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安全生產承諾書
建設單位安全生產承諾書
1、 建設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2、 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
3、 建設單位再發包施工簽訂合同時,應當確定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要費用;因建設單位不按時支付或克扣施工安全措施費造成的安全事故,建設單位依法承擔安全責任。
4、 建設單位在接到監理單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報告,應即會同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應書面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5、 建設單位應積極協助和鼓勵施工單位實施安全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安全的強制性標準,不得扣減工程安全費用。
6、 建設監理單位應在工程開工前,按規定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和安全監督手續,開工時保證以上手續齊全。
7、 建設單位不得違法肢解發包工程,任意縮短工期,由此產生的安全事故將追究建設單位責任。
8、 建設單位對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必須認真及時處理、積
極主動協助有關單位處理好安全隱患。
9、 建設單位要經常檢查工程監理合同的落實情況,發現監理失職行為要按合同相關要求辦理。
建設單位(公章)
法人章
年 月 日
設計單位安全生產承諾書
1、 提交的設計文件符合頒發的設計規范、規程和有關技術
規定及文件編制內容格式的要求,技術措施無原則性重大錯差,盡量減少一般性的錯、漏,避免各專業間配合上的矛盾、脫節或重復,盡量采用通過設計和通用圖紙,力求設計高質量、高效率、高水平,確保技術先進、經濟合理、使用安全。
2、 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
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3、 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
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4、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
建設大學網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事故的措施建議。
5、 注冊建造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設計單位(公章)
法人章
年 月 日
勘察單位工程安全承諾書 我單位對項目的勘察工作承諾如下:
1、 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標準進行勘察,確保勘察成果的真實性、標準性,對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承擔勘察責任。
2、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依法承擔相應的施工安全責任、
3、 制定勘察施工安全措施。在勘察作業時,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勘察作業以及地下管線、設施和周圍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4、 對于國家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在重大風險點位施工前,技術負責人參與建設單位組織的重大風險點位施工條件驗收;施工中,參與有關問題的協調解決;施工結束后,參與施工安全驗收。
勘察單位(公章)
法人章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承諾書
1、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堅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防止或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2、 施工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3、 施工中發現危險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妥善處理并立即項目安全部門或相關人員報告。
4、 尊重和支持安全監察人員的工作,服從安全監察人員的監督和指導。
5、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相關人員;在接受事故調查時,應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
6、 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規程、規定、制度和措施,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違章作業。
7、 正確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并在使用前進行可靠性檢查。
施工單位(公章)
法人章
年 月 日
1、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堅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防止或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2、 施工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3、 施工中發現危險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妥善處理并立即項目安全部門或相關人員報告。
4、 尊重和支持安全監察人員的工作,服從安全監察人員的監督和指導。
5、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相關人員;在接受事故調查時,應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
6、 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規程、規定、制度和措施,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違章作業。
7、 正確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并在使用前進行可靠性檢查。
施工單位(公章)
法人章
年 月 日
1、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注或行業管理標準。執行國家勞動保護、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上級有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 監理在審核承包人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應考慮安全技術措施,并將其作業為科學指導安全生產的依據。督促施工單位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3、 定期對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并對突然問題提出相應的治理措施。
4、 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5、 負責組織現場監理人員安全學習,督促施工單位現場的各級安全生產教育。
6、 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去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上報主管部門。
施工單位(公章)
法人章
年 月 日
【各單位安全生產承諾書】相關文章:
2.各單位年終獎調查
4.安全生產承諾書
5.安全生產承諾書