位必須規范作業現場管理,做好人員防護。一是必須落實作業防護。作業人員必須根據作業環境選擇佩戴符合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裝備,并能夠正確使用。存在中毒窒息風險的作業,必須強化個體防護,采用隔絕式空氣呼吸防護用品;對風險等級高的作業區域,鼓勵企業使用替代措施,采取外部控制或者機器人作業的技術改造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進入。二是必須規范使用設備。存在易燃易爆風險的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穿著防靜電工作服和防靜電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具;在垂直區域有限空間內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并設置救生繩、救援三腳架。在排污管道、隧道、涵洞、電纜溝等因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內作業,必須佩戴符合標準的隔離式空氣呼吸防護用品。
(六)強化有限空間作業應急保障措施。各單位必須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和演練工作。一是必須強化應急演練。作業單位必須結合日常工作環境和存在的安全風險,健全完善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圍繞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救援人員職責、救援設備器材等內容,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具有季節性特點或者特殊規律的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在作業前一個月內開展一次應急救援演練。二是嚴禁作業盲目救援。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現場負責人必須負責全過程組織指揮,監護人員必須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一旦發現有人員身體不適、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過限值等情形時,要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全部人員,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
五、實施步驟
從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準確摸底再動員階段(20xx年4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各單位要在總結分析前期整治工作基礎上,結合實際查找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按照《規定》內容和此次專項整治要求,研究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壓實工作責任。
2、再動員再部署。各單位要組織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將《規定》內容、專項整治要求傳達到每個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班組,確保宣傳發動到位。
3、全面調查摸底。要對本單位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排查摸底,匯總并掌握所監管有限空間底數,及時更新有限空間類別臺賬,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無盲區、全覆蓋。各監管處室要按照職責分工,健全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臺賬。
(二)集中攻堅再整治階段(20xx年5月至10月)
1、認真選樹標桿企業。局將根據各單位開展有限空間整治情況,選擇1至2家基礎較好的典型單位,在專家全程指導下將其打造成為制度健全、管理規范、設備完善、員工素質高的有限空間作業的標桿單位,并組織其他單位交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經驗做法,實施典型引路。
2、嚴密組織培訓宣傳。各單位要將教育培訓作為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做到“兩個必須”,必須組織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警示培訓;必須組織對有限空間作業從業人員進行實操培訓。培訓中將《規定》以及《指導手冊》作為必培必考內容且存檔備查,未參加培訓或考有色、試不合格的要補訓補考。要結合安全生產月工作,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普及,通過舉辦知識競賽、印發宣傳資料、開辟宣傳專欄等多種方式進行廣泛宣傳,形成全員參與整治、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氛圍。
3、扎實對標自查自改。存在有限空間的各單位,必須對照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開展自查自改,沒有相應能力的,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各單位做好有限空間風險辨識、隱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實施整改、進行評估等,督促各單位健全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制度和操作規程,全面提高裝備水平、管理水平和員工素質。
4、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各監管處室和各單位要將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各項檢查必查有限空間管理。依據《規定》,檢查管理臺賬、危險因素辨識及管控、作業方案、個體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應急救援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及演練、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等情況,緊盯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風險隱患,將檢查貫穿安全監管始終。檢查中,對專項整治工作不積極、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依法責令停產整改,未整改驗收合格的.堅決不能開展作業。同時按要求將有關檢查信息公示,將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三)驗收總結再提升階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評估驗收。要按照分級監管要求和專項整治內容,安排部署開展評估驗收。由各單位聘請專家或者委托技術服務機構,對納入本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估驗收,對發現的問題整改到位。對于未組織評估驗收和不按要求進行整改的各單位,要依法予以嚴厲處罰。
2、認真總結。各單位要及時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要深入分析專項整治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固化整治工作成果。要在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將工作總結(電子版)于20xx年1月10日前報送局安委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經常性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要始終做到動員安排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安全隱患整改到位,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確保全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好轉。
(二)落實監管責任。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處室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按照“三個必須”的要求,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為基準,抓好分管領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全面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要按照《規定》內容以及《指導手冊》等標準規范要求,加強對不同氣候條件、不同作業領域等環境下作業規律研究,及時下發安全提示函(卡),指導本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督促作業單位嚴格落實安全措施。
(三)拓寬宣傳渠道。各單位要針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文化水平較低、工作年齡偏大的特點,開展常識宣傳,以語言簡練、通俗易記、實用性強的宣傳方式,重點對《規定》內容以及《指導手冊》開展宣傳,積極講解有限空間常識、存在危害、自救法則等,提高干部職工對有限空間知識的了解。要在運用好課堂培訓、專家講解等基礎上,借助手機報、微視頻等媒介,因地制宜地宣傳有限空間作業注意事項和警示案例,提高全體干部職工安全防范意識和參與意識。
(四)加大督導考核。局安委辦將根據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采取明察暗訪、集中督導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執法檢查和督導,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的,進行約談通報,依法依紀嚴肅追責。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將列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日常督查、執法以及事故情況作為考核重要依據。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7
為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xx年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安監總廳管四〔20xx〕19號)、《省安監局關于蘇州昆山優諾乳業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情況的通報》(蘇安監〔20xx〕64號)、市安監局《關于印發<20xx年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連安監〔20xx〕115號)、縣安監局《關于印發<20xx年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灌安監〔20xx〕48號)的要求,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進一步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結合臨港產業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各企業務必結合自身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教育培訓“三個全覆蓋”(即“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全覆蓋、主要負責人全覆蓋、從業人員全覆蓋”),實現“四個明顯提高”(即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明顯提高,作業安全裝備質量明顯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明顯提高),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范圍
臨港產業區轄區內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企業。
三、工作重點
(一)摸清底數、完善安全管理。企業要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目錄》(安監總廳管四〔20xx〕56號)進一步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逐一辨識,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各級安全許可審批管理。
(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教育培訓。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崗前培訓制度,做好培訓記錄,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考試成績等有關情況備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項培訓并考試合格,未經考試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三)配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裝備。要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防護用品。有限空間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因素時,作業裝備要符合規范要求。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規范有限空間作業程序和現場管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按規定進行作業審批。必須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要求,對有限空間氧濃度、易燃易爆物質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進行檢測,檢測合格方可作業。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作業過程中應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作業現場必須有負責人員、監護人員,要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五)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安排
(一)摸清底數(8月20日前)。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一企一檔。對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目錄》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逐一辨識,建立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基礎信息臺賬。
(二)檢查整改(9月20日前)
1、企業自查自改。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工作方案,按照規章制度完成自查,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基礎信息臺賬。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2、臨港產業區檢查促改。各部門在企業自查自改基礎上,開展專項檢查,及時掌握隱患整改情況,對逾期沒有整改的,要依法予以處罰。
3、縣安監局抽查通報。對全縣各相關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抽查,并將檢查結果予以通報。
(三)總結(9月底前)
各企業于9月底前總結好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整改。
五、責任分工
經研究決定,成立臨港產業區20xx年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徐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劉樹青任辦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監管、規范管理。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百日執法行動,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檢查和執法,督促轄區內企業深化有限空間辨識,摸清有限空間數量、位置等,強化風險因素辨識、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臺賬。各部門要建立健全“一地一冊”,生產企業配有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辨識和條件確認工作要認真組織核查,單獨建檔。
(二)突出重點、從嚴執法。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百日執法行動,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檢查和執法,對未按規定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的,對未制定作業方案或未經審批擅自作業的,以及未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必須依法嚴處重罰。
(三)加大宣傳、提高意識。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百日執法行動,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檢查和執法,督促企業通過聘請專家培訓、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有針對性地加大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力度,提高企業全體員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避免因違規作業、施救不當、盲目施救而導致傷亡擴大或引發次生事故。
(四)強化外包隊伍作業管理。有限空間作業對外發包的企業,要嚴格審查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做好作業人員培訓和技術交底、加強作業過程管控,做到作業有方案、檢查有記錄、隱患有登記、整改有措施、落實有結果。
(五)嚴格監管、依法追責。企業是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全面負責,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責。專項整治工作以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的企業,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依法處理,特別是對外協單位疏于管理的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理,并倒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一律予以公開曝光。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8
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推動鑲黃旗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的有效實施,按照《錫林郭勒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錫建質〔20xx〕24號)文件要求,結合旗建筑領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本次專項整治全面摸排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物業管理小區有限空間的底數和安全管理現狀,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臺賬;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集中攻堅,全面落實隱患排查治理雙預控體系建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進一步提高勞動者安全防范意識,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行為,增強事故防范能力,杜絕事故后的盲目施救,最大限度遏制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3月10日至12月31日
三、領導小組
旗住建局成立建筑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豪斯巴雅爾 局長
副組長:魏勒斯 副局長
李志晨副局長
成員: 張杰 辦公室主任
邢樂房管所所長
畢力格村鎮股股長
孟克布仁 質監站副站長
蘇志華物業辦工作人員
夏偉亮人防辦工作人員
薩拉青 城建股工作人員
常穎施工股工作人員
希吉爾質監站工作人員
阿那爾質監站工作人員
賈志斌質監站工作人員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設在質監站,具體負責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協調工作,其他各股室按照各自職能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圍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涉及有限空間作業。主要包括如下幾方面內容:
1. 地下有限空間:如人工挖孔樁、隧道、暗挖、頂管作業等。
2. 封閉半封閉設備:鋼箱梁、管道、容器內的焊接、涂裝、防水防腐、清淤作業。
3. 地下室扥較封閉、通風條件較差場所施工作業等。
(二)物業管理小區涉及有限空間作業,主要包括如下幾方面內容:
1. 地下有限空間:如化糞池、隔油池、消防水池、窨井、檢修井、集水坑、電梯基坑、電纜溝等。
2. 地上有限空間:如吊頂、中央空調風管、廚房排油煙風管、生活水箱、消防補水箱、中水水箱等。
3. 封閉半封閉設備:如鍋爐。
五、專項整治工作內容
(一)名詞解釋
1、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受限但人員可以進入、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2、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施工作業活動。
(二)參建單位職責
1、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以及其他與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有限空間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和規范性文件,依法承擔有限空間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
2、各參建單位應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事前風險識別,提前研判和分析風險,風險評價定級后,采取相應的有限空間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3、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中列出有限空間風險源識別清單,要求施工單位在投標文件中完善有限空間管控措施,及時撥付有限空間安全施工措施費,督促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履行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職責。
4、建設單位應將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工程發包給具備相應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安排專人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單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協調和管理。建設單位應當在有限空間作業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單位履行審批手續。
5、勘察設計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的勘察設計文件中,應充分考慮有限空間施工安全需要,對建設項目存在的有限空間作業提出明確的指導意見,設計交底中要明確有限空間結構的用途和安全施工措施,不得設計無實際使用功能的有限空間結構。
6、施工單位應建立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有限空間安全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防護設備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根據有限空間的實際情況制定專項施工方案,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現場監督。
7、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加強對專業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的有限空間安全管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8、監理單位應將有限空間安全工作列入監理規劃并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對有限空間施工作業的專項方案進行審核,對未經審核擅自施工的,立即下發《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項目監理人員應對施工現場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巡視檢查。
(三)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措施
1、有限空間應當根據風險等級確定相應的管控層級,主要從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應急措施等方面制定管控措施并實施,項目部負責具體措施的落實。
2、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嚴格執行“先檢測,再通風、后作業”的原則,根據施工現場有限空間作業實際情況,對有限空間內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檢測,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作業。
3、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針對作業環境可能發生變化的.情況,施工單位應對作業場所實時檢測。
4、氣體檢測應按照氧氣含量、可燃性氣體、有毒有害氣體順序進行,檢測內容至少應當包括氧氣、可燃氣、硫化氫、一氧化碳。有限空間氧氣含量低于19.5%或者超過23.5%,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易燃易爆氣體含量超過安全標準的,必須按照規定采取相應的措施。
5、施工單位可以自行檢測,也可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檢測,并將有限空間作業氣體監測記錄存入建筑安全技術資料。
6、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必須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嚴禁使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7、有限空間內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工具電壓應不大于24V,在積水、結露的有限空間和金屬容器中作業,手持電動工具及照明工具電壓應不大于12V。存在爆炸危險的,應符合《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GB3836.1)的有關規定。
8、存在可燃性氣體的作業場所,嚴禁使用明火,必須使用防爆型安全防護設備和防靜電工作服;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有限空間,應符合《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 15577)的有關規定。
9、施工單位應配置氣體檢測、通風、照明、通訊等安全防護設備,呼吸防護用品、安全警戒設施及應急救援設備(泵吸式氣體檢測報警儀、擴散式氣體檢測報警儀、強制送風設備、正壓式隔絕式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帶、速差式自控器、安全繩、三腳架等)。
10、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負責掌握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及作業過程符合有限空間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要求,應在于作業開始前對實施作業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告知作業內容、作業方案、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作業安全要求及應急處置方案等,作業前、作業完成后及時履行簽字確認手續。
11、作業人員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12、具備條件的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牢系安全繩,安全繩的長度應當滿足施工需要,安全繩的一端與全身式安全帶系牢,另外一端必須有效固定于有限空間外。
13、監護人員應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有限空間特種作業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監護人員應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佩戴袖標并在有限空間外全程持續監護,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完成后,監護人員應登記確認作業人員數量。
14、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驗收等工作,專項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1)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及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等;
(2)有限空間的概況:有限空間名稱、位置、設計參數;
(3)危險有害物質情況:有限空間內含有的硫化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氨等有毒有害氣體的名稱、濃度、預警值、報警值;
(4)風險評估等級及管控措施;
(5)通風檢測設備及使用方法;
(6)應急救援設備和使用方法,應急救援措施;
(7)施工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監護人員配備和分工。
15、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在進行有限空間風險源辨識的基礎上,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并及時更新。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應包括有限空間位置、名稱、主要危險因素、可能事故后果、防護要求、審批責任人、現場責任人等基本情況。
16、施工單位應在有限空間作業前使用圍擋錐筒、警戒線、護欄等有效設施封閉作業區域,并在作業區域顯著位置設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17、施工單位應每年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至少進行一次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
18、施工單位項目部應根據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對項目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有限空間培訓教育。
19、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的內容應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檢測通風設備、安全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等。施工單位項目部的有限空間培訓教育還應包括本項目有限空間的具體名稱和位置、危險有害因素、作業環境、作業內容、體驗式安全培訓教育等。有限空間培訓教育應當做好培訓教育記錄,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簽字確認。
20、施工單位應根據有限空間事故特點,制定有限空間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組織體系、職責分工以及應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并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
六、工作進度安排
專項整治工作總體上分四個階段進行。
研究部署階段:(3月-4月),研究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部署有關工作。各科室部門、建筑企業、燃氣企業、供熱公司、物業公司根據本地建設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研究制定具體的專項整治方案,并部署實施。
具體實施階段:(4月-10月),各科室部門、建筑企業、燃氣企業、供熱公司、物業公司將專項整治方案及有關要求貫徹落實到建設工程各有關責任主體單位,開展自查和整改。各科室部門應加強分類指導、監督和檢查。
督查檢查階段:(4月-10月),組織督查和抽查。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進行抽查和督查,發現存在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總結評估階段:(11月-12月),總結評估。各科室部門、建筑企業、燃氣企業、供熱公司、物業公司對已開展的工作進行分析、研究,全面總結,形成階段性成果。同時上報住建局質量安全監督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股室要高度重視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做到動員安排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安全隱患整改到位,壓緊壓實工作責任,狠抓工作落實。
(二)深化統籌推進。各股室、各企業要把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與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等結合,統籌推動各項任務落實。旗住建局將匯總排查整治情況報盟住建局,對工作不落實、排查不深入、隱患整改不及時地采取通報、警示等措施。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9
1、編制目的
為防止出現地下工程、涵洞、窨井、化糞池等狹小空間施工時人員中毒死亡事件的發生。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編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指導思想
以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體系為目標,全面提升我委突發事件處置綜合能力和應急管理整體水平,為城市建設保駕護航。
3、編制依據
為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預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從業人員的身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亳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亳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有限空間作業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4、組織機構
4、1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亳州市住建系統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突發事故的應急指揮、協調和決策,下達應急處置工作指令等工作,小組結構如下:
組長:市住建局局長
副組長:市住建局分管安全副局長
成員: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市質量檢測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相關機關科室負責人、各縣區住建局負責人、各工程項目法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建管科,建管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為:
(1)組織落實市住建局決策,協調和調動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對突發事故相關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各相關的應急預案;
(3)負責應對突發事故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4)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5)負責各相關部門單位突發事故應急演習、演練;
4、2職責任務劃分
主管部門職責:各縣區住建部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單位、監護者職責。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施工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作業負責人職責:掌握整個作業工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方可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立即終止作業。
監護人員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呼叫應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批準的人員進入。
有限空間作業者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5、適用范圍和定義
5、1適用范圍
各項目施工區域內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和具有有限空間作業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班組適用于本預案。
5、2定義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1檢測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根據作業現場和周邊環境情況,檢測有限空間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
對隨時可能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處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每隔30分鐘進行分析,如有一項不合格以及出現其他情況異常,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作業人員;現場經處理檢測符合要求后,項目部重新進行審批并安排繼續作業。
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必須處于安全環境,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作業。
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害氣體濃度值等,檢測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
有限空間作業危害因素檢測時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見附件1),相關人員簽字齊全;臨時作業或項目檢測設備達不到檢測條件時,必須聘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同樣須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由檢測單位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6、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12331《有毒作業分級》等標準進行。
6、3防護設備和防護用品
在有限空間作業施工入口處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告知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在有限空間實施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可采用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害,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應急救援裝備
施工單位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6、5其他技術措施
進入密閉空間作業時,至少有兩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間只能容一人作業時,監護人須隨時與正在作業的、人取得聯系,做預防性防護。
6、6作業審批
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施工單位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附件2),審批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始作業。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7、事故分級
按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四個級別。
7、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發生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7、2重大事故(Ⅱ級):發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7、3較大事故(Ⅲ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7、4一般事故(Ⅳ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
8、預防與預警
8、1有限空間危險源監控
各單位對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通過各主管部門及項目部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員對工程各分包隊伍進行監督控制,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分項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8、2信息報告與處理
8、2、1有限空間作業單位要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脫崗、漏崗,做好值班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匯報。
市住建局值班室,保證24小時管理人員值班;聯系電話:;夜間及法定節假日保證應急值守人員在位。
急救電話:120;火警電話:119;匪警110
8、2、2各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單位值班室→項目值班室→市住建局值班室→亳州市住建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8、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了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9、應急響應
9、1分級響應
9、1、1響應分級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組織實施。各單位做好各自分工準備,按領導小組指示響應各自救援行動。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組織實施。各單位負責人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做好指揮營救工作,積極動員所屬分包單位、周邊社會力量進行支援救助。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市住建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9、1、2有關部門響應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相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本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9、1、3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響應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市住建局及市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根據需要通知相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請求政府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9、2指揮和協調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根據事故災難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溝通有關部門及請求政府應急機構、救援隊伍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負責人應組織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安全組織機構人員臨時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9、3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9、3、1醫療衛生救助
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9、3、2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9、3、3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各單位在地方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9、4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作業工程人員、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9、5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以后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9、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項目部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后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撤離。
10、信息發布
事故單位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上級進行匯報后,經市住建局審核向社會進行公布。
11、后期處置
11、1善后處置
各部門、各單位及相關作業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11、2事故調查流程
組織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如下:
11、2、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11、2、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11、2、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11、2、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10、2、5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12、保障措施
12、1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組建專業應急處置隊伍,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12、2物資裝備保障
各單位要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儲備、保養等制度,并按需求購置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當發生安全事故后及時組織車輛統一進行運送。
13、培訓與演練
13、1培訓
各縣區主管部門需組織針對應急救援隊伍以及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留存記錄,參加人員簽字確認。
加強應急方面的安全知識宣傳,在板報、標牌等中的宣傳,以加強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教育,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13、2演練
各單位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機構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經驗,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14、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處分。屬于違反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0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組織各類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和全面自查自改。進一步摸清有限空間底數,建立健全管理臺賬;有限空間涉及的安全生產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和應急救援裝備及個人防護用品等全部配備到位;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安全生產制度和規程建立,并嚴格執行;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促進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
二、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行業,以及礦山、化工、市政工程、物業管理、地下管網、污水處理、電力、通信等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
三、整治內容
(一)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對有限空間進行確認并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名稱、地點、類型、危險因素、負責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有限空間教育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應急管理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對外協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齊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防護設備。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等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加強作業前準備工作。做到“三個必須”:一是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由相關技術人員審查通過后,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作業。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二是必須組織作業前培訓和應急演練,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范和應急措施,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須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要求,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五)強化作業過程安全管理。做到“五個必須”:一是必須設置現場專職安全監護人員,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不得在作業期間離開現場。二是必須在作業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三是必須采取強制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四是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發現有限空間內氧含量濃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于標準規定限值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五是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
(六)做好作業后的清理確認。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必須應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對因實施作業臨時移動或者拆除的設備設施進行恢復,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共同清點人數、工具等,確認無誤后方可撤離作業現場。
(七)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1月底前)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按照職責分工,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再排查再摸底,進一步完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臺賬,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覆蓋。
以深入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為契機,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存在的有限空間進行認真、全面、精準辨識,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臺賬。
20xx年1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臺賬更新工作,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2月至10月)。
1.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0xx年3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相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制定工作。
2.配齊安全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20xx年4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單位實際,按規定配齊快速檢測、強制通風、應急照明、應急通訊報警、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護等裝備、用品。
3.強化教育培訓。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系統性教育培訓;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簡便易行的作業手冊,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確保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及應急救援知識、技能后,方可上崗作業。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專項培訓、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組織一次有限空間培訓。
4.實施風險診斷。以縣級為主,統籌開展第三方危害評估或檢測,引導生產經營單位對各類有限空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種類以及濃度、數量等進行分析,掌握危險聚集規律,結合作業周期和作業要求,實施精準化管理。20xx年6月底前,各地要組織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完成評估檢測工作。
5.深化“雙控”機制建設。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為主線,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其中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制定針對性強地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并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20xx年6月底前,相關規模以上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完成必須完成“雙控”機制建設;10月底前,相關中小微生產經營單位全面完成“雙控”機制建設。
6.加強應急管理。要監督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20xx年9月底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三)驗收總結階段(20xx年11月至12月)。
1.嚴格組織驗收。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分級監管的要求,組織企業或者聘請專家開展整治驗收,逐一對納入整治范圍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填寫《有限空間驗收確認表》。市安委辦將對驗收情況進行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要完成對涉有限空間企業整治情況的驗收。
2.全面進行總結。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市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20xx年12月15日前報市安委辦。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紅線”意識,將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來,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應急管理、住建、工信、市場監管、城管、電力、通信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并要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二)嚴格執法,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企業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市有關部門要對直屬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并對各縣工作落實情況及企業進行抽查執法;各縣要對轄區內高危行業企業和其他規模以上企業進行“全覆蓋”執法檢查,其他企業抽查不少于30%。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自查自糾,對排查出的隱患,列入隱患治理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傳,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有限空間宣傳教育作為強化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針對有限空間的管理特點和廣大作業人員文化低、流動性大、管理松散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同時,要加大新聞媒體曝光力度,及時將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并建立舉報渠道,鼓勵企業職工舉報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嚴厲問責,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安委辦將加大對各地、有關部門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明查暗訪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對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地區、部門,進行約談通報。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以及驗收不合格的企業,相關的標準化創建、“雙控”機制、誠信等級評定等一律不得通過,并依據省政府2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嚴厲處罰。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1
1.目的、范圍
1.1為了使作業人員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能夠更好的掌握相關操作規程及管理規定,熟悉現場安全作業條件,避免和預防作業人員發生觸電、燙傷、窒息、中毒、爆炸、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獨山子區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2.定義
2.1有限空間定義:是指進出口受限制但足夠容納人員進入并執行作業,或自然通風受限,空間狹小,不適于作業人員持續停留的空間。如進入或探入塔、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地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備及有毒氣體、可燃氣體有可能集聚的場所。
2.2非常規有限空間(或稱特殊有限空間):是指有限空間內的作業環境未達到或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能夠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觸電、爆炸等人身傷害的受限空間。
2.3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即為非常規有限空間作業(或特殊有限空間):
2.3.1氧氣濃度低于19%(V/V)或高于23%(V/V)的有限空間;
2.3.2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高于與空氣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間;
2.3.3CO濃度高于30mg/m3的有限空間;
2.3.4硫化氫濃度高于10mg/m3的有限空間;
2.3.5溫度大于40℃的有限空間;
2.3.6從進入點計,距離超過20米的有限空間;
2.3.7當電氣設備采用超過24伏電壓的有限空間;
2.3.8夜間進行作業的有限空間;
2.3.9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新的危險有害因素或加劇原有危險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間,如涂裝、除銹或清理尚有殘留物的反應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進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
3.職責
3.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方案、開展工作危險性分析,制定并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措施,確定作業人員,指定監護人員現場監護,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證。
3.2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擬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人員、安全防護用品、工具、安全應急措施等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3.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4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工作危險性分析和有限空間作業票進行審批,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進行監理。
3.5安全監理人員負責每天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上崗證進行確認,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動及相關記錄進行檢查,對作業許可證進行核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手續不全的,立即督促其辦理和整改。
3.6建設單位應當向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供供水、供氣、供電等地下管線和水文地質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并及時支付保證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督促其費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的職責,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時,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未進行教育及嚴重安全隱患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間的潛在危險:
4.1.1有限空間內施工時采用或產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塵等危險。
4.1.2作業現場環境溫度和作業時間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濃度、氧氣含量。
4.1.3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的用電設備和人員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線指示標識。
4.1.5其他作業可能給有限空間帶來的危險。
4.2進入有限空間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4.2.1有限空間作業共分為四級,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為一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為二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的為三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的為四級有限空間作業;其中一、二級有限空間作業為特殊有限空間作業。
4.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提前24小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證》。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24小時,特殊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8小時,如作業票已到期限,作業尚未完成,還必須重新申辦續票手續。
4.2.3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根據現場作業存在的危險和所采取的措施負責對作業人員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2.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消除,無法排除的加強隔離、預防。
4.2.5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監護,監護人員還必須經過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并有明顯標記。
4.2.6作業現場出入口處必須設置禁止或警示標志和風險標識,將存在的危險告知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
4.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3.1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確保采取以下措施:
4.3.1.1設備和工具應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產生靜電火花。
4.3.1.2進入密閉空間前必須進行適當地通風或增設換氣設備。
4.3.1.3特殊空間必須隔離所有電氣和動力源。
4.3.1.4有限空間內必須有充足的照明,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須采用電壓不超過24V的安全行燈。
4.3.1.5進入有限空間前一小時內,對氧含量和潛在的有害空氣進行相關氣體檢測(氧氣百分比不低于19%,并且不高于23%)。連續作業4小時,應對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氣體再次進行檢測。
4.3.1.6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救援預案,所有人員應熟悉救援預案的內容。
4.3.1.7在作業場所適當的地方安裝安全警示牌和防護欄,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4.3.1.8根據作業性質和環境變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必要時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必須穿戴合適的呼吸面具和設備。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必須接受過呼吸設備使用培訓,且考核合格。
4.3.1.9動力電纜、焊接電纜、氧/乙炔氣的設置應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礙人員安全通行。
4.3.1.10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攜帶呼吸設備,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無法通視時,必須定時保持聯絡。
4.3.1.11現場至少應備用兩套合格的呼吸設備和救援設備。
4.3.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4.3.2.1作業人員應熟悉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和應急救援計劃,掌握報警及聯系方式。
4.3.2.2不見批準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作業。
4.3.2.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任務、地點、時間與“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符不作業。
4.3.2.4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4.3.2.5勞動防護著裝和工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4.3.2.6遇有違反規定強令作業的情況,或安全措施沒落實,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3.2.7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必須張貼經批準的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票。
4.3.2.8監護人對“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停止作業。
4.3.2.9監護人必須對進出有限空間的人員以及運進有限空間所有設備和工具做好記錄,并在出入口處張貼相關信息。時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作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查找原因,如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救護措施同時報警。
4.4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
4.4.1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要同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和《動火作業票許可證》,實施工作危險性分析。
4.4.2作業開始前,施工單位必須檢測有限空間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氣體及氧氣含量。作業過程中至少保證4小時一次的檢測,必要時增加檢測頻次。有限空間內可燃氣體濃度超標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4.3制定通風方案,確定合適的排氣口用來排出動火區域的煙氣和有害散發物。并不間斷地提供持續的和足夠清潔的氣源。
4.4.4乙炔和氧氣瓶必須放置在有限空間外。當由于某種原因暫停工作時,必須將供氣軟管與氣瓶斷開或將工具帶出有限空間。
4.4.5有限空間內應始終保持整潔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須從有限空間內清除。
4.5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要求
4.5.1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內容:工程概況—安全保證體系組織機構的建立情況—針對擬采用的機械設備管理情況—對各種擬采用材料有毒有害性進場檢查驗收方法—具體的施工方法及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防范措施—施工作業現場環境注意事項—對作業人員的教育—對上述工作在落實時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由該項目的技術負責人編制出該項工作的工作危險性分析報告并報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再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每個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明白該項工作有哪些危險性,自我防護的措施等。
5.附件:
有限空間作業票許可證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2
近年來,全國及我市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為深刻汲取有限空間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堅決防范和遏制類似事故頻繁發生,按照6月23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召開全國吸取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教訓視頻會議精神和《遼寧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控的警示函》(遼安委辦〔20xx〕30號)以及7月8日《遼寧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管控的警示函》的要求,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原安監總局第59號令)、《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AQ3028-20xx)、《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范》(GBZ/T205-20xx)等規章和標準規范,市安委會決定在全市立即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檢查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有限空間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各級人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監管及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辨識有限空間基本情況,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規范有限空間作業管理。使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主管單位和企業實現有限空間篩查確認及登記建檔率100%;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教育培訓率100%;有限空間警示標志設置率100%;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率和現場監護率100%,有效防范一般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防范和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
二、專項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5日。
三、工作組織領導
市安委會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安委會副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市級部門分管領導擔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聯絡協調、督導檢查和資料匯總上報等工作。
四、專項整治范圍及重點
(一)檢查整治范圍
全市建筑、市政、交通、工業、農業、水利、電力、通信、醫藥、糧食、物資儲備等行業及復雜地質條件下各類隧道工程項目和危險化學品、工礦商貿企業所涉及的停產、復產、清淤、除污、檢維修、地下管廊等有限空間作業環節(詳見附件1)。
(二)專項整治重點
1.是否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辨識,確定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基本情況并建立臺賬;
2.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主管單位及施工企業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是否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
4.是否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并做好記錄;
5.實施有限空間作業,是否嚴格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未經通風和檢測,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6.是否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防護用品和設備;
7.是否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間事故應急預案,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防止盲目施救;
8.委托外包作業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外包作業單位是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五、責任分工
此次專項檢查整治,采取“條塊結合”、層級負責、分類實施的方式進行。
一是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負責組織本轄區的專項整治,安委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地區要成立由安委會領導任組長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全面評估分析轄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進行專題研究部署。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辦、街道辦、鄉鎮政府要整合力量,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對轄區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企業包區劃片、專人負責、逐一入戶進行“全覆蓋”專項整治。
二是市安委會各相關成員單位要按照行業監管責任,具體負責組織對本行業領域的專項整治。要成立由本部門(單位)領導任組長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全面排查本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進行專題研究部署,并對各區市縣、先導區本行業整治情況“全方位”督導檢查。
三是各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夯實主體責任,具體負責組織對本企業的專項檢查整治。企業要成立由本單位負責人為組長的工作專班,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廣泛宣傳,把專項整治責任落實到車間、到班組、到崗位、到具體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無死角”“無盲區”。
市安委辦將適時對各區市縣、先導區、各部門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各重點企業進行抽查檢查。每月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調度、通報,并將開展情況納入20xx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把專項整治工作提升到“守底線、保民生、促發展”的高度,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企業負責人親自掛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研判、周密部署,層層落實責任,扎實推動專項整治工作落實落地。
(二)強化措施,全力推進。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薄弱環節,把專項整治責任落實到具體機構、人員,覆蓋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所有經營單位、企業,督促各類有限空間作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強化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檔,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建立并落實作業審批制度和應急措施。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突出整治重點,嚴格執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查出的問題逾期不整改或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嚴格落實聯合懲戒和責任追究制度。要與正在開展的“三年專項整治行動”相結合,建立有限空間專項整治長效機制,本次專項整治結束后,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三年專項整治行動”,持續開展整治工作,鞏固階段整治成果,推動有限空間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堅決防止專項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過場。
(三)加強宣傳,提高防范。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要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加大有限空間作業管理的宣傳力度,與當前正在開展的“五進”活動相結合,通過微信、網站、報紙、電視、標語等媒體手段,加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傳力度,督促企業開展內部專題教育,落實崗前培訓,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和科學施救常識,切實使從業人員掌握危險作業風險和作業要求,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避免造成事故傷亡擴大。
(四)從嚴整治,確保效果。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涉及有限空間企業要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責任,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對本行業,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要對本轄區專項檢查整治發現的問題隱患,明確建立隱患清單及跟蹤督辦的責任,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認真甄別、跟蹤管理、掛牌督辦;各涉及有限空間企業對檢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定人、定責、定時限立行立改,確保專項整治發現問題隱患及時整改到位,形成閉環管理。市安委辦將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專項整治階段開展情況以簡報形式印發至各單位,專項整治結束后,將對各單位一些好的經驗作法及存在的問題在全市予以通報。
(五)強化信息報送。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辦,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將(區市縣、先導區、市級部門)每月底報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基礎臺賬(附件2)及階段性進展情況小結;11月20日前報送專項檢查整治匯總表(附件3)及專項工作總結。同時,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辦要將轄區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企業所涉及的有限空間基礎臺賬報市應急管理局相應處室。各企業要認真開展自查,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基礎臺賬備查。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3
為進一步整治規范永寧縣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安全作業行為,預防和空置有限空間中毒等事故發生,根據自治區住建廳下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城市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和永寧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下發的《關于立即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理念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集中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從源頭上抓防范,堅決整治有限空間作業違規違章行為,切實防范和遏制較大及以上有限空間作業事故,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摸清有限空間作業的底數和安全管理現狀;實現企業全覆蓋、從業人員培訓,使所有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和相關要求;督促施工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配齊配全必要安全設備設施;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相關規定和標,提升現場監管和服務水平,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長效機制,有效遏制事故的發生。
三、組織領導
為認真抓好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特成立永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小組。
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楊雁冰
副組長:
成員:
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質監站,劉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三年行動組織實施工作。
四、整治范圍和內容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重點治理場所: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等。
重點整治內容:一是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安全隱患排查。對永寧縣范圍內城市供水、排水、燃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進一步摸清縣域內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底數和安全管理現狀,建立基礎臺帳和銷號制度,對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要逐一登記,跟蹤督查,限期整改,待整改達標后方可允許銷號,堅決預防和遏制事故的發生。要求施工企業制定完善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強化演練,不斷增強應對有限空間作業突發事故的能力,有效減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是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等制度。建立健全永寧縣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管、設備配備、崗位資格等制度,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進行作業時,必須經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批同意,方可進行作業。重大、多人下井作業,建設單位還應當派專人到現場監督,確保作業行為始終處于有效監管之下。
三是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培訓和教育。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基本常識宣傳,不斷提高作業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組織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班,對建設單位、施工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要把安全培訓教育與有限空間作業人員資格管理相結合,凡是未取得有限空間作業上崗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該項作業。
五、實施步驟
依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城市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整治時間為20xx年至20xx年,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0月至12月20日)
1.安排部署。成立永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
2.調查摸底。對照整治范圍,對縣域內城市供水、排水、燃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排查采用實地檢查和施工單位自查相結合的方式,確保不留死角,根據排查結果,于12月30日前向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填報《匯總表》。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6月20日)
1.對標自查自改。對照專項整治重點內容,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細致排查隱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開展自查工作。
2.健全管理制度。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督導檢查階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31日)
1.認真組織驗收。按照要求,組織本單位或者聘請專家開展整治驗收,逐一對轄區范圍內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并填寫《有限空間匯總表》,做好迎接上級主管部門檢查驗收的準備。
2.建立考核制度。將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本年度對各建筑企業的相關考核中,定期或不定期對縣域內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場所施工作業情況進行檢查。
(四)整改完善階段(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對上級督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逐項整改,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銷號清單,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整治工作結束后,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上報銀川市行業主管部門和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五)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建立長效機制,定期組織專業人員對轄區內有限空間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整改問題,做到責任常清、警鐘長鳴,切實鞏固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行動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高度重視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切實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
(二)強化相關法律法規普及,深入開展宣傳培訓
通過安全培訓教育,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種方式宣傳普及有限空間安全作業知識,提高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減少杜絕違規生產現象,全面提升現場安全管理水平。
(三)堅持統籌兼顧,全面落實
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隱患排查治理治理工作,加強基礎建設,嚴格日常安全檢查監督工作,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創新安全監管機制。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重點加強有毒有害氣體的有限空間場所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嚴格責任追究
認真執行整改措施,確保事故隱患排查清楚,整改到位,對不認真展開自檢自糾專項整治,導致事故發生的行為,嚴查原因,落實責任.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4
1.目的、范圍
1.1為了使作業人員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能夠更好的掌握相關操作規程及管理規定,熟悉現場安全作業條件,避免和預防作業人員發生觸電、燙傷、窒息、中毒、爆炸、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獨山子區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2.定義
2.1有限空間定義:是指進出口受限制但足夠容納人員進入并執行作業,或自然通風受限,空間狹小,不適于作業人員持續停留的空間。如進入或探入塔、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地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備及有毒氣體、可燃氣體有可能集聚的場所。
2.2非常規有限空間(或稱特殊有限空間):是指有限空間內的作業環境未達到或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能夠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觸電、爆炸等人身傷害的受限空間。
2.3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即為非常規有限空間作業(或特殊有限空間):
2.3.1氧氣濃度低于19%(V/V)或高于23%(V/V)的有限空間;
2.3.2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高于與空氣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間;
2.3.3CO濃度高于30mg/m3的有限空間;
2.3.4硫化氫濃度高于10mg/m3的有限空間;
2.3.5溫度大于40℃的有限空間;
2.3.6從進入點計,距離超過20米的有限空間;
2.3.7當電氣設備采用超過24伏電壓的有限空間;
2.3.8夜間進行作業的有限空間;
2.3.9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新的危險有害因素或加劇原有危險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間,如涂裝、除銹或清理尚有殘留物的反應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進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
3.職責
3.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方案、開展工作危險性分析,制定并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措施,確定作業人員,指定監護人員現場監護,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證。
3.2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擬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人員、安全防護用品、工具、安全應急措施等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3.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4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工作危險性分析和有限空間作業票進行審批,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進行監理。
3.5安全監理人員負責每天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上崗證進行確認,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動及相關記錄進行檢查,對作業許可證進行核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手續不全的,立即督促其辦理和整改。
3.6建設單位應當向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供供水、供氣、供電等地下管線和水文地質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并及時支付保證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督促其費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的職責,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時,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未進行教育及嚴重安全隱患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間的潛在危險:
4.1.1有限空間內施工時采用或產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塵等危險。
4.1.2作業現場環境溫度和作業時間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濃度、氧氣含量。
4.1.3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的用電設備和人員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線指示標識。
4.1.5其他作業可能給有限空間帶來的危險。
4.2進入有限空間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4.2.1有限空間作業共分為四級,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為一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為二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的為三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的為四級有限空間作業;其中一、二級有限空間作業為特殊有限空間作業。
4.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提前24小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證》。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24小時,特殊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8小時,如作業票已到期限,作業尚未完成,還必須重新申辦續票手續。
4.2.3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根據現場作業存在的危險和所采取的措施負責對作業人員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2.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消除,無法排除的加強隔離、預防。
4.2.5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監護,監護人員還必須經過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并有明顯標記。
4.2.6作業現場出入口處必須設置禁止或警示標志和風險標識,將存在的危險告知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
4.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3.1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確保采取以下措施:
4設備和工具應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產生靜電火花。
4進入密閉空間前必須進行適當地通風或增設換氣設備。
4特殊空間必須隔離所有電氣和動力源。
4有限空間內必須有充足的照明,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須采用電壓不超過24V的安全行燈。
4進入有限空間前一小時內,對氧含量和潛在的有害空氣進行相關氣體檢測(氧氣百分比不低于19%,并且不高于23%)。連續作業4小時,應對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氣體再次進行檢測。
4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救援預案,所有人員應熟悉救援預案的內容。
4在作業場所適當的地方安裝安全警示牌和防護欄,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4根據作業性質和環境變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必要時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必須穿戴合適的呼吸面具和設備。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必須接受過呼吸設備使用培訓,且考核合格。
4動力電纜、焊接電纜、氧/乙炔氣的設置應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礙人員安全通行。
4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攜帶呼吸設備,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無法通視時,必須定時保持聯絡。
4現場至少應備用兩套合格的呼吸設備和救援設備。
4.3.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4作業人員應熟悉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和應急救援計劃,掌握報警及聯系方式。
4不見批準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作業。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任務、地點、時間與“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符不作業。
4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4勞動防護著裝和工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4遇有違反規定強令作業的情況,或安全措施沒落實,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必須張貼經批準的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票。
4監護人對“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停止作業。
4監護人必須對進出有限空間的人員以及運進有限空間所有設備和工具做好記錄,并在出入口處張貼相關信息。時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作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查找原因,如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救護措施同時報警。
4.4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
4.4.1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要同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和《動火作業票許可證》,實施工作危險性分析。
4.4.2作業開始前,施工單位必須檢測有限空間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氣體及氧氣含量。作業過程中至少保證4小時一次的檢測,必要時增加檢測頻次。有限空間內可燃氣體濃度超標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4.3制定通風方案,確定合適的排氣口用來排出動火區域的煙氣和有害散發物。并不間斷地提供持續的和足夠清潔的氣源。
4.4.4乙炔和氧氣瓶必須放置在有限空間外。當由于某種原因暫停工作時,必須將供氣軟管與氣瓶斷開或將工具帶出有限空間。
4.4.5有限空間內應始終保持整潔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須從有限空間內清除。
4.5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要求
4.5.1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內容:工程概況—安全保證體系組織機構的建立情況—針對擬采用的機械設備管理情況—對各種擬采用材料有毒有害性進場檢查驗收方法—具體的施工方法及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防范措施—施工作業現場環境注意事項—對作業人員的教育—對上述工作在落實時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由該項目的技術負責人編制出該項工作的工作危險性分析報告并報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再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每個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明白該項工作有哪些危險性,自我防護的措施等。
5.附件:有限空間作業票許可證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二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辦理程序為:
(一)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二)落實進入有限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
(三)指派監護人員,監護人員與作業部門共同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確認合格后簽字認可;
(四)安全管理負責人在對上述內容全面復查無誤后,報廠生產辦審批后,方可進入作業。
第三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一)作業前,應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作業空間的結構和相關介質等方面的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處理、救護方法等;
(二)切實做好作業空間的工藝處理,所有與作業點相連的管道、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并對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不得以關閉閥門或水封來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三)進入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電源的有效切斷可采取取下電源保險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后上鎖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設專人監護;
(四)進入有限空間前30分鐘應取樣,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濃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標范圍內,分析合格后才允許進入設備內作業。有毒有害氣體含量不得超過GBZ1—20xx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氧含量應為18%—22%。如在設備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隔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五)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
(六)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能代替上述各作業票,所涉及的'其他作業要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有限空間作業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八)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生產辦批準;
(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不大于36V。在潮濕或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12V,所有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十)作業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十一)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和掌握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有限空間內人員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十二)有限空間作業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的方法(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或富氧空氣);
(十三)對隨時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作業的場所應采取可靠措施,作業人員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護面具,由安全人員親自監護,并進行定時監測;
(十四)發生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時,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進入作業空間,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十五)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審批手續;
(十六)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車間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后,方可封閉設備孔。
第四條進入有限空間前應做一次全面檢查,凡是取樣分析不合格、無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實和工具行燈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不準進入內部作業。
第五條進入有限空間內進行檢修作業,應打開設備的所有手孔、人孔、風門、煙門,保持設備內空氣流通,必要時可向設備內通風;對于通風不良、容積較小的設備,作業人員要進行間歇作業,不準強行連續作業。
第六條進入罐、容器、塔、井內作業時,應按作業點的高度或深度搭設安全梯或配備救護繩索為應急救離使用,在作業中嚴禁向外投擲材料,以保證作業安全。
第七條進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有限空間內作業時,要按要求戴好個人防護用具。
第八條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的人員應清理衣兜,禁止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所帶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須登記清楚,作業結束后應一一清點,防止遺留在設備內部。
第九條在清理設備容器內的可燃物料殘渣、沉淀物時,必須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鐵器敲擊碰撞且不準穿戴化纖織物。
第十條作業中斷時間在150分鐘以上或作業條件發生改變,需繼續進入內部作業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作業者要嚴格按照作業票規定的時間進入內部作業。
第十一條作業完成后,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員必須共同對設備容器內外進行檢查,雙方確認無問題,且均在作業票上簽字后,方可封閉人孔。
第三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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